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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卫士: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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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康乐卫士 证券代码: 833575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7号A2幢201、202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

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HEALTH GUARD BIOTECHNOLOGY INC.

1-1-2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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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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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发行股数不超过7,000,000股(未考虑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或不超过8,050,000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择机选择超额配售选择权,选择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的15%(即不超过1,050,000股)。以公司现行总股本13,360万股为基数,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高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上市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定价方式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底价为45.00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视情况调整发行底价
预计发行日期
发行后总股本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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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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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 3

本次发行概况 ...... 4

重大事项提示 ...... 5

目录 ...... 12

第一节 释义 ...... 13

第二节 概览 ...... 20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2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0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 151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272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92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56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 448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61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 465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 469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480

第十四节 附件 ...... 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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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康乐卫士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本次发行上市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行为
康乐有限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天狼星集团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北京天牛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天牛投资‖)
小江生物小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江林威华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亦庄生物北京亦庄生物医药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深创投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百柏瑞盈北京百柏瑞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滇中集团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丰德医学丰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济麟鑫盛江西济麟鑫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远望基金昆明远望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昆明康乐康乐卫士(昆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康乐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立康实业云南滇中立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滇中恒昇云南滇中恒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大生物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康泰生物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智飞生物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沃森生物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万泰生物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瑞科生物江苏瑞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康希诺康希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科兴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国药中生国药中生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亦庄国际北京亦庄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CEPIThe Coalition for Epidemic Preparedness Innovations,即流行病防范创新联盟
默沙东、MSD美国默沙东公司(Merck Sharp & Dohme)
Frost & Sullivan弗若斯特沙利文公司
葛兰素史克、GSK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GlaxoSmithKline)
Novavax诺瓦瓦克斯医药公司(Novavax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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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诺菲、Sanofi法国赛诺菲集团
辉瑞美国辉瑞制药有限公司(Pfizer Inc.)
俄药集团俄罗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Pharm, JSC)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检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卫健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监局、NMP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ational Medical Products Administration)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管理规定》《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
《公司章程》《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办券商、中信证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招股说明书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9月
最近一年及一期2021年及2022年1-9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WHO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即世界卫生组织
FDA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即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SPV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即特殊目的公司,又称作项目公司,是为实施项目而设立的公司,通常作为项目建设的实施者和运营者而存在
专业名词释义
疫苗应用传统方法或基因工程等生物技术,由获得的微生物和微生物的蛋白、多糖或核酸等具有免疫原性的生物材料制成,用于人类疾病预防和治疗的生物制品
DNA脱氧核糖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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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A核糖核酸
基因工程技术一种通过剪切DNA分子并拼接源于不同有机体的DNA片段来进行重组DNA分子体外制备的技术
重组蛋白基于基因工程技术,由携带重组DNA的表达宿主编码产生的外源蛋白
重组疫苗、重组蛋白疫苗由使用基因工程技术重组表达所获的抗原蛋白制备而成的一种疫苗
CHOChinese Hamster Ovary,即中国仓鼠卵巢
酵母细胞一种单细胞真菌,能将糖发酵成酒精和二氧化碳,是基因克隆实验中常用的真核生物受体细胞
大肠杆菌一种条件致病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引起人和多种动物发生胃肠道感染或尿道等多种局部组织器官感染,又称大肠埃希菌
VLPsVirus Like Particles,即病毒样颗粒,由重组表达所获的病毒结构蛋白自我组装形成的复合物,不含病毒遗传物质,形态和抗原性方面与真病毒类似
佐剂

增强免疫系统应答的物质,通过加强抗原呈递(长效制剂,传递系统)或共刺激信号(免疫调节剂)起作用

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中试使用一种可完全代表和模仿用于商业化大规模生产的工艺的生产程序来制造药物物质或药物产品的过程
抗体免疫球蛋白家族的成员,存在于B淋巴细胞表面,受刺激后分泌,通过特异性结合于抗原的表面而将其中和
中和抗体一类自然产生的、通过其拥有的生物学中和效应帮助细胞抵御病原体或感染性颗粒入侵的抗体
抗原能刺激机体免疫系统诱导免疫应答,并能与免疫应答产物,如抗体和致敏淋巴细胞发生特异性反应的物质
HPVHuman Papillomavirus,即人乳头瘤病毒,一种感染皮肤或黏膜细胞的无包膜小DNA病毒,其共有200多种型别,大约有40种可以通过直接性接触传播
重组HPV疫苗、HPV疫苗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由重组表达的HPV主要衣壳蛋白L1病毒样颗粒制备而成,可以预防由HPV感染及其引起的各种疾病,包括宫颈癌、阴道癌、肛门癌和口咽癌等癌症,及相关癌前病变
多价疫苗由某种病原生物的一个以上血清型(或基因型)的菌株(或毒株)抗原制备而成的用于免疫接种的疫苗
冻干疫苗在不破坏疫苗免疫原性的前提下,将疫苗或抗原置于冻干机中,经降温、增加真空度等方法,使疫苗或抗原中的水分以升华的方式分离,制成保持原疫苗或抗原免疫原性的干粉,此即冻干疫苗
Vero细胞非洲绿猴肾细胞,一种从非洲绿猴的肾脏上皮细胞中分离出来并经培养衍化后产生的异倍体细胞
入组、受试者入组登记受试者进入临床试验的过程。一旦受试者被纳入临床试验中,其将被期望可遵循临床试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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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规划疫苗依照政府的规定免费向公民供应接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非免疫规划疫苗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接种的疫苗,与免疫规划疫苗相对应,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需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
安慰剂一种非活性药物物质或制备物,或疗法的其它虚假形式,在临床试验中常用作对照,以确定某一药物的有效性
免疫原性抗原诱导机体产生免疫应答,释放免疫效应物质(如抗体和致敏淋巴细胞)的特性
不良反应正常情况下应用药物预防、诊断或治疗疾病过程中,发生的非预期有害反应,且被怀疑与药物使用相关
偶合反应疫苗接种过程中,受种者正好处在一个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发病的前期,疫苗接种后巧合发病
新型冠状病毒、新冠病毒、SARS-COV-2一种单链包膜正向RNA病毒,属冠状病毒科,可引起COVID-19疾病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冠肺炎、COVID-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SARS-CoV-2感染引起的传染性疾病,其病原体传染性强、潜伏期长,且存在无症状感染者,临床表现为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
NoVNorovirus,即诺如病毒,一种人类杯状病毒科病毒,主要通过粪口途径传播、具有高度传染性,在健康人群中无明显致病性,但在免疫缺陷病人、老人和小孩中可引起严重疾病并可持续较长时间,其感染发病的主要表现为腹泻和呕吐等
HZHerpes Zoster,即带状疱疹,由潜伏在人体内的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再激活而引起的一种急性感染性皮肤疾病
VZVVaricella Zoster Virus,即水痘-带状疱疹病毒
RSVRespiratory Syncytial Virus,即呼吸道合胞病毒,是种单链包膜负向RNA病毒,属正交肺炎病毒家族成员,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呼吸道症状,如毛细支气管炎、肺炎、气管炎和哮喘等
HFMDHand-foot-and-mouth Disease,即手足口病,5岁以下儿童中常见的一种自限性传染病,主要是由肠道病毒引起
重组二价新冠疫苗、二价新冠疫苗公司正在研发的重组二价新型冠状病毒疫苗(CHO细胞),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致的疾病
人二倍体细胞来源于正常人胎儿组织、含有两个染色体组的细胞,主要用于培养病毒制备疫苗
EPIExpanded Programme on Immunization,即扩大免疫规划
临床前研究在药物临床试验(人体试验)启动之前的一个研究阶段,通常在实验动物身上进行,也包括体外研究,目的是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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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重要的药物安全性、有效性及生物学效应数据
临床试验以人体(患者或健康受试者)为对象,意在发现或验证某种试验药物的临床医学、药理学和(或)其它药效学作用、不良反应,或者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以确定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的系统性试验
Ⅰ期临床在人体中进行的初步临床药理学及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其目的是观察人体对药物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下一步临床研究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Ⅱ期临床在人体中进行的初步评价药物在目标适应症受试者中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的研究,其也将为Ⅲ期临床试验设计、给药剂量和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
Ⅲ期临床就某一适应症在足够数量的受试者中对某一化合物或产品进行的临床研究,旨在确定该化合物或产品就其预期用途而言是安全有效的,并确定在规定剂量范围内与该化合物或产品相关的警告信息、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以及支持该化合物或产品某一适应症或标签扩展的监管批准
桥接试验在已证实疫苗保护效力和未证实疫苗保护效力的受试者中进行的旨在证明两个受试者群体中疫苗免疫原性相当的临床研究;或因生产地点转移,为证实新生产场地所生产的疫苗样品与原生产场地所生产且已在临床试验中展示良好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疫苗样品免疫原性相当而实施的临床研究
BLABiologic License Application,即生物制品许可申请
刺突蛋白冠状病毒主要结构蛋白之一,镶嵌在冠状病毒颗粒表面,属第一类膜融合蛋白,呈三聚体形式,是感染宿主细胞的关键蛋白,在病毒的宿主嗜性和毒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IgG免疫球蛋白G,是血清中免疫球蛋白的主要成分,占血清中免疫球蛋白总量的75%-80%,在免疫应答中起着激活补体和中和多种毒素的作用等
滴度一种表述浓度的用词,通常在化学、病理学和免疫学中使用。滴度是稀释度的倒数。抗体滴度用来衡量某种抗体识别特定抗原表位所需要的最低浓度,也即最大稀释度
酵母表达系统一种经济高效的真核表达系统,可以成功实现蛋白胞内表达或分泌表达,兼有原核和高等真核系统的优点,主要表现在培养条件简单、生长速度快、表达水平高、操作简便、成本低廉、可进行蛋白翻译后修饰等
细胞免疫对抗原作出响应时,一种涉及吞噬细胞和抗原致敏细胞毒性T细胞激活及细胞因子和趋化因子释放的保护性免疫反应过程
IND申请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即新药临床试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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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即合同研究组织,其以合同形式为制药、生物技术和医疗设备行业的其它公司提供外包研究服务。临床CRO为制药、生物技术和医疗设备行业提供临床试验管理服务
单克隆抗体由单一B细胞克隆产生的高度均一、仅针对某一特定抗原决定簇的抗体,通常采用杂交瘤技术制备
多克隆抗体由不同B细胞克隆产生的针对多种抗原决定簇的多种抗体的混合物
B细胞源自骨髓的细胞,在次级淋巴组织中成熟,当其表面免疫球蛋白与抗原结合后在脾/淋巴结中被激活,进而分化为抗体分泌细胞(浆细胞)或记忆B细胞
T细胞胸腺依赖淋巴细胞,起源于胸腺,在外周免疫器官成熟,在脾或淋巴结中被激活,收到共刺激因子信号可分化为杀伤细胞(主要是CD8+ T细胞)或辅助性T细胞(主要是CD4+ T细胞)
记忆B细胞病原体初次感染后在生发中心内形成的一种B淋巴细胞,可在相同病原体再次感染时,促使机体迅速产生更强的抗体介导的免疫反应
T细胞记忆细胞某一病原体感染被清除后仍长期存在的抗原特异性T细胞,其可在再次暴露于相同病原体时迅速转化为大量效应T细胞,从而为相同病原体的再次感染提供快速反应
CD4+T细胞CD4阳性T细胞,又称辅助性T细胞,是一类在免疫反应中,尤其是适应性免疫反应中起重要作用的T细胞
CD8+T细胞CD8阳性T细胞,又称杀伤T细胞,对于针对胞内病原体,包括病毒和细菌的免疫防护,及针对肿瘤的免疫监视非常重要
SAESerious Adverse Event,即严重不良事件
AESIAdverse Event of Special Interest,即特殊关注的不良事件
PPS集Per Protocol Set,即符合方案集
L1蛋白HPV病毒主要衣壳蛋白,可自发组装成多聚体复合物
L1五聚体由5个重组表达的L1蛋白相互作用自发形成的复合物
L1病毒样颗粒由L1五聚体进一步相互作用形成的与HPV病毒结构类似的复合物
CIConfidence Interval,即置信区间
Spike蛋白受体结合域冠状病毒刺突蛋白上的直接与人细胞表面的血管紧张素转化酶-2(ACE2)受体结合的关键区域
人类杯状病毒科Human Calicivirus,杯状病毒科的两个属:诺瓦克样病毒和扎幌样病毒,其是引起人类成人和儿童非细菌性急性胃肠炎的主要病原体
减毒活疫苗由人工定向诱变后产生的毒力减弱或丧失,但仍具有良好免疫原性的病原微生物制备而成的疫苗,其可诱导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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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相应病原微生物的保护性免疫反应
Shingrix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生产的一种重组带状疱疹疫苗,已在中国获批上市,中文商品名为欣安立适
Zostavax美国默沙东公司生产的一种减毒活带状疱疹疫苗
gE糖蛋白水痘-带状疱疹病毒表面一种占主导地位的糖蛋白,在病毒复制和传播过程中起关键作用
F蛋白RSV病毒表面的一种第一类膜融合糖蛋白,介导了病毒和宿主细胞膜融合的过程,对RSV感染至关重要
EV71肠道病毒71型,系肠道病毒的一种
COD化学需氧量(Chemical Oxygen Demand),是以化学方法测量水样中需要被氧化的还原性物质的量,反映了水受还原性物质污染的程度,是衡量污染物排放的一个主要指标
BOD5The 5 Day Biochemical Oxygen Demand,即5天内好氧微生物消耗的游离氧数量,用以间接表示水体被有机物污染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SSSuspended Solids,即水环境研究治理中对悬浮物的简称
NH3-N水(废水)中氨氮含量指标
KL01公司自制氢氧化铝佐剂
KL02公司自制且对标MF59佐剂的一种含角鲨烯、吐温80和司盘85的水包油佐剂
KL03公司研发且对标AS01佐剂的一种基于脂质体并含单磷酰脂质(MPL)和皂角苷(QS21)的佐剂

特别说明: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该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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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74250487A
证券简称康乐卫士证券代码833575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4月14日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5月14日
注册资本133,600,000法定代表人郝春利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7号A2幢201、202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7号A2幢201、202
控股股东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日期2015年9月18日
证监会行业分类制造业(C)医药制造业(C27)
管理型行业分类制造业(C)医药制造业(C27)生物药品制造(C276)生物药品制造(C2760)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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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1989年7月至2012年3月先后就职于武警黑龙江森林总队黑河市支队、武警警种指挥学院,于2012年3月退役;2012年7月至今任黑龙江红河谷汽车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9月至今任黑河星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年10月至2022年5月27日任孙吴冰河世纪试车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5月至今任天狼星集团董事长;2014年9月至2022年6月24日任嫩江红河谷汽车测试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8月至2022年6月6日任五大连池风景区红河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至今任黑河众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7月至2022年6月2日任五大连池市红河谷汽车测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7月至2022年6月7日任黑河合作区红河谷新能源汽车测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4月至2022年6月1日任漠河红河谷汽车测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1月至2022年9月7日任呼玛县红河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海南红河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康乐卫士是一家以基于结构的抗原设计为核心技术的生物医药企业,主要从事重组蛋白疫苗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重组蛋白疫苗的研发,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建成包括基于结构的抗原设计技术平台、基因工程和蛋白表达技术平台、疫苗工程化技术平台和重组疫苗效力评价技术平台等多个关键技术平台,并且拥有大肠杆菌、酵母细胞和CHO细胞三个表达体系,由此构成了公司的核心技术体系。

基于公司的核心技术平台和多年研发积累,公司构建了丰富的研发管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合计拥有10个重组人用疫苗在研项目,公司的三价HPV疫苗、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和九价HPV疫苗(男性适应症)在研项目均已进入Ⅲ期临床,十五价HPV疫苗已取得国家药监局的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二价新冠疫苗、多价诺如病毒疫苗、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带状疱疹疫苗、多价手足口病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等重组疫苗在研项目均处于临床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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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阶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无疫苗产品上市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亦基于自身的技术实力和研发平台对外提供技术服务和销售少量科研用检测试剂。

项目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2年1月—9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计(元)1,401,274,031.471,493,841,343.97630,689,262.1626,331,813.62
股东权益合计(元)1,012,503,905.951,215,253,425.93461,764,266.28-45,804,292.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1,012,503,905.951,215,253,425.93461,764,266.28-45,804,292.2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4.63%11.55%21.26%224.57%
营业收入(元)887,876.00274,778.7886,084.5113,407,288.36
毛利率(%)96.01%96.26%94.38%3.04%
净利润(元)-210,618,514.39-379,604,451.64-152,399,667.83-41,950,494.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210,618,514.39-379,604,451.64-152,399,667.83-41,950,494.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211,246,349.98-277,876,524.60-156,740,713.35-44,196,205.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91%-52.75%246.43%97.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18.96%-38.61%253.45%102.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65-3.38-2.09-0.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65-3.38-2.09-0.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99,183,344.85-204,653,319.82-104,499,548.43-14,791,035.4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9,362.16%79,437.68%136,506.63%171.21%

五、 发行决策及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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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2022年1月21日,发行人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2022年3月2日,发行人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的议案》。

2022年6月20日,发行人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

2022年10月13日,发行人召开了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已通过北交所审核;尚需中国证监会注册。在通过北交所审核及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之前,公司将不会实施本次发行方案。能否获得前述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发行股票类型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7,000,000股(未考虑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或不超过8,050,000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择机选择超额配售选择权,选择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的15%(即不超过1,050,000股)。以公司现行总股本13,360万股为基数,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高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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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上市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发行后总股本的4.98(未考虑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或不高于发行后总股本的5.69(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定价方式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底价为45.00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视情况调整发行底价
发行前市盈率(倍)
发行后市盈率(倍)
发行前市净率(倍)
发行后市净率(倍)
预测净利润(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发行方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或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发行对象在北交所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禁止购买者除外)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认可的配售对象;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发行对象预计不少于100人
战略配售情况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战略配售对象和方案
本次发行股份的交易限制和锁定安排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30,000.00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承销期为招股说明书在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报刊刊登之日至主承销商停止接受投资者认购款之日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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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承销商

机构全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日期1995年10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7150
传真010-60833083
项目负责人洪立斌
签字保荐代表人胡朝峰、赵洞天
项目组成员张杨、许晨鸣、赫晓彤、邵永青、牛奔、余葭柔、陈柱汛、叶懿霈

(二)律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注册日期1994年11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E00018675X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2-3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2-31层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838
经办律师慕景丽、李科峰、马嘉毅

(三)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毛鞍宁
注册日期2012年8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51421390A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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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5188298
经办会计师张毅强、唐晓军

(四)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股票登记机构

机构全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8598980
传真010-50939716

(六)收款银行

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账号7116810187000000121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九、 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自2022年3月9日起作为发行人的做市商,为发行人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疫苗的研发周期较长,同时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疫苗产品能否上市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疫苗研发风险大,周期长和投入高三个特点为疫苗行业建立了较高的行业壁垒和创新门槛。公司始终专注疫苗产品与技术的创新,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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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业中保持领先的竞争地位。 (一)产品创新 公司主要从事HPV疫苗等重组人用疫苗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HPV疫苗可预防HPV感染及其导致的癌症及癌前病变等,其一般通过基因工程技术研制,由特定HPV型别的L1病毒样颗粒组成。由于VLP不含病毒遗传物质,因此不具感染性。同时,其含有HPV病毒的主要衣壳蛋白L1且结构上与HPV病毒非常相像,因此与HPV病毒粒子具有类似的免疫原性,可诱导机体产生强免疫应答,阻断HPV感染,从而达到预防HPV感染及相关疾病的目的。 公司研制的HPV疫苗除了采用大肠杆菌技术路线带来的工艺简单、产能易放大和生产成本低等优势外,亦基于HPV病毒颗粒的结构和L1蛋白的一级序列对抗原进行了改造,在有效保留L1病毒样颗粒免疫原性的前提下,通过分别对L1蛋白C端和N端进行截短修饰,提高了L1五聚体的可溶性表达,同时避免了L1末端氨基酸残基降解而导致的病毒样颗粒稳定性缺陷。 为满足HPV疫苗市场的多元化需求,公司研发项目中包含多个不同价次的在研HPV疫苗。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之《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公司三价HPV疫苗、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和十五价HPV疫苗均按照注册分类1类(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疫苗)的规定提交IND申请,体现了公司产品的创新性。此外,公司十五价HPV疫苗为当前已获监管批准临床的全球最高价次HPV疫苗,亦体现了公司产品的创新性。 (二)技术创新 公司坚持以重组人用疫苗研发为核心业务方向。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建成多个关键技术平台,包括基于结构的抗原设计技术平台、基因工程和蛋白表达技术平台、疫苗工程化技术平台和重组疫苗效力评价技术平台。公司技术平台创新概述如下:
核心技术名称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基于结构的抗原设计技术平台1.基于HPV L1病毒样颗粒的结构,设计了可在大肠杆菌中高水平可溶表达且改善病毒样颗粒稳定性的截短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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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于HPV L1病毒样颗粒的结构,设计了可解决部分HPV型别五聚体无法组装的突变构建 3.基于新冠病毒刺突蛋白的三维结构,设计了可提高抗原稳定性和免疫原性的构建 4.基于RSV病毒F蛋白的三维结构,设计了携带强效表位的抗原构建
基因工程和蛋白表达技术平台1.通过表达载体调控元件改造和HPV L1蛋白编码序列优化,成功实现了HPV L1蛋白在大肠杆菌中高水平可溶表达 2.通过抗原序列筛选及设计和表达工艺优化,实现了诺如病毒10个基因型的抗原在酵母细胞中高水平表达 3.通过C端融合人源IgG的Fc片段,实现了新冠病毒抗原在CHO细胞中高效表达和捕获 4.通过序列设计和对比筛选、表达载体改造和表达工艺优化,实现了EV71和柯萨奇病毒病毒样颗粒在酵母中高水平表达
疫苗工程化技术平台1.已搭建符合GMP条件的3,000+平方米疫苗生产中试车间,配备完备的生产、质控及制剂设备设施 2.公司开发阶段的产品均可在中试车间完成工艺放大,有助于未来顺利向商业化生产基地进行技术转移 3.基于疫苗工程化技术平台,已完成多款疫苗产品的工艺放大研究
重组疫苗效力评价技术平台1.已成功构建15个HPV型别的假病毒,用于三价、九价和十五价HPV疫苗临床前和临床研究中疫苗的免疫原性评价 2.已构建多个诺如病毒基因型的结合阻断抗体检测方法,用于临床前研究中诺如病毒疫苗效力的评价 3.已构建新型冠状病毒原型株、南非变异株、德尔塔变异株和奥密克戎变异株的假病毒,用于临床前研究中重组二价新冠疫苗的免疫原性评价 4.已开发成熟的单克隆和多克隆抗体制备技术,成功应用于HPV疫苗、诺如病毒疫苗和重组二价新冠疫苗的体外效力检测

公司的核心技术平台具有明显的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基于该等核心技术平台,公司申报和取得了多项发明专利,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取得发明专利29项;公司在研项目中拥有HPV疫苗(三价、九价及十五价)、二价新冠疫苗、多价诺如病毒疫苗、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带状疱疹疫苗、多价手足口病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等多款重组人用疫苗创新产品。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在产品和技术方面具有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形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可以保证不断推动公司产品提升性能和推出各类创新型产品,因此公司具备明显的创新特征。

十、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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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2.1.3条,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二)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三)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

(四)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前款所称预计市值是指以发行人公开发行价格计算的股票市值。

公司为本次申请公开发行选择第四项标准:“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公司预计发行时公司市值不低于15亿元,2020年及2021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11,751.11万元和21,827.79万元,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2.1.3条第四项标准的要求。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十二、募集资金运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发展目标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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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昆明生产基地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代码:2020-530229-27-03-047951)。 如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上述项目的自筹资金。如本次公开发行实际筹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上述项目资金需要,超出部分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使用。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进行必要、适当的调整。 有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

十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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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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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Beijing Health Guard Biotechnology INC.
证券代码833575
证券简称康乐卫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74250487A
注册资本133,600,000元
法定代表人郝春利
成立日期2008年4月14日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7号A2幢201、202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7号A2幢201、202
邮政编码100176
电话号码010-67837177
传真号码010-67837190
电子信箱info@bj-klws.com
公司网址https://www.bj-klws.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仪传超,010-67805055
投资者联系电话010-67805055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医疗器械I类、Ⅱ类、化学试剂;生产I类医疗器械;生产第Ⅱ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第Ⅱ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重组蛋白疫苗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无疫苗产品上市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亦基于自身的技术实力和研发平台对外提供技术服务和销售少量科研用检测试剂。基于公司的核心技术平台和多年研发积累,公司构建了丰富的研发管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合计拥有10个重组人用疫苗在研项目,公司的三价HPV疫苗、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和九价HPV疫苗(男性适应症)在研项目均已进入Ⅲ期临床,十五价HPV疫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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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

(一)挂牌日期和目前所属层级

取得国家药监局的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二价新冠疫苗、多价诺如病毒疫苗、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带状疱疹疫苗、多价手足口病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等重组疫苗在研项目均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1、挂牌日期

2015年8月26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5730号),同意康乐卫士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2015年9月18日,公司股票在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

2、目前所属层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属层级为创新层。

(二)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1、挂牌日期

2015年8月26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5730号),同意康乐卫士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2015年9月18日,公司股票在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

2、目前所属层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属层级为创新层。

2015年6月30日,公司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由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新三板挂牌的主办券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

2021年9月27日,公司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之协议》,并于同日与中信证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书>》,全国股转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协议于当日生效。中信证券自2021年10月8日起成为公司的主办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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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

(四)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

2019年4月19日,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机构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11月23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更换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机构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1月21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项的专项审计机构。

2015年9月18日,公司股票获准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2017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由协议转让变更为做市转让的议案》,2017年1月24日经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公司股票于2017年1月26日起由协议转让变更为做市转让。

(五)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

2015年9月18日,公司股票获准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2017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由协议转让变更为做市转让的议案》,2017年1月24日经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公司股票于2017年1月26日起由协议转让变更为做市转让。

1、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公司于2019年3月7日、2019年3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等议案。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价格为9.22元/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HPV三价疫苗Ⅰ、Ⅱ期临床费用、HPV九价疫苗Ⅰ、Ⅱ期临床费用、HPV三价疫苗生产车间建设费用、归还短期借款、补充流动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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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用、购置其他固定资产和办公软件、归还借款本金及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7月至9月,远望基金、丰德医学、滇中集团等22名合格投资者分别与康乐卫士签署《股票认购协议》,共计认购康乐卫士3,300万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65,010万元。2020年11月30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20)第00170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11月29日止,康乐卫士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650,100,000.00元。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2020年12月25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4、2021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议案。2021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价格为41.28元/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昆明生产基地建设费用、三价HPV疫苗Ⅲ期临床研究费用、九价HPV疫苗Ⅲ期临床研究费用、九价HPV疫苗男性适应症临床研究费用、重组诺如病毒疫苗临床研究费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临床研究费用、其它在研产品临床前研究费用及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2月,济麟鑫盛等17名合格投资者分别与康乐卫士签署《股票认购协议》,共计认购康乐卫士2,460万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101,548.80万元。2021年8月9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21]第00074号),经审验,截至2021年8月3日止,康乐卫士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6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015,488,000.00元。

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2021年8月27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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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八)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为天狼星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陶涛,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三、 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架构如下图所示: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陶涛、天狼星集团、小江生物、江林威华系一致行动人关系。

四、 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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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狼星集团2021年度财务数据经北京中简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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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陶涛持有天狼星集团78.60%的股权,天狼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小江生物和江林威华合计持有发行人31.24%股份,陶涛可以控制发行人31.24%的股份,系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陶涛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陶涛未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其通过天狼星集团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存在质押,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之“1、控股股东情况”。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陶涛,陶涛、天狼星集团、小江生物、江林威华系一致行动人关系。 (1)小江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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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江生物主要财务数据 小江生物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 2022年1-9月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总资产241,988,096.58251,012,143.22
净资产219,611,118.18228,439,632.55
净利润-3,717,541.75-18,685,68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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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小江生物2021年度财务数据经北京泽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小江生物持有发行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小江生物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4)小江生物股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小江生物自设立以来的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①2009年10月,小江生物设立 2009年8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国)名称预核外字[2009]第204号),核准企业名称为“小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6日,天牛投资与陈小江签订《小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约定设立小江生物,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天牛投资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陈小江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同日,双方签署《小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2009年10月12日,黑河市爱辉区经济计划局出具《关于核准北京天牛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中外合作经营小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报告>的批复》(爱区经字[2009]59号),同意天牛投资与陈小江在黑河市爱辉区设立小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19日,黑河市招商局出具《关于设立小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黑市招外字[2009]11号),同意天牛投资与陈小江在黑河市投资设立中外合作企业小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2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黑市招外字[2009]00011号)。 2009年10月22日,小江生物办理了设立的工商登记,小江生物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北京天牛投资有限公司3,00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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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小江2,00040.00
合计5,000100.00

②2021年4月,小江生物第一次增资

2021年3月18日,小江生物、周太峰、天狼星集团、陈小江签署了《增资协议》。同日,小江生物召开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变更为22,000万元。2021年4月14日,小江生物及法定代表人签署《小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同日,小江生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小江生物的股权结构如下:

天狼星集团本次增资的原因系天狼星集团的整体战略调整,本次增资后,陈小江通过小江生物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减少,陈小江通过向江林威华增资的方式实现本次增资前后陈小江所持有(穿透计算)的发行人股票数量不变。周太峰本次增资的原因系天狼星集团拟对周太峰进行股权激励,天狼星集团系考虑到周太峰对小江生物发展的贡献。 鉴于本次小江生物增资前,小江生物除直接和通过江林威华间接持有的康乐卫士股份外,尚存在其他资产,而本次小江生物增资后,陈小江持有小江生物股权比例减少至9.09%,由于增资股东未对认缴增资进行实缴,同时考虑到陈小江向江林威华增资后,需按其持有江林威华的股权比例承担江林威华对小江生物的债务,天狼星集团和陈小江经协商一致,同意参考小江生物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账面金额,由天狼星集团向陈小江一次性补偿金额为4,000万元(含税),该等补偿款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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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江林威华2021年度财务数据经北京中简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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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10年5月,江林威华第一次增资 2010年1月20日,江林威华召开股东会,同意江林威华增资至5万元,由美籍公民陈小江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万元;同意江林威华由内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同意最高权力机关变更为董事会;同意修改或起草新的公司章程。同日,刘永江、马润林、陈小江签署新的《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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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2011年1月,江林威华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年12月18日,江林威华股东刘永江和马润林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永江同意将其持有的江林威华8,000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6%)转让给马润林。 同日,江林威华召开董事会,同意刘永江将其持有的江林威华16%的股权转让给马润林,陈小江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1年1月4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申请股权转让的批复》(京技管项审字[2011]8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11年1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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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系为还原三人约定的投资比例,确保实际权益分配比例与工商登记的数据一致。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三)其他披露事项”。 ④2015年6月,江林威华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5年3月20日,江林威华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并批准陈小江将其持有的江林威华40%股权、马润林将其持有的江林威华40%股权、刘永江将其持有的江林威华20%股权,分别作价2万元、2万元、1万元转让给小江生物,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意股权转让完成后,小江生物持有江林威华100%股权;同意公司企业性质变更为内资企业;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15年3月20日,小江生物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15年5月5日,陈小江、马润林、刘永江分别与小江生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5年5月6日,江林威华签署《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2015年5月22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申请股权转让的批复》(京技管项审字[2015]91号),同意江林威华股东陈小江、马润林、刘永江将各自持有的江林威华股权全部转让给新投资者小江生物,股权转让后小江生物持有江林威华100%股权。 2015年6月5日,江林威华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江林威华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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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小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0,000100%
合计50,000100%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系马润林、刘永江考虑发行人后续研发对资金需求较高,研发周期长,前期研发投入较大且尚未实现较好的投资回报,且发行人虽拟于新三板挂牌,但通过新三板实现投资退出存在不确定性,拟不再投资发行人;鉴于本次股权转让时,江林威华存在3,700万元的负债,本次股权转让后,小江生物系江林威华的唯一股东;且江林威华仅为持股平台,该等负债由小江生物代江林威华支付,该等负债系2010年6月江林威华应向马润林、刘永江、陈小江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三)其他披露事项”。考虑到当时江林威华持有发行人1,11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8.5%),且截至2014年12月31日,江林威华的账面净资产约为3.55万元,截至2015年4月30日,江林威华的账面净资产约为3.54万元,经协商一致,股权转让对价系1元/注册资本,定价具有合理性。小江生物已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考虑到前期马润林等三人的实际资金投入,2015年5月22日,小江生物向马润林支付了299万元,因小江生物一直处于研发投入阶段,经协商一致,待小江生物现金流良好后适时支付3,401万元。2020年至2021年,小江生物通过减持康乐卫士股票获得了现金收入,并向江林威华支付3,40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陈小江、马润林、刘永江合计收到3,401万元。

⑤2021年4月,江林威华第二次增资

2021年4月16日,江林威华召开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5万元增加到50万元,增资后,小江生物的出资额为50,000元,刘永江的出资额为316,216.22元,马润林的出资额为83,783.78元,姚绵嵩的出资额为50,000元。

同日,江林威华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2021年4月19日,江林威华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江林威华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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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出资额(元)股权比例(%)
1刘永江316,216.2263.24%
2马润林83,783.7816.76%
3姚绵嵩50,00010.00%
4小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0,00010.00%
合计500,000.00100.00%

本次增资的原因系天狼星集团对姚绵嵩、马润林、刘永江进行股权激励,天狼星集团主要考虑到马润林对发行人设立及发展的贡献,姚绵嵩于天狼星集团关联公司处任职多年,且系康乐卫士的中层管理人员,刘永江对发行人设立及发展的贡献并为激励刘永江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⑥2021年7月,江林威华由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合伙企业

2021年5月8日,江林威华召开股东会,同意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由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合伙企业,名称由“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江林威华承继。

2021年5月8日,江林威华在《北京日报》刊登企业组织形式转换公告。

2021年6月22日,刘永江、马润林、姚绵嵩、小江生物签订《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一致决定江林威华的公司类型由有限公司变更为合伙企业,并由4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出资总额为50万元;普通合伙人刘永江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316,216.22元;有限合伙人马润林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83,783.78元;有限合伙人姚绵嵩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50,000元;有限合伙人小江生物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50,000元。同日,江林威华全体合伙人签署《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和《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认缴确认书》。

2021年6月22日,江林威华出具《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清算报告》,载明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江林威华承继。

2021年7月15日,江林威华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江林威华的出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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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刘永江普通合伙人316,216.2263.24%
2马润林有限合伙人83,783.7816.76%
3姚绵嵩有限合伙人50,00010.00%
4小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10.00%
合计-500,000.00100.00%

⑦2021年11月,江林威华第三次增资

2021年8月29日,小江生物、刘永江、马润林、姚绵嵩、陈小江、江林威华签署《合伙企业份额认购协议》,陈小江认购江林威华390,993.53元财产份额。

2021年10月18日,江林威华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企业变更决定书》,同意吸收陈小江入伙,陈小江出资额为390,993.53元。

2021年10月28日,江林威华全体合伙人签署《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

2021年11月18日,江林威华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江林威华的出资结构如下:

本次增资的原因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之“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1)小江生物”之“4)小江生物股权变动情况”之“②2021年4月,小江生物第一次增资”。 (3)陶涛、天狼星集团、小江生物、江林威华一致行动协议签订情况 2021年4月,考虑马润林对公司设立及发展的贡献,姚绵嵩于天狼星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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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三)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除陶涛、天狼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外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天狼星集团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存在质押,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鉴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31.24%,前述质押股份占控股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比例约为4.25%,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比例约为3.08%,占发行人股份总数比例约为0.96%,质押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构成重大影响。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持股比例5%以上的主要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涉诉、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天狼星集团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存在质押,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鉴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31.24%,前述质押股份占控股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比例约为4.25%,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比例约为3.08%,占发行人股份总数比例约为0.96%,质押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构成重大影响。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持股比例5%以上的主要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涉诉、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1、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2022年9月30日,除小江生物、康乐卫士及其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天狼星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所示:

