关于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
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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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
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2)第110A014825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2022年7月8日出具的审核函[2022]010599号《关于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以下如无特殊说明,本专项说明使用的简称与《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专项说明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问题1、关于营业收入
申请文件显示: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0,825.06万元、19,699.52万元和32,773.73万元,主要来自光电业务,包括红外产品和零部件的生产销售以及光电研制业务。
(2)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的季节性特征较强,收入确认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
请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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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红外产品和零部件的行业市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各领域高中低端市场的规模和供求情况、主要企业、产品种类、应用场景、技术差异等情况,发行人目前的市场地位和产品定位。
(2)结合下游军工行业的采购及结算特点,说明发行人收入确认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收入确认依据及其完整性,是否存在下游客户为发行人囤货的情形,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3)说明报告期内光电研制业务主要项目完工进度的计量标准、确定时点和外部证据,完工百分比的确定依据和外部证据,各项目的形象进度与完工进度是否匹配。
(4)说明报告期内收入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的收入变动趋势一致;如不一致,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5)说明报告期内退换货的金额及占比、数量、时间、产品种类、主要客户名称、退换货原因等,并结合销售合同条款补充说明退换货的处理流程和会计核算方式。
(6)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的规模、主要对手方及商业合理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
(1)对主营业务收入的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核查程序、核查比例、核查证据和核查结论。
(2)对收入截止性测试采取的核查程序、核查比例、核查证据和核查结论。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说明红外产品和零部件的行业市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各领域高中低端市场的规模和供求情况、主要企业、产品种类、应用场景、技术差异等情况,发行人目前的市场地位和产品定位。
1、红外产品的类别和市场情况
(1)红外产品的主要类别及其应用领域
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以下统一简称为“红外产品”)分为制冷型和非制冷型两类,其中制冷型的探测距离、灵敏度等性能指标显著优于非制冷型红外产品,但其销售价格亦远超非制冷型,因此主要定位于对性能要求较高的高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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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非制冷型则主要定位于对性价比、便携性要求较高的应用场景。制冷型和非制冷型红外产品主要应用领域的具体说明如下:
①制冷型红外产品的市场定位和应用领域
制冷型红外产品具有探测距离远、灵敏度高、能够分辨更细微的温度差别等性能优势,但销售价格通常在几十万甚至数百万之间,因此主要定位于高端市场,通常用于探测距离需求在数公里甚至上百公里的应用场景,下游应用以军用领域为主,例如导弹的红外导引头、战机光电吊舱、舰载光电系统、卫星红外相机、边海防和要地的远距离侦查监控设备等。制冷型红外产品的主要应用场景如下表所示:
应用场景 | 主要用途 | 应用实例 |
弹载 | 红外制导是当前空空、空地、地空、反坦克导弹等普遍采用的工作方式,利用目标本身的红外辐射来引导导弹自动接近目标,以提高命中率。 | 毒刺(Stinger)便携弹红外导引头、西北风(Mistral)防空导弹红外导引头等。 |
机载 | 利用侦察机、侦察直升机等携带红外成像装置对敌方军队及其阵地、地形等情况进行侦察与监视。 | 捕食者无人机的红外搜索系统(Wescam MTS)、美国全球鹰无人机的集成传感器套件(ISS)等。 |
作战飞机、武装直升机的导航、瞄准系统配备前视红外摄像机等设备的导航吊舱和瞄准吊舱,可以用于飞机昼夜飞行和攻击的导航和搜索、捕捉目标。 | 美国F/A-22战斗机的光电目标探测系统(Sniper XR)、F-35战斗机的光电目标吊舱(EOTS targeting pod)、AH-1眼镜蛇武装直升机搭载的鹰眼火控目标瞄准系统(AN/ AAQ-30)等。 | |
舰载 | 舰载光电成像系统可以自动搜索、捕获和跟踪目标,并向控制台中心计算机提供敌方目标方位和俯仰数据,还可用于探测和报警敌方导弹等。 | 法国的VAMPIR MB舰载红外搜索与跟踪系统、美国的AN/SAR-8、AN/AAS-42、SIRST等舰载红外搜索与跟踪系统等。 |
星载 | 侦察卫星携带红外成像设备可获得更多地面目标的情报信息,并能识别伪装目标和在夜间对地面的军事行动进行监视;天文卫星搭载的红外设备可以用于探测太空低温星体或物质。 | 美国K-12侦查卫星、美国SIRTF空间红外天文卫星、法国太阳神二代光学侦查卫星、日本ASTRO-F红外天文卫星。 |
远距离 侦查监控装备 | 主要包括边海防/要地侦查监视设备,用于海面、地面、低空目标的远距离侦查监视,对指定目标进行跟踪、定位。 | 广泛用于边海防、要地区域防护等应用场景。 |
②非制冷型红外产品的市场定位和应用领域
非制冷型探测器的探测距离、灵敏度等性能指标弱于制冷型探测器,但其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功耗低、启动快、寿命长等优点,市场价格通常仅在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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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元至几万元之间,通常主要用于探测距离在几米至上千米之间的应用场景,例如防疫测温、安防监控、工业监测、消防警用、车载辅助驾驶系统、个人消费等民用领域和轻武器瞄具、侦查望远镜等军用领域。非制冷型红外产品的主要应用场景如下表所示:
应用领域 | 主要用途 |
医疗检疫 | 以红外体温监测设备为主,可以用于防疫筛查等用途 。 |
安防监控 | 以红外摄像机为主,用于商场、社区、银行、仓库等安全敏感区域的夜间视频安全监控。 |
工业监测 | 工业监测热像仪种类繁多,几乎可用于所有工业制造过程控制,尤其是烟雾环节下生产过程的监控、温控,有效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流程。 |
消防警用 | 以火场救生和检测设备为主,帮助确定火焰中心位置、燃烧程度和蔓延情况,还可以在地震、火灾、交通事故、飞机事故、海难等各种事故中用于搜索救援;警务人员可在夜间或隐蔽的条件下实施搜索、观察或追踪等。 |
辅助驾驶 | 以高级驾驶辅助系统为主,通过红外热像为驾驶员提供前方路况的辅助观测信息,进而规避雾霾、烟尘、暴雨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
个人消费 | 主要包括红外望远镜、手机热像仪为主,用于个人消费的户外运动、日常拍摄等用途。 |
便携式武器 装备 | 以手持侦查设备、红外瞄具等便携性装备为主,例如:配有红外热瞄准具的反坦克导弹和步枪等武器能在夜间对目标进行精确定位、跟踪和射击。 |
(2)红外产品的市场规模及增长空间
①制冷型红外产品的市场规模及增长空间
制冷型红外产品主要用于弹载、机载、舰载、星载、边海防/要地侦查监测等军用领域,由于制冷型红外产品与上述武器装备之间存在较强的数量对应关系,而上述武器装备型号、研制进度、装备数量、装备价格、供应商和客户信息等信息均属于国家军事机密,目前尚无权威机构统计和发布我国制冷型红外产品市场规模、企业排名等数据。在不区分制冷型和非制冷型红外产品的情况下,根据Maxtech International预测及YOLE报告推算,2023年国内军用红外热成像市场规模将达到59.47亿美元,2020年-2023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2.14%,国内军用红外热成像市场增长率高于全球军用红外热成像市场。
由于各国保持高度的军事敏感性,限制或禁止向国外出口军用红外产品,所以率先发展红外热成像技术的美国、法国等发达国家的军用红外产品普及率较高。我国红外热成像技术发展历史相对较短,军队红外产品普及率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近年来,在我国积极推进武器装备现代化建设的大背景下,红外热像仪在我国军事领域的应用处于快速提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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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我国的国防支出预算稳定增长,2022年国防预算增至14,504.5亿元,同比增长7.1%,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二。充足的国防预算为推动我国军队的武器装备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利支持,近年来我国军队的导弹、战机、舰船、卫星等武器装备数量持续增加,进而带动了上游军用红外市场规模的持续增长。
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在各个技术领域的不断进步,我国研制的各类新型武器装备在红外成像技术方面与发达国家差距不断缩小,例如我国自主研制的某型号战斗机已经装备了与美军F35战斗机类似的分布式孔径光电系统(即EODAS系统),而美军单个EODAS系统即需要搭载至少6台高分辨率InSb探测器;我国自主研制的某系列空空导弹、某系列航空导弹、某系列近程防空导弹等也均搭载了制冷型红外导引头。上述新型武器装备的研制和装备将进一步带动国内制冷型红外产品市场的增长。
综上所述,我国制冷型红外产品市场具有广阔的增长空间。
②非制冷型红外市场规模
随着非制冷红外热成像技术的发展和产品成本的持续下降,非制冷红外产品在民用领域的应用更加广泛,例如防疫测温、安防监控、工业监测、个人消费、辅助驾驶、消费警用等众多民用领域均已有成熟的红外产品市场。根据Maxtech International预测,2023年全球民用红外市场规模将达到74.65亿美元,但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尚无权威机构发布非制冷红外产品在各个细分领域的市场规模数据。非制冷红外产品在军用领域主要用于各类单兵装备,市场规模等数据属于国家军事机密,尚无权威机构统计和发布相关数据。
公司非制冷红外产品聚焦于红外瞄具细分领域,未开展其他应用领域的非制冷红外产品业务。公司非制冷红外瞄具产品的最终用户以欧洲、美国等海外国家和地区狩猎市场的个人消费者为主,因此公司经营业绩不受疫情防控、安防监控、工业测温等下游市场需求变化的影响。
欧美、非洲等国家允许合法狩猎,其中美国、德国、荷兰等国家用具有狩猎传统和规模较大的狩猎市场:根据U.S. Fish & Wildlife Service统计,截至2021年美国的注册猎人达1,520万人;根据Deutscher Jagdverband e.V.统计,截至2020年欧洲注册猎人达700万人。由于红外瞄准镜能在完全黑暗的环境中使用,且能克服雨雾、植物等障碍清晰成像,特别符合夜间或复杂环境下的户外狩猎需求,猎人为了更好的狩猎体验通常会有配置红外瞄具的需求,而近年来非制冷红外探测器成本的持续下降能带动红外瞄具渗透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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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非制冷红外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众多,公司目前聚焦于非制冷红外瞄具领域,最终用户以欧洲、美国等海外国家和地区狩猎市场的个人消费者为主,该细分市场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3)主要企业、产品类别、应用场景和技术差异
①制冷型红外市场的主要企业
A、制冷型探测器市场的主要企业
MCT探测器和InSb探测器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中波制冷探测器,两类探测器在多数性能指标方面表现一致,其中:MCT探测器选用的为碲镉汞材料,优势为覆盖的红外波段更广,可以用于制备短波、中波、长波和甚长波探测器;InSb探测器选用的为锑化铟材料,该类材料无法覆盖长波波段,主要用于制备中波探测器,但相较于碲镉汞材料具有稳定性高、缺陷率低的优势,选用InSb探测器开发的红外产品在稳定性和盲元率等指标方面更具优势。InSb探测器虽然无法覆盖长波及甚长波波段,但目前中波仍是军用领域应用最广的波段,因此InSb探测器目前在美国军用红外系统中仍占有主导地位。
我国在1980年代左右开始自主研制制冷红外探测器,由于InSb探测器在军用领域的广泛应用,长期以来美国等掌握先进InSb探测器技术的国家对我国实行严格的出口管制和技术封锁政策,国内只能采购到部分进口型号的MCT探测器,因此我国早期武器装备所搭载的制冷红外产品主要选用MCT探测器。由于我国在推动军工零部件国产化替代时会优先考虑同类型零部件的原位替代,国内多数军工单位及科研院所在选择制冷型探测器研制方向时也以MCT型为主。
制冷型探测器技术门槛高且工艺流程复杂,目前国内具有制冷型探测器量产能力的企业较少,主要包括中电科集团、兵器工业集团、航空工业集团等军工集团的某些下属的研究所及控股公司、高德红外、Z0001和丽恒光微等,其中:
(1)中电科集团、兵器工业集团、高德红外、丽恒光微的制冷型探测器产能以MCT型为主;(2)航空工业集团下属的F0003的探测器产能以InSb型为主,但产能主要为点元型和640×512分辨率以下型号,其控股的F0004目前具备最高1280×1024分辨率InSb探测器研制能力,但其新探测器产线尚处于筹建阶段;(3)Z0001是目前国内极少具备高分辨率InSb探测器量产能力且对外销售的企业。
综上所述,制冷型探测器技术门槛高且工艺流程复杂,国内具备制冷型探测器量产能力的单位较少,且国内制冷型探测器产能以MCT型为主,具备高分辨率InSb探测器量产能力的单位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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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制冷型红外产品市场的主要企业制冷型红外产品主要用于军用领域,基于军事敏感性和军工国产化要求,国外厂家无法参与我国军工市场。由于制冷型红外产品技术门槛较高,且下游客户对于其供应商通常会有军工资质要求,因此我国从事制冷型红外业务的单位数量较少。目前我国从事制冷红外业务的主要单位主要包括中电科集团、兵器工业集团、航空工业集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等军工集团下属科研院所及其产业化公司,民营企业中规模较大的主要包括高德红外、富吉瑞和国科天成等少数企业。制冷型红外产品通常是作为重要部件集成在功能复杂的装备系统中,因此产业链相较于非制冷红外业务更长,所需的生产和集成层级更多。公司在制冷红外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高德红外、久之洋、富吉瑞,其中除高德红外具备制冷型探测器自产能力外,公司和其他竞争对手均不具备制冷型探测器的自产能力,各方制冷型红外产品主要以机芯、整机等形态为主,通常需要各级配套单位或总体单位进一步开发和集成后再交付最终用户。
高德红外、久之洋、富吉瑞等竞争对手进入红外行业的时间较早,受长期以来国内制冷型探测器供给以MCT型为主影响,其制冷型红外产品均主要选用MCT探测器。公司制冷型红外业务在发展初期即确定了以InSb探测器为主的产品路径,并针对InSb探测器的性能特点对成像电路、红外图像处理软件等技术环节进行研究开发,在InSb探测器使用和产品开发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进而在我国制冷型红外市场中形成了较强的差异化竞争优势。综上所述,国内从事非制冷红外产品业务的单位数量相对较少,且多数单位选用的是MCT型探测器,公司是少数选用InSb探测器产品路径的制冷型红外产品厂商,在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②非制冷红外市场主要企业
我国具有非制冷红外探测器量产能力的企业较多,其中规模较大的主要包括高德红外、大立科技、睿创微纳、北方广微、海康微影等。近年来,我国非制冷型探测器产能处于快速扩张阶段,产品性能也已经满足大多数应用场景的需求,同时国内还可以采购到法国Ulis等进口品牌的非制冷型探测器,因此相较于制冷型探测器而言,国内非制冷型探测器的市场供给较为充足。
非制冷型红外产品可以广泛应用于防疫测温、安防监控、工业监测、智能驾驶等民用领域,对红外厂商通常没有军工资质要求,技术门槛相对较低,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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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国内从事非制冷红外产品业务的企业数量较多。目前我国非制冷红外业务规模较大的企业主要包括高德红外、睿创微纳、富吉瑞、大立科技、久之洋等上市公司,国外厂商也有较多民用产品在我国市场销售,因此国内非制冷红外市场的竞争相较于制冷型红外市场更加激烈。报告期内,公司非制冷红外产品仅以红外瞄具类为主,而高德红外、睿创微纳等竞争对手的非制冷红外业务在医疗防疫、工业监测、电力监测、安防监控、辅助驾驶等民用领域均有广泛布局,非制冷红外产品种类更加丰富,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非制冷红外产品种类 | 主要民用场景 |
1 | 高德红外 | 非制冷探测器、机芯模组;人体测温热像仪、手持测温热像仪、手持观测热像仪、热像瞄具等 | 医疗防疫、电力监测、公共安全、工业监测、安全监控、运动生活、医疗健康、科学研究等领域 |
2 | 大立科技 | 非制冷探测器、机芯模组;人体测温热像仪、红外望远镜、测温系列热像仪、红外监控单机/系统、智能巡检机器人等 | 医疗防疫、智慧电网、轨道交通、石油石化、海洋海事、森林防火、辅助驾驶等领域 |
3 | 睿创微纳 | 非制冷探测器、机芯模组;人体测温热像仪、户外手持系列热像仪、智能手机热像仪、头盔式热像仪、车载系列热像仪、双光望远镜、手持望远镜等 | 医疗防疫、夜视观察、人工智能、机器视觉、自动驾驶、无人机载荷、智慧工业、安消防、物联网等民用领域 |
4 | 久之洋 | 非制冷机芯模组;红外测温热像仪、手持式红外热像仪、红外监控仪、车载热像仪等 | 医疗防疫、海洋监察、维权执法、安防监控、森林防火监控、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搜索救援、工业检测、检验检疫以及辅助驾驶等领域 |
5 | 富吉瑞 | 非制冷机芯模组;单/双目热像仪、红外望远镜、热成像瞄准镜、车载观察系统、人体测温仪、工业监测热像仪等 | 医疗防疫、工业测温、气体检测、石油化工、电力检测、安防监控、医疗检疫和消防应急等 |
6 | 国科天成 | 非制冷红外瞄具的机芯及整机 | 户外狩猎、户外观察为主 |
综上所述,我国非制冷探测器市场的企业数量较多且下游应用领域广泛,而公司目前主要聚焦于非制冷红外瞄具细分市场,暂未开展其他领域业务。
2、公司的产品定位
(1)公司主要定位于制冷型红外市场
公司产品主要定位于制冷型红外市场,主要原因为:一方面,我国非制冷红外市场竞争相对激烈,而公司与高德红外、睿创微纳、大立科技等具备非制冷探测器自产能力的竞争对手相比,在成本控制、资金实力、生产能力等方面存在竞争劣势;另一方面,我国制冷型红外市场的竞争程度相对较低,同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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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型红外产品主要选用稳定性和盲元率更具优势的InSb探测器,区别于国内多数竞争对手选用MCT探测器的产品路径,在国内制冷型红外市场具有较强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2)公司主要定位于产业链中游
公司产品主要定位于红外产业链中游,通过为下游客户供机芯、整机、探测器、镜头等产品及零部件的方式参与红外市场,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制冷型红外产品通常是作为核心模块集成在功能复杂的装备系统中使用,因此公司制冷型红外产品以机芯、整机等形式为主,方便下游客户的进一步开发和集成;另一方面,公司技术优势主要体现在红外图像处理、成像电路设计等环节,但在面向不同应用领域的专用热像仪设计开发方面存在经验短板,因此定位于产业链中游能够更好的发挥公司的比较优势。
3、公司的市场地位
(1)国内制冷红外市场尚无权威的市场数据和排名信息,但公司制冷型红外产品收入已连续两年超过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富吉瑞
制冷型红外产品主要用于军用领域,受军工行业信息安全和保密措施限制,目前尚无权威机构发布制冷红外市场规模数据及排名信息。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从事制冷型红外产品业务的主要包括高德红外、久之洋和富吉瑞,其中仅富吉瑞在招股说明书和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中单独披露了制冷红外产品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与富吉瑞制冷型红外产品收入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产品类型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富吉瑞 | 制冷型机芯、整机、光电系统等 | 2,062.77 | 16,438.83 | 8,525.72 | 5,892.11 |
国科天成 | 制冷型机芯、整机、探测器、镜头等 | 10,184.78 | 17,604.85 | 11,397.46 | 3,780.79 |
由上表可见,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制冷型红外产品收入均已超过富吉瑞,在国内制冷型红外市场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
(2)公司非制冷红外产品种类和收入规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距较大,但公司在红外瞄具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非制冷红外业务起步时间较晚,2021年和2022年1-6月的非制冷型红外产品收入分别仅为1,759.52万元和894.55万元,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非制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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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产品种类丰富,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公司的非制冷红外产品种类及收入规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差距较大。
近年来,同行业可比公司非制冷红外产品的重点发展方向集中在防疫测温、安防监控、工业监测、辅助驾驶、物联网等下游领域,但在红外瞄具领域的产品布局较少,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公司名称 | 非制冷型红外产品在建项目的下游应用领域 |
1 | 高德红外 | 2021年1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计划通过实施“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提升其在红外热像体温筛查设备、安防领域、健康诊疗、人脸支付领域、智能家居、物联网等领域的产品能力。 |
2 | 大立科技 | 2021年2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计划通过实施的“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提升其红外测温仪产品、光电吊舱产品的产品能力。 |
3 | 睿创微纳 | 2019年首发上市, 计划通过实施“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 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提升其在汽车辅助驾驶、安防监控、个人视觉、测温等四大板块的产品能力。 |
4 | 富吉瑞 | 2021年首发上市,计划通过实施“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新增1500台非制冷红外机芯、375台非制冷热像仪、125 套非制冷光电系统的生产能力,计划通过实施“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新增2,900 台非制冷工业检测热像仪、200 台无人机工业检测光电吊舱的生产能力。 |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非制冷红外产品聚焦于瞄具领域,通过运用自主开发的自适应热像辅助瞄准系统,有效解决了传统热像瞄准器场景适应性差和辅助射击功能不足的问题,在功能和性能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同时,由于红外瞄具主要面向海外市场,公司与国内竞争对手在产品类型和目标市场的重叠度较低,在该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二)结合下游军工行业的采购及结算特点,说明发行人收入确认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收入确认依据及其完整性,是否存在下游客户为发行人囤货的情形,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1、公司收入确认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符合下游军工行业的采购及结算特点
报告期各期,公司收入的季度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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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 | 4,119.67 | 23.71% | 1,930.50 | 5.89% | 105.71 | 0.54% | 86.70 | 0.80% |
第二季度 | 13,255.66 | 76.29% | 8,353.27 | 25.49% | 4,154.02 | 21.09% | 167.69 | 1.55% |
上半年小计 | 17,375.33 | 100.00% | 10,283.77 | 31.38% | 4,259.73 | 21.63% | 254.39 | 2.35% |
第三季度 | - | - | 8,180.97 | 24.96% | 5,042.04 | 25.59% | 1,986.60 | 18.35% |
第四季度 | - | - | 14,309.00 | 43.66% | 10,397.75 | 52.78% | 8,584.08 | 79.30% |
下半年小计 | - | - | 22,489.97 | 68.62% | 15,439.79 | 78.37% | 10,570.68 | 97.65% |
合计 | - | - | 32,773.73 | 100.00% | 19,699.52 | 100.00% | 10,825.06 | 100.00% |
2019年至2021年度,公司下半年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97.65%、78.37%和
68.62%,第四季度收入占比分别为79.30%、52.78%和43.66%,下半年和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主要系下游客户以军工配套企业为主,受军工行业采购及结算特点影响,其客户在下半年的采购相对更加集中所致。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客户结构多元化程度提升,公司下半年及第四季度收入占比已呈逐年下降趋势,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下游客户以军工配套企业为主,受军工行业采购及结算特点影响,该等客户通常集中在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集中采购和验收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照客户类别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类别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军工类 | 11,564.45 | 66.55% | 23,462.17 | 71.59% | 14,937.98 | 75.83% | 9,129.40 | 84.34% |
非军工类 | 5,810.88 | 33.45% | 9,311.56 | 28.41% | 4,761.53 | 24.17% | 1,695.67 | 15.66% |
合计 | 17,375.33 | 100.00% | 32,773.73 | 100.00% | 19,699.52 | 100.00% | 10,825.06 | 100.00% |
2019年至2021年度,公司军工类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84.34%、75.83%和
71.59%,占比较高。受军方通常集中在下半年组织军品交付验收工作的影响,公司军工类客户在下半年的生产和采购活动相对集中,进而导致公司的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
以中电科集团、航天科技集团、航空工业集团等军工集团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为例,该等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与公司报告期内的收入季节分布特点一致,具体如下表所示:
2021年度 | 四创电子 | 天奥电子 | 声光电科 | 航天晨光 | 平均值 | 公司 |
2-12
第一季度 | 6.15% | 6.21% | 3.43% | 15.01% | 7.70% | 5.89% |
第二季度 | 15.94% | 28.89% | 35.28% | 24.84% | 26.24% | 25.49% |
第三季度 | 19.89% | 17.54% | 21.31% | 29.75% | 22.12% | 24.96% |
第四季度 | 58.02% | 47.37% | 39.97% | 30.39% | 43.94% | 43.66% |
2020年度 | 四创电子 | 天奥电子 | 声光电科 | 航天晨光 | 平均值 | 公司 |
第一季度 | 3.79% | 3.89% | 10.17% | 12.56% | 7.60% | 0.54% |
第二季度 | 14.05% | 27.49% | 15.96% | 24.66% | 20.54% | 21.09% |
第三季度 | 8.99% | 15.74% | 18.34% | 20.48% | 15.89% | 25.59% |
第四季度 | 73.17% | 52.88% | 55.53% | 42.31% | 55.97% | 52.78% |
2019年度 | 四创电子 | 天奥电子 | 声光电科 | 航天晨光 | 平均值 | 公司 |
第一季度 | 8.15% | 4.71% | 9.23% | 13.02% | 8.78% | 0.80% |
第二季度 | 19.04% | 33.42% | 7.41% | 18.49% | 19.59% | 1.55% |
第三季度 | 14.08% | 12.07% | 6.78% | 25.14% | 14.52% | 18.35% |
第四季度 | 58.73% | 49.81% | 76.58% | 43.35% | 57.12% | 79.30% |
综上所述,公司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的收入占比较高,主要系下游客户以军工配套企业为主,受军工行业采购及结算特点影响,该等客户通常集中在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集中采购和验收所致,符合行业特征。
(2)公司收入季节性分布特征与多数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下半年和四季度收入占比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产品结构差异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收入季节分布对比情况如下:
2021年度 | 高德红外 | 睿创微纳 | 大立科技 | 久之洋 | 富吉瑞 | 行业平均 | 行业平均(剔除大立科技) | 国科天成 |
上半年 | 52.79% | 48.88% | 79.50% | 39.46% | 48.51% | 53.83% | 47.41% | 31.38% |
下半年 | 47.21% | 51.12% | 20.50% | 60.54% | 51.49% | 46.17% | 52.59% | 68.62% |
其中: 第四季度 | 30.14% | 32.12% | 7.95% | 30.77% | 29.67% | 26.13% | 30.68% | 43.66% |
2020年度 | 高德红外 | 睿创微纳 | 大立科技 | 久之洋 | 富吉瑞 | 行业平均 | 行业平均(剔除大立科技) | 国科天成 |
上半年 | 35.29% | 44.40% | 61.10% | 25.40% | 36.93% | 40.62% | 35.51% | 21.63% |
下半年 | 64.71% | 55.61% | 38.90% | 74.60% | 63.07% | 59.38% | 64.50% | 78.37% |
其中: 第四季度 | 41.91% | 30.99% | 24.96% | 62.13% | 34.09% | 38.82% | 42.28% | 52.78% |
2019年度 | 高德红外 | 睿创微纳 | 大立科技 | 久之洋 | 富吉瑞 | 行业平均 | 行业平均(剔 | 国科天成 |
2-13
除大立科技) | ||||||||
上半年 | 40.69% | 37.10% | 46.57% | 44.78% | 10.72% | 35.97% | 33.32% | 2.35% |
下半年 | 59.32% | 62.90% | 53.43% | 55.22% | 89.28% | 64.03% | 66.68% | 97.65% |
其中: 第四季度 | 35.43% | 41.25% | 25.46% | 36.76% | 60.29% | 39.84% | 43.43% | 79.30% |
2019年至2021年度,除大立科技外,其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下半年收入占比均值为66.68%、64.50%和52.59%,第四季度收入占比均值为43.43%、42.28%和30.68%,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分布特征。大立科技在2018年和2019年下半年收入占比分别为63.68%、53.43%,明显高于上半年收入占比,但其2020年和2021年下半年收入占比降至38.90%和
20.50%,主要原因为大立科技作为工信部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爆发影响,其防疫测温类产品销量大幅增加;而2021年以来随着下游防疫物资需求回落,其收入规模呈明显下滑趋势所致。
2019年至2021年度,公司下半年和第四季度收入占比相对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各方产品结构差异影响所致:一方面,公司产品主要定位于制冷红外市场,军工类客户的收入占比较高,而大立科技、睿创微纳收入主要来自非制冷红外产品,高德红外、久之洋、富吉瑞的非制冷红外产品种类也十分丰富,其下游领域包含医疗防疫、安防监控、工业监测等诸多民用领域,因此其客户结构更加多元化,收入的季节性特点相对弱于公司;另一方面,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防疫测温类产品收入大幅增加,而该类产品销量主要受下游疫情防控市场需求变化影响,无明显季节性特征,因此2020年以来多数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季节性分布特征减弱,而公司因无防疫测温类产品,收入季节性分布未受到下游防疫市场需求变动的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收入季节性分布特征与多数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下半年和四季度收入占比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产品结构差异所致。
(3)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下半年及第四季度收入占比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红外产品业务高速增长,客户数量及其多元化程度不断增加,下半年及第四季度收入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具体说明如下:
2019年公司下半年收入占比高达97.65%,其中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达79.30%,
2-14
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公司自2019年开始重点发展红外产品业务,制冷型红外产品系在2019年下半年推出并开始销售,导致2019年红外产品和零部件收入中超过80%来自于第四季度; 另一方面,2019年公司光电研制业务收入占比较高,且当期客户以中科院、航天科技集团的下属单位及科研院所为主,该等客户的项目验收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2019年研制业务的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超过80%,进一步导致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2020年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已实现全年常态化销售,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的第四季度收入占比下降至41.87%,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接近。2020年公司下半年和第四季度收入占比仍分别高达78.37%和52.78%,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第四季度验收的光电研制项目、遥感项目较多所致,其中光电研制业务和遥感业务的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66%和77.57%。2021年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收入保持高速发展,客户数量及多元化程度不断增加,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收入的第四季度占比降至41.05%,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产品以制冷型为主所致。同时,公司2021年研制业务客户以非军工类为主,研制业务收入的第四季度占比已降至44.88%,遥感业务收入的第四季度收入亦降至46.93%,进而导致公司2021年下半年和第四季度收入占比分别降至68.62%和43.66%。
综上所述,随着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发展和客户多元化程度的提升,公司下半年及第四季度收入占比已经呈持续下降趋势。
2、公司收入确认依据为交付验收单,收入确认依据具有完整性
(1)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合理,确认依据充分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均在将产品或服务成果交付客户并经客户验收,与该商品或服务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后确认收入,收入确认依据主要为客户签署的交付验收单。
公司将交付验收单作为收入确认依据,主要是根据销售合同及相关商业惯例约定,公司主要业务类型及销售合同约定情况如下:
业务类型 | 验收程序 | 质量保证条款 | 退货政策 | 结算条款 |
红外产品和零部件 | 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地点和 | 提供1-2年保修期。 | 保修期内免费维修或更换。 | 主要包括预付账款+验收后支 |
研制业务 | 如研制成果或交付产品不 | 合同一般不约定 |
2-15
遥感、导航、信息系统等其他主营业务 | 技术标准,由客户组织验收工作。 | 满足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未落实质量保证要求、验收不合格等,客户有权拒收或要求赔偿。 | 退货条款,合同形式一般采用技术开发合同,未验收前风险由公司承担。 | 付剩余款项、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两种结算方式 |
由上表可见,公司主要业务合同条款对验收条款均做出了约定,同时验收前的存货风险或控制权由公司承担,因此公司以交付产品通过客户验收作为收入确认条件,将验收交付单作为收入确认依据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2)公司报告期内的收入确认依据具有完整性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个别科研院所或军工客户因涉密或内部规定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交付验收单的情形,但此类客户收入占比极低,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类型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无验收单收入 | 63.41 | 139.86 | 337.70 | 70.80 |
营业收入总额 | 17,375.33 | 32,773.73 | 19,699.52 | 10,825.06 |
无验收单收入占比 | 0.36% | 0.43% | 1.71% | 0.65%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公司无交付验收单确认的收入占比分别仅为0.65%、
1.71%、0.43%和0.36%,占比较低。对于报告期内个别客户无法提供交付验收单的情形,公司已取得回款证明、产品交接单、物流信息、发票信息、产品出库单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且报告期内无交付验收单的销售合同已全部取得回款,收入真实准确。
综上所述,公司将交付验收单确认作为收入确认依据主要是根据合同条款,交付验收后公司完成相关风险报酬或控制权的转移,报告期内除个别客户无法提供验收单外其他均已取得交付验收单,公司收入确认依据具有完整性。
3、公司不存在下游客户为公司囤货和收入确认跨期的情形
(1)公司下游客户以生产制造商为主,仅有个别从事贸易业务的客户且收入占比极低
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客户以生产制造商为主。公司无经销模式,仅有个别从事贸易业务的客户且收入占比极低,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直销模式收入 | 17,230.73 | 32,339.70 | 19,184.52 | 10,652.08 |
2-16
贸易商模式收入 | 144.60 | 434.03 | 515.00 | 172.98 |
营业收入金额 | 17,375.33 | 32,773.73 | 19,699.52 | 10,825.06 |
直销模式收入占比 | 99.17% | 98.68% | 97.39% | 98.40% |
贸易商模式收入占比 | 0.83% | 1.32% | 2.61% | 1.60% |
注:贸易商模式主要指客户采购公司的产品后不进一步加工或者自用,直接对外销售以赚取差价的模式。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来自贸易商类客户的收入金额和占比极低,主要贸易商客户包括西安南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亭光电”)、北京万腾达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腾达斯”)、北京华航实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航实创”)和北京正阳恒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阳恒卓”),公司与上述客户的交易内容及背景如下:
①南亭光电主要从事非制冷红外热像仪的出口贸易业务,向公司采购内容主要为非制冷型红外热像仪。南亭光电对下游客户采取100%预收款政策,在收到全额预付款后再向公司采购产品,因此不存在为公司囤货的情形。公司目前尚未建立海外销售渠道,报告期内不存在直接向海外客户销售的情形,而通过贸易商出口是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常见销售模式之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②华航实创、英威腾系同一控制关系,主要从事红外产品及零部件贸易业务,报告期各期向公司的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63.27万元、0.00万元、171.90万元和70.58万元,采购内容以非制冷整机、镜头为主,采购金额及数量较小,主要是为满足客户需求而向公司进行的零星采购,不存在为公司囤货的情形。
③万腾达斯、正阳恒卓主要从事红外零部件的贸易业务,报告期各期向公司的采购金额合计分别为106.19万元、49.56万元、81.77万元和0.00万元,采购内容以镜头、电路板为主,采购金额较小,主要是在其存货不足或缺乏客户指定型号产品时向公司进行的零星采购,不存在为公司囤货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下游客户以生产制造商为主,仅有个别从事贸易业务的客户且收入占比极低,不存在为公司囤货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下游客户为公司囤货和收入确认跨期的情形
2019年至2021年度,公司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别 | 2021年四季度 | 2020年四季度 | 2019年四季度 | |||
收入金额 | 收入占比 | 收入金额 | 收入占比 | 收入金额 | 收入占比 |
2-17
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 | 9,788.49 | 71.30% | 5,567.33 | 53.54% | 4,114.57 | 47.93% |
光电研制业务 | 2,331.59 | 16.98% | 3,509.90 | 33.76% | 3,858.61 | 44.95% |
其他主营业务 | 1,607.91 | 11.71% | 1,320.52 | 12.70% | 610.90 | 7.12% |
合计 | 13,727.99 | 100.00% | 10,397.75 | 100.00% | 8,584.08 | 100.00% |
报告期各期第四季度,公司来自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的收入占比呈快速增长趋势,光电研制业务和其他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相对较低,各类业务的主要客户均不存在为公司囤货情形或收入确认跨期情形,具体说明如下:
①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以军工配套企业为主,客户多为国有单位和知名民营企业,具有严格的生产计划和内控要求,不存在为公司囤货的情形
2019年至2021年,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的第四季度客户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企业性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军工类 | 国有企业 | 4,750.88 | 48.54% | 3,168.30 | 56.91% | 3,069.73 | 74.61% |
民营企业 | 3,089.12 | 31.56% | 838.50 | 15.06% | 739.56 | 17.97% | |
小计 | 7,840.00 | 80.09% | 4,006.80 | 71.97% | 3,809.30 | 92.58% | |
非军工类 | 民营企业 | 1,948.49 | 19.91% | 1,560.53 | 28.03% | 305.27 | 7.42% |
总计 | 9,788.49 | 100.00% | 5,567.33 | 100.00% | 4,114.57 | 100.00% |
2019年至2021年,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的第四季度收入主要来自军工类客户,各期占比分别为92.58%、71.97%和80.09%,该类客户在第四季度采购较为集中主要受军工行业采购及结算特征影响所致,符合军工行业生产和采购特征,不存在第四季度为公司囤货的情形。
2019年至2021年,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的第四季度前五大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第四季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应用领域 | 客户性质 | 销售金额 | 收入占比 | 主要交易内容 |
1 | 中电科集团 | 军工类 | 国有 | 4,216.81 | 43.08% | 红外产品、零部件 |
2 | 通视光电 | 军工类 | 民营 | 1,019.73 | 10.42% | 红外产品、零部件 |
3 | 恩沃尔富 | 非军工类 | 民营 | 917.13 | 9.37% | 红外产品 |
2-18
4 | 德芯空间 | 军工类 | 民营 | 619.47 | 6.33% | 红外产品 |
5 | 巍宇光电 | 军工类 | 民营 | 619.47 | 6.33% | 零部件 |
小计 | 7,392.62 | 75.52% | ||||
2020年第四季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应用领域 | 客户性质 | 销售金额 | 收入占比 | 主要交易内容 |
1 | 中电科集团 | 军工类 | 国有 | 2,140.42 | 38.45% | 红外产品、零部件 |
2 | 兆晟科技 | 非军工类 | 民营 | 899.56 | 16.16% | 红外产品、零部件 |
3 | 中建材集团 | 军工类 | 国有 | 796.46 | 14.31% | 零部件 |
4 | 通视光电 | 军工类 | 民营 | 758.85 | 13.63% | 红外产品、零部件 |
5 | 微视新纪元 | 非军工类 | 民营 | 256.64 | 4.61% | 红外产品 |
小计 | 4,851.93 | 87.15% | ||||
2019年第四季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应用领域 | 客户性质 | 销售金额 | 收入占比 | 主要交易内容 |
1 | 中电科集团 | 军工类 | 国有 | 2,932.57 | 71.27% | 红外产品、零部件 |
2 | 通视光电 | 军工类 | 民营 | 739.56 | 17.97% | 红外产品、零部件 |
3 | 茂莱仪器 | 非军工类 | 民营 | 239.81 | 5.83% | 红外产品、零部件 |
4 | 中科院 | 军工类 | 国有 | 137.17 | 3.33% | 零部件 |
5 | 万腾达斯 | 非军工类 | 民营 | 31.86 | 0.77% | 零部件 |
小计 | 4,080.97 | 99.18% |
注:深圳恩沃尔富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恩沃尔富” 、茂莱(南京)仪器有限公司简称“茂莱仪器”、北京微视新纪元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微视新纪元”。A、公司的主要军工类客户不存在为公司囤货的情形中电科集团、中建材集团、中科院均为大型国有军工集团或科研院所,该等客户具有严格的生产计划和内控要求,不存在为公司囤货的情形。
通视光电为民营军工配套企业,由中科院光电领域专家团队创办,主要股东包括戴明(26.44%)和军民融合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11.46%)、吉林中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股5.73%)。通视光电主要从事高端航空机载光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拥有机载、车载、船载、光电制导、单兵手持光电五大类产品。通视光电自2018年开始与公司合作,报告期各期第四季度占公司对其全年收入比例分别为100%、100%和42.37%,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主要受军工行业采购特征影响。通视光电主要向公司采购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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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型整机和成像电路,已配合公司提供了其与下游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已按军工保密要求脱密处理),其下游客户的采购内容包括制冷型红外成像机芯、光电控制组件及系统等,与其购买的公司产品的用途相匹配;通视光电已提供的客户采购合同金额超过4,400万元,大幅超过公司产品销售金额。综上,通视光电不存在为公司囤货的情形。德芯空间为民营军工配套企业,下游客户主要为军工集团下属单位及科研院所,具有严格的生产计划和内控要求。德芯空间向公司采购内容以制冷型红外产品为主,已配合公司提供了其与下游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已按军工保密要求作脱密处理),下游客户向其采购内容包括制冷型红外热像仪、制冷检测仪、光电平台图像自动调焦控制系统、红外光谱成像系统等,与其购买公司产品的用途相匹配;德芯空间已提供的客户采购合同金额超过3,000万元,大幅超过公司对德芯空间的销售金额。综上,德芯空间不存在为公司囤货的情形。
巍宇光电为民营军工配套企业,下游客户主要为军工集团下属单位及科研院所,具有严格的生产计划和内控要求。巍宇光电向公司采购内容以制冷型红外产品为主,已配合公司提供了其与下游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已按军工保密要求作脱密处理),其下游客户的采购内容主要为制冷红外热像仪、中波制冷红外组件、红外成像系统等,与巍宇光电所购买公司产品的用途相匹配;巍宇光电向公司提供的客户采购合同金额合计已超过4,300万元,大幅超过公司对巍宇光电的销售金额。综上,巍宇光电不存在为公司囤货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的主要军工类客户不存在为公司囤货的情形。
B、公司的主要非军工类客户不存在为公司囤货的情形
2021年第四季度前五名客户之恩沃尔富主要从事红外瞄准镜、手持热像仪等非制冷红外热像仪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在2021年与恩沃尔富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并按照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及恩沃尔富制定的提货计划表,在第四季度向其销售了917.13万元非制冷机芯用于生产红外瞄准镜。根据对恩沃尔富的访谈并经其工商登记的股东确认,恩沃尔富与深圳市普睿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普雷德科技有限公司系同一控制关系,上述三家公司均主要从事红外瞄准镜、夜视仪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21年三家公司的营业收入合计约为2亿元,收入规模远大于公司对其销售金额,不存在为公司囤货的情形。
2020年第四季度前五名客户之兆晟科技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主要向公司采购制冷型红外产品。兆晟科技公开披露的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18,416.89万元、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6,000万元,收入规模远大于公司
2-20
对其销售额,公司销售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囤货的情形。2020年第四季度前五名客户之微视新纪元是国内专业的图像采集处理部件供应商及图像应用系统集成和解决方案提供商。 2020年10月公司向客户微视新纪元销售30个电路模块等产品导致当期收入大幅增加,微视新纪元采购电路模块主要用于其项目产品的生产,其下游客户为工业、学校、研究所等,上述模块销售合同于2020年7月签订,2020年10月完成交付,2020年12月完成付款,不存在为公司囤货的情形。 2019年第四季度前五名客户之茂莱仪器系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茂莱光学”)的子公司,根据茂莱光学招股说明书,其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光学器件和镜头合计收入18,800万元、2019年第四季度收入9,503万元、2020年第一季收入3,869.30万元,收入规模远大于公司对其的销售额,公司销售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为公司囤货的情形。2019年第四季度前五名客户之万腾达斯主要从事红外零部件贸易业务,公司在2019年第四季度向其销售了3支红外镜头,收入仅为31.86万元,数量及金额较小,不存在为公司囤货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的主要非军工类客户不存在为公司囤货的情形。
②光电研制业务和其他主营业务主要以产品研制和技术开发服务方式开展,业务形式决定了下游客户无法为公司囤货2019年至2021年的第四季度,公司光电研制业务和遥感、导航、信息系统等其他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合计分别为52.07%、46.46%和28.69%,上述业务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产品研制和技术开发服务的方式开展,业务形式决定了客户无法为公司囤货。报告期内,公司光电研制业务和遥感、导航、信息系统等其他主营业务均在客户完成验收并出具交付验收单后确认收入,收入确认依据充分,不存在跨期情形。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下游客户为公司囤货的情形。
③公司报告期各年12月的收入确认依据充分,合同执行周期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以直销模式为主,各类业务均是以验收单作为收入确认依据,收入确认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报告期各年12月收入超过100万的合同执行周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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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执行周期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1-30天 | 1,695.58 | 322.12 | - |
31-60天 | 2,224.78 | 1,555.40 | 123.89 |
60天以上 | 1,896.53 | 2,108.80 | 2,728.55 |
总计 | 5,816.89 | 3,986.32 | 2,852.44 |
注:合同执行周期为项目验收时间减去项目立项时间。报告期各年12月,公司超过100万以上收入的合同执行周期主要为超过30天的项目,符合公司生产周期特征,具有合理性。公司2020年、2021年低于30天的项目全部为销售给中电科集团、中建材集团下属单位及科研院所和通视光电的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公司与上述客户有较好的合作基础,产品标准化程度较高,执行周期低于30天具有合理性。公司超过60天以上执行周期的项目主要是研制类项目,合同执行周期符合其业务特征,具有合理性。综上所述,报告期各年12月,公司确认收入的合同执行周期符合生产周期特征,不存在收入确认跨期的情形。
(三)说明报告期内光电研制业务主要项目完工进度的计量标准、确定时点和外部证据,完工百分比的确定依据和外部证据,各项目的形象进度与完工进度是否匹配。
公司光电研制业务按验收时点确认收入,不存在按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的情况,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光电研制业务流程及收入确认政策合理性的具体说明如下:
公司光电研制业务主要以项目为单位向客户提供产品研制或技术开发服务,具有高度定制化特点,无标准工艺流程,项目实施的主要环节如下图所示:
对于光电研制业务,公司在受托研制项目的产品或服务成果交付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后,相关商品或服务相关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公司确认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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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一)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二)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三)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综上所述,公司光电研制业务具有高度定制化,研制项目的产品或服务在研制过程中无法给客户带来经济利益,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分段确认收入相关条件,未按履约进度或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公司光电研制业务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在交付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后转移,按验收时点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四)说明报告期内收入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的收入变动趋势一致;如不一致,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光电业务,各期光电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1.78%、90.43%、88.61%和78.98%,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业务的收入变动趋势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增速 | 收入 | 增速 | 收入 | 增速 | 收入 | |
高德红外-红外热像仪业务 | 115,038.84 | -23.39% | 261,499.08 | -9.40% | 288,617.70 | 133.12% | 123,807.75 |
睿创微纳-主营业务 | 107,984.69 | 25.12% | 176,653.97 | 13.88% | 155,125.78 | 127.23% | 68,269.08 |
久之洋-红外热像仪业务 | 14,598.44 | -30.09% | 50,581.62 | -17.27% | 61,141.42 | 28.90% | 47,431.78 |
大立科技-红外产品业务 | 24,739.82 | -61.14% | 76,732.19 | -23.01% | 99,662.28 | 104.15% | 48,818.60 |
富吉瑞-主营业务 | 2,527.38 | -83.47% | 30,892.49 | -5.35% | 32,638.60 | 99.45% | 16,364.21 |
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 - | -34.59% | - | -8.23% | - | 98.57% | - |
国科天成-光电业务 | 13,722.21 | 39.42% | 29,039.30 | 63.01% | 17,814.94 | 79.31% | 9,935.06 |
由上表可见,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公司光电业务收入分别同比增长79.31%、63.10%和39.42%,其中2020年公司光电业务收入增速低于多数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而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增速高于多数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如下:
1、除公司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有防疫测温类产品,因此其经营业绩受新冠疫情防控需求影响较大
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由于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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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下游疫情防控市场对非制冷红外测温类产品的需求呈爆发式增长,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非制冷红外测温产品销量大幅增长,同行业可比公司2020年的收入增速均值高达98.57%,而2021年以来,随着下游防疫市场对于红外测温产品的需求减少,多数同行业可比公司红外业务收入同比下降。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仅睿创微纳在2022年8月可转债发行项目的问询函回复中披露了测温类产品的明细收入,其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的测温类红外产品收入分别为690.66万元、36,871.48万元、7,241.48万元和1,133.19万元,2020年测温类产品收入同比增长超过53倍,而2021年则同比下降超过80%,2022年上半年进一步降至1,133.19万元,受下游防疫市场需求影响巨大。
报告期内,公司因无防疫测温类产品,营业收入不受疫情防控市场需求的影响,而下游市场对于制冷型红外产品的需求保持旺盛,导致2020年光电业务收入增速仅为79.31%,低于多数同行业可比公司,而2021年以来公司光电业务收入增速高于多数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可比业务。
综上所述,公司无非制冷红外测温产品,营业收入不受疫情防控市场需求变化的影响,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均有防疫测温类产品,进而导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变动趋势存在一定差异。
2、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红外产品的下游应用市场存在较大差异,受下游空军、火箭军、边海防等相关武器装备的研制及生产数量持续增长影响,公司报告期内的光电业务收入持续高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红外产品以制冷型为主,非制冷型红外产品收入占比极低。公司制冷型红外产品主要选用640×512分辨率以上的InSb探测器,具有探测距离远、灵敏度高、稳定性高、盲元率低等特点,特别符合远距离的探测、侦查、搜索、跟踪、预警、制导等应用场景的性能要求,在空军、火箭军及边海防等相关领域的武器装备中具有广泛应用。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大立科技、睿创微纳的红外产品以非制冷型为主,而非制冷型红外产品主要用于防疫测温、安防监控、工业监测、车载红外等民用领域,以及部分红外探测距离要求较近的武器装备,与公司的下游市场差异较大;高德红外、久之洋和富吉瑞也有大量非制冷红外产品,同时其制冷型产品均主要选用MCT型探测器,其中:久之洋作为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控股公司,其产品最终用于海军装备的较多;富吉瑞的第一大客户为兵器工业集团,其产品最终用于陆军装备的较多;高德红外作为目前国内红外行业龙头,其产品种类多且产能较大,覆盖的下游军用领域相对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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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可见,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红外产品在下游应用领域上存在较大差异。近年来,我国空军、火箭军、边海防等下游领域的武器装备研制和生产数量快速增加,带动公司等上游配套企业业绩持续快速增长;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受2021年以来防疫测温产品需求下降、非制冷红外市场价格下降和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较大,同时近年来陆军、海军的相关红外装备市场增速相对低于空军、火箭军,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变动趋势出现差异。报告期内,我国从事军工配套业务的上市公司中,产品下游应用领域与公司相近的主要包括爱乐达(飞机零部件等)、三角防务(航空航天锻件等)、航宇科技(航空发动机锻件等)、中无人机(无人机等)、智明达(机载、弹载产品等)等,上述公司的收入变动趋势如下:
公司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增速 | 收入 | 增速 | 收入 | 增速 | 收入 | |
爱乐达 | 36,595.68 | 61.94% | 61,400.94 | 102.12% | 30,378.97 | 64.89% | 18,423.52 |
三角防务 | 91,174.08 | 95.35% | 117,233.75 | 90.67% | 61,484.63 | 0.16% | 61,387.64 |
航宇科技 | 62,328.37 | 55.09% | 95,978.11 | 43.11% | 67,066.96 | 13.91% | 58,876.22 |
中无人机 | 166,205.64 | 47.93% | 247,573.88 | 103.41% | 121,713.87 | 384.65% | 25,113.94 |
智明达 | 27,064.72 | 54.66% | 44,942.48 | 38.43% | 32,466.57 | 24.56% | 26,065.95 |
平均值 | 76,673.70 | 62.99% | 113,425.83 | 75.55% | 62,622.20 | 97.63% | 37,973.45 |
国科天成-光电业务 | 13,722.21 | 39.42% | 29,039.30 | 63.01% | 17,814.94 | 79.31% | 9,935.06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上述公司的营业收入保持高速增长趋势,与公司收入增长趋势一致。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客户需求旺盛,其中中电科集团A0001、中建材集团B0001、航天科工集团E0003等主要客户已向公司致函,对公司制冷型机芯及整机的性能表示认可,并要求公司在后续业务的配套供应中积极响应需求和给予支持,提前做好充分的备货工作。
综上所述,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下游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制冷型红外产品的下游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同时公司拥有较强的差异化竞争优势,从而实现报告期内光电业务收入的稳定高速增长。
3、报告期内公司红外产品业务收入基数较小,高速成长阶段形成了较高的增长率,同时公司自2021年开始批量使用国产InSb探测器替代进口型号,产品性价比、市场竞争力和关键原材料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进一步促进了营业收入保持高速增长
公司的红外产品业务发展历史相对较短,报告期内处于高速成长阶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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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规模相对小于多数同行业可比公司,但公司各期的新增客户数量较多且收入增速较快;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红外业务发展历史均相对较长,报告期内多数已处于稳定发展阶段,因此其收入规模较大但增速则相对较小。
同时,公司在2021年开始批量使用国产InSb探测器替代原进口型号,而国产InSb探测器采购价格低于进口型号20%-30%左右。由于探测器占公司产品成本的比例较高,公司使用国产探测器后产品成本明显下降,从而能够在保持原有利润空间的基础上下调产品销售价格,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性价比和市场竞争力。此外,国产探测器在供应数量和采购周期上更具优势,能够保证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及时稳定供应,进而保证公司2021年收入保持高速增长。综上所述,公司自2021年批量使用国产InSb探测器替代进口型号后,产品性价比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从而保证营业收入保持高速增长。
4、2022年上半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变动趋势的差异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公司光电业务收入较2021年同期增长39.42%,主要系下游市场对公司制冷型红外产品和零部件需求持续旺盛所致,当期收入增速相较于2021年有所放缓,主要受当期北京市疫情严重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控制员工到岗率所致。
2022年上半年,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除睿创微纳的收入保持增长外,其他公司可比业务收入均出现明显下滑,除下游防疫测温市场的需求减少、国内非制冷红外市场竞争加剧等市场影响因素外,该等公司的个体影响因素说明如下:
(1)富吉瑞2022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滑83.47%,据其2022年半年报披露信息,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富吉瑞主要生产经营地址位于北京,受当期北京市疫情严重影响,其严格控制员工到岗率,导致科研生产任务不能如期开展、商务洽谈工作受阻;另一方面,富吉瑞在“十三五”期间承接的军品项目在2021年已基本交付完毕,新的军品项目多数处于竞标、定型或鉴定阶段,目前尚未形成订单和收入。
(2)大立科技2022年上半年的红外产品收入同比下降61.14%,据其2022年半年报披露信息,主要原因为:大立科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位于浙江省,2022年上半年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和长三角地区疫情对其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开展和供应链造成了较大的阶段性影响,导致其当期收入出现大幅下滑。
(3)高德红外2022年上半年的红外热像仪业务收入同比下降23.39%,据其2022年半年报披露信息,主要原因为:一方面系其当期生产经营受国际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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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管控等因素影响较大,另一方面系其客户采购计划推迟导致定型批产进度受到影响,部分项目出现订单签署推迟所致。
