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贵公司的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本公司认为:2022年度,贵公司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总体运行良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根据本次现场检查的情况,我公司特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苗 涛 | 许佳伟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