1、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2022年9月30日,除小江生物、康乐卫士及其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天狼星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所示:
序号控制的其他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投资总额持股 情况经营范围
1黑河星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6,000万元100%保税仓储、出口监管仓库、进出口业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销售金属硅、金属镁、石墨电极和铁合金,经营边贸项下进口原油、成品油商品业务,输油(气)管道、油(气)库及石油专用设施的建设(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未审批前不得经营)。蜂蜜营养制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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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蜂蜜的批发和进出口,房地产租赁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和进出口(不含食用盐)
2黑河阿穆尔旅游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100%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高尔夫球场工程建筑,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后置审批项目:旅行社服务
3黑河小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1,500万元82.91%对药品生产进行投资,进出口贸易,中药材收购,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加工,保健食品制造销售,蜂蜜营养制品制造销售
4黑河天晟技术有限公司1,500万元82.91%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中草药种植;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药品进出口
5黑龙江阿穆尔能源工程有限公司5,000万元75%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
6黑河红河谷国际滑雪场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元70%食堂(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不含凉菜)。旅游基础设施投资及经营管理,索道,滑雪,水上游乐,专用设备租赁,企业自有房屋租赁服务,汽车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
7北京芯通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000万元60.29%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知识产权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北京俄品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万元60%销售食品;销售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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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黑龙江俄品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00万元60%文化艺术交流及策划;影视策划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业务;计算机图文设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文化娱乐经纪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日用百货、洗涤用品、化妆品。电信业务经营;食品生产经营
10黑河俄品多科技有限公司500万元60%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项目、酒、奶制饮料、茶、糕点、糖果、冰激凌、蜂蜜、米、面粉、乳粉(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巧克力、鲜奶、食用油、动物毛皮、水产品、肉类罐头、方便食品、营养食品、咖啡、大豆、家具、化肥、首饰、科技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文具用品、工艺美术品、五金产品、日用品、纺织品、化妆品、建材、服装、鞋帽批发和进出口、网上贸易代理、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教育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摄影服务;各种项目的策划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构商务代理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乳粉(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投资的除外)
11黑河快团供应链有限公司100万元100%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食用盐),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具销售,珠宝首饰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国内贸易代理(不含金融、期货、证券),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摄影扩印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不含金融、期货、证券),装卸搬运,包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不含食用盐),烟草制品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金融、期货、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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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抚远俄品多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元60%网上销售:预包装食品、酒类进口及销售、日化类进口及销售、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进口日用百货、洗涤用品、化妆品、食品保健食品、药品、营养补充食品、家居护理用品;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一般贸易;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国内货运代理及仓储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文体活动组织策划;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13黑龙江俄品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万元60%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贸易代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包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策划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食品经营;经销:粮食、动物皮毛、水产品、家电、家具、首饰、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化妆品(定型包装)、日用品、建材、服装(以上项目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毒品)
14天狼星(海南)科技有限公司500万元60%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翻译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品牌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5俄品多电子商务海安有限公司300万元60%网上贸易代理;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大豆、日用品百货、纺织品、服装、鞋帽批发与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限明珠城分公司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代办货物报关、货物报检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黑河俄品多贸易有限公100万元58.8%酒、奶制饮料、茶、糕点、糖果、冰激凌、蜂蜜、米、面粉、巧克力、鲜奶、食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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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毛皮、水产品、肉类罐头、方便食品、营养食品、咖啡、大豆、乳粉(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家具、化肥、文具用品、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五金产品、日用品、纺织品、化妆品、建材、服装、鞋帽、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批发和进出口,肉制品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摄影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网上贸易代理(不含金融、期货、证券),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教学和培训);各种项目的策划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构商务代理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供应链管理、首饰、谷物、小麦、薯类、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乳粉(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销售、鞋帽批发、群众文艺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运输全套服务代理,互联网销售:食品(不含食用盐)、日用杂品、化妆品、日用家电、服装、鞋帽、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纺织品、针织品、五金产品
17五大连池风景区红河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000万元58.31%为国内外汽车企业提供测试设备和服务;寒区汽车测试技术、设备研发;驾驶员培训;房车自驾游营地建设运营;承办各种汽车运动赛事;大、中型会议承接、筹办;汽车旅游网站建设运营;旅游综合开发;餐饮,住宿服务
18黑龙江红河谷汽车测试股份有限公司8,575万元58.31%汽车测试与培训,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19孙吴冰河世纪试车旅游有限责任公司350万元58.31%为国内外汽车企业提供测试设备和服务;旅游综合开发。充电桩的销售以及充电服务
20漠河红河谷汽车测试有限公司5,000万元58.31%汽车检测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露营地服务,汽车租赁,体育竞赛组织,会议、会展及相关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代驾服务,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无人驾驶汽车测试,新能源汽车测试,旅游综合开发,驾驶员业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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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21黑河合作区红河谷新能源汽车测试有限公司3,500万元58.31%汽车检测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桩充电销售,露营地服务,汽车租赁,体育竞赛组织,会议、会展及相关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代驾服务
22五大连池市红河谷汽车测试有限公司2,000万元58.31%为国内外汽车企业提供场地和设备服务;寒区汽车测试技术、设备研发;汽车驾驶员培训、代驾服务;承办各种汽车赛事;汽车旅游网站建设运营;会议与展览服务;房车租赁;住宿、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旅游资源开发
23嫩江红河谷汽车测试中心有限公司1,000万元58.31%为国内外汽车企业提供测试设备和服务,寒区汽车测试技术、设备研发,承办汽车赛事,大中型会议承接筹办,旅游综合开发,充电桩销售及充电服务,设备研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
24五大连池风景区红河谷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408万元50.98%雪地高尔夫球场建设运营;雪地摩托驾驶体验场地建设运营
25黑河铭优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100万元48%糕点、酒、糖果、奶制饮料、茶叶、冰激凌、蜂蜜、米、面粉、乳粉、巧克力、鲜奶、食用油、动物毛皮、水产品、肉类罐头、方便食品、营养食品、咖啡、大豆、家具、化肥、首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家电、通讯设备、文具用品、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日用品、纺织品、化妆品、建材、服装、鞋帽、保健食品、水果罐头、矿泉水饮料、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谷物、薯类、建材、建筑工程用机械、专用设备、钢材、仪器仪表、汽车及零配件、农业机械、煤炭、矿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和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贸易代理(不含金融、期货、证券),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教学及培训),广告制作、发布、代理服务,摄影服务,项目策划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肉制品销售,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多式联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快递服务),粮食收购,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商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期货、证券),互联网销售:食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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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食用盐)、日用杂品、清洁用品
26黑河品优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元48%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不含食用盐);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食用盐);食品经营(不含食用盐);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食用盐);食品互联网销售(不含食用盐);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烟草制品零售;进出口代理(不含金融、期货、证券);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不含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家具销售;化肥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不含金融、期货、证券);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不含教学及培训);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平面设计;摄影扩印服务;个人商务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贸易经纪(不含金融、期货、证券);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金融、期货、证券)(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7黑河俄品多供应链有限公司400万元45%供应链管理,科技信息咨询服务,酒、奶制饮料、茶叶、糕点、糖果、冰激凌、蜂蜜、米、面粉、乳粉、巧克力、鲜奶、食用油、动物毛皮、水产品、肉类罐头、方便食品、营养食品、咖啡、大豆、家具、化肥、首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文具用品、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制品)、五金产品、日用品、纺织品、化妆品、建材、服装、鞋帽批发和进出口,网上贸易代理(不含金融、期货、证券),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教学和培训),广告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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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发布服务,摄影服务,各种项目的策划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肉制品销售,谷物、小麦、薯类、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运输全套服务代理,建材、建筑工程机械、专用设备、钢材、室内装饰材料、仪器仪表、汽车及零配件、农业机械、煤炭、矿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保健食品、水果罐头、矿泉水饮料、乳粉(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和进出口,粮食收购,装卸搬运,商务咨询服务
28苏州简约纳电子有限公司6,464.4893万元39.83%研究开发无线通信产品、消费电子产品、集成电子产品,销售自行开发产品、并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本公司研发所用原材料进口及自行开发产品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9北京简约纳电子有限公司1,801.5万元39.83%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代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0黑河俄品多经贸有限公司1,000万元36%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文具用品、工艺美术品、五金产品、日用品、纺织品、化妆品、建材、服装、鞋帽批发和进出口,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教育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摄影服务,各种项目的策划服务、酒、奶制饮料、糕点、糖果、茶、冰激凌、蜂蜜、米、面粉、巧克力、鲜奶、食用油、动物毛皮、水产品、肉类罐头、方便食品、营养食品、咖啡、大豆、家具、化肥、首饰批发和进出口、网上贸易代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构商务代理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乳粉(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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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品销售
31呼玛县红河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000万元34.99%汽车检测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露营地服务;汽车租赁;体育竞赛组织;会议、会展及相关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代驾服务;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无人驾驶汽车测试;新能源汽车测试;旅游综合开发;驾驶员业务代理服务;车辆物流
32芯通未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500万元30.75%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产品技术开发;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3芯通未来(哈尔滨)科技有限公司500万元30.75%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4黑河凯西思科技有限公司50万元24%科技信息咨询服务,酒、奶制饮料、茶、糕点、糖果、冰激凌、蜂蜜、米、面粉、巧克力、鲜奶、食用油、动物毛皮、水产品、肉类罐头、方便食品、营养食品、咖啡、大豆、家具、化肥、首饰、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文具用品、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五金产品、日用品、纺织品、化妆品、建材、服装、鞋帽批发和进出口,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和进出口,网上贸易代理、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教学及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摄影服务,各种项目的策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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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构商务代理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乳粉(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销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香料、香精批发和进出口
35海南红河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2,000万元29.74%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大数据服务;体育竞赛组织;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代驾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6标准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美国)350万美元53.43%主营小分子和生物药物的研发
37C&C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美国)700.4万美元46.00%生物技术研发
38黑河俄品多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58.8%许可项目:酒类经营;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水产品批发;肥料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摄影扩印服务;贸易经纪;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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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珠宝首饰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9黑龙江红河谷汽车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58.31%从事汽车测试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2022年9月30日,除天狼星集团、小江生物、康乐卫士及其子公司外,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所示:

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2022年9月30日,除天狼星集团、小江生物、康乐卫士及其子公司外,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所示:
序号控制的其他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投资总额持股/任职 情况经营范围
1黑龙江天狼星物流有限公司5,000万元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食品生产经营。批发、零售:日用百货;货物运输代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投资咨询;接受委托从事委托方的企业投资管理;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仓储服务;贸易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黑河星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6,000万元持股78.6% 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保税仓储、出口监管仓库、进出口业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销售金属硅、金属镁、石墨电极和铁合金,经营边贸项下进口原油、成品油商品业务,输油(气)管道、油(气)库及石油专用设施的建设(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未审批前不得经营)。蜂蜜营养制品制造,蜂蜜的批发和进出口,房地产租赁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和进出口(不含食用盐)
3黑河阿穆尔旅游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持股78.6% 实际控制人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高尔夫球场工程建筑,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后置审批项目:旅行社服务
4黑河小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1,500万元持股65.17% 实际控制人对药品生产进行投资,进出口贸易,中药材收购,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加工,保健食品制造销售,蜂蜜营养制品制造销售
5黑河天晟技术有限公司1,500万元持股65.17% 实际控制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中草药种植;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许可项目:食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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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食品销售;药品进出口
6黑龙江阿穆尔能源工程有限公司5,000万元持股58.95% 实际控制人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
7黑河红河谷国际滑雪场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元持股55.02% 实际控制人、董事食堂(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不含凉菜)。旅游基础设施投资及经营管理,索道,滑雪,水上游乐,专用设备租赁,企业自有房屋租赁服务,汽车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
8五大连池风景区红河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000万元持股49.85% 实际控制人为国内外汽车企业提供测试设备和服务;寒区汽车测试技术、设备研发;驾驶员培训;房车自驾游营地建设运营;承办各种汽车运动赛事;大、中型会议承接、筹办;汽车旅游网站建设运营;旅游综合开发;餐饮,住宿服务
9黑龙江红河谷汽车测试股份有限公司8,575万元持股49.85%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汽车测试与培训,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10孙吴冰河世纪试车旅游有限责任公司350万元持股49.85% 实际控制人为国内外汽车企业提供测试设备和服务;旅游综合开发。充电桩的销售以及充电服务
11漠河红河谷汽车测试有限公司5,000万元持股49.85% 实际控制人汽车检测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露营地服务,汽车租赁,体育竞赛组织,会议、会展及相关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代驾服务,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无人驾驶汽车测试,新能源汽车测试,旅游综合开发,驾驶员业务代理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12黑河合作区红河谷新能源汽车测试有限公司3,500万元持股49.85% 实际控制人汽车检测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桩充电销售,露营地服务,汽车租赁,体育竞赛组织,会议、会展及相关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代驾服务
13五大连池市红河谷汽车测试有限公司2,000万元持股49.85% 实际控制人为国内外汽车企业提供场地和设备服务;寒区汽车测试技术、设备研发;汽车驾驶员培训、代驾服务;承办各种汽车赛事;汽车旅游网站建设运营;会议与展览服务;房车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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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住宿、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旅游资源开发
14嫩江红河谷汽车测试中心有限公司1,000万元持股49.85% 实际控制人为国内外汽车企业提供测试设备和服务,寒区汽车测试技术、设备研发,承办汽车赛事,大中型会议承接筹办,旅游综合开发,充电桩销售及充电服务,设备研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
15北京芯通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000万元持股47.39% 实际控制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知识产权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6北京俄品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万元持股47.16% 实际控制人销售食品;销售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7黑龙江俄品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00万元持股47.16% 实际控制人文化艺术交流及策划;影视策划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业务;计算机图文设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文化娱乐经纪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日用百货、洗涤用品、化妆品。电信业务经营;食品生产经营
18黑河俄品多科技有限公司500万元持股47.16% 实际控制人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项目、酒、奶制饮料、茶、糕点、糖果、冰激凌、蜂蜜、米、面粉、乳粉(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巧克力、鲜奶、食用油、动物毛皮、水产品、肉类罐头、方便食品、营养食品、咖啡、大豆、家具、化肥、首饰、科技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文具用品、工艺美术品、五金产品、日用品、纺织品、化妆品、建材、服装、鞋帽批发和进出口、网上贸易代理、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教育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摄影服务;各种项目的策划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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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机构商务代理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乳粉(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投资的除外)
19黑河快团供应链有限公司100万元持股47.16% 实际控制人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食用盐),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具销售,珠宝首饰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国内贸易代理(不含金融、期货、证券),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摄影扩印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不含金融、期货、证券),装卸搬运,包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不含食用盐),烟草制品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金融、期货、证券)
20抚远俄品多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元持股47.16% 实际控制人网上销售:预包装食品、酒类进口及销售、日化类进口及销售、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进口日用百货、洗涤用品、化妆品、食品保健食品、药品、营养补充食品、家居护理用品;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一般贸易;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国内货运代理及仓储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文体活动组织策划;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21黑龙江俄品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万元持股47.16% 实际控制人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贸易代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包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策划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食品经营;经销:粮食、动物皮毛、水产品、家电、家具、首饰、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化妆品(定型包装)、日用品、建材、服装(以上项目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毒品)
22天狼星(海南)科技有限公司500万元持股47.16% 实际控制人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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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翻译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品牌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3俄品多电子商务海安有限公司300万元持股47.16% 实际控制人网上贸易代理;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大豆、日用品百货、纺织品、服装、鞋帽批发与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限明珠城分公司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代办货物报关、货物报检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4黑河俄品多贸易有限公司100万元持股46.22% 实际控制人酒、奶制饮料、茶、糕点、糖果、冰激凌、蜂蜜、米、面粉、巧克力、鲜奶、食用油、动物毛皮、水产品、肉类罐头、方便食品、营养食品、咖啡、大豆、乳粉(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家具、化肥、文具用品、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五金产品、日用品、纺织品、化妆品、建材、服装、鞋帽、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批发和进出口,肉制品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摄影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网上贸易代理(不含金融、期货、证券),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教学和培训);各种项目的策划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构商务代理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供应链管理、首饰、谷物、小麦、薯类、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乳粉(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销售、鞋帽批发、群众文艺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运输全套服务代理,互联网销售: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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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食用盐)、日用杂品、化妆品、日用家电、服装、鞋帽、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纺织品、针织品、五金产品
25五大连池风景区红河谷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408万元持股40.07% 实际控制人雪地高尔夫球场建设运营;雪地摩托驾驶体验场地建设运营
26黑河铭优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100万元持股37.73% 实际控制人糕点、酒、糖果、奶制饮料、茶叶、冰激凌、蜂蜜、米、面粉、乳粉、巧克力、鲜奶、食用油、动物毛皮、水产品、肉类罐头、方便食品、营养食品、咖啡、大豆、家具、化肥、首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家电、通讯设备、文具用品、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日用品、纺织品、化妆品、建材、服装、鞋帽、保健食品、水果罐头、矿泉水饮料、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谷物、薯类、建材、建筑工程用机械、专用设备、钢材、仪器仪表、汽车及零配件、农业机械、煤炭、矿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和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贸易代理(不含金融、期货、证券),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教学及培训),广告制作、发布、代理服务,摄影服务,项目策划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肉制品销售,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多式联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快递服务),粮食收购,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商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期货、证券),互联网销售:食品(不含食用盐)、日用杂品、清洁用品
27黑河品优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元持股37.73% 实际控制人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不含食用盐);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食用盐);食品经营(不含食用盐);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食用盐);食品互联网销售(不含食用盐);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烟草制品零售;进出口代理(不含金融、期货、证券);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不含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家具销售;化肥销售;珠宝首饰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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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不含金融、期货、证券);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不含教学及培训);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平面设计;摄影扩印服务;个人商务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贸易经纪(不含金融、期货、证券);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金融、期货、证券)(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8黑河俄品多供应链有限公司400万元持股35.37% 实际控制人供应链管理,科技信息咨询服务,酒、奶制饮料、茶叶、糕点、糖果、冰激凌、蜂蜜、米、面粉、乳粉、巧克力、鲜奶、食用油、动物毛皮、水产品、肉类罐头、方便食品、营养食品、咖啡、大豆、家具、化肥、首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文具用品、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制品)、五金产品、日用品、纺织品、化妆品、建材、服装、鞋帽批发和进出口,网上贸易代理(不含金融、期货、证券),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教学和培训),广告制作、代理、发布服务,摄影服务,各种项目的策划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肉制品销售,谷物、小麦、薯类、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运输全套服务代理,建材、建筑工程机械、专用设备、钢材、室内装饰材料、仪器仪表、汽车及零配件、农业机械、煤炭、矿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保健食品、水果罐头、矿泉水饮料、乳粉(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和进出口,粮食收购,装卸搬运,商务咨询服务
29苏州简约纳电子有限公司6,464.4893万元持股31.31% 实际控制人研究开发无线通信产品、消费电子产品、集成电子产品,销售自行开发产品、并提供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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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本公司研发所用原材料进口及自行开发产品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0北京简约纳电子有限公司1,801.5万元持股31.31% 实际控制人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代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1呼玛县红河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000万元持股29.91% 实际控制人汽车检测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露营地服务;汽车租赁;体育竞赛组织;会议、会展及相关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代驾服务;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无人驾驶汽车测试;新能源汽车测试;旅游综合开发;驾驶员业务代理服务;车辆物流
32黑河俄品多经贸有限公司1,000万元持股28.30% 实际控制人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文具用品、工艺美术品、五金产品、日用品、纺织品、化妆品、建材、服装、鞋帽批发和进出口,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教育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摄影服务,各种项目的策划服务、酒、奶制饮料、糕点、糖果、茶、冰激凌、蜂蜜、米、面粉、巧克力、鲜奶、食用油、动物毛皮、水产品、肉类罐头、方便食品、营养食品、咖啡、大豆、家具、化肥、首饰批发和进出口、网上贸易代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构商务代理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乳粉(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销售
33芯通未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500万元持股24.17% 实际控制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产品技术开发;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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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4芯通未来(哈尔滨)科技有限公司500万元持股24.17% 实际控制人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5黑河众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0万元持股19.46%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商业项目投资
36黑河凯西思科技有限公司50万元持股18.86% 实际控制人科技信息咨询服务,酒、奶制饮料、茶、糕点、糖果、冰激凌、蜂蜜、米、面粉、巧克力、鲜奶、食用油、动物毛皮、水产品、肉类罐头、方便食品、营养食品、咖啡、大豆、家具、化肥、首饰、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文具用品、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五金产品、日用品、纺织品、化妆品、建材、服装、鞋帽批发和进出口,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和进出口,网上贸易代理、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教学及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摄影服务,各种项目的策划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构商务代理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乳粉(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销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香料、香精批发和进出口
37海南红河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2,000万元持股25.42% 实际控制人、董事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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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大数据服务;体育竞赛组织;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代驾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8标准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美国)350万美元持股42.00% 实际控制人主营小分子和生物药物的研发
39C&C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美国)700.4万美元持股36.16% 实际控制人生物技术研发
40黑河俄品多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持股46.22% 实际控制人许可项目:酒类经营;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水产品批发;肥料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摄影扩印服务;贸易经纪;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珠宝首饰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1黑龙江红河谷汽车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持股49.85% 实际控制人、负责人从事汽车测试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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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注1:深圳前海建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变更名称为深圳前海建成开元企业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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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限公司。

序号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 (万股)股权比例(%)股份性质限售情况
1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021.800022.62%三板限售股限售30,218,000股(股份锁定承诺期间内)
2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0.00008.31%三板限售股限售11,100,000股(股份锁定承诺期间内)
3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7.61423.80%三板流通股无限售情况
4江西济麟鑫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84.49613.63%三板流通股无限售情况
5北京百柏瑞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45.60003.34%三板流通股无限售情况
6海南云锋基金中心(有限合伙)363.37212.72%三板流通股无限售情况
7深圳前海建成开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363.37202.72%三板流通股无限售情况
8北京亦庄生物医药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00.00002.25%三板流通股无限售情况
9昆明远望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3.80701.90%三板流通股无限售情况
10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25.00001.68%三板流通股无限售情况
11现有其他股东62,849,38647.04%三板流通股、三板限售股限售6,416,660股(股份锁定承诺期间内)
合计13,360.0000100%--

注1:深圳前海建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变更名称为深圳前海建成开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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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披露事项

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前曾存在股权代持,相关股权代持及代持还原情况如下:
时间事项股权变动内容价格定价依据说明
2008.04康乐有限设立马润林出资51%(102万元),刘永江出资49%(98万元)1元/注册资本-代持形成:马润林、刘永江设立康乐有限并共同持有陈小江、马润林、刘永江股权,陈小江、马润林、刘永江的实际投资比例分别为40%、40%、20%
2008.10康乐有限股权转让和增资康乐有限注册资本从200万元增资至10,000万元,其中深创投以货币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000万元,天牛投资以货币认缴新增注册资本4,600万元1元/注册资本认缴注册资本-
刘永江将其持有的康乐有限39.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78.4万元)转让给马润林0元/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未实缴部分的货币出资方式变更:刘永江将其持有的康乐有限39.2%股权转让给马润林并以知识产权完成实缴 新增知识产权认缴出资存在代持:马润林对康乐有限的知识产权出资实际为陈小江、马润林、刘永江共有,三人的出资比例仍为40%、40%、20%
陈小江、马润林、刘永江以知识产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200万元,公司设立时以货币认缴的160万元出资变更为知识产权出资;陈小江、马润林、刘永江以专利“乳头瘤病毒衣壳蛋白的原核制备和应用”实缴出资3.14元/注册资本无形资产评估价值
2010.04康乐有限股权转让深创投将其持有的康乐有限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00万元)转让给马润林,将其持有的康乐有限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00万元)转让给天牛投资0元/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受让股权仍存在代持:深创投放弃出资,对应股权无对价换让给马润林、天牛投资;马润林受让股权仍存在代持,陈小江、马润林、刘永江权益比例仍为40%、40%、20%
2010.06康乐有限股权转让马润林将其持有的康乐有限36.80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680.4万元)、1元/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代持还原:陈小江、马润林、刘永江解除在康乐有限直接持股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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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江将其持有的康乐有限0.19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9.6万元)转让给江林威华的代持,变更持股主体为江林威华,且变更持股方式,即由直接持股转为间接持股;三人在江林威华的持股比例调整为40%、40%、20%

2011.01

2011.01江林威华股权转让刘永江将其持有的江林威华8,000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6%)转让给马润林;股权转让后,陈小江、马润林、刘永江分别持有江林威华40%、40%、20%股权0元/注册资本-

1、股权代持的事实情况

2008年4月,马润林和刘永江分别出资102万元(对应康乐有限51%股权)、98万元(对应康乐有限49%股权)设立康乐有限,设立时存在股权代持,具体情况如下:陈小江、马润林、刘永江在大学期间即为好友,三人之间具有深厚的友谊和信任基础;国内当时尚无已上市的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产品,三人希望能够尽快填补相应市场空白,拟投资设立康乐有限并研究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产品及相关技术,并各自发挥优势,其中陈小江主要负责提供技术支持,马润林及刘永江主要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包括引进投资人、资金筹措及技术成果转化等。考虑到陈小江为美国国籍且长期居住于美国,康乐有限设立初期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和事务较为繁琐且成本较高,为操作便利,由马润林及刘永江设立康乐有限并共同持有三人的权益。考虑到三人此前对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贡献以及对于未来康乐有限发展的分工,陈小江、马润林、刘永江协商一致,其对康乐有限的实际投资比例分别为40%、40%、20%。2008年10月,陈小江、马润林、刘永江以标的专利实缴出资3,360万元,其中陈小江、马润林系该项专利的所有权人,考虑到刘永江曾参与标的专利的研究思路讨论及执行研发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陈小江、马润林、刘永江约定马润林对康乐有限的知识产权出资实际为三人共有,三人的出资比例与康乐有限设立时商定的投资比例一致,分别为40%、40%、20%。刘永江将其持有的康乐有限

39.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78.4万元,未实缴)转让给马润林,主要系为完成以知识产权实缴出资。

2010年4月,深创投将其持有的康乐有限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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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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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授予时,公司上一年末每股净资产; F.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包括: a.公司董事; b.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c.其他人员,经康乐卫士董事会认定的核心管理人员、研发人员和经营骨干等。 此外,对在公司任职期限较长且表现一直良好的个别普通员工,经公司董事会认定亦可纳入激励对象范畴。 ②首期激励的具体实施情况 A.根据康乐卫士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首期激励对象以及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额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拟授予期权数量(万份)
1郝春利总经理25
2刘永江副总经理25
3刘纲董事10
4陈健平副总经理10
5沈益国副总经理10
6董微财务总监5
7仪传超董事会秘书2
8银飞生物制剂部副经理2
9徐岚研发工程师2
10陈京京临床医学部副经理2
11孙延红质量保证部副经理2
12沈迩萃质量检验部副经理2
13伍树明蛋白工程部副经理2
14张瑞霞工艺开发部经理2
15王雅君工艺开发部副经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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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陈碧霞综合部副经理2
17高俊工艺开发部1.5
18陈丹研发工程师1
19郭中华研发工程师1
20张庆峰研发工程师1
21邓志亮研发工程师1
22马建新研发工程师1
23杨胜宝研发工程师1
24李静材料员1
25董书凯司机1
26夏丽法务主管1
27王举闻事务主管1
28周彬研发工程师0.5
29李田美研发工程师0.5
30王艳研发工程师0.5
31仉春艳研发工程师0.5
32闫梅研发工程师0.5
33张涛出纳0.5
34刁立苹保管员0.5
合计120

B.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已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首期激励对象分别签署了《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授予书》。

(2)2016年12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期(已取消)

①2016年12月12日,康乐卫士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期授予方案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A.本期激励计划为公司第一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期,本期拟授予的股票期权为12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360万份。

B.除非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延长的,本期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与首期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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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根据《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期授予方案》,公司第二期激励对象以及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额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拟授予期权数量(万份)
1郝春利董事长15
2刘永江总经理15
3沈益国副总经理10
4张海江副总经理10
5董微财务总监10
6仪传超董事会秘书10
7赵帅监事10
8银飞生物制剂部经理3
9陈京京临床医学部经理2
10孙延红质量保证部经理2
11沈迩萃质量分析部经理3
12伍树明蛋白工程部经理3
13张瑞霞工艺开发部经理3
14姜绪林工艺开发部经理3
15陈碧霞综合部副经理2
16于泓洋综合部副经理1
17李艳华综合部副经理1
18王举闻综合部副经理1
19王雅君工艺开发部副经理1.5
20高俊工艺开发部副经理1
21陈丹质量分析部副经理1.5
22刘玉莹质量分析部副经理1.5
23陈晓蛋白工程部副经理1.5
24高文双蛋白工程部副经理1.5
25张爱君财务部副经理1.5
26杜晓莉研发工程师1
27张涛出纳1
28李静采购0.5
29刁立苹保管员0.5
30董书凯司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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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薛俊莲研发工程师0.5
32刘国庆研发技术员0.5
33路遥设备技术员0.5
34黄钦研发工程师0.5
35周树怡研发工程师0.5
合计120

B.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已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该次激励对象分别签署了《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授予书》。

(3)2018年4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终止

2018年3月27日,康乐卫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议案。2018年4月13日,康乐卫士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终止<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16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部分激励员工不符合该通知规定的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条件,行权时需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部分员工因赋税过高选择不参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考虑国家政策调整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认为该激励计划实质上不具有激励性质,决定终止《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该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均未行权。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19年8月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股份数来源于公司股票发行;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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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股份转让价格确定为1元/股,主要目的是为了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对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公司本次用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数量为600万股。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情况 本次激励对象共计26人,各激励对象获得激励股份数量如下:
序号激励对象职务认购额 (万元)认购比例(%)拟持股数量(万股)
1郝春利董事长、首席执行官159.0026.50159.00
2刘永江董事、总经理100.0016.67100.00
3仪传超董事会秘书40.006.6740.00
4沈益国副总经理40.006.6740.00
5张海江副总经理40.006.6740.00
6董微首席财务官40.006.6740.00
7张爱君财务部经理10.001.6710.00
8李艳华人力资源部经理10.001.6710.00
9王举闻职工监事10.001.6710.00
10王志斌昆明分公司设备工程部 经理10.001.6710.00
11徐瑞工程设备安全监察部副 经理10.001.6710.00
12银飞生物制剂部经理10.001.6710.00
13贠炳岭生物制剂部副经理3.000.503.00
14伍树明研发总监10.001.6710.00
15陈晓蛋白工程部副经理10.001.6710.00
16张瑞霞副总经理10.001.6710.00
17姜绪林工艺开发部经理10.001.6710.00
18高文双工艺开发部副经理10.001.6710.00
19高俊工艺开发部副经理10.001.6710.00
20刘玉莹质量保证部经理10.001.6710.00
21沈迩萃质量研究总监10.001.6710.00
22陈丹质量分析部副经理5.000.835.00
23李玲质量分析部副经理3.000.503.00
24张尧抗体部经理10.001.6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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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于泓洋临床研究总监10.001.6710.00
26蒋敦泉商务拓展部经理10.001.6710.00
合计600.00100.00600.00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限售期

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由公司回购之日止。

②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本计划激励涉及的定向发行获得全国股转系统备案后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之日。

③锁定期、解锁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均自授予日起计,分三期解锁。

具体如下安排:

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锁定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同时锁定(派发的现金红利不适用),不得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新增股份锁定期的截止日与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一致。授予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其解锁和转让还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在解锁日,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如激励对象未满足解锁条件,则激励对象持有的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仍然限售并递延至符合解锁条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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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补充协议的形式终止,相关协议自动终止且自始无效,对各方不具有约束力,该等终止是永久、无条件、不可撤销且不再恢复的。综上所述,上述做市股票转售约定未对实际控制人控制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签署的特殊投资约定及其解除情况发行人股东通过2019年公司第一次股票发行、2020年公司第一次股票发行投资发行人时,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曾存在特殊投资约定,具体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四节 附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投资发行人时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的特殊投资条款均已终止,对各方不具有约束力,该等终止是永久、无条件、不可撤销且不再恢复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拥有1家分公司、2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南京康乐

2、昆明康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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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康乐卫士(昆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6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MA6PJHNN5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永江
住所云南省滇中新区云水路1号智能制造产业园区A1栋307室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I类、Ⅱ类医疗器械、化学制剂的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康乐卫士持股100%,为康乐卫士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拟作为发行人的生产基地之一,目前尚未开展实际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元)项目2022年9月30日/ 2022年1-9月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总资产457,639,086.25466,012,701.90
净资产283,320,798.71291,160,352.75
净利润-7,839,554.04-7,555,031.99

注:安永华明已在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昆明康乐的2021年及2022年1-9月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3、立康实业

注:安永华明已在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昆明康乐的2021年及2022年1-9月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3、立康实业
名称云南滇中立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MA6PW3H60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毕瑞
住所云南省滇中新区云水路1号智能制造产业园A1栋507室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屋租赁;厂房租赁;物业管理;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康乐卫士持股1%,为康乐卫士控股子公司(康乐卫士将持有1%股权的立康实业视为控股子公司)。主要是因为: (1)立康实业系为定制化建设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项目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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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2)根据与滇中恒昇的约定,持有立康实业99%股份的另一股东滇中恒昇在人民币2.3亿元额度内对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项目进行定制化建设; (3)根据与滇中恒昇的约定,公司有权利随时回购滇中恒昇持有的立康实业99%股权以及应于产品上市一年内或2026年12月31日之前履行回购义务,该项权利是公司持有的一项实质性潜在投票权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拟作为发行人的代建平台,目前尚未建设完毕
主要财务数据(元)项目2022年9月30日/ 2022年1-9月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总资产213,239,990.1898,804,370.14
净资产50,171,411.0849,984,420.84
净利润186,990.25-5,536.67

注:安永华明已在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立康实业的2021年及2022年1-9月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4、其他披露事项

2020年12月,云南滇中恒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康乐卫士、天狼星集团、昆明康乐签署《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定制化建设协议书》及相关协议,涉及康乐卫士或其指定的昆明康乐享有的立康实业股权回购的约定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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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郝春利,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1973年9月,硕士学位。1994年9月至2002年12月历任黑河阿穆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会计、副总经理;2003年1月至2007年8月任黑河星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10年12月任黑龙江天狼星电站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江苏泰州天德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6年4月任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21年6月任黑龙江红河谷汽车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5月至今任天狼星集团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首席执行官。 刘永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1961年8月,硕士学位,研究员。1982年8月至1993年3月历任新疆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实习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副所长/副研究员;1993年4月至2000年3月历任新疆农业科学院微生物应用研究所所长、研究员;2000年4月至2003年7月任威海市三色农业指导中心研究员;2003年8月至2008年3月任威海迪沙麦特生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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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1970年6月,硕士学位。1991年7月至1992年11月任黑龙江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财务处科员;1992年11月至2012年5月历任黑龙江省北方煤炭销售公司科长、副经理、经理;2012年5月至2014年7月任黑龙江龙兴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规划发展部部长;2014年7月至2016年3月任黑龙江禾润凯迪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任黑龙江泰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2017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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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春利、刘永江的简要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 沈益国,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1964年1月,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执业药师。1988年3月毕业于哈尔滨电工学院电工材料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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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间接持股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亲属关系间接持股主体间接持股 比例(%)
郝春利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小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979
刘永江董事、总经理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487
陶涛董事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小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2851
陶然董事陶涛之兄、陶沙之父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小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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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辉董事北京橙净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柏瑞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0.9324
李启林董事李辉之父北京恒骏佳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百柏瑞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0.2065
刘庆利董事昆明远望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丰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匡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0001
张静首席财务官董微之配偶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小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4653
王泽学监事会主席北京百柏瑞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0.2003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所持股份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郝春利、陶涛通过天狼星集团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质押情况,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除董事陶涛与董事陶沙系叔侄关系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均不存在亲属关系。

(三)对外投资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所持股份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郝春利、陶涛通过天狼星集团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质押情况,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除董事陶涛与董事陶沙系叔侄关系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均不存在亲属关系。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对外投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对外投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本公司担任职务对外投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出资总额 (万元)投资 比例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郝春利董事长、首席执行官黑河晟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845.08%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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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0003.00%不存在
天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1.00%不存在
刘永江董事、总经理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9.09935335.49%不存在
陶涛董事、实际控制人黑龙江天狼星物流有限公司5,000100.00%不存在
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00078.60%不存在
黑河晟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8427.64%不存在
黑河众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019.46%不存在
陶沙董事黑河汇品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98.00%不存在
中博康健(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85.00%不存在
天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75.20%不存在
北京罗细亚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40050.00%不存在
天狼星(海南)科技有限公司50040.00%不存在
黑河晟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845.0813%不存在
刘庆利董事亦能新能源有限公司5,00095.00%不存在
元核投资(上海)有限公司3,00049.00%不存在
哈尔滨市美利山建筑材料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50025.00%不存在
北京京师天汇培训中心3020.00%不存在
北京京师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30018.46%不存在
李辉董事上海炫橙炫企业管理事务所100100.00%不存在
北京炫橙数据科技有限公司10051.00%不存在
宁波博悦元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2.74%不存在
刘纲董事北京红土合众投资管理中心1005.50%不存在
成都市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3130.60%不存在
乔友林独立董事成都明御美澳医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05.00%不存在
王泽学监事会主席海南瑟瑞思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020.00%不存在
北京百柏瑞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0316.00%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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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芯通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0001.15%不存在
天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1.00%不存在
董微首席财务官黑河晟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8410.16%不存在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的对外投资情况。

(四)其他披露事项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的对外投资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除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之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除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之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本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兼职单位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1郝春利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担任董事的企业
2刘永江董事、总经理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3陶涛董事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黑河众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黑龙江红河谷汽车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黑龙江红河谷汽车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担任负责人的企业
黑河红河谷国际滑雪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黑河星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海南红河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黑河大黑河岛港埠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担任副董事长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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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陶沙董事中博康健(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担任监事的企业
天狼星(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董事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北京俄品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黑河天狼星经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黑龙江星河电力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董事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黑河俄品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企业
黑河俄品多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负责人公司董事担任负责人的企业
黑龙江天狼星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负责人公司董事担任负责人的企业
苏州简约纳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黑龙江红河谷汽车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俄品多电子商务海安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担任监事的企业
5刘庆利董事亦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公司董事担任经理、执行董事的企业
元核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公司董事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的企业
北京京师天汇培训中心总经理公司董事担任总经理的企业
亦能新能源(昆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董事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北京京昉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公司董事担任经理、执行董事的企业
北京北岳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公司董事担任经理、执行董事的企业
京师利源医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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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亦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远望明昆(北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丰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6刘纲董事成都市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负责人公司董事担任负责人的企业
中青校园先锋文化(北京)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董事担任监事会主席的企业
红土嘉业创业投资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公司董事担任总经理、董事的企业
红土景山投资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经理、董事公司董事担任经理、董事的企业
石家庄红土冀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公司董事担任总经理、董事的企业
北京舜合通达数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联动通达(北京)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北京麒麟网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北京红土嘉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经理、董事公司董事担任经理、董事的企业
河北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公司董事担任总经理、董事的企业
北京天工异彩影视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公司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的企业
东田时尚(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北京德美艺嘉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北京多牛互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公司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的企业
深创新投资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经理、董事公司董事担任经理、董事的企业
东田时尚(北京)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株洲市湘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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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北京京优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北京星云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昭仪新天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天津海泰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中博农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山西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7李辉董事北京炫橙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上海炫橙炫企业管理事务所投资人公司董事李辉担任投资人的企业
8乔友林独立董事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9李晓静独立董事西安国水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北京三兴汽车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新兴河北冶金资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中投(天津)智能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10王泽学监事会主席黑龙江阿穆尔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芯通未来(哈尔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监事会主席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苏州简约纳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会主席担任董事的企业
黑龙江天狼星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担任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黑龙江红河谷汽车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监事会主席担任监事会主席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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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会主席担任董事的企业
海南瑟瑞思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11陈欣监事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监事担任财务总监的企业
12董微首席财务官黑河星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公司首席财务官担任监事的企业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相结合确定,按其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最近三年及一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1)董事变动情况
变更时间原董事会成员新董事会成员具体变动人员变动原因
2019年7月4日陈小江、陶然、 刘纲、郝春利、 刘永江郝春利、刘永江、陈小江、陶然、 刘纲、李辉、 张志勇新增:李辉、 张志勇董事会换届
2021年11月23日郝春利、刘永江、陈小江、陶然、刘纲、李辉、张志勇郝春利、刘永江、陶涛、陶沙、刘庆利、李辉、刘纲、李晓静新增:陶涛、陶沙、刘庆利、李晓静 退出:陈小江、陶然、张志勇董事会换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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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其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并已经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有效。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九、 重要承诺