(4)久之洋2022年上半年的红外热像仪业务收入同比下降30.09%,据其2022年半年报披露信息,主要原因为: 久之洋政府采购大额订单交付节点存在时间差,2021年上半年部分大额订单集中在上半年交付,而2022年上半年由于其批量装备类项目定型周期较原计划延长,影响了当期项目交付进度所致。
(五)说明报告期内退换货的金额及占比、数量、时间、产品种类、主要客户名称、退换货原因等,并结合销售合同条款补充说明退换货的处理流程和会计核算方式。
1、报告期内公司仅发生过一次客户退货和一次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仅发生过一次客户退货和一次换货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换货
2019年3月,公司与北京华科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德”)签订《购销合同》,公司向其销售了4台制冷探测器并确认了70.80万元收入,华科德向公司支付了全部价款。2020年3月,华科德提出公司向其出售的1台探测器不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公司认为所售产品的质量不存在瑕疵,同时双方的销售合同仅约定了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条款,未约定换货,但基于维护客户关系角度仍为其进行了换货处理,并根据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0京0114民初8729号)向其支付了2万元赔偿金。
(2)退货
2021年4月,公司与烟台艾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睿光电”)签订购销合同对其销售制冷型红外镜头1个,公司当月发货并经对方验收后确认收入7.26万元。2022年4月,因该镜头部分指标无法匹配艾睿光电某项目的参数要求,艾睿光电提出退货,公司认为自身产品无质量瑕疵,但基于长期合作目的同意了艾睿光电的退货要求,并在2022年4月与对方签订了上述购销合同终止协议,截至目前双方对该事项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退换货的情况。
2、公司退换货制度完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退换货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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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存在质量瑕疵时,客户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条款及退货条款向公司提出维修调试或退换货申请,公司销售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和质量部门以技术分析、问题定位、质量检测等方式确定产品质量瑕疵的具体原因并制订解决方案。如果产品在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限内出现质量瑕疵,公司免费维修或更换,售后服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积极响应。如产品在质量保证期限外出现质量瑕疵,公司仍会应客户需求对产品进行维修,相关的维修费用一般由客户承担。产品质量瑕疵相关问题解决后,销售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和质量部门进行总结分析,尽可能避免类似质量问题再次出现。
因公司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经技术分析、问题定位和质量检测产品存在质量瑕疵时,公司首先与客户协商维修处理,如客户不接受维修再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换货或退货。经协商后客户同意维修,公司及时安排售后服务人员上门为客户进行处理。客户要求退换货,销售人员根据客户退换货需求提起退换货审批流程,经销售总监、总经理审批后通知仓库及质量部门办理退换货手续。仓库对退换回的产品单独存放管理,退换回产品维修后不影响二次销售的作为正常存货管理,退换回产品报废的经审批后及时核销存货库存。
(2)会计处理
①换货:如果产品维修后不影响二次销售,公司根据换货情况在供应链系统更新存货明细,未销售前财务根据可变现净值及时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被更换产品报废的经审批后及时核销存货同时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②退货:公司报告期内极少发生退货情况,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属于精密仪器类,客户验收较为严格,在验收合格后退货的可能性极低。即使发生退货情况,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影响有限,因此公司根据实际退货情况调整退货当期的收入及成本。
③产品质量保证: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质量保证计提比例及公司历史实际售后维修费用占比合理确定公司预计负债的计提比率,及时足额计提“预计负债”,同时借记“销售费用”。实际发生维修等产品质量保证相关服务时,根据发生的人工费用和耗用的材料借记“预计负债”,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存货”等科目。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质量保证金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高德红外 | 0.17% | 0.15% | 0.17% | 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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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吉瑞 | 无 | 无 | 无 | 0.08% |
国科天成 | 0.20% | 0.20% | 0.20% | 0.20% |
注: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产品质量保证金计提比例。报告期各期,公司计提及实际支付质量保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营业收入 | 计提比例% | 计提金额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负债余额 |
2022年1-6月 | 17,375.33 | 0.20% | 34.75 | 10.53 | 115.21 |
2021年度 | 32,773.73 | 0.20% | 65.59 | 15.52 | 90.99 |
2020年度 | 19,699.52 | 0.20% | 39.36 | 4.68 | 40.92 |
2019年度 | 10,825.06 | 0.20% | 17.75 | 13.79 | 6.24 |
如上所示,公司质量保证金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质量保证金实际发生金额小于计提金额,预计负债余额充足,计提比例合理。
(3)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企业应当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企业提供额外服务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质量保证责任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在评估一项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时,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①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当法律要求企业提供质量保证时,该法律规定通常表明企业承诺提供的质量保证不是单项履约义务,这是因为,这些法律规定通常是为了保护客户,以免其购买瑕疵或缺陷商品,而并非为客户提供一项单独的服务。②质量保证期限。企业提供质量保证的期限越长,越有可能表明企业向客户提供了保证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的服务。因此,企业承诺提供的质量保证越有可能构成单项履约义务。③企业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如果企业必须履行某些特定的任务以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例如,企业负责运输被客户退回的瑕疵商品),则这些特定的任务可能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产品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综上所述,公司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及退换货条款目的均为避免客户购买瑕疵或缺陷商品,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公司售后维修服务及退换货流程设计合理且有效执行,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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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的规模、主要对手方及商业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仅在2021年发生过一笔第三方回款,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该笔款项对应的收入尚未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 合同金额 | 第三方回款金额 | 客户名称 | 回款单位 | 第三方回款原因 |
光电研制业务 | 512.00 | 102.40 | 江西千乘探索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千乘探索科技有限公司 | 集团内关联方代付 |
江西千乘探索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千乘探索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第三方回款的原因主要是集团内单位统一调配资金临时周转,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第三方回款均基于真实的销售行为,相关客户及代付方已签订三方协议。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第三方回款规模极小,且交易对方系回款单位的全资子公司,第三方回款具有商业合理性。
二、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并评价发行人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结合客户销售合同的条款,对收入确认相关的风险报酬或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分析,进而判断发行人的收入确认具体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对报告期销售收入、成本及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执行分析程序,分析季度收入占比是否符合行业特征,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的波动情况;
4、选取样本对报告期客户交易发生额和应收账款各期末余额实施函证程序,通过工商信息网检查了客户的注册地址并与发函地址核对,检查函证信息是否准确,对未回函的实施替代性测试程序;
报告期客户收入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收入金额 | 17,375.33 | 32,773.73 | 19,699.52 | 10,825.06 |
发函金额 | 17,076.54 | 31,188.86 | 19,074.56 | 10,42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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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函比例 | 98.28% | 95.16% | 96.83% | 96.27% |
回函金额 | 15,593.08 | 31,188.86 | 17,627.05 | 8,932.42 |
回函金额占发函金额比例 | 91.31% | 100.00% | 92.41% | 85.71% |
替代程序金额 | 1,483.46 | - | 1,447.51 | 1,489.06 |
替代金额占发函金额比例 | 8.69% | - | 7.59% | 14.29% |
发函金额最终确认比例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报告期应收账款函证情况详见问题7回复之核查程序4。
5、采用抽样方式执行细节性测试,检查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立项申请单、客户合同、项目生产过程文档、交付验收单、销售出库单、发货物流单、销售发票等,核对相关单据日期是否勾稽,数量、金额是否一致;
报告期收入细节性测试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收入金额(万元) | 17,375.33 | 32,773.73 | 19,699.52 | 10,825.06 |
细节测试金额(万元) | 16,064.19 | 31,515.41 | 18,989.20 | 10,190.14 |
核查比例 | 92.45% | 96.16% | 96.39% | 94.13% |
6、对报告期重要客户进行背景调查,并对报告期重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与客户主要业务负责人就与国科天成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询问,了解客户采购的合理性以及客户结算和付款的具体流程,取得客户关于与国科天成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书面确认文件并形成访谈记录;
报告期客户背景调查和访谈情况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销售收入(A) | 17,375.33 | 32,773.73 | 19,699.52 | 10,825.06 |
背景调查及访谈销售总额(B) | 12,172.28 | 30,270.28 | 18,271.96 | 9,779.85 |
覆盖比例(C=B/A) | 70.05% | 92.36% | 92.75% | 90.34% |
背景调查及访谈家数(家) | 20 | 33 | 27 | 20 |
其中:实地走访(家) | 12 | 21 | 20 | 16 |
视频访谈(家) | 8 | 11 | 7 | 4 |
实地走访客户销售收入(D) | 8,525.57 | 23,739.14 | 16,320.95 | 8,485.39 |
实地走访比例(E=D/A) | 49.07% | 72.43% | 82.85% | 78.39% |
视频访谈客户销售收入(F) | 3,646.71 | 6,183.34 | 1,951.01 | 1,294.45 |
2-31
视频访谈比例(G=F/A) | 20.98% | 18.87% | 9.90% | 11.96% |
7、执行截止性测试,选取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确认相关原始资料,检查客户合同、销售出库单、发货物流单、交付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价相关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选取报告各期截止日前后一个月的收入项目进行上述截止性测试,报告期截止测试核查情况如下:
截止日前情况 | 2022年6月 | 2021年12月 | 2020年12月 | 2019年12月 |
收入金额(万元) | 7,622.81 | 7,304.09 | 4,550.45 | 3,211.31 |
核查金额(万元) | 7,622.81 | 7,304.09 | 4,550.45 | 3,211.31 |
核查比例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截止日后情况 | 2022年7月 | 2022年1月 | 2021年1月 | 2020年1月 |
收入金额(万元) | 3,561.54 | 536.71 | 429.77 | 57.92 |
核查金额(万元) | 3,561.54 | 536.71 | 429.77 | 57.92 |
核查比例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8、获取公司产品出入库流水、产品销售明细、售后服务台账、客户合同、法律诉讼资料等检查公司退换货清单是否完整,退换货流程是否执行有效,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9、获取公司银行账户流水将收款单位名称与公司客户清单的客户名称进行核对,检查公司第三方回款情况,并结合第三方回款单位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及回款具体原因判断合理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产品主要定位于制冷型红外市场和产业链中游,制冷型红外产品具有探测距离远、灵敏度高等性能优势但价格昂贵,主要定位于高端红外市场,应用领域以军用为主,在我国国防现代化建设加速推进的背景下,近年来下游市场需求保持旺盛。发行人制冷型红外产品收入规模已连续两年超过同行业可比公司富吉瑞,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非制冷红外产品种类和收入规模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差距较大,但在非制冷红外瞄具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发行人来自军工类客户的收入占比较高,受军方通常集中在下半年组织交付验收工作的影响,公司客户在下半年的生产和采购活动更加集中,进而导致公司收入确认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收
2-32
入确认依据具有合理性和完整性,报告期内不存在下游客户为发行人囤货、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3、发行人光电研制业务按验收时点确认收入,不存在按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的情况,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4、除发行人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有防疫测温类产品,因此其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受新冠疫情防控需求影响较大,进而导致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的收入变动趋势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
5、报告期内公司仅发生过一次客户换货情形,未发生过退货情况。公司售后维修服务及退换货流程设计合理且有效执行,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6、发行人报告期仅有一笔第三方回款且金额较小,交易对方系回款单位的全资子公司,第三方回款具有商业合理性。
问题2、关于主要客户
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占比分别为
85.15%、63.36%、58.97%。
请发行人:
(1)说明报告期各期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研制业务前五名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客户类型、股权结构、注册时间、合作历史、经营规模、订单获取方式,发行人对其销售内容、定价政策、销售金额及占比、毛利率、信用期限;分析同类业务不同客户之间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同一客户不同年度内收入、毛利率变动的原因。
(2)说明报告期各期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研制业务前五名客户变化的原因,每年新增客户的合作背景、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毛利率等,报告期各期均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客户数量、销售金额及占比,并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分析说明发行人客户的稳定性及对业务稳定性的影响。
(3)说明报告期各期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研制业务前五名客户是否存在注册成立当年或次年、合作当年即成为发行人主要客户的情形;如存在,请详细分析原因及合理性。
(4)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客户、供应商、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形,如有,请进一步说明相关销售/采购内容、金额及合理性。
2-33
(5)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经销销售、贸易商销售模式;如存在,请说明上述模式对应的销售内容、金额、占比、主要客户情况,采用该模式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报告期各期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研制业务前五名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客户类型、股权结构、注册时间、合作历史、经营规模、订单获取方式,发行人对其销售内容、定价政策、销售金额及占比、毛利率、信用期限;分析同类业务不同客户之间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同一客户不同年度内收入、毛利率变动的原因。
1、报告期各期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研制业务前五名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客户类型、股权结构、注册时间、合作历史、经营规模、订单获取方式,发行人对其销售内容、定价政策、销售金额及占比、毛利率、信用期限
(1)报告期各期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客户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红外产品和零部件的前五大客户以军工配套企业和科研院所为主,主要客户包括中电科集团、中建材集团、中科院下属单位及科研院所,以及通视光电、德芯空间、巍宇光电等民营企业。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发展,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前五名客户收入占比呈现下降趋势,但仍保持较高的集中度,各期前五名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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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2022年1-6月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前五大客户
2022年上半年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前五大客户均为军工配套企业,具体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类型 | 股权结构 | 注册时间 | 开始合作时间 | 经营规模 | 订单获取方式 | 主要销售内容 | 定价政策 | 销售金额(万元) | 销售占比(%) | 毛利率(%) | 主要合同信用期限 |
1 | A0001 | 国有企业 | 隶属于中电科集团 | **** | 2015年 | 2021年收入约4亿 | 商务谈判 | 制冷机芯、整机、探测器 | 以成本导向定价法为主的灵活定价 | 1,785.40 | 15.09 | 33.41 | 验收合格后30日内开具发票,收到发票后三个月支付全部货款 |
2 | B0001 | 国有企业 | 隶属于中建材集团 | **** | 2020年 | 2021年收入约1.2亿 | 商务谈判 | 制冷机芯 | 同上 | 1,150.44 | 9.73 | 38.23 | 按合同签订、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 |
3 | 艾迪科技 | 民营企业 | 朱幼妹持股100% | 2013/10/25 | 2022年 | 2022上半年收入约0.5亿 | 商务谈判 | 制冷机芯、探测器 | 同上 | 1,048.67 | 8.87 | 21.25 | 按合同签订、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 |
4 | 巍宇光电 | 民营企业 | 上海巍宇航天科技有限公司(80.00%)、武义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20.00%) | 2017/12/28 | 2021年 | 2021年收入约0.5亿 | 商务谈判 | 制冷机芯、探测器 | 同上 | 940.71 | 7.95 | 27.77 | 验收合格后一个月支付货款的100% |
5 | 德芯空间 | 民营企业 | 北京炎黄国芯科技有限公司(100%) | 2017/6/26 | 2021年 | 2021年收入约0.5亿 | 商务谈判 | 制冷机芯 | 同上 | 703.54 | 5.95 | 38.93 | 按合同签订、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 |
合计 | 5,628.76 | 47.59 | 31.88 |
注:艾迪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艾迪科技”。
②2021年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前五大客户
2021年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前五大客户均为军工配套企业,具体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类型 | 股权结构 | 注册时间 | 开始合作时间 | 经营规模 | 订单获取方式 | 主要销售内容 | 定价政策 | 销售金额(万元) | 销售占比(%) | 毛利率(%) | 主要合同信用期限 |
1 | A0001 | 国有企业 | 隶属于中电科集团 | **** | 2015年 | 2021年收入约4亿 | 商务谈判 | 制冷机芯、整机、镜片 | 以成本导向定价法为主的灵活定价 | 6,959.47 | 29.19 | 40.51 | 验收合格后30日内开具发票,收到发票后三个月支付全部货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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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类型 | 股权结构 | 注册时间 | 开始合作时间 | 经营规模 | 订单获取方式 | 主要销售内容 | 定价政策 | 销售金额(万元) | 销售占比(%) | 毛利率(%) | 主要合同信用期限 |
A0004 | 科研院所 | 隶属于中电科集团 | **** | 2021年 | 未披露 | 商务谈判 | 通用元器件 | 同上 | 16.81 | 0.07 | 18.82 | 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60日支付全部货款 | |
中电科集团小计 | 6,976.28 | 29.26 | 40.46 | ||||||||||
2 | 巍宇光电 | 民营企业 | 上海巍宇航天科技有限公司(80.00%)、武义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20.00%) | 2017/12/28 | 2021年 | 2021年收入约0.5亿 | 商务谈判 | 制冷机芯、电路模块 | 同上 | 4,420.35 | 18.54 | 37.27 | 按合同签订、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验收后1个月支付100% |
3 | B0001 | 国有企业 | 隶属于中建材集团 | **** | 2020年 | 2021年收入约1.2亿 | 商务谈判 | 制冷机芯 | 同上 | 2,535.40 | 10.63 | 39.49 | 按合同签订、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 |
B0002 | 国有企业 | 隶属于中建材集团 | **** | 2020年 | 2021年收入约145亿 | 商务谈判 | 制冷机芯 | 同上 | 615.93 | 2.58 | 46.50 | 同上 | |
中建材集团小计 | 3,151.33 | 13.22 | 40.86 | ||||||||||
4 | 通视光电 | 民营企业 | 戴明(23.01%)、长春华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1.65%)、军民融合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59%) | 2010/1/14 | 2018年 | 2021年通视光电收入约1.65亿 | 商务谈判 | 成像电路、制冷整机 | 同上 | 2,371.95 | 9.95 | 66.42 | 验收合格收到发票后7日至支付100%货款 |
中科友成 | 民营企业 | 通视光电(100%) | 2017/10/18 | 2018年 | 商务谈判 | 电路模块 | 同上 | 34.74 | 0.15 | 59.84 | 发货前支付100% | ||
通视光电 | 2,406.69 | 10.09 | 66.33 |
2-36
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类型 | 股权结构 | 注册时间 | 开始合作时间 | 经营规模 | 订单获取方式 | 主要销售内容 | 定价政策 | 销售金额(万元) | 销售占比(%) | 毛利率(%) | 主要合同信用期限 |
小计
小计 | |||||||||||||
5 | 德芯空间 | 民营企业 | 北京炎黄国芯科技有限公司(100%) | 2017/6/26 | 2021年 | 2021年收入约0.5亿 | 商务谈判 | 制冷机芯、探测器 | 同上 | 1,044.25 | 4.38 | 34.22 | 验收合格后30日内开具发票,收到发票回后三个月支付全部货款 |
合计 | 17,998.90 | 75.49 |
③2020年红外产品和零部件前五大客户
2020年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前五大客户除兆晟科技和北京同舟皆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舟皆乐”)为民用红外整机或系统制造商外,其他客户均为军工配套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类型 | 股权结构 | 注册时间 | 合作开始时间 | 经营规模 | 订单获取方式 | 主要销售内容 | 定价政策 | 销售金额(万元) | 销售占比(%) | 毛利率(%) | 主要合同信用期限 |
1 | A0001 | 国有企业 | 隶属于中电科集团 | **** | 2015年 | 2020年收入约3.5亿 | 商务谈判 | 制冷机芯、整机 | 以成本导向定价法为主的灵活定价 | 7,177.86 | 53.99 | 36.31 | 按合同签订、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 |
A0003 | 科研院所 | 隶属于中电科集团 | **** | 2015年 | 2020年收入约27-28亿 | 商务谈判 | 镜头及镜头组件 | 同上 | 36.11 | 0.27 | 39.71 | 验收合格2个月内支付全部货款 | |
中电科集团小计 | 7,213.96 | 54.26 | 3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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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类型 | 股权结构 | 注册时间 | 合作开始时间 | 经营规模 | 订单获取方式 | 主要销售内容 | 定价政策 | 销售金额(万元) | 销售占比(%) | 毛利率(%) | 主要合同信用期限 |
2 | 兆晟科技 | 民营企业 | 姜磊(45.86%)、德清和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77%)、易尚潭(7.57%) | 2011/6/16 | 2018年 | 2020年收入约1.84亿 | 商务谈判 | 制冷整机、镜头及镜头组件 | 同上 | 1,076.11 | 8.09 | 29.94 | 按合同签订、交付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合同签订支付50%,产品交付前支付50% |
3 | B0002 | 国有企业 | 隶属于中建材集团 | **** | 2020年 | 2020年收入约120亿 | 商务谈判 | 制冷探测器 | 同上 | 796.46 | 5.99 | 30.00 | 按合同签订、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 |
4 | 通视光电 | 民营企业 | 戴明(23.01%)、长春华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1.65%)、军民融合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59%) | 2010/1/14 | 2018年 | 2021年通视光电收入约1.65亿 | 商务谈判 | 非制冷机芯、成像电路 | 同上 | 619.47 | 4.66 | 59.45 | 按合同签订、交付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签订后10日支付30%,产品交付前支付剩余货款 |
中科友成 | 民营企业 | 通视光电(100%) | 2017/10/18 | 2018年 | 商务谈判 | 成像电路 | 同上 | 139.38 | 1.05 | 61.11 | 产品交付前一次性付款 | ||
通视光电小计 | 758.85 | 5.71 | 59.75 | ||||||||||
5 | 同舟皆乐 | 民营企业 | 北京同都科技有限公司(100%) | 2003/6/16 | 2020年 | 未披露 | 商务谈判 | 制冷机芯 | 同上 | 690.27 | 5.19 | 55.16 | 按合同签订、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 |
合计 | 10,535.65 | 79.24 | - |
④2019年红外产品和零部件前五大客户
2019年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前五大客户中除茂莱仪器外,其他客户均为军工配套企业和科研院所,具体情况如下:
2-38
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类型 | 股权结构 | 注册时间 | 合作开始时间 | 经营规模 | 订单获取方式 | 主要销售内容 | 定价政策 | 销售金额(万元) | 销售占比(%) | 毛利率(%) | 主要合同信用期限 |
1 | A0001 | 国有企业 | 隶属于中电科集团 | **** | 2015年 | 2019年收入约3亿 | 商务谈判 | 制冷机芯、整机 | 以成本导向定价法为主的灵活定价 | 2,921.68 | 57.14 | 43.84 | 按合同签订、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 |
A0002 | 国有企业 | 隶属于中电科集团 | **** | 2019年 | 未披露 | 商务谈判 | 制冷机芯、镜头及镜头组件 | 同上 | 747.17 | 14.61 | 37.27 | 同上 | |
中电科集团小计 | 3,668.85 | 71.75 | 42.50 | ||||||||||
2 | 通视光电 | 民营企业 | 戴明(23.01%)、长春华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1.65%)、军民融合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59%) | 2010/1/14 | 2018年 | 2021年通视光电收入约1.65亿 | 商务谈判 | 非制冷整机 | 同上 | 564.60 | 11.04 | 53.57 | 按合同签订、交货、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一般约定签订后支付一定比例货款,产品交付或验收2个月支付剩余货款 |
长光众和 | 民营企业 | 通视光电(100%) | 2014/10/23 | 2018年 | 商务谈判 | 非制冷整机 | 同上 | 174.96 | 3.42 | 51.81 | 同上 | ||
通视光电小计 | 739.56 | 14.46 | 53.15 | ||||||||||
3 | 茂莱仪器 | 民营企业 | 茂莱光学(75.00%)、MLOPTIC International Limited(25.00%) | 2004/6/17 | 2019年 | 2019年收入约2.22亿 | 商务谈判 | 制冷机芯、组件等 | 同上 | 239.81 | 4.69 | 27.35 | 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合同签订及发货前支付一定比例货款,收到货物7日内验收并支付尾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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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类型 | 股权结构 | 注册时间 | 合作开始时间 | 经营规模 | 订单获取方式 | 主要销售内容 | 定价政策 | 销售金额(万元) | 销售占比(%) | 毛利率(%) | 主要合同信用期限 |
4 | D0001 | 科研院所 | 隶属于中国科学院 | **** | 2014年 | 2018年收入约1.87亿 | 商务谈判 | 其他零配件 | 同上 | 123.89 | 2.42 | 9.12 | 收到货物后5个个工作日付款 |
D0002 | 科研院所 | 隶属于中国科学院 | **** | 2017年 | 2020年整体收入约60亿 | 商务谈判 | 镜头及镜头组件 | 同上 | 23.01 | 0.45 | 39.52 | 按合同签订、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合同签订支付70%,验收后支付尾款 | |
D0007 | 科研院所 | 隶属于中国科学院 | **** | 2019年 | 未披露 | 商务谈判 | 镜头及镜头组件 | 同上 | 13.27 | 0.26 | 56.88 | 按合同签订、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合同签订支付60%,验收后支付尾款 | |
中科院小计 | 160.18 | 3.13 | 17.44 | ||||||||||
5 | 万腾达斯 | 民营企业 | 梁迪敏(46%)、范丽萍(44%)、范作敏(10%) | 2011/11/9 | 2019年 | 未披露 | 商务谈判 | 镜头及镜头组件 | 同上 | 106.19 | 2.08 | 25.47 | 按合同签订、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合同签订支付50%,到货后支付尾款 |
合计 | 4,914.60 | 96.12 | - |
注1:四川中科友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科友成” 、长春长光众和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光众和”。注2:经营规模系根据中介机构对上述客户的访谈记录整理。
2-40
报告期内,公司红外产品及零部件业务主要采用以成本导向为主的灵活定价策略,对于红外产品中的电路模块产品采用的为关联产品定价法,具体定价办法详见问题五、关于毛利率、一、(一)和(二)的回复。
(2)报告期各期研制业务客户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制业务的前五大客户主要为军工配套企业和科研院所,主要客户包括中电科集团、航天科技集团、中科院下属单位及科研院所和凌嘉光电、中天长光等民营企业。由于研制类业务定制化程度较高且客户需求连续性较低,公司研制业务各期前五大客户变化较大,收入占比亦呈持续下降趋势,各期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①2022年1-6月研制业务前五大客户
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类型 | 股权结构 | 注册时间 | 合作开始时间 | 经营规模 | 订单获取方式 | 主要销售内容 | 定价政策 | 销售金额(万元) | 销售占比(%) | 毛利率(%) | 主要合同信用期限 |
1 | 微视新纪元 | 民营企业 | 欧阳骏(96%)、欧阳燕(4%) | 2003/4/23 | 2020年 | 2021年收入约1.32亿 | 商务谈判 | 高速智能数据传输通用系统、视频图像分析综合处理设备 | 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370.80 | 19.58 | 14.76 | 按合同签订、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合同签订后10日支付一定比例、验收后7日支付合同尾款 |
2 | 德芯空间 | 民营企业 | 北京炎黄国芯科技有限公司(100%) | 2017/6/26 | 2021年 | 2021年收入约0.5亿 | 商务谈判 | 大容量数据存储分析设备 | 同上 | 331.86 | 17.52 | 32.88 | 按合同签订、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 |
3 | 中科洺光 | 民营企业 | 唐利孬(78.75%)、西安中科华芯测控有限公司(15%)、祁春霞(4.25%)、牛霞(2%) | 2016/3/23 | 2021年 | 2021年上半年收入约0.25亿 | 商务谈判 | 载荷舱管理分系统智能分配和存储设备 | 同上 | 282.30 | 14.90 | 19.71 | 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支付100% |
4 | 西安泽宇 | 民营企业 | 欧佩玉(40%)、成玲(30%)、杨伟 | 2011/1/31 | 2020年 | 2022年上半年收入约0.2亿 | 商务谈判 | 快视图像采集落盘处理软件、图像数据接 | 同上 | 263.96 | 13.94 | 85.03 | 项目交付验收后30个工作日支付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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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王伊洛(15%) | 收回放软件、相机图像数据采集软件 | 甲方交付总体验收后支付10% | |||||||||||
5 | 瑄宇光电 | 民营企业 | 昆明林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 | 2017/8/8 | 2021年 | 2022年上半年收入约0.5亿 | 商务谈判 | 离轴抛物镜组件、结构组件研制,全光谱光窗研制等 | 同上 | 256.64 | 13.55 | 32.64 | 完成所有研制、产品交付并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100% |
合计 | 1,505.56 | 79.49 | - | - |
注:西安中科洺光测控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科洺光”、西安泽宇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西安泽宇”、洛阳瑄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瑄宇光电”。
②2021年研制业务前五大客户
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类型 | 股权结构 | 注册时间 | 合作开始时间 | 经营规模 | 订单获取方式 | 主要销售内容 | 定价政策 | 销售金额(万元) | 销售占比(%) | 毛利率(%) | 主要合同信用期限 |
1 | 德芯空间 | 民营企业 | 北京炎黄国芯科技有限公司(100%) | 2017/6/26 | 2021年 | 2021年收入约0.5亿 | 商务谈判 | 大容量高速数据解析系统、大容量数据管理系统研制 | 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1,327.43 | 25.55 | 46.35 | 按合同签订、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 |
2 | C0001 | 科研院所 | 隶属于航天科技集团 | **** | 2020年 | 2018年-2020年收入约20亿 | 商务谈判 | 视频控制电路研制、探测器粘接对准测试设备、实时图像预处理电路研制等 | 同上 | 1,020.60 | 19.64 | 61.83 | 按合同签订、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合同签订后一个月支付一定比例、验收后一个月支付合同尾款 |
3 | 微视新纪元 | 民营企业 | 欧阳骏(96%)、欧阳燕(4%) | 2003/4/23 | 2020年 | 2021年收入约1.32亿 | 商务谈判 | 大容量数据存储设备研制、相机载荷存储系统等 | 同上 | 717.11 | 13.80 | 64.31 | 按合同签订、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合同签订后10日支付一定比例、验收后10日支付合同尾款 |
4 | Z0001 | 民营企业 | **** | **** | 2021年 | 未披露 | 商务谈判 | 焦平面组件综合测试系统研制、 | 同上 | 552.01 | 10.63 | 65.47 | 按合同签订、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 |
2-42
探测器验证试验系统研制 | 合同签订后10日支付一定比例、验收后支付合同尾款 | ||||||||||||
5 | 谷丰光电 | 民营企业 | 孙晋武(36.00%)、田珺(32.00%)、黄成龙(32.00%) | 2013/8/29 | 2020年 | 未披露 | 商务谈判 | CT根系可见光成像系统、红外光学图像采集分析系统 | 同上 | 318.58 | 6.13 | 44.12 | 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全部货款;按合同签订、交付、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 |
合计 | 3,935.73 | 75.75 |
③2020年研制业务前五大客户全部为军工配套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类型 | 股权结构 | 注册时间 | 合作开始时间 | 经营规模 | 订单获取方式 | 主要销售内容 | 定价政策 | 销售金额(万元) | 销售占比(%) | 毛利率(%) | 主要合同信用期限 |
1 | C0001 | 科研院所 | 隶属于航天科技集团 | **** | 2020年 | 2018年-2020年收入约20亿 | 商务谈判 | 焦面模组、透镜模组等 | 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467.26 | 10.34 | 51.83 | 完成产品交付后30日付款 |
C0005 | 国有企业 | 隶属于航天科技集团 | **** | 2019年 | 2020年收入约5.8亿 | 商务谈判 | 嵌入式微光摄像系统及图像处理软件研制 | 同上 | 171.26 | 3.79 | 48.83 | 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合同前后20个工作日、交付验收后20个工作日、质保满1年后20个工作日分别支付一定比例货款 | |
C0002 | 科研院所 | 隶属于航天科技集团 | **** | 2019年 | 2020年收入约30亿 | 商务谈判 | 嵌入式微光摄像系统、平台激光导引头 | 同上 | 165.14 | 3.65 | 52.73 | 产品验收后7个工作日 | |
C0011 | 科研院所 | 隶属于航天科技集团 | **** | 2020年 | 2020年约40亿 | 商务谈判 | 地面反无人机光电探测系统 | 同上 | 17.43 | 0.39 | -10.09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50%,验收后30 |
2-43
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类型 | 股权结构 | 注册时间 | 合作开始时间 | 经营规模 | 订单获取方式 | 主要销售内容 | 定价政策 | 销售金额(万元) | 销售占比(%) | 毛利率(%) | 主要合同信用期限 |
日内支付50% | |||||||||||||
航天科技集团小计 | 821.08 | 18.17 | 50.07 | ||||||||||
2 | A0003 | 科研院所 | 隶属于中电科集团 | **** | 2015年 | 2020年收入约27-28亿 | 商务谈判 | 单/双光红外体温筛查设备测试和评价平台 | 同上 | 407.08 | 9.01 | 50.09 | 产品交付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100% |
A0001 | 国有企业 | 隶属于中电科集团 | **** | 2015年 | 2020年收入约3.5亿 | 商务谈判 | 数据兼容性预处理、数据监测系统、数据解调处理软件、光电图像质量评测系统等 | 同上 | 385.78 | 8.54 | 96.16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50%,验收合格后支付50% | |
中电科集团小计 | 792.86 | 17.54 | 72.51 | ||||||||||
3 | B0001 | 国有企业 | 隶属于中建材集团 | **** | 2020年 | 2020年收入0.8亿 | 商务谈判 | 通用化红外双波共光路光电控制系统研制 | 同上 | 786.98 | 17.41 | 83.03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30%,验收合格后支付70% |
4 | 凌嘉光电 | 民营企业 | 张利(87%)、张养军(13%) | 2006/3/12 | 2020年 | 2020年收入约0.3-0.4亿 | 商务谈判 | 中、长波红外成像定制化标定系统研制 | 同上 | 712.97 | 15.78 | 76.61 | (1)产品交付验收后6个月付清全款;(2)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全款 |
5 | 中天长光 | 民营企业 | 中天引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40%)、青岛动投 | 2019/11/28 | 2020年 | 2020年收入约0.2亿 | 商务谈判 | 高精度频谱信号综合控制系统、光电图像信号监测识别系统 | 同上 | 566.04 | 12.52 | 99.64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50%,验收合格后支付50% |
2-44
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类型 | 股权结构 | 注册时间 | 合作开始时间 | 经营规模 | 订单获取方式 | 主要销售内容 | 定价政策 | 销售金额(万元) | 销售占比(%) | 毛利率(%) | 主要合同信用期限 |
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
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 | |||||||||||||
合计 | 3,679.94 | 81.42 |
④2019年研制业务前五大客户
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类型 | 股权结构 | 注册时间 | 合作开始时间 | 经营规模 | 订单获取方式 | 主要销售内容 | 定价政策 | 销售金额(万元) | 销售占比(%) | 毛利率(%) | 信用期限 |
1 | 合利创奇 | 民营企业 | 王小龙(72%)、盛甲(20%)、苏洪彬(8%) | 2017/3/20 | 2019年 | 2018-2020年间营业收入约0.7-0.8亿 | 商务谈判 | 可见光/热红外复合光电吊舱、热红外探测系统 | 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1,282.76 | 26.60 | 54.67 | 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支付25%,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 |
2 | A0001 | 国有企业 | 隶属于中电科集团 | **** | 2015年 | 2019年收入约3亿 | 商务谈判 | 高精度伺服综合控制系统、光学图像成像信号处理监测识别系统 | 同上 | 963.21 | 19.98 | 98.83 | 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设计评审通过后10个工作日支付40%,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 |
3 | 卓信信息 | 民营企业 | 王卫东(70.96%)、无锡卓信力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62%)、徐越(6.78%) | 2012/8/15 | 2019年 | 2019年-2021年收入约0.11亿、0.12亿、0.20亿 | 商务谈判 | 光电综合远程监控系统、综合电子智能控制软件系统等 | 同上 | 941.54 | 19.53 | 60.62 | 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合同签订后一月内支付50%,产品交付后三周内支付剩余款项 |
2-45
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类型 | 股权结构 | 注册时间 | 合作开始时间 | 经营规模 | 订单获取方式 | 主要销售内容 | 定价政策 | 销售金额(万元) | 销售占比(%) | 毛利率(%) | 信用期限 |
4 | C0003 | 国有企业 | 隶属于航天科技集团 | **** | 2019年 | 未披露 | 商务谈判 | “微光+红外”共光路模组光路设计、“微光+红外”共光路模组电子学集成开发等 | 同上 | 562.53 | 11.67% | 85.11 | 产品交付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
C0004 | 国有企业 | 隶属于航天科技集团 | **** | 2019年 | 2019年收入约1.53亿 | 商务谈判 | 单轴物理气浮台及其控制系统、相机图像采集系统等 | 同上 | 233.51 | 4.84 | 63.75 | 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40%,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 |
C0002 | 科研院所 | 隶属于航天科技集团 | **** | 2019年 | 2019年营业收入约30亿 | 商务谈判 | 平台激光导引头 | 同上 | 83.74 | 1.74 | 53.32 | 产品交付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 |
航天科技集团小计 | 879.78 | 18.25 | 76.42 | ||||||||||
5 | D0002 | 科研院所 | 隶属于中国科学院 | **** | 2017年 | 2020年整体收入约60亿元 | 商务谈判 | 载荷测试系统管理软件、载荷管理分系统、大容量数据记录仪 | 同上 | 566.18 | 11.74 | 59.99 | 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支付一定比例货款,评审通过后10个工作日支付一定比例,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 |
合计 | 4,633.46 | 96.09 |
注:武汉谷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谷丰光电”、中天长光(青岛)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天长光”。
2-46
2、分析同类业务不同客户之间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
(1)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前五大客户毛利率差异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主要客户之间的毛利率差异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
一是受销售产品类型差异的影响。通常情况下,公司的电路模块毛利率通常会高于机芯及整机等硬件材料成本占比较高的产品;公司销售的零部件以探测器、镜头等外购材料为主,公司自身的技术附加值较低,因此其毛利率会低于整机、机芯等红外产品。
二是受公司针对不同客户的灵活定价策略影响。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主要采取以成本导向为主的灵活定价策略,销售价格除受成本因素影响外,公司还会根据不同项目或订单的市场竞争情况、客户采购规模、未来合作预期等因素灵活确定最终销售价格,进而导致面向不同客户的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前五大客户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收入 | 毛利率 | 主要销售内容 |
1 | 中电科集团 | 1,785.40 | 33.41% | 制冷型整机、机芯、零部件 |
2 | 中建材集团 | 1,150.44 | 38.23% | 制冷型机芯 |
3 | 艾迪科技 | 1,048.67 | 21.25% | 制冷型机芯、零部件 |
4 | 巍宇光电 | 940.71 | 27.77% | 制冷型机芯、零部件 |
5 | 德芯空间 | 703.54 | 38.93% | 制冷型机芯 |
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全部客户合计 | 11,828.10 | 31.19% | - | |
2021年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收入 | 毛利率 | 主要销售内容 |
1 | 中电科集团 | 6,976.28 | 40.46% | 制冷型整机、机芯、零部件 |
2 | 巍宇光电 | 4,420.35 | 37.27% | 制冷型机芯、零部件 |
3 | 中建材集团 | 3,151.33 | 40.86% | 制冷型机芯、零部件 |
4 | 通视光电 | 2,406.69 | 66.33% | 电路模块、制冷型整机、零部件 |
5 | 德芯空间 | 1,044.25 | 34.22% | 制冷型机芯、零部件 |
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全部客户合计 | 23,843.90 | 38.65% |
2-47
2020年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收入 | 毛利率 | 主要销售内容 |
1 | 中电科集团 | 7,213.96 | 36.33% | 制冷型整机、机芯、零部件 |
2 | 兆晟科技 | 1,076.11 | 29.94% | 制冷型整机 |
3 | 中建材集团 | 796.46 | 30.00% | 零部件 |
4 | 通视光电 | 758.85 | 59.75% | 非制冷热像仪、电路模块 |
5 | 同舟皆乐 | 690.27 | 55.16% | 制冷型机芯 |
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全部客户合计 | 13,295.49 | 37.43% | ||
2019年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收入 | 毛利率 | 主要销售内容 |
1 | 中电科集团 | 3,668.85 | 42.50% | 制冷型整机、机芯、零部件 |
2 | 通视光电 | 739.56 | 53.15% | 非制冷热像仪、电路模块 |
3 | 茂莱仪器 | 239.81 | 27.35% | 制冷型机芯 |
4 | 中科院下属企业 | 160.18 | 17.44% | 零部件 |
5 | 万腾达斯 | 106.19 | 25.47% | 零部件 |
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全部客户合计 | 5,113.24 | 41.18% |
注:茂莱(南京)仪器有限公司简称“茂莱仪器”。
2019年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毛利率为41.18%,前五名客户中:通视光电毛利率为53.15%,毛利率较高主要系采购内容包含较多的电路模块所致;茂莱仪器毛利率仅为27.35%,主要系公司为加快推广制冷型红外产品,销售定价较低所致;中科院、万腾达斯毛利率分别仅为17.44%和25.47%,主要系其采购内容以镜头等零部件为主所致。2020年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毛利率为37.43%,前五名客户中:兆晟科技毛利率为29.94%,毛利率较低主要系兆晟科技作为在新三板挂牌的业内知名企业,公司为了能与兆晟科技有更多的业务合作,产品销售定价相对较低所致;同舟皆乐毛利率为55.16%,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同舟皆乐的业务规模较小,公司对其有较强的议价能力所致;通视光电毛利率为59.75%,毛利率较高主要系采购内容包含较多的电路模块所致。
2021年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毛利率为38.65%,前五名客户中:通视光电毛利率为66.33%,毛利率较高主要系采购内容以包含较多的电路模块所致;德芯空间毛利率为34.22%,毛利率较低主要系德芯空间在2021年与公司首次业
2-48
务合作,并委托公司为其提供大容量高速数据解析系统、红外图像数据存储及调制系统、光电图像检测及调焦控制系统等研制服务,公司为拓展与其在红外产品和零部件领域的业务合作,对其销售红外产品和零部件定价相对较低所致。2022年1-6月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毛利率为31.19%,前五名客户中:
中建材集团、德芯空间毛利率分别为38.23%和38.93%,毛利率相对较高主要系当期销售内容全部为制冷型机芯产品,不含零部件所致;艾迪科技、巍宇光电毛利率分别为21.25%、27.77%,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系当期销售内容包含较多的探测器等零部件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前五大客户毛利率差异主要受客户采购内容差异和公司定价策略影响,具有合理性。
(2)研制业务前五大客户毛利率差异分析
公司光电研制业务的研制内容具有多样化和定制化程度较高的特点,不同项目的研制内容及难度、公司技术储备、项目经验等存在较大差异,进而导致不同研制项目的毛利率差异较大,通常情况下:
一方面,对于研制内容为硬件设备或硬件系统的项目,项目实施所需耗用的材料成本较高,进而导致该类项目毛利率相对较低;对于研制内容为纯软件的项目,客户通常系委托公司开发各类图像处理软件,公司通常基于自身在红外图像处理领域的技术储备和项目经验即可完成,项目实施无需耗用材料成本,因此该类项目的毛利率水平普遍较高。
另一方面,研制项目具有高度定制化特点,公司可以根据不同项目的技术难度、市场竞争、客户预算、未来合作预期等因素灵活报价,进而导致不同项目的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且波动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研制业务前五大客户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收入 | 毛利率 | 是否为纯软件开发项目 |
1 | 微视新纪元 | 370.80 | 14.76% | 否 |
2 | 德芯空间 | 331.86 | 32.88% | 否 |
3 | 中科洺光 | 282.30 | 19.71% | 否 |
4 | 西安泽宇 | 263.96 | 85.03% | 是 |
2-49
5 | 瑄宇光电 | 256.64 | 32.64% | 否 |
研制业务全部客户合计 | 1,894.12 | 35.53% | ||
2021年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收入 | 毛利率 | 是否为纯软件开发项目 |
1 | 德芯空间 | 1,327.43 | 46.35% | 否 |
2 | C0001 | 1,020.60 | 61.83% | 否 |
3 | 微视新纪元 | 717.11 | 64.31% | 否 |
4 | Z0001 | 552.01 | 65.47% | 否 |
5 | 谷丰光电 | 318.58 | 44.12% | 否 |
研制业务全部客户合计 | 5,195.40 | 57.02% | ||
2020年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收入 | 毛利率 | 研是否为纯软件开发项目 |
1 | 航天科技集团 | 821.08 | 50.07% | 否 |
2 | 中电科集团 | 792.86 | 72.51% | 否 |
3 | 中建材集团 | 786.98 | 83.03% | 否 |
4 | 凌嘉光电 | 712.97 | 76.61% | 否 |
5 | 中天长光 | 566.04 | 99.64% | 是 |
研制业务全部客户合计 | 4,519.45 | 69.78% | ||
2019年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收入 | 毛利率 | 是否为纯软件开发项目 |
1 | 合利创奇 | 1,282.76 | 54.67% | 否 |
2 | 中电科集团 | 963.21 | 98.83% | 是 |
3 | 卓信信息 | 941.54 | 60.62% | 否 |
4 | 航天科技集团 | 879.78 | 76.42% | 否 |
5 | 中科院 | 566.18 | 59.99% | 否 |
研制业务全部客户合计 | 4,821.82 | 70.15% |
2019年公司研制业务毛利率为70.15%。前五名客户中,中电科集团下属单位及科研院所的毛利率高达98.83%,主要原因为公司为其研制的内容全部为不含硬件的软件开发项目,而公司对上述软件已有成熟技术储备,仅需少量二次开发即可满足客户的研制要求,因此毛利率水平较高。
2-50
2020年公司研制业务毛利率为69.78%。前五名客户中,中天长光和中建材集团的毛利率分别为99.64%、83.03%,毛利率较高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为中天长光、中建材集团研制的内容主要为不含硬件的红外图像处理软件开发项目,公司对上述软件已有成熟技术储备,仅需少量二次开发即可满足客户的研制要求,因此毛利率水平较高。2021年公司研制业务毛利率为57.02%。前五名客户中,德芯空间和武汉谷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毛利率分别为46.35%、44.12%,毛利率相对低于其他主要客户,主要系公司向德芯空间、武汉谷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大容量高速数据解析系统、大容量数据管理系统、红外光学图像采集分析系统、CT根系可见光成像系统均为硬件系统,包含大量材料成本所致。2022年1-6月公司研制业务毛利率为35.53%。前五名客户中,西安泽宇毛利率为85.03%,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公司为其研制内容均为不含硬件的纯软件所致;微视新纪元和中科洺光毛利率分别仅为14.76%、19.71%,毛利率低于其他客户,主要系公司向其销售的视频图像分析综合处理设备、高速智能数据传输通用系统、载荷舱管理分系统智能分配和存储设备均为硬件设备或硬件系统,均包含大量材料成本,且市场上具备相关研制能力的企业较多,项目竞争相对激烈所致。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光电研制业务前五大客户的毛利率差异主要受不同项目的研制内容及难度、公司技术储备等因素影响,具有合理性。
3、同一客户不同年度内收入、毛利率变动的原因
(1)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同一客户不同年度收入和毛利率的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新增客户较多,各期前五大客户中与公司存在两年以上业务往来的共10家,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1 | 中电科集团 | 收入 | 1,785.40 | 6,976.28 | 7,213.96 | 3,668.85 |
毛利率 | 33.41% | 40.46% | 36.33% | 42.50% | ||
2 | 中建材集团 | 收入 | 1,150.44 | 3,151.33 | 796.46 | - |
毛利率 | 38.23% | 40.86% | 30.00% | - | ||
3 | 通视光电 | 收入 | 544.25 | 2,406.69 | 758.85 | 739.56 |
毛利率 | 38.56% | 66.33% | 59.75% | 53.15% | ||
4 | 兆晟科技 | 收入 | - | 121.24 | 1,076.11 | 30.09 |
2-51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毛利率 | - | 27.44% | 29.94% | 14.63% | ||
5 | 茂莱光学 | 收入 | - | 715.04 | 276.99 | 239.81 |
毛利率 | - | 49.85% | 42.21% | 27.35% | ||
6 | 同舟皆乐 | 收入 | - | 159.29 | 690.27 | |
毛利率 | - | 43.30% | 55.16% | |||
7 | 中科院 | 收入 | 20.80 | 32.74 | 201.88 | 160.18 |
毛利率 | 11.65% | 27.61% | 29.20% | 17.44% | ||
8 | 万腾达斯 | 收入 | - | - | 49.56 | 106.19 |
毛利率 | - | - | 60.83% | 25.47% | ||
9 | 巍宇光电 | 收入 | 940.71 | 4,420.35 | - | - |
毛利率 | 27.77% | 37.27% | - | - | ||
10 | 德芯空间 | 收入 | 703.54 | 1,044.25 | - | - |
毛利率 | 38.93% | 34.22% | - | - |
注:上表中的销售收入仅包含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收入,不含其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同一客户不同年度内收入和毛利率变动主要受自身采购需求、采购内容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具体说明如下:
①中电科集团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中电科集团的红外产品和零部件收入分别为3,668.85万元、7,213.96万元、6,976.28万元和1,785.40万元,销售内容主要为制冷型整机、机芯、探测器、镜头等产品。2020年公司对中电科集团收入大幅增加,主要系2019年公司红外产品及零部件业务处于发展初期所致;2021年收入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换用国产探测器后产品销售单价下降所致;2022年1-6月收入较少,主要系公司对中电科集团的销售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中电科集团的红外产品和零部件毛利率分别为42.50%、
36.33%、40.46%和33.41%,销售内容以制冷型整机、机芯、探测器、镜头等产品为主,其中:2019年和2021年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主要原因为:2019年公司除销售上述制冷型产品外,还向其销售了一批高精度伺服控制组件,而该批组件技术含量较高,因此产品定价和毛利率水平均相对较高;2021年公司除销售上述制冷型产品外,还向其销售了一批红外镜片,该批镜片的毛利率为54.97%,与镜片行业可比公司茂莱光学2021年光学器件毛利率54.51%基本持平,具有合理性。
②中建材集团
2-52
公司在2020年与中建材集团下属的B0001、B0002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当期销售内容全部为探测器,因此2020年公司对中建材集团收入仅为796.46万元,毛利率仅为30.00%。2021年B0001、B0002开始向公司采购制冷型机芯,因此2021年公司对中建材集团收入增至3,151.33万元,毛利率亦增至40.86%。2022年1-6月,公司对中建材集团收入为1,150.44万元,全部为制冷型机芯产品,毛利率为38.23%,与2021年基本持平。
③通视光电
2019年和2020年,公司向通视光电销售的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主要为接口电路模块和非制冷产品,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均较为稳定。2021年通视光电基于其业务需求开始向公司采购制冷型机芯、整机和技术含量较高的视频跟踪处理模块、信号处理电路等产品,导致2021年公司对其收入增至2,406.69万元,毛利率增至66.33%。2022年1-6月,公司向通视光电销售的红外产品和零部件收入为
544.25万元,毛利率降至38.56%,主要系当期销售内容以制冷型整机为主,未销售毛利率较高的视频跟踪处理模块、信号处理电路等电路模块产品所致。
④兆晟科技
兆晟科技系新三板挂牌公司,主要从事红外热成像系统研发、生产、销售与红外整体解决方案业务,产品以观测类、测温类、机芯组件类等非制冷红外产品为主,制冷型红外产品较少,因此公司与兆晟科技在2019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之间的交易金额均相对较小,以零星的镜头交易为主;2020年公司对兆晟科技的销售收入和毛利率水平较高,主要系兆晟科技为满足当期客户对制冷型红外产品需求,向公司采购了一批制冷型整机所致。
⑤茂莱光学
2019年和2020年公司对茂莱光学的销售收入基本稳定,销售内容主要为制冷型机芯、镜头等,2019年毛利率较低主要系公司红外产品发展初期的产品开发成本较高所致;2021年公司对茂莱光学的销售收入增至715.04万元,毛利率增至49.85%,主要系茂莱光学基于业务需求向公司采购了一批定制化镜头所致。2022年1-6月,公司与茂莱光学暂未发生新的交易往来。
⑥同舟皆乐
公司在2020年与同舟皆乐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同舟皆乐因认可InSb探测器性能优势,向公司采购了20台制冷型机芯用于其红外热像仪的开发和生产。
2-53
2020年公司的InSb探测器采购和库存数量有限,而同舟皆乐业务规模较小,议价能力较弱,公司对其销售产品的定价较高,进而导致2020年公司对其销售毛利率水平较高。2021年同舟皆乐对公司采购金额下降,主要系其自身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进度较慢所致,而公司2021年换用国产InSb探测器后,探测器库存充足并下调了对同舟皆乐销售产品的定价,进而导致毛利率水平同比有所下降。2022年1-6月,公司与同舟皆乐暂未发生新的交易往来。
⑦中科院和万腾达斯
中科院、万腾达斯主营业务不属于红外业务,因此向公司采购金额相对较小,采购内容受各期项目需求或下游客户需求的影响变动较大,进而导致公司对其各期收入金额和毛利率变动较大。
⑧巍宇光电
公司在2021年与巍宇光电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当期红外产品和零部件销售收入为4,420.35万元,主要为制冷型机芯、电路模块等产品,零部件收入占比相对较低,整体销售毛利率为37.27%。2022年1-6月公司与巍宇光电合作关系稳定,当期销售收入为940.71万元,毛利率降至27.77%主要系当期向其销售的探测器、OLED微显示器等毛利率较低的零部件收入占比较高所致。
⑨德芯空间
公司在2021年与德芯空间建立业务合作关系,2021年红外产品和零部件销售收入为1,044.25万元,主要为制冷型机芯和探测器,整体销售毛利率为34.22%。2022年1-6月公司与德芯空间合作关系稳定,当期销售收入为703.54万元,毛利率增至38.93%主要系当期向其销售内容全部为制冷型机芯,未销售探测器等零部件所致。
(2)研制业务同一客户不同年度收入、毛利率的基本情况
由于研制业务具有定制化程度较高、客户需求连续性较低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研制业务存在两年及以上业务往来的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1 | 航天科技集团 | 收入 | 97.74 | 1,020.60 | 821.08 | 879.78 |
毛利率 | 84.41% | 61.83% | 50.07% | 76.42% | ||
收入 | - | - | 792.86 | 96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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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电科集团 | 毛利率 | - | - | 72.51% | 98.83% |
3 | 中科院 | 收入 | 76.97 | 237.89 | 395.96 | 566.18 |
毛利率 | 52.95% | 57.96% | 41.89% | 59.99% | ||
4 | 德芯空间 | 收入 | 331.86 | 1,327.43 | - | - |
毛利率 | 32.88% | 46.35% | - | - | ||
5 | 微视新纪元 | 收入 | 370.80 | 717.11 | - | |
毛利率 | 14.76% | 64.31% | - | |||
6 | 昆明林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收入 | 256.64 | 200.56 | - | |
