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披露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以下简称“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相关文件。上市公司2022年12月14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并于2022年12月20日对审核意见函部分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并相应修改了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由于新冠疫情等原因,上市公司于首次预案问询函回复时,未能完成全部未取得权属证书的不动产权截至报告期末账面价值的统计工作。2023年1月4日,上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完成了未取得权属证书的不动产权截至报告期末账面价值的统计工作,补充回复了《问询函》,并对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等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主要情况如下(如无特殊说明,本公告中简称均与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预案章节 | 修订情况 |
封面 | 修订日期与预案名称 |
上市公司声明 | 删除“评估报告尚未正式出具”等表述 |
释义 | 修订预案名称并增补“《备考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释义 |
目录 | 修订页码 |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以及“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 补充披露了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时间 |
“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标的资产的评估作价情况”以及“第五节 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 | 删除“资产评估报告尚未正式出具”等表述,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的评估和作价情况 |
“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以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览”之“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补充披露了“过渡期损益安排” |
“重大事项提示”之“五、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览”之“五、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 补充披露了审计报告编号 |
“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以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览” | 补充披露了公司召开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等议案的情况,修订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
“重大事项提示”之“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公告之日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以及“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上市公司本次重组预案公告之日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修改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一致性动人承诺内容的相关表述 |
“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二)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以及“第八节 风险因素分析”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二)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 修改了相关表述,删除了“尚待出具评估报告”等表述 |
“重大风险提示”之“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以及“第八节 风险因素分析”之“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 补充了“(一)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
“重大风险提示”之“三、其他风险”之“(二)未完全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问题的风险”以及“第八节 风险因素分析”之“三、其他风险”之“(二)未完全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问题的风险” | 由于上市公司已完成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问题的回复,删除了“未完全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问题的风险”这一风险事项 |
“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五、标的公司不动产权属瑕疵情况” | 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1)暂未取得土地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截至报告期末的账面价值情况;(2)暂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截至报告期末的账面价值情况 |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