(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开始日期承诺结束日期承诺类型承诺具体内容
实际控制2022年12-股份锁定本人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就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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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3日承诺事项,作承诺如下:(1)本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期间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上述期间内,公司终止申请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的,则在不违反本人做出的其他承诺和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本人可以申请解除上述限售承诺。(2)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主要产品实现上市销售且公司因此实现盈利前,本人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主要产品实现上市销售且公司因此实现盈利后,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之日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本人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下同)。(5)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6)自本承诺出具后,如本承诺与届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等不一致或存在冲突的,本人承诺遵照相关规定执行。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控股股东2022年12月13日-股份锁定承诺本企业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现就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事项,作承诺如下:(1)本企业将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期间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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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上述期间内,公司终止申请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的,则在不违反本企业做出的其他承诺和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解除上述限售承诺。(2)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主要产品实现上市销售且公司因此实现盈利前,本企业不减持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主要产品实现上市销售且公司因此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之日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4)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本企业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后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下同)。(5)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企业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6)自本承诺出具后,如本承诺与届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等不一致或存在冲突的,本企业承诺遵照相关规定执行。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2022年12月13日-股份锁定承诺本企业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现就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事项,作承诺如下:(1)本企业将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期间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上述期间内,公司终止申请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的,则在不违反本企业做出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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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承诺和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解除上述限售承诺。(2)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主要产品实现上市销售且公司因此实现盈利前,本企业不减持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主要产品实现上市销售且公司因此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之日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4)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本企业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后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下同)。(5)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企业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6)自本承诺出具后,如本承诺与届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等不一致或存在冲突的,本企业承诺遵照相关规定执行。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12月13日-股份锁定承诺本人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就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事项,作承诺如下:(1)本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期间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上述期间内,公司终止申请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的,则在不违反本人做出的其他承诺和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本人可以申请解除上述限售承诺。(2)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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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主要产品实现上市销售且公司因此实现盈利前,本人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前述承诺;公司主要产品实现上市销售且公司因此实现盈利后,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4)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前述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5)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本人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下同)。(6)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7)自本承诺出具后,如本承诺与届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等不一致或存在冲突的,本人承诺遵照相关规定执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核心技术人员2022年12月13-股份锁定承诺本人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现就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事项,作承诺如下:(1)本人将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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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至公司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期间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上述期间内,公司终止申请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的,则在不违反本人做出的其他承诺和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本人可以申请解除上述限售承诺。(2)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主要产品实现上市销售且公司因此实现盈利前,本人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前述规定期间内离职的,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公司主要产品实现上市销售且公司因此实现盈利后,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但应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4)自本人所持本次发行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本次发行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5)自本承诺出具后,如本承诺与届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等不一致或存在冲突的,本人承诺遵照相关规定执行;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1年定向发行认购股东-股份锁定承诺本单位作为2021年定向发行的认购股东之一,现本单位就持有公司股份延长锁定期事项,作承诺如下:本单位在公司2021年定向发行中所认购的新增股份自2022年8月29日起自愿限售,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2021年定向发行中所认购的新增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上述期间内,公司终止申请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的,则本单位可以申请解除前述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2022年1月5日-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人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就本人对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作如下承诺:1、持股意向: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减持意向:(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数量:本人将按照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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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相关减持计划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人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股份的,本人将明确并披露未来12个月的控制权安排,保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2)减持股份的方式:本人将根据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3)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格。(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2)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除按照第1)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3)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4)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人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公司股份的,其减持不适用前款规定。3、约束措施: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控股股东2022年1月5日-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企业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现就本企业对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作如下承诺:1、持股意向:本企业作为公司股东,未来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减持意向:(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数量:本企业将按照公司向不特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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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相关减持计划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企业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股份的,本企业将明确并披露未来12个月的控制权安排,保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2)减持股份的方式:本企业将根据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3)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格。(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2)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除按照第1)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3)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4)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企业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公司股份的,其减持不适用前款规定。3、约束措施: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2022年1月5日-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本企业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现就本企业对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作如下承诺:1、持股意向:本企业作为公司股东,未来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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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持意向:(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数量:本企业将按照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相关减持计划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企业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股份的,本企业将明确并披露未来12个月的控制权安排,保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2)减持股份的方式:本企业将根据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3)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格。(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2)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除按照第1)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3)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4)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企业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公司股份的,其减持不适用前款规定。3、约束措施: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2022年1月5日-稳定股价承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作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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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承诺:1、本公司将切实遵守和执行《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公司将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的预案回购本公司股票,同时本公司也将遵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回购股份,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4、自本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本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控股股东2022年1月5日-稳定股价承诺本企业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就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作如下承诺:1、本企业已了解知悉并将切实遵守和执行《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企业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3、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本企业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有)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2022年1月5日-稳定股价承诺本人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仅限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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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作如下承诺:1、本人已了解知悉并将切实遵守和执行《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3、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有)
发行人2022年9月27日-稳定股价的承诺公司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作如下承诺:1、本公司将切实遵守和执行《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修订)》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公司将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的预案回购本公司股票,同时本公司也将遵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回购股份,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4、自本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本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控股股东2022年9月27日-稳定股价的承诺本企业作为康乐卫士的控股股东,就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作如下承诺:1、本企业已了解知悉并将切实遵守和执行《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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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定特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修订)》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企业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3、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本企业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9月27日-稳定股价的承诺本人作为康乐卫士的董事(仅限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作如下承诺:1、本人已了解知悉并将切实遵守和执行《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修订)》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3、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有)
发行人2022年1月5日-信息披露责任承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作如下承诺:若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发行人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加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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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后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回购的股份包括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上述股票发行价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若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本次发行不符合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及时进行公告,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实际控制人2022年1月5日-信息披露责任承诺本人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作如下承诺:若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回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公司本次发行后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回购的股份包括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上述股票发行价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若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暂停从公司处取得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履行完毕时为止
控股股东2022年1月5日-信息披露责任承诺本企业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作如下承诺:若公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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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回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公司本次发行后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回购的股份包括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上述股票发行价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若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暂停从公司处取得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按上述承诺履行完毕时为止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2022年1月5日-信息披露责任承诺本企业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作如下承诺:若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回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公司本次发行后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回购的股份包括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上述股票发行价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若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暂停从公司处取得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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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直至本企业按上述承诺履行完毕时为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1月5日-信息披露责任承诺本人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作如下承诺:若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履行完毕时为止
发行人2022年1月5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承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为降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诺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公司现有业务运营主要面临的风险的应对措施(1)公司将持续推进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大力拓展国内市场,同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2)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谨慎的决策。公司将继续优化管理流程、建立更加有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业务计划的平稳实施、有序进行。2、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根据制定的《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2)积极调配资源,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发和建设进度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长期回报,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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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发和建设进度,尽早实现项目收益,避免即期回报被摊薄,使公司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如有)尽快得到填补。(3)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研究论证程序、决策机制、利润分配形式、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等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并制定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未来三年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提升盈利能力。公司承诺,将积极采取上述措施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发行人的原因外,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实际控制人2022年1月5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承诺本人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1、本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人承诺将严格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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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控股股东2022年1月5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承诺本企业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1、本企业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企业承诺将严格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企业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1月5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承诺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承诺如下: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积极促使由董事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8、作为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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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接受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发行人2022年1月5日-利润分配承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如下承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和《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严格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如本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实际控制人2022年1月5日-利润分配承诺本人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就公司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作承诺如下:本人将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和《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如本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控股股东2022年1月5日-利润分配承诺本企业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就公司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作承诺如下:本企业将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和《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如本企业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1月5日-利润分配承诺本人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作承诺如下:本人将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和《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如本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发行2022-未履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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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5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未履行公开承诺情形,提出如下约束措施:1、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作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实际控制人2022年1月5日-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未履行公开承诺情形,提出如下约束措施:1、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5)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作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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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2022年1月5日-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企业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未履行公开承诺情形,提出如下约束措施:1、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5)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将作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2022年1月5日-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企业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对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未履行公开承诺情形,提出如下约束措施:1、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5)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将作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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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1月5日-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未履行公开承诺情形,提出如下约束措施:1、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4)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6)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实际控制人2022年1月5日-关联交易承诺本人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规范和减少与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全资)间的关联交易,现作承诺如下:1、本人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如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2、本人及本人所控制(含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有)将尽最大努力避免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本人及本人所控制(含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有)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进行公平操作,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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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人及本人控制(含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有)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不与发行人之间发生非交易性资金往来。在任何情况下,不需要发行人向本人及本人控制(含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有)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本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发行人的利益。5、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控股股东2022年1月5日-关联交易承诺本企业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规范和减少与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全资)间的关联交易,现作承诺如下:1、本企业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企业以及本企业实际控制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如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2、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含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有)将尽最大努力避免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含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有)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进行公平操作,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含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有)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不与发行人之间发生非交易性资金往来。在任何情况下,不需要发行人向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含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有)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本企业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发行人的利益。5、本企业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实际2022-关联本企业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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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年1月5日交易承诺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为规范和减少与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全资)间的关联交易,现作承诺如下:1、本企业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企业以及本企业实际控制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如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2、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含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有)将尽最大努力避免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含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有)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进行公平操作,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含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有)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不与发行人之间发生非交易性资金往来。在任何情况下,不需要发行人向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含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有)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本企业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发行人的利益。5、本企业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1月5日-关联交易承诺本人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规范和减少与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全资)间的关联交易,现作承诺如下: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未来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对公司的影响能力,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3、本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本人在此承诺并保证,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内容,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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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2022年1月5日-同业竞争承诺本人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有效防止及避免与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全资)存在同业竞争情形,现作承诺如下: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人的近亲属及本人投资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企业(如有),在中国境内外,不存在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与公司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公司的资产完整,其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均独立于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投资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企业。2、本人、本人的近亲属及本人投资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企业(如有)将来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公司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4、如果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将来存在任何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机会,将立即通知公司并无条件将该等业务机会提供给公司。5、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持续有效的承诺,直至本人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止。6、因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条款而所获的利益及权益将归公司所有,如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条款导致公司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本人将按该等损失的实际发生金额向公司进行赔偿
控股股东2022年1月5日-同业竞争承诺本企业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有效防止及避免与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全资)存在同业竞争情形,现作承诺如下: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投资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企业(如有),在中国境内外,不存在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与公司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公司的资产完整,其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均独立于本企业及本企业投资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企业。2、本企业及本企业投资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企业(如有)将来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公司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本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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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4、如果本企业将来存在任何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机会,将立即通知公司并无条件将该等业务机会提供给公司。5、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持续有效的承诺,直至本企业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为止。6、因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条款而所获的利益及权益将归公司所有,如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条款导致公司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本企业将按该等损失的实际发生金额向公司进行赔偿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2022年1月5日-同业竞争承诺本企业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为有效防止及避免与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全资)存在同业竞争情形,现作承诺如下: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投资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企业(如有),在中国境内外,不存在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与公司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公司的资产完整,其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均独立于本企业及本企业投资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企业。2、本企业及本企业投资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企业(如有)将来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公司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本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4、如果本企业将来存在任何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机会,将立即通知公司并无条件将该等业务机会提供给公司。5、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持续有效的承诺,直至本企业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为止。6、因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条款而所获的利益及权益将归公司所有,如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条款导致公司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本企业将按该等损失的实际发生金额向公司进行赔偿

(二)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开始日期承诺结束日期承诺类型承诺具体内容
实际控制人/控2015年9月18日-规范和减少关本公司/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康乐卫士(含其子公司,下同)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康乐卫士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康乐卫士能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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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东联交易及不占用公司资产的承诺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康乐卫士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公司/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康乐卫士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康乐卫士拆借、占用康乐卫士资金或采取由康乐卫士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康乐卫士资金。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康乐卫士及其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对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2015年9月18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在本承诺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已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康乐卫士生产、开发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已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康乐卫士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康乐卫士生产、开发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2、自本承诺书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康乐卫士生产、开发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康乐卫士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康乐卫士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3、自本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如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或康乐卫士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康乐卫士现有或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康乐卫士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纳入到康乐卫士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4、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人将向康乐卫士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本承诺书自本公司/本人签章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康乐卫士存续且依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公司被认定为不得从事与康乐卫士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9月18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及不占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除康乐卫士(含其子公司,下同)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康乐卫士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康乐卫士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康乐卫士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除康乐卫士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康乐卫士拆借、占用康乐卫士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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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司资产的承诺金或采取由康乐卫士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康乐卫士资金。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康乐卫士及其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2021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对象2021年8月27日2022年8月26日-2021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自完成登记之日起限售12个月

(三)其他披露事项

十、 其他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披露事项。公司无其他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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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一、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情况

康乐卫士是一家以基于结构的抗原设计为核心技术的生物医药企业,主要从事重组蛋白疫苗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重组蛋白疫苗的研发,基于公司的核心技术平台和多年研究积累,公司构建了丰富的研发管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合计拥有10个重组人用疫苗在研项目,公司的三价HPV疫苗、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和九价HPV疫苗(男性适应症)在研项目均已进入Ⅲ期临床,十五价HPV疫苗已取得国家药监局的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二价新冠疫苗、多价诺如病毒疫苗、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带状疱疹疫苗、多价手足口病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等重组疫苗在研项目均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在重组疫苗研发平台建设方面,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建成多个关键技术平台,包括基于结构的抗原设计技术平台、基因工程和蛋白表达技术平台、疫苗工程化技术平台和重组疫苗效力评价技术平台,并且拥有大肠杆菌、酵母细胞和CHO细胞三个表达体系。

公司长期坚持自主创新并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具备持续科技创新的能力,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取得发明专利29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疫苗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尚无疫苗产品上市销售。因公司在基因工程和重组蛋白表达方面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公司亦基于自身的技术实力和研发平台对外提供技术服务和销售少量科研用检测试剂。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如下:

类型收入(万元)
2022年1-9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技术服务--0.681,335.77
产品销售88.7927.487.93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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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收入(万元)
2022年1-9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合计88.7927.488.611,340.73

(二)公司产品情况

1、公司产品概况

(1)疫苗产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10个重组人用疫苗在研项目,其中三价HPV疫苗、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及九价HPV疫苗(男性适应症)在研项目已进入临床研究阶段,十五价HPV疫苗已取得国家药监局的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二价新冠疫苗、多价诺如病毒疫苗、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带状疱疹疫苗、多价手足口病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等重组疫苗在研项目均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公司在研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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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项目生物制品分类1适应症研发阶段下一重要事件及节点 (预计)3
临床前研究IND 申请Ⅰ期 临床Ⅱ期 临床Ⅲ期 临床BLA 申请
自主研发
重组三价HPV疫苗1类宫颈癌、阴道癌、外阴癌、肛门癌、口咽癌和其它头颈癌及相关癌前病变等2025年提交BLA申请
重组九价HPV疫苗1类女性尖锐湿疣、宫颈癌、阴道癌、外阴癌、肛门癌、口咽癌和其它头颈癌,及相关癌前病变等2026年提交BLA申请
2类男性尖锐湿疣、肛门癌、口咽癌和其它头颈癌,及相关癌前病变和其它外生殖器病变等2027年提交BLA申请
重组二价新冠疫苗1类由SARS-CoV-2感染所致的疾病2022年9月I期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申请(EC)获得批准,还需获得监管(RA)批准后启动I期临床试验
重组多价诺如病毒疫苗1类诺如病毒感染引起的中/重度急性胃肠炎等2023年提交IND申请
重组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1类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下呼吸道感染及住院2023年提交IND申请
重组带状疱疹疫苗2类带状疱疹2023年提交IND申请
重组多价手足口病疫苗1类肠道病毒感染引起的手足口疾病2026年提交IND申请
重组脊髓灰质炎疫苗1类脊髓灰质炎2028年提交IND申请
合作开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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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项目生物制品分类1适应症研发阶段下一重要事件及节点 (预计)3
临床前研究IND 申请Ⅰ期 临床Ⅱ期 临床Ⅲ期 临床BLA 申请
十五价HPV疫苗1类尖锐湿疣、宫颈癌、阴道癌、外阴癌、肛门癌、口咽癌和其它头颈癌,及相关癌前病变及相关癌前病变等2022年启动临床试验

注1:公司在研项目分类依据为《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之《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注2:公司与成大生物合作,公司主要负责临床前研究、IND申请及I、Ⅱ期临床样品制备,成大生物主要负责临床开发,药品注册、许可期限内的商业化生产和销售;注3:上述HPV疫苗BLA申请提交时间指完成以病理学终点(CIN2+)为主要临床终点指标的Ⅲ期关键性试验后正式提交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请的时间。

1-1-155

(2)技术服务与科研用品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自身的技术实力和研发平台对外提供技术服务和销售少量科研用检测试剂,具体如下表所示:

类型服务/产品类型
技术服务疫苗产品开发和相关技术开发服务
科研用检测试剂科研用单克隆抗体、多克隆抗体、酶类等

2、核心在研项目

公司的核心在研项目为重组三价HPV疫苗、重组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和九价HPV疫苗(男性适应症)。

人乳头瘤病毒(Human Papillomavirus,HPV)是一种感染皮肤或黏膜细胞的无包膜小DNA病毒,其共有200多种型别,大约40种可以通过直接性接触传播。根据致癌潜能,HPV可被划分为与宫颈癌发生、发展相关的高危型和与尖锐湿疣等疾病相关的低危型。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目前已定义以下12种具致癌性的HPV为高危型:HPV 16、18、31、33、35、39、45、51、52、56、

58、59。HPV 68被指定为非常可能致癌的高危型。HPV 6和11为诱发尖锐湿疣的主要低危型HPV。

女性和男性在首次性行为开始后均存在感染HPV病毒的风险,大部分为一过性感染,通常无需任何干预即可在数月之内被人的免疫系统自行清除,但部分人会发生重复感染和持续感染。HPV病毒持续感染与某些表皮与粘膜系统疾病相关。在少数女性HPV感染者中,高危型HPV持续感染会导致宫颈上皮内瘤样病变(CIN),CIN则有进一步发展为侵袭性宫颈癌的风险。根据WHO数据,宫颈癌是15-44岁女性中第二大恶性肿瘤,2020年全球约有超60万宫颈癌新发病例,死亡人数高达34万,其中90%的宫颈癌病例和死亡发生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根据Frost & Sullivan的数据,中国每年新发宫颈癌病例约11万,每年因宫颈癌死亡人数近6万。除宫颈癌外,HPV感染还可以引发阴道癌、外阴癌、阴茎癌、肛门癌、口咽癌和其它头颈癌,以及生殖器疣等。

HPV疫苗为特异预防宫颈癌而开发。目前已上市和临床在研的预防性HPV疫苗均属于基于基因工程技术开发的重组蛋白疫苗,系由特定HPV型别的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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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颗粒(Virus like particles, VLPs)组成。VLP不含病毒遗传物质,因此不具感染性。同时,其含有HPV病毒的主要衣壳蛋白L1且结构上与HPV病毒非常相像,因此和HPV病毒粒子具有类似的免疫原性,可诱导机体产生强免疫应答,阻断HPV病毒感染,从而达到预防HPV感染及相关疾病的目的。

全球首款HPV疫苗于2006年获批上市。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全球共有5款已上市销售的HPV疫苗。目前中国在售的HPV疫苗包括万泰生物的二价HPV疫苗(馨可宁

?

)、GSK的二价HPV疫苗(CERVARIX

?

)、上海泽润的二价HPV疫苗(沃泽惠?)、默沙东的四价HPV疫苗(GARDASIL?)和九价HPV疫苗(GARDASIL

?

9)。这5款疫苗均可预防HPV 16和18型感染(引发宫颈癌的两种主要HPV型别,合计共引发约70%的宫颈癌),四价HPV疫苗还可预防HPV 6和11型感染(二者合计引发约90%的生殖器疣),九价HPV疫苗相比四价HPV疫苗,还可为另外5种高危型HPV感染提供保护(该5种高危型HPV合计引发约20%的宫颈癌)。目前,中国HPV疫苗市场逐渐形成了高低价次HPV疫苗并存的竞争格局。公司的HPV疫苗采用基因工程技术制备,辅以自制KL01佐剂。其作用机理如下:经肌肉注射进入人体后,HPV病毒样颗粒将被抗原呈递细胞(AntigenPresenting Cells, APCs)吸收、处理并呈递给CD4+T细胞和CD8+T细胞,分别激活效应B细胞和T细胞,分泌抗原特异性IgG抗体和细胞因子,并产生特异性杀伤T细胞记忆细胞和记忆B细胞。HPV疫苗接种所诱导产生的特异性IgG抗体将主要通过中和作用机制阻断HPV病毒的感染。未来HPV病毒入侵机体时,人体内的免疫记忆细胞可迅速作出反应,产生更高水平的HPV特异性IgG抗体,从而保护机体免受HPV病毒感染。公司HPV疫苗的作用机理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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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In vivo mechanisms of vaccine induced protection against HPV infection公司HPV疫苗系列产品采用大肠杆菌表达系统生产。目前国内已上市和在研HPV疫苗产品采用的表达系统可分为大肠杆菌表达系统、酵母表达系统和杆状病毒/昆虫细胞表达系统三种。三种表达体系用于HPV疫苗抗原表达时的特点对比如下:

技术特点大肠杆菌表达系统酵母表达系统杆状病毒/昆虫细胞表达系统
遗传背景和生长特点遗传背景清楚,细胞生长迅速,能实现高密度发酵培养,表达周期短遗传背景清楚,细胞繁殖较快,能实现高密度发酵培养,发酵周期较短遗传背景复杂,细胞生长缓慢,发酵表达周期较长
生产成本生产成本低生产成本较低生产成本高
规模培养简单,易于规模放大培养较简单,易于规模放大培养较复杂,不易于规模放大
表达及翻译后修饰蛋白表达量大,但以不可溶表达居多,表达所获五聚体可经纯化后再组装形成病毒样颗粒,纯化步骤较简单。不产生非必要糖基化修饰蛋白表达量较大,体内可以自组装成病毒样颗粒,但纯化过程需进行解聚和重组装。会产生非必要糖基化修饰蛋白表达量较低,纯化过程也需进行解聚和重组装,工艺步骤较复杂。会产生非必要糖基化修饰
其它细胞中含有内毒素,增加纯化工艺的除杂压力不产生内毒素不产生内毒素,但需增加除病毒工艺
是否有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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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特点大肠杆菌表达系统酵母表达系统杆状病毒/昆虫细胞表达系统
市产品

资料来源:Production of Virus-like Particles for Vaccines等

公司研制的HPV疫苗除了采用大肠杆菌技术路线带来的工艺简单、产能易放大和生产成本低等优势外,亦基于HPV病毒颗粒的结构和L1蛋白的一级序列对抗原进行了改造,在有效保留L1病毒样颗粒免疫原性的前提下,通过分别对L1蛋白的C端和N端进行截短修饰,提高了L1五聚体的可溶性表达,同时避免了L1末端氨基酸残基降解而导致的L1病毒样颗粒稳定性缺陷,改善了疫苗的产品质量。

为满足HPV疫苗市场的多元化需求,公司研发了三款不同价次的HPV疫苗,分别为三价HPV疫苗,九价HPV疫苗及十五价HPV疫苗,其中十五价HPV疫苗为公司与成大生物合作开发。三款HPV疫苗产品的特征如下:

项目三价HPV疫苗九价HPV疫苗十五价HPV疫苗
产品优势大肠杆菌表达,工艺简单、产能易放大和生产成本低,质量稳定
预防范围为东亚地区约78%的宫颈癌提供全面保护为约90%的宫颈癌和约90%的生殖器疣提供全面保护为约96%的宫颈癌和约90%的生殖器疣提供全面保护
产品特点相比已上市的二价HPV疫苗和四价HPV疫苗,多覆盖了诱发东亚地区宫颈癌的第三大高危型别HPV 58首个针对男性适应症开展临床试验的国产HPV疫苗覆盖IARC定义的全部高危型HPV病毒
研发进度已进入Ⅲ期临床试验,临床进度领先于主要国产在研九价HPV疫苗已进入Ⅲ期临床试验,临床进度位列国产在研九价HPV疫苗第一梯队为当前已获监管批准临床的全球最高价次在研HPV疫苗
目标市场拟面向中国对价格相对敏感的适龄女性人群市场拟面向具备一定消费能力的中国适龄女性及男性人群市场、俄罗斯适龄(9-26周岁)女性市场拟面向全球适龄人群市场

公司自主研发的HPV疫苗产品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1)三价HPV疫苗

除全球主要高危型别HPV 16和18外,公司的重组三价HPV疫苗还覆盖了东亚地区感染高发的高危型别HPV 58。根据流行病学数据,东亚地区报告的与宫颈癌发病相关的HPV感染中,HPV 58位列第三。目前已上市的二价或四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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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V疫苗可为约70%的宫颈癌提供全面预防保护,而公司的三价HPV疫苗对东亚地区女性宫颈癌的保护范围将进一步提高至约78%。

1)临床试验进展公司三价HPV疫苗的临床研究时间线如下所示:

时间节点主要事件
2017年09月获得临床批件
2018年06月启动Ⅰ期临床试验
2018年10月启动Ⅱ期临床试验
2020年10月启动Ⅲ期临床试验
2021年10月启动小年龄组免疫桥接试验
2022年01月完成Ⅲ期临床试验受试者入组和三剂接种
2022年12月完成小年龄组免疫桥接试验受试者全程免疫接种

注:上述临床试验启动时间为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时间。

2)临床试验情况

①Ⅰ期临床

A.临床试验方案概述公司重组三价HPV疫苗的Ⅰ期临床试验主要目的为评价不同剂量的该试验疫苗在18-45周岁健康女性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公司的三价HPV疫苗Ⅰ期临床试验采用单中心、开放性和剂量递增设计,设低(40 μg/0.5 ml)、中(80 μg/0.5 ml)、高(120 μg/0.5 ml)三个剂量组,共招募入组60例受试者,每剂量组20例。

受试者按低剂量至高剂量顺序依次入组。低剂量组受试者完成第1剂接种后,接受为期7天的安全性观察;如未发现安全性风险,则开始入组中剂量组;中剂量组受试者完成第1剂接种后,接受为期7天的安全性观察;如未发现安全性风险,则开始入组高剂量组受试者。每个剂量组分别按照0-1-6月的免疫程序接种3剂次疫苗,每剂次疫苗接种后28天内进行安全性观察,研究周期内进行SAE报告。B.安全性结论

1-1-160

疫苗接种后第0至28天内,低剂量、中剂量和高剂量组的不良事件、不良反应、严重不良事件、3级以上不良事件、注射部位和全身症状等不良事件指标的发生率大致相当。不良事件均主要为1-2级,仅有2例次3级以上不良事件发生(中剂量组),且经治疗后均痊愈;无严重不良事件发生。该Ⅰ期临床试验中,低、中和高剂量试验疫苗组的不良事件/反应发生率数据如下表所示:

不良事件类型低剂量组(N=20)中剂量组(N=20)高剂量组(N=20)组间比较
发生率(%)例次发生率(%)例次发生率(%)例次检验 方法P值
不良事件75.006685.006985.0053分层 卡方0.6454
不良反应75.005780.005570.0036分层 卡方0.7693
1级不良事件75.006085.006085.0049分层 卡方0.6454
2级不良事件15.00625.00715.004分层 卡方0.6454
3级以上不良事件-05.002-0分层 卡方0.3679
注射部位症状75.004655.003165.0023分层 卡方0.4213
全身症状25.001050.002230.008分层 卡方0.2203
其它症状/体征/疾病35.001060.001660.0022分层 卡方0.1938

综上,该试验疫苗在18-45周岁健康女性中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C.免疫原性结论

低剂量试验疫苗组、中剂量试验疫苗组和高剂量试验疫苗组受试者接种第三剂疫苗1个月后抗HPV 16、18和58的中和抗体GMT及其95%CI,具体数据如下表所示:

PPS集低剂量组中剂量组高剂量组
抗HPV 16中和抗体GMT (95% CI)26228.13 (17468.12-39381.15)45160.50 (35994.05-56661.34)40144.95 (26849.40-60024.30)
抗HPV 18中和抗体GMT (95% CI)10592.33 (7120.42-15757.16)15219.03 (10985.02-21084.97)11823.91 (8042.17-17383.97)
抗HPV 58中25622.01 (17659.77-37174.17)21353.25 (15817.61-28826.17)18562.73 (12928.22-2665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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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S集低剂量组中剂量组高剂量组
和抗体GMT (95% CI)

由上表可知,三价HPV试验疫苗在18-45周岁健康女性中的免疫原性良好。对各试验组抗HPV 16、18和58中和抗体的GMT进行两两比较,结果表明低剂量试验疫苗组、中剂量试验疫苗组及高剂量试验疫苗组三个组之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②Ⅱ期临床

A.临床试验方案概述

公司重组三价HPV疫苗Ⅱ期临床试验主要目的为评价该试验疫苗在18-45周岁健康女性受试者中的免疫原性、耐受性和安全性,为试验疫苗Ⅲ期临床剂量选择提供依据。公司三价HPV疫苗Ⅱ期临床试验共招募入组480名受试者,采用单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设计。对符合临床试验入组要求的18-45周岁健康女性按1:1:1:1的比例随机分配接种低(40 μg/0.5 ml)、中(80 μg/0.5 ml)和高(120 μg/0.5 ml)三个剂量的三价HPV疫苗或安慰剂对照(500 μg/0.5 ml佐剂对照)。

每位受试者按0-1-6月免疫程序接种3剂次试验疫苗,每剂次接种0.5ml。每剂次疫苗接种后28天内进行安全性观察,研究周期内进行SAE报告。

B.安全性结论

疫苗接种后第0至28天内,试验疫苗组和对照疫苗组的不良事件、不良反应、严重不良事件、3级以上不良事件、注射部位和全身症状等不良事件指标的发生率大致相当。不良事件均主要为1-2级,仅有少数3级以上不良事件发生,且经治疗后均痊愈。该Ⅱ期临床试验中,低、中和高剂量试验疫苗组,及对照组的不良事件/反应发生率数据如下表所示:

不良事件 类型低剂量组(N=120)中剂量组(N=120)高剂量组(N=120)对照组 (N=120)组间比较
发生率(%)例次发生率(%)例次发生率(%)例次发生率(%)例次检验 方法P值
不良事件75.0028275.0024766.6720475.00259分层 卡方0.3679

1-1-162

不良事件 类型低剂量组(N=120)中剂量组(N=120)高剂量组(N=120)对照组 (N=120)组间比较
发生率(%)例次发生率(%)例次发生率(%)例次发生率(%)例次检验 方法P值
不良反应69.1723864.1718063.3316269.17210分层 卡方0.6606
严重不良事件2.503000.8312.503分层 卡方0.2718
1级不良事件72.5025673.3322665.8319372.50233分层 卡方0.5454
2级不良事件14.17218.33175.83910.0022分层 卡方0.1656
3级以上不良事件3.3340.8320.8313.334分层 卡方0.2995
注射部位症状60.8315560.0013253.3312265.00159分层 卡方0.3227
全身症状30.838020.004723.333922.5051分层 卡方0.2342
其它症状/体征/疾病29.174740.006825.834330.0049分层 卡方0.1009

综上,试验疫苗组与对照组之间的不良事件发生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即该研究显示,与安慰剂对照相比,未发现试验疫苗有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的风险,表明该三价HPV试验疫苗在18-45周岁健康女性中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C.免疫原性结论

低剂量试验疫苗组、中剂量试验疫苗组、高剂量试验疫苗组和阴性对照组受试者接种第三剂疫苗1个月后抗HPV 16、18和58的中和抗体GMT及其95%CI,具体数据如下表所示:

PPS集低剂量组中剂量组高剂量组阴性对照组
抗HPV 16中和抗体GMT (95% CI)41358.02 (34857.72 -49070.51)44897.38 (38389.47 -52508.53)52088.03 (44956.45 -60350.91)36.91 (29.70-45.88)
抗HPV 18中和抗体GMT (95% CI)18095.17 (15168.08 -21587.12)14890.95 (12470.07 -17781.82)16206.85 (14125.41 -18595.00)30.57 (26.49-35.27)
抗HPV 58中和抗体GMT (95% CI)19745.68 (16917.89 -23046.14)19533.63 (17124.13 -22282.15)23523.19 (20956.91 -26403.73)33.31 (27.25-4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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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三价HPV试验疫苗在18-45周岁健康女性中的免疫原性良好。对各试验组抗HPV 16、18和58的中和抗体GMT进行两两比较,结果表明低剂量试验疫苗组、中剂量试验疫苗组及高剂量试验疫苗组三个组与阴性对照组之间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但低剂量试验组、中剂量试验组和高剂量试验组两两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根据试验结果,公司选择了中剂量用于三价HPV疫苗Ⅲ期临床研究。

③Ⅲ期临床

A.临床试验方案概述

公司三价HPV疫苗的Ⅲ期临床试验主要目的为评价该疫苗在18-45周岁健康女性中的保护效力、免疫原性和安全性。公司的三价HPV疫苗Ⅲ期临床试验采用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设计,共招募入组8,880例受试者,其中分配到两个年龄组(18-26周岁和27-45周岁)的受试者比例大约为1:3,每个年龄组内的受试者按1:1的比例随机分配到试验疫苗组和安慰剂对照组。

B.临床试验进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三价HPV疫苗Ⅲ期临床已完成12月病例监测随访,正在开展18月病例监测随访。

④小年龄组免疫桥接临床试验

A.临床试验方案概述

公司三价HPV疫苗小年龄组免疫桥接临床试验主要目的为评价三价HPV疫苗在9-14周岁和9-17周岁健康青少年女性中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并考察其在青少年女性中诱导的免疫应答相比18-26周岁健康成年女性中诱导的免疫应答的非劣效性。本研究为单中心试验,9-14周岁青少年女性两剂组和9-17周岁青少年女性三剂组采用非随机、开放性设计,分别入组525人,其中9-14周岁青少年女性两剂组按0-6月免疫程序接种2剂次试验疫苗,9-17周岁青少年女性三剂组按0-1-6月免疫程序接种3剂次试验疫苗;18-26周岁成年女性三剂组采用随机、盲态设计,共入组1,200人,按1:1的比例随机分配接种3剂次(0-1-6月免疫程序)试验疫苗和阳性对照疫苗(九价HPV疫苗GARDASIL

? 9)。每剂次疫

1-1-164

苗接种后28天内进行安全性观察,研究周期内进行SAE报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三价HPV疫苗小年龄组免疫桥接临床试验已完成全部受试者全程免疫接种,正在开展全程免疫后1个月访视。

3)未来研发计划公司三价HPV疫苗Ⅲ期临床试验后续共需进行8次病例监测随访。除第7次和第8次随访之间间隔为12个月外,其余每次随访之间间隔为6个月。公司计划于2023年完成第4次病例监测随访后,进行Ⅲ期临床试验期中分析。公司预计在第7次病例监测随访完成时可达到Ⅲ期临床试验预设临床终点,并预计于2025年提交三价HPV疫苗BLA申请,2026年完成受试者随访且三价HPV疫苗正式获批。

(2)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

公司的重组九价HPV疫苗覆盖HPV 6、11、16、18、31、33、45、52和58等9个型别,理论上可全面预防约90%的宫颈癌和90%的生殖器疣。除宫颈癌外,HPV高危型持续感染还可以引起阴道癌、外阴癌、阴茎癌、肛门癌和口咽癌等。公司已针对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开展了临床研究。1)临床试验进展公司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的临床研究时间线如下所示:

时间节点主要事件
2018年09月获得临床批件
2019年09月启动Ⅰ期临床试验
2020年05月启动Ⅱ期临床试验
2020年12月启动Ⅲ期临床试验
2022年03月完成Ⅲ期临床试验受试者三剂接种
2022年03月启动小年龄组免疫桥接试验
2022年12月完成小年龄组免疫桥接试验受试者全程免疫接种

注:上述临床试验启动时间为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时间。

2)临床试验情况

① Ⅰ期临床

1-1-165

A.临床试验方案概述公司重组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的Ⅰ期临床试验主要目的为评价该试验疫苗在18-45周岁健康女性受试者中的耐受性和安全性,初步探索该疫苗的免疫原性。

本试验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单中心、开放式试验,在40名27-45周岁健康女性中进行,按照中剂量组、高剂量组依次逐步实施,中高剂量组各20人。每位受试者按0-2-6月免疫程序接种3剂次试验疫苗。本阶段试验目的为初步评价试验疫苗在健康女性中的安全性。第二阶段为单中心、剂量递增、随机盲态和阳性对照Ⅰ期临床试验,在120名18-26周岁健康女性中进行。试验分低(220 μg/0.5 ml)、中(270 μg/0.5 ml)和高(360 μg/0.5 ml)三个剂量组,按序贯原则,从低剂量到高剂量,逐步实施。每组40人(其中10人接种阳性对照)。受试者入组后按3:1的比例随机接种3剂次(0-2-6月免疫程序)试验疫苗或阳性对照疫苗(对照疫苗为九价HPV疫苗GARDASIL

?9)。

B.安全性结论

该Ⅰ期临床试验第一阶段中,征集性/非征集性不良事件均主要为1-2级,无严重不良事件发生。中剂量试验疫苗组和高剂量试验疫苗组不良事件发生率不具统计学差异。两个试验组的征集性不良事件、局部不良事件、全身不良事件及非征集性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情况见下表:

不良事件 类型中剂量组(N=30)高剂量组(N=30)组间比较
发生率(%)例次发生率(%)例次检验方法P值
征集性不良事件65.002980.0047卡方0.2881
局部不良事件45.002075.0030卡方0.0528
全身不良事件30.00935.0017卡方0.7357
非征集性不良事件15.00335.009卡方0.1441

该Ⅰ期临床试验第二阶段中,征集性/非征集性不良事件均主要为1-2级。中

1-1-166

剂量试验疫苗组发生严重不良事件1例次,经研究者判定为与疫苗接种无关。除征集性不良事件(P值为0.0336)外,未见各试验组间其它种类不良事件发生率具统计显著性差异。低剂量试验疫苗组、中剂量试验疫苗组、高剂量试验疫苗组和阳性对照组的征集性不良事件、局部不良事件、全身不良事件及非征集性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情况见下表:

不良事件 类型低剂量组(N=30)中剂量组(N=30)高剂量组(N=30)阳性对照组(N=30)组间比较
发生率(%)例次发生率(%)例次发生率(%)例次发生率(%)例次检验 方法P值
征集性不良事件90.008973.335066.676256.6747卡方0.0336
局部不良事件83.336570.003963.334253.3336卡方0.0898
全身不良事件43.332430.001130.002023.3311卡方0.4030
非征集性不良事件40.002240.002223.331336.6716卡方0.4769

进一步对低剂量试验疫苗组、中剂量试验疫苗组、高剂量试验疫苗组和阳性对照组的征集性不良事件发生率进行两两比较,发现低剂量试验疫苗组与阳性对照组的征集性不良事件发生率存在统计显著性差异(P值为0.0035)。两两比较情况如下:

指标对照组别检验方法P值
征集性不良事件低剂量 VS 中剂量卡方0.0953
低剂量 VS 高剂量卡方0.0283
低剂量 VS 对照组卡方0.0035
中剂量 VS 高剂量卡方0.5731
中剂量 VS 对照组卡方0.1760
高剂量 VS 对照组卡方0.4257

综上,公司的九价HPV疫苗在18-45周岁健康女性中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Ⅱ期临床试验中将选择中剂量和高剂量两个剂量水平继续考察试验疫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C.免疫原性结论

1-1-167

低剂量试验疫苗组、中剂量试验疫苗组、高剂量试验疫苗组和阳性对照组受试者接种第三剂疫苗1个月后抗HPV 6、11、16、18、31、33、45、52和58的中和抗体GMT及其95%CI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PPS集低剂量组中剂量组高剂量组阳性对照组
抗HPV 6中和抗体GMT (95% CI)8904.01 (6445.36-12300.53)10902.96 (8418.21-14118.53)8680.67 (6421.97-11733.78)6028.90 (4381.72-8295.29)
抗HPV 11中和抗体GMT (95% CI)2428.61 (1769.70-3332.84)2382.01 (1813.65-3128.50)1916.04 (1546.54-2373.82)2254.15 (1721.25-2952.05)
抗HPV 16中和抗体GMT (95% CI)7128.36 (5181.51-9806.70)7409.43 (5644.03-9727.04)7109.87 (5157.84-9800.66)8581.97 (6485.51-11356.10)
抗HPV 18中和抗体GMT (95% CI)11467.29 (8047.32-16341.69)10515.85 (7102.80-15568.93)11292.30 (7260.47-17563.05)8695.76 (5923.75-12765.95)
抗HPV 31中和抗体GMT (95% CI)7458.10 (5439.58-10225.66)5836.81 (4182.06-8146.30)6791.06 (4965.55-9287.70)6271.14 (4661.63-8436.38)
抗HPV 33中和抗体GMT (95% CI)4149.62 (3107.09-5541.96)3565.30 (2559.81-4965.75)4750.06 (3440.30-6558.46)2094.06 (1433.98-3057.98)
抗HPV 45中和抗体GMT (95% CI)3193.57 (2294.91-4444.12)2115.90 (1488.49-3007.76)2800.11 (2052.61-3819.84)2798.66 (1920.11-4079.19)
抗HPV 52中和抗体GMT (95% CI)6701.74 (5015.63-8954.66)5827.19 (4580.07-7413.90)6787.65 (5028.79-9161.70)4929.80 (3767.32-6450.99)
抗HPV 58中和抗体GMT (95% CI)8736.31 (6633.49-11505.74)6155.43 (4553.67-8320.61)9398.67 (7164.06-12330.30)6786.46 (5036.70-9144.09)

对各试验组抗HPV 6、11、16、18、31、33、45、52和58的中和抗体GMT进行方差分析,结果表明低剂量试验疫苗组、中剂量试验疫苗组、高剂量试验疫苗组和阳性对照组中特异于各HPV型别的中和抗体GMT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综上,九价HPV试验疫苗在18-26周岁健康女性中免疫原性良好,且所诱导的针对各疫苗HPV型别的中和抗体水平不亚于阳性对照疫苗(GARDASIL

?