毛利率 | 32.64% | 81.40% | - | |||
7 | 西安泽宇 | 收入 | 263.96 | - | 155.75 | |
毛利率 | 85.03% | - | 66.11% |
注:上表中的销售收入仅包含光电研制业务收入,不含其他业务。
①报告期内,公司来自航天科技集团下属单位的研制业务收入分别为879.78万元、821.08万元、1,020.60万元和97.74万元,2019年至2021年收入较为稳定,2022年上半年收入较低主要系客户需求具有季节性特征所致;公司对航天科技集团研制业务的各期毛利率分别为76.42%、50.07%、61.83%和84.41%,波动较大主要受各期研制内容差异影响,其中:2019年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当期研制内容以共光路模组光路设计、相机图像采集系统、坐标测量综合监测软件等不含硬件的项目为主;2020年毛利率水平较低,主要系当期研制内容主要为微光摄像系统、光纤采集设备、透镜组等硬件产品所致;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毛利率水平较高,主要系研制内容以图像数据处理电路、控制电路等为主,公司在相关领域的技术储备和项目经验较为丰富所致。
②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中电科集团下属单位的研制业务收入分别为963.21万元、792.86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公司在2019年开始向A0001销售制冷型红外产品及零部件,同时A0001当期委托公司为其提供了多个相关软件的研制服务,因此当期收入和毛利率水平较高,由于该类软件研制完成后可长期使用,其需求不具有连续性, 2020年起公司未再向其提供其他研制服务;2020年受新冠疫情爆发影响,A0003委托公司向其提供了单/双光红外筛查设备测试和评价平台研制服务,由于客户的该研制需求具有偶发性,公司自2021年起未再向其他提供其他研制服务。
③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中科院下属单位的研制业务收入分别为566.18万元、
395.96万元、237.89万元和76.97万元,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公司将业务中心逐步转向红外产品领域,承接的其他光电领域研制项目减少所致。报告期各期,公司对中科院研制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59.99%、41.89%、57.96%和5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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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毛利率水平较低,主要系当期研制内容以大容量存储系统、信号传输系统、图像处理系统等包含大量硬件成本的项目为主所致。
④公司自2021年与德芯空间建立业务合作关系,2021年公司主要为德芯空间提供了高速数据解析系统、红外图像数据存储及调制系统、光电图像检测及调焦控制系统、大容量数据管理系统等研制服务,当期实现研制业务收入1,327.43万元,毛利率为46.35%,其中红外图像数据存储及调制系统、光电图像检测及调焦控制系统毛利率水平较高,主要系公司相关技术能力优势较强,议价空间较大所致;2022年1-6月公司主要为德芯空间提供了数据存储分析设备的研制服务,当期实现收入331.86万元,毛利率为32.88%,与2021年的大容量高速数据解析系统、大容量数据管理系统的项目较为接近。
⑤公司自2021年与微视新纪元建立业务合作关系,2021年公司主要为其提供了相机载荷系统、大容量数据存储设备等研制服务,当期实现研制业务收入
717.11万元,毛利率为64.31%,毛利率水平较高主要系公司相关技术能力优势较强,议价空间较大所致;2022年1-6月公司主要为其提供了视频图像分析综合处理设备、高速智能数据传输通用系统的研制服务,当期实现收入370.80万元,毛利率为14.76%,毛利率较低主要系当期研制内容主要为硬件系统,且市场具备同类技术开发能力的企业较多,项目订单竞争相对激烈所致。
⑥公司自2021年主要为昆明林康光电科技有限公提供了宽频相机反射镜组、三光轴地面检测系统等研制服务,当期实现收入200.56万元,毛利率为81.40%,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公司相关领域的技术优势较强,议价空间较大所致;2022年1-6月公司主要为其提供了全光谱光窗、离轴抛物镜组件、结构组件研制任务,当期实现收入256.64万元,毛利率降至32.64%,主要系该等研制内容主要为镜头配套相关的硬件产品,材料成本占比较高所致。
⑦公司自2020年与西安泽宇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2020年公司主要为其提供了在线热红外监测系统研制业务,当期首先收入155.75万元,毛利率为66.11%;2022年1-6月公司主要为其提供了快视图像采集落盘处理软件、图像数据接收回放软件、相机图像数据采集软件等研制开发服务,当期收入263.96万元,毛利率为85.03%,毛利率较高主要系研制内容为无材料成本的纯软件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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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各期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研制业务前五名客户变化的原因,每年新增客户的合作背景、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毛利率等,报告期各期均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客户数量、销售金额及占比,并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分析说明发行人客户的稳定性及对业务稳定性的影响。
1、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客户变化原因及新增客户的具体情况
(1)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前五名客户变化原因及新增客户的具体情况
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统计,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在2020年的前五名客户较2019年新增三名,2021年前五名客户较2020年新增两名,2022年1-6月前五名客户较2021年新增一名,新增客户较多的主要原因为:
一方面,公司在2018年以及以前年度主要从事光电研制业务和导航业务,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发展时间相对较短,其中制冷型机芯及整机等主营产品均在2019年正式推出。由于公司产品主要选用InSb探测器,在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的差异化竞争优势,产品性能和质量在获得中电科集团等大客户认可后,公司的行业知名度快速提升,进而导致报告期内新增客户快速增加。
另一方面,为顺应我国军工领域国产替代的发展趋势,公司在2020年开始基于国产InSb探测器开发制冷型红外产品,并在2021年批量使用国产探测器替代原进口型号,核心零部件供给能力和产品性价比大幅提升,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进而导致新增客户快速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新增前五名客户的合作背景、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毛利率等情况具体如下:
①2020年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新增前五名客户情况
A、兆晟科技
兆晟科技系新三板挂牌公司,是我国规模化专业从事红外热成像系统研发、生产、销售的生产商和专业的红外行业方案提供商,在2019年通过商务洽谈方式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
兆晟科技自2018年起加大了红外热像仪整机新产品的研发投入,产能和市场需求在2020年充分释放,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8,416.89万元,同比增长了
149.22%。为满足下游客户的产品需求,兆晟科技在2020年向公司采购了一批制冷型整机产品和镜头、探测器等零部件,进而成为公司2020年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第二大客户,具体交易内容、金额、毛利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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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毛利率 |
红外产品业务 | 制冷整机 | 750.44 | 30.08% |
零部件业务 | 制冷探测器、镜头 | 325.66 | 29.63% |
2021年公司与兆晟科技仍存在业务往来,双方交易具有持续性,但收入金额下降至208.97万元,主要系兆晟科技自身业务需求减少所致,根据兆晟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其2021年营业收入为11,654.40万元,同比下降了36.72%。B、中建材集团2020年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来自中建材集团下属单位的客户主要为B0002。B0002的全资子公司B0001主要从事红外镜片及镜头等产品的研制与生产业务。2020年B0001新增红外热像仪产品业务,但其只具备红外镜头、镜片等光学部件的研发生产能力,基于对公司红外图像处理技术和产品性能的认可,B0001在2020年委托公司为其提供了红外图像处理软件的研制服务,并通过母公司B0002向公司采购制冷型探测器,导致B0002成为公司2020年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前五大客户,具体交易信息如下:
业务类型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毛利率 |
零部件 | 制冷型探测器 | 796.46 | 30.00% |
2021年中建材集团下属单位向公司采购的红外产品和零部件金额达 3,151.33万元,系公司2021年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第三大客户,双方交易具有持续性。
C、同舟皆乐
同舟皆乐在2020年引入技术团队并开展制冷型红外热像仪的生产销售业务。同舟皆乐技术团队基于对InSb探测器性能优势的认可,通过商务谈判方式与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
由于公司在InSb探测器应用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技术储备,同舟皆乐为加快其产品开发进度开始向公司采购制冷型机芯,并成为公司2020年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的第五大客户,具体交易信息如下:
业务类型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毛利率 |
产品业务 | 制冷型机芯 | 690.27 | 55.16% |
2020年公司向同舟皆乐销售的制冷型机芯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同舟皆乐业务规模较小,议价能力较弱,公司对其销售产品的定价相对较高所致。2021年同舟皆乐继续向公司采购了159.29万元制冷型机芯,双方交易具有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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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21年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新增前五名客户情况
A、巍宇光电巍宇光电系上海巍宇航天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高端智能传感器、光电成像系统、人工智能及智慧应用平台军民融合的技术研究和生产业务,下游客户以军工集团下属企业及科研院所为主,2021年通过商务洽谈方式与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巍宇光电认为公司选用InSb探测器的红外产品在性能上相较于其他厂商具有明显优势,开始向公司采购包括制冷型机芯、电路模块、探测器、镜头、镜片等在内的各类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以满足其下游客户对光电成像系统等产品的需求,并成为公司2021年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的第二大客户,具体交易信息如下:
业务类型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毛利率 |
产品业务 | 制冷型机芯 | 1,805.31 | 35.68% |
产品业务 | 视频跟踪处理模块等 | 761.06 | 51.13% |
零部件业务 | 镜头、探测器、镜片、手持侦查设备 | 1,853.98 | 33.12% |
合计 | 4,420.35 | 37.27% |
2022年巍宇光电仍向公司采购各类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往来,双方交易具有持续性。B、德芯空间德芯空间是一家致力于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军工航天等特殊领域集成电路元器件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军工、宇航级芯片等,下游行业客户以军工集团下属企业及科研院所为主,2021年通过商务洽谈方式与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德芯空间为满足其对下游客户定制产品的开发需求,同时基于对公司产品质量、军工资质、业内口碑的认可,开始向公司采购了制冷型机芯、探测器等红外产品和零部件,并成为公司2021年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第五大客户具体交易信息如下:
业务类型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毛利率 |
产品业务 | 制冷型机芯 | 690.27 | 36.55% |
零部件业务 | 制冷型探测器 | 353.98 | 29.69% |
合计 | 1,044.25 | 34.22% |
2022年德芯空间仍向公司采购制冷型机芯、探测器等产品和零部件,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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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具有持续性。
③2022年1-6月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新增前五名客户情况
艾迪科技成立于2013年,专注红外图像处理及控制算法开发,是集红外热成像产品和控制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艾迪科技核心骨干参与了国内多个重大型号的研制工作,主要产品包括侦察类、制导类、探测类红外热像组件及配套的光电系统,与公司制冷红外业务契合度较高,下游行业客户以军工集团下属企业及科研院所为主,2022年通过商务洽谈方式与公司建立业务合作。
艾迪科技为满足其下游客户的产品需求,同时基于对公司产品质量、军工资质、业内口碑的认可,在2022年开始向公司采购制冷型机芯、探测器等产品,并成为公司当期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第五大客户,具体交易信息如下:
业务类型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毛利率 |
产品业务 | 制冷型机芯 | 424.78 | 32.26% |
零部件业务 | MCT探测器 | 623.89 | 13.76% |
合计 | 1,048.67 | 21.25% |
2022年上半年,公司对艾迪科技红外产品和零部件的毛利率为21.25%,毛利率较低主要系销售的探测器占比较高,而公司在2022年上半年为提高存货和资金周转效率,调低了探测器的销售价格,导致当期探测器毛利率较低所致。公司与艾迪科技目前合作关系良好,预计未来双方交易具有持续性。
(2)研制业务前五名客户变化原因及新增客户的具体情况
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统计,公司研制业务在2020年的前五名客户较2019年新增三名,2021年前五名客户较2020年新增四名,2022年1-6月前五名客户较2021年新增三名,新增客户较多的主要原因为:
一方面,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保持高速发展,新增客户数量不断增加。上述客户除向公司采购机芯等产品外,还具有自主设计开发机芯等红外产品的需求,而公司在探测器应用和红外图像处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技术储备,因此部分客户在向公司购买红外产品和零部件的同时,还会委托公司向其提供红外图像处理软件、信号处理及控制软件等配套软件的研制开发服务,例如中电科集团、中建材集团、凌嘉光电、中天长光等客户均属于此类情形。
另一方面,客户委托公司研制的内容主要用于其特定项目使用或研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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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类业务需求往往不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在客户特定项目或研发完成后短期内通常不会有新增的研制服务需求,导致公司研制业务各期主要客户变动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研制业务的新增前五名客户合作背景、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毛利率等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①2020年研制业务新增前五名客户情况
A、 中建材集团2020年公司光电研制业务来自中建材集团下属单位的客户主要为B0002的全资子公司B0001。2020年B0001新增红外热像仪业务,但其只具备红外镜头、镜片等光学部件的研发生产能力,基于对公司红外图像处理技术能力和产品质量及性能的认可,B0001在2020年委托公司为其提供了通用化红外双波共光路光电控制系统研制服务,并通过母公司B0002向公司采购探测器,进而导致B0001成为公司2020年研制业务的第三大客户,具体交易信息如下:
研制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毛利率 |
通用化红外双波共光路光电控制系统研制 | 786.98 | 83.03% |
公司为B0001研制的上述软件主要用于制冷型红外机芯产品的研制开发,客户研制业务需求不具有持续性,但红外产品交易具有持续性。B、凌嘉光电凌嘉光电主要从事光学图像产品及光电测试设备的研发和销售业务,系军工二级保密单位。凌嘉光电的核心技术主要集中在可见光领域,基于对公司在红外领域技术能力的认可,2020年凌嘉光电委托公司为其提供了中、长波红外成像定制化标定系统研制服务,并成为公司2020年研制业务第四大客户,具体销售信息如下:
研制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毛利率 |
中、长波红外成像定制化标定系统研制 | 712.97 | 76.61% |
公司为凌嘉光电研制的中、长波红外成像定制化标定系统研制主要用于制冷型红外产品的研制开发,客户研制业务需求不具有持续性,但红外产品交易具有持续性。
C、中天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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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长光的主要股东为中天引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持股比例40%),主要从事军品配套光电导引头、微控制伺服系统、光学组件、综合测量试验仿真系统等核心部件产品和技术服务业务。
中天长光依托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的支持,其技术优势集中在光学领域,基于对公司在红外图像处理和信号处理领域的技术认可,2020年委托公司向其提供了两项红外图像处理软件研制项目,并成为公司2020年研制业务第五大客户,具体交易信息如下:
研制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毛利率 |
高精度频谱信号综合控制系统 | 297.17 | 99.46% |
光电图像信号检测识别系统 | 268.87 | 99.83% |
公司为中天长光研制的高精度频谱信号综合控制系统、光电图像信号检测识别系统主要用于制冷型红外产品的研制开发,客户研制业务需求不具有持续性,但红外产品交易具有持续性。
②2021年研制业务新增前五名客户情况
A、德芯空间
德芯空间2021年与公司既有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往来,又存在研制业务,具体业务背景详见本题二的回复,2021年具体研制业务销售信息如下:
研制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毛利率 |
大容量高速数据解析系统 | 349.56 | 39.99% |
大容量数据管理系统研制 | 345.13 | 36.93% |
红外图像数据存储及调制系统 | 314.16 | 55.43% |
光电图像检测及调焦控制系统 | 256.64 | 57.75% |
图像综合处理系统 | 61.95 | 41.37% |
2021年以来双方无新增研制业务往来,但红外产品交易具有持续性。
B、微视新纪元
微视新纪元主要产品包括工业相机、采集卡、定制的光电系统等,下游行业主要为工业、学校、研究所、医疗等国营和民营企业,2020年通过商务洽谈方式与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
2021年微视新纪元为满足其下游客户项目的产品配套需求,委托公司向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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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了相机载荷存储系统、大容量数据存储设备研制的研制服务,并成为公司2021年研制业务第三大客户,具体交易信息如下:
研制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毛利率 |
相机载荷存储系统 | 341.59 | 65.62% |
大容量数据存储设备研制 | 375.51 | 63.13% |
公司为微视新纪元研制的上述内容主要用于其特定项目配套使用,客户研制业务需求不具有持续性,但红外产品交易具有持续性。
C、Z0001
Z0001主要从事探测器研制与生产业务,其技术优势集中在探测器研制和生产环节,但在探测器应用领域的技术经验相对欠缺。基于对公司探测器应用技术的认可,2021年Z0001委托公司向其提供了焦平面组件综合测试系统、探测器验证试验系统的研制服务,具体交易信息如下:
研制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毛利率 |
探测器验证试验系统研制 | 221.74 | 62.61% |
焦平面组件综合测试系统研制 | 330.27 | 67.39% |
公司为Z0001研制的上述内容主要用于其对探测器产品成像质量和性能的测试分析,客户研制业务需求不具有持续性。
D、谷丰光电
谷丰光电主要产品为数字化考种机、植物表型平台、植物根系表型平台等,2020年通过商务洽谈方式与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谷丰光电在2021年委托公司向其提供了CT根系可见光成像系统、红外光学图像采集分析系统的技术开发服务,具体交易信息如下:
研制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毛利率 |
CT根系可见光成像系统 | 159.29 | 52.77% |
红外光学图像采集分析系统 | 159.29 | 35.47% |
公司为谷丰光电研制的上述内容主要用于其产品的研制开发用途,客户研制业务需求不具有持续性,但红外产品交易具有持续性。
③2022年1-6月研制业务新增前五名客户情况
A、中科洺光
中科洺光成立于2016年,是第一批军民融合认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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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于军用光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先后完成了无人机防控光电侦测系统、高重频远距离海用激光测距机、单兵手持激光测距机、炮口焰检测器、便携式激光照射器、激光导引系统、红外目标模拟器等产品的开发和测试业务,系国家军工保密单位,下游主要客户以军工单位及科研院所为主。公司2021年与中科洺光建立业务合作关系,2021年公司主要向其销售制冷型机芯和整机产品,2022年1-6月除继续销售制冷型机芯产品外,公司根据中科洺光业务需求为其开发和销售了一套载荷舱管理分系统智能分配和存储设备,进而导致其成为公司研制业务前五大客户,具体销售内容如下:
研制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毛利率 |
载荷舱管理分系统智能分配和存储设备 | 282.30 | 19.71% |
上述研制项目名毛利率水平较低,主要系研制内容属于包含大量材料成本的硬件系统所致。上述研制内容主要为满足中科洺光特定项目的需求,不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但红外产品业务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B、西安泽宇
西安泽宇成立于2011年,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其主营业务范围包括测控技术、测控设备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销售;通用测控设备的研究开发及销售;集成电路的设计及技术转让等。
公司于2020年与西安泽宇建立业务合作关系,2022年西安泽宇为满足下游客户项目需求,基于对公司在图像处理领域技术能力的认可,委托公司为其提供了多个图像处理软件开发服务。由于公司2022年上半年研制业务收入较低且分散,导致其成为公司当期研制业务前五大客户,具体销售信息如下:
研制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毛利率 |
快视图像采集落盘处理软件、图像数据接收回放软件、相机图像数据采集软件 | 263.96 | 85.03% |
公司为西安泽宇研制的内容全部为纯软件,不包含材料成本,因此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上述研制内容主要为满足西安泽宇的特定项目需求,客户研制业务需求不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C、瑄宇光电
瑄宇光电成立于2017年,系昆明林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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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光学仪器、光学玻璃、光电器件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下游客户主要包括航空工业集团等军工集团的下属单位及院所。公司在2021年与昆明林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属的洛阳微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瑄宇光电和昆明凯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立业务关系。2022年上半年,瑄宇光电基于其业务需求委托公司向其提供了全光谱光窗、离轴抛物镜及结构组件等产品的研制服务,由于公司2022年上半年研制业务收入金额较小,导致其成为当期研制业务前五大客户,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研制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毛利率 |
全光谱光窗 | 122.12 | 26.97% |
离轴抛物镜组件及结构组件 | 115.04 | 39.26% |
二维微调台 | 19.47 | 29.14% |
合计 | 256.64 | 32.64% |
公司为瑄宇光电研制的上述内容均为硬件产品,包含大量材料成本,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上述研制内容主要为满足瑄宇光电的特定项目需求,客户研制业务需求不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2、报告期各期均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客户数量、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连续四年、连续三年和连续两年均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客户数量、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年上半年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光电业务客户数量(个) | 28 | 46 | 31 | 15 |
19-22连续四年存在业务的客户数量(个) | 4 | 4 | 4 | 4 |
19-22连续四年存在业务的客户收入金额(万元) | 2,525.15 | 10,702.52 | 10,184.60 | 6,977.75 |
19-22连续四年存在业务的客户收入占比 | 18.40% | 36.86% | 57.17% | 70.23% |
19-21连续三年存在业务的客户数量(个) | - | 7 | 7 | 7 |
19-21连续三年存在业务的客户收入金额(万元) | - | 11,772.55 | 11,798.93 | 7,278.63 |
19-21连续三年存在业务的客户收入占比 | - | 40.54% | 66.23% | 73.26% |
19-20年连续两年存在的客户数量(个) | - | - | 8 | 8 |
19-20年连续两年存在的客户收入金额(万元) | - | - | 11,848.49 | 7,384.82 |
19-20年连续两年存在的客户收入占比 | - | - | 66.51% | 74.33% |
20-21年连续两年存在的客户数量(个) | - | 21 | 21 | - |
20-21年连续两年存在的客户收入金额(万元) | - | 18,379.25 | 17,099.62 | - |
20-21年连续两年存在的客户收入占比 | - | 63.29% | 95.9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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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2年连续两年存在的客户数量(个) | 20 | 20 | - | - |
21-22年连续两年存在的客户收入金额(万元) | 9,808.43 | 24,504.04 | - | - |
21-22年连续两年存在的客户收入占比 | 71.48% | 84.38% | - | - |
注1:以上客户数量按照同一控制下口径统计;注2:存量客户收入占比为连续两年均存在收入的客户占当期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连续四年和连续三年均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客户数量较少,主要系公司自2019年起重点发展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多数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客户系报告期内新增客户所致。公司与多数新增客户保持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其中:2019年至2021年均存在的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73.26%、66.23%、
40.54%,占比较高,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各期的新增客户数量较多所致;2019年至2020年均存在的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74.33%、66.51%,2020年至2021年均存在的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95.98%、63.29%,2021年至2022年上半年均存在的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84.38%、71.48%。
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均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客户数量较少,主要系公司光电业务发展历史较短,新增客户数量较多所致,公司与新增的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稳定,交易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3、发行人客户的稳定性及对业务稳定性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重点发展光电业务以来,依托自身红外产品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先进的技术水平,新增客户数量持续增加,公司与主要新增客户均保持了良好和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新老客户共同成为驱动公司光电业务收入增长的重要动力。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光电业务营业收入按照当期新增客户和原有客户口径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 | 上期原有客户 | 本期新增客户 | ||||
主要客户名称 | 收入 | 占比 | 主要客户名称 | 收入 | 占比 | |
2022年 1-6月 | 中电科集团 | 1,785.40 | 13.01% | 艾迪科技 | 1,048.67 | 7.64% |
中国建材集团 | 1,150.44 | 8.38% | 中科西光 | 610.62 | 4.45% | |
德芯空间 | 1,035.40 | 7.55% | 盛海智能 | 474.34 | 3.46% | |
巍宇光电 | 940.71 | 6.86% | 因诺航空 | 446.90 | 3.26% | |
中科洺光 | 667.26 | 4.86% | 俊泰行 | 429.20 | 3.13% | |
其他原有客户 | 4,485.93 | 32.69% | 其他新增客户 | 647.35 | 4.72% | |
小计 | 10,065.13 | 73.35% | 小计 | 3,657.08 | 26.65% | |
年度 | 上期原有客户 | 本期新增客户 | ||||
主要客户名称 | 收入 | 占比 | 主要客户名称 | 收入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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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中电科集团 | 6,976.28 | 24.02% | 巍宇光电 | 4,420.35 | 15.22% |
中建材集团 | 3,151.33 | 10.85% | 德芯空间 | 2,371.68 | 8.17% | |
通视光电 | 2,406.69 | 8.29% | 恩沃尔富 | 917.13 | 3.16% | |
航天科技集团 | 1,048.92 | 3.61% | 中科洺光 | 723.01 | 2.49% | |
中天长光 | 733.10 | 2.52% | Z0001 | 648.47 | 2.23% | |
其他原有客户 | 4,852.83 | 16.71% | 其他新增客户 | 789.50 | 2.72% | |
小计 | 19,169.15 | 66.01% | 小计 | 9,870.15 | 33.99% | |
年度 | 上期原有客户 | 本期新增客户 | ||||
主要客户名称 | 收入 | 占比 | 主要客户名称 | 收入 | 占比 | |
2020年 | 中电科集团 | 8,006.82 | 44.94% | 凌嘉光电 | 712.97 | 4.00% |
中建材集团 | 1,583.44 | 8.89% | 同舟皆乐 | 690.27 | 3.87% | |
兆晟科技 | 1,076.11 | 6.04% | 中天长光 | 645.68 | 3.62% | |
航天科技集团 | 821.08 | 4.61% | 南亭光电 | 459.69 | 2.58% | |
通视光电 | 758.85 | 4.26% | 航空工业集团 | 364.60 | 2.05% | |
其他原有客户 | 1,185.06 | 6.65% | 其他新增客户 | 1,510.36 | 8.48% | |
小计 | 13,431.37 | 75.39% | 小计 | 4,383.58 | 24.61% |
注:西安中科西光航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科西光”、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简称“盛海智能”、西安因诺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因诺航空”、俊泰行(北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俊泰行”。报告期内,公司与中电科集团、中建材集团、通视光电等主要客户保持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原有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75.39%、66.01%、73.35%,其中2021年原有客户收入增速达42.72%,原有客户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成长性。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光电业务高速发展,公司在不断拓展新客户的同时,与原有客户之间的合作亦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成长性,新老客户共同成为驱动公司光电业务收入增长的重要动力,公司业务具有稳定性和成长性。
(三)报告期各期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研制业务前五名客户是否存在注册成立当年或次年、合作当年即成为发行人主要客户的情形;如存在,请详细分析原因及合理性。
1、报告期内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前五名客户存在合作当年即成为公司主要客户的情形
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计算,报告期内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客户中不存在注册成立当年或次年即成为前五名客户的情形,合作当年即成为公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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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2年1-6月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开始合作时间 | 主要交易内容 | 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收入金额 | 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收入排名 |
1 | 艾迪科技 | 2022年 | 制冷机芯、探测器 | 1,048.67 | 第三名 |
2021年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开始合作时间 | 主要交易内容 | 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收入金额 | 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收入排名 |
1 | 巍宇光电 | 2021年 | 制冷机芯、电路模块 | 4,420.35 | 第二名 |
2 | 德芯空间 | 2021年 | 制冷机芯、探测器 | 1,044.25 | 第五名 |
2020年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开始合作时间 | 主要交易内容 | 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收入金额 | 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收入排名 |
1 | 中建材集团 | 2020年 | 制冷探测器 | 796.46 | 第三名 |
2 | 同舟皆乐 | 2020年 | 制冷机芯 | 690.27 | 第五名 |
2019年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开始合作时间 | 主要交易内容 | 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收入金额 | 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收入排名 |
1 | 茂莱仪器 | 2019年 | 制冷机芯、组件等 | 239.81 | 第三名 |
2 | 万腾达斯 | 2019年 | 镜头 | 106.19 | 第五名 |
报告期内,合作当年或次年即成为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前五名客户的情形较多,主要系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起步时间较晚, 2019年以前年度存量客户较少,多数客户系报告期内的新增客户所致,具体说明如下:
2019年公司首次推出制冷型红外产品,在业务初期主要向中电科集团等大型优质客户进行集中销售,当期红外产品和零部件收入中来自中电科集团的占比约为71.75%,其他客户采购普遍较小,例如茂莱仪器2019年收入仅239.81万元即成为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的第三大客户,万腾达斯2019年收入仅
106.19万元即成为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的第五大客户。
2020年公司与中电科集团的交易规模进一步增加,作为国内少数选用InSb探测器的红外厂商,公司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快速提升,并吸引了中建材集团、同舟皆乐等客户向公司采购制冷型红外产品和零部件。由于2019年公司制冷型红外产品和零部件的客户数量和收入规模较少,进而导致上述客户在合作当年即成为了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的前五大客户。
2021年公司开始大批量使用国产InSb探测器后,核心原材料的供给能力大幅提升且产品更具性价比优势,从而吸引了巍宇光电、德芯空间等新增客户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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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受其下游客户需求旺盛影响,该等客户采购规模较大并在合作当年即成为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的前五大客户。2022年1-6月公司与艾迪科技首次建立业务合作关系,艾迪科技主要产品包括侦察类、制导类、探测类红外热像组件及配套的光电系统等,与公司制冷型红外业务契合度较高。基于对公司产品和技术的认可,艾迪科技在2022年上半年向公司采购了制冷型机芯、探测器等产品,进而成为公司当期前五大客户。公司与中建材集团、同舟皆乐、巍宇光电、德芯空间、艾迪科技的具体合作背景参见本题之“一、(二)、1、(1)”的回复内容。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客户中不存在注册成立当年或次年即成为前五名客户的情形,合作当年即成为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较多,均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
2、报告期内研制业务前五名客户在注册成立当年或次年、合作当年即成为发行人主要客户的情形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计算,报告期内公司研制业务客户中仅Z0001、中天长光属于成立次年即成为公司前五名客户的情形,合作当年即成为公司前五名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1年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开始合作时间 | 主要交易内容 | 研制业务收入金额 | 研制业务收入排名 |
1 | 德芯空间 | 2021年 | 红外图像数据存储及调制系统、光电图像检测及调焦控制系统、图像综合处理系统、大容量高速数据解析系统、大容量数据管理系统研制 | 1,327.43 | 第一名 |
2 | Z0001 | 2021年 | 焦平面组件综合测试系统、探测器验证试验系统研制 | 552.01 | 第四名 |
2020年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开始合作时间 | 主要交易内容 | 研制业务收入金额 | 研制业务收入排名 |
1 | 中建材集团 | 2020年 | 通用化红外双波共光路光电控制系统研制 | 786.98 | 第三名 |
2 | 凌嘉光电 | 2020年 | 中、长波红外成像定制化标定系统研制 | 712.97 | 第四名 |
3 | 中天长光 | 2020年 | 高精度频谱信号综合控制系统、光电图像信号监测识别系统研制 | 566.04 | 第五名 |
2019年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开始合作时间 | 主要交易内容 | 研制业务收入金额 | 研制业务收入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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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利创奇 | 2019年 | 可见光/热红外复合光电吊舱、热红外探测系统 | 1,282.76 | 第一名 |
2 | 卓信信息 | 2019年 | 光电综合远程监控系统、综合电子智能控制软件系统等 | 941.54 | 第三名 |
报告期内,与公司合作当年即成为研制业务前五大客户的数量较多,主要原因为:客户委托公司研制的项目主要用于其特定项目或研发用途,该类业务需求往往不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在客户特定项目或研发项目完成后,短期内往往不会有新增的研制服务需求,导致公司各期研制业务的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继而导致新增客户在合作当年即成为公司研制业务前五名客户的情形较多。
2019年公司研制业务第一大客户合利创奇、第三大客户卓信信息委托公司研制内容均用于其特定项目用途,其研制需求不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2020年和2021年公司与德芯空间、Z0001、中建材集团、凌嘉光电、中天长光之间研制业务的具体合作背景参见本题之“一、(二)、1、(2)”的回复内容。
(四)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客户、供应商、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形,如有,请进一步说明相关销售/采购内容、金额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与供应商、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况较少,主要是为满足公司、供应商或竞争对手临时性或偶发性需求而发生的少量交易,不属于受托加工或委托加工业务的情形,公司的采购和销售均为独立交易,采用总额法进行会计核算。
2022年上半年,公司客户与供应商、竞争对手无重叠情形,2019年至2021年公司客户与供应商、竞争对手重叠且交易金额大于20万元的情形如下:
1、2021年客户与供应商、竞争对手重叠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主要销售内容 | 采购金额 | 主要采购内容 |
华航实创 | 45.31 | 制冷型镜头 | 127.47 | 非制冷探测器 |
华航实创主要从事红外热像仪整机、镜头、探测器的贸易业务。2021年公司向华航实创采购的内容主要为非制冷探测器,用于公司非制冷产品业务;向其销售内容主要为制冷型镜头,用于华航实创满足其下游客户的采购需求。
综上,公司与华航实创的业务往来不属于受托加工或委托加工情形。
2、2020年客户与供应商、竞争对手重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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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主要销售内容 | 采购金额 | 主要采购内容 |
艾睿光电 | 176.64 | 制冷镜头 | 305.31 | 非制冷整机 |
A0001 | 7,563.64 | 制冷型整机、机芯、镜头等 | 24.60 | 激光测距机 |
凌嘉光电 | 712.97 | 中、长波红外成像定制化标定系统研制 | 23.89 | 制冷型探测器 |
艾睿光电系睿创微纳的子公司,主要产品为非制冷红外热像仪。2020年公司向其采购内容主要为非制冷整机,主要系公司自身的非制冷红外产品在2020年尚未成熟,公司为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向其采购了一批非制冷整机;公司向其销售内容主要为制冷型镜头,用于满足艾睿光电下游客户的项目需求。综上,公司与艾睿光电之间的业务往来不属于受托加工或委托加工情形。A0001主要从事红外和激光业务。2020年公司向A0001销售内容主要为制冷型整机、机芯、镜头等红外产品,用于其制冷型红外热像仪及光电系统的生产开发;公司向A0001采购内容为激光测距机,主要是为满足某研制项目需求,而公司尚无激光测距设备的技术储备。综上,公司与A0001之间的业务往来不属于受托加工或委托加工业务情形。凌嘉光电主要从事光通信、数字成像和机器视觉领域业务。2020年公司向凌嘉光电提供了中/长波红外成像定制化标定系统的研制服务,向其采购的一台进口制冷型探测器系为满足其他项目交付要求而产生的偶发性交易。
综上,公司与凌嘉光电之间的业务往来不属于受托加工或委托加工业务的情形。
3、2019年客户与供应商、竞争对手重叠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主要销售内容 | 采购金额 | 主要采购内容 |
中科光电 | 67.00 | 载荷管理分系统控制软件 | 136.94 | 载荷测试管理和分析软件、数据分析及高速数据记录器等 |
华航实创 | 63.27 | 制冷型镜头 | 326.17 | 制冷型探测器 |
西安中科光电精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光电”)主要从事光学、智能视觉业务。中科光电、国科天成在2019年均参与了D0002的某科研专项项目,分别负责该项目所需载荷的两个分系统研制工作。双方基于各自技术优势为对方提供了部分研制服务或产品,并独立向D0002交付了各自研制成果。综上,公司与中科光电之间的业务往来不属于受托加工或委托加工业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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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航实创主要从事红外热像仪整机、镜头、探测器的贸易业务。2019年公司向华航实创采购内容以进口制冷型探测器为主,销售内容主要为制冷型镜头,系为满足华航实创下游客户采购需求而发生的偶发性交易,公司与华航实创之间的业务往来不属于受托加工或委托加工业务的情形。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与供应商、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况较少,主要是为满足公司、供应商或竞争对手临时性或偶发性需求而发生的少量交易,不属于受托加工或委托加工业务的情形。
(五)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经销销售、贸易商销售模式;如存在,请说明上述模式对应的销售内容、金额、占比、主要客户情况,采用该模式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直销销售模式,不存在经销销售模式,存在个别贸易商客户但其收入金额及占比极低,贸易商模式下的具体销售内容、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整机 | 87.35 | 390.64 | 459.69 | 3.51 |
镜头 | - | 66.9 | 5.75 | 169.47 |
其他 | 57.25 | 103.08 | 49.56 | - |
贸易商模式收入合计 | 144.6 | 560.62 | 515 | 172.98 |
光电业务收入 | 13,722.21 | 29,039.30 | 17,814.94 | 9,935.06 |
贸易商模式收入占比 | 1.05% | 1.93% | 2.89% | 1.74% |
报告期各期,公司贸易商模式收入金额分别为172.98万元、515.00万元、
560.62万元和144.60万元,占光电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4%、2.89%、1.93%和
1.05%,占比较低,销售内容主要为红外热像仪整机、镜头等。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合计超过50万元的主要贸易商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营业范围 | 主要销售内容 |
南亭光电 | 2018/3/15 | 500万元 | 包括红外热像仪及其零部件、电力金具、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机电设备、通讯器材、医疗器械、化工产品等 | 整机 |
万腾达斯 | 2011/11/9 | 300万元 | 包括销售光学玻璃、光学仪器、光电子器件等 | 镜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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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航实创 | 2018/4/16 | 500万元 | 包括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通讯设备、一类医疗器械等 | 镜头 |
英威腾 | 2020/12/16 | 200万元 | 包括销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通讯设备、仪器仪表等 | 整机、机芯 |
正阳恒卓 | 2015/04/30 | 1,000万元 | 包括计算机系统集成;零售计算机、电子产品等 | 集成电路 |
注:上表为报告期内贸易商类收入合计超过50万元的客户信息。
上述贸易商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与公司的交易金额、交易内容、交易背景和交易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说明如下:
(1)南亭光电主要从事非制冷红外热像仪贸易业务,报告期各期向公司的采购金额分别为0万元、459.69万元、274.56万元和74.20万元,采购内容主要为非制冷型红外热像仪,其下游客户以境外的个人或机构客户为主。南亭光电对其客户采取100%预收款政策,在收到客户订单和全额预付款后再向公司下发采购订单,公司产品经其贴牌后直接销售,不存在为公司囤货的情形。公司目前尚未建立海外销售渠道,报告期内不存在直接向海外客户销售的情形,而通过贸易商出口是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常见销售模式之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华航实创、英威腾系同一控制关系,均主要从事红外热像仪整机、镜头、探测器的贸易业务,报告期各期向公司的采购金额合计分别为63.27万元、
0.00万元、171.90万元和70.58万元,采购内容以非制冷整机、镜头为主,采购金额及数量较小,主要是为满足其客户临时性需求向公司进行的偶发性采购,不存在为公司囤货的情形。
(3)万腾达斯、正阳恒卓主要从事红外零部件的贸易业务,报告期各期向公司的采购金额合计分别为106.19万元、49.56万元、81.77万元和0.00万元,采购内容以镜头、电路板为主,采购金额较小,主要是在其存货不足或缺乏客户指定型号产品时向公司进行的偶发性采购,不存在为公司囤货的情形。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直销销售模式,不存在经销销售模式,存在个别贸易商客户但收入金额及占比极低,相关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就上述事项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贸易商、供应商等进行了实地或者视频访谈,并通过查询客户国家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公司官方网站等,了解其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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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包括客户类型、股权结构、注册时间、合作历史、经营规模、订单获取方式,了解发行人对其销售内容、定价政策、信用期限等;
2、查看发行人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了解发行人对其销售内容、信用政策、单价、数量等,并对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进行函证;
3、取得发行人收入成本明细表,对比分析不同客户之间毛利率的差异、同一客户不同年度内收入、毛利率变动情况;统计报告期各期均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客户情况,并分析发行人客户的稳定性;
4、对公司销售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主要客户之间毛利率差异原因、同一客户不同年度内收入、毛利率的变动原因;了解发行人前五名客户变动原因;
5、核对发行人主要客户的注册时间、成为发行人主要客户的时间,核实其是否存在注册成立当年或次年、合作当年即成为发行人主要客户的情形;通过对发行人主要客户及发行人销售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合作当年即成为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原因;
6、了解客户供应商重叠情况,获取相关销售采购数据,通过对主要客户及发行人销售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同时存在销售采购的商业逻辑;
7、获取贸易商收入明细表,检查发行人对各贸易商的销售收入和销售内容,分析销售金额变动的合理性;
8、检查主要贸易商成立时间、股东信息等基本信息,对主要贸易商进行访谈了解其与发行人合作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过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同类业务不同客户的毛利率存在差异主要系销售产品类型和灵活定价策略影响所致,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对同一客户不同年度内收入、毛利率有所变动主要受客户自身业务需求变动和销售产品类型影响,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制业务内容具有多样化和定制化程度较高的特点,不同项目的研制内容及难度、公司技术储备、项目经验等存在较大差异,进而导致不同研制项目的毛利率差异较大和同一客户不同年度内收入、毛利率有所变动,具有合理性。
2-74
3、报告期各期均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光电研制业务客户数量较少,主要系公司自2019年开始重点发展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新增客户数量较多所致,具有合理性。发行人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光电研制业务主要客户的重叠度较高,其中客户的光电研制业务需求连续性较低,但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之间的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交易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且报告期内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收入占比快速增长,客户合作与业务发展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
4、发行人报告期内光电业务转型及发展迅速,差异化的产品路线及供货渠道优势以及比较完备的军工资质,能够有效、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导致新增客户不断增加,加之研制业务的定制化特点,注册次年或合作当年即成为发行人主要客户的情形具有合理性。
5、报告期各年发行人客户与供应商、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形主要系为了实现业务及资源互补,具有偶发性特点,具有合理性。
6、报告期内,发行人贸易商模式收入金额、占比较小,贸易商模式符合特定产品的行业特点,贸易商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贸易商模式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问题3、关于生产和营业成本
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4,876.54万元、10,065.86万元、18,230.57万元。
请发行人:
(1)说明红外产品和零部件的生产周期、生产线通用情况、主要原材料构成差异、制约产能的关键因素。
(2)说明红外产品和零部件等主营产品对应主要原材料或配件的单位耗用情况;如单位耗用存在显著变动,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3)结合报告期内各业务生产人员或工程人员的平均数量和薪酬水平,说明直接人工金额及占比变动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或同地区企业生产人员或工程人员薪酬水平存在显著差异。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公司成本完整性及准确性、核算规范性采取的核查程序、核查比例、核查证据和核查结论。
2-75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说明红外产品和零部件的生产周期、生产线通用情况、主要原材料构成差异、制约产能的关键因素
1、主要产品的生产周期
公司的红外产品主要为红外热像仪整机、机芯、电路模块,上述产品类别在构成和功能上存在递进关系。以功能集成度最高的整机为例,公司红外产品的生产工艺如下:
注:虚线框内环节表示通过外购方式完成。
公司红外产品的生产流程主要包括设计开发、装配调试两个环节,其中:
(1)设计开发环节主要包括外观结构设计、硬件电路设计、图像处理软件及算法定制化开发等。公司在产品外观、硬件电路、图像处理软件及算法环节拥有较为成熟的标准化产品,但由于不同客户对公司产品特别是制冷型红外产品的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要求会存在一定个性化差异,公司需要针对不同客户定制化要求在标准化产品的基础上进行设计和开发,所需周期主要取决于客户要求配置的复杂程度,通常周期在15至30天之间不等。
(2)装配调试环节主要包括软件烧录、装配、校正、调试、检测等环节,主要通过人工方式完成,工艺流程相对简单,因此生产周期较短,从生产领料到完工入库通常在1周内即可完成。
2-76
公司销售的零部件主要为探测器、镜头等常备原材料,在完成与公司产品适配性测试后通过外购方式取得,通常无需其他生产加工环节,质检合格后即可对外销售。此外,公司还有少量镜片、非制冷机芯/整机等非常备零部件销售业务,对于此类非常备零部件,公司需根据客户需求确定所需零部件具体技术参数并向供应商进行定制化采购,在外购成品无法直接满足客户需求时还会进行少量的改装或调试,但整体的生产加工环节较少,通常情况下在采购到货后一周内即可完成。
2、生产线通用情况
公司红外产品的生产流程主要包括设计开发、装配调试两个环节,其中:
设计开发环节主要通过研发人员完成,装配调试环节主要由生产人员通过手工装配和调试的方式完成,所需生产设备主要包括平行光管、高低温试验箱、黑体、示波器、航空电源等,因此公司红外产品的生产对设备的依赖度较低。同时,由于制冷型红外产品具有单价高、批量小、要求高的特点,公司目前的制冷型和非制冷型红外产品生产线为独立运行,不存在共用场地、设备的情形。
公司销售的探测器、镜头等零部件主要通过外购方式取得,除在适配性测试和质检环节需要使用到部分生产设备外,不涉及其他生产加工环节。
3、主要原材料构成差异
公司的红外产品主要为制冷红外整机、机芯、电路模块,零部件以制冷探测器、镜头为主,上述产品在构成和功能上属于递进关系,例如探测器可以作为零部件直接销售,同时也是公司机芯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机芯可以作为产品单独销售,同时也是公司整机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等。公司的非制冷红外产品在原材料构成上与制冷型红外产品基本一致,区别主要在于其所用探测器、镜头均为采购价格较低的非制冷型号。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红外产品和零部件的原材料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业务类别 | 产品类别 | 主要原材料 |
红外产品 | 整机 | 机芯、镜头、结构件等 |
机芯 | 探测器、电路模块、电子元器件、结构件等 | |
电路模块 | 电路板、电子元器件等 | |
零部件 | 探测器 | 外购取得,可以直接销售,也可以生产为机芯、整机后销售 |
镜头 | 外购取得,可以直接销售,也可以生产为整机后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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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片 | 外购取得,通常直接销售 |
外购机芯和整机 | 外购取得,通常直接销售 |
注:公司红外产品业务中的非制冷机芯和整机,以自产的红外瞄具类产品为主;零部件业务中的外购机芯和整机,以外购的其他用途非制冷红外机芯和整机为主。
4、制约产能的关键因素
制约公司红外产品产能的因素主要包括人员、设备和原材料供给三方面:
(1)人员方面:公司红外产品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电路设计、图像处理软件及算法开发环节,需要由研发人员根据客户产品定制化需求,在公司标准技术基础上进行定制化配置,因此研发人员数量、技术水平、开发经验对公司产能影响较大;公司红外产品的装配调试环节主要包括软件烧录、装配、校正、调试、检测等,主要通过人工操作的方式完成,因此生产人员的数量、熟练度、经验也会对公司生产效率和生产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2)设备方面:公司红外产品的装配调试环节主要通过人工操作方式完成,对于生产设备的整体依赖度较低,但部分环节必须依靠设备完成,例如产品在检测环节必须通过高低温试验箱进行测试,因此高低温试验箱的数量、容量及其有效运行情况会对公司红外产品的生产能力形成一定制约。虽然上述因素限制了红外产品的产能,但其运行情况不决定公司的实际产能,公司可通过外购相关设备、委外测试的方式解除相关限制。
(3)原材料供给方面:公司红外产品以制冷型整机及机芯为主,制冷探测器是上述产品的关键原材料。公司2019年至2020年间主要采购进口InSb探测器,受境外国家出口管制政策限制,公司所能采购到的数量较为有限,从而对产能形成较大制约。公司2021年开始批量使用国产InSb探测器替代进口型号后,探测器供给对公司产能的制约明显下降。公司所采购国产InSb探测器的制造商全部为Z0001,其目前产能能够满足公司现阶段的生产需求,但如果未来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而国产InSb探测器供给未能随之增加,公司产能仍将面临关键原材料供给有限的制约。
综上所述,国产探测器的供给能够满足公司现阶段的生产经营需求,对公司产能的制约已经相对较小,生产设备对公司产能的影响亦相对有限,但客户定制化要求的复杂程度、生产人员数量及熟练度对公司生产能力的影响相对较大,因此无法精确计算各期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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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说明红外产品和零部件等主营产品对应主要原材料或配件的单位耗用情况;如单位耗用存在显著变动,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等主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均为镜头和探测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单耗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个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耗用主要原材料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红外产品 | 制冷型整机 | 制冷型探测器 | 1.00 | 1.00 | 1.00 | 1.00 |
镜头 | 1.00 | 0.96 | 1.00 | 1.00 | ||
非制冷型整机 | 非制冷型探测器 | 1.00 | 1.00 | 1.00 | - | |
镜头 | 0.76 | 0.97 | 1.00 | - | ||
制冷型机芯 | 制冷型探测器 | 1.00 | 1.00 | 1.00 | 1.00 | |
非制冷型机芯 | 非制冷型探测器 | 1.00 | 1.00 | 1.00 | - | |
零部件 | 探测器 | 探测器 | 1.00 | 1.00 | 1.00 | 1.00 |
镜头 | 镜头 | 1.00 | 1.00 | 1.00 | 1.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的探测器和镜头单位消耗基本保持一比一的对应关系,个别年度整机的镜头单耗小于1,主要系少量整机所用镜头系客户提供镜头 所致,不存在显著异常变动的情形。
(三)结合报告期内各业务生产人员或工程人员的平均数量和薪酬水平,说明直接人工金额及占比变动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或同地区企业生产人员或工程人员薪酬水平存在显著差异
1、影响公司直接人工成本金额及占比的主要因素说明
公司红外产品通常需要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定制开发,而光电研制业务和遥感、导航和信息系统业务均以项目制实施,需要根据不同项目的具体要求开展产品研制或技术开发活动,因此公司存在研发人员兼职从事生产活动的情形。
公司研发人员薪酬系按照其从事研发和生产项目的工时记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成本之间进行归集和分配。因此公司人工成本主要受生产和研发人员数量及薪酬水平、研发人员薪酬分配至生产成本的比例两方面影响,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生产人员和研发人员的平均数量、薪酬水平情况
①公司生产人员和研发人员的平均数量、薪酬水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人员和研发人员的平均数量和薪酬水平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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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类别 |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生产人员 | 平均人数(人) | 41 | 34 | 10 | 3 |
平均薪酬(万元/人) | 15.63 | 14.53 | 9.29 | 15.33 | |
研发人员 | 平均人数(人) | 80 | 54 | 34 | 30 |
平均薪酬(万元/人) | 31.69 | 34.87 | 31.21 | 29.53 |
注1:生产和研发人员的平均人数系按照全年人员发放工资人次/12计算得出。注2:平均薪酬根据月均工资年化计算得出。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人员的平均人数分别为3人、10人、34人和41人,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而逐年增长;生产人员平均工资分别为15.33万元、9.29万元、14.53万元和15.63万元,2020年平均薪酬显著低于其他各期,一方面系当期新增生产人员以工资水平较低的装配工为主所致,另一方面是受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政府实行的社保减免政策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的平均人数分别为30人、34人、54人和80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和业务领域增加而快速增长;研发人员平均薪酬分别为
29.53万元、31.21万元、34.87万元和31.69万元,整体呈稳定增长趋势。
②公司生产人员和研发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同行业或同地区企业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人员和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地区企业平均薪酬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公司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生产 | 研发 | 生产 | 研发 | 生产 | 研发 | 生产 | 研发 | |
高德红外 | 未披露 | 未披露 | 17.65 | 18.49 | 10.10 | 26.44 | 14.72 | 13.28 |
久之洋 | 未披露 | 未披露 | 31.38 | 24.68 | 33.43 | 20.60 | 32.32 | 18.96 |
大立科技 | 未披露 | 未披露 | 10.91 | 22.11 | 12.48 | 15.22 | 8.57 | 18.74 |
睿创微纳 | 未披露 | 24.48 | 12.30 | 22.00 | 17.25 | 18.47 | 14.53 | 15.59 |
富吉瑞 | 未披露 | 28.32 | 21.95 | 24.69 | 15.97 | 37.39 | 17.60 | 43.45 |
行业平均 | 未披露 | 26.40 | 18.84 | 22.40 | 17.85 | 23.62 | 17.55 | 22.00 |
行业平均(剔除久之洋) | 未披露 | 26.40 | 15.70 | 21.82 | 13.95 | 24.38 | 13.86 | 22.77 |
国科天成 | 15.63 | 31.69 | 14.53 | 34.87 | 9.29 | 31.21 | 15.33 | 29.53 |
北京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 未披露 | 12.75 | 11.29 | 10.62 |
注1: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未披露生产人员和研发人员平均人数和薪酬,因此上表中其生产人员平均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贷方金额-管理费用职工薪酬-销售费用职工薪酬-
2-80
研发费用职工薪酬)/期末生产人数数量,研发人员平均薪酬=研发费用职工薪酬/期末研发人员数量。注2:富吉瑞主要生产经营地点位于北京市,与公司属于同地区企业。注3:平均薪酬根据月均工资年化计算得出,下同。注4:北京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来自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人员平均薪酬低于多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为:公司红外产品以机芯及整机为主,产品的生产加工环节较少,生产人员以从事简单装配、调试工作的工人为主,因此其薪酬水平较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因用于不同领域的非制冷红外热像仪较多,产品结构相对复杂,生产加工流程相对更多,因此其生产人员的平均薪酬相对更高。此外,2020年随着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当期新增的生产人员较多,而新增人员在6个月试用期内的月薪通常在5,000元以内,进而拉低了2020年生产人员的平均薪酬,导致当年生产人员平均薪酬低于北京地区平均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多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系公司红外产品以制冷型为主,对研发人员的专业和能力要求较高,且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点位于北京,用人成本相较于其他可比公司所处地区较高所致。
