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九十四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 第九十四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
第一百四十六条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董事长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 第一百四十六条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在此之前,现行《公司章程》将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