9)。

1-1-168

② Ⅱ期临床

A.临床试验方案概述公司重组九价HPV疫苗Ⅱ期临床试验主要目的为进一步评价该试验疫苗在20-45周岁健康女性受试者中的免疫原性和安全性,并确定用于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Ⅲ期临床研究的免疫剂量。公司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Ⅱ期临床试验采用单中心、盲态、随机和阳性对照(对照疫苗为四价HPV疫苗GARDASIL

?)设计,共招募780名20-45周岁常住健康女性。将符合临床试验入组要求的20-45周岁健康女性按1:1的比例分成两个年龄组(20-30周岁和31-45周岁)。每个年龄组按1:1:1的比例随机分配和接种中剂量试验疫苗(270 μg/0.5 ml)、高剂量试验疫苗(360 μg/0.5 ml)或阳性对照疫苗。每位受试者按0-2-6月免疫程序接种3剂次试验疫苗或对照疫苗,每次接种

0.5 ml。每位受试者在疫苗免疫第0天(接种前)、第7个月(第三剂免疫后1个月)采集外周血,检测血清中抗HPV 6、11、16、18、31、33、45、52和58的中和抗体和IgG抗体水平。

B.安全性结论公司九价HPV疫苗Ⅱ期临床试验中,中剂量试验疫苗组和高剂量试验疫苗组中发生的征集性/非征集性不良事件均主要为1-2级,无受试者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或因不良事件退出试验。阳性对照组1例受试者发生1例次导致退出的不良事件,无受试者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三个试验组中发生的征集性不良事件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1),非征集性不良事件、3级及以上不良事件、3级及以上不良反应、严重不良事件等组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该Ⅱ期临床试验中不良事件发生率及例次具体如下表所示:

不良事件类型中剂量组 (N=260)高剂量组 (N=260)阳性对照组(N=260)组间比较
发生率(%)例次发生率(%)例次发生率(%)例次检验 方法P值
征集性不良事件39.6219741.9225123.08115卡方或Fisher<0.001

1-1-169

不良事件类型中剂量组 (N=260)高剂量组 (N=260)阳性对照组(N=260)组间比较
发生率(%)例次发生率(%)例次发生率(%)例次检验 方法P值
非征集性不良事件24.238123.858119.2368卡方或Fisher0.315
3级及以上不良事件1.547000.381卡方或Fisher0.134
3级及以上不良反应0.3830000卡方或Fisher>0.999
导致退出的不良事件00000.381卡方或Fisher>0.999
导致死亡的不良事件000000卡方或Fisher-
严重不良事件2.3180.3820.772卡方或Fisher0.162
严重不良反应000000卡方或Fisher-

综上,公司九价HPV疫苗在20-45周岁健康女性受试者中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C.免疫原性结论

中剂量试验疫苗组、高剂量试验疫苗组和阳性对照组受试者接种第三剂疫苗1个月后抗HPV 6、11、16、18、31、33、45、52和58的中和抗体GMT值及其标准偏差(Standard deviation,SD)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PPS集中剂量组高剂量组阳性对照组
抗HPV 6中和抗体GMT (SD)5540.59 (2.21)3977.96 (2.22)5310.99 (2.28)
抗HPV 11中和抗体GMT (SD)1655.83 (2.03)1425.30 (2.06)2717.16 (2.04)
抗HPV 16中和抗体GMT (SD)11187.29 (2.48)11803.01 (2.66)24370.41 (2.40)
抗HPV 18中和抗体GMT (SD)16841.82 (3.00)14900.76 (2.52)16915.79 (2.70)
抗HPV 31中和抗体GMT (SD)6999.33 (2.44)7465.20 (2.55)183.45 (3.62)
抗HPV 33中和抗体GMT (SD)3208.33 (2.21)5190.10 (2.33)42.86 (2.06)
抗HPV 45中和抗体GMT (SD)2481.32 (2.26)3527.70 (2.32)42.20 (1.95)
抗HPV 52中和抗体GMT (SD)7634.70 (2.68)8909.80 (2.43)43.88 (2.19)

1-1-170

PPS集中剂量组高剂量组阳性对照组
抗HPV 58中和抗体GMT (SD)6453.63 (2.35)12150.21 (2.47)58.00 (2.30)

中剂量试验疫苗组、高剂量试验疫苗组和阳性对照组受试者接种第三剂疫苗1个月后特异于HPV 6、11、16、18、31、33、45、52和58的IgG抗体GMT值及其标准偏差(Standard deviation,SD)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PPS集中剂量组高剂量组阳性对照组
抗HPV 6 IgG抗体GMT (SD)5779.01 (2.38)4930.14 (2.50)4689.97 (2.59)
抗HPV 11 IgG抗体GMT (SD)5732.88 (2.47)5014.59 (2.65)5614.90 (2.70)
抗HPV 16 IgG抗体GMT (SD)5640.85 (2.26)5450.80 (2.28)3897.58 (2.64)
抗HPV 18 IgG抗体GMT (SD)6161.54 (2.09)5977.67 (2.13)3885.01 (2.15)
抗HPV 31 IgG抗体GMT (SD)4236.29 (2.47)4303.31 (2.48)494.68 (4.32)
抗HPV 33 IgG抗体GMT (SD)5486.21 (2.25)5515.49 (2.37)519.89 (4.30)
抗HPV 45 IgG抗体GMT (SD)4125.49 (2.15)4193.54 (2.31)661.20 (4.37)
抗HPV 52 IgG抗体GMT (SD)5153.50 (2.51)5227.46 (2.65)550.76 (4.36)
抗HPV 58 IgG抗体GMT (SD)4735.41 (2.36)5149.44 (2.52)488.00 (4.23)

免前阴性受试者接种试验疫苗和阳性对照疫苗后第7个月中和抗体GMT水平组间非劣效性分析(PPS集)结果显示:对于免前HPV 6抗体阴性的受试者,在诱导抗HPV 6中和抗体方面,中剂量组和高剂量组均非劣效于阳性对照组;对于免前HPV 11抗体阴性的受试者,在诱导抗HPV 11中和抗体方面,中剂量组非劣效于阳性对照组,高剂量组劣效于阳性对照组;对于免前HPV 16抗体阴性的受试者,在诱导抗HPV 16中和抗体方面,中剂量组和高剂量组均劣效于阳性对照组;对于免前HPV 18抗体阴性的受试者,在诱导抗HPV 18中和抗体方面,中剂量组和高剂量组均非劣效于阳性对照组。对于免前HPV 31、33、45、52和58抗体阴性的受试者,在诱导特异于相应型别HPV的中和抗体方面,中剂量组和高剂量组均优效于阳性对照组。

免前阴性受试者接种试验疫苗和阳性对照疫苗后第7个月IgG抗体GMT水平组间非劣效性分析(PPS集)结果显示:对于免前HPV 6、11、16和18抗体

1-1-171

阴性的受试者,在诱导特异于相应型别HPV的IgG抗体方面,中剂量组和高剂量组均非劣效于阳性对照组;对于免前HPV 31、33、45、52和58抗体阴性的受试者,在诱导特异于相应型别HPV的IgG抗体方面,中剂量组和高剂量组均优效于阳性对照组。

根据相关文献及研究,HPV疫苗中增添其它HPV型别的抗原将导致免疫干扰现象,即加入其它HPV型别的抗原会削弱针对疫苗原有HPV型别抗原的免疫反应。在本Ⅱ期临床试验中,相比于四价HPV疫苗Gardasil

?

,公司九价HPV疫苗包含额外5个HPV型别的抗原,由此带来的免疫干扰使得其所诱导的特异于部分共有HPV型别的中和抗体水平略低。但在Ⅰ期随机盲态临床试验中,公司九价HPV疫苗与默沙东九价HPV疫苗Gardasil

?

9(相比四价HPV疫苗Gardasil

?

也多了5个相同HPV型别的抗原)所诱导的特异于所有疫苗HPV型别的中和抗体水平相当。

基于已有的免疫原性和安全性数据,公司选择了中剂量用于九价HPV疫苗Ⅲ期临床研究,其与默沙东九价HPV疫苗具有相同的HPV 6、11、16、18、31、

33、45、52和58抗原含量,且在Ⅰ期临床试验中展示了非劣效于默沙东九价HPV疫苗的免疫原性。

③ Ⅲ期临床

A.临床试验方案概述

公司重组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Ⅲ期临床试验主要目的为评价该疫苗在20-45周岁健康女性中的有效性、免疫原性和安全性。

公司重组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Ⅲ期临床试验采用多中心、随机、盲态、阳性对照(对照疫苗为四价HPV疫苗GARDASIL

?)设计,共招募12,000名20-45周岁常住健康女性,按1:1的比例分别接种九价HPV疫苗(270 μg/0.5 ml)或对照疫苗。

将符合临床试验入组要求的20-45周岁健康女性按2:2:1的比例分成3个年龄组(20-26周岁、27-35周岁和36-45周岁)。每个年龄组内的受试者按1:1的比例随机分配,分别接种试验疫苗或阳性对照疫苗;其中设包含1,000名受试者

1-1-172

的免疫原性亚组,该组受试者同样按1:1的比例随机分配,分别接种九价HPV疫苗或对照疫苗。免疫原性亚组主要用于评估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的免疫原性和免疫持久性。

B.临床试验进展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九价HPV疫苗Ⅲ期临床试验已完成受试者三剂接种,正在开展12月病例监测随访。

④ 九价HPV疫苗小年龄组免疫桥接临床试验

A.临床试验方案概述公司九价HPV疫苗小年龄组免疫桥接临床试验主要目的为评价九价HPV疫苗在9-14周岁和9-19周岁健康青少年女性中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并考察其在青少年女性中诱导的免疫应答相比20-26周岁健康成年女性中诱导的免疫应答的非劣效性。本研究为单中心试验,9-14周岁青少年女性两剂组和9-19周岁青少年女性三剂组采用非随机、开放性设计,分别入组640人,其中9-14周岁青少年女性两剂组按0-6月免疫程序接种2剂次试验疫苗,9-19周岁青少年女性三剂组按0-2-6月免疫程序接种3剂次试验疫苗;20-26周岁成年女性三剂组采用随机、盲态设计,共入组1,470人,按1:1的比例随机分配接种3剂次(0-2-6月免疫程序)试验疫苗和阳性对照疫苗(九价HPV疫苗GARDASIL

? 9)。每剂次疫苗接种后30天内进行安全性观察,研究周期内进行SAE报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九价HPV疫苗小年龄组免疫桥接临床试验已完成受试者全程免疫接种,正在开展免疫持久性随访。3)未来研发计划公司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Ⅲ期临床试验后续需进行9次病例监测阶段随访,每次随访时间间隔为6个月。公司计划于2025年完成第6次病例监测随访后,进行Ⅲ期临床试验期中分析。公司预计于2026年底完成全部受试者随访并提交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BLA申请,2027年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正式获批。

(3)九价HPV疫苗(男性适应症)

1-1-173

HPV高危型持续感染在男性中可以引起阴茎癌、肛门癌和口咽癌等,因此公司针对九价HPV疫苗男性适应症亦开展了临床研究。1)临床试验进展公司九价HPV疫苗(男性适应症)的临床研究时间线如下所示:

时间节点主要事件
2020年12月获得临床批件
2021年08月启动Ⅰ期临床试验
2022年02月完成Ⅰ期临床试验受试者入组和三剂接种
2022年12月启动Ⅲ期临床试验

注:上述临床试验启动时间为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时间。

2)临床试验情况

① Ⅰ期临床

A.临床试验方案概述

公司重组九价HPV疫苗(男性适应症)Ⅰ期临床试验主要目的为初步评价该试验疫苗在9-45周岁健康男性中的免疫原性和安全性。公司重组九价HPV疫苗(男性适应症)Ⅰ期临床试验采用单中心、随机、双盲和安慰剂设计,共招募50名9-45周岁健康男性受试者。受试者按1:1的比例分成两个年龄组(9-17周岁和18-45周岁)。每个年龄组分配受试者25人,按4:1的比例分别接种试验疫苗或安慰剂。

鉴于九价HPV疫苗已经在女性适应症中完成了Ⅰ期和Ⅱ期临床试验,并选择了中剂量用于女性适应症Ⅲ期临床试验,本Ⅰ期男性适应症研究中受试者将接种中剂量(270 μg/0.5 ml)九价HPV疫苗。受试者按0-2-6月免疫程序接种3剂次试验疫苗或安慰剂。每剂次疫苗接种后第3天进行血常规、凝血功能、血生化和尿常规指标检测,30天内进行安全性观察,及在研究周期内进行AESI和SAE报告。

B.临床试验进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完成受试者全部访视工作,正在进行相关检测

1-1-174

和数据整理阶段。

② Ⅲ期临床

A.临床试验方案概述公司重组九价HPV疫苗(男性适应症)Ⅲ期临床试验旨在评价该疫苗在18-45岁健康中国男性中的安全性、免疫原性和有效性。试验采用多中心、随机、双盲和安慰剂对照设计,计划招募入组9,000名18-45岁常住健康中国男性,采用0-2-6月3剂次免疫程序按1:1比例分别接种九价HPV疫苗(270 μg/0.5 ml)或安慰剂。

本研究将符合临床试验要求的健康男性分为异恋(Heterosexual Men, HM)、男性行为者(Men Having Sex With Men, MSM)两个人群亚组,各按18-26岁、27-45岁2个年龄段进行分层,其中HM组年龄分层比例为1:1,MSM组(共1200例)年龄分层比例约为2:1。HM组中选取900例受试者为免疫原性亚组,主要用于评估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的免疫原性和免疫持久性。B.临床试验进展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8日获得九价HPV疫苗(男性适应症)Ⅲ期临床试验组长单位伦理批件,并于2022年12月启动九价HPV疫苗(男性适应症)Ⅲ期临床试验。3)未来研发计划公司九价HPV疫苗(男性适应症)Ⅲ期临床试验预计于2023年完成受试者三剂接种工作,后续需进行9次病例监测阶段随访,前6次随访时间间隔为6个月,第6次之后的随访时间间隔为12个月。公司计划于2025年底完成第5次病例监测随访后,进行Ⅲ期临床试验期中分析,于2027年底完成全部受试者随访并提交BLA申请,且预计2028年九价HPV疫苗(男性适应症)正式获批。另外,公司计划于2022年启动九价HPV疫苗男性小年龄组免疫桥接临床试验,目的为评价九价HPV疫苗在9-19周岁健康青少年男性中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

3、其它主要在研项目

1-1-175

(1)重组二价新冠疫苗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临床表现为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SARS-CoV-2是一种单链正向RNA病毒,传染性强、潜伏期长。与DNA病毒相比,其复制过程易发生基因突变且变异速率快。截至2021年12月,WHO共命名追踪了14种SARS-CoV-2变异株,其中最早发现于英国的Alpha株、发现于南非的Beta和Omicron株、发现于巴西的Gamma株及发现于印度的Delta株被列为“严重关切的变异株”(Variants of Concern,VOC)。SARS-COV-2 VOC变异株的某些突变或突变组合可引起病毒免疫逃逸和药物抗性。公司的重组二价新冠疫苗基于SARS-COV-2原型株和Beta株的Spike蛋白受体结合域(RBD)开发,抗原C末端融合了人源IgG的Fc片段,可在CHO细胞中高水平表达。公司的重组二价新冠疫苗的作用机理如下:经肌肉注射进入人体后,新冠疫苗抗原将被抗原呈递细胞(Antigen Presenting Cells, APCs)吸收、处理并呈递给CD4+ T细胞和CD8+ T细胞,分别激活效应B细胞和T细胞,分泌抗原特异性IgG抗体和细胞因子,并产生特异性杀伤T细胞记忆细胞和记忆B细胞。重组二价新冠疫苗接种所诱导产生的特异性IgG抗体将主要通过中和作用机制阻断SARS-COV-2的感染。未来SARS-COV-2入侵机体时,人体内的免疫记忆细胞可迅速作出反应,产生较高水平的SARS-COV-2特异性IgG抗体,从而保护机体免受SARS-COV-2感染。公司重组二价新冠疫苗的作用机理图如下:

1-1-176

参考文献:The trinity of COVID-19 immunity, inflammation and intervention公司重组二价新冠疫苗使用自制KL02佐剂,可对SARS-COV-2原型株和Beta变异株提供特异性保护,对其它变异株提供交叉保护。公司重组二价新冠疫苗的I期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申请(EC)已于2022年9月获得南非Pharma-Ethics伦理委员会的批准(伦理批准号:220824859)。根据南非药品注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还需获得南非药监机构SAPRAH的监管(RA)批准后,方可启动重组二价新冠疫苗的I期临床试验。

(2)重组多价诺如病毒疫苗

诺如病毒(Norovirus)属人类杯状病毒科(Human Calicivirus),是一种主要通过粪口途径传播、具有高度传染性的病毒。诺如病毒在健康人群中无明显致病性,但在免疫缺陷病人、老人和小孩中可引起严重疾病并可持续较长时间,其感染发病的主要表现为腹泻、呕吐和发热等。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在全世界范围内均有流行,美国每年非细菌性腹泻中约有60–90%是由诺如病毒引起。中国血清流行病学调查表明中国人群中诺如病毒的感染十分普遍,5岁以下儿童腹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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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如病毒的检出率为15%左右。诺如病毒每年导致全球约6.85亿人患病,21.9万人死亡。目前市场上尚无预防诺如病毒感染的疫苗或特异性诺如病毒治疗药物。公司基于基因工程技术,采用酵母表达系统研发了一款重组多价诺如病毒疫苗,已完成该疫苗的小试工艺研究工作,正在进行中试生产工艺开发,预计2023年提交重组多价诺如病毒疫苗的IND申请。

(3)重组带状疱疹疫苗

带状疱疹(Herpes Zoster,HZ)是由潜伏在人体内的水痘-带状疱疹病毒(Varicella Zoster Virus,VZV)再激活而引起的一种急性感染性皮肤疾病。儿童时期初次感染VZV引起水痘,此后病毒以一种持久潜伏的形式长期存在于脊神经或颅神经感觉神经节中。当人体免疫力低下或受到非特异性刺激后,VZV病毒再次激活并复制,导致受侵犯的神经节发炎或坏死,产生神经痛。亚太地区带状疱疹发病率约为1%,且发病率随着年龄增长而升高,40-50岁之后带状疱疹发病率达5%以上。约9%-34%的带状疱疹患者会发生带状疱疹后神经痛,60岁及以上患者中该数字为65%。带状疱疹及带状疱疹后神经痛严重影响老年人群的生活质量。目前针对带状疱疹和带状疱疹后神经痛尚无特效药,因此接种带状疱疹疫苗是预防带状疱疹的有效手段。目前全球已上市的带状疱疹疫苗共有2款,分别是由默沙东开发并于2006年获批上市的减毒活疫苗Zostavax,以及由葛兰素史克开发并于2017年许可上市的重组蛋白疫苗Shingrix。Shingrix为目前国内唯一获批上市的带状疱疹疫苗。

公司的重组带状疱疹疫苗采用基因工程技术制备,所含抗原为水痘-带状疱疹病毒的gE糖蛋白,拟辅以自制KL03佐剂。公司已于2021年底获得稳定表达水痘-带状疱疹病毒gE糖蛋白的细胞株,正在进行小试工艺研究,2023年提交IND申请。

(4)重组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

呼吸道合胞病毒(Respiratory Syncytial Virus,RSV)感染可能导致严重的呼吸道症状,如毛细支气管炎、肺炎、喉炎、气管炎和哮喘等。RSV易感人群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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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儿童、老人和免疫力低下者,其中儿童是主要受感染人群,年满2周岁时超过95%的儿童都已感染过RSV。全球范围内,RSV感染是导致1个月至1岁的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危害仅次于疟疾。老年人感染RSV常导致阻塞性肺病恶化且伴有心肺并发症。临床上,帕丽珠单抗(Palivizumab)和利巴韦林(Ribavirin)被用于治疗RSV感染引起的严重疾病。目前全球尚无RSV疫苗获批上市。

公司基于RSV病毒主要抗原靶标F蛋白的三维结构,设计并重组表达了F蛋白的关键抗原结构域,并辅以自制KL02佐剂,制备了一款重组RSV候选疫苗。鉴于目前国内仅有一款RSV疫苗进入临床研究,若公司的RSV疫苗研发成功,能够有效减轻RSV感染导致的疾病负担。公司已获得稳定表达RSV疫苗抗原的细胞株,并正在开展小试工艺研究,2023年开展临床前研究及提交IND申请。

(5)其他在研项目

除上述疫苗产品外,公司亦在研发重组多价手足口病疫苗和重组脊髓灰质炎疫苗,其中重组多价手足口病疫苗已进入小试工艺研究阶段,重组脊髓灰质炎疫苗尚处于早期研究阶段。公司的重组多价手足口病疫苗和重组脊髓灰质炎疫苗研发情况如下:

在研项目目标市场具体研发进度开展的实质 研究相关疫苗研发主要难点和研发情况临床试验可能性
重组多价手足口病疫苗5岁及以下儿童临床前小试工艺研究阶段进行分子构建、病毒样颗粒表达和纯化,已获得多价手足口病疫苗所含各个肠道病毒的病毒样颗粒,目前正在重新构建产业化生产用工程菌和开展小试工艺研究重组多价手足口病疫苗研发的主要难点在于成功高水平表达和纯化出数种相关肠道病毒病毒样颗粒。目前全球尚无重组多价手足口病疫苗进入临床研究目前公司已解决多种肠道病毒病毒样颗粒表达和纯化的瓶颈问题,后续若通过工艺优化可进一步提升病毒样颗粒的性质,则该多价手足口病疫苗项目进入临床研究的概率较大
重组脊髓灰质炎病毒疫苗婴幼儿脊灰疫苗免疫第一剂和第二剂(取代注射型脊髓灰质炎灭临床前早期探索阶段尝试不同表达体系和分子构建,进行表达和纯化工艺探索,目前可获得少量病毒样颗粒重组脊髓灰质炎疫苗研发的主要难点在于成功高水平表达和纯化出呈D抗原形式的3种脊髓灰质炎病毒病毒样颗粒。目前全球尚无公司仍在探索脊髓灰质炎病毒病毒样颗粒的表达和纯化工艺,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较多,未来能否进入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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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项目目标市场具体研发进度开展的实质 研究相关疫苗研发主要难点和研发情况临床试验可能性
活疫苗)重组脊髓灰质炎疫苗进入临床研究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多价手足口病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病毒疫苗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和研发必要性,因此公司利用自身的核心技术平台开发重组多价手足口病疫苗和重组脊髓灰质炎病毒疫苗具有合理性。目前公司为重组多价手足口病疫苗和重组脊髓灰质炎病毒疫苗配备了专门的研发人员和研发设备,该等在研项目均已开展实质研究,具体研究内容如上表所示,截至2022年9月30日已分别累计投入486.61万元和

218.35万元。由于公司的重组多价手足口病疫苗和重组脊髓灰质炎病毒疫苗均为1类创新型疫苗,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目前尚无同类产品进入临床研究或获批上市,其研发难度相对较高,需克服的技术难点仍然较多。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攻克相关技术难题。随着公司的研发工作不断推进,各个技术难题或将逐一解决。因此,公司重组多价手足口病疫苗和重组脊髓灰质炎病毒疫苗项目存在进入临床研究的可能,但是能否如期开展临床取决于公司的实际研发进度,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合作在研项目

十五价HPV疫苗为公司与成大生物合作开发的项目,其覆盖了IARC标明的全部13个HPV高危型。相比九价HPV疫苗可全面预防90%的宫颈癌,理论上十五价HPV疫苗可将宫颈癌预防范围提高至96%以上,将进一步降低HPV感染带来的疾病负担。公司十五价HPV疫苗已取得国家药监局的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该疫苗为目前全球已获批开展临床的最高价型HPV疫苗。

公司已于2022年3月14日获得十五价HPV疫苗的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十五价HPV疫苗的后续临床试验工作主要由成大生物负责。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自主研发是由公司内部的技术团队参与疫苗产品研发各阶段,主要包括项目立项、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注册申报四个阶段。具体涉及的研发内容包括临床前小试工艺研究,工艺放大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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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质控方法开发和质量标准制定、动物模型药效学研究和安全性评价、临床安全性和效力评价等。合作研发是由公司与合作方就疫苗产品各研发阶段分工协作,加速推进公司管线产品的研发。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与成大生物合作开发十五价HPV疫苗。此外,公司也会参照行业惯例,与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与研发活动有关的测试以及临床研究等工作。

公司制定了研发相关的内部制度,对立项及评审、费用预算、研发及临床合作协议的签订与管理、研发及临床费用监控、结题验收、研发及临床试验成果的使用和保护等方面均进行了规范。此外,公司还聘请了陈小江教授、饶子和院士和盛军教授组建科学顾问委员会,为公司产品开发提供战略咨询和前瞻性建议。公司疫苗产品的研发流程如下:

(1)项目立项

通过调研文献和查阅市场资讯,发现疫苗领域未满足的医疗需求,结合公司的技术平台优势,选择合适的疾病领域和抗原,进行项目可行性探索,包括抗原设计、表达和纯化及生物学活性评价等。基于可行性探索的结果,公司进行项目立项决策。

(2)临床前研究

公司临床前研究工作主要包括疫苗生产工艺研究、疫苗质量研究、药理学研究及安全性评价等。

(3)临床试验

当公司完成某一疫苗项目IND申请所要求的临床前研究工作后,可准备及编译相关资料,并向国家药监局提交IND申请。公司在获得临床试验通知书后便可启动临床试验。公司依据《疫苗管理法》相关规定,将疫苗临床研究委托给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三级医疗机构或者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公司负责制定临床试验方案和研究者手册等文件,及进行临床稽查和组建安全监查委员会等。同时,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受试者合法权益,包括在临床试验开展前取得受试者或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知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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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申报

公司在完成所有临床试验工作,取得符合临床试验方案预设目标的临床终点指标结果后,会向国家药监局提交BLA申请。国家药监局对上述申请进行技术审评,对临床研究和疫苗研制现场进行核查,并对生产技术转移现场进行GMP核查。在批准疫苗BLA申请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疫苗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标准、说明书和标签等予以核准。

2、采购模式

(1)原材料采购

公司产品目前处于研发阶段,主要采购的原材料包括培养基、包材、耗材及实验试剂等。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主要采取“集中采购”模式,先由各职能部门根据所需物料的情况提出需求计划,再由采购部制订采购计划。公司已制订《采购管理流程》《供应商管理制度》等相关规范文件。公司依照上述制度对生产物料的采购流程、非生产物料的日常采购、入库验收及付款流程进行规范。公司的物料采购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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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服务采购

基于数据分析专业性水平、受试者群体覆盖及临床试验场所等因素考量,疫苗企业单独开展临床试验的成本较高,耗时较长,不符合经济原则。因此公司一般都会聘请第三方临床机构协助进行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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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技术服务供应商选择流程如下:

3、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疫苗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尚未进行商业化生产。公司目前主要采取“以研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在研项目所处研发阶段的需求进行小试、中试、临床注册样品及临床试验样品的生产。公司拥有符合GMP条件的中试生产车间,临床试验样品的生产过程和控制均符合GMP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目前在北京租赁的厂房主要用于重组蛋白疫苗产品的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样品生产。为了满足在研疫苗产品未来商业化大规模生产需求,公司正在昆明建设疫苗产业化基地。未来公司产品获批上市后,公司拟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部门的销售目标及销售预测,结合公司实际生产能力和存储能力制定生产计划。

4、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疫苗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形成疫苗产品销售收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组建销售团队。随着产品研发进度推进,公司将逐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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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销售团队,持续进行销售渠道建设,并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前提下,开展市场拓展和销售工作,为国内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疫苗产品。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基于结构设计的重组蛋白疫苗研究、开发和产业化。自公司设立以来,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发行人核心疫苗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公司的核心疫苗产品为HPV疫苗,其工艺流程图如下:

1、HPV疫苗的原液生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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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HPV疫苗的制剂生产工艺流程图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环境保护情况及处理措施

1、公司的主要环境污染物及主要处理措施

公司日常经营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其中废水主要为研发过程产生的生物发酵废水、分离纯化废水等,经高温蒸汽灭菌器处理后和其它废水混合,然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噪声由空调制冷机组、空压机等设备产生,公司通过消声、减震等方式处理;固废主要为研发过程中产生的过滤器、活性炭和细胞碎片等,公司收集后交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理。

公司目前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措施如下:

污染 类别污染源污染因子治理措施处理能力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废水实验区COD、BOD5、SS、NH3-N实验区设置高温蒸汽灭菌器,含细胞活性物质废水经高温蒸汽灭菌器处理后和其它废水混合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含细胞活性物质废水处理能力0.05m3/h,混合后出水水质满足相关标准有效 运行
噪声设备运行噪声厂房消声、基础减震、-有效

蛋白原液解冻蛋白原液稀释单价原液吸附

半成品混合成品灌装、压塞贴标、加推杆

泡罩、包装

佐剂稀释

成品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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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类别污染源污染因子治理措施处理能力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隔声等处理运行
固废实验区 危化品包装危险废物临时储存于危险废弃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4m2有效 运行
原辅料外包装废包装材料(一般废物)物资回收部门处理--
废水处理污泥 (一般废物)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职工生活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主要环保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环保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2022年 1-9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1危险废物(含处理废气用的活性炭、废水处理的污泥)9.734.160.901.20
2固体废物处理费0.490.660.660.66
3废水处理改造工程费-75.00--
4水、气、声、土壤检测费0.460.08-0.70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7.08-8.50
合计10.68106.981.5611.06

二、 行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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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疫苗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涉及国家卫健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各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能如下表所示:
部门相关职能
国家卫健委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进行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健委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起草和拟定卫生、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法律法规草案、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及突发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负责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对医药行业的发展规划、投资项目立项、医药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对药品的价格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制订列入医保目录的甲类药品与具有垄断性的药品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其它产品价格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决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监局的职责移交新成立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辖的国家药监局是医药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药品的研发、生产、流通和使用的全过程进行行政管理和技术监督,包括制定相关行政法规及政策、市场监管、新药审批(包括进口药品审批)、药品GMP及GSP认证、推行药品安全性评价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医疗保障局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进行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此外,国家医疗保障局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中国疾病预防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由政府设立的实施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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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中心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在国家卫健委领导下,围绕国家疾病预防控制重点任务,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研究,参与开展疫苗研究,开展疫苗应用效果评价和免疫规划策略研究,并对全国免疫策略的实施进行技术指导与评价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原名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是国家药监局的直属事业单位,下辖医疗器械检定所和生物制品检定所。医疗器械检定所负责医疗器械注册检验、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和进口检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复验和技术检定等,承担相关医疗器械标准的制订、修订及其实验室验证、医疗器械标准物质研究和标定等;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生物制品注册检验、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口岸检验、相关检验检测的复验和技术检定等,承担生物制品新药和进口生物制品的注册检验、质量标准复核、国家标准制订、修订的技术复核与验证、生物制品批签发具体技术及生物制品标准物质研究和标定等

2、行业监管体制

我国疫苗行业监管相关的体系制度主要涉及到疫苗开发、临床试验、疫苗审批、疫苗生产以及疫苗流通和使用等方面,涵盖了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各个环节,各制度及其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1)药品生产许可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颁发《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2)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管理。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以核实其是否遵循《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监局可采取各种强制措施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如罚款及禁止令、召回或扣押产品、施加经营限制、部分暂停或完全停止生产及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刑事调查等。

(3)药品注册管理制度

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国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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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和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 3、行业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国家在疫苗研发、产品注册、生产、生产检验、流通、异常反应处理等方面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加强对疫苗行业的监管。疫苗研发、生产和流通监管所涉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相关 环节法律法规名称实施时间主要内容
1全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12月01日以药品监督管理为中心内容,对药品评审与质量检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药品生产经营管理、药品使用与安全监督管理、医院药学标准化管理、药品稽查管理、药品集中招投标采购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全面规定和论述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年03月02日根据药品管理法,进一步明确对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药品的管理和监督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06月29日对传染病的预防、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告、疫情控制、医疗救治、监督管理、保障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了相应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2019年12月01日强调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加强疫苗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对疫苗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鼓励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加大研制和创新资金投入、优化生产工艺、提升质控水平、推动疫苗技术进步;鼓励疫苗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支持疫苗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疫苗研制和创新,将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的疫苗研制、生产和储备纳入国家战略
5《预防用疫苗临床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19年12月18日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疫苗临床研发水平,落实国家关于加强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明确和统一临床技术标准,保证同类疫苗注册上市时具有相似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指导非创新疫苗的临床研究和评价
6研发《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2017年09月01日对药品临床前研究的组织结构以及实验设备、材料、操作及记录作出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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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2004年12月03日对预防用疫苗的临床试验提出总的要求,对疫苗临床试验的开展提供了指导性原则
8《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09月01日

对药品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进行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等

9《生物制品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2015年04月15日用于生物制品的原液、成品或中间产物等的稳定性研究设计、结果的分析等。规范生物制品稳定性研究。
10《预防用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10年04月12日用于指导采用传统方法(灭活、减毒、分离提取)制备的预防用疫苗的临床前研究
11《预防用生物制品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技术审评一般原则》2017年11月17日用于指导疫苗的临床前动物安全性评价
12《生物制品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一般原则》2008年09月04日主要针对生物学测定方法的验证进行讨论
13《生物制品生产工艺过程变更管理技术指导原则》2008年09月04日用于已经取得生产文号的生物制品生产过程等发生变更的管理,包括从开始生产至终产品的全过程,及与生产相配套的辅助设施。其中包括原液制备,半成品配制及成品分装等
14《联合疫苗临床前和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8年09月04日根据联合疫苗的研究经验和结果,提出了有关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中应注意的问题和要求
15《结合疫苗质量控制和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8年09月04日用于多糖-蛋白结合疫苗生产的质量控制和临床研究
16注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20年07月01日对拟上市药品的申报和审批的要求、流程等作出了规范
17生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1年03月01日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药品生产企业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18《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11月17日规范药品生产企业的申办审批、许可证管理、委托生产以及监督检查
19《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08年08月01日监督相关制药企业采取必要治理技术和设施,使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规定标准要求而制定的标准
20生产检验《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2018年02月01日每批制品出厂销售前或者进口时实行强制性审查、检验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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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12月01日规定了生物制品质量标准和检验办法
22流通《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12月15日加强疫苗储存、运输管理,保证疫苗质量,保障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3《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05月01日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证药品质量
2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07月13日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旨在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
25《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2022年07月08日全方位加强疫苗委托生产、日常生产、流通和进口疫苗销售的监督管理
26异常反应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2008年12月01日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
27《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11年07月01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以及监督管理
28《药品召回管理办法》2007年12月01日规定了药品召回的原因、程序和相关的报告、监督管理办法
29《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检查指南(试行)》2015年07月02日推进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指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对企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检查

(2)主要产业政策

疫苗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新兴战略性产业。国家近年来陆续出台的支持性产业政策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营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与疫苗行业相关的主要产业政策如下表所示:

(2)主要产业政策 疫苗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新兴战略性产业。国家近年来陆续出台的支持性产业政策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营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与疫苗行业相关的主要产业政策如下表所示:
序号政策名称发文 部门颁布时间主要内容
1《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务院2006年 02月09日指出“生物技术和生命科学将成为21世纪引发新科技革命的重要推动力量”,“把生物技术作为未来高技术产业迎头赶上的重点,加强生物技术在农业、工业、人口与健康等领域的应用”,并提出重点研究“用于应对突发生物事件的疫苗及免疫佐剂、抗毒素与药物等”
2《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卫生部2007年 12月29日将计划免疫品种从原来可预防7类疾病的6种疫苗,增加到可预防15类疾病的14种疫苗
3《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务院2009年 06月02日提出“加快培育生物产业,是我国在新世纪国务院把握新科技革命战略机遇、全面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举措;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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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领域作为现代生物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且提出“重点发展预防和诊断严重威胁我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的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