(2)公司研发人员薪酬在研发费用和生产成本之间的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薪酬在研发费用和生产成本之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研发人员薪酬总额 | 1,267.65 | 100.00% | 1,879.98 | 100.00% | 1,054.92 | 100.00% | 880.16 | 100.00% |
其中:计入研发费用 | 571.88 | 45.11% | 1,252.22 | 66.61% | 521.41 | 49.43% | 393.46 | 44.70% |
计入生产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 695.77 | 54.89% | 627.75 | 33.39% | 533.51 | 50.57% | 486.70 | 55.30% |
2019年至2021年间,公司研发人员薪酬总额逐年增长,但计入生产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的比例分别为55.30%、50.57%、33.39%,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
公司红外产品业务通常只在设计开发环节需要研发人员协助完成,而光电研制业务、导航业务等其他业务需要研发人员参与的环节较多;报告期内,公司将研发资源重点投向红外产品业务,减少了对光电研制业务和导航业务的研发投入,导致研发人员薪酬分配至生产成本的比例持续下降。
2022年1-6月,公司研发人员薪酬总额计入生产成本的比例增至54.89%,主要系公司2021年下半年新增信息系统业务,从事信息系统业务的研发人员数量
2-81
大幅增加,而该等研发人员薪酬基本全部计入相关项目合同履约成本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直接人工成本金额及占比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主营业务的人工成本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业务类别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红外产品业务 | 181.77 | 3.21% | 425.55 | 4.08% | 218.76 | 3.94% | 114.54 | 5.96% |
零部件业务 | 3.26 | 0.13% | 15.98 | 0.38% | 10.94 | 0.40% | 26.59 | 2.45% |
光电研制业务 | 60.68 | 4.97% | 119.16 | 5.34% | 179.37 | 13.13% | 313.30 | 21.76% |
遥感业务 | - | - | 58.79 | 9.95% | 58.58 | 22.51% | 5.84 | 10.52% |
导航业务 | 3.20 | 1.02% | 2.53 | 10.16% | 46.86 | 48.75% | 156.34 | 41.80% |
信息系统业务 | 430.66 | 43.65% | 306.70 | 99.32% | - | - | - | - |
主营业务合计 | 679.57 | 6.38% | 928.72 | 5.22% | 514.52 | 5.12% | 616.62 | 12.64% |
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的直接人工金额降至514.52万元,占比下降至
5.12%,主要系光电研制业务和导航业务影响所致,其中:2020年公司光电研制业务直接人工成本降至179.37万元,主要系公司自2019年开始将研发资源重点投向红外产品方向,并通过承接拥有成熟技术储备的研制项目和增加项目定制化采购的方式,减少研发人员从事光电研制项目的工时投入所致;2019年公司导航业务人工成本为156.34万元,2020年降至46.86万元,主要系2020年公司导航业务收入由2019年的703.71万元大幅降至207.80万元所致。
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的直接人工增至928.72万元,直接人工成本金额增长主要系红外产品业务和信息系统业务影响所致,其中:红外产品业务直接人工同比增加206.79万元,主要系收入大幅增加所致,直接人工占比与2020年基本持平;新增信息系统业务直接人工成本为306.70万元,占比达99.32%,主要系公司信息系统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软件开发服务,无材料成本所致。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的直接人工占比为5.22%,与2020年基本持平。2022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的直接人工成本为679.57万元,占比增至
6.38%,金额及占比较大主要系信息系统业务的收入占比增加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直接人工成本金额及占比变动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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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就上述事项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并评价发行人成本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流程设计的合理性,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访谈生产部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产品生产工艺具体流程及生产周期,结合工艺流程判断成本核算方法的合理性;
3、执行细节性测试,取得并检查发行人生产成本计算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资料,包括:立项审批、材料进销存明细表、生产领料单、人工分配明细表、产品出入库单、产品成本计算单等,以确定成本计算的完整性及准确性;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成本金额(万元) | 11,302.54 | 18,230.57 | 10,065.86 | 4,876.54 |
细节测试金额(万元) | 9,222.33 | 15,407.09 | 9,187.11 | 4,624.95 |
核查比例 | 81.60% | 84.51% | 91.27% | 94.84% |
4、测算报告期各期主要产品生产对应的主要原材料单位耗用情况,对比报告期主要产品主要原材料单位耗用是否存在显著变动,分析变动原因是否合理;
5、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员工花名册、职工薪酬数据等,按员工属性检查发行人薪酬费用是否按受益单位分配,检查生产研发兼职人员工时记录表及工资分配表,测试报告期内是否一贯执行;
6、获取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生产及研发共用的固定资产清单及工时记录表,测算相关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与分配的准确性;
7、分析报告期发行人生产人员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薪酬、同地区平均工资是否存在显著差异,以确定发行人薪酬费用的合理性;
8、获取发行人期后实际支付薪酬资料,分析是否存在跨期薪酬费用,分析报告期成本中薪酬费用的完整性;
9、执行原材料及产成品计价测试程序,检查原材料及产成品发出计价方法是否合理并一贯执行,测算是否存在成本结转单价异常的情况,成本出库金额是否准确;
2-83
10、获取销售明细表,检查产品销售数量与出库结转成本数量是否一致,检查成本结转的完整性;
11、执行截止测试,选取截止日前后的原材料和产成品出入库明细及原始单据,双向检查原材料和产成品是否记录在恰当的期间。
(二)核查结论
经过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的生产加工环节较少,生产周期较短;制冷型和非制冷型产品生产线独立,不存在生产线通用的情况;发行人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均为探测器和镜头。
2、制约发行人产能的关键因素包括人员、生产设备和原材料供给三方面。发行人红外产品的生产加工环节较少且以人工装配调试为主,因此人员数量及熟练度对发行人产能影响相对较大,生产设备对产能的影响相对有限。2021年发行人开始大批量使用国产探测器替代进口型号,探测器供应稳定性大幅提升,原材料供给对发行人生产能力已无重大影响。
3、发行人报告期红外产品和零部件等主营产品对应主要原材料的单位耗用不存在异常情形;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各类业务直接人工金额及占比变动具有合理性;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生产人员的平均薪酬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薪酬不存在显著差异,2020年低于北京地区平均工资主要系当年新增员工较多且试用期薪酬较低所致。
4、发行人报告期成本核算方法合理,成本具有完整性和准确性。
问题4、关于采购和主要供应商
申请文件显示:
(1)发行人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探测器、镜头及镜片、电子元器件及电路板等,报告期各期采购总额分别为5,610.36万元、12,821.12万元、23,465.40万元。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占比分别为61.88%、
73.02%、73.75%。
(3)发行人所采购的国产InSb探测器全部由Z0001制造,因此公司对Z0001存在一定依赖。
2-84
请发行人:
(1)结合公司所采购的进口探测器、镜头及镜片与国产探测器、镜头及镜片的主要性能参数差异,说明发行人核心原材料或配件是否存在进口依赖的情形。
(2)说明Z0001的生产经营情况,并结合地缘政治风险等因素,进一步说明Z0001自身供应链的稳定性及向发行人供应探测器的稳定性。
(3)发行人通过Z0002、Z0003等多家供应商间接向Z0001采购探测器的商业合理性,与直接向其采购探测器的价格差异情况。
(4)结合公开市场报价或同行业可比公司、上下游(拟)上市公司采购或销售相关产品的价格以及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探测器、镜头及镜片的价格差异,进一步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探测器、镜头及镜片采购单价的公允性。
(5)说明报告期各期前五名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股权结构、注册时间、合作历史、经营规模,发行人对其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及占比、采购定价公允性,同一供应商不同年度内采购金额变动的原因。
(6)说明报告期各期前五名供应商中是否存在注册成立当年或次年、合作当年即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情形;如存在,请详细分析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问题(3)-(6)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供应商的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核查程序、核查比例、核查证据和核查结论。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公司所采购的进口探测器、镜头及镜片与国产探测器、镜头及镜片的主要性能参数差异,说明核心原材料或配件是否存在进口依赖的情形。
1、公司采购的国产探测器主要性能参数与进口型号一致,2021年国产探测器采购占比已经超过90%,不存在进口依赖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探测器以制冷型号为主,占各期探测器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54%、94.45%、82.90%和94.78%,其中2019年至2020年公司主要采购进口InSb探测器,2021年开始主要采购国产InSb探测器。
2-85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InSb探测器包括640×512和1280×1024分辨率两种规格,国产型号与进口型号的主要性能参数对比情况如下:
性能指标 | 640×512分辨率 | 1280×1024分辨率 | 指标说明 | ||
国产型号 | 进口型号 | 国产型号 | 进口型号 | ||
工作波段 | 3.7μm±0.2μm~5.0μm±0.2μm | 3.7μm±0.2μm~4.8μm±0.2μm | 3.7μm±0.2μm~5.0μm±0.2μm | 3.7μm±0.2μm~4.8μm±0.2μm | 越大越好 |
像元中心距 | 15um | 15um | 10um | 10um | 越小越好 |
分辨率 | 640×512 | 640×512 | 1280×1024 | 1280×1024 | 越大越好 |
F# | F/2, F/4 | F/2, F/4 | F/2, F/4 | F/2, F/4 | - |
积分模式 | IWR | IWR | IWR | IWR | - |
开窗模式可用 | 可用 | 可用 | 可用 | 可用 | - |
主频 | ≤20MHz | ≤20MHz | ≤20MHz | ≤20MHz | 越小越好 |
NETD | <20mk | <20mk | <25mk | <25mk | 越小越好 |
盲元率 | <0.50% | <0.50% | <0.50% | <0.50% | 越小越好 |
制冷机寿命 | 10000h | 12000h | 10000h | 12000h | 越大越好 |
由上表可见,国产InSb探测器除制冷机寿命上短于公司采购的进口型号外,其他性能指标已经达到进口型号水平。公司基于国产InSb探测器开发的制冷型机芯及整机已通过中电科集团A0001、中建材集团B0001、航天科工集团E0003等客户的充分应用及验证,质量及性能表现优秀,符合其业务需求。因此,国产InSb探测器能够满足公司及下游客户的性能要求,公司2021年国产InSb探测器采购占比超过90%,不存在进口依赖问题。
除制冷型探测器外,公司的非制冷探测器采购占比较低,且国内市场的非制冷探测器供给较为充足,不存在进口依赖问题。
2、公司采购的国产镜头主要性能参数已接近进口型号,2021年国产镜头采购占比已经超过80%,不存在进口依赖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制冷型镜头占各期镜头及镜片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3.49%、93.91%、78.98%和73.03%,非制冷镜头及镜片的采购占比较低且国内市场供给充足,公司未采购过进口非制冷镜头及镜片,不存在进口依赖问题。
2019年和2020年,公司采购的制冷型镜头主要为国际知名镜头制造商RP公司生产的进口型号,2021年起公司为顺应军工行业的国产替代趋势,主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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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昱光电、融颐光电、聚衡光电等公司生产的国产制冷型镜头。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常用焦段国产与进口型号制冷型镜头主要参数对比情况如下:
330mm连续变焦镜头 | |||
指标 | 国产型号 | 进口型号 | 指标说明 |
焦距 | 15~330mm | 15-330mm | 一致 |
视场角 | 35.5°x28.4° | 35.5°x28.4° | 一致 |
1.7°x1.36 | 1.7°x1.36° | ||
F数 | 4.0 | 4.0 | 一致 |
畸变 | ≤7% | ≤5% | 进口优于国产 |
冷屏距焦面距离 | 19~22mm | 19-22mm | 一致 |
最小物距 | 20m~无穷远 | 10m~无穷远 | 进口优于国产 |
工作波段 | 3-5um | 3-5um | 一致 |
光轴一致性 | ≤15个像素 | ≤10个像素 | 进口优于国产 |
调焦方式 | 电动 | 电动 | 一致 |
变焦方式 | 电动 | 电动 | 一致 |
变焦时间(全程) | ≤10.2s | ≤7s | 进口优于国产 |
结构尺寸 | ?96mmxL173mm | ?96mmxL123mm | 进口优于国产 |
重量 | 1.35kg | 850g | 进口优于国产 |
660mm连续变焦镜头 | |||
指标 | 国产型号 | 进口型号 | 指标说明 |
焦距 | 30-660mm | 30-660mm | 一致 |
视场角 | 18.2°x14.56° | 18.2°x14.56° | 一致 |
0.8°x0.64° | 0.8°x0.64° | ||
F数 | 4.0 | 4.0 | 一致 |
畸变 | <20% | <14% | 进口优于国产 |
冷屏距焦面距离 | 19-22mm | 19-22mm | 一致 |
最小物距 | 100m~无穷远 | 50m~无穷远 | 进口优于国产 |
工作波段 | 3.6~4.8um | 3.6~4.8um | 一致 |
光轴一致性 | ≤15个像素 | ≤10个像素 | 进口优于国产 |
调焦方式 | 电动 | 电动 | 一致 |
变焦方式 | 电动 | 电动 | 一致 |
变焦时间(全程) | ≤10.6s | ≤7s | 进口优于国产 |
结构尺寸 | ?188mmxL269mm | ?188mmxL219mm | 进口优于国产 |
重量 | 3.6kg | 2.8kg | 进口优于国产 |
825mm连续变焦镜头 | |||
指标 | 国产型号 | 进口型号 | 指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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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距 | 40-825mm | 40-825mm | 一致 |
视场角 | 13.7°x10.97° | 13.7°x10.97° | 一致 |
0.7°x0.56° | 0.7°x0.56° | ||
F数 | 4.0 | 4.0 | 一致 |
畸变 | <12% | <9% | 进口优于国产 |
冷屏距焦面距离 | 19-22mm | 19-22mm | 一致 |
最小物距 | 150m~无穷远 | 100m~无穷远 | 进口优于国产 |
工作波段 | 3.6~4.8um | 3.6~4.8um | 一致 |
光轴一致性 | ≤15个像素 | ≤10个像素 | 进口优于国产 |
调焦方式 | 电动 | 电动 | 一致 |
变焦方式 | 电动 | 电动 | 一致 |
变焦时间(全程) | ≤11s | ≤7s | 进口优于国产 |
结构尺寸 | ?228mmxL318mm | ?228mmxL268mm | 进口优于国产 |
重量 | 5.8kg | 4.8kg | 进口优于国产 |
由上表可见,公司采购的国产制冷型镜头在部分关键光学性能指标上已经达到或接近RP公司产品,但在畸变、最小物距、光轴一致性、变焦时间以及镜头的小型化和轻量化方面与RP公司产品仍存在一定差距。公司自2021年起主要采购国产镜头,主要基于以下两点原因:
第一,顺应我国军工行业的国产替代趋势。随着国内镜头等光学领域的技术进步,国产镜头的性能已基本能满足公司及下游客户的需求,公司为顺应我国军工行业的国产替代趋势,在2021年开始主要采购国产型号镜头。
第二,提高关键零部件供应链稳定性。我国进口的制冷型镜头主要为以色列RP和Ophir 两家公司的产品,其中Ophir公司的部分高端型号已经对我国禁运。近年来国际政治经济关系呈现复杂多变趋势,为防止地缘关系变化对公司关键零部件供给产生冲击,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公司主动减少了进口镜头的采购量,以提高关键零部件供给的自主可控能力。
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天盛与RP公司在2020年9月合资设立了锐谱特光电,锐谱特光电在RP公司技术支持下,目前已具备REPT-IF-250、REPT-RM-275,REPT-O-330、REPT-D-430、REPT-O-660、REPT-O-825、REPT-D-860、REPT-O-1075合计八款常用焦段的制冷型镜头的研制能力,并将逐步推动实现该等镜头在国内的量产,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镜头供应链的稳定性。
综上所述,公司采购的国产镜头主要性能参数已接近进口型号,2021年国产镜头采购占比已经超过80%,对进口镜头不存在重大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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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说明Z0001的生产经营情况,并结合地缘政治风险等因素,进一步说明Z0001自身供应链的稳定性及向发行人供应探测器的稳定性。
1、Z0001已掌握完整的探测器开发技术及生产工艺,具备稳定的探测器量产能力,生产经营具有稳定性(1)基本情况
Z0001成立于20**年*月*日,注册资本为****万元,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址位于****,是一家集科研、制造、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高科技企业,专业从事半导体产业研究,聚焦红外探测器的研制和生产业务,主要产品包括640×512分辨率和1280×1024分辨率的InSb探测器和非制冷探测器。
在Z0001成立前,其团队曾在20**年*月成立Z0004开展探测器研制业务,在启动外部融资时为满足**市政府的招商政策,于20**年*月*日在**新设Z0001作为生产经营主体,并于20**年*月将Z0004予以注销。
截至2022年6月30日,Z0001员工约为50人且以研发人员为主。
(2)技术工艺
Z0001目前已掌握制冷型红外探测器件和系统全套核心技术及制造工艺,其设有工程技术部负责开展探测器的组件设计、芯片设计、芯片工艺设计开发、结构设计、封装工艺设计开发、测试评价技术开发等研发工作,在工艺、生产、产品设计等方面进行创新,目前已成功掌握InSb探测器成结技术、低损伤刻蚀技术、复合钝化技术、电极制备技术、倒装互联技术、背减薄技术、器件封装技术等关键技术,具备640×512、1024×1024分辨率InSb探测器的批量生产,产品关键性能指标已处于国际一流水平。
(3)核心技术人员与知识产权情况
Z0001拥有一流的探测器技术工艺团队,其团队核心技术人员为***、**,两人均拥有20年以上的探测器研发经验,其中:①***为Z0001总经理,在加入Z0001前就职于A0003,曾获得国防科技进步三等奖、中电科集团科技进步一等奖、中电科集团科技进步三等奖等荣誉;②**为Z0001董事长,在加入Z0001前职于A0003,曾获得中国人民解放军科技进步一等奖。
在国家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背景下,由于A0003目前的制冷型探测器产能和研发资源主要集中在MCT方向,两人决定离职创业并开展InSb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活动,因此两人在2020年向原单位提交离职申请,并履行了完整的离职审批、保密审查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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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组建技术团队后,基于两人多年的探测器研发经验,带领团队对InSb探测器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工艺等核心技术进行了自主研发,掌握了完整的InSb探测器技术工艺,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已取得或申请了14项专利。自Z0001设立以来,Z0001及核心成员***、**与其原任职单位之间均不存在经济纠纷或知识产权纠纷。
(4)生产能力
Z0001自建的探测器一期产线位于****,一期产线投资总额1.20亿元,面积3,000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以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进口型号为主。受部分工序流程所需设备的数量限制,Z0001一期产线的InSb探测器产能约为1,000台/年,通过将部分工序委外加工的方式可以将产能提升至约1,500台/年。
Z0001目前正筹建二期产线,建设地址位于****,规划面积15,000㎡,计划投资总额4.00亿元。由于二期产线部分设备仍需采用进口型号,受境外国家出口管制等因素影响,该等设备的采购周期较长且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根据Z0001预测,二期产线预计投产时间为2025年左右,届时Z0001将新增InSb探测器产能约3,000-5,000台/年。
2、Z0001的探测器原材料已实现国产化供应,地缘政治变化等因素不会对其供应链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Z0001InSb探测器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图所示:
Z0001所需的MEMS传感器、CMOS读出电路、小型低温制冷机、杜瓦等原材料已实现国产化供应,相关供应商名称已申请豁免披露。
2-90
3、Z0001对公司的探测器供应具有稳定性
(1)公司是目前国内极少选用InSb探测器产品路径的红外厂商,与Z0001在产品、技术和市场上相互契合,双方已建立战略合作关系,Z0001的供货具有稳定性受美国等国家对我国实行技术封锁和出口管制政策,长期以来我国所能采购到的进口制冷型探测器以法国生产的部分MCT型为主,因此国内早期武器装备中的红外系统是选用MCT探测器。1980年代左右,我国开始自主研制制冷型红外探测器,考虑到我国武器装备在对零部件进行国产化替代时,通常优先选择对同类零部件的原位替代,同时可以通过拆解进口MCT探测器加速自主研制进程,因此国内多数机构选择了以MCT探测器为主的研制方向。
由于公司在红外业务起步阶段即确定了以InSb探测器为主的产品路径,针对InSb探测器特性开展了大量研究和产品开发工作,形成了区别于国内多数厂商的产品路径和相关技术储备,与中电科集团、中建材集团等优质客户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因此公司与Z0001在产品、技术和市场上高度契合,双方的合作关系具有高度稳定性。
在上述背景下,公司自2021年起开始大批量采购Z0001的国产型号替代原进口型号,并在2021年6月与Z0001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约定2021年6月至2026年6月期间在制冷红外领域开展全面战略合作,战略合作期内公司对其制冷型探测器享有优先购买权,以此保证Z0001对公司的供货稳定性。
(2)目前国内其他竞争对手主要选用MCT型探测器,换用InSb探测器将面临较高的转换成本,短期内不会影响公司与Z0001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
由于探测器自身无法独立工作,需要依靠机芯的硬件电路才能正常工作并由图像处理软件对其输出信号进行处理优化,因此上述技术对于能否正常发挥探测器性能至关重要。目前国内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均以选用MCT探测器为主,建立了成熟的产品、技术、供应商和客户体系,其中高德红外还建立了自有的MCT探测器产线,因此公司竞争对手若切换InSb探测器将面临较高的转换成本,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与Z0001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构成重大影响。
4、除Z0001外,公司拥有多个成熟的进口和国产制冷型探测器采购渠道,能够有效防止因Z0001产能不足、产品质量或性能出现重大问题等情形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公司建立了多个进口InSb和MCT型探测器采购渠道,具备成熟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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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探测器应用开发技术,并且报告期内持续采购到进口制冷型探测器并继续维持顺畅的供应渠道和合作关系2021年以前,公司主要采购和使用进口InSb探测器,建立了多个进口InSb和MCT探测器采购渠道,并且具备基于进口型号探测器开发相关机芯及整机产品的成熟技术和配套供应体系。公司自2021年开始大批量采购Z0001的国产探测器后,进口探测器采购金额虽然大幅下降,但公司与进口渠道仍保持着良好合作关系,报告期内持续采购进口制冷型探测器。
报告期各期,公司进口制冷型探测器的采购数量、金额、单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个、万元/个
探测器类型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
金额 | 数量 | 均价 | 金额 | 数量 | 均价 | |
进口InSb型(640) | 14.16 | ** | ** | 457.08 | ** | ** |
进口InSb型1280) | - | - | - | 665.49 | ** | ** |
进口MCT(640) | 1,008.85 | ** | ** | - | - | - |
探测器类型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数量 | 均价 | 金额 | 数量 | 均价 | |
进口InSb型(640) | 2,633.36 | ** | ** | 480.15 | ** | ** |
进口InSb(1280) | 2,048.67 | ** | ** | 1,001.77 | ** | ** |
进口MCT(640) | 184.96 | ** | ** | 47.79 | ** | ** |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进口制冷型探测器均价基本保持稳定。相同分辨率下的进口型号采购均价虽然高于国产型号20%-30%左右,但公司制冷型机芯及整机主要采用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策略,各期制冷型机芯和整机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8.75%、37.58%、38.17%和39.64%,因此采用进口制冷型探测器不会对自身产品毛利率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除Z0001外,公司建立了其他国产制冷探测器厂商供应渠道,并已针对不同厂家的探测器进行了技术开发和产品适配
除Z0001外,公司目前已与国产InSb探测器制造商航空工业集团下属的F0004、国产MCT探测器制造商丽恒光微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并基于上述两家企业的国产探测器开发了与之适配的制冷型机芯等产品,具体说明如下:
①航空工业集团下属的F0004系国产InSb探测器制造商,系F0003于20**年**月成立的控股子公司。F0004基于F0003的技术储备,具备最高1280×1024分辨率InSb探测器研制能力,其新的探测器生产线处于规划建设阶段,预计建成后将具备年产上万台探测器的生产能力。公司于2022年与F0004建立业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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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向其小批量采购了部分型号的InSb探测器用于产品适配和开发,相关产品的质量及性能已取得公司和客户认可。②丽恒光微系国产MCT探测器制造商,成立于2010年,目前已在丽水市建设了一条集研发、设计、生产、封装和测试于一体的完整MCT探测器生产线,现已具备稳定量产能力,预计产线完全达产后将实现1万台/年的探测器产能。公司自2021年开始向丽恒光微采购国产MCT探测器,2021年至2022年上半年采购金额分别为1,792.04万元、1,031.42万元,并基于其探测器开发制冷型机芯等产品,相关产品已通过了下游客户验收并实现销售。
综上所述,除Z0001外公司拥有多个进口和国产制冷型探测器采购渠道,能够有效防止因Z0001产能不足、产品质量或性能出现重大问题等情形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通过Z0002、Z0003等多家供应商间接向Z0001采购探测器的商业合理性,与直接向其采购探测器的价格差异情况
1、InSb探测器属于军用为主的敏感器件,Z0001为防止引起境外关注影响其后续设备进口,现阶段仅通过代理商销售
由于InSb探测器属于主要应用在军用领域的敏感器件,美国等掌握先进InSb探测器技术的国家对我国实行长期的产品及技术封锁。Z0001虽已掌握InSb探测器的完整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但其生产线相关设备主要以境外进口型号为主。为避免直接面向市场销售InSb探测器进而引发境外关注,影响二期产线的生产设备采购,Z0001现阶段不直接面向市场销售,而是指定Z0002、Z0003作为其代理商进行销售,并要求代理商在产品销售前需向Z0001报备拟销售对象的相关信息,未经Z0001批准代理商不得向客户进行销售。
同时,Z0001目前员工结构以研发人员为主,尚未设置销售部门,客户资源和市场渠道能力相对薄弱。Z0002及Z0003的实际控制人具有多年进口探测器等红外零部件贸易业务经验,客户和市场资源丰富,并且与Z0001实际控制人系同乡和多年合作关系,因此Z0001指定由Z0002及Z0003作为其国产探测器的代理商。
综上所述,Z0001为防止引起境外关注影响其后续设备进口,现阶段不直接面向市场销售,仅通过代理商模式销售其探测器产品。
2、Z0001的产品定价策略及代理商限价制度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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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制冷型探测器产能以MCT型为主,而国内进口InSb探测器受境外国家出口管制政策影响供给有限,因此目前国内多数制冷型红外厂商选用的探测器均为MCT型,选用InSb探测器的企业数量较少。在上述市场背景下,Z0001为推广其InSb探测器产品,现阶段基于其自产InSb探测器的成本优势,采用同等分辨率下产品售价低于国产MCT探测器和进口InSb探测器市场售价20%-30%左右的定价策略,并要求代理商面向用户的报价不得超过出厂价的105%,以此提升其国产InSb探测器的市场竞争力,提高InSb探测器在国内制冷红外市场的应用比例。
综上所述,公司与Z0001之间不构成实质性关联方,Z0001基于其所处发展阶段和保密需求,现阶段只通过指定的代理商进行探测器销售,因此公司无法向其直接采购探测器。
(四)结合公开市场报价或同行业可比公司、上下游(拟)上市公司采购或销售相关产品的价格以及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探测器、镜头及镜片的价格差异,进一步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探测器、镜头及镜片采购单价的公允性。
1、关于报告期内公司探测器采购价格的公允性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探测器主要采购制冷型探测器,采购占比分别为
98.54%、94.45%、82.90%和94.78%,非制冷型探测器采购金额及占比较低,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型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制冷型探测器 | 19,748.36 | 94.78% | 11,359.60 | 82.90% | 6,547.08 | 94.45% | 1,529.71 | 98.54% |
非制冷探测器 | 1,088.43 | 5.22% | 2,343.67 | 17.10% | 384.73 | 5.55% | 22.61 | 1.46% |
合计 | 20,836.79 | 100.00% | 13,703.27 | 100.00% | 6,931.81 | 100.00% | 1,552.32 | 100.00% |
(1)公司制冷型探测器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
①制冷型探测器采购价格及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制冷型探测器以InSb型为主,各期占比分别为
96.88%、96.47% 、83.99%和89.67%, InSb探测器的采购价格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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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分辨率 | 产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均价 | 同比 | 均价 | 同比 | 均价 | 同比 | 均价 | ||
640×512 | 国产 | * | 0.44% | * | 14.64% | * | - | - |
进口 | * | -22.56% | * | 1.33% | * | -2.33% | * | |
合计 | * | -0.72% | * | -5.73% | * | -16.28% | * | |
1280×1024 | 国产 | * | 0.00% | * | - | - | - | - |
进口 | - | - | * | 1.51% | * | -1.83% | * | |
合计 | * | -14.63% | * | -11.45% | * | -1.83% | * |
注:“-”表述当期无此类型号的采购或不适用同比指标。
影响制冷型探测器采购价格的因素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在相同分辨率下,国产型号采购价格会低于进口型号20%-30%左右,主要系相较于进口型号探测器,国产探测器的材料、人工等生产成本相对较低,且采购层级和物流中转环节较少所致;另一方面,在相同产地情况下,1280×1024分辨率(以下简称1280分辨率)探测器采购价格通常是640×512分辨率(以下简称640分辨率)的4倍以上,主要系探测器的分辨率越高,制备难度越大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自2020年开始采购国产640型InSb探测器,2020年采购价格较低,主要系当期采购内容以Z0001技术团队小批量试制批次为主,产品质量和性能尚未充分验证所致。公司自2021年开始采购国产1280型InSb探测器,2021年和2022年1-6月采购价格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进口640型InSb探测器2019年至2021年采购均价高度稳定,2022年1-6月采购价格较低,主要系公司当期仅采购了1台供应商库存的进口640型InSb探测器所致。2019年至2021年间,公司进口1280型InSb探测器采购均价高度稳定,2022年1-6月公司未采购进口1280型InSb探测器。
②公开市场价格、同行业可比公司、上下游(拟)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国内具有制冷型探测器量产能力的企业数量较少,且受军工保密等政策影响,无公开市场价格,同行业和上下游(拟)上市公司中,仅富吉瑞披露了其2018年至2020年间制冷型探测器的采购均价,且未披露具体型号。
根据富吉瑞招股书和官网披露信息,其制冷型红外产品的最高分辨率为640×512,主要供应商为兵器工业集团,据此推测其采购的制冷型探测器应以640分辨率的国产型号为主。公司640分辨率InSb探测器采购价格与富吉瑞制冷型探测器价格较为接近,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
2019年富吉瑞采购均价较公司低出0.66万元,主要系公司2019年以采购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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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较高的进口型为主所致;2020年富吉瑞采购均价同比下降-6.24%,而公司采购均价同比下降-16.28%,降幅相对较大主要系公司2020年开始采购国产型号所致;2021年富吉瑞上市后已不再披露其探测器采购价格情况,公司采购均价同比变动-5.73%,主要系国产型号采购占比进一步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1280分辨率制冷型探测器采购占比较低,同时公开市场、同行业和上下游(拟)上市公司均无1280分辨率制冷型探测器的公开价格信息,但是:一方面,公司采购1280分辨率制冷型探测器相较于640分辨率的价格倍数基本稳定在4-4.5倍之间,无明显波动;另一方面,公司采用1280分辨率制冷型探测器的产品及零部件销售毛利率与640分辨率基本一致,因此可以证明公司1280分辨率制冷型探测器采购价格同样具有公允性。
③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制冷型探测器的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InSb探测器供应商主要包括Z0002(含同一控制下的Z0003)、华航实创、丽恒光微(含同一控制下的海门天眼)、光昱光电等,上述供应商占公司报告期内InSb探测器采购总额的比例达96.24%、100.00%、100%和100.00%,采购的具体型号及价格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分辨率 | 产地 | 供应商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均价 | 金额 | 均价 | 金额 | 均价 | 金额 | 均价 | |||
640× 512 | 国产 | Z0002 及Z0003 | 11,994.82 | * | 7,922.88 | * | 1,633.63 | * | - | - |
进口 | Z0002 及Z0003 | - | - | 308.41 | * | 1,633.36 | * | 223.01 | * | |
光昱光电 | - | - | 148.67 | * | 955.31 | * | - | |||
华航实创 | 14.16 | * | - | - | 44.69 | * | 201.39 | * | ||
1280× 1024 | 国产 | Z0002 及Z0003 | 5,699.12 | * | 495.58 | * | - | - | - | - |
进口 | Z0002 及Z0003 | - | - | 161.06 | * | 1,082.30 | * | 924.78 | * | |
华航实创 | - | - | - | 966.37 | * | 76.99 | * | |||
丽恒光微 及含海门天眼 | - | - | 504.42 | * | - | - | - | - |
报告期内,由于国内具有InSb探测器量产供货能力的企业极少,公司国产InSb探测器供应商仅包括Z0002及Z0003,二者均为Z0001指定的探测器代理商,无其他供应商采购价格可供比较。
2-96
报告期内,公司进口InSb探测器供应商主要包括Z0002、光昱光电、华航实创和丽恒光微,其中:2020年公司向华航实创购买了2台进口InSb探测器,其单价高于同期向Z0002、光昱光电的采购价格,主要系公司为按时完成生产交付任务向其高价购买了2台国内现货所致;2022年1-6月,公司基本不再采购进行型号,仅向华航实创采购了1台库存的进口640型InSb探测器,因此采购价格较低。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进口InSb探测器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
(2)公司非制冷型探测器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
①非制冷型探测器采购价格及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制冷探测器采购金额分别为22.61万元、384.73万元、2,343.67万元和1,088.43万元,占探测器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仅为1.46%、5.55%、
17.10%和5.22%,采购金额及占比均较低,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个、万元/个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数值 | 增速 | 数值 | 增速 | 数值 | 增速 | 数值 | |
采购金额 | 1,088.43 | - | 2,343.67 | 509.17% | 384.73 | 1601.57% | 22.61 |
采购数量 | 5,020.00 | - | 9,846.00 | 940.80% | 946.00 | 9360.00% | 10.00 |
采购单价 | 0.22 | -8.91% | 0.24 | -41.47% | 0.41 | -82.01% | 2.26 |
非制冷型探测器采购价格的影响因素与制冷型探测器相同,主要为分辨率和产地影响,其中:分辨率越高,采购价格通常越贵;相同分辨率下,进口型号的采购价格通常高于国产型号。此外,近年来随着国内非制冷探测器产能的快速提升,非制冷探测器市场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
2019年公司非制冷探测器仅有零星采购且均为1024分辨率,因此采购均价较高;2020年公司采购的进口型号非制冷探测器采购数量占比达96.50%,采购均价降至0.41万元,主要系当期采购的以384分辨率为主所致;2021年公司非制冷探测器的采购均价降至0.24万元,主要系当期国产型号采购数量占比达
88.11%,且以384分辨率、640分辨率为主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非制冷型探测器的采购均价变动具有合理性。
②公司非制冷型探测器采购价格与同行业及上下游(拟)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国内非制冷探测器无公开市场价格,同行业和上下游(拟)上市公司中仅睿创微纳披露了其2016年至2019年非制冷探测器销售均价,富吉瑞披露了其2018年至2020年非制冷探测器采购均价,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2-97
A、公司与睿创微纳非制冷探测器销售均价的对比情况根据睿创微纳招股说明书和2019年年度报告,其2016年至2019年非制冷探测器销售均价分别为0.72万元、0.51万元、0.44万元和0.34万元,2020年起睿创微纳未再单独披露非制冷探测器的收入和销量。睿创微纳2016年至2019年非制冷型探测器销售均价的平均年降幅为21.87%,据此推算其2020年、2021年销售均价约为0.27万元和0.21万元。公司2020年采购的非制冷型探测器主要为进口型号,与睿创微纳国产型号销售均价的可比性较差;2021年公司采购的非制冷型探测器主要为国产型号,采购均价0.24万元与推算的睿创微纳2021年国产探测器销售均价基本一致。B、公司与富吉瑞非制冷探测器采购均价的对比情况根据富吉瑞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其采购的非制冷型探测器主要为国产型号,2018年至2020年非制冷型探测器采购均价分别为0.39万元、0.63万元和0.59万元,2021年未披露相关数据。2019年和2020年富吉瑞其为满足军品需要采购了大批量高规格的某型号探测器,因此其2020年国产非制冷型探测器的采购均价高于公司采购的进口型号,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非制冷型探测器采购价格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上下游(拟)上市公司采购或销售相关产品的价格相比具有公允性。
③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的非制冷型探测器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非制冷型探测器采购金额分别为22.61万元、384.73万元、2,343.67万元和1,088.43万元,由于采购金额较小,公司非制冷型探测器供应商数量较少,主要供应商及采购均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万元/个
型号 | 供应商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均价 | 金额 | 均价 | 金额 | 均价 | 金额 | 均价 | ||
国产384型 | Z0002 及Z0003 | 423.15 | 0.14 | 657.93 | 0.14 | - | - | - | - |
时风沃邦 | - | - | 13.27 | 0.13 | - | - | - | - | |
合计 | 423.15 | 0.14 | 671.20 | 0.14 | - | - | - | - | |
国产640型 | Z0002 及Z0003 | 665.28 | 0.35 | 1,349.62 | 0.35 | - | - | - | - |
时风沃邦 | - | - | 1.77 | 0.35 | - | - | - | - | |
合计 | 665.28 | 0.35 | 1,351.39 | 0.35 | - | - | - | - | |
农情信息 | - | - | - | - | 269.03 | 0.34 | - | - |
2-98
进口384型 | 华航实创 | - | - | 117.26 | 0.23 | - | - | - | - |
时威国际 | - | - | 38.54 | 0.15 | - | - | - | - | |
合计 | - | - | 155.80 | 0.21 | 269.03 | 0.34 | - | - | |
进口640型 | 时威国际 | - | - | 115.45 | 0.46 | - | - | - | - |
深圳灵卡 | - | - | 7.35 | 0.73 | 73.45 | 0.73 | - | - | |
尚顿科技 | - | - | - | 22.04 | 0.73 | - | - | ||
农情信息 | - | - | - | - | 3.76 | 0.75 | - | - | |
华航实创 | - | - | - | - | 3.01 | 0.75 | - | - | |
合计 | - | - | 122.80 | 0.47 | 102.26 | 0.74 | - | - | |
其他型号 | - | - | 42.48 | 2.65 | 13.45 | 1.92 | 22.61 | 2.26 | |
总计 | 1,088.43 | 0.22 | 2,343.67 | 0.24 | 384.73 | 0.41 | 22.61 | 2.26 |
由上表可见,除2021年公司向时威国际采购的进口384型和640型探测器价格明显低于其他进口非制冷探测器供应商外,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的同型号非制冷型探测器价格基本一致,不存在明显异常情形。
2021年公司向时威国际采购的进口非制冷探测器价格较低,主要原因为:
时威国际是法国Sofradir公司在中国的唯一指定分销商,其进货价格相较于其他供应商具有明显优势,2021年公司非制冷红外业务规模相对较大后与时威国际建立了直接采购关系,向其采购进口型号价格低于其他供应商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国产非制冷探测器价格无明显异常情形,采购价格具有公允。
2、关于报告期内公司镜头及镜片采购价格的公允性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镜头及镜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制冷型镜头 | 592.30 | 73.03% | 2,650.85 | 78.98% | 2,621.28 | 93.91% | 872.44 | 93.49% |
其他镜头 | 1.06 | 0.13% | 256.92 | 7.65% | 154.01 | 5.52% | - | 0.00% |
镜片 | 217.70 | 26.84% | 448.74 | 13.37% | 15.92 | 0.57% | 60.74 | 6.51% |
合计 | 811.06 | 100.00% | 3,356.51 | 100.00% | 2,791.21 | 100.00% | 933.18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制冷型镜头采购占比分别为93.49%、93.91% 、78.98%和
73.03%,占比较高。公司采购的其他镜头及镜片金额较小,且型号规格较多,价格可比性较差,因此主要对制冷型镜头采购价格的公允性分析如下:
2-99
(1)报告期内公司制冷型镜头采购价格及变动原因分析
制冷型镜头的规格型号较多,其价格影响因素也较多,例如镜头的变焦范围、变焦方式、光圈大小、镜片材质等均会影响其价格,其中影响价格最大的因素为镜头焦距,通常情况下,镜头焦距越长则耗用镜片越多,设计结构越复杂,售价相应会越高。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制冷型镜头的采购均价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镜头最大焦距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均价 | 金额 | 占比 | 均价 | |
460mm以下 | 259.12 | 43.75% | * | 1,033.49 | 38.99% | * |
460mm | - | - | - | - | - | - |
460mm以上 | 333.19 | 56.25% | * | 1,323.76 | 49.94% | * |
其他型号 | - | - | - | 293.61 | 11.08% | * |
合计 | 592.30 | 100.00% | * | 2,650.85 | 100.00% | * |
镜头最大焦距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均价 | 金额 | 占比 | 均价 | |
460mm以下 | 582.00 | 22.20% | * | 231.24 | 26.50% | * |
460mm | 645.31 | 24.62% | * | 91.37 | 10.47% | * |
460mm以上 | 1,344.10 | 51.28% | * | 513.93 | 58.91% | * |
其他型号 | 49.87 | 1.90% | * | 35.90 | 4.11% | * |
合计 | 2,621.28 | 100.00% | * | 872.44 | 100.00% | * |
注:其他型号为定焦镜头或包含其他定制参数的型号。
2019年和2020年公司制冷型镜头采购均价基本保持稳定;2021年公司制冷型镜头采购均价下降,主要系当期采购的460mm以下镜头占比增加至38.99%所致;2022年1-6月公司制冷型镜头采购均价下降,主要系当期采购的其他定制型号镜头较少所致。
(2)公司制冷型镜头采购价格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富吉瑞不存在重大差异
制冷型镜头在国内无公开市场价格,同行业及上下游(拟)上市公司中仅富吉瑞披露了2018年至2020年间制冷型镜头的采购均价。公司2019年制冷型镜头采购均价与富吉瑞差异较小;2020年公司制冷型镜头采购均价高出富吉瑞
1.78万元,根据富吉瑞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其2020年制冷型采购均价下降主要系当年单次采购量增加,供应商给予了其一定价格优惠所致;2021年富吉瑞上市后未再披露其采购均价。
综上所述,公司制冷型镜头采购价格与富吉瑞不存在重大差异。
2-100
(3)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制冷型镜头的价格无明显异常,价格公允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镜头供应商采购的制冷型镜头的价格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个
最大 焦距 | 供应商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均价 | 金额 | 均价 | 金额 | 均价 | 金额 | 均价 | ||
460mm以上 | 光昱光电 | - | - | 637.17 | * | 209.56 | * | - | - |
聚衡光电 | - | - | 303.54 | * | - | - | - | - | |
泰德动力 及国科恒大 | - | - | 218.45 | * | 1,117.02 | * | 488.25 | * | |
融颐光电 | 333.19 | * | 164.60 | * | - | - | - | - | |
460mm | 光昱光电 | - | - | - | - | 414.16 | * | - | - |
昆新合泰 及利方新业 | - | - | - | - | 135.40 | * | - | - | |
460mm以下 | 光昱光电 | 53.10 | * | 318.58 | * | - | - | - | - |
融颐光电 | 154.87 | * | 284.07 | * | - | - | - | - | |
聚衡光电 | - | - | 202.65 | * | - | - | - | - | |
泰德动力 及国科恒大 | - | - | 193.31 | * | 569.34 | * | 153.04 | *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镜头供应商采购的制冷型镜头价格差异较小,采购价格略有差异主要系制冷型镜头规格型号众多,除变焦范围影响外还受变焦方式、光圈大小、镜片材质、货架产品或定制参数产品等因素影响所致,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制冷型镜头的价格无明显异常,价格具有公允性。
(五)说明报告期各期前五名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股权结构、注册时间、合作历史、经营规模,发行人对其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及占比、采购定价公允性,同一供应商不同年度内采购金额变动的原因
1、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前五名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2022年1-6月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股权结构 | 注册时间 | 合作历史 | 经营规模 |
1 | Z0002 | **** | **** | 2019年 | 2021年收入约1.2亿 |
Z0003 | **** | **** | 2021年 | ||
2 | 利方新业 | 陈小军80%、张增跃10%、张琪10% | 2008/2/25 | 2019年 | 2022年上半年收入约0.5亿 |
3 | 丽恒光微 | 毛剑宏21.90%、上海丽诚久恒投资 | 2010/8/9 | 2020年 | 2021年收入约 |
2-101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41%、左健11.36% | 0.6亿 | ||||
4 | C0005 | 隶属于航天科技集团 | **** | 2019年 | 未披露 |
5 | 融颐光电 | 柳飞100% | 2009/3/27 | 2021年 | 2021年收入约0.9亿 |
2021年度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股权结构 | 注册时间 | 合作历史 | 经营规模 |
1 | Z0002 | **** | **** | 2019年 | 2021年收入约1.2亿 |
Z0003 | **** | **** | 2021年 | ||
2 | 丽恒光微 | 毛剑宏21.90%、上海丽诚久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41%、左健11.36% | 2010/8/9 | 2020年 | 2021年收入约0.6亿 |
海门天眼 | 上海丽恒光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85%、毛剑宏15% | 2017/2/14 | 2021年 | 未披露 | |
3 | 融颐光电 | 柳飞100% | 2009/3/27 | 2021年 | 2021年收入约0.9亿 |
4 | 光昱光电 | 王刚建100% | 2017/12/5 | 2020年 | 未披露 |
5 | 诺维北斗 | 王蓓蓓55.68%、刘晓雅28.38%、虞涤新6.84% | 2007/3/9 | 2020年 | 2020年收入约0.75亿,2021年未披露 |
2020年度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股权结构 | 注册时间 | 合作历史 | 经营规模 |
1 | Z0002 | **** | **** | 2019年 | 2020年收入约0.8亿 |
2 | 泰德动力 | 牟大君80%、秦琅20% | 2019/10/24 | 2019年 | 2020年收入约0.75亿 |
3 | 光昱光电 | 王刚建100% | 2017/12/5 | 2020年 | 未披露 |
4 | 华航实创 | 关韧60%、孙萍40% | 2018/4/16 | 2018年 | 2020年收入约0.17亿 |
5 | 深蓝静行 | 冯英75.5%、姚世超24.5% | 2018/12/4 | 2019年 | 2020年收入约0.6亿 |
2019年度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股权结构 | 注册时间 | 合作历史 | 经营规模 |
1 | Z0002 | **** | **** | 2019年 | 2019年收入约0.8亿 |
2 | 泰德动力 | 牟大君80%、秦琅20% | 2019/10/24 | 2019年 | 2020年收入约0.75亿 |
国科恒大 | 牟大君60%、秦琅40% | 2019/1/9 | 2019年 | ||
3 | C0005 | 隶属于航天科技集团 | **** | 2019年 | 2019年收入约5.2亿 |
4 | 深蓝静行 | 冯英75.5%、姚世超24.5% | 2018/12/4 | 2019年 | 2019年收入约0.2亿 |
2-102
5 | 昆新合泰 | 陈小军60%、张琪40% | 2002/3/26 | 2019年 | 2019年收入约0.1亿 |
利方新业 | 陈小军80%、张增跃10%、张琪10% | 2008/2/25 | 2019年 | 2019年收入约0.1亿 |
注1:经营规模系根据中介机构对上述供应商的访谈记录所整理。注2:海门天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门天眼”。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主要关联方、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公司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有所变动,主要系发行人从2019年重点布局光电业务,报告期内业务快速增长及国产化替代趋势,发行人因业务需要与较多新供应商建立了合作关系。供应商经营规模较大,有较多下游优质客户,报告期内供应商资质较好,与发行人商业往来无异常情形。
2、公司对前五名供应商其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及占比、采购定价公允性
发行人对前五名供应商其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主要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比 |
1 | Z0003 | 探测器 | 13,725.38 | 50.70% |
Z0002 | 探测器 | 5,056.99 | 18.68% | |
小计 | - | 18,782.37 | 69.38% | |
2 | 利方新业 | 探测器、电子元器件 | 1,964.60 | 7.26% |
3 | 丽恒光微 | 探测器 | 1,031.42 | 3.81% |
4 | C0005 | 定制产品 | 707.96 | 2.61% |
5 | 融颐光电 | 镜头、定制产品 | 707.52 | 2.61% |
合计 | - | 23,193.87 | 85.67% | |
2021年度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主要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比 |
1 | Z0002 | 探测器 | 4,381.28 | 18.67% |
Z0003 | 探测器 | 6,554.01 | 27.93% | |
小计 | - | 10,935.29 | 46.60% | |
2 | 丽恒光微 | 探测器 | 2,296.46 | 9.79% |
海门天眼 | 镜头 | 71.14 | 0.30% |
2-103
小计 | - | 2,367.60 | 10.09% | |
3 | 融颐光电 | 镜头、电子元器件及电路板 | 1,808.85 | 7.71% |
4 | 光昱光电 | 镜头 | 1,309.21 | 5.58% |
5 | 诺维北斗 | 定制产品 | 884.96 | 3.77% |
合计 | 17,305.91 | 73.75% | ||
2020年度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主要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比 |
1 | Z0002 | 探测器 | 4,349.29 | 33.92% |
2 | 泰德动力 | 镜头 | 1,729.03 | 13.49% |
3 | 光昱光电 | 探测器、镜头 | 1,600.62 | 12.48% |
4 | 华航实创 | 探测器 | 1,033.05 | 8.06% |
5 | 深蓝静行 | 非制冷整机、定制产品、镜头 | 649.83 | 5.07% |
合计 | 9,361.82 | 73.02% | ||
2019年度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主要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比 |
1 | Z0002 | 探测器 | 1,372.39 | 24.46% |
2 | 泰德动力 | 镜头 | 491.32 | 8.76% |
国科恒大 | 镜头 | 155.50 | 2.77% | |
小计 | - | 646.82 | 11.53% | |
3 | C0005 | 定制产品 | 547.18 | 9.75% |
4 | 深蓝静行 | 非制冷整机、电子元器件及电路板 | 526.19 | 9.38% |
5 | 昆新合泰 | 定制产品、其他 | 279.73 | 4.99% |
利方新业 | 定制产品 | 99.12 | 1.77% | |
小计 | - | 378.85 | 6.75% | |
合计 | 3,471.43- | 61.88% |
注:上述前五名供应商数据中,对供应商在同一控制下相关主体的采购数据进行了合并。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内容以探测器、镜头为主,上述两类关键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公允性已在本问题之“(四)”进行说明。除探测器、镜头及外,公司向其他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内容主要为实施研制项目所需的各类定制产品,其中采购金额在100万以上的供应商包括2021年第五大供应商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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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北斗、2019年第三大供应商C0005,其中:诺维北斗系原新三板挂牌公司,C0005系航天科技集团下属院所,均为行业内知名单位,公司向其采购定制产品的采购价格,主要系双方基于公司项目成本预算和供应商预计耗用的人工及材料等成本,经协商一致后所确定,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为保证原材料供应质量和价格公允性,公司已经建立了规范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和成熟的采购定价模式,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建立了规范的供应商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等内控制度,建立健全了供应商准入和管理制度以保证原材料质量、成本和时效,所有采购应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执行,面向市场独立采购各种原材料。新增供应商时,需综合评价供应商声誉及产品质量等,审查其资质后再纳入供应商目录。
(2)公司建立了成熟的采购定价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参考其他供应商价格、进口原材料价格、下游市场行情、项目成本预算等判断供应商报价合理性,通过商业谈判、友好协商等方式确定价格,具体而言:①对于在市场上能找到公开可比价格的原材料,根据供应商资料和市场行情进行询价、比价或经分析后开展议价,并进行综合比对,最终确定签约供应商,与其签订采购合同;②对于市场上难以找到公开可比价格的原材料,通过分析下游市场行情、对比其他供应商报价、对比进口价格、对比历史采购信息、与行业其他公司相关人员交流获取价格信息等方式,结合供应商报价,综合确定采购价格。
3、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不同年度内采购金额变动的原因
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计算,公司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剔重后共10家,公司向上述供应商在不同年度内采购金额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 供应商 名称 | 主要采购 内容 | 2022年1-6月金额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增速 | 金额 | 增速 | 金额 | ||||
1 | Z0002 | 探测器 | 5,056.99 | 4,381.28 | 0.74% | 4,349.29 | 216.91% | 1,372.39 |
Z0003 | 探测器 | 13,725.38 | 6,554.01 | - | - | - | - | |
小计 | - | 18,782.37 | 10,935.29 | 151.43% | 4,349.29 | 216.91% | 1,372.39 | |
2 | 丽恒光微 | 探测器 | 1,031.42 | 2,296.46 | 4225.00% | 53.1 | - | - |
海门天眼 | 镜头 | 71.14 | - | - | - | - | ||
小计 | - | 1,031.42 | 2,367.60 | 4358.98% | 53.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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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华航实创 | 探测器 | 14.16 | 127.47 | -87.66% | 1,033.05 | 216.72% | 326.17 |
4 | 融颐光电 | 镜头、手持侦查设备、其他 | 707.52 | 1,808.85 | - | - | - | - |
5 | 光昱光电 | 探测器、镜头 | 53.10 | 1,309.21 | -18.21% | 1,600.62 | - | - |
6 | 诺维北斗 | 定制产品 | - | 884.96 | - | - | - | - |
7 | 深蓝静行 | 非制冷整机、定制产品、镜头 | 273.7 | 549.78 | -15.40% | 649.83 | 23.50% | 526.19 |
8 | 泰德动力 | 镜头 | - | 412.11 | -76.17% | 1,729.03 | 251.92% | 491.32 |
国科恒大 | 镜头 | - | - | - | - | - | 155.5 | |
小计 | - | - | 412.11 | -76.17% | 1,729.03 | 167.31% | 646.82 | |
9 | C0005 | 定制产品 | 707.96 | 353.98 | - | - | - | 547.18 |
10 | 昆新合泰 | 定制产品、市场通用件等 | - | - | - | 149.91 | -46.41% | 279.73 |
利方新业 | 定制产品、探测器 | 1,964.60 | 76.99 | -15.11% | 90.7 | -8.49% | 99.12 | |
小计 | - | 1,964.60 | 76.99 | -68.00% | 240.61 | -36.49% | 378.85 | |
合计 | 23,534.83 | 18,826.24 | - | 9,655.53 | - | 3,797.60 |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为:第一,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快速发展,对探测器、镜头等相关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大幅增加;第二,公司对探测器、镜头等原材料进行国产化替代,导致对进口型号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大幅下降,同时对国产型号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大幅增长;第三,公司研制项目对定制产品的需求具有多样性和偶发性,导致公司的定制产品供应商及其采购金额变动幅度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变动的具体原因如下:
(1)Z0002及Z0003
报告期内,公司对Z0002及Z0003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372.39万元、4,349.29万元、10,935.29万元和18,782.37万元,其中2019年和2020年公司主要向Z0002采购进口InSb探测器,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主要向Z0002及Z0003采购其代理的Z0001国产InSb探测器。报告期内,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发展迅速,对InSb探测器的采购需求持续增加,进而导致公司对Z0002及Z0003的采购金额呈快速增长趋势。
(2)丽恒光微及海门天眼
报告期内,公司对丽恒光微及海门天眼的采购金额分别为0.00万元、53.10万元、2,367.60万元和1,031.42万元,采购内容主要为探测器。丽恒光微具有M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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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测器量产能力,但公司在2019年至2020年间主要使用进口InSb探测器,因此向丽恒光微的采购金额较小;2021年公司对探测器进行了国产化替代,同时为满足不同客户对MCT型探测器相关产品的需求,开始向丽恒光微采购其国产MCT型探测器,导致2021年和2022年1-6月采购金额较大。
(3)华航实创
报告期内,公司对华航实创的采购金额分别为326.17万元、1,033.05万元、
127.47万元和14.16万元,采购内容主要为进口的探测器及镜头。2019年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规模较小,因此对其采购金额较小;2020年公司对其采购金额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发展迅速所致;2021年起公司开始大批量使用国产探测器和镜头替代原进口型号,因此2021年和2022年1-6月对其采购金额大幅减少。
(4)融颐光电
2019年和2020年公司与融颐光电尚未业务往来。2021年公司开始大批量使用国产镜头,因此与融颐光电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并向其采购国产镜头及配套的伺服控制系统、相机云台等产品,同时因公司非制冷红外产品较为单一,为满足下游客户需求还向其采购了一批手持侦查设备,当期采购金额达1,808.85万元。2022年1-6月,公司继续向融颐光电采购国产镜头等产品,当期采购金额为
707.52万元。
(5)光昱光电
报告期内,公司对光昱光电的采购金额分别为0万元、1,600.62万元、1,309.21万元和53.10万元。公司在2020年与光昱光电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当期采购内容主要为进口探测器和国产镜头,采购金额为1,600.62万元;2021年公司大批量换用国产探测器和镜头后,增加了对其国产镜头的采购金额,但不再向其采购进口探测器,因此采购金额下降至1,309.21万元;2022年1-6月,公司未向其采购进口探测器,同时由于公司当期订单以机芯产品为主,对镜头采购需求较少,导致公司对其采购金额下降至53.10万元。
(6)诺维北斗
报告期内,公司仅在2021年与诺维北斗存在业务往来,主要系2021年公司为满足研制业务需求,向其采购了高速数据采集解码系统、高速处理综合分析系统等一批定制化产品,主要用于满足特定项目需求,采购需求不具有持续性,因此公司在报告期其他各期与诺维北斗无其他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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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深蓝静行
报告期内,公司对深蓝静行的采购金额分别为526.19万元、649.83万元、
549.78万元和273.70万元,采购内容包括非制冷机芯、定制产品、镜头、探测器等多种类型,各期采购金额基本保持稳定。
(8)泰德动力及国科恒大
报告期内,公司对泰德动力及国科恒大采购金额分别为646.82万元、1,729.03万元、412.11万元和0.00万元,采购内容主要为进口镜头。2020年公司采购金额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快速发展,对镜头需求量大幅增加所致;2021年起公司大批量使用国产镜头替代原进口型号,进而导致2021年对其采购金额大幅下降,2022年1-6月无业务往来。
(9)C0005
报告期内,公司对C0005的采购金额分别为547.18万元、0万元、353.98万元和707.96万元,采购内容以研制或研发项目所需定制产品为主,例如超大容量数据存储单元、导航控制单元、地面检测组件、高速数据处理平台、异常信号监测判读系统、综合指令控制系统等,该类采购具有一定偶发性和高度定制化特点,进而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对C0005的采购金额波动较大。
(10)昆新合泰及利方新业
报告期内,公司对昆新合泰及利方新业采购金额分别为378.85万元、240.61万元、76.99万元和1,964.60万元,2019年至2021年采购内容以研制项目所需的市场通用件、定制产品为主,采购金额较小;2022年1-6月采购金额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向其采购了一批进口MCT探测器和FPGA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供应商不同年度内采购金额变动的主要原因系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快速发展、原材料国产化替代、定制产品采购需求具有多样性和偶发性等因素影响,采购金额变动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异常情形。
(六)说明报告期各期前五名供应商中是否存在注册成立当年或次年、合作当年即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情形;如存在,请详细分析原因及合理性
1、注册成立当年或次年即成为公司主要供应商的情形
报告期内,注册成立当年或次年即成为公司主要供应商共有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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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主要采购内容 | 注册资本 | 注册时间 | 合作时间 |
1 | Z0002 | 探测器 | 500万元 | **** | 2019年 |
Z0003 | 探测器 | 500万元 | **** | 2021年 | |
2 | 泰德动力 | 镜头 | 500万元 | 2019/10/24 | 2019年 |
国科恒大 | 镜头 | 5,000万元 | 2019/1/9 | 2019年 | |
3 | 深蓝静行 | 非制冷整机、电子元器件及电路板 | 3,000万元 | 2018/12/4 | 2019年 |
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主要关联方、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上述供应商在注册成立当年或次年即成为公司主要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如下:
(1)Z0002和Z0003
Z0002成立于20**年,实际控制人在20**年设立Z0002之前主要从事进口元器件贸易业务,具有丰富的采购渠道资源和行业经验,20**年其设立的Z0002主要从事红外探测器、芯片等元器件贸易业务。
公司自2019年重点发展制冷型红外产品业务,并确定了以选用InSb探测器为主的产品路径。由于当时国内尚无具备InSb探测器量产能力且对外供货的供应商,美国等国家对我国实行严格的出口管控政策,公司因从事军工业务亦无法向境外的InSb探测器厂商采购。Z0002实际控制人因长期从事进口元器件贸易业务,向公司表示Z0002具备部分境外厂商InSb探测器的采购渠道,所以公司在2019年与其建立合作关系并向其采购进口InSb探测器。由于InSb探测器系公司红外产品的主要原材料,Z0002在合作当年即成为公司第一大供应商。
2020年Z0001研制出国产InSb探测器,但为避免直接向市场销售引发境外关注影响其后续设备进口,便指定Z0002作为其代理商进行销售。由于Z0002还有其他进口型号探测器、芯片等业务,又新设Z0003专门从事Z0001国产探测器的代理销售业务,导致Z0003在设立当年即成为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综上所述,Z0002和Z0003在设立当年即成为公司主要供应商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
(2)泰德动力和国科恒大
泰德动力及国科恒大均设立于2019年,主营业务均为进出口代理服务、进口精密仪器仪表的贸易业务,报告期内主要为公司提供镜头的进口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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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德动力及国科恒大的实际控制人为牟大君,牟大君在2019年以前就职于公司供应商D0008,系该公司与国科天成业务的主要对接人,因此牟大君2019年离职并创立泰德动力及国科恒大后,公司即与上述两家公司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
2019年1月,RP公司授权中科天盛作为其在中国境内的镜头代理商之一。为提高经营效率,中科天盛主要通过代理采购模式进口RP公司镜头。在该模式下,公司与RP公司直接洽谈商务条件,并由泰德动力、国科恒大等进口代理服务商完成具体的进口清关、交付、结算、仓储和物流等环节。2019年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发展迅速,对镜头的采购需求大幅增加,进而导致泰德动力及国科恒大在成立当年即成为公司主要供应商之一。
综上所述,泰德动力及国科恒大在设立当年即成为公司主要供应商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
(3)深蓝静行
深蓝静行成立于2018年,主要从事红外产品研发及系统解决方案、红外光学镜头开发和服务、热红外成像图像处理等业务。深蓝静行和公司均为F0001供应商,双方业务人员在为共同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认识并建立联系。由于深蓝静行的进口渠道资源丰富,而公司红外产品业务在2019年时尚处于发展初期,采购渠道相对薄弱,因此在合作当年即向深蓝静行采购了526.19万元的进口非制冷型整机、进口制冷型探测器和可见光模组、电子元器及及电路等产品,进而导致深蓝静行在合作当年即成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
综上所述,深蓝静行在设立次年成为公司主要供应商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
2、合作当年即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情形
报告期内,合作当年即成为公司当期前五大供应商的共有4家,具体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主要采购内容 | 注册资本 | 注册时间 | 合作时间 |
1 | 融颐光电 | 镜头、电子元器件及电路板 | 5000万元 | 2009/3/27 | 2021年 |
2 | 光昱光电 | 探测器、镜头 | 500万元 | 2017/12/5 | 2020年 |
3 | C0005 | 定制产品 | **** | **** | 2019年 |
4 | 昆新合泰 | 定制产品 | 3000万元 | 2002/3/26 | 2019年 |
利方新业 | 定制产品 | 500万元 | 2008/2/25 | 2019年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主要关联方、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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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上述供应商在合作当年即成为公司主要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如下:
(1)融颐光电
融颐光电成立于2009年,主要从事红外镜头及配件、伺服控制系统、夜视仪、警用消费红外热像仪等光电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2019年和2020年公司与融颐光电无业务往来, 2021年公司对其采购金额达1,808.85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公司开始换用国产镜头后,经业内其他公司推荐与融颐光电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主要向其采购国产制冷型镜头及配套的伺服控制服务系统、相机云台等产品;同时由于公司非制冷红外产品较为单一,为满足下游客户需求还向其采购了一批手持侦查设备,导致2021年对融颐光电的采购金额大幅增长并成为公司主要供应商之一。
(2)光昱光电
光昱光电成立于2017年,主要从事红外产品相关业务,拥有完善的且长期从事红外光学设计、生产加工和销售的专业团队,主要产品包括各类红外镜头、红外测温产品、光电系统等。
2020年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快速发展,对探测器、镜头的采购需求大幅增加,原有供应商渠道难以满足公司的采购需求。光昱光电因具备红外镜头研制生产能力和进口探测器采购渠道,因此公司在2020年开始向光昱光电采购进口探测器和镜头,当期共向其采购了975.58万元进口探测器和625.04万元镜头,导致其在合作当年即成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
(3)C0005
C0005成立于19**年,系军工二级保密单位,隶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主要提供卫星地面应用系统解决方案和航天技术应用产品。2019年公司为实施某研制项目和自身研发项目需要采购一批定制化产品,经业内公司推荐,公司在2019年向其采购了547.18万元定制产品以满足项目需求,导致其在合作当年即成为公司前五大客户。
(4)昆新合泰和利方新业
昆新合泰成立于2002年,利方新业成立于2008年,均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零部件的贸易业务,下游客户以各类军工配套企业为主。2019年公司为实施某研制项目需要采购一批陀螺稳相平台、远程监控系统配套硬件设备等产品,昆新合泰及利方新业具有相应产品提供能力,因此公司在2019年向其采购了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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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85万元的市场通用产品及定制产品用于项目实施,进而导致昆新合泰和利方新业在与公司合作当年即成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综上所述,上述供应商在合作当年成为公司当期前五大供应商均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
二、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查询了公司采购国产InSb探测器与进口探测器测试报告、国产制冷型镜头和进口型制冷镜头测试报告及报价单,对比发行人主要原材料进口与国产探测器主要参数;
2、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第三方系统查询Z0001工商信息,实地走访Z0001,查阅国科天成与Z0001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Z0001与Z0003签订的《独家代理协议》;
3、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采购均价进行对比,分析发行人采购均价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价格存在较大差异;
4、获取发行人收入明细表等,分析其业务结构;获取发行人采购入库明细表、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重新计算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计算发行人向不同主要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单价并进行对比分析,分析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探测器、镜头及镜片的价格差异;
5、对主要供应商进行实地或视频访谈,了解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包括股权结构、注册时间、合作历史、发行人对其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及占比等;了解主要供应商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了解供应商与发行人合作的商业背景、业务往来情况;
报告期供应商背景调查和访谈情况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采购金额(A) | 27,073.39 | 23,465.40 | 12,821.12 | 5,610.36 |
背景调查及访谈采购总额(B) | 26,294.50 | 22,031.65 | 11,252.73 | 4,673.87 |
覆盖比例(C=B/A) | 97.12% | 93.89% | 87.77% | 8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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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调查及访谈家数(家) | 19 | 21 | 21 | 18 |
其中:实地走访(家) | 14 | 17 | 19 | 18 |
视频访谈(家) | 5 | 4 | 2 | 0 |
实地走访供应商采购金额(D) | 23,614.34 | 18,637.77 | 10,617.28 | 4,673.87 |
实地走访比例(E=D/A) | 87.22% | 79.43% | 82.81% | 83.31% |
视频访谈供应商采购金额(F) | 2,680.16 | 3,393.88 | 635.45 | - |
视频访谈比例(G=F/A) | 9.90% | 14.46% | 4.96% | - |
由于公司国产制冷型探测器主要向Z0002及Z0003采购,而Z0002及Z0003系Z0001代理商,因此申报会计师还对Z0001进行了实地走访,并对其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了解Z0001的历史沿革、股东背景、技术工艺、经营模式、产能规模等信息,并由Z0001对其与Z0002及Z0003之间在报告期内的代理模式、销售数量及价格等信息进行确认。
6、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方式查询主要供应商信息并复核其基本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注册成立当年或次年、合作当年即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情形并分析其合理性;
7、对主要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核查发行人与其交易真实性及准确性;针对未回函及回函不符的供应商执行了替代或差异调节程序,检查对应的采购合同、入库单、采购发票以及银行付款凭证等资料;
①针对采购金额的函证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采购汇总金额 | 27,073.39 | 23,465.40 | 12,821.12 | 5,610.36 |
发函金额 | 26,608.06 | 21,686.67 | 11,920.38 | 5,146.16 |
发函比例 | 98.28% | 92.42% | 92.97% | 91.73% |
回函金额 | 26,509.78 | 21,673.40 | 11,920.38 | 5,146.16 |
回函金额占发函金额比例 | 99.63% | 99.94% | 100.00% | 100.00% |
替代程序金额 | 98.28 | 13.27 | - | - |
替代金额占发函金额比例 | 0.37% | 0.06% | - | - |
发函金额最终确认比例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②针对往来款的函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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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应付账款余额 | 1,498.11 | 711.14 | 497.87 | 960.01 |
发函金额 | 1,304.13 | 567.91 | 346.88 | 881.24 |
发函比例 | 87.05% | 79.86% | 69.67% | 91.80% |
回函金额 | 1,260.18 | 567.91 | 308.88 | 873.74 |
回函金额占发函金额比例 | 96.63% | 100.00% | 89.05% | 99.15% |
替代程序金额 | 43.95 | - | 38.00 | 7.50 |
替代金额占发函金额比例 | 3.37% | - | 10.95% | 0.85% |
发函金额最终确认比例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8、访谈发行人采购负责人等人员,了解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变动原因及相关合作背景。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根据发行人投资入股Z0001的主要约定条款,发行人与Z0001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实质性关联方;Z0001不直接面向市场销售探测器,发行人只能通过Z0001指定的Z0002、Z0003两家代理商进行采购,采购价格不超过代理商提货价5%,价格公允,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探测器、镜头及镜片的平均采购价格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采购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探测器、镜头及镜片的价格亦无明显差异,采购价格公允;
3、发行人向前五大供应商不同年度内采购金额变动的原因主要系业务快速发展、业务转型、原材料国产化替代、分散供应渠道风险及特定项目需求等,变动具有商业合理性,采购价格公允,不存在异常情形;
4、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前五名供应商注册成立当年或次年、合作当年即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情形,主要系光电业务发展迅速、业务转型、顺应原材料国产化替代趋势等,发行人采购量大幅增加,双方合作无异常,相关人员与发行人及关联方无关联关系,大量采购具有商业合理性。
问题5、关于毛利率
申请文件显示: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4.95%、48.90%、4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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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呈下降趋势。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制冷型红外产品机芯及整机的毛利率分别为
38.75%、37.58%、38.17%。
请发行人:
(1)结合制冷型红外产品机芯和整机的定价方式,说明报告期内在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变动的前提下,该类产品毛利率始终保持稳定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2)结合电路模块及其他红外产品的定价方式、用途及主要客户情况,说明相关产品毛利率较高的合理性及可持续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3)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产品的属性、用途、生产工艺、市场竞争、主要客户情况等,分别说明发行人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光电研制业务、遥感和信息系统业务的毛利率及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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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制冷型红外产品机芯和整机的定价方式,说明报告期内在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变动的前提下,该类产品毛利率始终保持稳定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公司主要采取以成本导向为主的灵活定价策略,2021年大批量使用国产InSb探测器后生产成本明显下降,但公司为保持采用国产系列机芯及整机的市场竞争力,在维持合理利润的基础上下调了相应产品售价
公司制冷型红外机芯及整机主要采取以成本导向为主的灵活定价策略,即在原材料和各项成本的基础上附加合理的利润后产生基础价格,再根据市场竞争环境、客户采购规模、未来合作预期等因素,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确定针对不同客户的最终销售价格。
在成本导向的定价方式下,报告期内公司制冷型机芯和整机产品的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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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 分辨率 |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变动 比例 | 金额 | 变动 比例 | 金额 | 变动 比例 | 金额 | |||
制冷 机芯 | 1280型 | 单位售价 | * | -24.05% | * | -15.87% | * | 0.17% | * |
单位成本 | * | -20.03% | * | -12.20% | * | 2.00% | * | ||
640型 | 单位售价 | * | -5.07% | * | -15.88% | * | 4.81% | * | |
单位成本 | * | -7.82% | * | -18.54% | * | 2.89% | * | ||
制冷 整机 | 1280型 | 单位售价 | - | - | * | -28.00% | * | -3.91% | * |
单位成本 | - | - | * | -13.21% | * | -4.37% | * | ||
640型 | 单位售价 | * | 1.89% | * | -17.69% | * | 12.24% | * | |
单位成本 | * | -0.44% | * | -20.72% | * | -6.26% | * |
2019年和2020年公司制冷型机芯及整机所用探测器以进口InSb型为主,2021年开始批量使用国产InSb探测器替代原进口型号,其中2021年640型机芯及整机使用的国产探测器比例较高,1280型使用的进口探测器比例仍相对较高,2022年1-6月公司制冷机芯及整机均已基本不再使用进口探测器。由于探测器占机芯及整机成本的比例较高,而同等分辨率下的国产探测器采购价格通常低于进口型号20%-30%左右,因此2021年以来公司制冷机芯及整机的单位成本整体呈明显下降趋势。国产InSb探测器的主要性能指标虽然已达到进口型号水平,但其推出的时间较短,下游客户对进口型号的认可度相对更高。公司为保持国产系列机芯及整机的市场竞争力,在维持合理利润的基础上,对国产系列机芯及整机的销售价格进行了下调,导致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制冷型机芯及整机的生产成本虽然同比明显下降,但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
综上所述,公司制冷型红外机芯及整机主要采取以成本导向为主的灵活定价策略,2021年大批量使用国产InSb探测器后生产成本明显下降,但公司为保持采用国产系列机芯及整机的市场竞争力,在维持合理利润的基础上下调了相应产品售价,进而导致2021年和2022年1-6月毛利率与以前年度基本持平。
2、公司产品的定价方式及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制冷型红外产品采取以成本导向为主的灵活定价策略,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红外产品的定价逻辑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信息,其红外产品的定价方式或影响定价的主要因素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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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定价方式或价格影响因素 |
高德红外 | 对于政府装备用红外热像仪产品,主要采取成本加成的定价模式。 |
睿创微纳 | 红外产品定价受市场需求、技术水平及原材料价格等多方面的影响。 |
久之洋 | 销售价格是在原材料和各项成本的基础上附加合理的利润后产生,并通过投标、谈判、协议和合同最终确定下来的,主要受原材料价格和市场竞争情况的变化影响产生波动。 |
大立科技 | 按照定制要求,参考制造成本和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销售价格。 |
富吉瑞 |
对于总体单位客户的定价原则为协商定价,即以公司的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行业特点、产品批量等多种因素,通过协商谈判确定销售价格。
注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单独披露制冷型红外产品定价方式;注2:高德红外、久之洋、大立科技上市日期较早,上述定价政策仅代表其披露时定价政策。
从产品毛利率角度来看,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产品类型、产业链布局方面等存在一定差异,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单独披露制冷型红外机芯及整机产品的毛利率,红外相关业务的整体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高德红外-红外热像仪业务 | 55.57% | 64.90% | 63.85% | 54.29% |
睿创微纳-主营业务 | 47.26% | 58.47% | 63.13% | 50.42% |
久之洋-红外热像仪业务 | 27.07% | 22.56% | 23.27% | 26.76% |
大立科技-红外及光电类产品 | 60.09% | 52.66% | 60.81% | 61.61% |
富吉瑞-主营业务 | 35.40% | 52.69% | 49.20% | 40.87% |
同行业可比上市行业平均 | 45.08% | 50.25% | 52.05% | 46.79% |
国科天成-光电产品业务 | 34.87% | 39.50% | 38.21% | 43.98% |
其中:制冷型机芯及整机 | 39.64% | 38.17% | 37.58% | 38.75% |
注1:上述数据摘自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招股说明书等;注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按照制冷、非制冷机型披露产品毛利率水平。
由上表可见,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可比业务的平均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与公司光电产品业务的毛利率保持稳定的特征基本一致,但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产品种类、下游应用领域相对更多,各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及毛利率除受成本因素影响外,受不同下游市场需求和竞争环境的影响较大,进而导致其毛利率波动幅度较大,而公司产品种类及应用领域高度集中,毛利率水平更加稳定。
综上所述,公司制冷型红外产品机芯和整机毛利率始终保持稳定主要系由其定价方式决定的,公司采用“成本导向定价法”的定价方式与同行业可比上市的定价逻辑基本一致。公司制冷型红外产品机芯和整机产品毛利率始终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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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与行业平均毛利率波动趋势一致,毛利率稳定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电路模块及其他红外产品的定价方式、用途及主要客户情况,说明相关产品毛利率较高的合理性及可持续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公司电路模块及其他红外产品主要用于机芯、整机或光电系统的生产开发,主要客户群体与机芯、整机产品高度重叠
报告期内,公司电路模块及其他产品的主要用途和客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电路模块 | 主要功能及用途 | 主要客户 | 报告期内累计销售收入 | 报告期内同类收入占比 |
DIDO 接口板 | 电源模块,主要为图像处理板、模拟电路板供电,驱动探测器制冷机、焦平面及图像处理板的正常工作 | 通视光电 | 835.58 | 20.34% |
视频跟踪处理模块 | 图像处理模块,接收红外机芯组件输出的红外图像,并对图像中的目标进行二次图像处理,实现自动目标捕获功能 | 通视光电 | 559.29 | 13.61% |
巍宇光电 | 353.98 | 8.62% | ||
红外图像处理模块 | 适配不同型号的光学镜头,将目标场景的热红外分布形成可视化的红外图像,满足用户多种类型的光电系统集成的需求,为用户提供高灵敏度,低噪声,高帧频的红外图像 | A0001 | 388.32 | 9.45% |
通视光电 | 222.30 | 5.41% | ||
伺服控制组件 | 搭配不同型号的光学平台,接收位置控制信息,控制转台转动,实现快速、精确的位置控制 | A0001 | 438.94 | 10.68% |
通视光电 | 172.57 | 3.78% | ||
调焦控制处理模块 | 用来控制连续变焦镜头的变倍和聚焦,配合连续变焦镜头的光机结构和红外成像组件,组成红外热像仪,可对不同类型的目标场景的热红外分布成像,满足用户对全天候目标场景的成像需求 | 巍宇光电 | 318.58 | 7.75% |
信号处理组件 | 主要完成被测产品电压输出、信号遥测检查等接口的幅值采集 | 通视光电 | 252.30 | 6.14% |
遥控遥测组件 | 该组件分为前台和后台软硬件两部分,通过千兆以太网实现通信。前台软件运行在设备工控机上,实现人机交互功能,后台软件运行在各子设备上,完成各接口板卡管理、控制、配置、显示、数据处理相关功能 | 盛海智能 | 120.35 | 2.64% |
图像数据处理组件 | 图像数据处理组件完成信号板输出的模拟信号的转换和图像处理板控制信号的输入 | A0001 | 106.19 | 2.58% |
合计 | 3,768.40 | 82.62% |
由上表可见,公司电路模块及其他红外产品主要包括DIDO接口板、视频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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踪处理模块、红外图像处理模块、伺服控制组件、调焦控制处理模块、信号处理组件等类型,主要用于机芯、整机或光电系统的生产和开发,并分别实现电源管理、视频跟踪、图像处理、伺服控制、信号处理等功能。公司电路模块及其他红外产品客户与机芯、整机客户高度重叠,主要原因为:客户向公司采购机芯及整机等集成度较高的产品可以简化其自身产品的开发和生产流程,提高其生产效率,但由于其部分产品的定制化程度较高,需要客户独立对机芯、整机或光电系统的外观、结构、功能等进行定制化开发,因此客户还存在向公司采购各类电路模块及其他功能组件的需求,进而导致公司电路模块及其他红外产品客户与机芯、整机客户高度重叠。
2、公司电路模块及其他红外产品主要采用关联产品定价法,毛利率较高具有合理性和持续性公司销售的多数电路模块及其他红外产品既可以单独销售,也可以集成至机芯、整机等产品中后整体销售。公司会推荐客户优先购买功能集成度和销售价格均相对较高的机芯、整机等产品,以此促进整体营业收入增长,因此公司在单独销售电路模块及其他红外产品时,参考同期机芯、整机等产品的价格和盈利水平确定其销售价格。由于机芯、整机成本中的探测器、镜头等材料成本占比较高,因此其毛利率通常会低于电路模块及其他红外产品。
此外,由于不同电路模块及其他红外产品的功能、技术难度、市场供给及竞争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公司还会根据不同客户所采购产品的功能要求、市场竞争环境等因素,通过与客户协商议价的方式确定最终销售价格。
2019年至2021年度,公司电路模块及其他红外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65.90%、
50.90%、71.01%,销售内容以DIDO接口板、视频跟踪处理模块、红外图像处理模块、调焦控制处理模块等产品为主,各期毛利率水平均明显高于同期的机芯、整机毛利率,略有波动主要受各期客户采购的具体产品差异等因素影响。
2022年1-6月公司电路模块及其他红外产品毛利率大幅降至26.40%,主要原因为:公司当期销售的电路模块及其他产品以伺服控制组件、遥控遥测组件为主。一方面,该等产品主要用于客户的光电系统集成,不属于公司机芯及整机产品的功能组件,因此公司在产品定价时未采用关联产品定价法,而是根据市场竞争环境与客户协商确定价格;另一方面,该等产品属于行业内技术较为成熟的产品,客户可选的供应商较多,因此公司的议价空间较小,毛利率较低。
综上所述,公司的电路模块及其他红外产品主要采用关联产品定价法,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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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技术附加值较高且不含探测器、镜头等材料成本,导致其毛利率水平通常会高于机芯、整机等产品,毛利率较高具有合理性和持续性。
3、公司电路模块及其他红外产品的毛利率较高的特点符合行业惯例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单独披露电路模块产品毛利率,但其材料成本占比较高的产品毛利率通常会低于核心功能产品的毛利率,例如:
(1)根据富吉瑞招股说明书,其热像仪整机在2018年至2020年间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45.71%、46.61%和61.52%,2020年毛利率较2018年和2019年大幅增长,主要系2020年其销售的不含探测器的热像仪收入占比大幅增加所致,由此可见,富吉瑞不含探测器的整机毛利率水平大幅高于包含正常的整机产品,与公司电路模块产品毛利率较高的特点相符。
(2)根据睿创微纳招股说明书,其2016年至2018年探测器的毛利率分别为57.40%、52.35%和47.10%,而同期的机芯毛利率仅为41.53%、40.98%、36.34%,整机毛利率则为0.01%、2.62%和16.13%,主要原因为探测器系其核心功能产品,机芯、整机因材料成本占比较高且受市场定价策略影响,毛利率明显低于其探测器产品。
综上所述,公司电路模块及其他红外产品的毛利率水平较高符合行业惯例。
(三)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产品的属性、用途、生产工艺、市场竞争、主要客户情况等,分别说明发行人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光电研制业务、遥感和信息系统业务的毛利率及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
1、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
(1)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产品差异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红外产品业务相比,差异主要为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公司红外产品以制冷型为主,且产品定位更偏向于产业链中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大立科技、睿创微纳主要从事非制冷红外业务,高德红外、富吉瑞、久之洋的非制冷红外产品种类也十分丰富,且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针对医疗防疫、工业监测、安防监控、消防警用等不同应用场景开发了一系列非制冷红外热像仪产品,其直接面向终端用户的产品型号较多。因此,与公司相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红外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和客户更加多元化,产业链定位上相对偏中游和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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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公司红外产品所使用的探测器全部通过外购方式取得,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除久之洋、富吉瑞不具备探测器自产能力外,高德红外的制冷探测器和非制冷探测器以自产为主,大立科技、睿创微纳的非制冷探测器也以自产为主。由于探测器占红外产品成本比例较高,因此相较于公司,高德红外、睿创微纳、大立科技在成本控制方面更具优势,进而导致其产品毛利率水平普遍高于公司、久之洋和富吉瑞。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红外产品的主要类别、用途、客户和探测器来源的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 同类业务 | 具体说明 |
高德红外 | 主要产品 | · 制冷型和非制冷型红外产品均有。 |
· 非制冷红外产品包括非制冷型探测器、机芯及模组、人体测温热像仪、手持测温热像仪、手持观测热像仪、热像瞄具等类型的非制冷红外热像仪等;制冷型红外产品主要包括制冷型探测器、机芯及模组等。 | ||
主要用途 | · 非制冷型产品主要用于医疗防疫、电力监测、公共安全、工业监测、安全监控、运动生活、医疗健康、科学研究等场景;制冷型产品主要用于远距离监控系统、综合光电载荷、搜索跟踪系统、机载视觉增强系统、空间探测与遥感、气象预报与环境监测、手持侦查等场景。 | |
主要客户 | · 主要客户包括政府、军队、电力、检疫、消防、科研院所、边防海防等部门等。 | |
探测器来源 | · 自产的制冷型探测器(MCT型、II类超晶格型)和自产的非制冷型探测器。 | |
大立科技 | 主要产品 | · 以非制冷红外产品为主。 |
· 非制冷红外产品包括探测器、机芯模组;人体测温热像仪、红外望远镜、测温系列热像仪、红外监控单机/系统、智能巡检机器人等类型的非制冷红外热像仪等;官网仅披露了一款制冷型气体检漏仪。 | ||
主要用途 | · 防疫测温、智慧电网、轨道交通、石油石化、海洋海事、森林防火、辅助驾驶等民用领域,军用领域未披露具体用途。 | |
主要客户 | · 主要客户包括军队、电力、消防、科研院所、边防海防等 | |
探测器来源 | · 自产的非制冷探测器,尚不具备制冷型探测器自产能力 | |
睿创微纳 | 主要产品 | · 以非制冷红外产品为主。 |
· 非制冷探测器、机芯模组、人体测温热像仪、户外手持系列热像仪、智能手机热像仪、车载系列热像仪、双光望远镜、手持望远镜等非制冷热像仪;睿创微纳在2019年上市前只从事非制冷红外业务,根据其2021年年度报告,其制冷型机芯项目进展顺利并具备了产品化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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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同类业务 | 具体说明 |
主要用途 | · 医疗防疫、夜视观察、人工智能、机器视觉、自动驾驶、无人机载荷、智慧工业、安消防、物联网等民用领域,军用领域未披露具体用途。 | |
主要客户 | · 军工集团下属企业或科研院所、整机厂商、民用安防监控设备企业等。 | |
探测器来源 | · 自产非制冷探测器,尚不具备制冷型探测器自产能力 | |
久之洋 | 主要产品 | · 制冷型和非制冷型红外产品均有。 |
· 非制冷红外产品主要包括机芯模组、红外测温热像仪、手持式红外热像仪、红外监控仪、车载热像仪等非制冷热像仪;制冷型红外产品包括机芯、整机等。 | ||
主要用途 | · 根据久之洋2021年年度报告,其产品以军用为主;民用领域主要包括医疗防疫、海洋监察、维权执法、安防监控、森林防火监控、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搜索救援、工业检测、检验检疫以及辅助驾驶等场景。 | |
主要客户 | · 政府、大型企业、科研院所、安防系统集成公司、林业、电力、边防海防等。 | |
探测器来源 | · 外购取得,不具备探测器自产能力。 | |
富吉瑞 | 主要产品 | · 制冷型和非制冷型红外产品均有。 |
· 非制冷红外产品包括非制冷机芯模组、单/双目热像仪、红外望远镜、热成像瞄准镜、车载观察系统、人体测温仪、工业监测热像仪等;制冷型红外产品包括机芯、整机、光电系统等。 | ||
主要用途 | · 民用领域包括医疗防疫、工业测温、气体检测、石油化工、电力检测、安防监控、医疗检疫和消防应急等,军用领域未披露具体用途。 | |
主要客户 | · 军工集团、总体单位、系统集成商等。 | |
探测器来源 | · 外购取得,不具备探测器自产能力。 | |
国科天成 | 主要产品 | · 以制冷型为主,非制冷产品种类和收入较少 |
· 制冷型红外产品主要包括机芯、整机产品和探测器、镜头等零部件,非制冷型红外产品为红外瞄具机芯及整机 | ||
主要用途 | · 制冷型红外产品主要用于军用领域,非制冷型红外瞄具相关产品主要用于海外市场的户外狩猎场景 | |
主要客户 | · 军工配套企业、民用红外整机及系统集成商等 | |
探测器来源 | · 外购取得,不具备自产能力。 |
(2)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红外业务的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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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高德红外-红外热像仪业务 | 55.57% | 64.90% | 63.85% | 54.29% |
睿创微纳-主营业务 | 47.26% | 58.47% | 63.13% | 50.42% |
久之洋-红外热像仪业务 | 27.07% | 22.56% | 23.27% | 26.76% |
大立科技-红外及光电类产品 | 60.09% | 52.66% | 60.81% | 61.61% |
富吉瑞-主营业务 | 35.40% | 52.69% | 49.20% | 40.87% |
同行业可比上市行业平均 | 45.08% | 50.25% | 52.05% | 46.79% |
国科天成-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 | 31.19% | 38.65% | 37.43% | 41.18% |
注1:上述数据摘自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招股说明书等;注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按照制冷、非制冷机型披露产品毛利率水平。
①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水平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高德红外、睿创微纳和大立科技三家上市公司的红外业务毛利率整体高于公司、富吉瑞和久之洋,主要系高德红外、睿创微纳和大立科技具备探测器自产能力,而探测器的技术附加值较高,且占红外产品成本的比例较高,进而导致上述三家公司相对于公司、富吉瑞和久之洋更具成本优势。报告期内,富吉瑞2019年的毛利率与公司基本一致,2020年和2021年毛利率则显著高于公司,根据其招股说明书和年报问询函回复等公开披露信息,其2020年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当期销售的不含探测器的热像仪收入占比较高所致,2021年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当期毛利率较高的委托研制业务和光电系统业务收入占比增加所致。2022年上半年富吉瑞毛利率大幅降至35.40%,主要系其当期主营业务收入仅为2,527.38万元,同比下降83.47%所致。
报告期内,久之洋红外热像仪毛利率始终低于公司及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一方面,根据久之洋2019年度业绩快报披露信息,2019年以来其受竞标、竞谈定价模式的影响,政府采购类产品的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另一方面,久之洋控股股东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其来自集团相关关联方的收入占比较高,在2019年至2021年仅前五大客户中的关联方收入占比即分别达37.94%、22.80%、37.69%,关联交易占比显著高于公司及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
②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毛利率水平分别为41.18%、
37.43%、38.65%和31.19%,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业务的平均毛利率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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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9%、52.05%、50.25%和45.08%,除2020年变动趋势差异较大外,报告期内变动趋势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形。2020年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毛利率下降约4个百分点,而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上升约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2020年公司毛利率下降主要系电路模块产品收入占比降低所致,富吉瑞2020年毛利率增长主要系其不含探测器的热像仪收入占比大幅增加所致,高德红外、睿创微纳毛利率增长主要系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下游市场对防疫测温类产品需求大幅增长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业务相比不存在异常情形。
2、光电研制业务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以红外产品业务为主,仅公司和富吉瑞因营业收入规模相对较小,单独披露了研制类业务的收入及毛利率数据。
根据富吉瑞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其委托研制业务与公司光电研制业务模式一致,即接受客户委托并根据客户提出的技术要求,结合自身技术储备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研制或技术开发服务,研制内容具有高度定制化的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研制业务与富吉瑞委托研制业务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富吉瑞 | -20.64% | 84.12% | 87.20% | 77.38% |
发行人 | 35.53% | 57.02% | 69.78% | 70.15% |
2019年至2021年度,公司研制业务毛利率水平整体低于富吉瑞,主要原因为:富吉瑞委托研制业务以红外机芯及整机的样品研制为主,交付成果通常仅为一个或几个样机,因此其委托研制业务的材料成本较少,毛利率较高;公司研制内容包含较多的光电产品、设备和系统的开发项目,交付成果为各类硬件或软硬件结合系统的项目较多,材料成本占比较高,进而导致公司研制业务的毛利率水平低于富吉瑞。2022年1-6月,富吉瑞委托研制业务毛利率为-20.64%,其当期委托研制收入仅为31.51万元所致,不具有比较意义。
综上所述,公司光电研制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异常情形。
3、遥感业务和信息系统业务
(1)遥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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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业务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遥感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农业监测、城市环境、海洋环境等领域的遥感数据应用软件开发和数据分析服务,公司遥感业务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为中科星图、航天宏图,各方均主要基于基础遥感软件平台为客户提供软件开发和数据产品服务,业务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 同类业务 | 具体说明 |
中科星图 | 主要产品 | · GEOVIS软件销售与数据服务、GEOVIS技术开发与服务、GEOVIS一体机产品、系统集成等 |
业务模式 | · 基于自研的GEOVIS 数字地球基础软件平台等基础软件平台,开展软件开发、遥感数据服务、软件销售、系统集成等业务 | |
下游领域 | · 特种领域、自然资源、交通、气象、海洋、环保、应急等行业 | |
航天宏图 | 主要产品 | · 系统设计开发、数据分析应用服务、软件销售、系统集成等 |
业务模式 | · 基于自研的PIE遥感图像处理基础软件平台等基础软件平台,开展软件开发、数据服务、软件销售、系统集成等业务 | |
下游领域 | · 水利、气象、海洋、国土、环保等多个行业 | |
国科天成 | 主要产品 | · 遥感应用软件开发、遥感数据服务 |
业务模式 | · 基于外购的遥感基础软件平台进行二次开发,开展遥感应用软件开发和遥感数据应用服务业务。 | |
下游领域 | · 农业、城市、海洋环境 |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
中科星图、航天宏图均以遥感业务为核心业务,并基于其自研的各类遥感技术软件平台,为水利、气象、海洋、国土、环保、应急、自然资源、特种领域等领域的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技术开发、数据服务和系统集成等服务。为满足不同领域的客户定制化需求,中科星图、航天宏图需要采购或者外协各类行业应用软件/功能插件、数据库、技术服务、专用开发设备等,导致其营业成本中的外协费用或技术服务费用金额及占比较高。
公司遥感业务属于非核心业务,业务规模较小,因此公司遥感业务主要基于外购的遥感基础软件平台进行二次开发,为客户提供农业监测、城市和海洋环境监测领域的应用软件开发和数据产品服务,下游覆盖领域集中,客户需求相对基础,无需针对不同应用领域采购各类行业专用软件/功能插件、 数据库、技术服务、开发设备,营业成本主要由外购基础软件的摊销费用和二次开发所需的少量人工成本构成。
②毛利率对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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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6月,公司遥感业务暂无项目完成交付验收,未实现收入。2019年至2021年,公司遥感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中科星图-技术开发和数据服务业务 | 39.19% | 45.82% | 62.60% |
航天宏图-技术开发和数据服务 | 53.06% | 56.61% | 53.59% |
国科天成-遥感业务 | 72.79% | 84.01% | 70.21% |
2019年至2021年度,公司遥感业务毛利率高于中科星图、航天宏图的同类业务毛利率,主要原因为:公司遥感业务主要基于外购基础软件平台进行二次开发,下游应用领域以农业、城市、海洋为主,客户对遥感应用软件和数据的要求相对基础且集中,因此公司遥感业务成本主要由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和少量二次开发的人工成本构成,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
航天宏图、中科星图均以遥感业务为核心,覆盖了水利、气象、海洋、国土、环保、应急、自然资源、特种领域等众多下游应用领域,需要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的客户要求采购或外协各种行业应用软件、功能插件、数据、技术服务等,导致其成本中的技术服务或外协费用较高,其中:2019年至2021年航天宏图的技术服务成本主要包括行业调查分析、影像数据采集、功能模块开发等,剔除技术服务费后,其同类业务毛利率为72.53%、71.40%和71.29%,与公司遥感业务毛利率接近;中科星图的外协成本主要为委外开发的各类行业应用软件、数据、开发设备等,剔除外协成本后,其同类业务毛利率为81.62%、70.56%和
70.54%,与公司遥感业务毛利率接近。
综上所述,公司遥感业务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上市公司的同类业务毛利率,主要系公司遥感业务下游领域高度集中,客户需求相对基础,而航天宏图、中科星图遥感业务覆盖的下游应用领域众多,其需要采购或外协的各类行业应用软件/功能插件、数据库、技术服务等成本较高所致。
(2)信息系统业务
公司的信息系统业务系2021年新增业务,主要基于人机交互技术和工作流信息化技术,为客户提供自动化指挥系统、综合保障调度系统、大数据应用系统、综合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的软件开发服务,最终应用场景以军用领域为主。
公司信息系统业务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为华如科技,华如科技的技术开发业务主要以军事仿真系统的定制开发为主,辅以虚拟现实和数据应用系统开发,为客户提供作战实验、模拟训练、装备论证、试验鉴定、综合保障等用途的软件系统开发服务,下游客户以指挥机关、军事院校、基地和一线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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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军用领域为主。2021年公司信息系统业务毛利率为67.20%,同期华如科技的技术开发业务毛利率为69.39%,双方同类业务毛利率基本相同;2022年1-6月公司信息系统业务毛利率下降至59.74%,华如科技当期技术开发业务毛利率为76.93%,主要系公司为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将部分项目软件模块委托市场上具有第三方成熟技术的第三方机构完成,导致该部分项目毛利率较低所致。
二、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就上述事项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成本明细表,核查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业务、产品、市场等变动情况及对发行人毛利率的影响;
3、访谈发行人财务、销售、采购等相关人员,了解公司成本核算流程和方法,了解产品单价变动、成本变动、毛利率变动的原因;
4、访谈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及主要客户,了解发行人上、下游的市场竞争、供求关系及价格变动等情况,了解供应商对发行人、发行人对客户的定价政策;
5、将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毛利率进行对比,分析毛利率的合理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制冷型红外产品机芯和整机毛利率始终保持稳定主要系以成本导向为主的灵活定价方式决定的,定价方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定价逻辑基本一致。公司制冷型红外产品机芯和整机产品毛利率始终保持稳定,与行业平均毛利率波动趋势一致,毛利率稳定具有合理性。
2、电路模块及其他红外产品系机芯及整机中除探测器、镜头以外的核心功能组件,毛利率较高主要系产品定价策略和技术附加值较高所致,具有合理性和持续性;发行人单独出售的电路模块毛利率水平较高,主要系发行人产品定价策略和其技术附加值较高所致,符合行业惯例,具有合理性。
3、报告期内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光电研制业务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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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业务相比不存在异常情形。
4、发行人遥感业务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上市公司的同类业务毛利率,主要系发行人遥感业务下游领域高度集中,客户需求相对基础,而航天宏图、中科星图遥感业务覆盖的下游应用领域众多,其需要采购或外协的各类行业应用软件/功能插件、数据库、技术服务等成本较高所致;信息系统业务的毛利率及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问题6、关于期间费用
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期间费用分别为2,841.33万元、3,905.13万元、5,578.60万元,期间费用率分别为26.25%、19.82%、17.02%,呈逐年下降趋势。
请发行人:
(1)结合历史上发行人的股权变动过程,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应确认股份支付而未确认的情形,是否存在应按行权等待期在报告期内分摊股份支付费用而未分摊的情形。
(2)说明研发活动的主要过程、研发活动与生产活动如何区分、研发活动是否与生产活动共用设备,发行人研发费用的归集、分摊与结转方式,相关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行业惯例,研发费用是否混入生产成本或其他成本费用的情形。
(3)说明报告期内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研发人员人数和级别分布,平均薪资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地区公司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公司期间费用完整性及准确性、核算规范性采取的核查程序、核查比例、核查证据和核查结论。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历史上发行人的股权变动过程,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应确认股份支付而未确认的情形,是否存在应按行权等待期在报告期内分摊股份支付费用而未分摊的情形。
公司历次股权变动过程中不存在应确认股份支付而未确认的情形,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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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行权等待期在报告期内分摊股份支付费用而未分摊的情形。公司自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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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日期 | 事项 | 出资方/受让方 | 股东类别 | 出资额/股份数 | 入股价格 | 是否涉及股份支付 |
1 | 2014年7月 | 股权转让 | 空应科技 | 外部股东 | 受让罗珏典12万元、吴明星9万元、刘怀英9万元注册资本 | 无偿转让 | 否,该次转让为国科天成全体股东无偿赠与 |
2 | 2014年12月 | 增资 | 联想之星 | 外部股东 | 新增注册资本5.5555万元 | 54元/1元注册资本 | 否,外部股东按协商一致价格增资 |
星联同道 | 外部股东 | 新增注册资本5.5556万元 | |||||
3 | 2016年12月 | 增资 | 天盛天成 | 外部股东 | 新增注册资本71.4286万元 | 28元/1元注册资本 | 否,外部股东按协商价格增资,该次为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后增资 |
4 | 2016年12月 | 股权转让 | 张勇 | 公司员工 | 受让刘怀英44万元注册资本 | 无偿转让 | 否,该次股权转让为代持还原 |
科创天成 | 持股平台 | 受让刘怀英50.50万元注册资本 | |||||
5 | 2018年12月 | 增资 | 南钢股份 | 外部股东 | 新增注册资本74.8716万元 | 85.40元/1元注册资本 | 否,外部股东按协商一致价格增资 |
金隆投资 | 外部股东 | 新增注册资本0.0761万元 | |||||
同曜投资 | 外部股东 | 新增注册资本1.1646万元 | |||||
晟大方霖 | 外部股东 | 中科天盛80%股权置换新增注册资本66.7429万元 | 是 | ||||
6 | 2020年6月 | 股权转让 | 连界投资 | 外部股东 | 受让南钢股份、同曜投资和金隆投资28.5714万元注册资本 | 105元/1元注册资本 | 否,股权转让价为外部股东协商一致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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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日期 | 事项 | 出资方/受让方 | 股东类别 | 出资额/股份数 | 入股价格 | 是否涉及股份支付 |
聚赢投资 | 外部股东 | 受让南钢股份、同曜投资33.3332万元注册资本 | 格,实际控制人罗珏典和吴明星受让单价与其他外部股东一致 | ||||
中关村协同 | 外部股东 | 受让南钢股份、同曜投资7.6190万元注册资本 | |||||
中关村开放 | 外部股东 | 受让南钢股份、同曜投资4.7619万元注册资本 | |||||
罗珏典 | 实际控制人 | 受让南钢股份、同曜投资0.9134万元注册资本 | |||||
吴明星 | 实际控制人 | 受让南钢股份、同曜投资0.9134万元注册资本 | |||||
国铁天成 | 外部股东 | 受让科创天成4.7619万元注册资本 | |||||
福纳斯 | 外部股东 | 受让科创天成9.5238万元注册资本 | |||||
王克震 | 外部股东 | 受让科创天成0.4762万元注册资本 | |||||
田芳 | 外部股东 | 受让科创天成0.9524万元注册资本 | |||||
姜东成 | 外部股东 | 受让科创天成0.9524万元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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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日期 | 事项 | 出资方/受让方 | 股东类别 | 出资额/股份数 | 入股价格 | 是否涉及股份支付 |
7 | 2020年9月 | 增资 | 智伟合创 | 外部股东 | 新增注册资本25.5102万元注册资本 | 117.6元/1元注册资本 | 否,外部股东按协商一致价格增资 |
清科易聚 | 外部股东 | 新增注册资本8.5034万元注册资本 | |||||
清科乐信 | 外部股东 | 新增注册资本4.2517万元注册资本 | |||||
清科乐灏 | 外部股东 | 新增注册资本4.2517万元注册资本 | |||||
核二投资 | 外部股东 | 新增注册资本8.5034万元注册资本 | |||||
乐和世纪 | 外部股东 | 新增注册资本17.0068万元注册资本 | |||||
海创创投 | 外部股东 | 新增注册资本8.5034万元注册资本 | |||||
德旗泽鼎 | 外部股东 | 新增注册资本17.0068万元注册资本 | |||||
华臻投资 | 外部股东 | 新增注册资本13.2653万元注册资本 | |||||
华翊投资 | 外部股东 | 新增注册资本3.4014万元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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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日期 | 事项 | 出资方/受让方 | 股东类别 | 出资额/股份数 | 入股价格 | 是否涉及股份支付 |
华翰裕源 | 外部股东 | 新增注册资本0.3401万元注册资本 | |||||
田芳 | 外部股东 | 新增注册资本3.4014注册资本 | |||||
钱一雄 | 外部股东 | 新增注册资本1.7007注册资本 | |||||
8 | 2020年9月 | 股权转让 | 华翰裕源 | 外部股东 | 受让科创天成1.7007万元注册资本 | 117.6元/1元注册资本 | 否,与外部股东增资价格一致 |
9 | 2020年12月 | 股权转让 | 达孜星麟 | 外部股东 | 受让星辰创投25万元、星联同道20.8333万元注册资本 | 无偿转让 | 否,外部股东关联方之间转让 |
智朗广成 | 外部股东 | 受让星联同道4.1667万元注册资本 | |||||
10 | 2021年3月 | 增资 | 大数成长 | 外部股东 | 新增股份750万股 | 13.33元/股 | 否,外部股东按协商一致价格增资,该次为股改后第一次增资 |
宏时睿成 | 外部股东 | 新增股份375万股 | |||||
高灵基金 | 外部股东 | 新增股份225万股 | |||||
马静芬 | 外部股东 | 新增股份75万股 | |||||
图灵创投 | 外部股东 | 新增股份22.5万股 | |||||
郑晓明 | 外部股东 | 新增股份22.5万股 | |||||
邹翔 | 外部股东 | 新增股份7.5万股 | |||||
黄晨农 | 外部股东 | 新增股份7.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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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日期 | 事项 | 出资方/受让方 | 股东类别 | 出资额/股份数 | 入股价格 | 是否涉及股份支付 |
王阳 | 外部股东 | 新增股份7.5万股 | |||||
朱建 | 外部股东 | 新增股份7.5万股 | |||||
11 | 2021年3月 | 增资 | 大数领跃 | 外部股东 | 新增股份296.055万股 | 16.89元/股 | 否,外部股东按协商一致价格增资 |
天津朗信 | 外部股东 | 新增股份296.055万股 | |||||
12 | 2021年9月 | 增资 | 晟易天成 | 外部股东 | 新增股份968.8999万股 | 18.58元/股 | 否,外部股东按协商一致价格增资 |
恒瑞投资 | 外部股东 | 新增股份376.7944万股 | |||||
比特丰泽 | 外部股东 | 新增股份269.1388万股 |
2018年12月24日,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晟大方霖持有的中科天盛80%股权,按同次增资协议约定的增资单价85.40元计算的5,699.86万元公允价值与股权置换日晟大方霖持有的80%中科天盛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189.05万元的差额部分,即5,510.81万元,确认为股份支付费用。该次股份支付不涉及服务期限等限制条件,股份支付费用一次性计入2018年当期损益,不存在应按行权等待期在报告期内分摊股份支付费用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历史股权变更不存在应确认股份支付而未确认的情形,不存在应按行权等待期在报告期内分摊股份支付费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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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说明研发活动的主要过程、研发活动与生产活动如何区分、研发活动是否与生产活动共用设备,发行人研发费用的归集、分摊与结转方式,相关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行业惯例,研发费用是否混入生产成本或其他成本费用的情形。
1、公司研发活动的主要过程
公司研发活动一般包括以下主要过程:
①立项:依据需求及公司资源情况,进一步识别项目风险,预估项目效益,同时提出立项申请,经审批后立项。
②设计:根据研制要求编制《研制任务书》或《技术协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研发产品的功能和性能要求、项目继承性、产品的环境适应性要求、法律法规要求、适用的标准或行业规范、由产品和服务性质所导致的潜在的失效后果、外部接口和数据、工艺要求等。
③开发:依据项目性质、持续时间和复杂程度,确定项目类型及设计开发过程,分析产品设计开发的技术难点、关键因素和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措施,包含但不限于编制开发计划、软硬件详细研制等具体工作内容。
④结项:根据研制项目完成情况,评审总结研制产品的功能和性能是否达到设计的工艺要求和技术参数。
2、公司对研发和生产活动均采取项目管理制,研发项目和生产项目能够明确区分并采取独立的业务审批及实施流程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采用项目管理制,项目包括生产项目和研发项目两类,其中:(1)生产项目是指与客户签订了销售合同或技术开发合同,通过向客户销售产品或提供技术开发服务直接获取收入的销售项目;(2)研发项目是指不以获取客户收入为目的,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求而自主实施的研发活动项目。综上所述,公司的生产项目和研发项目能够明确区分。
公司对研发项目和生产项目采用独立的业务审批及实施流程,其中:(1)研发项目的立项发起端为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办负责总体立项评估、预算审批等,后交由研发部门完成具体的研发工作;(2)生产项目的立项发起端为销售部门,由销售部门负责牵头与客户完成进行前期沟通及合同签订,后交由各事业部完成开发和生产任务,基本的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销售与生产可以实现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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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对研发和生产活动均采取项目管理制,研发项目和生产项目能够明确区分并采取独立的业务审批及实施流程。
3、公司研发活动与生产设备共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活动与生产活动存在共用设备的情况,各期共用设备原值占公司专用设备原值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产研共用设备 | 1,858.35 | 1,846.51 | 1,317.00 | 873.11 |
专用设备 | 11,093.86 | 9,099.01 | 2,109.08 | 1,532.52 |
占比 | 16.75% | 20.29% | 62.44% | 56.97% |
公司光电业务生产的主要产品为机芯、整机、电路模块等,公司研发项目包含机芯、整机等样机研制或技术升级等项目,因此生产活动和研发活动在组装、装配、测试环节存在重叠,导致存在共用设备的情况。
公司的遥感业务主要以客户的定制化平台开发、遥感数据分析服务为主,研发活动主要从事基础平台的开发、功能和数据接口扩展等,主要设备为卫星地面站和电脑等,其中卫星地面站主要用于数据的接收,后续数据既可以研发也可以用于生产,因此相关设备存在研发活动和生产活动共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与研发共用设备中原值超过10万元以上的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资产类别 | 资产名称 | 期末原值 | 成新率 | 应用说明 |
1 | 专用设备 | 卫星地面站 | 752.21 | 88.12% | 遥感业务 |
2 | 专用设备 | 金属磁探测机 | 252.21 | 75.46% | 其他业务 |
3 | 专用设备 | 平行光管 | 179.12 | 84.25% | 光电业务 |
4 | 专用设备 | GSS7000模拟系统 | 172.41 | 61.32% | 导航业务 |
5 | 专用设备 | COLl综合测试仪 | 128.32 | 76.25% | 光电业务 |
6 | 专用设备 | 航空电源 | 53.10 | 75.55% | 光电、导航通用 |
7 | 电子设备 | 数据接收服务设备 | 53.10 | 52.50% | 遥感业务 |
8 | 专用设备 | 积分球 | 50.44 | 76.25% | 光电业务 |
9 | 专用设备 | 卫星导航信号模拟器 | 41.59 | 76.25% | 导航业务 |
10 | 专用设备 | 示波器 | 26.55 | 76.25% | 光电、导航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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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专用设备 | 平行焊设备 | 11.77 | 76.25% | 光电业务 |
从上表可知,公司主要共用设备是卫星地面站、金属磁探测、平行光管、综合测试仪、航空电源等研发活动和生产活动均可以使用的设备,存在研发活动和生产活动共用设备具有合理性。
4、公司研发费用的归集、分摊与结转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政策一致,符合行业惯例
(1)《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附录》规定,研发费用,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
(2)公司研发费用的归集、分摊和结转情况
①研发费用的归集和分摊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明确了研发支出范围和分摊标准,具体核算内容如下:
项目 | 研发费用归集及分摊方式 |
材料费用 | 按照研发项目归集材料成本,用于研发活动的材料,按照领料单中对应的研发项目编号直接计入对应研发项目材料成本。 |
人工费用 | 按照研发项目归集人工成本,主要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社会保险、公积金、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等。研发人员人工成本按照其参与项目的项目工时进行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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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及摊销费用 | 按照研发项目归集折旧及摊销,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房租摊销(或使用权资产折旧)等。该等折旧及摊销费用按照各项目归集的人工工时在项目之间进行分配。 |
其他费用 | 按照研发项目归集,其他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委外加工费用等直接计入对应研发项目。 |
②研发费用的结转
公司设置“研发支出”科目并下设研发项目明细进行辅助核算,每月月末将“研发支出”已归集的研发费用全部结转至“研发费用”科目,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研发支出均已费用化,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形。
(3)同行业公司研发费用的归集内容及分摊及结转对比
公司名称 | 归集内容 | 分摊及结转 |
高德红外 | 职工薪酬、直接投入、无形资产摊销、折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 | 未披露 |
久之洋 | 职工薪酬、直接投入、无形资产摊销、固定资产折旧、其他费用 | 未披露 |
大立科技 | 工资及福利、直接投入、测试加工费、折旧及摊销、燃料动力费、其他 | 未披露 |
睿创微纳 | 人工成本、物料消耗、技术服务费、折旧及摊销、差旅费、房租及物业费、燃料动力费、测试化验加工服务、其他以及归属于研发费用的股份支付 | 未披露 |
富吉瑞 | 职工薪酬、物料消耗、折旧与摊销、其他 | 未披露 |
国科天成 | 职工薪酬、委外加工及技术服务费、折旧及摊销、材料费、差旅及交通费、其他 | 未披露 |
如上表所示,公司研发费用归集的内容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同行业可比公司均未披露研发费用的分摊及结转方式, 公司按照工时分摊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以下简称“工时分配法”)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的研发人员除从事一般的研发活动外,同时从事定制化的光电产品研制和生产任务,为保证项目成本及研发费用的准确性,按照工时进行分配。
采用工时分配法的上市公司或者拟上市公司案例包括山石网科、航天宏图、利元亨、芯原股份、百诚医药等,该等公司采用工时分配法的主要原因、分配方法与公司基本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研发费用的归集、分摊和结转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与可比上市公司政策基本一致,按照工时分配法核算研发费用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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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研发费用不存在混入生产成本或其他成本费用的情形