4《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务院2010年 10月10日提出“大力发展用于重大疾病防治的生物技术药物、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等创新药物大品种,提升生物药业产业水平”
5《疫苗供应体系建设规划》国务院2011年 12月22日提出“到2015年,初步建成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疫苗供应体系;到2020年,我国疫苗供应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具备与发达国家同步应对突发和重大疫情的实力”,并具体提出“(一)加强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二)加大财政等政策支持力度;(三)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四)加强人才培养;(五)加强疫苗供应体系建设的协调”5点措施
6《生物产业发展规划》国务院2012年 12月29日明确我国生物产业的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生物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并提出“大力开展生物技术药物创新和产业化。促进疫苗升级换代,重点推动新型疫苗(包括治疗性疫苗)研发和产业化”
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改委2019年 10月30日将“重大疾病防治疫苗、抗体药物、基因治疗药物、细胞治疗药物、重组蛋白质药物、核酸药物,大规模细胞培养和纯化技术、大规模药用多肽和核酸合成、抗体偶联、无血清无蛋白培养基培养、发酵、纯化技术开发和应用,纤维素酶、碱性蛋白酶、诊断用酶等酶制剂,采用现代生物技术改造传统生产工艺”列为鼓励类产业
8《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2015年 05月08日

明确将新型疫苗所在的“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领域列为“大力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发展”中的一部分

9《“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务院2016年 12月19日提出“建立生物医药新体系,加快开发具有重大临床需求的创新药物和生物制品,加快推广绿色化、智能化制药生产技术,强化科学高效监管和政策支持,推动产业国际化发展,加快建设生物医药强国”
10《“十三五”生物产业发展规划》发改委2016年 12月20日明确我国生物产业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生物产业规模达到8-10万亿元,生物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4%,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并提出“发展治疗性疫苗,开发安全、高效的活载体基因工程多价疫苗,创新一批新型动物疫苗”
11《关于印发健康国家卫2019年提到“加强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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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动——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健委09月23日苗)接种的科学宣传,促进适龄人群接种。加快国产HPV疫苗审评审批流程,提高HPV疫苗可及性”
12《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建设推动健康中国行动创新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 12月02日决定“以妇幼健康促进行动、癌症防治行动中宫颈癌防治为重点内容,在全国遴选部分城市开展创新模式试点工作”
13《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2022年10月26日提出“接种疫苗预防HPV持续感染及相关疾病是子宫颈等部位的癌症预防策略中最为经济、有效的手段。为指导疫苗企业规范研发HPV疫苗,加快相关产品的上市,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4、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疫苗管理法》对公司的影响

《疫苗管理法》的出台有利于管理规范、拥有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的疫苗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国家对疫苗行业的强监管亦将加大疫苗企业合规成本和压力,促进行业竞争者优胜劣汰。《疫苗管理法》对疫苗产品质量、运输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促进行业资源整合的同时提升了行业集中度,有助于疫苗行业健康发展,并鼓励疫苗企业研发能保障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新型疫苗。该政策有利于公司进行疫苗产品创新研发,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创造了良好的行业环境。

(2)《药品管理法》对公司的影响

《药品管理法》全面推行上市许可持有人及药品追溯制度,取消了GMP及GSP认证但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对药物非临床研究及临床研究要求更为全面。《药品管理法》有助于公司提高疫苗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加强对疫苗产品上市后的追溯跟踪。该政策要求公司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疫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

(3)《管理规定》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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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Frost & Sullivan 2、国内疫苗市场竞争格局 不同于全球疫苗市场的高集中度,中国疫苗市场格局相对分散,市场参与者众多,产业相对大而不强。国内疫苗市场以国产疫苗为主,进口疫苗占比较低。国内免疫规划疫苗由政府支付,市场主要由国有企业主导。非免疫规划疫苗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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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Frost & Sullivan 随着国内疫苗监管越趋严格,管理体系日渐完善,行业准入门槛提升,市场集中度将不断提高。生产体系相对落后、依赖单品种且缺乏创新研发能力的企业或被逐步淘汰或兼并,而部分具有核心技术优势且拥有强大研发能力的创新疫苗企业有望通过技术升级和重磅产品创新实现快速发展。随着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提升,老龄化进程加快,以HPV疫苗、流感疫苗和带状疱疹为代表的成人疫苗市场有望迎来快速增长。此外,《疫苗管理法》明确指出国家鼓励疫苗的创新和发展,支持多联多价等新型疫苗的研制,对疾病预防、控制急需的疫苗和创新疫苗实行优先审评审批。国内创新疫苗企业的产品上市有望进一步提速,疫苗行业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3、细分产品市场格局 (1)HPV疫苗 ①已上市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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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FDA、NMPA、WHO; 注:默沙东的九价HPV疫苗Gardasil 9于2018年4月在中国获批,适应症目标人群为16-26岁女性。2022年8月其在中国的适应症目标人群拓展至9-45岁女性。 在全球和中国HPV疫苗市场中,默沙东占主导地位,主要系其拥有市场上唯一的九价HPV疫苗。HPV疫苗覆盖的HPV高危病毒型别越多,其所能预防的宫颈癌范围越广。因此相比市场上的二价或四价HPV疫苗,默沙东的九价HPV疫苗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2020年全球HPV疫苗市场竞争格局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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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检院、Frost & Sullivan ②在研项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国境内处于临床研究阶段(含提交IND申请)的HPV疫苗概况如下表所示:
研发企业试验疫苗名称Ⅰ期临床 启动时间目前项目进展阶段/开始时间
康乐卫士重组三价HPV(16/18/58)疫苗(大肠杆菌)2018年06月Ⅲ期临床/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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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九价HPV(6/11/16/18/31/33/45/52/58)疫苗(大肠杆菌)(女性适应症)2019年09月Ⅲ期临床/2020年12月
重组九价HPV(6/11/16/18/31/33/45/52/58)疫苗(大肠杆菌)(男性适应症)2021年08月Ⅲ期临床/2022年12月
重组十五价HPV(6/11/16/18/31/33/35/39/45/51/52/56/58/59/68)疫苗(大肠杆菌)尚未开展Ⅰ期临床IND获批/2022年03月
万泰生物重组二价HPV(6/11)疫苗(大肠杆菌)2015年03月Ⅱ期临床/尚未招募
重组九价HPV(6/11/16/18/31/33/45/52/58)疫苗(大肠杆菌)2019年01月Ⅲ期临床/2020年09月
上海泽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组九价HPV(6/11/16/18/31/33/45/52/58)疫苗(酵母)2019年03月Ⅲ期临床(免疫原性)/2022年09月
上海博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组四价HPV(6/11/16/18)疫苗(酵母)2016年12月Ⅲ期临床(有效性)/尚未招募
重组九价HPV(6/11/16/18/31/33/45/52/58)疫苗(酵母)(女性适应症)2018年10月Ⅲ期临床/2020年04月
重组九价HPV(6/11/16/18/31/33/45/52/58)疫苗(酵母)(男性适应症)2022年09月Ⅰ期临床/2022年09月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重组四价HPV(6/11/16/18)疫苗(酵母)2016年09月Ⅲ期临床/2018年05月
重组十一价HPV(6/11/16/18/31/33/45/52/58/59/68)疫苗(酵母)2019年09月Ⅲ期临床/2022年06月
瑞科生物重组二价HPV(16/18)疫苗(酵母)2020年10月Ⅰ期临床/2020年10月
重组二价HPV(6/11)疫苗(酵母)2021年05月Ⅰ期临床/2021年05月
重组九价HPV(6/11/16/18/31/33/45/52/58)疫苗(酵母)2019年03月Ⅲ期临床/2021年06月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四价HPV(16/18/52/58)疫苗(酵母)2019年04月Ⅱ期临床/2019年04月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重组十四价HPV(6/11/16/18/31/33/35/39/45/51/52/56/58/59)疫苗(昆虫细胞)2021年07月Ⅱ期临床/2021年10月
怡道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重组九价HPV(6/11/16/18/31/33/45/52/58)疫苗(酵母)尚未开展Ⅰ期临床IND获批/2020年07月
默沙东重组九价HPV未开展Ⅰ期临Ⅲ期临床/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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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临床试验启动/开始时间是指该临床中首例受试者入组时间;IND获批时间是指取得临床试验批件/通知书的时间; (2)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①已上市产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全球已获至少一个国家批准或授权上市的新冠疫苗共50款,其中11款进入了WHO紧急使用清单(WHO Emergency Use Listing, WHO EUL),采用的技术路线主要包括重组蛋白疫苗、病毒载体疫苗、核酸(mRNA和DNA)疫苗及灭活疫苗,全球获得监管批准的新冠疫苗概况如下表所示:
新冠疫苗名称厂商技术路线
Zifivax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重组蛋白疫苗
AbdalaCIGB重组蛋白疫苗
Soberana 02Instituto Finlay de Vacunas Cuba重组蛋白疫苗
Soberana PlusInstituto Finlay de Vacunas Cuba重组蛋白疫苗
MVC-COV1901Medigen重组蛋白疫苗
NuvaxovidNovavax重组蛋白疫苗
COVOVAX (NVX-CoV2373制剂)印度血清研究所重组蛋白疫苗
Razi Cov ParsRazi Vaccine and Serum Research Institute重组蛋白疫苗
SpikoGenVaxine/CinnaGen Co重组蛋白疫苗
CorbevaxBiological E Limited重组蛋白疫苗
Recombinant SARS-CoV-2 Vaccine (CHO Cell)国药中生重组蛋白疫苗
CovifenzMedicago重组蛋白疫苗
Noora VaccineBagheiat-allah University of Medical Sciences重组蛋白疫苗
TAK-019 (Novavax formulation)武田制药重组蛋白疫苗
SKYCovione / GBP510SK Bioscience Co Ltd重组蛋白疫苗
V-01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重组蛋白疫苗
IndoVacPT Bio Farma重组蛋白疫苗
Aurora-CoVVector State Research Center of Virology and Biotechnology多肽疫苗
EpiVacCoronaVector State Research Center of Virology and Biotechnology多肽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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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videcia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
Sputnik LightGamaleya腺病毒载体疫苗
Sputnik VGamaleya腺病毒载体疫苗
Ad26.COV2.S强生腺病毒载体疫苗
Vaxzevria牛津大学/阿斯利康腺病毒载体疫苗
Covishield (AZD1222制剂)印度血清研究所腺病毒载体疫苗
Gam-COVID-Vac (Sputnik, rAd5)Gamaleya腺病毒载体疫苗
iNCOVACC / BBV154Bharat Biotech腺病毒载体疫苗
Ad5-nCoV-IH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
Comirnaty辉瑞/BioNTechmRNA疫苗
SpikevaxModernamRNA疫苗
TAK-919 (mRNA-1273制剂)武田制药mRNA疫苗
GEMCOVAC-19Gennova Biopharmaceuticals LimitedmRNA疫苗
Spikevax Bivalent Original/Omicron BA.1ModernamRNA疫苗
Spikevax Bivalent Original/Omicron BA.4/BA.5ModernamRNA疫苗
Comirnaty Bivalent Original/Omicron BA.1Pfizer/BioNTechmRNA疫苗
Comirnaty Bivalent Original/Omicron BA.4/BA.5Pfizer/BioNTechmRNA疫苗
AWcornaWalvaxmRNA疫苗
ZyCoV-DZydus CadilaDNA疫苗
CoronaVac北京科兴灭活疫苗
Inactivated (Vero Cells)国药中生(武汉所)灭活疫苗
Covilo国药中生(北京所)灭活疫苗
KCONVAC康泰生物灭活疫苗
Inactivated SRAS-COV-2 (Vero Cells)Vaccine中国医学科学院灭活疫苗
QazVacKazakhstan RIBSP灭活疫苗
COVIran BarekatShifa Pharmed Industrial Co灭活疫苗
FAKHRAVAC(MIVAC)Organization of Defensive Innovation and Research灭活疫苗
KoviVacChumakov Center灭活疫苗
CovaxinBharat Biotech灭活疫苗
TurkovacHealth Institutes of Turkey灭活疫苗
VLA2001Valneva灭活疫苗

数据来源:WHO、covid19.trackvaccines.org、Frost & Sulli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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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HO、ClinicalTrials.gov、covid19.trackvaccines.org、Frost & Sullivan (3)诺如病毒疫苗 全球范围内尚无获得上市许可的诺如病毒疫苗。目前诺如病毒疫苗的开发主要采用重组蛋白疫苗和病毒载体疫苗两大技术路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国境内进入临床研究阶段的诺如病毒疫苗概况如下表所示:
试验疫苗名称研发企业技术路线研发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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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四价诺如病毒疫苗(酵母)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重组蛋白Ⅰ/Ⅱa期临床
重组二价诺如病毒疫苗(酵母)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重组蛋白Ⅱ期临床

数据来源: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Frost & Sullivan

(4)带状疱疹疫苗

①已上市产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全球获得上市许可的带状疱疹疫苗共2款,分别是默沙东的减毒活疫苗Zostavax和GSK的重组蛋白疫苗Shingrix,两者概况如下表所示:

数据来源: Frost & Sullivan 由于保护效力优势,Shingrix在全球带状疱疹疫苗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2020年Shingrix全球销售额为25.53亿美元,而Zostavax全球销售额为0.16亿美元。 ②在研项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国境内进入临床研究阶段的带状疱疹疫苗概况如下表所示:
试验疫苗名称研发企业技术路线研发进度
带状疱疹减毒活疫苗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减毒活BLA申请
带状疱疹减毒活疫苗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减毒活Ⅰ/Ⅱ期临床
带状疱疹减毒活疫苗长春祈健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减毒活IND获批
重组带状疱疹疫苗 (CHO细胞)江苏中慧元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怡道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重组蛋白Ⅰ/Ⅱ期临床
重组带状疱疹疫苗 (CHO细胞)北京绿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组蛋白Ⅱ期临床
重组带状疱疹疫苗 (CHO细胞)成都迈科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迈科康生物科技重组蛋白Ⅰ期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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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Frost & Sullivan ②在研项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国境内进入临床研究阶段的手足口病疫苗概况如下表所示:
疫苗名称研发企业技术路径临床阶段
重组EV71样颗粒疫苗上海泽润重组蛋白疫苗IND获批
重组肠道病毒71型疫苗康泰生物重组蛋白疫苗Ⅱ期临床
吸附手足口病(EV71型)灭活疫苗(Vero细胞)华兰生物灭活疫苗IND获批
肠道病毒71型疫苗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北京绿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灭活疫苗Ⅱ期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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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V71-CA16二价手足口病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艾美康淮生物制药(江苏)有限公司灭活疫苗IND获批

数据来源: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Frost & Sullivan

(7)重组脊髓灰质炎疫苗

①已上市产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国境内已上市的脊髓灰质炎疫苗概况如下表所示:

数据来源: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Frost & Sulli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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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疫苗企业研发实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提升,在国家政策支持下,我国疫苗出口市场预计将不断扩大。 (5)行业监管趋严,行业规范度和集中度提高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提升对疫苗研发、注册、生产、生产检验、流通和异常反应处理的监管,监管逐步升级为大势所趋。未来疫苗行业的准入门槛将越来越高,落后的疫苗生产技术和品种将被逐渐淘汰,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利好拥有真正创新研发能力、先进生产技术和工艺、规范销售体系的优质疫苗企业。 2、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我国疫苗行业面临的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产业相对大而不强。虽然近年来我国实力较强的疫苗企业开展了创新疫苗的研发,在技术、生产工艺和原研创新等方面取得较大进步,但绝大多数疫苗企业产品较为单一,产业创新升级仍处在起步阶段,企业创新能力不足已严重制约了行业的发展。虽然我国出台了众多监管政策和行业制度来支持和鼓励疫苗行业的发展,但总体而言,我国真正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创新疫苗企业较少,行业集中度较低。 (八)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1、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标准 公司所属细分行业为疫苗行业,核心在研项目为HPV疫苗。公司基于自身核心在研项目来选取可比公司,即拥有在研或商业化HPV疫苗产品的公司。公司行业内可比公司包括万泰生物(603392.SH)、智飞生物(300122.SZ)、沃森生物(300142.SZ)及瑞科生物。 2、同行业可比公司概况
名称主营业务主要疫苗产品HPV疫苗研发进度
万泰生物万泰生物成立于1991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392.SH。公司是从事体外诊断试剂、仪器与疫苗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重组戊型肝炎疫苗(大肠埃希菌)、二价HPV疫苗(大肠杆菌)、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VZV-7D)等二价HPV(16/18)疫苗(大肠杆菌)已获批上市,二价HPV(6/11)疫苗(大肠杆菌)处于Ⅱ期临床研究阶段,九价HPV疫苗处于Ⅲ期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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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智飞生物智飞生物成立于1995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122.SZ。公司系一家集疫苗研发、生产、销售、配送及进出口为一体的生物高科技企业ACYW135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 群 C 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四价和九价HPV疫苗(酵母)等获默沙东四价HPV疫苗(酿酒酵母)和九价HPV疫苗(酿酒酵母)的大陆市场独家代理权;两款HPV疫苗均处于上市销售阶段
沃森生物沃森生物成立于2001年1月,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300142.SZ。沃森生物是集人用疫苗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科技生物制药企业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等子公司上海泽润开发的双价HPV疫苗(酵母)已获批上市、九价HPV疫苗(酵母)处于Ⅲ期临床研究阶段
瑞科生物瑞科生物成立于2012年,拟在港交所主板上市,是一家拥有高价值疫苗组合,并由自主研发的新型佐剂技术及蛋白工程技术所驱动的创新型疫苗企业REC603(重组九价HPV疫苗)、REC604a(第二代重组四价HPV疫苗)、REC604b(第二代重组九价HPV疫苗)、ReCOV(重组新冠肺炎疫苗)、REC610(重组带状疱疹疫苗)等二价HPV(16/18)疫苗(酵母)和二价HPV(6/11)疫苗(酵母)处于Ⅰ期临床研究阶段,九价HPV疫苗(酵母)处于Ⅲ期临床研究阶段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

3、可比公司关键财务数据比较分析

关于康乐卫士与可比公司关键财务数据比较分析情况,具体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情况分析”。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

3、可比公司关键财务数据比较分析

关于康乐卫士与可比公司关键财务数据比较分析情况,具体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情况分析”。

(一)公司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疫苗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尚无疫苗产品上市销售。因公司在基因工程和重组蛋白表达方面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公司亦基于自身的技术实力和研发平台对外提供技术服务和销售少量科研用检测试剂。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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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40.73万元、8.61万元、27.48万元及88.79万元。 2、公司销售情况 (1)产能、产量、销量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疫苗产品仍处于研发阶段,尚无疫苗产品上市销售。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源于向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成大天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提供技术服务以及向北京安必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博特龙免疫技术有限公司等提供少量科研用检测试剂所取得的收入,不涉及产能、产量及销量等情况。 (2)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来源主要为提供技术服务收入和销售科研用检测试剂收入,无疫苗产品上市销售,不存在疫苗产品销售价格数据。 3、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收入 占比销售内容
2022年1-9月1北京安必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4.2794.92%试剂
2苏州博特龙免疫技术有限公司4.515.08%试剂
合计88.79100.00%-
20211北京安必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7.9665.38%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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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2苏州博特龙免疫技术有限公司8.4130.60%试剂
3友康生物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0.712.58%试剂
4长春市绿园区尚宝生物试剂经销部0.321.16%试剂
5绿园区嘉耀生物试剂经销部0.080.29%试剂
合计27.48100.00%-
2020 年度1苏州博特龙免疫技术有限公司7.9392.11%试剂
2杭州先为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0.687.89%技术服务
合计8.61100.00%-
2019年度1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1,274.1795.04%技术服务
2北京成大天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6.604.22%技术服务
3康众(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00.37%技术服务
4苏州博特龙免疫技术有限公司4.960.37%试剂
合计1,340.73100.00%-

2022年1-9月公司向北京安必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科研用试剂产生的收入为84.2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94.92%;2021年公司向北京安必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科研用试剂产生的收入为17.9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65.38%;2020年公司向苏州博特龙免疫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科研用试剂产生的收入为7.9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92.11%;2019年公司向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产生的收入为1,274.1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95.04%。报告期内,公司向上述客户销售占比超过当期营业收入的50%,主要系公司疫苗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整体营业收入较低,客户数量较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主要关联方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

(二)公司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尚无疫苗产品上市销售,现阶段原材料采购主要用于疫苗研发以及临床试验样品生产。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培养基、包材、耗材及实验试剂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9月公司向北京安必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科研用试剂产生的收入为84.2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94.92%;2021年公司向北京安必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科研用试剂产生的收入为17.9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65.38%;2020年公司向苏州博特龙免疫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科研用试剂产生的收入为7.9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92.11%;2019年公司向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产生的收入为1,274.1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95.04%。报告期内,公司向上述客户销售占比超过当期营业收入的50%,主要系公司疫苗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整体营业收入较低,客户数量较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主要关联方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 (二)公司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尚无疫苗产品上市销售,现阶段原材料采购主要用于疫苗研发以及临床试验样品生产。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培养基、包材、耗材及实验试剂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类别采购金额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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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9月实验试剂257.9041.37%
耗材296.3347.54%
包材36.615.87%
培养基32.555.22%
合计623.39100.00%
2021年实验试剂246.1735.52%
耗材224.0232.32%
包材83.3112.02%
培养基62.258.98%
其他原材料77.3311.16%
合计693.08100.00%
2020年实验试剂139.2334.02%
耗材220.5753.89%
包材29.717.26%
培养基18.304.47%
其他原材料1.490.46%
合计409.30100.00%
2019年实验试剂92.9130.46%
耗材159.9252.43%
包材14.004.59%
培养基29.859.79%
其他原材料8.312.72%
合计304.99100.00%

2、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样品所需要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和水。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的采购金额及数量如下表所示:

2、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样品所需要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和水。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的采购金额及数量如下表所示:
时间项目总用量单价(元)金额(万元)
2022年 1-9月电费(kW·h)1,571,3221.12175.33
水费(m?)11,5349.9411.46
合计--186.79
2021年度电费(kW·h)900,2711.76158.37
水费(m?)6,3059.8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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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64.57
2020年度电费(kW·h)1,192,4821.66197.51
水费(m?)5,8169.975.80
合计--203.31
2019年度电费(kW·h)998,7341.22122.29
水费(m?)6,0139.996.01
合计--128.30

报告期内,公司尚无疫苗产品实现商业化生产和销售,故整体能源消耗量相对较小,随着研发项目的推进,公司能源消耗整体有所增加。

3、主要接受服务情况

公司在启动疫苗临床研究时,会向经验丰富和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机构购买专业技术服务,包括临床试验实施、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公司基于第三方研究机构的服务质量、业内声誉、与公司研发项目的匹配度等指标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公司主要接受的技术服务内容和提供服务的单位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技术服务的采购情况如下:
期间服务供应商类别采购金额(万元)占比
2022年1-9月疾控中心5,751.6250.35%
CRO3,238.7028.35%
其他技术服务供应商2,433.2921.30%
合计11,423.61100.00%
2021年疾控中心12,616.8069.63%
CRO3,652.6720.16%
其他技术服务供应商1,849.6110.21%
合计18,119.08100.00%
2020年疾控中心7,720.7179.30%
CRO1,522.3015.64%
其他技术服务供应商493.135.06%
合计9,736.1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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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疾控中心422.4141.98%
CRO94.349.38%
其他技术服务供应商489.3748.64%
合计1,006.11100.00%

4、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4、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年份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内容采购金额(万元)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占比
2022年1-9月北京拜尔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无支原体超级新生牛血清四季青、囊式滤器、超滤离心管等166.6023.07%
湖州申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试剂盒等38.345.31%
斯贝福(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动物等35.464.91%
科瑞斯利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检测试剂盒、冻存管等33.164.59%
北京维通利华实验动物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动物、离心管等30.214.18%
合计303.77-42.07%
2021年度北京拜尔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胎牛血清、鲎试剂、试剂盒等132.2319.08%
上海多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培养基、蛋白检测试剂盒44.686.45%
博格隆(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ATproteinADiamond介质、Chromdex75分子筛介质、ChromdexPG75介质、BXK50/30层析柱38.585.57%
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预灌封注射器组合件、预灌封注射器用氯化丁基橡胶活塞37.285.38%
北京维通利华实验动物技术有限公司NTA亲和介质32.584.70%
合计285.35-41.17%
2020 年度北京拜尔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鲎试剂、生物制药残余DNA抽提试剂盒、试剂124.4930.42%
北京维通利华实验动物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动物43.6810.67%
吉林德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大米26.616.50%

1-1-237

南京医药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耗材23.255.68%
上海乐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一次性使用多层共挤袋19.834.85%
合计237.86-58.11%
2019 年度北京拜尔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鲎试剂、显色液等试剂耗材50.9516.70%
北京维通利华实验动物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动物33.2310.90%
伯乐生命医学产品(上海)有限公司羟基磷灰石介质(CHTⅡ型)26.558.70%
北京希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酵母粉、大豆蛋白胨、滤器19.966.55%
上海百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离心管、培养皿19.686.45%
合计150.38-49.31%

注:上述占比为公司向各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公司当年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技术服务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占比为公司向各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公司当年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技术服务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年份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内容采购金额(万元)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占比
2022年 1-9月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医学检验1,764.0715.44%
上海斯丹姆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床试验监查、数据管理等1,290.0111.29%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医学检验、实验室服务928.408.13%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床试验841.217.36%
广东省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临床试验739.656.47%
合计5,563.34-48.69%
2021 年度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床试验4,111.8622.69%
广东省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临床试验1,736.039.58%
上海斯丹姆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床试验监查、数据管理等1,546.928.54%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医学检验、实验室服务1,255.886.93%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床试验1,191.136.57%
合计9,841.83-54.32%
2020 年度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床试验2,256.4623.18%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床试验790.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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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临床试验680.056.98%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床试验633.386.51%
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床试验612.436.29%
合计4,972.43-51.07%
2019 年度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床试验422.4141.98%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医学检验341.0433.90%
南京桑瑞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临床试验监查等94.349.38%
北京协和建昊医药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验动物管理50.295.00%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医学检验19.161.90%
合计927.24-92.16%

注:上述占比为公司向各技术服务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公司当年技术服务采购总额的比例。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原材料和技术服务的金额有所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以及研发项目数量的增长,导致相关物料和技术服务的采购金额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超过50%的情形,对主要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主要关联方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

(三)报告期内重要合同

1、合作开发合同

2019年1月2日,康乐卫士与成大生物签订《重组15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产业化技术开发合同》(以下简称“《技术开发合同》”),并于2019年1月3日签订《补充协议》,于2020年3月5日签订《补充协议二》,就康乐卫士与成大生物合作开发重组十五价HPV疫苗事项,双方达成如下约定:

注:上述占比为公司向各技术服务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公司当年技术服务采购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原材料和技术服务的金额有所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以及研发项目数量的增长,导致相关物料和技术服务的采购金额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超过50%的情形,对主要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主要关联方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 (三)报告期内重要合同 1、合作开发合同 2019年1月2日,康乐卫士与成大生物签订《重组15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产业化技术开发合同》(以下简称“《技术开发合同》”),并于2019年1月3日签订《补充协议》,于2020年3月5日签订《补充协议二》,就康乐卫士与成大生物合作开发重组十五价HPV疫苗事项,双方达成如下约定:
双方主要 权利义务1、成大生物通过承担部分重组十五价HPV疫苗研发费用及支付销售提成的方式与康乐卫士合作开发重组十五价HPV疫苗,以获取康乐卫士研发的重组十五价HPV疫苗新药临床注册批件和新药证书的联合持证权,及《补充协议》约定的许可期限内排他性使用重组十五价HPV疫苗涉及的生产工艺技术、技术秘密、技术信息、技术文件及相关知识产权,就重组十五价HPV疫苗涉及的6个工程菌株(35/39/51/56/59/68)中,独占地使用其中不超过4个工程菌株,排他性使用不超过2个工程菌株,并在重组十五价HPV疫苗

1-1-239

的范围内进行实施的权利;自《补充协议》约定的许可期限届满后,成大生物有权非排他地实施重组十五价HPV疫苗,及相关生产工艺技术、技术秘密、技术文件、技术信息和知识产权。 2、如因项目可行性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配方研究失败;临床前研究样品不合格、临床前研究失败无法获得临床批件、Ⅰ、Ⅱ期临床样品不合格造成的临床研究失败;工艺匹配、移交或放大出现问题但无法解决、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等非成大生物原因造成项目失败的,成大生物在相应阶段的对价支付义务予以豁免,并有权选择要求康乐卫士为成大生物提供开发一种九价及九价以上HPVL1-VLP疫苗并提供全部相关技术服务以替代该协议项下的约定疫苗,该协议继续履行,后期销售分成双方另行约定。 3、在获得临床批件后,如因项目临床试验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与已批准疫苗的非劣效性比对失败;新增价次的血清学指标和持续感染指标不能达到国家药监局的评审要求)等原因造成项目失败的,成大生物有权选择下述权利,康乐卫士有义务履行康乐卫士为成大生物提供开发九价及九价以上HPVL1-VLP疫苗并提供全部相关技术服务,双方共同承担开发费用,后期销售分成双方另行约定。
合同期限2019年1月2日至2045年1月1日
研发计划康乐卫士在《技术开发合同》签订后的2年内完成重组十五价HPV疫苗的临床前研究,3年内获得国家药品管理机构颁发的临床试验批件或通知
成大生物在取得重组十五价HPV疫苗临床试验批件后2年内启动临床试验,Ⅰ、Ⅱ期临床时间(包括各期临床间的准备期)最长不超过4年,在Ⅱ期临床取得符合满意结果后3年内开展Ⅲ期临床
成大生物在取得重组十五价HPV疫苗生产批准文件后4年内实现生产销售
约定费用及支付节点由成大生物向康乐卫士支付1.2亿元研发费用
自《补充协议》签订且康乐卫士提供重组十五价HPV疫苗生产用菌种的制造及检定规程(草案)之日起十五日内,成大生物支付3,000万元
在康乐卫士向成大生物交付且成大生物收到并确认含《补充协议》约定的用于生产约定重组15种(6/11/16/18/31/33/35/39/45/51/52/56/58/59/68)疫苗抗原的大肠杆菌工程菌株的原始种子库和主种子库及相关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菌株构建记录、康乐卫士检测记录及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后,成大生物按《补充协议二》约定的进度分四笔向康乐卫士支付600万元; 康乐卫士在完成重组十五价HPV疫苗的临床前研究,将全部临床前研究资料、全部申报文件以及剩余工程菌株和相关资料提供给成大生物,并协助成大生物以双方名义向国家药监局申报临床批件之日起,且成大生物收到正规发票之日起10日内,成大生物支付1,400万元
康乐卫士协助成大生物申报重组十五价HPV疫苗的临床试验批件,在成大生物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临床试验批件之日起且成大生物收到正规发票之日起10日内,成大生物支付2,000万元
成大生物获得重组十五价HPV疫苗的药品生产批件之日起且成大生物收到正规发票之日起10日内,成大生物支付5,000万元
销售提成获取期间在重组十五价HPV疫苗获得药品注册批件且实现首次销售之日起10年,成大生物向康乐卫士按约定支付销售提成
产权归属在取得重组十五价HPV疫苗生产批件之前,所有与重组十五价HPV疫苗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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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均归康乐卫士所有,并在《补充协议》约定的许可期限内排他性许可成大生物独家使用;在取得生产批件之后由于成大生物改进生产工艺而产生的相关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均归成大生物所有;自《补充协议》约定的许可期限届满后,成大生物有权非排他地实施重组十五价HPV疫苗,及相关生产工艺技术、技术秘密、技术文件、技术信息和知识产权
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归康乐卫士所有

注:根据成大生物出具的《确认函》,前述“一种九价及九价以上HPVL1-VLP疫苗”不包括康乐卫士于《补充协议》签订前已获得临床批件的九价疫苗。《技术开发合同》《补充协议》的签署、履行不会影响康乐卫士正常生产和销售目前已进行研发的九价HPV疫苗,成大生物不会对康乐卫士目前已进行研发的九价HPV疫苗以任何方式向康乐卫士主张任何权利。

2、技术许可及商业化协议

2021年5月28日,公司、昆明康乐与俄药集团签订了《许可协议》《供货协议》和《市场营销协议》,协议规定公司许可俄药集团使用康乐卫士重组九价HPV疫苗制剂生产技术和活性药物成分在俄罗斯境内进行九价HPV疫苗的临床开发、生产和商业化,其中,昆明康乐为俄药集团在俄罗斯境内生产九价HPV疫苗成品提供单价活性药物成分,具体约定如下:

注:根据成大生物出具的《确认函》,前述“一种九价及九价以上HPVL1-VLP疫苗”不包括康乐卫士于《补充协议》签订前已获得临床批件的九价疫苗。《技术开发合同》《补充协议》的签署、履行不会影响康乐卫士正常生产和销售目前已进行研发的九价HPV疫苗,成大生物不会对康乐卫士目前已进行研发的九价HPV疫苗以任何方式向康乐卫士主张任何权利。 2、技术许可及商业化协议 2021年5月28日,公司、昆明康乐与俄药集团签订了《许可协议》《供货协议》和《市场营销协议》,协议规定公司许可俄药集团使用康乐卫士重组九价HPV疫苗制剂生产技术和活性药物成分在俄罗斯境内进行九价HPV疫苗的临床开发、生产和商业化,其中,昆明康乐为俄药集团在俄罗斯境内生产九价HPV疫苗成品提供单价活性药物成分,具体约定如下:
许可协议
协议期限签署生效之日起10年,期满后自动再延长10年,除非根据该协议的规定终止协议
授予许可公司授予俄药集团一项排他且不可转让的许可,允许俄药集团在俄罗斯境内使用公司九价HPV疫苗相关技术和信息在人体诊断、预防和治疗的用途领域开发、使用、制造、注册、分销、推广和销售九价HPV疫苗
约定义务为了获得必需的监管批准并开发可商业销售的九价HPV疫苗,俄药集团有义务资助和支持实质性研究
俄药集团需自费获得在俄罗斯境内供应九价HPV疫苗所需的所有许可、准入和同意,并承担获得九价HPV疫苗药品注册和维护注册的实际费用
里程碑事件2022年10月1日前,俄药集团开始在成年女性中进行九价HPV疫苗的Ⅲ期临床试验
2023年4月1日前,俄药集团开始在青少年女孩中进行九价HPV疫苗的Ⅲ期临床试验
2023年7月1日前,俄药集团在俄罗斯境内申请九价HPV疫苗商标
2024年7月1日前,俄药集团向俄罗斯境内的监管机构提交九价HPV疫苗药品注册文件
约定责任如果俄药集团在约定的截止日期前未达到任何里程碑,公司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授予给俄药集团的许可,或仅授予俄药集团一项非排他许可,并且公司不负责赔偿俄药集团在早期开发阶段已经投入的资金以及因该协议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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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价HPV疫苗药品上市日期不应晚于该协议签署日期后的60个月,否则公司有权终止该许可或将独家许可改为非独家许可,并且不对俄药集团进行的投资或者所遭受的损失给予任何补偿
研究成果俄药集团从对HPV疫苗研究中获得的任何数据和信息,与康乐卫士共享
俄药集团研究取得的任何技术成果,优先授予给康乐卫士
供货协议
供货产品基于《许可协议》的上述约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康乐作为卖方将向俄药集团供应俄药集团所需数量的九价HPV疫苗活性药物成分
供货数量俄药集团承诺,自2026年起,每年向昆明康乐采购的九价HPV疫苗活性药物成分最低采购量不少于50升,在九价HPV疫苗纳入俄罗斯境内的国家免疫规划后,不得少于100升。每次要求的九价HPV疫苗活性药物成分装运量不少于50升。
如果俄药集团连续两年未能达到上述九价HPV疫苗活性药物成分最低年采购量50升,昆明康乐有权终止本协议或康乐卫士有权将《许可协议》项下授予俄药集团的独家许可改为非独家许可
市场营销协议
主要内容基于《许可协议》《供货协议》的上述约定,为了促进九价HPV疫苗的销售,俄药集团须在俄罗斯联邦地区开展九价HPV疫苗的市场营销活动,即要在下一个报告期开始前3个日历月之前,准备相应报告期内九价HPV疫苗的市场需求预测,每6个月,昆明康乐需要向俄药集团支付半年期市场营销服务费

3、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金额超过800万元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3、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金额超过800万元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采购方供应商主要采购 内容合同金额签署日期状态
1昆明康乐格来赛生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全自动液相层析系统831.00万美元2021.12.27正在履行
2昆明康乐上海奥星制药技术装备有限公司配液系统设备3,500.00万元2021.12.24正在履行
3昆明康乐德国乐嘉文有限公司B+S预充式注射器生产线205.00万欧元2020.12.09正在履行
4昆明康乐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数字信息一体化项目设备1,979.00万元2022.09.06正在履行
5昆明康乐上海宸垒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碟片离心机模块1,700.00万元2021.07.23正在履行
6昆明康乐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射用水分配系统设备1244.30万元2022.04.15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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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昆明康乐新华鹰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脉动真空灭菌柜1,140.00万元2021.10.25正在履行
8昆明康乐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林瓶灌装线设备1,072.00万元2022.08.09正在履行
9昆明康乐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纯化水分配系统设备1,017.60万元2022.04.15正在履行
10昆明康乐上海奥星制药技术装备有限公司纯化水机设备881.00万元2021.12.24正在履行
11昆明康乐博凌绿风空气技术(江苏)有限公司组合式空调机组设备852.00万元2022.03.21正在履行
12昆明康乐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酵系统838.00万元2021.10.11正在履行

注:2022年8月9日,昆明康乐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西林瓶灌装线设备采购合同补充协议2》,修改双方于2022年1月14日签署的《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西林瓶灌装线设备采购合同》中所约定的供货设备,并将合同总价由972万元调整为1,072万元。

4、技术开发/服务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签署的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重大技术开发/服务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2年8月9日,昆明康乐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西林瓶灌装线设备采购合同补充协议2》,修改双方于2022年1月14日签署的《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西林瓶灌装线设备采购合同》中所约定的供货设备,并将合同总价由972万元调整为1,072万元。 4、技术开发/服务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签署的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重大技术开发/服务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采购方合作单位主要技术开发/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署日期状态
1康乐卫士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公共卫生研究院)重组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Ⅲ期临床试验经费协议10,800.002020.11.04正在履行
2康乐卫士广东省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重组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Ⅲ期临床试验技术服务4,418.322021.05.31正在履行
3康乐卫士南京桑瑞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重组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Ⅲ期临床试验现场监察技术服务3,500.002020.11.10正在履行
4康乐卫士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组三价HPV疫苗Ⅲ期临床研究技术服务及补充协议3,328.002021.04.09正在履行
5康乐山西省疾病预重组九价疫苗(女3,120.002020.04.20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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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士防控制中心性适应症)Ⅲ期临床试验研究技术服务
6康乐卫士苏州博纳西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重组二价新型冠状病毒疫苗(CHO细胞)海外注册和Ⅰ/Ⅱ期临床试验5,771.032022.04.08正在履行
7康乐卫士上海斯丹姆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组九价人乳头病毒(6/11/16/18/31/33/45/52/58型)疫苗(大肠埃希菌)在中国18-45岁健康男性中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免疫原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9,405.692022.08.02正在履行