(1)研发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已建立一套完整的研发费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项目立项管理、项目预算管理、项目过程及进度管理、项目总结及验收管理制度等。
(2)项目工时管理情况
公司已于报告期内建立了《项目工时管理办法》和完整的工时统计系统,生产人员、研发人员按日填报项目工时,部门负责人审核月度工时报告,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专员对工时记录和考勤记录进行交叉复核后再次提交人力资源部门主管二次复核,最后提交财务审核。经财务成本会计审核后,按项目工时比例分摊并结转对应成本费用。
(3)成本核算及研发费用核算方法
公司采用项目管理制度,对于材料成本、其他费用,公司可以根据项目领料单、项目费用报销单直接追溯至具体项目。
对于人工成本,公司按照组织架构、部门职能、岗位职责认定其员工属性,除部分生产和研发兼职的研发人员外,公司员工与其员工属性一一匹配,报告期内除正常的岗位调动外员工属性保持一致,对于兼职研发人员按照项目工时占比分摊各项目人工成本。
对于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公司按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实际使用部门确认其财务属性,对于研发部门的折旧费用公司按照项目工时在生产和研发项目中分摊。
对于房租,公司按照各部门实际使用面积分摊费用,对于研发部门分摊的折旧及摊销费用按照项目工时在项目间分摊。
综上所述,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研发费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项目工时管理制度,对于研发费用、生产成本和其他成本费用,可以准确清晰区分管理,不存在研发费用混入生产成本或其他成本费用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逐年下降,请说明报告期内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研发人员人数和级别分布,平均薪资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地区公司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逐年下降主要系收入高速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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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费用率 | 金额 | 费用率 | 金额 | 费用率 | 金额 | 费用率 | |
销售费用 | 339.73 | 1.96% | 663.83 | 2.03% | 383.52 | 1.95% | 356.52 | 3.29% |
管理费用 | 1,981.10 | 11.40% | 2,862.39 | 8.73% | 1,970.56 | 10.00% | 1,323.48 | 12.23% |
研发费用 | 1,094.08 | 6.30% | 2,064.73 | 6.30% | 1,437.60 | 7.30% | 1,157.30 | 10.69% |
财务费用 | -74.22 | -0.43% | -12.35 | -0.04% | 113.45 | 0.58% | 4.04 | 0.04% |
合计 | 3,340.69 | 19.23% | 5,578.60 | 17.02% | 3,905.13 | 19.82% | 2,841.33 | 26.25% |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2,841.33万元、3,905.13万元、5,578.60万元和3,340.69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和员工人数增加而逐年增长,各期的期间费用率分别为26.25%、19.82%、17.02%和19.23%,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红外产品和零部件业务快速发展,收入增幅明显大于期间费用增幅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期间费用率变动趋势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高德红外 | 24.99% | 19.05% | 22.24% | 35.30% |
睿创微纳 | 35.82% | 34.38% | 22.27% | 21.25% |
久之洋 | 25.94% | 17.24% | 16.49% | 17.67% |
大立科技 | 61.34% | 39.49% | 24.14% | 38.19% |
富吉瑞 | 197.97% | 28.02% | 22.18% | 28.99% |
平均值 | 69.21% | 27.64% | 21.46% | 28.28% |
发行人 | 19.23% | 17.02% | 19.82% | 26.25% |
2019年和2020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期间费用率均值差异较小且变动趋势一致,其中:2020年公司期间费用率下降6.43个百分点,主要系红外产品业务进入高速增长期,当期营业收入同比增加81.98%所致;同行业可比公司期间费用率同比下降6.82个百分点,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同行业可比公司防疫测温类产品销量大幅增加,带动其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所致。
2021年度,公司因无防疫测温类产品,经营业绩未受下游防疫市场需求下降影响,当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6.37%,进而导致期间费用率同比减少了2.80个百分点;同行业可比公司受防疫市场需求减少影响较大,除睿创微纳同比略有增长外,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红外业务收入均同比下滑,进而导致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期间费用率均值同比增加了6.18个百分点。
2-140
2022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保持高速增长,期间费用率较2021年略有增长主要系公司上半年收入占比较低所致;同行业可比公司期间费用率均值大幅增长,主要系富吉瑞当期营业收入同比下滑81.95%、大立科技同比下滑60.96%所致,剔除富吉瑞和大立科技后同行业可比公司期间费用率均值为28.92%,与公司同期期间费用率变动趋势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稳定增长,但期间费用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系营业收入保持高速增长趋势所致。2021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期间费用率均值变动趋势存在差异,主要系多数同行业可比公司红外产品业务受下游防疫市场需求减少导致收入同比下滑所致,差异具有合理性。
2、公司销售、管理和研发人员的数量、级别分布和平均薪酬情况
(1)销售人员的数量、级别分布和平均薪酬情况
①销售人员数量、级别分布和平均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的数量、级别分布和平均薪酬情况如下:
截止日期 | 在册人数 | 级别分布 | 平均薪酬 | ||
高职级 | 中职级 | 低职级 | (万元/人) | ||
2022年6月30日 | 16 | 1 | 1 | 14 | 27.65 |
2021年12月31日 | 12 | 1 | 1 | 10 | 28.57 |
2020年12月31日 | 11 | 1 | 1 | 9 | 22.42 |
2019年12月31日 | 8 | 1 | 1 | 6 | 27.06 |
注1:上表仅统计各期末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数量,下同。注2:2022年1-6月员工平均薪酬已年化处理,下同。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销售人员数量分别为8人、11人、12人和16人,随着业务规模扩大而逐年增长,且新增员工以基层销售人员为主。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人员的平均薪酬为27.06万元、22.42万元、28.57万元和27.65万元,呈现波动趋势,2020年销售人员平均薪酬较2019年下降4.64万元,主要系2020年新增基层销售人员工资相对较低以及2020年公司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存在减免所致;2021年销售人员平均薪酬较2020年上升6.15万元,主要系2021年公司经营业绩高速增长,销售人员基本工资和奖金均相应增加所致;2022年1-6月销售人员平均薪酬(年化)与2021年基本持平。
②公司销售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多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和同地区平均工资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数量及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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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万元/人
公司名称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销售 人数 | 平均 薪酬 | 销售 人数 | 平均 薪酬 | 销售 人数 | 平均 薪酬 | 销售 人数 | 平均 薪酬 | |
高德红外 | 未披露 | 未披露 | 128 | 19.08 | 131 | 22.66 | 124 | 23.66 |
睿创微纳 | 未披露 | 未披露 | 198 | 22.12 | 118 | 23.17 | 75 | 17.77 |
久之洋 | 未披露 | 未披露 | 16 | 46.80 | 15 | 56.89 | 18 | 36.01 |
大立科技 | 未披露 | 未披露 | 144 | 12.85 | 134 | 13.60 | 128 | 11.10 |
富吉瑞 | 未披露 | 未披露 | 27 | 25.75 | 15 | 26.90 | 8 | 33.29 |
平均值 | - | - | 102.6 | 25.32 | 82.6 | 28.65 | 70.6 | 24.37 |
同行业平均 (剔除久之洋) | - | - | 124.25 | 19.95 | 99.50 | 21.58 | 83.75 | 21.46 |
发行人 | 16 | 27.65 | 12 | 28.57 | 11 | 22.42 | 8 | 27.06 |
北京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 未披露 | 12.75 | 11.29 | 10.62 |
注1:富吉瑞与公司属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且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均位于北京市,下同。注2:北京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来自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同。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剔除久之洋之外的行业均值,除2020年新增基层销售人员以及社保及公积金减免导致平均薪酬下降外,其他各年公司销售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大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以及北京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但销售人员数量少于多数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公司产品主要定位于制冷型红外市场的中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以军用为主,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模式获取客户,无经销销售模式,且公司作为国内少数具备采用InSb探测器制冷型红外产品供应能力的企业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较高的行业知名度,销售业务所需人员数量较少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数量随着公司业务高速发展而逐年增长,但销售人员整体数量较少,除2020年新增基层销售人员导致平均薪酬下降以及社保及公积金减免外,其他各年平均薪酬高于多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和同地区平均工资,符合公司的市场定位特点,具有合理性。
(2)管理人员的的数量、级别分布和平均薪酬情况
①管理人员数量、级别分布和平均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人数、级别分布和平均薪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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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在册人数 | 级别分布 | 平均薪酬 | ||
高职级 | 中职级 | 低职级 | (万元/人) | ||
2022年6月30日 | 54 | 5 | 8 | 41 | 21.67 |
2021年12月31日 | 45 | 5 | 6 | 34 | 25.22 |
2020年12月31日 | 28 | 5 | 4 | 19 | 23.70 |
2019年12月31日 | 20 | 4 | 4 | 12 | 24.41 |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数量分别为20人、28人、45人和54人,随着业务规模扩大而逐年增长,新增人员以基层管理人员为主。2022年1-6月管理人员平均薪酬下降主要系年度13薪影响所致,2021年公司管理人员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2021年新设了天桴光电、智尚天科、天芯昂光电、天贯光电等子公司并相应增加行政、财务及其他管理人员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平均薪酬保持稳定,2020年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水平较2019年略有下降,主要系2020年公司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存在减免导致的。
②公司管理人员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高于同地区平均工资
单位:人、万元/人
公司名称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管理 人数 | 平均 薪酬 | 管理 人数 | 平均 薪酬 | 管理 人数 | 平均 薪酬 | 管理 人数 | 平均 薪酬 | |
高德红外 | 未披露 | 未披露 | 852 | 13.17 | 781 | 12.31 | 647 | 14.75 |
久之洋 | 未披露 | 未披露 | 65 | 30.39 | 62 | 27.00 | 57 | 24.44 |
大立科技 | 未披露 | 未披露 | 104 | 45.45 | 92 | 39.18 | 69 | 44.67 |
睿创微纳 | 未披露 | 未披露 | 245 | 17.79 | 258 | 10.70 | 168 | 11.86 |
富吉瑞 | 未披露 | 未披露 | 61 | 27.83 | 39 | 36.65 | 26 | 31.76 |
平均值 | - | - | 265.40 | 26.92 | 246.40 | 25.17 | 193.40 | 25.50 |
发行人 | 54 | 21.67 | 45 | 25.22 | 28 | 23.70 | 20 | 24.41 |
北京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 未披露 | 12.75 | 11.29 | 10.62 |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基本一致,高于北京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司管理人员数量与富吉瑞较为接近,少于多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公司与富吉瑞业务规模相对小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所需管理人员相对较少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数量随着公司业务高速发展而逐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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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数量较少且平均薪酬与行业均值基本一致,与公司的业务规模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3)研发人员的数量、级别分布和平均薪酬情况
①研发人员数量、级别分布和平均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人数、级别分布和平均薪酬情况如下:
截止日期 | 在册人数 | 级别分布 | 平均薪酬(万元/人) | ||
高职级 | 中职级 | 低职级 | |||
2022年6月30日 | 81 | 2 | 5 | 74 | 31.69 |
2021年12月31日 | 66 | 2 | 6 | 58 | 34.87 |
2020年12月31日 | 33 | 2 | 4 | 27 | 31.21 |
2019年12月31日 | 20 | 0 | 1 | 19 | 29.53 |
注1:核心技术人员滕大鹏作为子公司中科天盛的总经理,负责中科天盛的管理工作,其职工薪酬全部计入管理费用,因此未在上表统计范围内。注2:核心技术人员朱帆2019年10月至2020年8月兼职担任公司副总工程师,与公司签订的系劳务合同,因此未在上表统计范围内。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20人、33人、66人和81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和主营业务高速发展而呈快速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平均薪酬分别为29.53万元、31.21万元、34.87万元和31.69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经营业绩高速增长,研发人员工资奖金均相应增加所致。
②公司研发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多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和同地区平均工资
单位:人、万元/人
公司名称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研发 人数 | 平均 薪酬 | 研发 人数 | 平均 薪酬 | 研发 人数 | 平均 薪酬 | 研发 人数 | 平均 薪酬 | |
高德红外 | 未披露 | 未披露 | 1,008 | 18.49 | 966 | 26.44 | 832 | 13.28 |
久之洋 | 未披露 | 未披露 | 164 | 24.68 | 158 | 20.60 | 140 | 18.96 |
大立科技 | 未披露 | 未披露 | 419 | 22.11 | 339 | 15.22 | 214 | 18.74 |
睿创微纳 | 968 | 24.48 | 905 | 22.00 | 605 | 18.47 | 393 | 15.59 |
富吉瑞 | 140 | 28.32 | 114 | 24.69 | 64 | 37.39 | 38 | 43.45 |
平均值 | 554 | 26.40 | 522.00 | 22.40 | 426.40 | 23.62 | 323.40 | 22.00 |
发行人 | 81 | 31.69 | 66 | 34.87 | 33 | 31.21 | 20 | 29.53 |
北京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 未披露 | 12.75 | 11.29 | 10.62 |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大部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但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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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人员数量少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规模较同行业公司相对较小,所需研发人员相对较少,同时光电业务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为招揽高层次人才,公司不断加强研发人员投入,提供更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薪酬高于北京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数量随着公司业务高速发展而逐年增长,研发人员数量较少且平均薪酬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与公司的业务规模相匹配,同时符合加强研发投入、建立人才优势的竞争策略,具有合理性。
二、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就上述事项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并评价发行人期间费用确认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控制的有效性;
2、查阅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相关文件,包括: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及股东会决议等,检查各次变动是否存在股份支付情形;
3、检查发行人项目清单,取得并检查研发项目的相关支持性文件资料,包括:项目任务启动书、项目预算、立项审批、研发过程文档及研发总结等,以确定研发项目是否单独立项;
4、访谈研发部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研发活动具体过程,研发活动与生产活动能否有效区分;
5、核查发行人研发支出材料费用的领用记录,了解研发材料的构成种类及用途,分析研发投料具体去向的合理性;
6、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员工花名册、职工薪酬数据等,检查发行人兼职研发人员考勤记录表及研发人员工资的分配表,测试报告期内是否一贯执行;
7、获取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研发活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清单及机器工时记录表,测试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与分配的准确性;
8、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员工花名册、职工薪酬数据等,按员工属性检查薪酬费用是否按受益单位分配,并与对方科目核对勾稽;
9、分析报告期发行人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薪酬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是否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以确定发行人薪酬费用的合理性;
2-145
10、获取发行人期后实际支付薪酬资料,分析是否存在跨期薪酬费用,分析报告期薪酬费用的完整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历史上发行人的股权变动不存在应确认股份支付而未确认的情形,不存在应按行权等待期在报告期内分摊股份支付费用而未分摊的情形。
2、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建立了完善的研发费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项目工时管理制度,研发活动与生产活动可以明确区分,由于发行人的生产活动及研发活动在部分环节存在交叉,研发活动和生产活动存在共用设备具有合理性;研发费用的归集、分摊与结转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行业惯例,不存在研发费用混入生产成本或其他成本费用的情形。
3、报告期内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研发人员数量随着公司业务高速发展而逐年增长,具有合理性;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符合公司的市场定位及经营规模,具有合理性;研发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与公司的业务规模相匹配,同时符合加强研发投入、建立人才优势的竞争策略,具有合理性。
问题7、关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
申请文件显示: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59.00万元、580.09万元、1,339.86万元,主要为商业承兑汇票。
(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784.72万元、9,616.82万元、15,350.48万元。
(3)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188.12万元、4,232.82万元和11,297.59万元,增长较快;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跌价损失分别为-19.38万元、-4.66万元和-16.21万元。
请发行人:
(1)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增长较快的原因,并结合2021年末商业承兑汇票主要对手方的经营风险情况和票据承兑情况,说明相关票据的可回收性及相关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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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方式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设置的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3)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逾期应收账款相关情况,包括主要逾期客户名称、逾期金额、逾期原因、账龄、未来收回可能性等。
(4)结合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金额较低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
(1)对应收账款的函证情况,包括发函率、回函率、回函金额占各期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各期函证选取的标准。
(2)对存货的监盘程序、监盘比例及监盘结果。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增长较快的原因,并结合2021年末商业承兑汇票主要对手方的经营风险情况和票据承兑情况,说明相关票据的可回收性及相关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1、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票据结算的客户收入增加所致,增长趋势与对应客户收入增长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主要通过银行汇款方式结算,各期采用银行汇款方式结算的回款占比分别为99.44%、95.97%、91.74%和96.37%,仅与部分信用等级较高、合作关系较好的客户之间存在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销售回款按客户结算方式划分的统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结算方式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银行汇款 | 14,902.06 | 96.37% | 28,880.56 | 91.74% | 14,087.12 | 95.97% | 10,536.30 | 99.44% |
承兑票据 | 561.05 | 3.63% | 2,599.91 | 8.26% | 592.09 | 4.03% | 59.00 | 0.56% |
其中:商业承兑 | 561.05 | 3.63% | 1,940.37 | 6.16% | 259.16 | 1.77% | 19.50 | 0.18% |
银行承兑 | - | - | 659.54 | 2.10% | 332.93 | 2.27% | 39.50 | 0.37% |
2-147
合计 | 15,463.11 | 100.00% | 31,480.47 | 100.00% | 14,679.21 | 100.00% | 10,595.30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公司商业承兑汇票结算金额分别为19.50万元、259.16万元、1,940.37万元和561.05万元,2021年度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原因为:公司在2020年与中建材集团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中建材集团信用等级较高且其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比例较大,进而导致公司2021年度商业承兑汇票结算金额同比大幅增长。报告期各期,公司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客户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中建材集团 | 561.05 | 1,452.67 | 159.56 | - |
中电科集团 | - | 185.00 | - | - |
航空工业集团 | - | 129.00 | - | - |
兵器工业集团 | - | - | 99.60 | - |
航天科工集团 | - | 82.20 | - | 19.50 |
其他客户 | - | 91.50 | - | - |
合计 | 561.05 | 1,940.37 | 259.16 | 19.50 |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主要为中建材集团、中电科集团、航空工业集团、兵器工业集团、航天科工集团等央企集团的下属企事业单位,该等客户的信用等级高,经营情况良好,同时公司与上述客户合作有利于提高市场份额和行业影响力,因此公司接受上述客户的商业承兑票据结算方式。2019年和2020年公司商业承兑结算整体金额相对较小,2021年公司来自中建材集团所属企业的收入为3,151.33万元,同比增长99.02%,商业承兑结算金额增加,进而导致期末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同比大幅增加。
综上所述,报告期公司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系商业承兑结算的客户收入增加所致,增长趋势与对应客户收入增长匹配。
2、商业承兑汇票主要对手方均为大型国企背景,已到期票据均已按期承兑,客户经营及信用风险较小,票据可回收性较高,相关票据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1)商业承兑汇票交易对手及票据承兑情况
公司主要交易对手均为大型国有企业,经营风险及信用风险较小。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对于2019年和2020年收到的承兑汇票,均到期完成承兑。公司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的商业承兑汇票余额承兑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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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2年6月末 | |||||||
序号 | 出票人 | 余额 | 到期日 | 截至本回复日承兑情况 | 已承兑金额占比% | 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 |
已到期承兑 | 未到期金额 | ||||||
1 | B0001 | 503.05 | 2022/7/15 | 503.05 | - | 100.00 | 17.86 |
2 | B0002 | 73.80 | 2022/8/19 | 73.80 | - | 100.00 | 2.62 |
3 | F0001 | 129.00 | 2022/9/8 | - | 129.00 | - | 4.58 |
- | 合计 | 705.85 | - | 576.85 | 129.00 | 81.72 | 25.06 |
2021年末 | |||||||
序号 | 出票人 | 余额 | 到期日 | 截至本回复日承兑情况 | 已承兑金额占比% | 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 |
已到期承兑 | 未到期金额 | ||||||
1 | B0001 | 821.66 | 2022/6/7 | 821.66 | - | 100.00 | 31.93 |
2 | F0001 | 129.00 | 2022/9/8 | - | 129.00 | - | 5.01 |
3 | B0002 | 73.20 | 2022/4/15 | 73.20 | - | 100.00 | 2.84 |
73.80 | 2022/8/19 | 73.80 | - | 100.00 | 2.87 | ||
4 | E0007 | 82.20 | 2022/3/15 | 82.20 | - | 100.00 | 3.19 |
- | 合计 | 1,179.86 | - | 1,050.86 | 129.00 | 89.07 | 45.85 |
如上表所示,公司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均为大型国有军工集团的下属单位,截止目前公司已到期商业承兑汇票均已按期承兑,客户信用风险较小,票据可回收性较高,相关票据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2)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政策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划分组合,确定的组合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对于银行承兑汇票参考国有企业客户组合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对于商业承兑汇票在组合基础上参考同类客户组合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相关票据坏账准备,应收账款信用损失率计算过程详见本题(二)回复。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应收票据均已到期承兑,信用风险较小,应收票据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2-149
(二)结合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方式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设置的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方式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2020年1月1日以后);④ 租赁应收款;⑤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2018)规定,预期信用损失是以违约概率为权重的、金融工具现金流缺口(即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的加权平均值。企业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应当反映下列各项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如果企业的历史经验表明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存在显著差异,那么企业应当对客户群体进行恰当的分组,在分组基础上运用上述简便方法。企业可用于对资产进行分组的标准可能包括:
地理区域、产品类型、客户评级、担保物以及客户类型(如批发和零售客户)。
(2)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相关具体政策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的组合具体包括:国有企业客户、一般企业客户和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2-150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的具体步骤及计算过程
1)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具体步骤第一步,根据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客户划分组合,并根据各组合历史应收账款账龄数据计算三年平均账龄迁徙率;第二步,以迁徙率为基础计算计算历史损失率;第三步,在历史损失率的基础上考虑前瞻性影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2)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具体计算过程
①平均迁徙率的计算:根据历史应收账款数据,分客户组合计算三年平均迁徙率,迁徙率计算过程为根据各组合每年度上年各账龄阶段应收账款余额迁至本年同组合下一账龄阶段的比例计算,迁徙率的方法考虑了多期数据,有较好的代表性,公司报告期三年平均迁徙率如下:
账龄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备注 | ||||
国企 | 一般 | 国企 | 一般 | 国企 | 一般 | 国企 | 一般 | ||
1年以内 | 25.73% | 25.89% | 34.11% | 33.93% | 56.43% | 57.44% | 77.79% | 76.70% | ① |
1-2年 | 51.00% | 27.70% | 52.13% | 10.41% | 48.00% | 38.61% | 46.73% | 29.38% | ② |
2-3年 | 50.00% | —— | 66.67% | —— | 66.67% | —— | 33.33% | —— | ③ |
3-4年 | 33.33% | —— | 33.33% | —— | 33.33% | —— | —— | —— | ④ |
注1:2021年三年平均迁徙率以2018至2021年数据计算;2020年三年平均迁徙率以2017至2020年数据计算;2019年三年平均迁徙率以2016至2019年数据计算。
注2:公司历史最长账龄为4-5年,因此平均迁徙率计算的最晚账龄阶段为3-4年。
②历史损失率的计算:以三年平均迁徙率为基础,计算历史损失率如下:
账龄 | 2022年1-6月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计算 过程 | ||||
国企 | 一般 | 国企 | 一般 | 国企 | 一般 | 国企 | 一般 | ||
1年以内 | 2.95% | 3.23% | 3.16% | 3.53% | 3.91% | 4.44% | 4.85% | 4.51% | F=E*① |
1-2年 | 11.48% | 12.46% | 9.27% | 10.41% | 6.93% | 7.72% | 6.23% | 5.88% | E=D*② |
2-3年 | 22.50% | 45.00% | 17.78% | 20.00% | 14.44% | 20.00% | 13.33% | 20.00% | D=C*③ |
3-4年 | 45.00% | 80.00% | 26.67% | 50.00% | 21.67% | 50.00% | 40.00% | 50.00% | C=B*④ |
2-151
4-5年 | 80.00% | 80.00% | 80.00% | 80.00% | 65.00% | 80.00% | 65.00% | 80.00% | B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A |
注1:取得平均迁徙率的账龄阶段按计算过程公式计算历史损失率。注2:因历史数据有限未取得平均迁徙率的账龄阶段,公司参考同行业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历史损失率。
③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考虑前瞻性影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账龄 | 前瞻性 调整 | 2022年1-6月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计算 过程 | ||||
国企 | 一般 | 国企 | 一般 | 国企 | 一般 | 国企 | 一般 | |||
1年 以内 | 10.00% | 3.25% | 3.55% | 3.45% | 3.89% | 4.30% | 5.01% | 5.31% | 4.97% | F*I |
1-2年 | 10.00% | 12.62% | 13.71% | 10.19% | 11.46% | 7.63% | 8.49% | 6.85% | 6.46% | E*I |
2-3年 | 10.00% | 24.75% | 45.00% | 19.56% | 22.00% | 15.89% | 22.00% | 14.67% | 22.00% | D*I |
3-4年 | 10.00% | 45.00% | 80.00% | 29.33% | 80.00% | 23.83% | 65.00% | 40.00% | 65.00% | C*I |
4-5年 | 不适用 | 80.00% | 100.00% | 80.00% | 100.00% | 65.00% | 100.00% | 65.00% | 100.00% | B |
5年 以上 | 不适用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A |
注1:I=1+前瞻性调整=110%。注2:参考同行业数据估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经涵盖前瞻性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方式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主要原因系账龄结构影响,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较高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1)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对比情况
2-152
公司名称 | 一般原则 | 具体方法 |
高德红外 |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 将应收账款划分为主要关联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组合,同时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各账龄期间计提坏账准备无固定比例。 |
睿创微纳 |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 根据客户信用等级的评分高低,划分客户信用等级组合:A、B、C、D类,其中A类客户主要为特种装备客户以及信用等级较高的客户,B、C、D信用等级依次降低,其中个人客户全部分类为D类客户,同时考虑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各账龄期间计提坏账准备无固定比例。 |
大立科技 |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 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账龄组合,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各账龄期间按照固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
2-153
公司名称 | 一般原则 | 具体方法 |
久之洋 |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中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019年:将应收账款划分为单项组合和账龄组合,按预期信用损失率提划账准备,同时考虑单项计提坏账。2020年: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账龄组合、客户性质组合(包括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和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款项组合),并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未对客户性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各账龄期间按照固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
富吉瑞 |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将应收账款划分为应收客户款项组合,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实际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考虑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各账龄期间按照固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
国科天成 | 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①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②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③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2020年1月1日以后),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将应收账款划分为国有企业客户、一般企业客户和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组合,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考虑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如上表所示,公司报告期内将应收账款划分为国有企业客户、一般企业客
2-154
户和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组合,并按照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考虑单项计提的情况。公司将国有企业客户单独确认为一个组合,主要系考虑国有企事业单位客户在股东背景、资金实力、履约能力上均较一般企业优秀,信用风险相对较小。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公司与睿创微纳、久之洋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相似,其中睿创微纳将客户按照客户信用等级评分划分为A、B、C、D类客户,久之洋将客户划分为客户性质组合及账龄组合。久之洋2020年对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款项组合未计提坏账准备,由于睿创微纳未披露具体客户组合的构成,无法直接对比分析。公司国有企业组合计提政策相对于久之洋政府及事业单位类似组合计提政策更为谨慎。综上所述,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一般原则基本一致,具体政策与久之洋同类组合政策更为谨慎。
(2)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公司账龄结构更优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短账龄阶段1年以内和1-2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明显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的对比情况如下:
2022年6月末 | |||||||
账龄 | 高德红外 | 大立科技 | 久之洋 | 睿创微纳 | 富吉瑞 | 行业平均 | 国科天成 |
1年以内 | 71.73% | 40.41% | 77.83% | 87.81% | 81.73% | 71.90% | 99.07% |
1-2年 | 15.12% | 46.49% | 7.65% | 6.61% | 17.65% | 18.70% | 0.87% |
2-3年 | 7.60% | 7.74% | 0.55% | 3.64% | 0.14% | 3.93% | 0.05% |
3年以上 | 5.55% | 5.36% | 13.97% | 1.94% | 0.48% | 5.46% | - |
2021年末 | |||||||
账龄 | 高德红外 | 大立科技 | 久之洋 | 睿创微纳 | 富吉瑞 | 行业平均 | 国科天成 |
1年以内 | 52.84% | 71.91% | 77.76% | 87.93% | 95.16% | 77.12% | 96.81% |
1-2年 | 29.63% | 15.96% | 2.44% | 6.96% | 4.34% | 11.87% | 3.08% |
2-3年 | 10.52% | 4.54% | 0.33% | 2.89% | 0.08% | 3.67% | 0.11% |
3年以上 | 7.02% | 7.59% | 19.47% | 2.22% | 0.41% | 7.34% | - |
2020年末 | |||||||
账龄 | 高德红外 | 大立科技 | 久之洋 | 睿创微纳 | 富吉瑞 | 行业平均 | 国科天成 |
1年以内 | 63.88% | 62.71% | 56.77% | 84.57% | 80.95% | 69.78% | 89.09% |
2-155
1-2年 | 22.46% | 23.17% | 8.23% | 9.33% | 17.57% | 16.15% | 7.64% |
2-3年 | 3.95% | 6.24% | 9.38% | 4.67% | 1.17% | 5.08% | 2.81% |
3年以上 | 9.72% | 7.88% | 25.62% | 1.43% | 0.31% | 8.99% | 0.45% |
2019年末 | |||||||
账龄 | 高德红外 | 大立科技 | 久之洋 | 睿创微纳 | 富吉瑞 | 行业平均 | 国科天成 |
1年以内 | 61.48% | 72.99% | 61.13% | 71.44% | 94.43% | 72.29% | 64.66% |
1-2年 | 10.79% | 12.96% | 10.57% | 16.04% | 4.20% | 10.91% | 33.68% |
2-3年 | 19.95% | 6.59% | 12.74% | 9.51% | 0.85% | 9.93% | 1.55% |
3年以上 | 7.78% | 7.46% | 15.56% | 3.01% | 0.51% | 6.86% | 0.11% |
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内的比例分别为89.09%、96.81%和99.07%,高于全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较行业平均水平分别高出19.31、19.69和27.17个百分点,进而导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2019年末公司因以前年度光电研制及导航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账龄较长,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低于行业平均水平7.63个百分点,但账龄在2-3年和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龄分别低于行业平均水平8.38和6.75个百分点,由于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对账龄2-3年和3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导致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公司账龄结构更优所致,具有合理性。
(3)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及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各年末应收账款回款比例分别为99.64%、99.55%、75.55%和18.21%,各期末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具体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2.0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应收账款余额 | 19,775.84 | 15,974.01 | 10,179.81 | 4,017.91 |
截至2022.7.31期后回款金额 | 3,601.54 | 12,067.74 | 10,133.65 | 4,003.41 |
截至2022.7.31期后回款比例 | 18.21% | 75.55% | 99.55% | 99.64% |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回款情况如下:
①2022年1-6月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期后回款情况
2-156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 名称 | 应收 余额 | 占比 | 账龄 | 坏账 准备 | 主要合同信用政策 | 期后 回款 | 回款 占比 |
1 | 中电科集团 | 4,504.71 | 22.78% | 1年以内 | 146.28 | 产品验收合格后30日内开票,收到发票3个月后付款 | 54.98 | 1.22% |
2 | 中建材集团 | 1,978.95 | 10.01% | 1年以内 | 64.26 | 按合同签订、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 | - | - |
3 | 艾迪 科技 | 1,140.00 | 5.76% | 1年以内 | 40.47 | 按合同签订、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 | 570.00 | 50.00% |
4 | 巍宇光电 | 913.50 | 4.62% | 1年以内 | 32.43 | 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开发票付全款 | 156.00 | 17.08% |
5 | 通视 光电 | 700.00 | 3.54% | 1年以内 | 24.85 | 验收后开具全额发票,收票七日内付款 | - | - |
合计 | - | 9,237.16 | 46.71% | 308.29 | - | 780.98 | 8.45% |
②2021年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 名称 | 应收 余额 | 占比 | 账龄 | 坏账 准备 | 主要合同信用政策 | 期后 回款 | 回款 占比 |
1 | 中电科 集团 | 4,461.40 | 27.93% | 1年以内 | 153.92 | 产品验收合格后30日内开票,收到发票3个月后付款 | 2,688.00 | 60.25% |
2 | 中建材 集团 | 1,699.30 | 10.64% | 1年以内 | 58.63 | 按合同签订、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 | 1,020.34 | 60.05% |
3 | 中译 语通 | 1,588.00 | 9.94% | 1年以内 | 54.79 | 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预付30%,验收后15个工作日支付70% | 1,148.00 | 72.29% |
4 | 德芯 空间 | 1,040.00 | 6.51% | 1年以内 | 40.46 | 产品验收合格后30日内开票,收到发票3个月付款 | 1,040.00 | 100.00% |
5 | 凌嘉 光电 | 961.00 | 6.02% | 2年以内 | 66.98 | 合同签订后支付30%或50%,验收后支付尾款 | 961.00 | 100.00% |
2-157
合计 | - | 9,749.70 | 61.03% | 374.77 | - | 6,857.34 | 70.33% |
注:中译语通包括其实际控制的中译语通(成都)、中译语通(昆明)。
③2020年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 名称 | 应收 余额 | 占比 | 账龄 | 坏账 准备 | 主要合同信用政策 | 期后 回款 | 回款 占比 |
1 | 中电科 集团 | 3,488.80 | 34.27% | 1年以内 | 150.02 | 按合同签订、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 | 3,488.80 | 100.00% |
2 | 中建材 集团 | 857.32 | 8.42% | 1年以内 | 36.86 | 按合同签订、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 | 857.32 | 100.00% |
3 | 同舟 皆乐 | 780.00 | 7.66% | 1年以内 | 39.08 | 按合同签订、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 | 780.00 | 100.00% |
4 | 凌嘉 光电 | 770.00 | 7.56% | 1年以内 | 38.58 | 产品交付验收后6个月付清全款;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付全款 | 770.00 | 100.00% |
5 | 卓信 信息 | 750.16 | 7.37% | 1-2年 | 63.69 |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产品交付后三周内分支付50% | 750.16 | 100.00% |
合计 | - | 6,646.28 | 65.29% | 328.23 | - | 6,646.28 | 100.00% |
④2019年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 名称 | 应收 余额 | 占比 | 账龄 | 坏账 准备 | 主要合同信用 政策 | 期后 回款 | 回款 占比 |
1 | 合利 创奇 | 954.00 | 23.74% | 1年以内 | 47.41 | 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预付25%,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75% | 954.00 | 100.00% |
2 | 中电科 集团 | 914.80 | 22.77% | 2年以内 | 51.78 | 合同签订预付30%,产品到货交付验收后付70% | 914.80 | 100.00% |
3 | 卓信 信息 | 757.01 | 18.84% | 1年以内 | 37.62 | 合同签订一周内预付50%,交付验收三周内支付50% | 757.01 | 100.00% |
2-158
4 | 国科 虹谱 | 700.00 | 17.42% | 1-2年 | 45.22 | 合同签订一周内支付25%,交付后一周内支付30%,验收后支付尾款 | 700.00 | 100.00% |
5 | 明纳 信息 | 208.00 | 5.18% | 1-2年 | 13.44 | 按合同签订、验收等合同节点分次付款,系统联试后支付20% | 208.00 | 100.00% |
合计 | - | 3,533.81 | 87.95% | - | 195.47 | - | 3,533.81 | 100.00% |
注:北京国科虹谱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国科虹谱” 、明纳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明纳信息”。截至2022年7月31日,2019年末和2020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已全部回款,2021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回款占比为70.33%,主要客户回款占比较高,未回款客户账龄较短,信用风险较小,应收账款可回收性较高,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4)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情况如下:
2022.06.30 | |||||||
账龄 | 高德红外 | 睿创微纳 | 大立科技 | 久之洋 | 富吉瑞 | 行业平均 | 国科天成 |
1年以内 | 8.91 | 4.86 | 5.00 | 0.03 | 5.00 | 4.76 | 3.40 |
1-2年 | 13.27 | 7.28 | 10.00 | 8.36 | 10.00 | 9.78 | 13.42 |
2-3年 | 18.60 | 9.14 | 20.00 | - | 30.00 | 15.55 | 24.75 |
3-4年 | 29.90 | 16.99 | 50.00 | 77.28 | 50.00 | 44.83 | - |
4-5年 | 48.70 | 97.30 | 50.00 | 80.00 | 80.00 | 71.20 | -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80.10 | 100.00 | 96.02 | - |
2021.12.31 | |||||||
账龄 | 高德红外 | 睿创微纳 | 大立科技 | 久之洋 | 富吉瑞 | 行业平均 | 国科天成 |
1年以内 | 8.89 | 4.84 | 5.00 | 0.13 | 5.00 | 4.77 | 3.65 |
1-2年 | 13.30 | 6.14 | 10.00 | 5.33 | 10.00 | 8.95 | 11.40 |
2-3年 | 18.62 | 7.93 | 20.00 | 30.00 | 30.00 | 21.31 | 19.56 |
3-4年 | 29.90 | 80.64 | 50.00 | 77.17 | 50.00 | 57.54 | - |
4-5年 | 48.70 | 66.42 | 50.00 | 80.00 | 80.00 | 65.02 | -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72.72 | 100.00 | 94.54 | - |
2-159
2020.12.31 | |||||||
账龄 | 高德红外 | 睿创微纳 | 大立科技 | 久之洋 | 富吉瑞 | 行业平均 | 国科天成 |
1年以内 | 8.09 | 4.82 | 5.00 | 0.12 | 5.00 | 4.61 | 4.64 |
1-2年 | 10.91 | 17.15 | 10.00 | 10.00 | 10.00 | 11.61 | 8.46 |
2-3年 | 18.00 | 50.52 | 20.00 | 28.94 | 30.00 | 29.49 | 21.70 |
3-4年 | 27.50 | 48.19 | 50.00 | 80.00 | 50.00 | 51.14 | 23.83 |
4-5年 | 41.81 | 100.00 | 50.00 | 57.93 | 80.00 | 65.95 | 10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
2019.12.31 | |||||||
账龄 | 高德红外 | 睿创微纳 | 大立科技 | 久之洋 | 富吉瑞 | 行业平均 | 国科天成 |
1年以内 | 8.63 | 2.77 | 5.00 | 5.00 | 5.00 | 5.28 | 5.08 |
1-2年 | 11.54 | 20.06 | 10.00 | 10.00 | 10.00 | 12.32 | 6.57 |
2-3年 | 19.35 | 21.39 | 20.00 | 20.00 | 30.00 | 22.15 | 17.05 |
3-4年 | 34.05 | 55.98 | 50.00 | 50.00 | 50.00 | 48.01 | 40.00 |
4-5年 | 43.35 | 100.00 | 50.00 | - | 80.00 | 54.67 | -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
如上表所示,2021年和2022年6月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低于行业均值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久之洋;1-2年账龄期间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高于多数同行业可比公司,高于行业均值;2022年6月2-3年账龄期间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高于多数同行业可比公司,高于行业均值;2021年2-3年账龄期间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低于行业均值,但高于同行业公司高德红外和睿创微纳。1年以内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低于行业均值,主要系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迁徙率较低导致的。
公司2020年1年以内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与行业均值基本一致,1-2年略低于同行业均值,主要系睿创微纳计提比例较高,拉高了行业均值;2-3年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低于行业均值,主要系睿创微纳及瑞吉瑞坏账计提比例较高,拉高了行业均值,发行人计提比例略高于高德红外和大立科技;3-4年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低于行业均值,主要系2019年及以前年度发行人3年以上应收账款极少,以此为基准测算的迁徙率及预期损失率较低,发行人2020年已针对4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2019年1年以内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与行业均值基本一致,1-2年、2-3年、3-4年低于同行业均值,主要系发行人2018年及以前年度业务规模相对较低、
2-160
回款情况良好,无长账龄应收账款所致。综上所述,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方式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客户期后回款比例较高,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三)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逾期应收账款相关情况,包括主要逾期客户名称、逾期金额、逾期原因、账龄、未来收回可能性等。
1、报告期公司逾期应收账款较大,主要系信用周期较短所致,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逾期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2.0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应收账款余额 | 19,775.84 | 15,974.01 | 10,179.81 | 4,017.91 |
逾期应收账款 | 8,883.44 | 6,835.16 | 7,624.46 | 3,581.03 |
逾期1年以内(含1年) | 8,730.44 | 6,565.24 | 6,526.64 | 2,160.99 |
逾期1-2年(含2年) | 143.00 | 259.92 | 765.16 | 1,353.26 |
逾期2-3年(含3年) | 10.00 | 10.00 | 286.16 | 62.28 |
逾期3年以上 | - | - | 46.50 | 4.50 |
逾期应收账款比例 | 44.92% | 42.79% | 74.90% | 89.13% |
其中:1年以内逾期占逾期总额的比例 | 98.28% | 96.05% | 85.60% | 60.35% |
截至2022.7.31期后回款金额 | 1,871.23 | 5,640.12 | 7,591.46 | 3,566.53 |
截至2022.7.31期后回款比例 | 21.06% | 82.52% | 99.57% | 99.60% |
注:上述逾期应收账款根据应收账款对应合同逐笔统计。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89.13%、74.90%、
42.79%和44.92%,占比较高,主要原因为:①公司大部分客户合同约定的信用期较短,一般在6个月以内,部分合同约定验收后付全款,实务中基于便利性考虑及交易习惯,有些客户集团要求集中支付货款,有些客户付款需要纳入预算、付款申请审批流程较长,造成暂时性逾期;②对于规模较大、资信较好、业务需求量较大的重要客户,为更好地维护客户关系,促进长期合作,公司在合同约定付款信用期限的基础上,结合客户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延期;③2020年
2-161
以来受北京、西安、长春等地区新冠疫情期间的管控政策影响,公司在上述地区的部分客户处于集中或居家办公状态,未能及时付款。
公司报告期内逾期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截至2022年7月31日各期末应收账款的回款比例为99.60%、99.57%、82.52%和21.06%。2019年已逾期尚未回款的应收账款客户系D0006和C0013,其中对于C0013的应收账款已于2020年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于2021年核销,对于中科院D0006的应收账款已按照其所属国有企业客户组合对应账龄期间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已逾期尚未回款的应收账款客户除上述2019年客户外,主要系航天科技集团所属的C0005,该等客户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已按照其所属国有企业客户组合对应账龄期间计提坏账准备;2021年已逾期尚未回款的应收账款客户除上述2019年、2020年客户外,主要系中国出版集团所属的中译语通科技(昆明)有限公司、中科院所属的D0004和中建材集团所属的B0001,逾期时间主要集中在6个月以内,该等客户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已按照其所属国有企业客户组合对应账龄期间计提坏账准备。
综上所述,截止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公司已逾期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为国有企业客户,逾期原因主要系疫情、集中付款及付款审批流程较长,该等客户信用情况良好,未来回收的可能性较大,已按照其所属客户组合对应账龄期间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主要逾期客户账龄较短,逾期原因合理,未来收回的可能性较高
报告期各期主要逾期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①2022年1-6月前五大逾期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排名 | 客户名称 | 逾期金额 | 坏账准备 | 逾期原因 | 账龄 | 期后回款 | 回款占比 | 可回收性 |
1 | 中电科集团 | 2,256.98 | 73.29 | 集中付款 | 1年以内 | 54.98 | 2.44% | 较高 |
2 | 中建材集团 | 1,212.00 | 39.36 | 集中付款 | 1年以内 | - | - | 较高 |
3 | 中科西光 | 690.00 | 24.50 | 付款审批流程较长 | 1年以内 | 207.00 | 30.00% | 较高 |
4 | 中科洺光 | 537.00 | 19.06 | 付款审批流程较长 | 1年以内 | 100.00 | 18.62% | 较高 |
5 | 盛海智能 | 536.00 | 19.03 | 付款审批流程较长 | 1年以内 | 160.80 | 30.00% | 较高 |
- | 合计 | 5,231.98 | 175.24 | - | - | 522.78 | 9.99% | - |
②2021年度前五大逾期客户情况
2-162
单位:万元
排名 | 客户名称 | 逾期金额 | 坏账准备 | 逾期原因 | 账龄 | 期后回款 | 回款占比 | 可回收性 |
1 | 中建材集团 | 1,699.30 | 58.63 | 集中付款 | 1年以内 | 1,020.34 | 60.05% | 较高 |
2 | 德芯空间 | 1,040.00 | 40.46 | 付款审批流程较长 | 1年以内 | 1,040.00 | 100.00% | 已收回 |
3 | 凌嘉光电 | 741.00 | 58.42 | 疫情影响 | 2年以内 | 741.00 | 100.00% | 已收回 |
4 | 巍宇光电 | 525.50 | 20.44 | 付款审批流程较长 | 1年以内 | 525.50 | 100.00% | 已收回 |
5 | 中科洺光 | 447.00 | 17.39 | 疫情影响 | 1年以内 | 447.00 | 100.00% | 已收回 |
- | 合计 | 4,452.80 | 195.34 | - | - | 3,773.84 | 84.75% | - |
③2020年度前五大逾期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排名 | 客户名称 | 逾期金额 | 坏账准备 | 逾期原因 | 账龄 | 期后回款 | 回款占比 | 可回收性 |
1 | 中电科集团 | 2,816.80 | 121.12 | 集中付款 | 1年以内 | 2,816.80 | 100.00% | 已收回 |
2 | 中建材集团 | 857.32 | 36.86 | 集中付款 | 1年以内 | 857.32 | 100.00% | 已收回 |
3 | 同舟皆乐 | 780.00 | 39.08 | 付款审批流程较长 | 1年以内 | 780.00 | 100.00% | 已收回 |
4 | 卓信科技 | 750.16 | 63.69 | 付款审批流程较长 | 1-2年 | 750.16 | 100.00% | 已收回 |
5 | 中天长光 | 690.00 | 34.57 | 付款审批流程较长 | 1年以内 | 690.00 | 100.00% | 已收回 |
- | 合计 | 5,894.28 | 295.32 | - | - | 5,894.28 | 100.00% | - |
④2019年度前五大逾期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排名 | 客户名称 | 逾期金额 | 坏账准备 | 逾期原因 | 账龄 | 期后回款 | 回款占比 | 可回收性 |
1 | 合利创奇 | 954.00 | 47.41 | 集中付款 | 1年以内 | 954.00 | 100.00% | 已收回 |
2 | 中电科集团 | 914.80 | 51.78 | 集中付款 | 2年以内 | 914.80 | 100.00% | 已收回 |
3 | 国科虹谱 | 700.00 | 45.22 | 付款审批流程较长 | 1-2年 | 700.00 | 100.00% | 已收回 |
4 | 明纳信息 | 208.00 | 13.44 | 付款审批流程较长 | 1-2年 | 208.00 | 100.00% | 已收回 |
5 | 中科院 | 138.10 | 9.31 | 集中付款 | 2年以内 | 123.60 | 89.50% | 较高 |
2-163
合计 | 2,914.90 | 167.16 | - | - | 2,900.40 | 99.50% | - |
综上所述,报告期主要逾期客户账龄较短,期后回款金额占比较高,未来收回的可能性较高。
(四)结合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金额较低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符合行业惯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公司将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计提方法和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与可比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等需要进一步加工的存货 |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可以直接出售的存货 | 其他 |
高德红外 | 未披露具体政策 | 未披露具体政策 | 无 |
久之洋 |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无 |
大立科技 |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无 |
睿创微纳 |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出于谨慎性,对原材料库龄三年以上的部分(不包含工具类)全额计提跌价 |
2-164
项目 | 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等需要进一步加工的存货 |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可以直接出售的存货 | 其他 |
富吉瑞 |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出于谨慎性,对原材料库龄三年以上的部分(不包含工具类)全额计提跌价 |
国科天成 |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出于谨慎性,对原材料库龄三年以上的部分全额计提跌价 |
综上所述,公司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方法和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的依据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一致,符合行业惯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定位于制冷型红外产业链中游,生产加工环节较少使得各期末存货以制冷型探测器等原材料为主,存货库龄较短且周转率较高,同时公司以销定产模式下,相关产品的下游市场需求旺盛且毛利率较为稳定,综合使得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低,具有合理商业背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构成、各类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存货类别 | 存货结构占比 | 存货计提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2022年6月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22年6月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高德红外 | 原材料 | 47.26% | 48.84% | 45.27% | 41.70% | 6.14% | 6.28% | 5.38% | 4.02% |
在产品(含半成品) | 18.36% | 18.10% | 19.54% | 28.98% | 2.81% | 2.87% | 3.78% | 5.68% | |
库存商品 | 32.03% | 31.71% | 33.52% | 26.08% | 2.88% | 3.18% | 1.85% | 3.35% | |
其他 | 2.35% | 1.35% | 1.67% | 3.24% | 0.01% | 0.01% | 0.02% | 0.07%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1.84% | 12.34% | 11.03% | 13.11% | |
存货周转率 | 0.30 | 0.88 | 1.10 | 1.01 | |||||
久之洋 | 原材料 | 18.06% | 17.80% | 20.60% | 30.38% | 1.08% | 1.21% | 0.37% | 0.00% |
在产品 | 75.78% | 68.10% | 59.35% | 49.11% | 5.62% | 6.26% | 4.38% | 2.73% | |
库存商品 | 6.16% | 14.10% | 20.05% | 20.51% | 3.23% | 3.60% | 1.48% | 0.46% | |
其他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9.94% | 11.07% | 6.23% | 3.18% | |
存货周转率 | 0.44 | 1.60 | 1.72 | 1.21 | |||||
大立科技 | 原材料 | 42.16% | 43.52% | 48.12% | 37.14% | 2.41% | 2.76% | 3.37% | 6.00% |
在产品 | 37.71% | 37.06% | 32.53% | 35.53% | 0.00% | 0.00% | 0.00% | 0.00% | |
库存商品 | 20.13% | 19.41% | 19.20% | 27.33% | 1.27% | 1.46% | 1.36% | 3.34% |
2-165
其他 | 0.00% | 0.00% | 0.1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3.68% | 4.21% | 4.73% | 9.34% | |
存货周转率 | 0.20 | 0.80 | 0.93 | 0.46 | |||||
睿创微纳 | 原材料 | 42.93% | 40.11% | 35.48% | 31.29% | 2.58% | 2.05% | 0.59% | 1.39% |
在产品(含半成品) | 37.28% | 37.88% | 40.24% | 52.55% | 2.80% | 3.44% | 3.61% | 1.89% | |
库存商品 | 13.54% | 18.68% | 13.88% | 8.09% | 0.52% | 0.57% | 0.07% | 0.27% | |
其他 | 6.25% | 3.34% | 10.40% | 8.07% | 0.00% | 0.00% | 0.00% | 0.00%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5.91% | 6.06% | 4.27% | 3.55% | |
存货周转率 | 0.41 | 0.73 | 1.11 | 1.21 | |||||
富吉瑞 | 原材料 | 55.93% | 61.29% | 50.09% | 38.20% | 3.26% | 3.09% | 3.01% | 4.63% |
在产品 | 14.07% | 10.52% | 11.59% | 28.5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库存商品 | 28.87% | 27.13% | 21.59% | 31.30% | 3.29% | 3.13% | 1.63% | 0.46% | |
其他 | 1.13% | 1.06% | 16.73% | 2.01% | 0.02% | 0.00% | 0.13% | 0.00%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6.57% | 6.21% | 4.76% | 5.09% | |
存货周转率 | 0.09 | 0.88 | 1.32 | 1.23 | |||||
行业平均 | 原材料 | 41.27% | 42.31% | 39.91% | 35.74% | 3.09% | 3.08% | 2.54% | 3.21% |
在产品(含半成品) | 36.64% | 34.33% | 32.65% | 38.93% | 2.25% | 2.51% | 2.35% | 2.06% | |
库存商品 | 20.15% | 22.21% | 21.65% | 22.66% | 2.24% | 2.39% | 1.28% | 1.58% | |
其他 | 1.95% | 1.15% | 5.79% | 2.66% | 0.01% | 0.00% | 0.03% | 0.01%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7.59% | 7.98% | 6.20% | 6.85% | |
存货周转率 | 0.29 | 0.98 | 1.24 | 1.03 | |||||
国科天成 | 原材料 | 93.93% | 91.18% | 85.27% | 96.97% | 0.17% | 0.23% | 0.44% | 1.61% |
在产品 | 1.92% | 3.88% | 14.55% | 3.03% | 0.01% | 0.00% | 0.11% | 0.00% | |
库存商品 | 1.23% | 0.80% | 0.00% | 0.00% | 0.04% | 0.07% | 0.00% | 0.00% | |
其他 | 2.92% | 4.13% | 0.19% | 0.00% | 0.02% | 0.04% | 0.00% | 0.00%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0.23% | 0.34% | 0.55% | 1.61% | |
存货周转率 | 0.57 | 2.34 | 3.68 | 6.10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中的原材料占比分别为96.97%、
85.27%、91.18%和93.93%,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原材料占比均值35.74%、
39.91%、42.31%和41.27%;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10、3.68、2.34、0.57,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1.03、1.24、0.98和0.29。
公司定位于制冷型红外产业链中游,生产加工环节较少使得各期末存货以制冷型探测器等原材料为主,存货库龄较短且周转率较高,同时公司以销定产模式下,相关产品的下游市场需求旺盛且毛利率较为稳定,综合使得计提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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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跌价准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主要定位于制冷型红外产业链中游,产品的生产加工环节较少,因此公司存货以制冷型探测器、镜头等原材料为主,相关产品下游市场需求旺盛且毛利率较为稳定,库龄集中在1年以内且周转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因此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低公司产品以制冷型机芯及整机为主,生产加工环节较少,且所需探测器、镜头等原材料主要通过外购方式取得,因此公司存货主要由探测器、镜头等原材料构成,各期末的原材料占比分别为96.97%、85.27%、91.18%和93.9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材料类别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存货余额 | 占比 | 存货余额 | 占比 | 存货余额 | 占比 | 存货余额 | 占比 | |
探测器 | 20,907.65 | 78.71% | 7,058.49 | 68.28% | 2,334.68 | 64.32% | 297.85 | 25.44% |
镜头及镜片 | 929.79 | 3.50% | 702.51 | 6.80% | 594.26 | 16.38% | 98.94 | 8.45% |
定制产品 | 3,000.57 | 11.30% | 2,229.09 | 21.57% | 582.30 | 16.05% | 566.29 | 48.36% |
其他 | 1,724.97 | 6.49% | 346.52 | 3.35% | 117.79 | 3.25% | 207.86 | 17.75% |
合计 | 26,562.98 | 100.00% | 10,336.61 | 100.00% | 3,629.04 | 100.00% | 1,170.94 | 100.00% |
由上表可见,公司原材料主要由探测器、镜头及镜片和定制产品构成,其中探测器、镜头及镜片均以制冷型为主,而报告期内公司制冷型红外产品的下游市场需求旺盛且销售毛利率较为稳定;定制产品主要是公司为实施客户委托研制的各类项目所采购的专用产品,具有高度的销售确定性。经测算,公司上述主要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均高于存货成本,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而公司存货又主要由原材料构成,进而导致公司存货整体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低。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库龄基本集中在1年以内,整体库龄较短,主要原因为公司红外产品业务发展迅速,各期对探测器、镜头等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快速增长,而存货周转率又保持在较高水平,进而导致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存货库龄整体较短。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库龄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库龄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存货余额 | 占比 | 存货余额 | 占比 | 存货余额 | 占比 | 存货余额 | 占比 | |
1年以内 | 25,893.80 | 91.57% | 10,125.21 | 89.32% | 4,080.41 | 95.87% | 1,129.70 | 93.56% |
1-2年 | 2,141.44 | 7.57% | 1,061.00 | 9.36% | 140.49 | 3.30% | 58.41 | 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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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 | 196.77 | 0.70% | 123.69 | 1.09% | 16.58 | 0.39% | 19.38 | 1.61% |
3年以上 | 46.95 | 0.17% | 26.00 | 0.23% | 18.60 | 0.44% | - | - |
合计 | 28,278.96 | 100.00% | 11,335.90 | 100.00% | 4,256.08 | 100.00% | 1,207.50 | 100.00%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在一年以内的存货占比分别达93.56%、
95.87%、89.32%和91.57%,库龄3年以上的占比均低于0.50%。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仅富吉瑞披露了存货库龄信息,与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富吉瑞 | 国科天成 | 富吉瑞 | 国科天成 | 富吉瑞 | 国科天成 | 富吉瑞 | 国科天成 | |
1 年以内 | - | 91.57% | 73.22% | 89.32% | 87.19% | 95.87% | 76.09% | 93.56% |
1-2 年 | - | 7.57% | 17.42% | 9.36% | 6.46% | 3.30% | 12.73% | 4.84% |
2-3 年 | - | 0.70% | 3.77% | 1.09% | 1.84% | 0.39% | 4.77% | 1.61% |
3 年以上 | - | 0.17% | 5.59% | 0.23% | 4.51% | 0.44% | 6.41% | - |
存货跌价计提比例 | - | 0.23% | 6.21% | 0.34% | 4.76% | 0.55% | 5.09% | 1.61% |
注1:上述数据取自富吉瑞招股说明书及年报问询函。注2:富吉瑞未披露2022年上半年库龄数据
2019年至2021年,富吉瑞3年以上库龄存货占各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与其各期末存货跌价计提比例接近,由此判断富吉瑞存货跌价准备主要来自于3年以上库龄存货。公司在存货盘点中虽不存在损毁等异常情形,但基于审慎性原则仍对3年以上库龄的存货全额计提了跌价准备,与富吉瑞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基本一致,但由于公司3年以上库龄存货占比明显低于富吉瑞,进而导致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富吉瑞,具有合理性。
(2)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产品特别是非制冷红外产品种类较多,产业链较长,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占比较高,存货周转率较低且库龄相对较长,同时近年来随着我国非制冷红外探测器供给能力的快速提升,相关产品的市场竞争激烈且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进而导致其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高德红外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13.11%、11.03%、
12.34%和11.84%,跌价准备主要来自原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计提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为:一方面,高德红外定位于全产业链布局,生产所需探测器、镜头等原材料以自产为主,产业链较长,所需原材料种类较多;另一方面,高德红外业务布局较广,除制冷型红外业务外,还包括大量的非制冷型探测器、机芯、整机、光电系统、装备系统和传统非致命性弹药及信息化弹药等类别,存货构成相对复杂,在产品及库存商品占比较高,存货周转率较低,产品销售价格受不同领域下游市场需求及竞争环境变动影响较大,进而导致其存货的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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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计提比例较高。报告期各期末,久之洋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3.18%、6.23%、
11.07%和9.94%,其中原材料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较低,约90%以上的存货跌价准备来自在产品及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较高的主要原因为:久之洋的业务布局较多,除制冷型红外产品外,还开展了非制冷型红外业务、激光类业务、光学元件及膜系镀制业务、星体跟踪器业务等其他业务,因此其存货构成相对复杂,在产品及库存商品占比较高,存货周转率较低,进而导致其在产品及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大立科技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9.34%、4.73%、
4.21%和3.68%,睿创微纳的存货低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3.55%、4.27%、6.06%和5.91%,跌价准备主要来自原材料、在产品及半成品、库存商品。大立科技和睿创微纳的存货跌价准备比例均高于公司,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大立科技和睿创微纳主要从事非制冷红外业务,均定位于全产业链布局,生产所需探测器以自产为主,且其面向不同应用领域的产品种类及型号众多,产业链较长,所需的原材料种类较多,在产品、半成品及库存商品的占比较高,存货周转率较低;另一方面,近年来国内非制冷探测器供给快速增长,相关产品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且市场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进而导致其存货跌价风险相对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富吉瑞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5.09%、4.76%、6.21%和6.57%,跌价准备主要来自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计提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为:
一方面,富吉瑞产品种类和下游应用领域较多,非制冷红外产品种类及占比亦明显高于公司,因此其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占比较高,存货周转率则大幅低于公司;另一方面,公司和富吉瑞对库龄三年以上的存货均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而报告期内富吉瑞库龄三年以上的存货占比明显高于公司,进而导致其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高。
综上所述,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产品特别是非制冷红外产品种类较多,产业链较长,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占比较高,存货周转率较低且库龄相对较长,同时近年来随着我国非制冷红外探测器供给能力的快速提升,相关产品的市场竞争激烈且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进而导致其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公司,符合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产品和业务模式差异特征,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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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就上述事项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并评价发行人与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了解发行人客户信用政策的约定及变化情况,进而评估管理层对应收账款组合划分及共同风险特征的判断是否合理。
3、对于按照组合评估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对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设定;评估管理层使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模型与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复核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历史信用损失率及前瞻性考虑因素对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和计算过程。
4、选取样本对客户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执行函证程序,对未回函的实施替代性测试程序。函证样本的选取标准包括:报告期客户交易金额或应收账款余额大于重要性水平的项目选为金额重大的样本,除金额重大的样本外的剩余项目用IDEA抽取随机样本。
应收账款函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应收账款余额 | 19,775.84 | 15,974.01 | 10,179.81 | 4,017.91 |
发函金额 | 19,101.41 | 15,380.11 | 9,904.99 | 3,918.72 |
发函比例 | 96.59% | 96.28% | 97.30% | 97.53% |
回函金额 | 17,243.00 | 15,099.67 | 9,781.49 | 3,791.02 |
回函金额占发函金额比例 | 90.27% | 98.18% | 98.75% | 96.74% |
替代程序金额 | 1,858.41 | 280.44 | 123.50 | 127.70 |
替代金额占发函金额比例 | 9.73% | 1.82% | 1.25% | 3.26% |
发函金额最终确认比例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5、选取金额重大的欠款方或信用风险较高的组合,检查相关的支持性证据,包括期后收款、客户的信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等。
6、对发行人存货执行监盘程序
对存货进行监盘,以确定相关存货是否真实存在,存货状态是否正常,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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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监盘情况如下:
① 监盘程序
监盘前取得发行人存货明细和存货盘点计划,了解发行人资产盘点具体政策及方法,了解存货放置仓库及生产车间的分布地点,了解盘点过程存货是否停止移动,确定存货监盘范围及监盘时间,分配具备胜任能力的项目组成员进行监盘。
监盘过程中监盘人员全程进行监盘,并进行抽盘,包括从账面到实物和从实物到账面双向的检查核对。关注发行人盘点是否按计划执行,关注库龄较长存货的状态是否正常,关注销售退回的存货是否单独存放,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毁损、残次、冷背等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
监盘结束后参与盘点和监盘的人员现场核对差异原因并在监盘清单上签字,并编制监盘小结。
② 监盘方式及比例
发行人负责仓库或车间存货的管理员负责盘点数数,财务人员负责记录盘点数据,中介机构人员全程监盘并随机抽查复盘。
报告期存货具体监盘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类型 | 2022.06.30 | 2021.12.31 | ||||
余额 | 监盘 | 监盘比例 | 余额 | 监盘 | 监盘比例 | |
原材料 | 26,562.98 | 24,645.56 | 92.78% | 10,336.61 | 9,790.05 | 94.71% |
其他 | 889.06 | 613.02 | 68.95% | 530.75 | 366.91 | 69.13% |
合计 | 27,452.04 | 25,258.58 | 92.01% | 10,867.36 | 10,156.96 | 93.46% |
续上表:
存货类型 | 2020.12.31 | 2019.12.31 | ||||
余额 | 监盘 | 监盘比例 | 余额 | 监盘 | 监盘比例 | |
原材料 | 3,629.04 | 2,833.01 | 78.06% | 1,170.94 | 963.08 | 82.25% |
其他 | 619.14 | 340.82 | 55.05% | 36.56 | - | - |
合计 | 4,248.18 | 3,173.83 | 74.71% | 1,207.50 | 963.08 | 79.76% |
注1:存货中的合同履约成本和发出商品不适用监盘程序未包括在上述存货总额中,已执行检查发货物流信息及期后收货等替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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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其他为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其他存货项目总称。
③监盘结果
发行存货盘点按计划有序执行,盘点过程监盘人员全程跟踪监盘,未发现毁损、残次、冷背等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发行人存货真实存在,状态正常。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票据结算的客户收入增加所致;报告期发行人商业承兑汇票主要对手方经营及信用风险较小,票据可回收性较高,相关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方式合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基本一致,较同行业可比公司久之洋同类组合计提政策更为谨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报告期发行人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整体账龄较短,较同行业可比公司更优,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报告期内发行人逾期应收账款账龄较短,信用周期较短导致逾期金额较大,应收账款逾期具有合理性,主要逾期客户期后回款占比较高,未来收回可能性较高。
4、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符合行业惯例、《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存货以原材料为主且库龄较短所致,符合公司业务特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8、关于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
申请文件显示: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348.11万元、2,313.09万元、2,284.77万元,主要为软件、数据库和非专利技术。
(2)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629.09万元、2,058.03万元、8,710.61万元,主要为专用设备。
请发行人:
(1)说明无形资产的入账依据及摊销政策的确定依据,并结合报告期内无形资产对应技术的先进性说明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测试相关过程及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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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说明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并结合产能利用率情况进一步说明固定资产减值计提的充分性。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的监盘程序、监盘比例及监盘结果,是否存在虚构资产的情况。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说明无形资产的入账依据及摊销政策的确定依据,并结合报告期内无形资产对应技术的先进性说明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测试相关过程及结论
1、公司无形资产的入账依据充分,摊销政策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公司无形资产入账依据充分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软件、数据和非专利技术,各类无形资产的具体入账依据如下:
类别 | 获取方式 | 确认依据 |
软件 | 外购 | 采购合同、发票、软件设计图纸、代码、算法、技术参数等验收相关的支持性文件、数据接收资料及验收报告、采购款项支付记录 |
数据库 | 外购 | 采购合同、发票、业务部门数据接收资料及验收合格报告、采购款项支付记录 |
非专利技术 | 外购 | 采购合同、发票、技术设计图纸、代码、算法、技术参数等技术部门验收资料及验收报告、采购款项支付记录 |
综上所述,公司无形资产入账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相关规定。
(2)公司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合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等规定,公司根据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寿命的评估结果确定摊销年限,公司软件、数据和非专利技术的预计使用寿命分别为5年、3年和10年,均采用直线法,分别按照5年、3年和10年摊销。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年
类别 | 软件 | 数据库 | 非专利技术 |
高德红外 | 未披露 | -- | 未披露 |
久之洋 | 1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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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立科技 | 5 | -- | 5-10 |
睿创维纳 | 10 | -- | |
富吉瑞 | 5 | -- | -- |
康拓红外 | 5 | -- | 10 |
航天宏图 | 10 | 3 | -- |
国科天成 | 5 | 3 | 10 |
注:数据库和非专利技术同行业公司只有大立科技披露了非专利技术摊销年限,为增加可比性补充选取康拓红外、航天宏图等数据进行比较。如上表所示,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较为谨慎,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特点。综上所述,公司无形资产具有充分的入账依据,并按照预计使用寿命使用直线法进行摊销,摊销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同,摊销政策具有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报告期内无形资产对应的技术先进并正常使用,不存在减值迹象
(1)无形资产对应技术的先进性说明
①光电业务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光电业务主要无形资产为“热红外视频数据三维融合增强显示关键技术”和“热红外融合可见光共光路技术”两项非专利技术,其中“热红外视频数据三维融合增强显示关键技术”利用高分辨率航空、航天遥感数据,结合虚拟现实引擎,建立三维场景模型,根据热红外视频数据,建立热红外相机与三维模型的几何位置关系,将热红外纹理信息和灰度信息重新投影到虚拟现实三维场景模型中,实现真实热红外数据的三维虚拟场景的增强现实。该技术将热红外信息从传统的二维感官提升到三维感官,并增强了三维虚拟现实的细节体验,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热红外融合可见光共光路技术”采用可见光和红外前组共口径设计,在光学系统后端进行分光成像,实现可见光和红外不同焦距的光学系统整体设计,解决了镜头分离造成的可见光和红外图像配准难,图像配准算法耗时的问题,对所有视距范围可成清晰像,无重影。
热红外视频数据三维融合增强显示关键技术和热红外融合可见光共光路技术在公司的光电业务中持续运用,报告期内公司光电业务呈现增长趋势,相关无形资产无减值迹象,报告期内光电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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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无形资产类别 | 应用业务类型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非专利技术 | 光电业务 | 5,115.49 | 9,528.29 | 9,428.35 | 5,750.08 |
②遥感业务无形资产
公司遥感业务无形资产为软件和数据库,依托基础软件平台为客户提供遥感数据应用软件开发和数据分析应用服务,公司目前已形成了农业领域、城市环境领域、海洋环境领域的业务覆盖。公司的基础软件平台在不断的持续优化的过程中,不断开发新的数据接口,集合新的业务板块分析能力,同时公司的遥感数据可以在新的业务中不断发挥效力,为新的业务开展提供数据支撑。公司的遥感业务外购的软件和数据在公司持续运营过程中不断为公司贡献收入,相关无形资产无减值迹象,报告期内遥感业务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无形资产类别 | 应用业务类型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软件、数据库 | 遥感业务 | - | 2,171.26 | 1,627.21 | 186.29 |
2022年1-6月遥感业务收入为0万元,主要原因系2022年上半年暂无项目完成交付验收。
③其他
公司其他无形资产主要是办公用信息安全系统等,该类软件金额较小、占比较低,主要为满足公司的安全保密要求、办公要求等采购,在公司的日常管理中持续发行效用。
综上所述,公司无形资产对应技术具有先进性,在公司主营业务中持续应用和贡献收入,不存在减值迹象。
(2)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资产减值测试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然后将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比较,以确定是否发生减值。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公司的无形资产均为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每年度终了,公司根据无形资产的使用状态判断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对相关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其可回收金额,并计提减值准备。
2-1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日 |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2022.06.30 | 软件 | 1,261.11 | 503.97 | 757.14 |
数据库 | 1,523.51 | 947.81 | 575.70 | |
非专利技术 | 1,000.00 | 358.33 | 641.67 | |
合计 | 3,784.62 | 1,810.11 | 1,974.51 | |
2021.12.31 | 软件 | 1,145.88 | 382.40 | 763.48 |
数据库 | 1,523.51 | 693.89 | 829.62 | |
非专利技术 | 1,000.00 | 308.33 | 691.67 | |
合计 | 3,669.39 | 1,384.62 | 2,284.77 | |
2020.12.31 | 软件 | 811.70 | 196.98 | 614.72 |
数据库 | 1,165.09 | 258.39 | 906.71 | |
非专利技术 | 1,000.00 | 208.33 | 791.67 | |
合计 | 2,976.80 | 663.70 | 2,313.09 | |
2019.12.31 | 软件 | 278.77 | 69.97 | 208.80 |
数据库 | 254.72 | 7.08 | 247.64 | |
非专利技术 | 1,000.00 | 108.33 | 891.67 | |
合计 | 1,533.49 | 185.38 | 1,348.11 |
报告期内新增无形资产主要系软件及数据库,主要应用领域为遥感业务及日常办公,相关软件及数据均正在使用并持续为公司贡献收入,报告期不存在减值迹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无形资产(原值100万元以上)应用情况如下:
序号 | 类别 | 无形资产名称 | 期末原值 | 应用说明 | 是否正在使用 |
1 | 非专利技术 | 热红外视频数据三维融合增强显示关键技术 | 550.00 | 光电业务 | 是 |
2 | 非专利技术 | 热红外融合可见光共光路技术 | 450.00 | 光电业务 | 是 |
3 | 数据库 | 遥感卫星数据 | 509.43 | 遥感业务 | 是 |
4 | 数据库 | 宽幅多光谱卫星全球农作物数据 | 377.36 | 遥感业务 | 是 |
5 | 数据库 | 中分辨率多光谱卫星数据 | 254.72 | 遥感业务 | 是 |
6 | 数据库 | 环境卫星遥感监测原数据 | 202.97 | 遥感业务 | 是 |
2-176
序号 | 类别 | 无形资产名称 | 期末原值 | 应用说明 | 是否正在使用 |
7 | 数据库 | 遥感监测原数据 | 155.45 | 遥感业务 | 是 |
8 | 软件 | 全球农作物遥感监测平台 | 405.66 | 遥感业务 | 是 |
9 | 软件 | 农业遥感监测平台 | 220.00 | 遥感业务 | 是 |
10 | 软件 | 环境遥感监测平台算法 | 183.17 | 遥感业务 | 是 |
11 | 软件 | 遥感监测分析数据算法 | 132.08 | 遥感业务 | 是 |
12 | 软件 | 信息安全系统 | 117.08 | 办公软件 | 是 |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无形资产对应技术具有先进性,报告期均正常使用且应用营业收入规模均呈现增长趋势,不存在减值迹象。
(二)说明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并结合产能利用率情况进一步说明固定资产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1、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年
固定资产类别 | 专用设备 | 办公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
大立科技 | 5-10 | 3 | 5-10 | 3 | 5-10 | 3 |
富吉瑞 | 3-5 | 5 | 3 | 5 | 3 | 5 |
高德红外 | 10 | 5 | 5 | 5 | 5 | 5 |
久之洋 | 10 | 5 | 3-5 | 5 | 3-5 | 5 |
睿创微纳 | 5-10 | 5 | 3-5 | 5 | 5-10 | 5 |
国科天成 | 5-10 | 5 | 5 | 5 | 3-5 | 5 |
注:富吉瑞、高德红外、久之洋、睿创维纳未披露专用设备,公司的专用设备主要是生产和研发设备,因此选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生产设备、机电设备、机器设备等与公司专用设备用途类似的类别进行对比。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固定资产残值率与折旧年限符合公司客观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残值率、折旧年限不存在显著差异。
2、公司产能利用率与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无直接关系,公司基于成新率判断不存在减值迹象
2-177
公司的光电产品业务主要系电路板装配、结构件装配、设备调试、性能及质量测试,除性能及质量测试依靠高低温试验箱外,其他生产环节主要依靠人工,对固定资产依靠较低。对于光电产品的机芯、整机等红外产品,需要静置于高低温试验箱中一段时间满足客户试验要求,高低温试验箱的容量、运行时间等是公司产能的限制因素,但其运行情况不代表公司的实际产能,公司可通过外购相关设备、委外测试的方式解决相关限制因素。公司的光电产品业务主要环节为组装和装配,影响产能的主要因素是人工,相关工作环节重复性工作较强,因此无法统计具体的产能。
公司的遥感业务、导航业务及信息系统业务主要为技术开发,主要依赖人工,与产能不相关。
综上所述,产能利用率与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无直接关系,因此,公司基于成新率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3、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较高,不存在减值迹象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及成新率情况
单位:万元
截止日 |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2022.06.30 | 专用设备 | 11,093.86 | 1,027.88 | 10,065.99 | 90.73 |
办公设备 | 79.88 | 17.92 | 61.95 | 77.56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268.68 | 116.23 | 152.45 | 56.74 | |
合计 | 11,442.42 | 1,162.03 | 10,280.39 | 89.84 | |
2021.12.31 | 专用设备 | 9,099.01 | 579.00 | 8,520.01 | 93.64 |
办公设备 | 71.05 | 11.67 | 59.37 | 83.57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228.70 | 97.47 | 131.23 | 57.38 | |
合计 | 9,398.76 | 688.15 | 8,710.61 | 92.68 | |
2020.12.31 | 专用设备 | 2,109.08 | 194.57 | 1,914.51 | 90.77 |
办公设备 | 29.43 | 6.50 | 22.93 | 77.91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185.72 | 65.13 | 120.59 | 64.93 | |
合计 | 2,324.23 | 266.19 | 2,058.03 | 88.55 | |
2019.12.31 | 专用设备 | 1,532.52 | 37.27 | 1,495.26 | 97.57 |
办公设备 | 15.76 | 2.52 | 13.24 | 83.99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161.78 | 41.18 | 120.60 | 74.54 |
2-178
合计 | 1,710.07 | 80.98 | 1,629.09 | 95.26 |
公司固定资产2022年6月末原值11,442.42 万元,主要是报告期购置增加所致。2019至2022年6月购置增加的固定资产原值分别为1,410.55万元、619.85万元、7,080.10万元、2,049.48万元,报告期购置增加原值合计11,159.98万元,占2022年6月末固定资产原值总额的比例为97.53%。公司固定资产购置时间主要在2019年至2022年6月,购置时间较短,成新率较高,尤其是专用设备报告各期的成新率均在90%以上,不存在减值迹象。
(2)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专用设备及成新率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主要专用设备均为光电业务生产及研发使用,原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成新率及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台/套 | 资产原值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类别 | 用途 |
1 | 倒装焊 | 1 | 752.21 | 752.21 | 100.00 | 生产加工 | 芯片生产 |
2 | 卫星地面站系统 | 1 | 752.21 | 662.89 | 88.12 | 研发调试 | 产研共用 |
3 | 轮廓仪 | 1 | 623.89 | 618.95 | 99.21 | 研发调试 | 产研共用 |
4 | 倒装焊 | 1 | 530.97 | 526.77 | 99.21 | 生产加工 | 芯片生产 |
5 | 倒装焊 | 1 | 492.92 | 465.60 | 94.46 | 生产加工 | 芯片生产 |
6 | 缝焊机 | 1 | 426.55 | 382.65 | 89.71 | 生产加工 | 镜片生产 |
7 | 机床 | 1 | 421.78 | 398.41 | 94.46 | 生产加工 | 镜片生产 |
8 | 镀膜机 | 1 | 371.68 | 354.03 | 95.25 | 生产加工 | 镜片生产 |
9 | 镀膜机 | 1 | 353.98 | 334.37 | 94.46 | 生产加工 | 镜片生产 |
10 | 五轴加工中心 | 1 | 339.38 | 304.45 | 89.71 | 生产加工 | 镜片生产 |
11 | 金刚石单点车 | 1 | 323.01 | 307.67 | 95.25 | 生产加工 | 镜片生产 |
12 | 非球面抛光机 | 2 | 311.50 | 296.71 | 95.25 | 生产加工 | 镜片生产 |
13 | 机床 | 1 | 253.56 | 239.51 | 94.46 | 生产加工 | 镜片生产 |
14 | 三坐标机 | 1 | 253.10 | 241.08 | 95.25 | 生产加工 | 镜片生产 |
15 | 金属磁探测机 | 1 | 252.21 | 190.33 | 75.46 | 研发调试 | 产研共用 |
16 | 平行光管 | 1 | 245.88 | 210.84 | 85.75 | 研发调试 | 镜片研发 |
17 | 通用红外测试系统 | 1 | 203.54 | 155.20 | 76.25 | 研发调试 | 研发专用 |
18 | 平行光管 | 1 | 179.12 | 150.90 | 84.25 | 研发调试 | 产研共用 |
2-179
19 | 光电搜索跟踪球机 | 1 | 176.99 | 168.58 | 95.25 | 研发调试 | 研发专用 |
20 | 非球面铣磨机 | 1 | 174.34 | 164.68 | 94.46 | 生产加工 | 镜片研发 |
21 | 模拟系统 | 1 | 172.41 | 105.73 | 61.32 | 研发调试 | 产研共用 |
22 | 频谱仪 | 1 | 146.02 | 139.08 | 95.25 | 研发调试 | 研发专用 |
23 | 立式加工中心 | 1 | 141.59 | 127.02 | 89.71 | 生产加工 | 镜片生产 |
24 | 二维数字测控转台 | 1 | 132.74 | 101.24 | 76.27 | 研发调试 | 镜片研发 |
25 | 综合测试仪 | 1 | 128.32 | 97.84 | 76.25 | 研发调试 | 产研共用 |
26 | 多功能信号发生器 | 1 | 125.66 | 119.69 | 95.25 | 研发调试 | 研发专用 |
27 | 立式加工中心 | 1 | 121.89 | 109.35 | 89.71 | 生产加工 | 镜片生产 |
28 | 信号分析仪 | 1 | 106.19 | 101.15 | 95.25 | 研发调试 | 研发专用 |
如上表所示,公司固定资产购置期限较短,成新率较高。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系镜片和芯片生产加工、研发用途,相关设备正在试运行阶段,设备购置增加与公司光电业务快速发展及研发生产战略布局相匹配,不存在减值迹象。
综上所述,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的固定资产中仅高低温试验箱与产能相关,产能利用率与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无直接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较高,运行情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固定资产减值计提充分。
二、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就上述事项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并评价发行人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采购合同、采购发票、验收单、付款凭证等支持性凭证,检查资产入账依据是否充分,入账日期是否恰当,入账金额是否准确;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无形资产摊销政策对比分析折旧及摊销政策是否符合行业特征,具有合理性;
4、对报告各期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进行测算,检查折旧及摊销金额计提是否充分,检查折旧及摊销费用是否根据受益单位进行分配,与相关成本费用入账金额是否勾稽;
2-180
5、了解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使用状态,进行减值测试,以确定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6、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进行监盘,以确定相关资产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存在长期未使用的闲置资产,资产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具体监盘情况如下:
(1)监盘程序
监盘前取得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明细清单和资产盘点计划,了解公司资产盘点具体政策及方法,尤其是无形资产的盘点方式,了解主要资产的使用或管理部门,了解固定资产的放置地点分布,确定资产监盘范围及监盘时间,分配具备胜任能力的项目组成员进行监盘;
监盘过程中监盘人员全程进行监盘,关注公司盘点是否按计划执行,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毁损及长期闲置的资产,是否存在报废待处理的资产;
监盘结束后参与盘点和监盘的人员现场在监盘清单上签字,如存在差异及时分析原因,编制监盘小结。
(2)监盘方式及比例
无形资产的监盘方式主要为检查非专利技术、软件和数据库的存放和运行情况,结合各项资产在生产或研发应用情况判断资产是否正常使用并持续给公司创造收入,判断无形资产是否真实存在且不存在减值迹象。
申报会计师对公司无形资产的监盘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0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无形资产原值 | 3,784.62 | 3,669.39 | 2,976.80 | 1,533.49 |
监盘金额 | 3,640.38 | 3,597.90 | 2,924.25 | 1,514.72 |
监盘比例% | 96.19 | 98.05 | 98.23 | 98.78 |
申报会计师对公司固定资产的监盘方式主要是数设备台数或套数,报告期各期的监盘比例均为100%。
(3)监盘结果
公司盘点按计划有序执行,盘点过程监盘人员全程跟踪监盘,未发现毁损及长期闲置的资产,未发现报废待处理的资产,公司资产均真实存在,不存在虚构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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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无形资产的入账依据充分,摊销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无形资产对应技术先进,报告期无形资产应用营业收入规模均呈现增长趋势,报告期无形资产均正常使用且持续给公司创造收入,不存在减值迹象,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3、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符合行业特征;发行人固定资产购置时间较短,成新率较高,运行情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4、发行人资产真实存在,不存在虚构资产的情况。
问题15、关于非货币出资
申请文件显示:
(1)2018年5月18日,晟大方霖所持中科天盛80%股权作价5,699.86 万元对天成有限增资66.74万元,增资价格为85.40元/注册资本。
(2)截至出资协议签署日,中科天盛成立不足两年。
(3)2018年5月28日,天成有限与晟大方霖约定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中科天盛进行资产评估,若评估结果低于5,699.86万元,则差额部分应由晟大方霖以现金形式向发行人补足出资。2019年12月30日,双方同意将评估基准日延迟至2020年8月31日。
(4)2020年9月,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8月31日为基准日,认为中科天盛8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6,403.47万元,晟大方霖据此无需现金补偿。
(5)2018年12月,发行人换股收购中科天盛,形成5,510.81万元股份支付费用。
请发行人:
(1)说明发行人2018年12月换股收购中科天盛的背景、原因,中科天盛的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和业绩状况、收购行为的必要性及对发行人主要会计科目和经营情况的影响,股份支付费用等相关会计处理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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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及《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26的相关要求。
(2)结合2018年5月中科天盛主营业务、专利技术、资产负债、经营业绩、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等方面情况,说明在成立不足两年的情况下,认定中科天盛80%股权对应入股价值为5,699.86万元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将中科天盛评估基准日由2019年12月31日延迟至2020年8月31日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高级关联人员、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与晟大方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问题(3)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发行人2018年12月换股收购中科天盛的背景、原因,中科天盛的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和业绩状况、收购行为的必要性及对发行人主要会计科目和经营情况的影响,股份支付费用等相关会计处理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26的相关要求。
1、中科天盛收购前的主营业务开展和经营状况
2017年前后,随着国内外商业航天领域快速发展,遥感卫星数据供给方持续增加,数据获取成本呈持续下降趋势,下游市场对于原始遥感数据的加工和分析服务需求快速增长。申淑敏及配偶沙建嵩均主要从事对外投资管理业务,因看好我国商业航天市场发展前景,在2016年12月通过沙建嵩实际控制的私募基金天盛天成参与了公司A轮融资,完成对导航领域的投资布局,并投资和主导设立中科天盛完成对遥感领域的投资布局,公司作为产业方共同参与。
2017年3月,申淑敏和公司共同设立中科天盛,其中申淑敏持股80%,公司持股20%。为吸引遥感行业技术人才加入中科天盛,申淑敏在2017年3月设立晟大方霖作为中科天盛的员工持股平台。同时,由于申淑敏主要从事投资业务,缺乏企业运营管理经验,加之中科天盛遥感业务与公司导航业务存在一定协同,申淑敏在2017年5月将所持中科天盛80%股权转让至晟大方霖后,一并将晟大方霖所持中科天盛股权的表决权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委托给公司行使。
截至2018年5月,中科天盛尚处于前期研发和市场拓展阶段,无专利技术和营业收入,总资产、总负债和净资产分别仅为103.39万元、101.44万元和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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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但其以农业遥感数据应用为切入点,与多个潜在客户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拟合作项目主要项目包括:泰国农业推广部遥感数据合作项目、泰国水稻监测平台项目、泰国橡胶监测平台项目、伊朗出口卫星数据项目、东盟信息港甘蔗监测项目、澳大利亚卫星农业遥感监测项目等,并计划与上海钢联物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联”)在行业大数据应用服务领域开展项目合作。
2、2018年公司换股收购中科天盛的背景、原因和收购必要性
(1)南钢股份看好中科天盛遥感业务前景和产业合作机会,将公司收购中科天盛作为其对公司B轮增资的前置条件
2018年2月,公司与上海钢联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在卫星相关技术、产品及服务领域开展战略合作,其中:上海钢联负责行业市场对接、市场推广、大数据挖掘、行业数据产品销售、商务谈判及提供行业数据应用服务;公司依托中科天盛为其行业大数据应用服务开发提供相应的卫星数据资源整合、卫星数据处理与应用系统技术方案、卫星应用系统技术开发、专业技术支持及相关售后服务。
2018年3月,公司为满足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开始筹划B轮融资,上海钢联的关联方南钢股份、金隆投资、同曜投资(注:上海钢联、南钢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郭广昌,金隆投资、同曜投资系南钢股份的跟投平台,上述各方系一致行动关系)对公司表示投资意向。
公司在与南钢股份商议B轮融资过程中,南钢股份因看好中科天盛的遥感业务发展前景以及与上海钢联的产业协同机会,提出将公司收购中科天盛作为其投资的前置条件。
(2)公司为尽快完成B轮融资,同时基于对中科天盛业务发展前景的信心开始启动收购
2018年上半年,公司因业务高速发展导致营运资金需求较大,仅通过银行借款方式已无法满足资金需求,亟需完成B轮融资以筹措发展资金。同时,截至2018年5月,中科天盛已与多个潜在客户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公司与上海钢联也在卫星相关技术、产品及服务领域建立了战略合作,因此公司对于中科天盛的业务发展前景具有信心。
在上述背景下,公司接受了南钢股份提出的收购要求,由于公司资金有限,各方协商后同意公司以换股方式收购晟大方霖所持中科天盛80%股权。
综上所述,公司2018年以换股方式收购中科天盛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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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收购对公司主要会计科目和经营情况的影响
(1)本次收购行为对公司会计科目的影响
①公司本次收购系按购买少数股东权益进行会计处理的原因及依据由于晟大方霖的主要股东申淑敏主要从事对外投资业务,缺乏企业运营管理经验,同时中科天盛遥感业务与公司导航业务存在一定协同效应,因此申淑敏在2017年5月将所持中科天盛80%股份转让至晟大方霖后,晟大方霖股东同意与公司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将其所持中科天盛80%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公司行使,并有公司实际控制人之罗珏典担任中科天盛执行董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根据中科天盛章程规定,“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公司换股收购前虽然仅持有中科天盛20%股份,但由于晟大方霖已于2017年5月将其所持中科天盛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公司行使,且中科天盛的唯一执行董事系公司委派,因此公司自2017年5月即可实现对中科天盛的实际控制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综上所述,公司换股收购中科天盛80%股权时按照购买少数股东权益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
②公司将中科天盛80%股权对应净资产与交易作价的差额确认为股份支付费用的原因及依据晟大方霖截至换股收购日的股东中:滕大鹏系中科天盛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马喆系滕大鹏配偶;吴阳系中科天盛市场总监;申淑敏作为中科天盛主要创始人,对其早期人才招聘和市场拓展贡献较大,并引荐中科天盛与以色列RP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为公司建立稳定的镜头采购渠道做出了重要贡献;谭阿娜系申淑敏婆婆。公司为获取滕大鹏、吴阳、申淑敏提供的相关服务而对晟大方霖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第二条“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的相关规定。
截至换股收购日,中科天盛成立时间较短,其80%股权的5,699.86万元交易作价系各方综合中科天盛业务前景、遥感行业估值水平、公司本次增资估值水平等因素后协商确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中科天盛80%的净资产189.0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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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与公司权益工具公允价值5,699.86万元之间的差额5,510.81万元确认为股份支付费用。该次股份支付不涉及服务期限等限制条件,因此一次性计入2018年度管理费用并同时计入资本公积科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第五条“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的相关规定。
③本次收购行为对公司会计科目的具体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收购行为系按照购买少数股东权益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基于谨慎性将中科天盛80%股份对应净资产与交易作价的差额一次性确认为2018年度股份支付费用具有合理性。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2018年母公司报表的长期股权投资增加189.05万元,股本增加66.74万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增加
122.30万元;同时公司2018年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分别增加5,510.81万元, 营业利润减少5,510.81万元。
(2)本次收购行为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收购对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第一,公司同意收购中科天盛后,南钢股份、金隆投资、同曜投资按时完成了对公司的B轮投资,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及时的资金支持;
第二,中科天盛遥感业务稳定发展,公司2019年至2021年公司遥感业务收入分别为186.29万元、1,627.21万元和2,176.26万元,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盈利能力;
第三,中科天盛与以色列RP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后,为公司建立了稳定的进口镜头采购渠道,并在2020年与RP公司成立合资公司锐谱特光电开展国产制冷型镜头的研制生产业务,有助于公司建立自主可控的国产制冷镜头采购渠道。
4、公司股份支付费用等相关会计处理过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26的相关要求
(1)公司本次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的对象符合相关要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第二条“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截至2018年12月24日,公司换股收购中科天盛80%股权时,交易对方晟大方霖的股东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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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对晟大方霖持股比例 | 确认股份支付金额 |
申淑敏 | 中科天盛主要创始人 | 31.25% | 1,609.94 |
谭阿娜 | 申淑敏婆婆 | 31.25% | 1,609.94 |
滕大鹏 | 中科天盛总经理 | 17.25% | 888.69 |
马喆 | 滕大鹏配偶 | 16.50% | 850.05 |
吴阳 | 中科天盛市场总监 | 3.75% | 193.19 |
合计 | 100.00% | 5,151.81 |
滕大鹏在本次收购前后均担任中科天盛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马喆系滕大鹏配偶,吴阳在本次收购前后均担任中科天盛的市场总监,申淑敏及婆婆谭阿娜未在中科天盛或公司处任职,但申淑敏作为中科天盛创始人为其早期的人才招聘和市场拓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并引荐中科天盛与以色列RP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为公司建立稳定的镜头采购渠道做出了重要贡献。综上所述,公司对晟大方霖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主要是为了获取其股东滕大鹏、吴阳、申淑敏为公司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时公允价值的确认依据符合相关要求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26,“在确定公允价值时,……也可优先参考熟悉情况并按公平原则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达成的入股价格或相似股权价格确定公允价值,如近期合理的PE入股价”。
公司在2018年12月24日以换股方式收购晟大方霖所持中科天盛80%股权时,按照同期南钢股份、金隆投资、同曜投资三名外部投资机构的增资价格
85.40元/1元注册资本计算,晟大方霖所获公司66.74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的公允价值为5,699.86万元,公允价值的确认依据充分合理。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时公允价值的确认依据充分合理,符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26的相关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方式符合相关要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26,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时,对增资或受让的股份立即授予或转让完成且没有明确约定服务期等限制条件的,原则上应当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并作为偶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对设定服务期等限制条件的股份支付,股份支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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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可采用恰当的方法在服务期内进行分摊,并计入经常性损益。公司本次换股收购不涉及对晟大方霖相关股东的服务期限条件,因此公司将中科天盛80%股权公允价值与其对应净资产的差额5,510.81万元确认为股份支付费用并一次性计入公司2018年管理费用,并作为偶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26关于股份支付费用计量方式的相关要求。
此外,公司本次股份支付的确认时点为2018年度,属于报告期以前年度事项,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26,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应对首发企业报告期内发生的股份变动是否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进行核查,因此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未在招股说明书及财务报表附注中发表专项核查意见符合相关要求。
(二)结合2018年5月中科天盛主营业务、专利技术、资产负债、经营业绩、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等方面情况,说明在成立不足两年的情况下,认定中科天盛80%股权对应入股价值为5,699.86万元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2018年5月,中科天盛成立时间不足两年,处于前期研发和市场拓展阶段,无专利技术和营业收入,总资产、总负债和净资产分别仅为103.39万元、
101.44万元和1.95万元。中科天盛80%股权的5,699.86万元交易作价是公司、B轮投资者和晟大方霖三方综合中科天盛业务前景、遥感行业估值水平、公司本次增资估值水平等因素后协商确定,并由晟大方霖以承诺现金补偿的方式对该交易作价进行兜底,交易作价具有合理性,具体说明如下:
1、中科天盛截至2018年5月尚未实现收入,但其核心成员具有丰富的行业背景和技术经验,并已与多个潜在客户达成初步合作意向,遥感业务发展前景具备可行性
随着国内外商业航天行业的快速发展,遥感卫星数据供给方持续增加,数据获取成本呈持续下降趋势,下游市场对于原始遥感数据的加工和分析服务需求快速增长。中科天盛的总经理和核心技术人员滕大鹏毕业于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在加入中科天盛前曾在中国伽利略卫星导航有限公司、亚太空间合作组织两家行业顶尖公司拥有超过12年的行业经验和技术储备,因此公司和B轮投资者均对其能力予以高度认可。
截至2018年5月,中科天盛因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实现收入,但已与多个潜在客户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主要合作项目包括泰国农业推广部遥感数据合作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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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泰国水稻监测平台项目、泰国橡胶监测平台项目、伊朗出口卫星数据项目、东盟信息港甘蔗监测项目、澳大利亚卫星农业遥感监测项目等,同时公司在2018年2月与上海钢联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计划通过中科天盛与上海钢联在行业大数据应用领域开展深度业务合作,因此公司和B轮投资者均看好遥感数据服务行业的市场前景,认可中科天盛的业务发展价值。
2、中科天盛成立时间较短且尚未实现收入,其交易作价与同期遥感行业可比公司估值相比具有合理性
截至2018年5月,中科天盛成立时间虽不足两年且尚未实现收入,公司、B轮投资者和晟大方霖基于对其业务前景和核心成员背景的认可,将其80%股权的交易作价协商确定为5,699.86万元,主要系当时遥感行业市场热度较高,初创公司估值水平较高属于市场普遍现象。中科天盛此次作价与同期遥感行业可比公司北京佳格天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格天地”)公开披露的估值相比亦具有合理性,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佳格天地 | 中科天盛 |
成立时间 | 2016年12月 | 2017年3月 |
主营业务 | 对卫星和无人机采集地面和气象数据进行图像解析和数据分析,实现面积测算适宜区规划、生产周期测算、产量预估、病虫害防治指导、作物植保、灌溉方案、农机调配、农业金融等相关服务 | 以农业监测领域为切入点,为客户提供遥感数据应用软件开发和数据产品服务 |
核心成员 | 张弓,曾在美国航空航天局担任8年的数据科学家,从事卫星和气象大数据在农业和生态领域的应用,并参与美国农业部和美国森林局以及商业机构的重要项目 | 滕大鹏,毕业于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在中国伽利略卫星导航有限公司、亚太空间合作组织拥有超过12年的工作经验,曾参与过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多任务小卫星星座规划、地基光学观测系统的实施与部署、全球电离层观测网建设实施等项目,参与完成中欧最大的单体科技合作项目即“伽利略计划” |
融资/估值情况 | 2017年4月,DCM中国、经纬创投、磐谷资本对其完成A轮投资,投资金额6000万元,据此推算其整体估值应在数亿元左右 | 2018年5月,距离成立约14个月,公司、B轮投资者和晟大方霖协商确定其80%股权作价5,699.86万元,据此测算中科天盛整体估值为7,124.8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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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利润情况 | 未披露 | 未实现收入 |
注:佳格天地相关资料系互联网公开渠道检索所得。
由上表可见,中科天盛与佳格天地的成立时间、主营业务、核心成员背景较为相似,且融资/估值时点距离成立时间均相对较短,因遥感行业市场热度较高初创公司的估值水平也普遍较高,中科天盛本次交易作价与佳格天地的同期估值水平相比具有合理性。
3、公司系通过换股方式而非现金方式收购中科天盛,中科天盛交易作价与公司B轮融资的投前估值相比具有合理性
公司是以换股而非现金方式收购中科天盛80%股权。2018年5月,公司B轮融资的投前估值为6.10亿元,而公司2017年净利润仅为936.31万元,据此计算公司B轮估值对应的市盈率为65.15倍。中科天盛主要从事遥感数据服务业务,而遥感业务毛利率相较于公司导航业务更高,即使按照公司B轮融资投前估值的65.15倍市盈率计算,中科天盛在2018年仅需实现110万元净利润,其80%股权的估值即可达到5,699.86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系通过换股方式而非现金方式收购中科天盛,中科天盛交易作价与公司B轮融资的投前估值相比具有合理性。