5、工程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重大工程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5、工程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重大工程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签约主体合作单位主要内容合同金额签署日期状态
1立康实业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厂房定制化建设项目工程(二期)15,730.812021.04.30正在履行
2昆明康乐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制剂车间及原液车间机电安装工程7,500.002022.05.05正在履行
3立康实业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厂房定制化建设项目工程(一期)5,359.602021.02.12正在履行
4康乐卫士北京瑞朗创新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疫苗生产车间检验及机电安装1,369.322021.02.24正在履行
5昆明康乐云南联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正式用电供配工程970.002022.07.26正在履行
6昆明康乐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项目工程规划概念650.002020.07.26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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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借款/银行授信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借款/银行授信合同如下:
序号借款方/申请方出借方/授信方借款/授信金额(万元)借款/授信期限借款/资金用途担保情况状态
1立康实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官渡区支行18,0002021.09.29-2031.09.26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厂房定制化项目建设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正在履行
2康乐卫士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7,0002022.06.21-2023.06.20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非融资性保函等额度融通使用控股股东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郝春利夫妇;实际控制人陶涛夫妇提供连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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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合同 2020年6月,康乐卫士与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杭州方正多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狼星集团签署《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项目投资协议》,康乐卫士与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项目补充协议》,2020年11月,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公司滇中恒昇与康乐卫士及天狼星集团、昆明康乐签订《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定制化建设协议书》,2021年8月,康乐卫士与云南省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杭州方正多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狼星集团签署《重组疫苗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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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产业化基地项目补充协议二》,2022年2月23日,滇中恒昇出具《关于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云南滇中立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回函》。通过上述协议约定实施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项目,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为康乐卫士在滇中新区开展重组疫苗产业化建设提供财政、税收等政策支持,并指定滇中恒昇负责项目定制化建设,康乐卫士则成立全资子公司昆明康乐作为其项目公司,由滇中恒昇出资4,950万元、康乐卫士出资50万元共同成立立康实业,以立康实业作为该项目的建设主体,并由滇中恒昇负责筹措立康实业进行定制化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同时约定,康乐卫士或其指定的子公司昆明康乐有权利随时回购,且应于《投资协议》约定的项目首个产品上市后一年内,最迟不晚于2026年12月31日前,履行对滇中恒昇持有的立康实业99%股权回购义务。具体约定如下:
项目总体规划
项目投资总额约11亿元
项目规模总建设面积约10万平方米
项目用地选址为滇中新区空港经济区临空产业园,拟用地面积140亩
项目内容重组三价和九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生产车间、重组多价诺如病毒(NoV)疫苗生产车间、制剂车间、高架冷藏库、多层物料库、动物房、动力中心、综合楼、食堂及宿舍、危险品库、危废库、垃圾站、环保中心、预留车间、预留宿舍等16个建筑单体,用于生产重组三价、九价HPV疫苗,重组NoV疫苗等疫苗产品。康乐卫士可根据临床研究进展及市场情况适时启动包括但不限于重组多价手足口病毒(HFMD)疫苗等产品的建设生产
定制化项目建设及回购
建设范围由滇中恒昇作为代建方,承担项目一期工程中的项目用地购置和特定范围内的土建工程
费用承担以立康实业作为主体进行定制化建设,由滇中恒昇先行为立康实业筹措资金,累计投资达到2.3亿元(不含康乐卫士应实缴的立康实业注册资本50万元)投资额后,定制化建设范围内的未完成工程(如有)、后续装修及设备安装所需资金由康乐卫士筹措。(项目建设手续、项目用地及厂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均应办理在立康实业名下)
建设工期从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建设工期不超过12个月
过渡期 租赁自特定范围内的土建分部验收之日起至康乐卫士或昆明康乐取得滇中恒昇持有的立康实业公司全部股权止,立康实业将厂房租赁给康乐卫士或昆明康乐使用,租赁期限20年
立康实业股权转让转让期限自立康实业成立之日起,康乐卫士或昆明康乐有权随时回购滇中恒昇持有的立康实业公司全部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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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个产品上市后1年内,最迟不晚于2026年12月31日,康乐卫士或昆明康乐书面提出购买股权的要求
价格以[经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确认的标的股权价格]和[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审定的立康实业为完成项目建设支出加上每年8%之和减去康乐卫士按约定通过无息借款方式提供给立康实业的已借但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价高者作为股权转让的意向底价,最终转让价格按照经批准或公开竞价后的价格执行。康乐卫士进行回购并付清全部款项后,若回购价格高于上述约定的回购价格,由新区管委会以产业扶持资金形式将差额部分全额补贴给康乐卫士; 若依法取得批准非公开协议转让立康实业公司股权,康乐卫士或昆明康乐直接按意向底价进行转让
担保天狼星集团对康乐卫士及昆明康乐按约定回购的价款支付义务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四、 关键资源要素

(一)核心技术基本情况

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建成多个关键技术平台,包括基于结构的抗原设计技术平台、基因工程和蛋白表达技术平台、疫苗工程化技术平台和重组疫苗效力评价技术平台,并且拥有大肠杆菌、酵母细胞和CHO细胞三个表达体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心技术基本情况 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建成多个关键技术平台,包括基于结构的抗原设计技术平台、基因工程和蛋白表达技术平台、疫苗工程化技术平台和重组疫苗效力评价技术平台,并且拥有大肠杆菌、酵母细胞和CHO细胞三个表达体系。具体情况如下:
核心技术 名称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应用产品技术来源成熟程度对应的专利
基于结构的抗原设计技术平台1、基于HPVL1病毒样颗粒的结构,设计了可在大肠杆菌中高水平可溶表达且改善病毒样颗粒稳定性的截短构建 2、基于HPVL1病毒样颗粒的结构,设计了可解决部分HPV型别五聚体无法组装的突变构建 3、基于新冠病毒刺突蛋白的三维结构,设计了可提高抗原稳定性和免疫原性的构建 4、基于RSV病毒F蛋三价HPV疫苗、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男性适应症)、十五价HPV疫苗、重组二价新冠疫苗、重组RSV疫苗原始创新成熟阶段(基于该平台研发的HPV疫苗已进入Ⅲ期临床研究)ZL200710005100.3一种提高人乳头瘤病毒L1蛋白原核表达产率的方法、 ZL200910082730.X多价重组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及其应用、 ZL02129070.9乳头瘤病毒衣壳蛋白的原核制备和应用、ZL201310519442.2重组的人乳头瘤病毒6型L1蛋白及其用、ZL201310696233.5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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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的三维结构,设计了携带强效表位的抗原构建组的人乳头瘤病毒16型L1蛋白及其用途、 ZL201310696226.5重组的人乳头瘤病毒18型L1蛋白及其用途、 ZL201410021940.9重组的人乳头瘤病毒33型L1蛋白及其用途、 ZL201410054216.6重组HPV-58型L1的VLP疫苗及其制备方法
基因工程和蛋白表达技术平台1、通过表达载体调控元件改造和HPVL1蛋白编码序列优化,成功实现了HPVL1蛋白在大肠杆菌中高水平可溶表达 2、通过抗原序列筛选及设计和表达工艺优化,实现了诺如病毒10个基因型的抗原在酵母细胞中高水平表达 3、通过C端融合人源IgG的Fc片段,实现了新冠病毒抗原在CHO细胞中高效表达和捕获 4、通过序列设计和对比筛选、表达载体改造和表达工艺优化,实现了EV71和柯萨奇病毒病毒样颗粒在酵母中高水平表达三价HPV疫苗、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男性适应症)、十五价HPV疫苗、重组二价新冠疫苗、重组多价诺如病毒疫苗、重组多价手足口病疫苗原始创新成熟阶段(基于该平台研发的HPV疫苗已进入Ⅲ期临床研究)ZL201310696233.5重组的人乳头瘤病毒16型L1蛋白及其用途、 ZL201310696226.5重组的人乳头瘤病毒18型L1蛋白及其用途、 ZL201410683185.016型重组人乳头瘤病毒病毒样颗粒及其制备方法、 ZL201510490172.631型重组人乳头瘤病毒病毒样颗粒及其制备方法、 ZL201510490177.933型重组人乳头瘤病毒病毒样颗粒及其制备方法、 ZL201510490367.045型重组人乳头瘤病毒病毒样颗粒及其制备方法、 ZL201510490149.752型重组人乳头瘤病毒病毒样颗粒及其制备方法、 ZL201410672161.558型重组人乳头瘤病毒病毒样颗粒及其制备方法、 ZL201711123473.0重组诺如病毒VLP颗粒和制备方法及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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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 ZL202011454175.1一种新型冠状病毒的重组亚单位疫苗及其应用
疫苗工程化技术平台1、已搭建符合GMP条件的3,000+平方米疫苗生产中试车间,配备完备的生产、质控及制剂设备设施 2、公司开发阶段的产品均可在中试车间完成工艺放大,有助于未来顺利向商业化生产基地进行技术转移 3、基于疫苗工程化技术平台,已完成多款疫苗产品的工艺放大研究三价HPV疫苗、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男性适应症)、十五价HPV疫苗、重组二价新冠疫苗原始创新成熟阶段(基于该平台研发的HPV疫苗已进入Ⅲ期临床研究)主要依靠非专利技术保护
重组疫苗效力评价技术平台1、已成功构建15个HPV型别的假病毒,用于三价、九价和十五价HPV疫苗临床前和临床研究中疫苗的免疫原性评价 2、已构建多个诺如病毒基因型的结合阻断抗体检测方法,用于临床前研究中诺如病毒疫苗效力的评价 3、已构建新型冠状病毒原型株、南非变异株、德尔塔变异株和奥密克戎变异株的假病毒,用于临床前研究中重组二价新冠疫苗的免疫原性评价 4、已开发成熟的单克隆和多克隆抗体制备技术,成功应用于HPV疫苗、诺如病毒疫苗和重组二价新冠疫苗的体外效力检测三价HPV疫苗、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男性适应症)、十五价HPV疫苗、重组多价诺如病毒疫苗、重组二价新冠疫苗原始创新成熟阶段(基于该平台研发的HPV疫苗已进入Ⅲ期临床研究)ZL201510769592.8人乳头瘤病毒16型单克隆抗体及其应用、ZL201510771138.6人乳头瘤病毒18型单克隆抗体及其应用、ZL201510771139.0人乳头瘤病毒58型单克隆抗体及其应用、ZL202110256302.5一种抗人乳头瘤病毒31型的单克隆中和抗体及其应用

1、基于结构的抗原设计技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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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设备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50万元以上的主要设备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资产名称资产原值累计折旧成新率
1预充注射器灌装线B+S958.90159.4883.37%
2分离机442.4821.0395.25%
3一号蛋白质纯化系统AKTApilot600RGE370.7872.8280.36%
4蛋白质纯化系统AKTAprocess10mmppGE269.6852.9680.36%
5一号超高效液相色谱仪系统190.00180.505.00%
6二号蛋白质纯化系统AKTApilot600RGE171.6133.7080.36%
7高通量流式电穿孔系统135.402.1498.42%
8AKTAPILOT层析系统132.80126.165.00%
9全视野细胞扫描分析仪115.043.6496.83%
10细胞成像微孔板检测仪113.7521.6181.00%
11暖通设备110.00104.505.00%
12一体式双冷高效冷水机组+TECKA水冷螺杆机组控制软件v1.094.531.5098.42%
13PWG纯化水制备系统+控制系统88.502.8096.83%
14AKTA纯化系统77.8773.975.00%
15预充式注射器灌装机76.0072.205.00%
16分析仪器FluoroSpotAnalyzer69.8711.6283.37%
17MWS多效蒸馏水机制备系统+控制系统69.032.1996.83%
18流式细胞仪66.0062.7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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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VIAFLO384高通量384道移液工作站系统64.0712.1781.00%
20二号超高液相色谱仪系统63.5053.3116.05%
21多功能读板机55.5047.9113.67%
22一体式双冷高效冷水机组+TECKA水冷螺杆机组控制软件v1.052.510.8398.42%
23荧光定量PCR仪系统51.334.8890.50%
24PSG纯蒸汽发生器制备系统+控制系统50.441.6096.83%
合计3,889.591,126.22-

3、房屋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自有房屋。

4、不动产权证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境内拥有的不动产权情况如下:

就上述不动产权,立康实业于2021年1月14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云(2021)官渡区不动产权第0038317号),利用该土地进行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厂房定制化建设项目的建设。2021年7月1日,立康实业就该项目一期工程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号:530111202107010301);2021年12月30日,立康实业就该项目二期工程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号:530111202112300201),立康实业在建设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厂房定制化建设项目过程中存在未取得相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建设房屋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因此,立康实业存在被主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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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处以行政处罚的风险。 鉴于:①立康实业已完善基本建设行政审批手续,并补充办理了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厂房定制化建设项目工程(一期)、(二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②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2年1月24日出具《证明》,立康实业“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证明出具之日能够遵守建筑施工、房地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存在因违反建筑施工、房地产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我局任何调查或处罚的情况”;③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2年3月2日出具《证明》,立康实业“已完善基本建设行政审批手续,并办理了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厂房定制化建设项目工程(一期)、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厂房定制化建设项目工程(二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截止目前,我单位未发现该企业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我单位不会对立康实业进行处罚“;④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已出具兜底承诺,承诺其将全额现金补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自有物业存在法律瑕疵而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立康实业存在的未取得相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房屋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租赁物业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租赁土地及房产具体如下:
序号承租人出租人坐落用途租赁面积(㎡)租赁期限房产 证号租赁 备案
1康乐卫士北京经开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7号隆盛工业园A2幢(2号厂房)201、202、203、204单元通用 厂房5,4842020.12.01- 2026.11.30X京房权证开字第00427号已备案
2康乐北京麦沃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办公1,153 (合计)1-2年不等X京房权证开字第未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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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士菲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发区荣华南路15号中航技广场B座15层1501、1504、1505、1506、1511、1513、1516、1517单元042017号
3康乐卫士王晓蓉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西路258号1幢809室办公49.572022.10.21- 2025.10.20宁房产证雨转字第314791号已备案
4康乐卫士北京经开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7号院B幢(5号楼)西侧410室研发办公、仓储156.002022.01.01 -2023.12.31X京房权证开字第00427号已备案
5昆明康乐云南滇中新港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云南滇中新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云水路1号A1栋309、311、313、317、321、325办公415.78 (合计)2020.8.1- 2023.6.30云(2020)官渡区不动产权第0533398号已备案
6昆明康乐云南滇中新港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云南滇中新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云水路1号A1栋401、401A、401B、406办公325.02 (合计)2022.5.19- 2023.6.30云(2020)官渡区不动产权第0533398号已备案
7昆明云南滇中云南滇中新区大板办公121.432022.9.1- 2023.2.28云(2020)官渡区不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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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新港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桥街道办事处云水路1号506动产权第0533398号
8康乐卫士北京启星浩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街10号大琛科技园区2幢五层507房间办公94.632022.8.11- 2023.8.11京(2017)开不动产权第0014861号未备案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承租的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中航技广场B座15层办公楼的出租人为北京麦沃菲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产权人为中航技易发投资有限公司。该处租赁物业的房产证上载明“受让人在本合同下宗地内建设项目建成后须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方可将部分国用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让、出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尚未取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上述物业出租的同意文件,但出租人北京麦沃菲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已提供由产权人中航技易发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授权书》,产权人同意出租人进行出租经营。报告期内,前述房产租赁合同未出现因产权人中航技易发投资有限公司未取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即出租而被动终止合同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承租的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中航技广场B座15层办公楼与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街10号大琛科技园区2幢五层507房间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的规定,房产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不影响该等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违反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相关要求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因前述房产租赁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而被主管机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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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利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获得的境内授权专利共29项,均为发明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时间有效期限取得方式
1一种新型冠状病毒的重组亚单位疫苗及其应用康乐卫士ZL202011454175.12020.12.1020年原始取得
2人乳头瘤病毒16型单克隆抗体及其应用康乐卫士ZL201510769592.82015.11.1220年原始取得
3人乳头瘤病毒18型单克隆抗体及其应用康乐卫士ZL201510771138.62015.11.1220年原始取得
4人乳头瘤病毒58型单克康乐ZL201510771139.02015.11.1220年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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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抗体及其应用卫士取得
531型重组人乳头瘤病毒病毒样颗粒及其制备方法康乐卫士ZL201510490172.62015.08.1220年原始取得
633型重组人乳头瘤病毒病毒样颗粒及其制备方法康乐卫士ZL201510490177.92015.08.1220年原始取得
716型重组人乳头瘤病毒病毒样颗粒及其制备方法康乐卫士ZL201410683185.02014.11.2520年原始取得
8一种以α-螺旋5为靶标的抑制HPVL1五聚体形成的抑制剂康乐卫士ZL201410672160.02014.11.2220年原始取得
958型重组人乳头瘤病毒病毒样颗粒及其制备方法康乐卫士ZL201410672161.52014.11.2220年原始取得
10人乳头瘤病毒L1蛋白突变体及其制备方法康乐卫士ZL201410672162.X2014.11.2220年原始取得
11重组HPV-58型L1的VLP疫苗及其制备方法康乐卫士ZL201410054216.62014.02.1820年原始取得
12重组的人乳头瘤病毒33型L1蛋白及其用途康乐卫士ZL201410021940.92014.01.1820年原始取得
13重组的人乳头瘤病毒18型L1蛋白及其用途康乐卫士ZL201310696226.52013.12.1820年原始取得
14重组的人乳头瘤病毒16型L1蛋白及其用途康乐卫士ZL201310696233.52013.12.1820年原始取得
15重组的人乳头瘤病毒6型L1蛋白及其用途康乐卫士ZL201310519442.22013.10.2920年原始取得
16多价重组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及其应用康乐卫士ZL200910082730.X2009.04.2820年原始取得
17一种提高人乳头瘤病毒L1蛋白原核表达产率的方法康乐卫士ZL200710005100.32007.02.1420年继受取得
18一种具有治疗或预防HPV病毒的疫苗组合物及其应用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康乐卫士ZL201410382617.42014.08.0620年原始取得
19一种抗人乳头瘤病毒31型的单克隆中和抗体及其应用康乐卫士ZL202110256302.52021.03.0920年原始取得
2045型重组人乳头瘤病毒病毒样颗粒及其制备方法康乐卫士ZL201510490367.02015.08.1220年原始取得
2152型重组人乳头瘤病毒病毒样颗粒及其制备方康乐卫士ZL201510490149.72015.08.1220年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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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重组诺如病毒VLP颗粒和制备方法及其用途康乐卫士ZL201711123473.02017.11.1420年原始取得
23一种抗人乳头瘤病毒31型的单克隆中和抗体及其应用康乐卫士ZL202110851149.02021.03.0920年原始取得
24SARS-CoV-2中和抗体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康乐卫士ZL202111165770.82021.09.3020年原始取得
25SARS-CoV-2抗原检测试纸条康乐卫士ZL202210424086.52022.04.2220年原始取得
26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单克隆抗体的制备及其应用康乐卫士ZL202210249216.62022.03.1020年原始取得
27一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的佐剂及其应用和新型冠状病毒二价重组疫苗康乐卫士ZL202110995286.12021.08.2720年原始取得
28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南非突变株的重组亚单位疫苗及其应用康乐卫士ZL202110659137.82021.06.1520年原始取得
29一种使用乳头瘤病毒类病毒颗粒递呈抗原的新型冠状病毒多肽疫苗康乐卫士ZL202011060514.82020.09.3020年原始取得

3、商标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持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3、商标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持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商标注册人注册号国际分类注册有效期限取得方式
1康乐卫士11190696102013.11.28-2023.11.27原始取得
2康乐卫士11190677422013.11.28-2023.11.27原始取得
3康乐卫士1119064552013.11.28-2023.11.27原始取得
4康乐卫士11184327102013.11.28-2023.11.27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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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康乐卫士11184292422013.11.28-2023.11.27原始取得
6康乐卫士11184280422013.11.28-2023.11.27原始取得
7康乐卫士11184260422013.11.28 -2023.11.27原始取得
8康乐卫士1118419352013.11.28-2023.11.27原始取得
9康乐卫士5957233152022.03.21-2032.03.20原始取得
10康乐卫士59574045102022.03.14-2032.0313原始取得
11康乐卫士59568771422022.03.14-2032.0313原始取得
12康乐卫士59573570442022.03.14-2032.0313原始取得
13康乐卫士5958964852022.03.21-2032.03.20原始取得
14康乐卫士59566893102022.03.14-2032.0313原始取得
15康乐卫士59591977352022.03.14-2032.0313原始取得
16康乐卫士59582628422022.03.14-2032.0313原始取得
17康乐卫士59594005442022.03.14-2032.0313原始取得
18康乐卫士5959438152022.03.21-2032.03.20原始取得
19康乐卫士59574062102022.03.14-2032.0313原始取得
20康乐卫士59570881352022.03.14-2032.0313原始取得
21康乐卫士59582636422022.03.14-2032.0313原始取得
22康乐卫士59594013442022.03.14-2032.0313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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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康乐卫士59569065422022.03.14-2032.0313原始取得
24康乐卫士59589207442022.03.14-2032.0313原始取得
25康乐卫士5957227352022.03.28-2032.03.27原始取得
26康乐卫士59578948352022.03.28-2032.03.27原始取得
27康乐卫士59573918442022.03.28-2032.03.27原始取得
28康乐卫士60035152442022.04.21-2032.04.20原始取得
29康乐卫士60034287102022.04.14-2032.04.13原始取得
30康乐卫士6003017152022.04.28-2032.04.27原始取得
31康乐卫士60028946352022.06.21-2032.06.20原始取得
32康乐卫士60028207102022.04.14-2032.04.13原始取得
33康乐卫士60025089442022.04.14-2032.04.13原始取得
34康乐卫士6002478252022.04.14-2032.04.13原始取得
35康乐卫士60020581352022.06.21-2032.06.20原始取得
36康乐卫士60020553352022.04.14-2032.04.13原始取得
37康乐卫士60018789422022.04.14-2032.04.13原始取得
38康乐卫士60015871422022.04.14-2032.04.13原始取得
39康乐卫士60015367102022.04.14-2032.04.13原始取得
40康乐卫士60013780422022.04.14-2032.04.13原始取得
41康乐卫士6001333652022.04.14-2032.04.13原始取得
42康乐卫士60006375442022.04.14-2032.04.13原始取得
43康乐卫士60006142102022.04.14-2032.04.13原始取得
44康乐59592133422022.05.21-2032.05.20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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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士取得
45康乐卫士59592003352022.05.21-2032.05.20原始取得
46康乐卫士59591928102022.04.07-2032.04.06原始取得
47康乐卫士59578540102022.04.07-2032.04.06原始取得
48康乐卫士59573532422022.04.14-2032.04.13原始取得
49康乐卫士59573241442022.04.07-2032.04.06原始取得
50康乐卫士59568618352022.06.14-2032.06.13原始取得
51康乐卫士59566944422022.06.14-2032.06.13原始取得
52康乐卫士59565319422022.04.07-2032.04.06原始取得
53康乐卫士59562295352022.08.14-2032.08.13原始取得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如下:

注:2022年3月24日,登记号为2011SR030179的软件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由康乐有限变更为康乐卫士。 5、域名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域名情况如下:
编号域名注册人域名注册日期到期日期
1康乐卫士bj-klws.com2009.03.272027.03.27

1-1-264

2康乐卫士klws.wang2014.09.262024.09.26
3康乐卫士bhgb.cn2015.09.232024.09.23

(四)生产经营资质

发行人已取得并合法持有了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所需的资质、许可和批件。

1、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批准通知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处于有效期或执行期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或批准通知书情况如下:

注:临床试验应当在取得临床试验批件/通知书之日起3年内开始实施,逾期未实施的,临床试验批件自行废止。公司或合作方已启动或将在规定时期内启动上述临床试验批件/通知书中所批准的临床试验。 2、其它资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其它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资质名称企业名称证书编号发证部门发证期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康乐卫士02133120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2021.11.04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康乐卫士GR202011003486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0.10.21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康乐卫士18122IP0142ROM中规(北京)认证有限公司2022.03.31

1-1-265

4、员工年龄分布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在职员工年龄分布情况如下:
年龄区间员工人数所占比例

1-1-266

50岁以上51.46%
40-49岁4212.24%
30-39岁12135.28%
30岁以下17551.02%
合计343100%

(六)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为刘永江、张海江、沈益国、张瑞霞、伍树明。各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如下:

(1)刘永江

刘永江的基本情况详见“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

(2)张海江

张海江的基本情况详见“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3、高级管理人员”。

(3)沈益国

沈益国的基本情况详见“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3、高级管理人员”。

(4)张瑞霞

张瑞霞的基本情况详见“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3、高级管理人员”。

(5)伍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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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间接持股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1-1-268

姓名间接持股主体间接持股比例(%)
刘永江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5

4、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及兼职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除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之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5、对核心技术人员的约束激励措施 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了保密协议,确保其对公司的研发活动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同时公司为核心技术人员提供了一系列奖励措施,包括绩效奖金、股权激励,充分调动其工作的主观能动性。 6、核心技术人员知识产权侵权情况 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违反与第三方的竞业限制约定或保密协议的情况。 7、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变动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未发生变动,对发行人不存在负面影响。 (七)核心技术与研究开发情况 1、核心技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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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担的科研项目 公司自成立以来承担的科研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年度项目名称资助专项名称
2018重组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临床研究及成果转化中关村“高精尖”重大专项
2017重组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临床前研究北京市科委“G20工程创新研究-临床前研究”
2013生物可降解的纳微球新型佐剂系统开发及尖锐湿疣疫苗研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
2010宫颈癌预防性疫苗临床前实验研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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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在研项目分类依据为《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之《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5)合作开发项目情况 为加速公司管线产品的开发,公司通过技术合作的方式与行业伙伴共同开发和商业化重磅创新疫苗品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成大生物合作开发了十五价HPV疫苗,合作开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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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项目生物制品分类适应症项目进展下一重要事件及节点(预计)
十五价HPV疫苗1类尖锐湿疣、宫颈癌、阴道癌、外阴癌、肛门癌、口咽癌和其它头颈癌,及相关癌前病变等IND申请已获得批准(2022LP00449)2023年启动临床试验

注:公司在研项目分类依据为《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之《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3、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成立至今一直专注疫苗产品的开发,研发投入不断增加。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在研项目持续推进,公司研发投入亦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因公司疫苗产品尚处于研发阶段,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金额较少,导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五、 境外经营情况

六、 业务活动合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境外子公司、分公司,无境外经营资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经营资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情况。

七、 其他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经营资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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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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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特别表决权

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由乔友林、李晓静和陶涛组成,其中乔友林、李晓静为独立董事,并由乔友林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三、 内部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于2022年9月30日:“根据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本公司内部控制于2022年9月30日,不存在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保监会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求,能够为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提供合理保证。公司董事会认为,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于2022年9月30日是有效的,达到了内部控制的目标。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随着国家法律、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司的内控制度还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并将在实际中得以有效的执行和实施。“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732699_A03号、安永华明(2022)专字61732699_A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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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违法违规情况

秘书仪传超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发行人及发行人相关责任主体受到的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导致发行人不满足北交所发行上市条件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五、 资金占用及资产转移等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益输送、资金转移的情况。

六、 同业竞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益输送、资金转移的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1、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2022年9月30日,除康乐卫士外,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之“1、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2022年9月30日,除康乐卫士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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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

制人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之“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标准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美国)、C&C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美国)的企业名称与其登记的经营范围虽载有―生物‖―医药‖等词汇,但该等企业报告期内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未从事与发行人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重组蛋白疫苗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与发行人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综上所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一)关联方

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业务规则中的有关规定,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列示如下: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一)关联方 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业务规则中的有关规定,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列示如下: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序号关联方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2陶涛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3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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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江林威华持有发行人8.31%的股份,且为控股股东天狼星集团、实际控制人陶涛的一致行动人。江林威华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之“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2)江林威华”。 4、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序号身份/职务名单
1董事长、首席执行官郝春利
2董事、总经理刘永江
3董事陶涛
4董事陶沙
5董事刘纲
6董事刘庆利
7董事李辉
8独立董事乔友林
9独立董事李晓静
10监事会主席王泽学
11监事陈欣
12职工监事王举闻
13副总经理沈益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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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副总经理张海江
15副总经理张瑞霞
16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仪传超
17首席财务官董微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均系发行人的关联方。

5、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均系发行人的关联方。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关联关系
1黑龙江天狼星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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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五大连池风景区红河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3黑龙江红河谷汽车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担任董事长且控制、董事陶沙担任董事的企业
4黑龙江红河谷汽车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担任负责人且控制的企业
5孙吴冰河世纪试车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6漠河红河谷汽车测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7黑河阿穆尔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8黑河合作区红河谷新能源汽车测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9五大连池市红河谷汽车测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10五大连池风景区红河谷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11嫩江红河谷汽车测试中心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12呼玛县红河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13黑河红河谷国际滑雪场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担任董事且控制的企业
14黑河星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担任执行董事且控制的企业
15黑河众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陶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控制的企业
16黑河大黑河岛港埠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担任副董事长的企业
17黑河小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18黑河天晟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19黑龙江阿穆尔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监事会主席王泽学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20北京芯通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首席财务官董微的配偶担任董事长、董事陶沙的配偶担任董事、董事李辉担任董事的企业
21北京俄品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董事陶沙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22黑龙江俄品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23黑河俄品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董事陶沙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企业
24黑河快团供应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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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抚远俄品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26黑龙江俄品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27天狼星(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董事陶沙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28俄品多电子商务海安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29黑河俄品多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30黑河俄品多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31黑河铭优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32黑河品优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33黑河俄品多供应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34黑河凯西思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35苏州简约纳电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董事陶沙担任董事、监事会主席王泽学担任董事的企业
36北京简约纳电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37黑河俄品多经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38芯通未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董事陶沙的配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39海南红河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担任董事且控制的企业
40芯通未来(哈尔滨)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监事会主席王泽学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41标准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美国)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42C&C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美国)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43爱辉区合晟元日用品商店实际控制人陶涛的配偶控制的企业
44葆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的兄弟担任董事的企业
45泛升云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实际控制人陶涛的兄弟担任董事长、首席财务官董微的配偶担任董事的企业
46天宁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实际控制人陶涛的兄弟担任董事的企业
47黑河天狼星经贸有限公司董事陶沙担任董事长且控制的企业
48黑龙江星河电力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陶沙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49黑河俄品多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董事陶沙担任负责人、实际控制人陶涛控制的企业
50黑龙江天狼星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董事陶沙担任负责人且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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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哈尔滨天狼星电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陶沙控制的企业
52浙江自贸区阿穆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陶沙控制的企业
53阿穆尔天狼星(上海)电站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陶沙控制的企业
54梦兰星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陶沙控制、首席财务官董微的配偶担任董事的企业
55黑河汇品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陶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控制的企业
56中博康健(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陶沙控制的企业
57天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陶沙控制的企业
58北京罗细亚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董事陶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控制的企业
59黑龙江天狼星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陶沙控制、监事会主席王泽学担任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60海南智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陶沙的配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控制的企业
61大连忠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董事陶沙的配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控制的企业
62亦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刘庆利控制且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63元核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刘庆利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的企业
64亦能新能源(昆明)有限公司董事刘庆利控制且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的企业
65北京京昉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刘庆利控制且担任经理、执行董事的企业
66北京北岳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刘庆利控制且担任经理、执行董事的企业
67丰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刘庆利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68北京亦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刘庆利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69远望明昆(北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刘庆利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70京师利源医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刘庆利担任董事的企业
71北京京师天汇培训中心董事刘庆利担任总经理的企业
72哈尔滨市香坊区庆启地质钻探配件经销部董事刘庆利的兄弟担任负责人的企业
73哈尔滨市美利山建筑材料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刘庆利的兄弟控制且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74北京天童华艺景观科技发展有董事刘庆利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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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75黑龙江硕冠计量检测有限公司董事刘庆利的姐妹持股40%的企业
76黑龙江鹏程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董事刘庆利的姐妹持股30%的企业
77成都市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纲担任董事的企业
78红土嘉业创业投资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刘纲担任总经理、董事的企业
79红土景山投资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刘纲担任经理、董事的企业
80石家庄红土冀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刘纲担任总经理、董事的企业
81北京舜合通达数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刘纲担任董事的企业
82联动通达(北京)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纲担任董事的企业
83北京麒麟网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纲担任董事的企业
84北京红土嘉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刘纲担任经理、董事的企业
85河北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刘纲担任总经理、董事的企业
86北京天工异彩影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刘纲担任副董事长的企业
87东田时尚(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刘纲担任董事的企业
88北京德美艺嘉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纲担任董事的企业
89北京多牛互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纲担任副董事长的企业
90深创新投资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刘纲担任经理、董事的企业
91东田时尚(北京)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纲担任董事的企业
92株洲市湘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刘纲担任董事的企业
93晋城市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刘纲担任董事的企业
94北京京优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刘纲担任董事的企业
95北京星云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刘纲担任董事的企业
96昭仪新天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纲担任董事的企业
97天津海泰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刘纲担任董事的企业
98中博农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纲担任董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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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山西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刘纲担任董事的企业
100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董事刘纲担任负责人的企业
101北京炫橙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李辉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且控制的企业
102上海炫橙炫企业管理事务所董事李辉控制的企业
103北京橙净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李辉控制的企业
104北京恒骏佳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李辉的父亲控制的企业
105炫橙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李辉的父亲控制的企业
106北京恒骏盈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董事李辉的父亲控制的企业
107北京百柏瑞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董事李辉的父亲控制的企业
108西安国水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晓静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109北京三兴汽车有限公司董事李晓静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110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晓静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111新兴河北冶金资源有限公司董事李晓静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112中投(天津)智能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晓静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113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晓静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114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乔友林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115天成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的兄弟持有50%股权、监事会主席王泽学担任董事的企业
116海南瑟瑞思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监事会主席王泽学控制的企业
117华东国际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泽学的配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118东宁市众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泽学的兄弟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119惠州市金顿电声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海江的配偶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120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金沙益民商店副总经理沈益国的姐妹担任负责人的企业
121五大连池市拓斯通石业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微的配偶控制的企业
122哈尔滨隆升泰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微的兄弟控制且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123朝阳市阿庄快餐店首席财务官董微的兄弟担任负责人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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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锦州嘉创绿亿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微的子女的配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且控制的企业
125辽宁绿创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微的子女的配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且控制的企业
126辽宁绿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微的子女的配偶控制的企业
127辽宁凯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微的子女的配偶控制的企业
128嘉创绿亿(丹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微的子女的配偶控制的企业
129锦州嘉豪商贸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微的子女的配偶的父母控制且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130锦州嘉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微的子女的配偶的父母控制且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131锦州市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微的子女的配偶的父母控制且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132锦州市林西商贸购物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微的子女的配偶的父母控制且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133葫芦岛市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微的子女的配偶的父母控制且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134兴城市发达矿产品商贸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微的子女的配偶的父母控制且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135锦州港泰商贸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微的子女的配偶的父母控制且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136葫芦岛市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首席财务官董微的子女的配偶的父母担任负责人且控制的企业
137锦州盛丰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微的子女的配偶的父母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138锦州凯丰饲料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微的子女的配偶的父母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139锦州华鑫博航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微的子女的配偶的父母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140锦州发达餐饮投资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微的子女的配偶的父母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141锦州华晟塑钢门窗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微的子女的配偶的父母持股50%的企业
142花来也(北京)花卉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仪传超的配偶持股50%的企业
143北交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仪传超的兄弟担任董事的企业
144北交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仪传超的兄弟担任负责人的企业
145北京永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仪传超的兄弟担任经理、执行董事的企业

1-1-287

146北京永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22年10月注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仪传超的兄弟担任负责人的企业
147北京永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仪传超的兄弟担任负责人的企业
148天津智慧营销策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仪传超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149北京世伟影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瑞霞的姐妹的配偶持股50%的企业
150山西金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瑞霞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151新疆农资集团棉花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的董事陈小江的兄弟担任董事的企业

7、报告期内曾经的其他关联方

7、报告期内曾经的其他关联方
序号企业名称/自然人姓名关联关系
1北京迈迪科东方咨询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董事张志勇担任经理、执行董事且控制的企业
2北京君衡厚德咨询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董事张志勇担任经理、执行董事的企业
3拜西欧斯(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董事张志勇担任董事的企业
4北京爱特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董事张志勇担任董事的企业
5北京赛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董事张志勇担任经理的企业
6北京鼎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董事张志勇担任董事的企业
7北京锦篮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董事张志勇担任董事的企业
8山西凯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董事张志勇担任董事的企业
9浙江赛灵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董事张志勇担任董事的企业
10北京智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纲曾担任董事的企业
11锋电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刘纲曾担任董事的企业
12泰州天德药业有限公司(已注销)曾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13海安俄品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已注销)实际控制人陶涛曾控制的企业
14北京芯通未来鸿鑫科技有限公司 (已注销)实际控制人陶涛曾控制、监事会主席王泽学曾担任经理的企业
15上海沙唐企业管理中心 (已注销)董事陶沙曾控制的企业
16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金沙立民烟花爆竹摊(已注销)副总经理沈益国的姐妹曾担任负责人的企业
17黑河大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吊销)董事长郝春利曾担任董事的企业
18上海圣佳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已注销)董事刘永江曾担任董事长、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小江生物董事陈小江曾控制且担任董事的企业

1-1-288

19新疆农佳乐皮山棉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吊销未注销)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小江生物董事陈小江的兄弟曾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20乐信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 (已注销)董事李辉曾担任董事、董事李辉父亲曾控制的企业
21黑龙江红兴隆农垦恒骏通金服科技有限公司 (已注销)董事李辉父亲曾控制的企业
22黑龙江鑫华机电设备经销有限公司(吊销,未注销)董事刘庆利曾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23北京东岳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已注销)董事刘庆利曾担任执行董事、经理且控制的企业
24北京金谷利山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已注销)董事刘庆利曾担任董事兼总经理、董事刘庆利的兄弟曾担任董事长且控制的企业
25烟台特列蚌可食品有限公司 (已注销)董事刘庆利的兄弟曾控制的企业
26黑龙江招商国际旅游公司利山之旅门市部 (已注销)董事刘庆利的兄弟曾担任负责人的企业
27黑河市大黑河岛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已注销)实际控制人陶涛的兄弟曾担任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陶涛的兄弟配偶曾控制、首席执行官董微的配偶曾担任董事的企业
28北京军科恒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已注销)董事李晓静曾控制的企业
29红土嘉智投资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已注销)董事刘纲曾担任经理、董事的企业
30逊克县星岛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已注销)首席财务官董微的配偶曾担任董事的企业
31孙吴县拓斯通石业有限公司 (已注销)首席财务官董微的配偶曾控制的企业
32锦州嘉安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微的子女的配偶曾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33葫芦岛市发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吊销)首席财务官董微的子女的配偶的父母曾担任经理、执行董事且控制的企业
34葫芦岛市滨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吊销)首席财务官董微的子女的配偶的父母曾控制的企业
35辽宁北方农副产品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首席财务官董微的子女的配偶的父母曾控制且担任经理的企业
36义县祥顺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首席财务官董微的子女的配偶的父母曾担任负责人的企业
37五大连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广告部 (已注销)首席财务官董微的配偶的兄弟担任负责人的企业
38西安市新城区暖卡卡百货店 (已注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仪传超的配偶曾控制的企业
39天津永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已注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仪传超的兄弟曾担任经理的企业
40潍坊地下北斗物联网有限公司 (已注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仪传超的兄弟曾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1-1-289

41如东永安同创企业营销策划中心(普通合伙) (已注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仪传超的兄弟曾控制的企业
42吉林省捷安道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已注销)监事会主席王泽学的配偶曾控制的企业
43龙煤瑞隆东能(天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吊销未注销)监事会主席王泽学的配偶的兄弟曾担任董事的企业
44黑龙江省北升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已吊销)监事会主席王泽学曾担任副董事长的企业
45张志勇过去12个月内曾任发行人董事
46赵帅过去12个月内曾任发行人监事
47孟凡伟过去12个月内曾任发行人监事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除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管理层人员支付人员薪酬外,不存在其他经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均经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公开披露,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已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如下:

1、接受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但存在接受关联方担保,具体如下: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除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管理层人员支付人员薪酬外,不存在其他经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均经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公开披露,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已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如下: 1、接受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但存在接受关联方担保,具体如下:
担保方担保金额(元)担保内容担保主债权起始日担保主债权到期日
天狼星集团、陶涛夫妇、郝春利夫妇839,052.00银行保证借款2022/6/292023/6/28
5,441,706.002022/7/142023/7/13
5,160,245.002022/8/152023/8/14
4,067,066.002022/9/142023/9/13
天狼星集团、郝春利夫妇、刘永江夫妇3,000,000.00银行保证借款2020/1/132021/1/14
3,000,000.00银行保证借款2020/5/272021/5/27
3,000,000.00银行保证借款及借款续期2020/5/142021/5/12
2019/5/162020/5/12
5,500,000.00融资租赁2020/1/142023/1/13
天狼星集团、刘永江8,264,892.00融资租赁2019/8/122021/8/11

1-1-290

4、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已对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程序作了详细规定,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1-1-291

八、 其他事项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中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及其他公允决策程序,且有关议事规则及制度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遵循内部管理的相关规定,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并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5、关联交易的决策与信披及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避免和减少将来可能与康乐卫士及其控制的企业产生的关联交易,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承诺内容参见“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1-292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26,179,910.921,209,349,321.57507,068,718.471,666,530.2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379,335.0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2,079,414.6410,651,374.3510,890,297.34343,761.0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192,539.95392,901.621,269,737.5732,247.96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2,087,961.251,364,761.97922,633.20882,087.72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8,709,972.156,233,735.58--
流动资产合计850,629,133.911,227,992,095.09520,151,386.582,924,626.9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1,272,204.81---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

1-1-29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7,446,413.3230,439,510.8125,213,303.456,089,459.10
在建工程243,648,547.9171,611,781.235,243,851.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5,047,703.207,009,222.26不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35,511,161.8036,065,647.2136,803,708.0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5,212,811.3222,166,702.784,653,955.044,041,870.87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182,506,055.2098,556,384.5938,623,057.7813,275,856.66
非流动资产合计550,644,897.56265,849,248.88110,537,875.5823,407,186.63
资产总计1,401,274,031.471,493,841,343.97630,689,262.1626,331,813.6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5,508,069.00-9,000,000.003,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44,259,362.8277,899,073.3746,480,771.675,400,100.55
预收款项--17,258,306.88
合同负债71,500,000.0051,500,000.0036,000,00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9,185,269.145,090,096.324,651,522.974,231,966.28
应交税费751,717.15688,501.80189,122.97198,779.61
其他应付款80,452,254.0561,055,653.197,316,431.4629,307,352.1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9,719,609.006,733,953.841,824,350.71-
其他流动负债---

1-1-294

流动负债合计301,376,281.16202,967,278.52105,462,199.7859,396,505.49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75,913,945.9017,793,499.78--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0,897,946.842,827,216.60不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54,622,342.2663,262,356.1612,476,301.3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581,951.62377,580.88200,439.94263,299.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87,393,844.3675,620,639.5263,462,796.1012,739,600.37
负债合计388,770,125.52278,587,918.04168,924,995.8872,136,105.8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133,600,000.00133,600,000.00109,000,000.0076,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831,640,002.641,823,771,008.23715,277,396.9488,309,170.59
减:库存股6,000,000.006,000,000.006,000,000.006,00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946,736,096.69-736,117,582.30-356,513,130.66-204,113,462.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12,503,905.951,215,253,425.93461,764,266.28-45,804,292.24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1,012,503,905.951,215,253,425.93461,764,266.28-45,804,292.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401,274,031.471,493,841,343.97630,689,262.1626,331,813.62

法定代表人:郝春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微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爱君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68,451,646.40784,969,543.13345,489,797.511,665,328.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1-1-295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379,335.0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1,088,091.2510,474,278.5110,474,852.34343,761.08
其他应收款169,244,939.70154,759,804.9928,967.5732,247.96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2,087,961.251,364,761.97922,633.20882,087.72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883,735.596,233,735.58--
流动资产合计759,135,709.19957,802,124.18356,916,250.622,923,425.17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1,272,204.81---
长期股权投资300,500,000.00300,500,000.00165,000,000.001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6,017,099.4429,679,734.2325,089,059.025,713,584.11
在建工程9,792,50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4,907,277.606,722,253.62--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5,212,811.3222,166,702.784,653,955.044,041,870.87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49,021,184.1167,153,457.1336,986,363.6113,275,856.66
非流动资产合计446,723,077.28426,222,147.76231,729,377.6733,031,311.64

1-1-296

资产总计1,205,858,786.471,384,024,271.94588,645,628.2935,954,736.8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5,508,069.00-9,000,000.003,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44,259,362.8277,899,073.3744,786,711.675,400,100.55
预收款项--17,258,306.8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17,678,808.443,821,582.414,502,448.024,205,508.98
应交税费587,813.32651,573.26165,978.48198,779.61
其他应付款12,074,745.5319,595,831.0315,596,362.8737,939,744.6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合同负债71,500,000.0051,500,000.0036,000,000.0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803,257.843,576,912.411,824,350.71-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65,412,056.95157,044,972.48111,875,851.7568,002,440.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0,897,946.842,733,066.23--
长期应付款-13,046,301.3712,476,301.3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91,951.62137,580.88200,439.94263,299.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0,989,898.462,870,647.1113,246,741.3112,739,600.37
负债合计176,401,955.41159,915,619.59125,122,593.0680,742,041.07
所有者权益:
股本133,600,000.00133,600,000.00109,000,000.0076,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1-1-297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831,640,002.641,823,771,008.23715,277,396.9488,309,170.59
减:库存股6,000,000.006,000,000.006,000,000.006,00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929,783,171.58-727,262,355.88-354,754,361.71-203,096,474.85
所有者权益合计1,029,456,831.061,224,108,652.35463,523,035.23-44,787,304.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1,205,858,786.471,384,024,271.94588,645,628.2935,954,736.81

(三)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887,876.00274,778.7886,084.5113,407,288.36
其中:营业收入887,876.00274,778.7886,084.5113,407,288.3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212,012,939.49385,505,202.19156,933,591.5357,547,068.88
其中:营业成本35,395.6310,280.154,834.6212,999,878.8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339,870.64426,341.49323,273.6266,280.53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56,479,953.06175,387,554.5433,951,206.3818,050,465.18
研发费用171,911,937.85218,277,898.51117,511,065.8322,954,414.93
财务费用-16,754,217.69-8,596,872.505,143,211.083,476,029.44
其中:利息费用2,522,417.274,000,576.575,616,503.473,426,508.15
利息收入19,673,661.2512,903,100.65665,276.6541,533.92

1-1-298

加:其他收益454,119.39367,494.703,482,726.762,299,646.2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404,094.0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025,187.4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1,015.69-21,626.0184,046.35-80,315.1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9,994.16-9,098.46881,065.99-30,028.6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10,771,953.95-379,464,371.69-152,399,667.92-41,950,478.04
加:营业外收入260,781.0037,650.530.09-
减:营业外支出161.64177,730.480.0016.4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10,511,334.59-379,604,451.64-152,399,667.83-41,950,494.50
减:所得税费用107,179.8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10,618,514.39-379,604,451.64-152,399,667.83-41,950,494.50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10,618,514.39-379,604,451.64-152,399,667.83-41,950,494.5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1-299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10,618,514.39-379,604,451.64-152,399,667.83-41,950,494.5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1-1-300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10,618,514.39-379,604,451.64-152,399,667.83-41,950,494.50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10,618,514.39-379,604,451.64-152,399,667.83-41,950,494.50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65-3.38-2.09-0.6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65-3.38-2.09-0.62

法定代表人:郝春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微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爱君

(四)母公司利润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887,876.00274,778.7886,084.5113,407,288.36
减:营业成本35,395.6310,280.154,834.6212,999,878.80
税金及附加134,675.22353,688.66290,362.5061,636.7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43,871,718.69165,884,884.8332,349,740.4317,700,427.52
研发费用170,631,441.16218,277,898.51117,511,065.8322,954,414.93
财务费用-10,997,783.58-8,856,296.855,157,119.973,562,941.10
其中:利息费用312,879.58520,352.375,616,503.473,513,936.97
利息收入11,699,024.089,666,190.12648,729.7641,489.08
加:其他收益350,184.62367,408.603,480,382.322,299,646.2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40,934.9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3,325,006.48--

1-1-301

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3,273.40-14,619.3486,676.35-80,315.1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9,994.16-9,098.462,093.22-30,028.6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02,520,654.06-372,367,914.22-151,657,886.95-41,682,708.21
加:营业外收入-37,650.530.09-
减:营业外支出161.64177,730.4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02,520,815.70-372,507,994.17-151,657,886.86-41,682,708.21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02,520,815.70-372,507,994.17-151,657,886.86-41,682,708.2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02,520,815.70-372,507,994.17-151,657,886.86-41,682,708.2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1-302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202,520,815.70-372,507,994.17-151,657,886.86-41,682,708.2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52-3.31-2.08-0.6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52-3.31-2.08-0.61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现金20,604,000.0015,810,500.006,096,800.0030,719,000.0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1-303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9,670,709.169,784,596.161,236,835.17872,301.0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591,659.7923,339,577.666,154,167.882,861,636.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866,368.9548,934,673.8213,487,803.0534,452,937.3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56,241.015,587,816.887,358,263.173,825,712.2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7,571,767.0048,822,919.9527,610,223.9028,481,166.01
支付的各项税费342,119.31416,033.70318,399.7799,161.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879,586.48198,761,223.1182,700,464.6416,837,932.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0,049,713.80253,587,993.64117,987,351.4849,243,972.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9,183,344.85-204,653,319.82-104,499,548.43-14,791,035.4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28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5,613,491.12--

1-1-304

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7,624.271,216,105.83121,813.121,3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7,624.271,286,829,596.951,771,813.121,3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47,820,218.82111,434,353.7156,728,113.7313,411,808.57
投资支付的现金-1,28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7,820,218.821,391,434,353.7156,728,113.7313,411,808.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7,772,594.55-104,604,756.76-54,956,300.61-13,410,508.5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13,668,000.00647,811,509.4356,194,32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6,488,515.1237,293,499.78144,604,734.9724,021,072.87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867,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6,488,515.121,050,961,499.78817,283,244.4080,215,392.87
偿还债务支付的1,346,000.0031,000,000.00106,000,000.0044,925,807.84

1-1-305

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374,086.881,566,653.749,060,122.862,668,189.9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981,899.496,856,166.3637,365,084.262,846,809.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701,986.3739,422,820.10152,425,207.1250,440,807.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786,528.751,011,538,679.68664,858,037.2829,774,585.2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83,169,410.65702,280,603.10505,402,188.241,573,041.2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09,349,321.57507,068,718.471,666,530.2393,488.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26,179,910.921,209,349,321.57507,068,718.471,666,530.23

法定代表人:郝春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微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爱君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604,000.0015,810,500.006,096,800.0030,719,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19,670,709.169,784,596.161,236,835.17872,301.0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002,253.199,952,889.566,135,276.552,861,591.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2,276,962.3535,547,985.7213,468,911.7234,452,892.4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56,241.015,656,257.937,358,263.173,825,712.2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7,701,207.4843,464,524.0626,719,157.6728,104,351.16
支付的各项税费141,612.92349,219.43281,322.3060,047.00
支付其他与经营186,895,726.00195,971,097.5481,465,724.2816,821,478.97

1-1-306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4,994,787.41245,441,098.96115,824,467.4248,811,589.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717,825.06-209,893,113.24-102,355,555.70-14,358,696.9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11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584,917.8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5,728.1725,715.7989,400.001,3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9,359,065.0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000,000.001,6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728.171,137,969,698.651,739,400.001,3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6,459,347.1439,496,631.8315,344,993.7013,411,808.57
投资支付的现金-1,255,500,000.00155,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000,000.00169,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0,459,347.141,464,496,631.83170,344,993.7013,411,808.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413,618.97-326,526,933.18-168,605,593.70-13,410,508.5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13,668,000.00647,811,509.4356,194,32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5,508,069.00-95,104,734.9724,021,072.87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1-30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867,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508,069.001,013,668,000.00767,783,244.4080,215,392.8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8,301,900.00106,297,000.0045,358,807.8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0,397.262,750,146.259,060,122.862,668,189.9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814,124.446,716,161.7137,640,503.042,846,809.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894,521.7037,768,207.96152,997,625.9050,873,807.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13,547.30975,899,792.04614,785,618.5029,341,585.2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6,517,896.73439,479,745.62343,824,469.101,572,379.7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84,969,543.13345,489,797.511,665,328.4192,948.6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68,451,646.40784,969,543.13345,489,797.511,665,328.41

1-1-308

(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33,600,000.00---1,823,771,008.236,000,000.00-----736,117,582.30-1,215,253,425.9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33,600,000.00---1,823,771,008.236,000,000.00-----736,117,582.30-1,215,253,425.9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868,994.41------210,618,514.39--202,749,519.98
(一)综合收益总额-----------210,618,514.39-210,618,514.3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7,868,994.41-------7,868,994.41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7,868,994.41-------7,868,994.41

1-1-309

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133,600,000.00---1,831,640,002.646,000,000.00-----946,736,096.690-1,012,503,905.95

1-1-310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09,000,000.00---715,277,396.946,000,000.00-----356,513,130.66-461,764,266.2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9,000,000.00---715,277,396.946,000,000.00-----356,513,130.66-461,764,266.2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4,600,000.00---1,108,493,611.29------379,604,451.64-753,489,159.65
(一)综合收益总额-----------379,604,451.64--379,604,451.6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4,600,000.00---1,108,493,611.29------1,133,093,611.29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24,600,000.00---989,171,018.87-------1,013,771,018.87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19,322,592.42-------119,322,592.42
4.其他

1-1-311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133,600,000.00---1,823,771,008.236,000,000.00-----736,117,582.30-1,215,253,425.93

单位:元

1-1-312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76,000,000.00---88,309,170.596,000,000.00-----204,113,462.83--45,804,292.2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76,000,000.00---88,309,170.596,000,000.00-----204,113,462.83--45,804,292.2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3,000,000.00---626,968,226.35------152,399,667.83-507,568,558.52
(一)综合收益总额-----------152,399,667.83--152,399,667.8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3,000,000.00---626,968,226.35-------659,968,226.35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33,000,000.00---614,996,226.42-------647,996,226.42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1,971,999.93-------11,971,999.93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1-1-313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109,000,000.00---715,277,396.946,000,000.00-----356,513,130.66-461,764,266.28

1-1-314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4,500,000.00---39,975,851.91------162,162,968.33--57,687,116.4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4,500,000.00---39,975,851.91------162,162,968.33--57,687,116.4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1,500,000.00---48,333,318.686,000,000.00-----41,950,494.50-11,882,824.18
(一)综合收益总额-----------41,950,494.50--41,950,494.5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1,500,000.00---48,333,318.686,000,000.00------53,833,318.68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5,500,000.00---44,675,207.55-------50,175,207.55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3,658,111.13-------3,658,111.13
4.其他6,000,000.00----6,000,000.00-------
(三)利润分配

1-1-315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76,000,000.00---88,309,170.596,000,000.00-----204,113,462.83--45,804,292.24

法定代表人:郝春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微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爱君

(八)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适用 □不适用

1-1-316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33,600,000.00---1,823,771,008.236,000,000.00-----727,262,355.881,224,108,652.3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33,600,000.00---1,823,771,008.236,000,000.00-----727,262,355.881,224,108,652.3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868,994.41------202,520,815.70-194,651,821.29
(一)综合收益总额-202,520,815.70-202,520,815.7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7,868,994.41------7,868,994.41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1-1-317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7,868,994.41------7,868,994.41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133,600,000.00---1,831,640,002.646,000,000.00-----929,783,171.581,029,456,831.06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专项盈余一般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1-1-318

先股续债综合收益储备公积风险准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109,000,000.00---715,277,396.946,000,000.00-----354,754,361.71463,523,035.2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9,000,000.00---715,277,396.946,000,000.00-----354,754,361.71463,523,035.2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4,600,000.00---1,108,493,611.29------372,507,994.17760,585,617.12
(一)综合收益总额-----------372,507,994.17-372,507,994.1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4,600,000.00---1,108,493,611.29------1,133,093,611.29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24,600,000.00---989,171,018.87------1,013,771,018.87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19,322,592.42------119,322,592.42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1-319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133,600,000.00---1,823,771,008.236,000,000.00-----727,262,355.881,224,108,652.35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76,000,000.00---88,309,170.596,000,000.00-----203,096,474.85-44,787,304.2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76,000,000.00---88,309,170.596,000,000.00-----203,096,474.85-44,787,304.26

1-1-32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3,000,000.00---626,968,226.35------151,657,886.86508,310,339.49
(一)综合收益总额-----------151,657,886.86-151,657,886.8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3,000,000.00---626,968,226.35------659,968,226.35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33,000,000.00---614,996,226.42------647,996,226.42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1,971,999.93------11,971,999.93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1-1-321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109,000,000.00---715,277,396.946,000,000.00-----354,754,361.71463,523,035.23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4,500,000.00---39,975,851.91------161,413,766.64-56,937,914.7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4,500,000.00---39,975,851.91------161,413,766.64-56,937,914.7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1,500,000.00---48,333,318.686,000,000.00-----41,682,708.2112,150,610.47
(一)综合收益总额-----------41,682,708.21-41,682,708.2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1,500,000.00---48,333,318.686,000,000.00-----53,833,318.68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5,500,000.00---44,675,207.55------50,175,207.55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3,658,111.13------3,658,111.13
4.其他6,000,000.00----6,000,000.00------
(三)利润分配

1-1-322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76,000,000.00---88,309,170.596,000,000.00-----203,096,474.85-44,787,304.26

1-1-323

二、 审计意见

2022年1月—9月是否审计√是 □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1732699_A04号
审计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审计报告日期2022年12月29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张毅强、唐晓军
2021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1732699_A02号
审计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审计报告日期2022年2月28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张毅强、唐晓军
2020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中喜审字【2021】第00672号
审计机构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审计报告日期2021年4月26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刘世敏、曾红
2019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中喜审字【2020】第00358号
审计机构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审计报告日期2020年4月19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刘世敏、李秋玲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1-324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通过寻求外部投资机构或银行借款等融资手段来保证正常经营活动和各研发管线的资金需求。公司认为上述融资方式所提供或能提供的资金能够支持公司在至少未来12个月的正常运转及研发活动。因此,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财务报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1、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依据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公司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公司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2、合并报表范围及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依据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公司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公司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2、合并报表范围及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合并范围
序号子公司名称持股比例合并原因
1康乐卫士(昆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00.00%全资控股
2云南滇中立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1.00%(1)立康实业系为定制化建设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项目而设立; (2)根据与滇中恒昇的约定,持有立康实业99%股份的另一股东滇中恒昇在人民币2.3亿元额度内对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项目进行定制化建设; (3)根据与滇中恒昇的约定,公司有权利随时回购滇中恒昇持有的立康实业99%股权以及应于产品上市一年内或2026年12月31日之前履行回购义务,该项权利是公司持有的一项实质性潜在投票权。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1-1-325

序号子公司名称持股比例合并范围变化原因
1泰州天德药业有限公司100.00%2021年6月注销
2康乐卫士(昆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00.00%2020年6月新设子公司
3云南滇中立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1.00%2020年10月新设子公司

四、 会计政策、估计

(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于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于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12个月。

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1-326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本公司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公司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现金,是指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现金,是指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

1-1-327

1-1-328

1-1-329

1-1-330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比例及确定依据

认时债务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分配的发行价格为基础按比例分摊。与债务工具有关的交易费用确认为负债,与衍生金融工具有关的交易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

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比例:

如上表,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比例与北交所生物医药可比公司较为可比。

11、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2、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坏账计提)比例及确定依据

1-1-331

13、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的比例分析参见本节之“ 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存货包括原材料。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包括原材料。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按类别计提。

(4)存货的盘存制度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按类别计提。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1-1-332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6、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7、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核算。

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报在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1-333

18、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9、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2、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长期应收款适用的会计政策参见本节之“ 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334

23、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2)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类别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10531.67-9.50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531.67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523.75
办公家具年限平均法5519.0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未执行新租赁准则)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适用不同折旧率。

1-1-335

25、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6、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借款费用,是指公司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以及辅助费用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1-1-336

27、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公司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公司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9、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1-337

√适用 □不适用

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类别

类别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年)残值率(%)
土地使用权直线法摊销500.00%
专利权直线法摊销100.00%
非专利技术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1-338

30、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31、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除存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指出,但摊销年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32、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指出,但摊销年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1-339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公司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

1-1-340

35、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租赁期开始日后,公司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公司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股权激励计划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采用市场法确定。

对由于未满足非市场条件或服务期限条件而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股份支付协议中规定了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的,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其他业绩条件或服务期限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1-1-341

3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收入、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1)2020年1月1日以前

公司尚未开始商业化生产,公司取得的少量收入按如下政策确认。

1)销售原材料收入

销售原材料收入按实际交付且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于资产负债表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否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以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收入总额,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3)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2020年1月1日以后

1)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1-1-342

39、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1-343

40、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公司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公司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

1-1-344

41、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1)2021年1月1日以前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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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6

1-1-347

42、所得税

√适用 □不适用

期损益;

②其他租赁变更,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短期租赁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公司对短期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股东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参见本小节40.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43、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股东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参见本小节40.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判断项目金额重要性时,基于对公司业务性质及规模的考虑,公司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重大事项标准为运营费用总额的2%,或者金额虽未达到运营费用总额的2%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运营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并且考虑排除有重大影响但不经常发生的非经常项目(例如,股权激励费用)。

44、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在判断项目金额重要性时,基于对公司业务性质及规模的考虑,公司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重大事项标准为运营费用总额的2%,或者金额虽未达到运营费用总额的2%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运营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并且考虑排除有重大影响但不经常发生的非经常项目(例如,股权激励费用)。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1)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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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9

1-1-350

45、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公司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公司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1)回购股份

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除股份支付之外,发行(含再融资)自身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2)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3)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1-1-351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分部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六、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1、公司重大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的会计政策的变更属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因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29,994.16-9,098.46881,065.99-30,028.6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97,210.39342,562.203,459,979.442,275,755.6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

1-1-352

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4,025,187.4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60,619.36-140,079.950.09-16.46
一次性股权激励费用--107,350,592.3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404,094.08--
小计--101,727,927.044,341,045.522,245,710.53
减:所得税影响数----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627,835.59-101,727,927.044,341,045.522,245,710.5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627,835.59-101,727,927.044,341,045.522,245,710.5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618,514.39-379,604,451.64-152,399,667.83-41,950,494.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246,349.98-277,876,524.60-156,740,713.35-44,196,205.0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0.30%26.80%-2.85%-5.35%

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1-1-353

七、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次性股权激励费用。公司2021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的绝对值较高,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4月确认了一次性股权激励费用107,350,592.32元。

项目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2年1月—9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计(元)1,401,274,031.471,493,841,343.97630,689,262.1626,331,813.62
股东权益合计(元)1,012,503,905.951,215,253,425.93461,764,266.28-45,804,292.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1,012,503,905.951,215,253,425.93461,764,266.28-45,804,292.24
每股净资产(元/股)7.589.104.24-0.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589.104.24-0.60
资产负债率(合并)(%)27.74%18.65%26.78%273.9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4.63%11.55%21.26%224.57%
营业收入(元)887,876.00274,778.7886,084.5113,407,288.36
毛利率(%)96.01%96.26%94.38%3.04%
净利润(元)-210,618,514.39-379,604,451.64-152,399,667.83-41,950,494.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210,618,514.39-379,604,451.64-152,399,667.83-41,950,494.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211,246,349.98-277,876,524.60-156,740,713.35-44,196,205.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211,246,349.98-277,876,524.60-156,740,713.35-44,196,205.0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元)-199,396,052.22-368,017,579.77-145,393,115.25-36,215,169.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91%-52.75%246.43%97.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18.96%-38.61%253.45%102.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65-3.38-2.09-0.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65-3.38-2.09-0.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99,183,344.85-204,653,319.82-104,499,548.43-14,791,035.4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49-1.53-0.96-0.1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9,362.16%79,437.68%136,506.63%171.21%
应收账款周转率5.93--2,062.66
存货周转率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流动比率2.826.054.930.05

1-1-354

速动比率2.826.044.920.03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及变动简要分析:

1-1-355

八、 盈利预测

□适用 √不适用

1-1-356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经营核心因素

1-1-357

二、 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

(一)应收款项

1、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2、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按账龄分类披露

单位:元

变动主要取决于在研管线的推进、新管线的开展情况,财务费用主要取决于公司的融资需求和融资成本情况。

4、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尚无疫苗产品实现上市销售,公司暂未实现盈利。未来影响公司利润的主要因素为在研项目的进展情况、产品获批上市后的市场推广情况,公司成本费用的控制情况等。

(二)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指标主要为研发投入。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是发行人推进在研管线进度的必要前提,也是公司保持技术竞争力和未来实现持续盈利的重要因素。

账龄

账龄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1年以内399,300.00---
其中:1月-6月----
合计399,300.00---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2022年9月30日

1-1-358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99,300.00100.00%19,965.005.00%379,335.00
其中:按账龄计提399,300.00100.00%19,965.005.00%379,335.00
合计399,300.00100.00%19,965.005.00%379,335.00

单位: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单位: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单位:元

类别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2年9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按账龄计提399,300.0019,965.005%

1-1-359

合计399,300.0019,965.005%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合计---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合计---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合计---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3)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账龄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提坏账准备。类别

类别2021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2年9月30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9,965.00--19,965.00
合计-19,965.00--19,965.00

单位: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1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
合计-----

单位:元

类别2019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0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
合计-----

1-1-360

单位:元

类别2018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19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
合计-----

其中报告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无应收账款余额;公司截至2022年9月末的应收账款余额为39.93万元,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0万元,计提比例为5%。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2022年9月30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北京安必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99,300.00100%19,965.00
合计399,300.00100%19,965.00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
合计---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
合计---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1-1-361

----
合计---

其他说明:

(6)报告期各期末信用期内外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无。

项目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399,300.00100.00%------
信用期外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余额合计399,300.00100.00%------

(7)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399,300.00-------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回款金额399,300.00100.00%------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9)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10)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现疫苗产品上市销售,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仅于2022年9月30日存在销售科研用检测试剂产生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39.93万元,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前述应收账款均已收回。无。

1-1-362

5、应收款项总体分析

(二)存货

1、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均不存在未收回的应收票据。公司仅于2022年9月30日存在销售科研用检测试剂产生的少量应收账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述应收账款均已收回。

项目

项目2022年9月30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087,961.250.002,087,961.25
合计2,087,961.250.002,087,961.25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364,761.970.001,364,761.97
合计1,364,761.970.001,364,761.97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922,633.200.00922,633.20
合计922,633.200.00922,633.20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882,087.720.00882,087.72
合计882,087.720.00882,087.72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1-363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已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6)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其他披露事项:

无。无。

3、存货总体分析

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88.21万元、92.26万元、136.48万元及

208.80万元,均为产品研发所需的原材料。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研发所用的原材料备货增加。

(三)金融资产、财务性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四)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1、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88.21万元、92.26万元、136.48万元及

208.80万元,均为产品研发所需的原材料。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研发所用的原材料备货增加。

项目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47,446,413.3230,439,510.8125,213,303.456,089,459.10
固定资产清理----

1-1-364

合计47,446,413.3230,439,510.8125,213,303.456,089,459.10

(2)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2年9月30日
项目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家具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8,061,546.543,133,128.691,973,929.741,732,006.3554,900,611.32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19,752,333.051,174,840.56386,829.74235,595.9521,549,599.30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1,193,155.00221,540.58-15,655.001,430,350.58
4.期末余额66,620,724.594,086,428.672,360,759.481,951,947.3075,019,860.0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1,223,691.992,193,704.83461,599.12582,104.5724,461,100.51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3,514,766.67365,799.04385,626.50200,782.254,466,974.46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1,129,292.45210,463.55-14,872.251,354,628.25
4.期末余额23,609,166.212,349,040.32847,225.62768,014.5727,573,446.7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3,011,558.381,737,388.351,513,533.861,183,932.7347,446,413.32
2.期初账面价值26,837,854.55939,423.861,512,330.621,149,901.7830,439,510.81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家具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3,698,951.812,352,687.721,310,004.43561,456.2137,923,100.17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6,563,219.74843,120.97918,934.311,192,825.149,518,100.16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4)融资租赁/使用权资产增加8,120,727.86---8,120,727.86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321,352.8762,680.00255,009.0022,275.00661,316.87

1-1-365

4.期末余额48,061,546.543,133,128.691,973,929.741,732,006.3554,900,611.3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7,780,864.442,044,398.75307,831.67446,543.1620,579,638.02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3,119,718.12208,852.08396,026.00156,722.663,881,318.86
(2)行使使用权资产购买权627,216.40---627,216.4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304,106.9759,546.00242,258.5521,161.25627,072.77
4.期末余额21,223,691.992,193,704.83461,599.12582,104.5724,461,100.5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6,837,854.55939,423.861,512,330.621,149,901.7830,439,510.81
2.期初账面价值23,787,928.67308,288.971,002,172.76114,913.0525,213,303.45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家具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663,336.4821,633,060.722,253,593.08561,961.00487,747.0525,599,698.33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12,339,141.09250,418.641,054,995.4379,923.1613,724,478.32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4)融资租赁/使用权资产增加-8,120,727.86---8,120,727.86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663,336.48273,250.00151,324.00306,952.006,214.001,401,076.48
4.期末余额-41,819,679.672,352,687.721,310,004.43561,456.2146,043,828.0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87,461.4916,113,809.542,135,995.26533,862.95439,109.9919,510,239.23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31,634.642,133,453.5448,420.8365,573.1213,336.472,292,418.60

1-1-366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319,096.13215,512.08140,017.34291,604.405,903.30972,133.25
4.期末余额-18,031,751.002,044,398.75307,831.67446,543.1620,830,524.5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3,787,928.67308,288.971,002,172.76114,913.0525,213,303.45
2.期初账面价值375,874.995,519,251.18117,597.8228,098.0548,637.066,089,459.10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家具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663,336.4821,421,627.432,223,580.09561,961.00461,928.0025,332,433.00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551,716.7039,490.99-28,694.05619,901.74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340,283.419,478.00-2,875.00352,636.41
4.期末余额663,336.4821,633,060.722,253,593.08561,961.00487,747.0525,599,698.3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55,826.8514,219,877.542,107,256.40533,862.95436,832.0417,553,655.78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31,634.642,193,919.4637,742.96-5,009.202,268,306.26

1-1-367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299,987.469,004.10-2,731.25311,722.81
4.期末余额287,461.4916,113,809.542,135,995.26533,862.95439,109.9919,510,239.2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75,874.995,519,251.18117,597.8228,098.0548,637.066,089,459.10
2.期初账面价值407,509.637,201,749.89116,323.6928,098.0525,095.967,778,777.22

(3)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未执行新租赁准则)

□适用 √不适用

(5)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8)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68

2、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万元及4,744.64万元,公司固定资产构成主要为用于研发的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家具等。随着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规模的扩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呈上升趋势,其中2020年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增长较多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年内购置预充注射器灌装线、蛋白质纯化系统等价格较高的研发设备。

项目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在建工程243,648,547.9171,611,781.235,243,851.23-
工程物资----
合计243,648,547.9171,611,781.235,243,851.23-

(2)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2年9月30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项目203,807,374.77-203,807,374.77
待安装设备39,841,173.14-39,841,173.14
合计243,648,547.91-243,648,547.91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项目71,611,781.23-71,611,781.23
合计71,611,781.23-71,611,781.23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项目5,243,851.23-5,243,851.23
合计5,243,851.23-5,243,851.23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

1-1-369

合计---

其他说明:

(3)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报告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9年末无在建工程;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9月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524.39万元、7,161.18万元及24,364.85万元。公司的在建工程主要为建设中的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项目。

2022年1月—9月

2022年1月—9月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项目680,000,000.0071,611,781.23132,195,593.5--203,807,374.7729.97%29.97%5,668,293.174,477,430.0912.56%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
待安装设备680,000,000.00-39,841,173.14--39,841,173.14-----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
合计-71,611,781.23172,036,766.68--243,648,547.91--5,668,293.174,477,430.09--

单位:元

2021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本期期末余额工程累计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其中:本期利息资本期利息资金来源

1-1-370

固定资产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投入占预算比例(%)本化金额资本化率(%)
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项目680,000,000.05,243,851.2366,367,930.00--71,611,781.2310.53%10.53%1,906,917.871,190,863.087.36%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
合计-5,243,851.2366,367,930.00--71,611,781.23--1,906,917.871,190,863.08--

单位:元

2020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项目680,000,000.0-5,243,851.23--5,243,851.230.77%0.77%716,054.79716,054.798.00%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
合计--5,243,851.23--5,243,851.23--716,054.79716,054.79--

单位:元

2019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
合计------------

其他说明:

(4)报告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371

(6)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其他披露事项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9月末,公司的在建工程主要为建设中的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项目及部分已到货待安装设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暂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无。

4、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总体分析

无。

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主要为用于研发的机械设备、办公家具及运输设备及建设中的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项目,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研发管线进度的推进,公司正加快疫苗产品产业化生产线的建设,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合计账面价值持续增长。

(五)无形资产、开发支出

1、无形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主要为用于研发的机械设备、办公家具及运输设备及建设中的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项目,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研发管线进度的推进,公司正加快疫苗产品产业化生产线的建设,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合计账面价值持续增长。

2022年9月30日

2022年9月30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6,927,347.40105,421,400.00-142,348,747.40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6,927,347.40105,421,400.00-142,348,747.4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861,700.1950,184,095.17-51,045,795.36

1-1-372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554,485.41--554,485.41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416,185.6050,184,095.17-51,600,280.7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55,237,304.83-55,237,304.83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55,237,304.83-55,237,304.83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5,511,161.80--35,511,161.80
2.期初账面价值36,065,647.21--36,065,647.21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6,926,797.40105,421,400.00-142,348,197.40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550.00550.00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6,927,347.40105,421,400.00-142,348,747.4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23,089.3250,184,095.17-50,307,184.49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738,610.87--738,610.87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861,700.1950,184,095.17-51,045,795.3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55,237,304.83-55,237,304.83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55,237,304.83-55,237,304.83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6,065,647.21--36,065,647.21
2.期初账面价值36,803,708.08--36,803,708.08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合计

1-1-373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05,421,400.00-105,421,400.00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36,926,797.40--36,926,797.40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6,926,797.40105,421,400.00-142,348,197.4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50,184,095.17-50,184,095.17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123,089.32--123,089.32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23,089.3250,184,095.17-50,307,184.4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55,237,304.83-55,237,304.83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55,237,304.83-55,237,304.83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6,803,708.08--36,803,708.08
2.期初账面价值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05,421,400.00-105,421,400.00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05,421,400.00105,421,400.0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50,184,095.17-50,184,095.17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50,184,095.17-50,184,095.1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55,237,304.83-55,237,304.83

1-1-374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55,237,304.83-55,237,304.83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期初账面价值

其他说明:

(2)报告期末尚未办妥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9月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680.37万元、3,606.56万元及3,551.12万元,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立康实业持有的土地使用权。

2、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披露事项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9月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680.37万元、3,606.56万元及3,551.12万元,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立康实业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无。

4、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总体分析

无。

报告期各期,公司无开发支出,公司的无形资产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立康实业持有的土地使用权。

(六)商誉

□适用 √不适用

(七)主要债项

1-1-375

1、短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15,508,069.00
信用借款-
合计15,508,069.00

短期借款分类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逾期借款。

1-1-376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合同负债(已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元

无。

项目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1年以内35,000,000.0015,500,000.006,000,000.00
1年至2年500,000.006,000,000.0030,000,000.00
2年至3年6,000,000.0030,000,000.00-
3年至4年30,000,000.00--
合计71,500,000.0051,500,000.0036,000,000.00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2020年12月31日36,000,000.00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与成大生物合作开发十五价HPV疫苗的预收款项在合同负债中列示
2021年12月31日14,000,000.00公司与成大生物合作开发十五价HPV疫苗根据合同约定收取的进度款
1,500,000.00公司与成大生物签订氢氧化铝佐剂生产工艺开发及转化技术开发合同收取的进度款
2022年9月30日20,000,000.00公司与成大生物合作开发十五价HPV疫苗根据合同约定收取的进度款

1-1-377

合计71,500,000.00-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长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的合同负债为与成大生物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到的进度款。

项目

项目2022年9月30日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80,427,945.90
信用借款-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4,514,000.00
合计75,913,945.9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6、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8、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9、主要债项、期末偿债能力总体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长期借款账面价值为7,591.39万元,系发行人子公司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工程建设相关银行贷款。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指标公司2022年 9月30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1-1-378