4、各方已在增资协议中约定未来评估和现金补偿条款,由晟大方霖对中科天盛80%股权的交易作价进行兜底,以进一步夯实交易作价 基础
为防止中科天盛未来业绩和估值水平未能达到预期,进而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公司当时的全体股东与晟大方霖、B轮投资者在共同签署的《增资协议》中设置了未来评估和现金补偿条款,各方同意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中科天盛进行资产评估,若中科天盛80.00%股权的资产评估结果低于5,699.86万元,则差额部分应由晟大方霖以现金形式向公司补足出资,以进一步夯实交易作价基础。2018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均同意了上述交易方案。
综上所述,各方已在《增资协议》中约定未来评估和现金补偿条款,由晟大方霖对中科天盛80%股权的交易作价进行兜底,以进一步夯实交易作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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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说明将中科天盛评估基准日由2019年12月31日延迟至2020年8月31日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与晟大方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1、公司与晟大方霖推迟中科天盛评估基准日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8年5月,公司与B轮投资者、晟大方霖签署《增资协议》时,公司主要从事导航业务和光电业务,中科天盛主要从事遥感业务并代表公司对接与上海钢联的行业大数据合作业务。各方基于当时对中科天盛交易作价和业绩预期,同意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中科天盛进行资产评估。
2019年公司管理层基于对导航和光电业务市场发展趋势的判断,明确将红外业务作为重点发展方向。一方面,中科天盛为配合公司发展红外业务,在2019年初与RP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新增红外镜头购销业务,并与RP公司推动设立合资红外镜头公司事宜,导致其2019年遥感业务发展进度不及预期;另一方面,由于公司未能按照南钢股份等B轮投资者的预期重点发展导航和遥感业务,导致公司管理层与南钢股份等B轮投资者之间出现较大分歧,中科天盛与上海钢联在行业大数据领域的合作也未能按照预期推进。
受上述两方面因素影响,2019年12月30日,公司与晟大方霖签订了《<股权置换及相关事宜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将原协议中约定的中科天盛评估基准日由2019年12月31日延迟至2020年8月31日。
2020年9月30日,公司当时的全体股东出具了《关于西藏晟大方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瑕疵问题的确认函》。公司全体股东均已认可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中科天盛出具的“中林评字[2020]294号资产评估报告”的公允性,确认晟大方霖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晟大方霖持有的国科天成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争议。
综上所述,公司与晟大方霖推迟中科天盛的评估基准日具有合理性。
2、晟大方霖的股东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供应商的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情况说明
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晟大方霖共有四名股东,其中:申淑敏及婆婆谭阿娜合计持有晟大方霖62.50%股权,滕大鹏及配偶马喆合计持有晟大方霖
37.50%股权。
(1)申淑敏及配偶沙建嵩、婆婆谭阿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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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司提交上市申请之日,申淑敏与婆婆谭阿娜合计持有晟大方霖62.50%股权,其中谭阿娜所持晟大方霖31.25%股权已于2022年10月6日转让给申淑敏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①申淑敏及配偶沙建嵩均主要从事对外投资业务,谭阿娜已退休且无其他对外投资和任职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任职情况 | 经营范围 |
1 | 天盛天成 | 申淑敏直接持股比例为9.52%,间接持有比例为4.76% | - | 资产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财务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 恒润长图 | 申淑敏100%控股 | 申淑敏担任执行董事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3 | 合辰邑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申淑敏直接持股比例为40% | 申淑敏担任执行董事 | 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市场调查;财务顾问;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电子产品、建筑材料、木材、装饰材料、花卉、工艺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械设备、包装材料、金属材料、服装服饰、鞋帽、箱包、日用品、针纺织品、汽车配件、润滑油。专业承包;工程技术咨询;园林绿化服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
4 | 晟大方霖 | 申淑敏直接持股比例为31.35% | - | 创业投资管理。 |
5 | 北京坤盛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申淑敏直接持股比例为40% | 申淑敏担任经理、执行董事 |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
6 | 恒图坤诚股权投资(淄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申淑敏间接持股比例为6.25% | -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7 | 北京金盛合正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申淑敏100%控股的恒润长图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市场调查;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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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青岛恒图坤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申淑敏100%控股的恒润长图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 |
9 | 国铁金盛(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申淑敏具有其56.16%的控制权 | - |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已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
10 | 成都君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申淑敏间接持股比例为8.32% | -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法律咨询;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11 | 天津恒图坤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沙建嵩直接持股比例为26.79% | - |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财务信息咨询、市场调查服务。 |
12 | 北京天恒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 沙建嵩直接持股比例为14.00% | - | 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信息咨询(中介除外);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电子产品、机电设备、测量设备、网络设备、工艺美术品、手机配件、日用品、针纺织品;维修计算机;租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 |
13 | 北京金盛博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沙建嵩直接持有60% | 沙建嵩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14 | 天津合正汇金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沙建嵩间接持股比例为56% | - | 资产管理、社会经济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财务咨询服务。 |
15 | 成都仁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沙建嵩间接持股比例6.90% | - | 企业管理咨询。 |
16 | 天津金盛合正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沙建嵩间接持股比例为42% | - | 资产管理、社会经济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财务咨询服务。 |
17 | 天津合延聚金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沙建嵩间接持股比例为27% | - | 资产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财务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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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北京天利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沙建嵩担任监事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 |
②申淑敏及配偶沙建嵩、婆婆谭阿娜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供应商的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如下:
序号 | 对方名称 | 对方身份 | 关联关系和利益安排情况 |
1 | 天盛天成 | 公司主要股东之一,持有公司6.15%股权 | 天盛天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恒润长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淑敏持有北京恒润长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出资,同时直接持有天盛天成9.52%出资,系天盛天成实际控制人。 |
2 | 国铁天成 | 公司股东之一,持有公司0.41%股权 | 青岛恒图天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国铁天成有限合伙人,持有国铁天成98.11%出资。青岛恒图天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恒润长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淑敏持有北京恒润长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出资 |
3 | 罗珏典、吴明星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申淑敏目前持有晟大方霖62.50%股权。2018年12月24日,晟大方霖与罗珏典、吴明星、科创天成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由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做出决议的事项时采取一致行动,意见不一致时以罗珏典或罗珏典委派董事意见为准。 |
4 | 严会 | 罗珏典配偶 | 申淑敏持有合辰邑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40.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罗珏典配偶严会持有该公司40.00%股份并担任监事。报告期内,合辰邑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
除上表所列情形外,申淑敏及配偶沙建嵩、婆婆谭阿娜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2)滕大鹏和马喆
滕大鹏和马喆系夫妻关系,二人合计持有晟大方霖37.50%股权。滕大鹏和马喆的主要对外投资和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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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任职情况 | 经营范围 |
1 | 北京维摩汉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滕大鹏直接持股比例为17% | -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济贸易咨询;文化咨询;教育咨询;影视策划;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企业策划、设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会议服务;翻译服务;市场调查;公共关系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 | 上海肇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滕大鹏直接持股比例为92.5% | -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摄影扩印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销售代理;软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3 | 维衍科技发展十堰有限公司 | 滕大鹏直接持股比例为30% | - | 芯片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对计算机软件行业、芯片技术的投资;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工程设备、智能电子设备、智能电子安全防护设备研发、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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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任职情况 | 经营范围 |
可经营)
可经营) | ||||
4 | 西藏晟大方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滕大鹏直接持股比例为21%;马喆直接持股比例为16.5% | 马喆担任监事 | 创业投资管理(不含公募基金。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 | 息象(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滕大鹏间接持股比例为27.2% | -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代理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6 | 中科天盛 | 滕大鹏、马喆通过晟大方霖间接持股比例分别为1.21%、0.95% | 滕大鹏担任经理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翻译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版权代理;合同能源管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文艺创作;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文具用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办公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7 | 锐谱特光电 | 滕大鹏、马喆通过 | 滕大鹏担任监事 | 许可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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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任职情况 | 经营范围 |
晟大方霖间接持股比例分别为0.60%、0.47% |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光学玻璃制造;工业设计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滕大鹏及配偶马喆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供应商的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情况如下:
序号 | 对方名称 | 对方身份 | 关联关系和利益安排情况 |
1 | 国科天成 | 发行人 | 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滕大鹏曾任公司董事 |
2 | 中科天盛 |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2017年11月至今,滕大鹏担任中科天盛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
3 | 锐谱特光电 | 中科天盛持股50%的参股公司 | 2020年9月至今,滕大鹏担任锐谱特光电董事 |
4 | 罗珏典、吴明星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滕大鹏和马喆合计持有晟大方霖37.50%股权,为晟大方霖重要股东。2018年12月24日,晟大方霖与罗珏典、吴明星、科创天成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由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做出决议的事项时采取一致行动,意见不一致时以罗珏典或罗珏典委派董事意见为准 |
除上表所列情形外,滕大鹏和马喆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二、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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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申淑敏及B轮投资者南钢股份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收购中科天盛80%股权的背景及必要性,查阅截至2018年5月财务报表及项目储备文件;
2、对RP访谈,了解其与中科天盛合资成立锐谱特光电的背景;
3、查阅收购股权置换相关的增资协议、股权置换协议及补充协议、股东会决议等文件资料,分析确定股权收购日,以及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4、获取全体股东关于晟大方霖出资瑕疵问题确认函,了解股东对换股收购是否存在争议;
5、查阅《企业会计准则》和《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关于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检查股份支付费用是否记录在恰当的期间;
6、查阅晟大方霖工商登记信息,检查公司及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是否与其存在关联关系;
7、查阅晟大方霖报告期内银行流水,检查其与发行人、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有大额资金往来;
8、查阅申淑敏及其配偶沙建嵩、婆婆谭阿娜、滕大鹏及其配偶马喆的银行流水,检查其与发行人、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有大额资金往来;
9、访谈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供应商,询问其与发行人股东是否有关联关系。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2018年12月换股收购中科天盛80%股权系在南钢股份B轮增资前置要求且看好中科天盛遥感业务背景下作出,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本次收购主要影响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管理费用、资本公积等会计科目,发行人将股权收购日持有中科天盛80%股权价值超过其净资产份额的差额部分确认为股份支付费用,本次收购行为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等相关会计处理过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26的相关规定。
3、本次收购在完善公司产业链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了公司的主营业务,对公司的经营具有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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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科天盛入股价格系发行人 、晟大方霖和B轮投资者在参考可比公司估值、发行人B轮估值水平以及B轮投资者对中科天盛业务前景认可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同时收购方案中设置了现金补偿条款,换股价格具有合理性。
5、发行人与晟大方霖约定推迟中科天盛的评估基准日,主要系发行人在2019年转型重点发展光电业务后减少了对导航及遥感业务资源投入,同时中科天盛为配合母公司发展光电业当期与RP公司推动红外镜头业务合作事项,导致其2019年遥感业务发展进度不及预期所致,具有商业合理性,中科天盛2020年9月评估结果已获得发行人全体股东认可,同时确认晟大方霖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晟大方霖持有的国科天成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争议。
6、除已披露持股关系外,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高级关联人员、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供应商与晟大方霖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问题17、 关于募投项目
申请文件显示:
(1)发行人此次募集资金投向包括“光电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完成后预计将形成3,500台非制冷红外热像仪、80,000个非制冷红外机芯模组的生产能力。
(2)发行人认为随着国内非制冷探测器自主研发及量产能力的实现,非制冷型探测器成本和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从事中低端红外热成像产品的企业数量逐步增加,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会对行业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此次募集资金投向包括“光电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请发行人:
(1)结合非制冷探测器市场需求及价格变动情况、相关厂商产能产量情况、市场竞争格局等因素,进一步说明建设“光电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必要性,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并充分提示募投项目后续资产折旧摊销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及相关风险。
(2)说明研发中心项目是否涉及购买房产或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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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保荐人、会计师对问题(1)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对问题(2)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非制冷探测器市场需求及价格变动情况、相关厂商产能产量情况、市场竞争格局等因素,进一步说明建设“光电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必要性,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并充分提示募投项目后续资产折旧摊销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情及相关风险。
1、公司“光电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具有建设必要性,不存在产能过剩风险
公司“光电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不涉及非制冷探测器的研发与生产环节,所需非制冷型探测器系通过外购方式取得。近年来我国非制冷探测器主要厂商的产能快速扩张,非制冷探测器市场价格呈逐年下降趋势,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成本,提升本项目的投资收益。本项目的新增产能以非制冷红外瞄具机芯及整机为主,同行业可比公司在该细分领域的布局相对较少,同时海外狩猎市场对于非制冷红外瞄具产品的市场需求巨大,项目实施后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不存在产能过剩风险。
关于公司建设本项目的必要性具体说明如下:
(1)本项目不涉及非制冷型探测器的研发与生产,所需非制冷型探测器系通过外购方式取得,公司不会新增非制冷型探测器产能
公司“光电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完成后预计将形成年产100台中波制冷热像仪、3,500台非制冷红外热像仪、80,000个非制冷红外机芯模组的生产能力,其中生产非制冷红外热像仪和非制冷机芯模组产品所需的探测器均通过外购方式取得,本项目不涉及非制冷探测器的研发与生产,不会新增非制冷探测器产能。
(2)近年来我国非制冷探测器主要厂商的产能快速扩张,非制冷探测器市场价格逐年下降,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成本,从而提升本项目的投资收益
近年来,随着我国具有非制冷探测器生产能力的厂家越来越多,国内非制冷探测器产能已进入快速增长阶段,例如:大立科技在2017年至2020年间的非制冷探测器产能分别为1.50万个、1.80万个、2.00万个和4.00万个,四年产能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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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超过2.6倍;睿创微纳在2016年至2018年间的非制冷探测器产能分别为1.15万个、4.45万个和8.00万个,其探测器销售价格则随产能扩张而逐年下降,2016年至2018年间探测器销售均价分别为0.72万元、0.51万元和0.44万元,2017年和2018年降幅分别达29.17%、13.72%。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下游市场对于人体测温类产品的需求出现爆发式增长进一步刺激了国内非制冷探测器厂商的产能扩张。以国内非制冷探测器的主要厂家高德红外、大立科技和睿创微纳为例,上述三家公司近年来均通过再融资或首发募集资金实施了大规模的非制冷探测器新建产能建设项目,项目预计将在未来一至两年内建成投产,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公司名称 | 非制冷型探测器产能建设计划 |
1 | 高德红外 | ? 2021年1月高德红外完成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新一代自主红外探测器芯片产业化项目”计划新建1条非制冷型探测器生产线,新增非制冷型探测器产能50.00万个,项目建设期为2年。 |
2 | 大立科技 | ? 根据大立科技非公开发行的反馈问题回复,其2020年非制冷探测器产能为4.00万个。 ? 2021年2月大立科技完成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计划新增非制冷探测器年产能30.00万个,项目预计将在2022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 |
3 | 睿创微纳 | ? 根据睿创微纳的招股说明书,其非制冷型探测器在2016年至2018年间的年产能分别为1.15万个、4.45万个和8.00万个。 ? 2019年7月睿创微纳完成首发上市,募投项目之“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计划新增非制冷探测器年产能36.00万个,项目预计将在2022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 |
综上所述,我国非制冷型探测器的产能预计在未来将出现爆发式增长,其市场价格则预计将随着市场供给增加而呈持续下降趋势。公司“光电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所需非制冷型探测器系通过外购方式取得,因此非制冷型探测器市场价格的下降将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并提升项目收益。
(3)公司本项目的新增产能以非制冷红外瞄具机芯及整机为主,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在该细分领域的布局相对较少,不存在产能过剩风险
公司本项目的新增产能以非制冷红外瞄具的机芯及整机为主,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非制冷红外产品种类丰富,近年来其新建或拟建产能主要集中在红外测温、安防监控、工业检测、辅助驾驶等其他应用领域,对于红外瞄具这一细分领域的布局较少,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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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非制冷型红外产品新建产能的应用领域 |
1 | 高德红外 | ? 2021年1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计划通过实施“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提升其在红外热像体温筛查设备、安防领域、健康诊疗、人脸支付领域、智能家居、物联网等领域的产品能力。 |
2 | 大立科技 | ? 2021年2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计划通过实施的“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提升其红外测温仪产品、光电吊舱产品的产品能力。 |
3 | 睿创微纳 | ? 2019年7月首发上市, 计划通过实施“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提升其在汽车辅助驾驶、安防监控、个人视觉、测温等四大板块的产品能力。 ? 2022年6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计划通过实施“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新增红外热像仪整机产能364万台,主要用于安防监控、智慧城市、物联网、工业检测、AI、检验检疫、消防、汽车辅助驾驶、个人消费电子等众多民用领域。 |
4 | 富吉瑞 | ? 2021年首发上市,计划通过实施“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新增1500台非制冷红外机芯、375台非制冷热像仪、125 套非制冷光电系统的生产能力,计划通过实施“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新增2,900 台非制冷工业检测热像仪以及 200 台无人机工业检测光电吊舱的生产能力。 |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新建或拟建产能主要集中在红外测温、安防监控、工业检测、辅助驾驶等其他应用领域,对于红外瞄具领域的产品布局较少。公司通过实施本项目将进一步巩固在非制冷红外瞄具领域的技术优势,丰富产品种类并提升生产能力,不存在产能过剩风险,具有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
(4)海外狩猎市场对于非制冷红外瞄具产品的市场需求巨大,公司本项目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公司非制冷红外瞄具的机芯及整机经下游客户进一步加工为枪瞄后,主要出口至欧洲、美国、非洲等海外市场,主要用于满足海外个人消费者的户外狩猎需求。目前在欧美、非洲等国家均允许合法狩猎,其中美国、德国、荷兰等国家具有狩猎传统及规模较大的狩猎市场:根据U.S. Fish & Wildlife Service统计,截至2021年美国的注册猎人达1,520万人;根据Deutscher Jagdverband e.V.统计,截至2020年欧洲注册猎人达700万人。
红外瞄准镜能在完全黑暗的环境中使用,且能克服雨雾、植物等障碍清晰成像,特别符合户外狩猎需求。为了更好的狩猎体验,猎人会有升级装备的需求,而非制冷探测器供给增加和采购价格的下降能进一步提高红外热像仪在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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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消费者中渗透率,因此本项目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不存在产能过剩风险,具有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
2、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投项目后续资产折旧摊销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及相关风险进行充分提示公司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六/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中对相关内容补充披露,披露内容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各类支出在短期内将大幅增加,进而导致折旧或摊销费用上升。本次募投项目建成且稳定运营后,新增固定资产的年折旧和无形资产的年摊销合计金额预计为3,903.92万元,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有一定建设及运营周期。因此,募集资金到位并使用后,将导致公司一定期间内费用上升、相关财务指标被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公司可能存在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大幅增加而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二、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问题(1)的相关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了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了募集资金投向构成、产业政策、实施地点,了解实施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通过公开渠道查询民用红外市场容量、非制冷探测器价格等内容;
3、获取了公司报告期内分产品收入明细表,查阅了非制冷产品报告期内收入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非制冷红外瞄具产品的市场需求巨大,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非制冷探测器市场价格逐年下降,有利于降低发行人采购成本,提升项目的投资收益,发行人建设“光电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发行人所需非制冷型探测器系通过外购方式取得,不会新增非制冷探测器产能,且下游细分领域需求旺盛,不存在产能过剩风险。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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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补充披露了募投项目后续资产折旧摊销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及相关风险。问题18、 关于资金流水核查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较多关联方,同时存在转贷等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
请保荐人、会计师结合中国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54的要求说明:
(1)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主要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主要销售人员、主要采购人员等开立或控制的银行账户流水的具体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流水核查的范围、核查账户数量及占比、取得资金流水的方法、核查完整性、核查金额重要性水平、核查程序、异常标准及确定程序、受限情况及替代措施等。
(2)核查中是否存在异常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存在大额取现、大额收付等情形,是否存在相关账户与发行人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其他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的大额频繁资金往来;若存在,请说明对手方情况,相关个人账户的实际归属、资金实际来源、资金往来的性质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客观证据予以核实。
(3)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说明针对发行人是否存在资金闭环回流、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或承担成本费用、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等情形所采取的具体核查程序、各项核查措施的覆盖比例和确认比例、获取的核查证据和核查结论,并就发行人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发行人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主要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主要销售人员、主要采购人员等开立或控制的银行账户流水的具体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流水核查的范围、核查账户数量及占比、取得资金流水的方法、核查完整性、核查金额重要性水平、核查程序、异常标准及确定程序、受限情况及替代措施等。
1、资金流水核查的范围、账户数量及占比
根据中国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54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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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主要相关方等开立或控制的全部共计303个银行账户全部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与发行人关系 | 核查对象 | 核查账户数量 |
1 | 发行人 | 国科天成 | 8 |
2 | 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中科天盛、天桴光电、天芯昂光电、智尚天科、天虹晟大、天贯光电 | 9 |
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罗珏典、吴明星 | 16 |
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 | 罗珏典、吴明星的父母、配偶 | 35 |
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科创天成、晟易天成、科创天虹 | 2 |
6 | 除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王玥、韩璐、杜爱军、马超、刘雯雯、王启林 | 40 |
7 | 关键岗位人员及其他重要人员 | 公司采购、销售、出纳、库管等关键岗位人员以及其他重要人员 | 155 |
8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申淑敏及配偶沙建嵩、婆婆谭阿娜 | 38 |
合计 | 303 |
注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珏典、吴明星均无成年子女。注2:科创天虹未开立银行账户。注3:核查期间为2019年1月1日(或入职之日)至2022年6月30日。
2、取得资金流水的方法和核查完整性
(1)取得资金流水的方法
对于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等法人主体的资金流水,通过各开户银行现场打印获取;对于自然人主体的资金流水,保荐机构、会计师陪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从银行打印后获取其资金流水,其他相关被检查人员的流水由各方分别去银行打印后交给保荐机构、会计师,同时保荐机构、会计师获取核查范围内自然人出具的个人银行流水完整性声明。
(2)核查完整性
①对于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等法人主体,保荐机构、会计师获得了企业信用报告、银行账户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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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清单等文件验证其完整性。
②对于自然人,保荐机构、会计师获取了自然人出具的全部资金流水的承诺函,并对报告期内相关人员银行互转情况进行了交叉核对,并结合支付宝或云闪付进行完整性核验,以确认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3)核查金额重要性水平、程序异常标准及确定受限情况替代措施等
①核查金额重要性水平
报告期内,对于发行人及其主要相关方中的法人主体,确定其流水核查的重要性水平为单笔50万元;对于发行人及其主要相关方中的自然人,确定其流水核查的重要性水平为单笔5万元。
②核查程序
A、了解并评价发行人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B、获取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并与公司账面记录的银行账户进行核对,以确认账户信息的完整性;
C、通过发函的方式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的全部银行账户余额进行函证确认;
D、获取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报告期内银行流水,与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等进行交叉核查,对银行流水进行双向核对,关注相关关联方在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异常资金往来,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的情形;
E、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客户和供应商清单,获取报告期内前20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和法定代表人等主要相关人员名单,并与获取的发行人及主要相关方的银行流水进行比对,查看发行人及主要相关方与客户、供应商及主要相关人员是否存在异常的大额资金往来;
F、获取发行人及主要相关方报告期内未与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大额异常资金往来的声明;
G、获取发行人关联自然人资金流水,根据流水中显示的交易摘要、交易对方的名称、账号及金额等信息,对超过5万元的事项进行逐项检查,查看其是否存在大额异常取现、大额异常支付等情形,了解是否表明其代替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取得本人对所有异常事项进行的声明以及账户完整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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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异常标准及确定程序
申报会计师对异常标准确定如下:
A、查看相关人员是否存在大额取现、大额支付等异常情形;B、比对其是否与发行人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大额频繁资金往来;
C、比对其是否与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存在大额频繁资金往来。若存在上述情形,申报会计师逐笔进行核查,核查其个人账户的实际归属、资金来源及其合理性。
④受限情况和替代措施
与发行人关系 | 受限情况 | 替代措施 |
发行人独立董事 | 发行人独立董事陈浩、潘亚和张伟因不参与公司具体经营和涉及个人隐私等原因,未提供银行流水。 | A、结合对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报告期内银行流水的核查,关注独立董事及其控制或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法人在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大额异常资金往来;B、结合对发行人主要相关方报告期内的银行资金流水的核查,关注独立董事及其控制的或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法人在报告期内与发行人的主要相关方是否存在大额异常资金往来。 |
(二)核查中是否存在异常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存在大额取现、大额收付等情形,是否存在相关账户与发行人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其他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的大额频繁资金往来;若存在,请说明对手方情况,相关个人账户的实际归属、资金实际来源、资金往来的性质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客观证据予以核实。
申报会计师获得了上述303个银行账户的银行流水明细,并将上述银行流水中的交易对方名称与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前20大客户和供应商名称、前20大客户和供应商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和法定代表人进行了交叉核查,并对银行流水中的大额取现、大额收付情况进行了逐笔核查,具体核查结果如下:
1、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资金流水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罗珏典、原监事闫立根、持股5%以上股东科创天成、合营企业锐谱特光电存在资金拆借的情形,相关情况发行人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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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二)/2、偶发性关联交易”中进行了披露。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银行账户流水不存在异常交易情形。
2、对控股股东、实际制人罗珏典、吴明星及其直系亲属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资金流水核查情况申报会计师获得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珏典、吴明星及其直系亲属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52个银行账户的银行流水并进行核查,流水核查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珏典、吴明星
报告期内,除购买理财产品、个人账户互转、子女教育支出、个人消费、家庭内部往来、缴纳股权转让款及分红税金、与发行人之间的薪酬及报销等情形外,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珏典、吴明星控制的账户大额往来情形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核查对象 | 交易 对象 | 对象 身份 | 交易 期间 | 收入 | 支出 | 流水背景说明 |
罗 珏 典 | 刘* | 朋友 | 2019年 | 8.00 | - | 刘*在2018年12月向罗珏典借款8万,2019年归还,资金已闭环。 |
刘祎 | 发行人出纳 | 2019年 | - | 10.00 | 罗珏典2019年1月向公司借用10万元备用现金,由于临时变化不需使用,当天撤销了借款流程,并将10万元转给发行人出纳刘祎,由刘祎转入发行人账户。经核对刘祎银行流水,确认刘祎收到10万元后当天转入发行人账户,资金已闭环。 | |
滕大鹏 | 发行人员工 | 2019年 | - | 10.00 | 滕大鹏拟投资维衍科技发展十堰有限公司,投资总额50万元,其中40万元为滕大鹏自有资金,10万元为向罗珏典的借款。已核对滕大鹏资金去向,同时确认该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业务和资金往来。 | |
吴明秀 | 吴明星之妹 | 2019年 | 42.00 | 5.00 | 罗珏典于2018年12月向吴明秀提供借款,吴明秀在2019年向其归还借款。 | |
杨* | 发行人员 | 2019年 | - | 14.00 | 罗珏典在2019年使用个人资金 |
2-208
核查对象 | 交易 对象 | 对象 身份 | 交易 期间 | 收入 | 支出 | 流水背景说明 |
工 | 向员工杨*发放14万元奖金,杨*已于2020年离职,公司已将该笔支出计入2019年“销售费用-职工薪酬”。 | |||||
关* | 供应商华航实创股东 | 2020年 | 8.00 | 8.00 | 罗珏典2020年1月向关*借款8万元用于临时资金周转,并在2020年4月归还,资金已闭环。 | |
赵浛宇 | 发行人员工 | 2020年 | 5.00 | - | 赵浛宇系罗珏典助理,代罗珏典报销后转给罗珏典。 | |
金盛 博基 | 公司股东天盛天成的原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年 | 200.00 | 200.00 | 罗珏典向金盛博基借款200万元,已于当年还清,资金闭环。 | |
崔* | 朋友 | 2020年 | - | 200.00 | 崔*向罗珏典借款200万元用于个人资金周转,已于2022年还清,资金闭环。 | |
2022年 | 200.00 | - | ||||
罗珏典 | 存现 | 2020年 | 80.00 | - | 罗珏典80.00万元存现为自有资金,存现用于归还金盛博基借款 | |
胡美荣 | 吴明星之母 | 2020年 | 45.00 | - | 罗珏典为归还金盛博基借款向吴明星借款,吴明星协调母亲胡美荣向罗珏典借款45.00万元,罗珏典收到借款后已用于偿还对金盛博基借款。 | |
黎* | 朋友 | 2020年 | 75.00 | - | 罗珏典为归还金盛博基借款向吴明星借款,吴明星协调朋友黎*向罗珏典借款75.00万元,罗珏典收到借款后已用于偿还对金盛博基借款。 | |
科创 天成 | 吴明星控制的企业 | 2020年 | 100.00 | - | 罗珏典为受让南钢股份转让股权向吴明星借款,吴明星安排其实际控制的科创天成向罗珏典借款100万元,罗珏典收到资金后已转让给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受让股权。 | |
南钢 股份 | 发行人历史股东 | 2020年 | - | 98.47 | ||
姜东成 | 发行人股东 | 2020年 | 35.60 | - | 罗珏典与姜东成系朋友关系,2020年罗珏典为归还金盛博基借款个人资金紧张,向姜东成借款35.60万元用于个人用途,已核查借条并对姜东成访谈确认。 |
2-209
核查对象 | 交易 对象 | 对象 身份 | 交易 期间 | 收入 | 支出 | 流水背景说明 |
吴明星 | 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 | 2022年 | 50.00 | - | 吴明星借款50万元给罗珏典。 | |
银行 | 还款 | 2022年 | - | 50.00 | 个人提前还房贷贷款。 | |
吴 明 星 | 张勇 | 发行人前员工 | 2020年 | - | 44.00 | 张勇于2019年10月离职,吴明星使用个人资金为公司代垫了44.00万元离职补偿金,公司已将该笔支出计入2019年“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
南钢股份 | 发行人历史股东 | 2020年 | - | 98.47 | 吴明星支付受让南钢股份的发行人股份转让款。 | |
科创 天成 | 吴明星控制的企业 | 2020年 | 75.00 | - | 吴明星向其实际控制的科创天成借款,用于承接南钢股份转让股权。 | |
2021年 | 50.00 | - | ||||
2021年 | 1,000.00 | - | 科创天成对吴明星的分红款。 | |||
罗珏典 | 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 | 2022年 | - | 50.00 | 吴明星借款50万元给罗珏典。 |
除上述所列情形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珏典、吴明星不存在其他与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其他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的大额频繁资金往来的情形。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珏典、吴明星的直系亲属
单位:万元
核查对象 | 资金对象 | 对象 身份 | 交易 区间 | 收入 | 支出 | 流水背景说明 |
胡 美 荣 | 吴* | 发行人供应商中科光电之股东 | 2019年 | - | 166.97 | 吴*系公司供应商股东,与吴明星系朋友关系。2018年12月,胡美荣因个人生意资金周转向吴明星借款,吴明星向吴*借款后转账给母亲胡美荣,胡美荣于2019年直接向吴*归还借款。已核查2018年12月吴*与吴明星、胡美荣之间的借款流水,并访谈吴*确认借款已经归还完毕。 |
陈* | 发行人供应商昆新合泰的股 | 2019年 | 121.44 | - | 陈*与吴明星母亲胡美荣控制的企业科芯美达之间存在业务往来,此系双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款。已取得陈*公司与科芯美达 |
2-210
核查对象 | 资金对象 | 对象 身份 | 交易 区间 | 收入 | 支出 | 流水背景说明 |
东 | 的业务往来合同,并对陈*进行了访谈确认。 |
除上述情形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珏典、吴明星的直系亲属不存在其他与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其他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的大额频繁资金往来的情形。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申报会计师核查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要其他公司的银行流水,报告期内,该等公司大额往来除股权转让款、入资款、与实际控制人的往来款外,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单位:万元
核查对象 | 交易 对象 | 对象 身份 | 交易 区间 | 收入 | 支出 | 流水背景说明 |
科创天成 | 申淑敏 | 发行人股东晟大方霖的股东 | 2020年 | - | 206.25 | 申淑敏向科创天成借款并已于2022年还清,还款资金最终来源为沙建嵩实际控制的金盛博基,资金已闭环。 |
2022年 | 206.25 | - | ||||
谭阿娜 | 发行人股东晟大方霖的股东 | 2020年 | - | 206.25 | 谭阿娜系申淑敏婆婆,向科创天成借款并已于2022年还清,还款资金最终来源为沙建嵩实际控制的金盛博基,资金已闭环。 | |
2022年 | 206.25 | - | ||||
滕大鹏 | 发行人股东晟大方霖的股东 | 2020年 | - | 138.60 | 滕大鹏向科创天成借款并已于2022年还清,还款来源为朋友周*,资金已闭环。 | |
2022年 | 138.60 | - | ||||
马喆 | 发行人股东晟大方霖的股东 | 2020年 | - | 108.90 | 马喆系滕大鹏配偶,向科创天成借款并已于2022年还清,还款来源为朋友周*,资金已闭环。 | |
2022年 | 108.90 | - | ||||
汇泽大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企业 | 2020年 | - | 300.00 | 汇泽大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不属于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其他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汇泽大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科创天成签订的借款协议后借款300万元,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已归还200万元。 | |
2021年 | 200.00 | - | ||||
赵浛宇 | 发行人员工 | 2020年 | 60.00 | 70.00 | 赵浛宇误将受让吴明星科创天成出资的转让款转给了科创天成,因此 |
2-211
核查对象 | 交易 对象 | 对象 身份 | 交易 区间 | 收入 | 支出 | 流水背景说明 |
科创天成在收到60万元后已退还赵浛宇;赵浛宇另向科创天成借款10万元,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已核查相应借款协议。
科创天成在收到60万元后已退还赵浛宇;赵浛宇另向科创天成借款10万元,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已核查相应借款协议。 | |||||
秦月 | 发行人员工 | 2020年 | - | 10.00 | 秦月向科创天成借款10万元,保荐机构、会计师已核查相应借款协议 |
温* | 其他 自然人 | 2020年 | 10.00 | 10.00 | 温*向科创天成借款并已归还 |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与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其他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的大额频繁资金往来的情形。
3、对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财务人员或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的资金流水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及关键岗位人员与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其他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之间的大额或频繁资金往来情形如下:
单位:万元
核查对象 | 身份 | 交易 对象 | 对象 身份 | 交易 区间 | 收入 | 支出 | 流水背景说明 |
朱晓明 | 出纳主管 | 中科 天盛 | 发行人子公司 | 2019年 | 20.00 | - | 朱晓明向中科天盛借款并已还清,保荐机构、会计师已核查借款协议和科创天成流水确认。 |
2020年 | - | 20.00 | |||||
国科 天成 | 发行人 | 2021年 | 10.00 | - | 发行人向朱晓明支付10万元河南受灾员工困难补助金,保荐机构、会计师已核查凭证信息 | ||
刘祎 | 出纳 | 邢宇龙 | 发行人原参股公司西安国科电子的控股股东 | 2019年 | 20.00 | - | 刘祎代发行人收取邢宇龙支付的20万元股权转让款,已作为内控瑕疵在保荐工作报告披露 |
杨义壮 | 会计 | 国科 天成 | 发行人 | 2021年 | 5.00 | - | 2021年8月杨义壮的亲属住院,发行人向其支付5万元作为家属意外住院资助金,保荐机构、会计师已核查住 |
2-212
核查对象 | 身份 | 交易 对象 | 对象 身份 | 交易 区间 | 收入 | 支出 | 流水背景说明 |
院信息等相关凭证
院信息等相关凭证 | |||||||
秦月 | 库管 | 韩刚 | 发行人 员工 | 2020年 | 10.00 | 10.00 | 私人借款,已还清。 |
科创 天成 | 发行人 股东 | 2020年 | 10.00 | - | 秦月向科创天成借款10万元,保荐机构、会计师已核查相应借款协议。 | ||
刘玉玺 | 销售经理 | 张* | 发行人 历史员工 | 2020年 | - | 5.00 | 张*因支付宝当日提现有额度限制,因此支付宝转账给刘玉玺,刘玉玺通过银行卡转账给张*,保荐机构、会计师已核查确认刘玉玺支付宝转账记录。 |
闫立根 | 销售经理 | 吴* | 发行人供应商中科光电之股东 | 2019年 | - | 35.00 | 吴明秀在2018年12月通过吴明星向吴*借款用于生意周转,2019年委托闫立根代其归还吴*。已核查2018年12月吴*与吴明星、吴明秀之间的借款流水,并访谈吴*确认借款已经归还完毕。 |
吴明秀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吴明星的妹妹 | 2019年 | 36.00 | - | |||
孙菡敏 | 发行人 员工 | 2019年 | 5.00 | - | 该款项为私人借款,闫立根后使用现金归还。 | ||
刘雯雯 | 发行人 监事 | 2020年 | - | 5.00 | 闫立根偿还刘雯雯2018年借款,保荐机构、会计师已核查刘雯雯2018年流水确认。 | ||
滕大鹏 | 发行人 员工 | 2019年 | - | 5.00 | 闫立根偿还滕大鹏代付装修款5万元,保荐机构、会计师已核查二人流水确认资金去向。 | ||
滕大鹏 | 子公司中科天盛管理人员 | 中科 天盛 | 发行人子公司 | 2019年 | 16.09 | 16.09 | 备用金借款,已归还。 |
申淑敏 | 发行人股东晟大方霖之股东 | 2019年 | 9.09 | 9.09 | 私人借款,已归还。 | ||
2020年 | 61.40 | 61.40 | |||||
吴* | 发行人股东晟大方霖的历史股东 | 2020年 | 26.00 | - | 私人借款,已归还 。 | ||
刘* | 吴*之配偶 | 2020年 | - | 26.00 | |||
科创 天成 | 发行人 股东 | 2020年 | 138.60 | - | 私人借款,已还清。 | ||
2022年 | - | 138.60 | |||||
晟大 方霖 | 发行人 股东 | 2020年 | - | 138.60 | 滕大鹏实缴出资。 |
2-213
核查对象 | 身份 | 交易 对象 | 对象 身份 | 交易 区间 | 收入 | 支出 | 流水背景说明 |
张* | 发行人 历史员工 | 2020年 | 200.00 | 200.00 | 私人借款,已归还。 | ||
2021年 | 50.00 | 50.00 | |||||
马喆 | 晟大方霖股东、滕大鹏配偶 | 吴* | 发行人股东晟大方霖的历史股东 | 2020年 | - | 25.00 | 私人借款,已归还。 |
刘* | 吴*之配偶 | 2020年 | 25.00 | - | |||
科创天成 | 发行人 股东 | 2020年 | 108.90 | - | 私人借款,已还清。 | ||
2022年 | - | 108.90 | |||||
晟大方霖 | 发行人 股东 | 2020年 | 108.90 | 马喆实缴出资 | |||
赵浛宇 | 总经办助理 | 吴明秀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吴明星的妹妹 | 2019年 | 13.50 | - | 吴明秀临时转账给赵浛宇并委托赵浛宇取现,保荐机构、会计师已核查吴明秀流水确认。 |
科创 天成 | 发行人 股东 | 2020年 | 60.00 | 70.00 | 赵浛宇误将受让吴明星科创天成出资的转让款转给了科创天成,因此科创天成在收到60万元后已退还赵浛宇;赵浛宇另向科创天成借款10万元,保荐机构、会计师已核查相应借款协议。 | ||
吴明秀 | 实际控制人吴明星之妹 | 杜爱军 | 发行人监事 | 2019年 | - | 5.00 | 私人借款 ,已现金归还 |
北京时风沃邦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供应商 | 2020年 | 29.00 | 7.00 | 北京时风沃邦科技有限公司系吴明秀所在公司中科声超生意伙伴,其中22万元为中科声超业务往来款,7万元为吴明秀借款后同月退还。 | ||
黄* | 吴明秀 配偶 | 2021年 | - | 465.00 | 家庭购房款转账,保荐机构、会计师已取得黄*的购房合同及发票。 |
注:如个人账户的交易对方同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及关键岗位人员,则不作重复列示。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及关键岗位人员与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其他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不存在大额频繁资金往来的情形。
4、其他重要关联方
2-214
单位:万元
核查对象 | 身份 | 交易对象 | 对象身份 | 交易区间 | 收入 | 支出 | 流水背景说明 |
申淑敏 | 晟大方霖股东 | 恒润长图 | 发行人股东天津天盛之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 | - | 10.00 | 申淑敏为恒润长图实际控制人,转账用于个人资产管理。 |
2020年 | - | 10.00 | |||||
2021年 | - | 500.00 | |||||
科创天成 | 发行人股东 | 2020年 | 206.25 | - | 申淑敏向科创天成借款并已还清,还款来源为配偶沙建嵩实际控制的金盛博基,资金已闭环。 | ||
2022年 | - | 206.25 | |||||
晟大方霖 | 发行人股东 | 2020年 | - | 206.25 | 申淑敏实缴晟大方霖出资。 | ||
沙建嵩 | 申淑敏之配偶 | 申淑芹 | 申淑敏的姐姐 | 2019年 | - | 647.00 | 沙建嵩借款给申淑芹用于其亲属的生意周转, 此后申淑芹的亲属每月向沙建嵩定期还款4万元左右。保荐机构、会计师已对沙建嵩资金来源和资金背景进行访谈确认,并取得了申淑芹的亲属对沙建嵩的每月还款记录。 |
韩璐 | 发行人董事 | 2021年 | 5.00 | - | 归还私人借款。 | ||
谭阿娜 | 申淑敏之婆婆 | 科创 天成 | 发行人股东 | 2020年 | 206.25 | - | 谭阿娜向科创天成借款并已还清。还款来源为其儿子沙建嵩实际控制的金盛博基,资金已闭环。 |
2022年 | - | 206.25 | |||||
晟大 方霖 | 发行人股东 | 2020年 | - | 206.25 | 谭阿娜实缴晟大方霖出资。 |
除上述情形外,申淑敏及其配偶沙建嵩、婆婆谭阿娜与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其他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不存在大额频繁资金往来的情形。
2-215
(三)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说明针对发行人是否存在资金闭环回流、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或承担成本费用、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等情形所采取的具体核查程序、各项核查措施的覆盖比例和确认比例、获取的核查证据和核查结论,并就发行人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发行人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发表明确意见。
1、针对发行人是否存在资金闭环回流、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或承担成本费用的具体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对发行人资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进行测试,核查发行人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较大缺陷;
(2)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银行账户清单并进行完整性核查,确保不存在银行账户不受发行人控制或未在发行人财务核算中全面反映的情形,核查发行人银行开户数量与现有业务的匹配性;
(3)将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达到核查金额重要性水平的流水记录与银行日记账双向交叉比对,重点关注摘要、交易对手方、金额等信息,核查是否存在银行流水与银行日记账记录不一致的情形,并根据发行人及子公司银行流水中显示的交易对方的名称,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主要关联法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了交叉核对,重点关注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核查发行人及子公司是否存在大额或频繁取现,公司同一账户或不同账户之间是否存在日期、金额相近的异常大额资金进出的情形;
(4)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清单,与发行人大额银行流水中销售收款、采购付款的交易对象匹配,并对与发行人报告期内交易金额重大的主要客户、供应商进行走访、函证,核查销售、采购业务的真实性,核查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是否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协助发行人进行体外资金循环等事项;
(5)对于发行人及子公司的大额银行流水,若交易对方为个人,检查该个人是否为关联方或主要客户、供应商的实际控制人,核查相关交易性质是否具备合理性;
(6)查阅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主要关联法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银行账户清单及银行流水,核查上述主体与发
2-216
行人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大额异常资金往来,询问相关个人,并获取支持性文件作为核查证据。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闭环回流、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或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2、说明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等情形的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核查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等的资金流水,确认是否存在大额异常情况;获取了公司股东历年的增资入股资料,包括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银行回单、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访谈公司直接股东和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的股东并查阅持股平台股东入股的资金流入回单,核查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经核查,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存在股份代持情况,已于2020年8月解除代持。相关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的设立以及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四)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过程存在的瑕疵及规范情况/”中进行了披露。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
3、各项核查措施的覆盖比例和确认比例、获取的核查证据和核查结论
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关联方、实控人、董监高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所有银行流水进行了检查,对于选定重要性水平以上的金额全部进行了检查,覆盖率为100%,对于识别出来的异常情形全部进行了确认。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闭环回流、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或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
4、发行人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发行人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发行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2年6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进行了相关了解及测试,对发行人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已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110A014780号),认为发行人于2022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
2-217
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报告期财务报表已经申报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110A024823号),认为发行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发行人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内部控制健全有效,发行人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二年 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