流动比率沃森生物2.562.373.363.16
智飞生物2.232.091.691.61
万泰生物3.511.962.391.80
瑞科生物-9.2912.3417.45
平均2.763.934.956.01
发行人2.826.054.930.05
速动比率沃森生物2.272.103.022.88
智飞生物1.621.461.191.12
万泰生物3.301.711.901.32
瑞科生物-9.1212.2117.04
平均2.403.604.585.59
发行人2.826.044.920.03
资产负债率沃森生物27.52%26.88%18.58%19.26%
智飞生物38.43%41.24%45.79%47.48%
万泰生物22.81%35.25%26.35%26.98%
瑞科生物-12.81%196.35%174.92%
平均29.59%29.05%71.77%67.16%
发行人27.74%18.65%26.78%273.95%

数据来源:Wind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瑞科生物未披露2022年1-9月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的偿债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系因公司各疫苗产品尚处于研发阶段,公司暂未实现盈利,公司的营运资金主要依靠外部融资。2020年以来,因公司先后通过定向发行股票获得股权融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均较2019年末明显改善,偿债能力得到增强,偿债风险降低

(八)股东权益

1、股本

单位:元

数据来源:Wind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瑞科生物未披露2022年1-9月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的偿债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系因公司各疫苗产品尚处于研发阶段,公司暂未实现盈利,公司的营运资金主要依靠外部融资。2020年以来,因公司先后通过定向发行股票获得股权融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均较2019年末明显改善,偿债能力得到增强,偿债风险降低

2021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22年9月30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33,600,000.00133,600,000.00

单位:元

2020年12月本期变动2021年12月

1-1-379

31日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31日
股份总数109,000,000.0024,600,000.00---24,600,000.00133,600,000.00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20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76,000,000.0033,000,000.00---33,000,000.00109,000,000.00

单位:元

2018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19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64,500,000.0011,500,000.00---11,500,000.0076,000,0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股本增加系公司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定向发行股票所致。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9月30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674,655,116.75--1,674,655,116.75
其他资本公积149,115,891.487,868,994.41-156,984,885.89
合计1,823,771,008.237,868,994.41-1,831,640,002.64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685,484,097.88989,171,018.87-1,674,655,116.75
其他资本公积29,793,299.06119,322,592.42-149,115,891.48
合计715,277,396.941,108,493,611.29-1,823,771,008.23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1-1-380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70,487,871.46614,996,226.42-685,484,097.88
其他资本公积17,821,299.1311,971,999.93-29,793,299.06
合计88,309,170.59626,968,226.35-715,277,396.94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5,812,663.9144,675,207.55-70,487,871.46
其他资本公积14,163,188.003,658,111.13-17,821,299.13
合计39,975,851.9148,333,318.68-88,309,170.59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公积由定向发行股本溢价和对核心员工股权激励产生的其他资本公积组成,资本公积的增长主要为定向发行股票的股本溢价。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公积主要为股本溢价和股权激励产生的其他资本公积。

4、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公积主要为股本溢价和股权激励产生的其他资本公积。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9月30日
库存股6,000,000.00--6,000,000.00
合计6,000,000.00--6,000,000.00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库存股6,000,000.00--6,000,000.00
合计6,000,000.00--6,000,000.00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库存股6,000,000.00--6,000,000.00
合计6,000,000.00--6,000,000.00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库存股-6,000,000.00-6,000,000.00

1-1-381

合计-6,000,000.00-6,000,0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7、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8、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9年确认600万库存股,系因年内执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授予日,公司就回购义务确认600万库存股和其他应付款。

项目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736,117,582.30-356,513,130.66-204,113,462.83-162,162,968.33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736,117,582.30-356,513,130.66-204,113,462.83-162,162,968.33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0,618,514.39-379,604,451.64-152,399,667.83-41,950,494.5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946,736,096.69-736,117,582.30-356,513,130.66-204,113,462.83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82

9、其他披露事项

弥补亏损主要为研发投入和日常经营支出所致。无。

10、股东权益总体分析

无。无。

(九)其他资产负债科目分析

1、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

项目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0.00669.69640.92326.25
银行存款826,179,910.921,209,348,651.88507,068,077.551,666,203.98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826,179,910.921,209,349,321.57507,068,718.471,666,530.23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预付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的增长主要为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定向发行股票筹得的募集资金。账龄

账龄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1-383

1年以内12,078,264.6499.99%10,651,374.35100.00%10,890,297.34100.00%343,761.08100.00%
1至2年1,150.000.01%------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12,079,414.64100.00%10,651,374.35100.00%10,890,297.34100.00%343,761.08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报告期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2年9月30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上海斯丹姆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618,249.6871.35%
北京汇霖泽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62,732.954.66%
北京亦庄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工业企业物业管理分公司395,125.243.27%
博格隆(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72,600.003.08%
云南俏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36,000.002.78%
合计10,284,707.8785.14%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6,728,485.4463.17%
北京亦庄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工业企业物业管理分公司982,362.219.22%
高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50,560.007.99%
河北爱尔海泰制药有限公司415,929.203.90%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278,180.002.61%
合计9,255,516.8586.89%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高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363,676.0021.70%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160,000.0019.83%
淮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870,512.0017.18%
滨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516,200.0013.92%
射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74,608.008.03%
合计8,784,996.0080.66%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北京亦庄置业有限公司工业企业物业管理分公司107,833.0831.37%

1-1-384

北京经开智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80,000.0023.27%
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70,500.0020.51%
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66,348.0019.30%
北京兴展融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5,000.004.36%
合计339,681.0898.81%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预付账款分别为34.38万元、1,089.03万元、1,065.14万元及1,207.94万元,均为一年以内的预付账款;公司账面截至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9月末的预付账款相比2019年末增长较多,主要系公司三价HPV疫苗及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于2020年内进入Ⅲ期临床试验,对疾控中心等临床机构的预付款项增长较多。

项目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192,539.95392,901.621,269,737.5732,247.96
合计1,192,539.95392,901.621,269,737.5732,247.96

(1)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2022年9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192,539.95100.00%66,586.315.29%1,192,539.95
其中:按账龄计提1,192,539.95100.00%66,586.315.29%1,192,539.95
合计1,192,539.95100.00%66,586.315.29%1,192,539.95

单位: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1-1-385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416,212.24100.00%23,310.625.60%392,901.62
其中:按账龄计提416,212.24100.00%23,310.625.60%392,901.62
合计416,212.24100.00%23,310.625.60%392,901.62

单位: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190,800.0093.48%0.000.00%1,190,800.00
其中:房屋处置款1,190,800.0093.48%0.000.00%1,190,8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83,092.186.52%4,154.615.00%78,937.57
其中:按账龄计提83,092.18100.00%4,154.615.00%78,937.57
合计1,273,892.18100.00%4,154.610.33%1,269,737.57

单位:元

类别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33,945.22100.00%1,697.265.00%32,247.96
其中:按账龄计提33,945.22100.00%1,697.265.00%32,247.96
合计33,945.22100.00%1,697.265.00%32,247.96

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名称2022年9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
合计----

单位:元

名称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
合计----

单位:元

1-1-386

名称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房屋处置款1,190,800.000.000.00%子公司泰州天德注销时处置房屋款项
合计1,190,800.000.000.00%-

单位:元

名称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
合计----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系2020年子公司天德药业(已于2021年6月注销)处置房产款项,截至报告期末,该项款项已全额收回。组合名称

组合名称2022年9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按账龄计提1,259,126.2666,586.315.29%
合计1,259,126.2666,586.315.29%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按账龄计提416,212.2423,310.625.60%
合计416,212.2423,310.625.60%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按账龄计提83,092.184,154.615.00%
合计83,092.184,154.615.00%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按账龄计提33,945.221,697.265.00%
合计33,945.221,697.265.00%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1-1-387

3)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23,310.62--23,310.62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45,382.14--45,382.14
本期转回2,106.45--2,106.45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2年9月30日余额66,586.31--66,586.31

对报告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收款

1-1-388

√适用 □不适用

1)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款项性质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保证金及押金987,490.54366,750.0052,600.000.00
备用金214,607.5122,028.9415,082.2233,945.22
往来款0.000.000.000.00
房产处置款0.000.001,190,800.000.00
其他57,028.2127,433.3015,409.960.00
合计1,259,126.26416,212.241,273,892.1833,945.22

2)按账龄披露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账龄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186,526.26366,212.241,273,892.1833,945.22
1至2年72,600.0050,000.00--
合计1,259,126.26416,212.241,273,892.1833,945.22

3)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2年9月30日
款项性质2022年9月30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北京麦沃菲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押金及保证金542,089.541年以内45.46%27,104.48
云南海埂花园押金及保证金300,000.001年以内25.16%15,000.00
董书凯押金及保证金129,286.631年以内10.84%6,464.33
苏艳军其他80,620.881年以内6.76%4,031.04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押金及保证金50,293.031年以内4.22%2,514.65
合计-1,102,290.08-92.44%55,114.50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
款项性质2021年12月31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1-389

数的比例(%)
北京麦沃菲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押金及保证金240,000.001年以内57.66%12,000.00
昆明空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押金及保证金50,000.001-2年12.01%5,000.00
北京辉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押金及保证金40,500.001年以内9.73%2,025.00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其他21,093.801年以内5.07%1,054.69
云南拓裕商贸有限公司押金及保证金20,000.001年以内4.81%1,000.00
合计-371,593.80-89.28%21,079.69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
款项性质2020年12月31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刘慧房产处置款1,190,800.001年以内93.48%
昆明空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押金及保证金50,000.001年以内3.92%2,500.00
北京英华五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其他15,000.001年以内1.18%750.00
于泓洋备用金6,150.221年以内0.48%307.51
李亚坤备用金3,500.001年以内0.27%175.00
合计-1,265,450.22-99.33%3,732.51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
款项性质2019年12月31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于泓洋备用金19,760.221年以内58.21%988.01
李静备用金10,809.001年以内31.84%540.45
沈迩萃备用金3,376.001年以内9.95%168.80
合计-33,945.22-100.00%1,697.26

5)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5)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90

5、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6、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元及119.25万元,其中2020年末的其他应收款较高,主要为处置子公司房产的应收款项。

项目

项目2022年9月30日
1年以内41,969,777.93
1年至2年1,930,493.17
2年至3年305,091.72
5年以上54,000.00
合计44,259,362.82

(2)按收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2年9月30日
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性质
上海斯丹姆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917,689.5615.63%应付临床试验费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298,985.3411.97%应付临床试验费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441,452.4010.04%应付临床试验费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4,273,880.729.66%应付临床试验费
广东省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3,443,933.167.78%应付临床试验费
合计24,375,941.1855.08%-

(3)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97,877.34未达到规定付款期/未提出付款要求
合计-

1-1-391

(4)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7、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40.01万元、4,648.08万元、7,789.91万元及4,425.94万元。公司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9月末应付账款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就三价HPV疫苗、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男性适应症)与疾控中心、临床服务机构签订临床服务协议,开展临床试验导致的应付账款增加。

项目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成大生物---17,258,306.88
合计---17,258,306.88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4)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8、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仅2019年末存在预收款项,账面价值为1,725.83万元,主要为公司根据与成大生物关于十五价HPV疫苗技术开发合同规定的预收款项。2020年起,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上述合同的预收款项在合同负债中列示。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9月30日
1、短期薪酬4,803,205.2768,195,935.6354,338,255.7318,660,885.17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286,891.054,349,091.384,111,598.46524,383.97

1-1-392

计划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5,090,096.3272,545,027.0158,449,854.1919,185,269.14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4,651,522.9747,088,553.5346,936,871.234,803,205.27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579,009.433,292,118.38286,891.05
3、辞退福利-19,250.0019,250.00-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4,651,522.9750,686,812.9650,248,239.615,090,096.32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4,040,312.3927,796,546.8627,185,336.284,651,522.97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91,653.89193,655.76385,309.65-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4,231,966.2827,990,202.6227,570,645.934,651,522.97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8,207,594.6322,274,930.0326,442,212.274,040,312.39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56,068.182,064,934.482,029,348.77191,653.89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8,363,662.8124,339,864.5128,471,561.044,231,966.28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9月30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343,490.8460,423,985.4646,935,852.1817,831,624.12
2、职工福利费-698,352.41698,352.41-
3、社会保险费175,611.992,755,887.342,602,403.44329,095.89
其中:医疗保险费158,963.632,500,008.652,377,004.66281,967.62
工伤保险费5,216.1984,239.2379,921.179,534.25
生育保险费11,432.17171,639.46145,477.6137,594.02
4、住房公积金1,200.003,175,242.003,176,442.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282,902.441,142,468.42925,205.70500,165.16

1-1-393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4,803,205.2768,195,935.6354,338,255.7318,660,885.17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302,829.7740,893,666.4840,853,005.414,343,490.84
2、职工福利费-346,176.50346,176.50-
3、社会保险费154,334.392,358,329.132,337,051.53175,611.99
其中:医疗保险费142,902.222,294,281.922,278,220.51158,963.63
工伤保险费-63,394.4158,178.225,216.19
生育保险费11,432.17652.80652.8011,432.17
4、住房公积金-2,625,033.002,623,833.001,200.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94,358.81865,348.42776,804.79282,902.44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4,651,522.9747,088,553.5346,936,871.234,803,205.27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3,759,273.0823,824,235.6123,280,678.924,302,829.77
2、职工福利费-157,813.95157,813.95-
3、社会保险费133,062.661,428,634.271,407,362.54154,334.39
其中:医疗保险费120,024.781,324,259.241,301,381.80142,902.22
工伤保险费3,435.903,471.446,907.34-
生育保险费9,601.98100,903.5999,073.4011,432.17
4、住房公积金-1,898,880.001,898,880.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47,976.65486,983.03440,600.87194,358.81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4,040,312.3927,796,546.8627,185,336.284,651,522.97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7,789,626.1019,060,235.2023,090,588.223,759,273.08
2、职工福利费-30,000.0030,000.00-
3、社会保险费89,191.881,347,095.891,303,225.11133,062.66
其中:医疗保险费80,353.001,215,733.021,176,061.24120,024.78
工伤保险费2,410.6235,545.5534,520.273,435.90
生育保险费6,428.2695,817.3292,643.609,601.98

1-1-394

4、住房公积金190,337.001,417,014.001,607,351.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38,439.65420,584.94411,047.94147,976.65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8,207,594.6322,274,930.0326,442,212.274,040,312.39

(3)设定提存计划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9月30日
1、基本养老保险278,197.124,232,152.324,001,856.16508,493.28
2、失业保险费8,693.93116,939.06109,742.3015,890.69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286,891.054,349,091.384,111,598.46524,383.97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3,445,877.583,167,680.46278,197.12
2、失业保险费-133,131.85124,437.928,693.93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3,579,009.433,292,118.38286,891.05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182,527.52184,481.38367,008.90-
2、失业保险费9,126.379,174.3818,300.75-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191,653.89193,655.76385,309.65-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149,762.371,971,733.911,938,968.76182,527.52
2、失业保险费6,305.8193,200.5790,380.019,126.37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156,068.182,064,934.482,029,348.77191,653.89

(4)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95

9、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年9月30日,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增长较多,主要原因为公司员工人数增加以及为提升薪酬竞争力人均薪酬有所增长,导致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增长。

项目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80,452,254.0561,055,653.197,316,431.4629,307,352.17
合计80,452,254.0561,055,653.197,316,431.4629,307,352.17

(1)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63,023,403.4530,367,047.16--
第三方借款6,646,383.566,500,000.00--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6,000,000.006,000,000.006,000,000.006,000,000.00
投标保证金2,470,000.009,852,700.00--
中介机构费812,716.987,256,617.63--
工程管理费986,268.25758,273.16--
员工代垫款-136,011.10124,814.78175,720.88
其他513,481.8126,153.0723,271.45333,388.00
租金-155,498.80281,058.421,726,546.00
水电物业费-3,352.27617,286.8112,812.86
代收员工申--270,000.00150,000.00

1-1-396

请政府补贴
关联方往来---20,908,884.43
合计80,452,254.0561,055,653.197,316,431.4629,307,352.17

2)其他应付款账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内(含1年)74,451,952.6092.54%55,054,522.7490.17%1,166,431.4615.94%29,157,352.1799.49%
1年以上6,000,301.457.46%6,001,130.459.83%6,150,000.0084.06%150,000.000.51%
合计80,452,254.05100.00%61,055,653.19100.00%7,316,431.46100.00%29,307,352.17100.00%

3)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最近一期期末余额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6,000,000.00未触发回购
合计6,000,000.00-

4)其他应付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2年9月30日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53,621,090.261年以内66.65%
云南滇中恒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建工程的代建方第三方借款、工程管理费7,632,651.811年以内9.49%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员工限制性股票回购款6,000,000.002年以上7.46%
北京瑞朗创新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应付工程款3,774,463.971年以内4.69%
云南联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应付工程款1,779,816.511年以内2.21%
合计--72,808,022.55-90.50%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

1-1-397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付工程款18,123,580.111年以内29.68%
云南滇中恒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建工程的代建方第三方借款6,500,000.001年以内10.65%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员工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6,000,000.002年以上9.83%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2,000,000.001年以内3.28%
江苏苏净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2,000,000.001年以内3.28%
合计--34,623,580.11-56.71%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员工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6,000,000.001年以上82.01%
北京亦庄置业有限公司工业企业物业管理分公司水电物业费612,375.411年以内8.37%
北京经开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租金266,365.721年以内3.64%
陈小江董事代收申请政府补贴150,000.005年以上2.05%
仪传超员工员工代垫款74,368.451年以内1.02%
合计--7,103,109.58-97.08%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往来20,908,884.431年以上71.34%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员工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6,000,000.001年以内20.47%
北京经开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租金1,726,546.001年以内5.89%
陈小江董事代收申请政府补贴150,000.004-5年0.51%
精诚(中国)待付费用84,000.001年以内0.29%

1-1-398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28,869,430.43-98.51%

(4)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0、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2,930.74万元、731.64万元、6,105.57万元及8,045.23万元。

截至2019年末,公司账面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关联方借款2,090.89万元,公司关联借款的具体情况详见―第六节公司治理‖之―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截至2021年末,公司账面的第三方借款系子公司立康实业接受项目代建方滇中恒昇用于在建工程建设的借款。

2019年,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计提600万股库存股并产生600.00万元其他应付款。公司其他应付款的其他构成部分还包括租金、员工代垫款、水电物业费等。

截至2021年末及2022年9月末,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工程款、投标保证金及应付中介机构费用,其中应付工程款主要系公司为建设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工程建设与设备购置产生的应付款项。

项目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与成大生物技术开发合同收取款项71,500,000.0051,500,000.0036,000,000.00-
合计71,500,000.0051,500,000.0036,000,000.00-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份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根据成大生物技术开发合同收取款项202220,000,000.00根据合同约定收款
20211,500,000.00根据合同约定收款
14,000,000.00根据合同约定收款

1-1-399

20206,000,000.00根据合同约定收款
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在合同负债列示30,000,000.00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在合同负债列示
合计-71,500,000.00-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9月末,公司存在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3,600.00万元、5,150.00万元及7,150.00万元,为公司根据与成大生物关于十五价HPV疫苗技术开发合同及氢氧化铝佐剂生产工艺开发及转化技术开发合同,按照合同规定收取的款项。

项目

项目2022年9月30日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合计-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
应付融资租赁款-
应付垫资款-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合计-

(2)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400

12、递延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万元及0.00万元应付垫资款。

发行人截至2020年末的应付可转股债款1,304.63万元系公司2019年与北京亦庄创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北京亦庄创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产生,截至2021年末,该笔可转股债款未发生转股,公司已提前支付该笔可转股债款的全部本金1,200.00万元及相应利息。

项目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政府补助581,951.62377,580.88200,439.94263,299.00
合计581,951.62377,580.88200,439.94263,299.00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补助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2022年9月30日与资产/收益相关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目支持资金137,580.88--45,629.26--91,951.62与资产相关
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补助240,000.00250,000.00----490,000.00与资产相关
合计377,580.88250,000.00-45,629.26--581,951.62--

单位:元

1-1-401

补助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2021年12月31日与资产/收益相关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目支持资金200,439.94--62,859.06--137,580.88与资产相关
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补助-240,000.00----240,000.00与资产相关
合计200,439.94240,000.00-62,859.06--377,580.88--

单位:元

补助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2020年12月31日与资产/收益相关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目支持资金263,299.00--62,859.06--200,439.94与资产相关
合计263,299.00--62,859.06--200,439.94--

单位:元

补助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其他变动2019年12月31日与资产/收益相关是否为与企业日常

1-1-402

入金额金额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目支持资金-289,490.28-26,191.28--263,299.00与资产相关
合计-289,490.28-26,191.28--263,299.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26.33万元、20.04万元及37.76万元及58.20万元,公司的递延收益主要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项目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34,912,783.62-26,972,773.52-
合计34,912,783.62-26,972,773.52-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15,562,205.68---
合计15,562,205.68-7,513,233.34-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各期末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1-1-403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4,912,783.6226,972,773.5215,562,205.687,513,233.34
可抵扣亏损1,163,712,376.09844,804,471.51431,496,346.00223,755,402.83
合计1,198,625,159.71871,777,245.03447,058,551.68231,268,636.17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年份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备注
2023年27,322,041.6227,322,041.6227,322,041.6227,322,041.62-
2024年9,674,720.649,674,720.649,674,720.649,674,720.64-
2025年22,529,494.1322,529,494.1322,529,494.1322,738,318.19-
2026年25,556,543.0925,556,543.0925,556,543.0925,877,877.10-
2027年39,768,181.6839,768,181.6839,768,181.6839,768,181.68-
2028年49,521,813.5049,521,813.5049,521,813.5049,521,813.50-
2029年48,584,680.2748,584,680.2748,810,771.3748,852,450.10-
2030年208,312,779.97208,312,779.97208,315,409.97--
2031年413,534,216.61413,534,216.61---
2032年318,907,904.58----
合计1,163,712,376.09844,804,471.51431,498,976.00223,755,402.83-

(6)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4、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自2018年1月1日,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报告期内,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认为未来产生用于抵扣上述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未对上述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递延中介机构费7,883,735.596,233,735.58--
其他826,236.56---

1-1-404

合计8,709,972.156,233,735.58--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5、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截至2021年末及2022年9月末的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623.37万元及871.00万元,系公司申请于北交所上市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

项目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长期资产采购款125,129,070.06-125,129,070.0647,478,367.25-47,478,367.25
合同履约成本39,519,617.59-39,519,617.5938,000,546.11-38,000,546.11
待抵扣进项税额17,080,225.75-17,080,225.7512,448,054.43-12,448,054.43
履约保证金818,044.0040,902.20777,141.80662,544.0033,127.20629,416.80
合计182,546,957.4040,902.20182,506,055.2098,589,511.7933,127.2098,556,384.59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合同履约成本26,448,848.60-26,448,848.60---
长期资产采购款4,543,646.01-4,543,646.019,865,357.41-9,865,357.41
待抵扣进项税额7,049,626.37-7,049,626.373,027,066.15-3,027,066.15
履约保证金611,594.0030,657.20580,936.80500,594.00117,160.90383,433.10
合计38,653,714.9830,657.2038,623,057.7813,393,017.56117,160.9013,275,856.6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405

16、其他披露事项

17、其他资产负债科目总体分析

(1)长期应收款

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的长期应收款127.22万元,系采购部分临床试验所需试剂耗材的合作履约保证金。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面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0、182.44万元、673.40万元及6,971.96万元,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其中截至最近一期末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长较多,主要系公司应付滇中恒昇关于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定制化建设款项转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所致。无。

三、 盈利情况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元

无。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887,876.00100.00%274,778.78100.00%86,084.51100.00%13,407,288.36100.00%
其他业务收入--------
合计887,876.00100.00%274,778.78100.00%86,084.51100.00%13,407,288.36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406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单位:元

与成大生物合作开发十五价HPV疫苗收取的款项,销售商品系少量销售科研用检测试剂。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提供劳务0.000.00%0.000.00%6,792.457.89%13,357,730.8499.63%
销售商品887,876.00100.00%274,778.78100.00%79,292.0692.11%49,557.520.37%
合计887,876.00100.00%274,778.78100.00%86,084.51100.00%13,407,288.36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

单位: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疫苗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尚无疫苗产品实现上市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主要系提供技术服务和少量销售科研用检测试剂。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内销:887,876.00100.00%274,778.78100.00%86,084.51100.00%13,407,288.36100.00%
华东区域45,132.755.08%84,070.8530.60%86,084.51100.00%49,557.520.37%
华南区域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东北区域0.000.00%3,982.301.45%0.000.00%12,741,693.1295.04%
华中区域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华北区域842,743.2594.92%186,725.6367.95%0.000.00%616,037.724.59%
西南区域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西北区域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外销:--------
合计887,876.00100.00%274,778.78100.00%86,084.51100.00%13,407,288.36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407

4、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5、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163,628.2918.43%68,141.6224.80%0.000.00%50,000.000.37%
第二季度339,026.4838.18%76,637.1727.89%13,274.3515.42%6,241,040.1246.55%
第三季度385,221.2343.39%48,849.5617.78%0.000.00%6,261,394.1146.7%
第四季度--81,150.4329.53%72,810.1684.58%854,854.136.38%
合计887,876.00100.00%274,778.78100.00%86,084.51100.00%13,407,288.36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6、前五名客户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现疫苗产品上市销售,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存在一定的随机性。

2022年1月—9月

2022年1月—9月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北京安必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42,743.2594.92%
2苏州博特龙免疫技术有限公司45,132.755.08%
合计887,876.00100.00%-
2021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北京安必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79,645.9965.38%
2苏州博特龙免疫技术有限公司84,070.8530.60%
3友康生物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7,079.642.58%
4长春市绿园区尚宝生物试剂经销部3,185.841.16%

1-1-408

5绿园区嘉耀生物试剂经销部796.460.29%
合计274,778.78100.00%-
2020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苏州博特龙免疫技术有限公司79,292.0692.11%
2杭州先为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792.457.89%
合计86,084.51100.00%-
2019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12,741,693.1295.04%
2北京成大天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66,037.724.22%
3康众(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37%
4苏州博特龙免疫技术有限公司49,557.520.37%
合计13,407,288.36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7、其他披露事项

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公司向北京安必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7.96万元及84.2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65.38%及94.92%;2020年公司向苏州博特龙免疫技术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为7.9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92.11%;2019年公司向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为1,274.1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95.04%。报告期内,公司向上述客户销售占比超过当期营业收入的50%主要系公司疫苗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整体营业收入较低,客户数量较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主要关联方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无。

1-1-409

8、营业收入总体分析

(二)营业成本分析

1、成本归集、分配、结转方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疫苗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尚无疫苗产品实现上市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提供技术服务及销售商品,提供技术服务主要为与成大生物合作开发十五价HPV疫苗收取的款项,销售商品系少量销售科研用检测试剂。

报告期内,公司的在研疫苗产品尚未实现上市销售,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为提供技术服务及少量销售科研用检测试剂。在提供技术服务时,公司将已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项目所对应材料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设备折旧费用等归集至合同履约成本,并在根据合同约定满足交付条件或经验收通过时结转至营业成本;在销售科研用检测试剂时,公司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对应试剂达到交付状态并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将对应材料费、人工费由研发费用转出并结转至营业成本。

2、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在研疫苗产品尚未实现上市销售,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为提供技术服务及少量销售科研用检测试剂。在提供技术服务时,公司将已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项目所对应材料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设备折旧费用等归集至合同履约成本,并在根据合同约定满足交付条件或经验收通过时结转至营业成本;在销售科研用检测试剂时,公司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对应试剂达到交付状态并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将对应材料费、人工费由研发费用转出并结转至营业成本。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35,395.63100.00%10,280.15100.00%4,834.62100.00%12,999,878.80100.00%
其他业务成本--------
合计35,395.63100.00%10,280.15100.00%4,834.62100.00%12,999,878.80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410

3、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2019年度的营业成本明显高于报告期内其他各期,主要系在执行新收入准则前,与成大生物合作开发十五价HPV疫苗产生的合同履约成本在期末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14,190.1040.09%3,150.8030.65%1,441.1529.81%1,450,697.7311.16%
直接人工21,205.5359.91%7,129.3569.35%3,393.4770.19%7,360,468.2356.62%
制造费用0.000.00%0.000.00%0.000.00%4,188,712.8432.22%
合计35,395.63100.00%10,280.15100.00%4,834.62100.00%12,999,878.80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299.99万元、0.48万元、1.03万元及

3.54万元,除2019年外,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及直接人工构成。2019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为1,299.99万元,明显高于报告期其他各期,主要系与成大生物合作开发十五价HPV疫苗产生的合同履约成本在期末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提供劳务--0.000.00%433.878.97%12,997,063.3899.98%
销售商品35,395.63100.00%10,280.15100.00%4,400.7591.03%2,815.420.02%
合计35,395.63100.00%10,280.15100.00%4,834.62100.00%12,999,878.80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411

5、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本。

2022年1月—9月

2022年1月—9月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北京拜尔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666,039.0023.07%
2湖州申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83,400.005.31%
3斯贝福(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54,640.004.91%
4科瑞斯利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331,616.004.59%
5北京维通利华实验动物技术有限公司302,050.004.18%
合计3,037,745.0042.07%-
2021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北京拜尔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322,256.6619.08%
2上海多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46,788.516.45%
3博格隆(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85,840.715.57%
4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372,814.165.38%
5北京维通利华实验动物技术有限公司325,762.004.70%
合计2,853,462.0441.17%-
2020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北京拜尔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244,913.6330.42%
2北京维通利华实验动物技术有限公司436,824.0010.67%
3吉林德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66,055.056.50%
4南京医药医疗用品有限公司232,484.965.68%
5上海乐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98,315.034.85%
合计2,378,592.6758.11%-
2019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北京拜尔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09,479.0116.70%
2北京维通利华实验动物技术有限公司332,310.0010.90%
3伯乐生命医学产品(上海)有限公司265,486.738.70%
4北京希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199,645.966.55%
5上海百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196,839.246.45%
合计1,503,760.9449.31%-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412

6、其他披露事项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二)公司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之“4、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的采购金额持续增长,主要系因在研项目的研发进程推进以及研发项目数量增长。公司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采购金额超过50%的情形,对主要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主要关联方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无。

7、营业成本总体分析

无。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成本分别为1,299.99万元、0.48万元、1.03万元及3.54万元,均为主营业务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现疫苗产品的商业化销售,公司的营业成本主要为提供技术服务的材料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设备折旧费用,和少量销售科研用检测试剂的材料费、人工费等。

(三)毛利率分析

1、毛利按产品或服务分类构成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成本分别为1,299.99万元、0.48万元、1.03万元及3.54万元,均为主营业务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现疫苗产品的商业化销售,公司的营业成本主要为提供技术服务的材料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设备折旧费用,和少量销售科研用检测试剂的材料费、人工费等。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852,480.37100.00%264,498.63100.00%81,249.89100.00%407,409.56100.00%
其他业务毛利--------
合计852,480.37100.00%264,498.63100.00%81,249.89100.00%407,409.56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413

2、主营业务按产品或服务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
技术服务----93.61%7.89%2.70%99.63%
销售商品96.01%100.00%96.26%100.00%94.45%92.11%94.32%0.37%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主营业务按销售区域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4%、94.38%、96.26%及96.01%,除2019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显著较低外,其他各期相对稳定。2019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相比报告期其他各期明显较低,主要原因系公司与成大生物合作开发的十五价HPV疫苗在该年度以实际结转的成本1,274.17万元确认技术开发收入,该笔收入未实现毛利,因此当年毛利率显著低于报告期其他各期。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
内销:96.01%100.00%96.26%100.00%94.38%100.00%3.04%100.00%
华东区域94.11%5.08%94.92%30.60%94.38%100.00%94.32%0.37%
华南区域--------
东北区域--97.13%1.45%--0.00%95.04%
华中区域--------
华北区域96.12%94.92%96.84%67.95%--58.55%4.59%
西南区域--------
西北区域--------
境外:--------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414

4、主营业务按照销售模式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2019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相比报告期其他各期明显较低,且公司于东北区域、华北区域实现的毛利率分别为0.00%、58.55%,低于在其他销售区域实现收入的毛利率;主要原因分别系公司与成大生物合作开发的十五价HPV疫苗在该年度以实际结转的成本1,274.17万元确认技术开发收入,该笔收入未实现毛利,以及同期公司为北京成大天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十五价HPV疫苗研发相关的检测服务,服务内容与报告期其他技术服务差异较大。公司前述技术服务收入占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9.26%,因此当年毛利率显著低于报告期其他各期。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沃森生物88.28%88.61%86.40%79.75%
智飞生物33.20%49.04%38.99%42.05%
万泰生物89.57%85.78%81.22%72.05%
瑞科生物----
平均数(%)70.35%74.48%68.87%64.62%
发行人(%)96.07%96.26%94.38%3.04%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瑞科生物未披露2022年1-9月财务数据。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6、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现疫苗产品的上市和销售,目前实现的销售收入主要由技术服务及少量出售科研用检测试剂构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为不同、不具有可比性。无。

7、毛利率总体分析

无。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现疫苗产品的商业化销售,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为提供技术服务收入及少量出售科研用检测试剂,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04%、94.38%、96.26%及96.01%。

1-1-415

(四)主要费用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56,479,953.066,361.24%175,387,554.5463,828.64%33,951,206.3839,439.39%18,050,465.18134.63%
研发费用171,911,937.8519,362.16%218,277,898.5179,437.68%117,511,065.83136,506.63%22,954,414.93171.21%
财务费用-16,754,217.69-1,887.00%-8,596,872.50-3,128.65%5,143,211.085,974.61%3,476,029.4425.93%
合计211,637,673.2223,836.40%385,068,580.55140,137.67%156,605,483.29181,920.63%44,480,909.55331.77%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销售费用分析

(1)销售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暂无销售费用,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具体分析如下。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
合计--------

(2)销售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名称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

1-1-416

平均数(%)----
发行人(%)----
原因、匹配性分析不适用。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管理费用分析

(1)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管线均处于研发阶段,暂无销售费用。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33,349,352.3459.05%22,070,867.4812.58%9,378,343.5827.62%8,219,607.3245.54%
中介机构费用5,827,464.0410.3228,209,475.3816.08%11,727,018.6834.54%2,305,875.6612.77%
股权激励费用5,673,461.5410.05115,162,322.3765.66%7,761,846.6422.86%2,371,675.3613.14%
办公费5,023,386.858.894,586,281.522.61%1,637,758.764.82%1,807,235.5610.01%
折旧及摊销费2,096,822.043.712,203,380.641.26%193,162.160.57%101,896.720.56%
差旅费1,306,695.132.311,411,388.050.80%460,957.251.36%503,081.172.79%
水电物业费1,014,911.871.80943,402.790.54%968,651.362.85%983,021.235.45%
租赁费802,984.471.42373,512.820.21%1,608,460.044.74%1,744,842.429.67%
其他1,384,874.782.45426,923.490.24%215,007.910.63%13,229.740.07%
合计56,479,953.06100.00%175,387,554.54100.00%33,951,206.38100.00%18,050,465.18100.00%

(2)管理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智飞生物0.99%0.98%1.40%1.73%
万泰生物1.74%3.17%4.94%14.54%
沃森生物5.01%8.66%7.47%15.60%
瑞科生物----
平均数(%)2.58%4.27%4.60%10.62%
发行人(%)6,361.24%63,828.64%39,439.39%134.63%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因公司尚未实现在研项目的销售,报告期内实现的收入均为少量销售科研用检测试剂、提供技术服务等收入,收入规模较小。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瑞科生物未披露2022年1-9月财务数据。

1-1-417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研发费用分析

(1)研发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中介机构费用、股权激励费用等构成。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管理费用增长主要系融资与上市相关的中介费用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增加所致。2022年1-9月,公司的其他管理费用主要包括业务招待费、装修费等。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试验外协费56,719,918.3832.99%50,277,623.5023.03%17,640,822.3615.01%5,337,699.6323.25%
临床试验费57,516,157.5233.46%113,706,899.9752.09%72,139,801.6461.39%4,224,050.2018.40%
职工薪酬37,271,356.6121.68%23,494,659.1110.76%13,300,057.1811.32%8,635,748.6937.62%
直接材料投入7,407,846.854.31%18,956,683.988.68%6,639,831.235.65%1,676,350.447.30%
折旧及摊销费6,496,043.063.785,382,914.662.47%1,196,886.951.02%797,214.523.47%
股权激励费用2,761,378.041.613,577,211.791.64%4,107,436.093.50%1,006,483.134.38%
其他3,739,237.392.182,881,905.501.32%2,486,230.382.12%1,276,868.325.56%
合计171,911,937.85100.00218,277,898.51100.00%117,511,065.83100.00%22,954,414.93100.00%

(2)研发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智飞生物2.18%1.80%1.97%1.60%
万泰生物4.39%11.86%13.35%14.02%
沃森生物18.28%17.95%6.01%5.78%
瑞科生物----
平均数(%)8.28%10.54%7.11%7.13%
发行人(%)19,362.16%79,437.68%136,506.63%171.21%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目前各产品管线均处于研发阶段,研发投入金额较大且尚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公司尚未实现在研项目的销售所致。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瑞科生物未披露2022年1-9月财务数据。

1-1-418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财务费用分析

(1)财务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295.44万元、11,751.11万元、21,827.79万元及17,191.19万元,公司的研发费用主要由临床试验费、试验外协费、职工薪酬及直接材料构成,其中临床试验费和试验外协费主要为公司开展HPV三价及九价疫苗临床试验向疾控中心、CRO等支付的临床服务费用。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的研发费用金额相比2019年同期增长较多,主要原因为公司三价HPV疫苗及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于2020年内进入Ⅲ期临床试验,对临床试验投入的需求增大。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费用2,522,417.274,000,576.575,616,503.473,426,508.15
减:利息资本化----
减:利息收入19,673,661.2512,903,100.65665,276.6541,533.92
汇兑损益----
银行手续费----
其他397,026.29305,651.58191,984.2691,055.21
合计-16,754,217.69-8,596,872.505,143,211.083,476,029.44

(2)财务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智飞生物0.03%0.07%0.86%0.71%
万泰生物-0.60%0.09%0.48%-0.64%
沃森生物-1.45%-1.12%-1.04%-0.34%
瑞科生物----
平均数(%)-0.67%-0.32%0.10%-0.09%
发行人(%)-1,887.00%-3,128.65%5,974.61%25.93%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差异较大,主要系因公司尚未实现在研项目的销售,报告期内实现的收入均为提供技术服务及少量销售科研用检测试剂收入。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瑞科生物未披露2022年1-9月财务数据。

1-1-419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347.60万元、514.32万元、-859.69万元及-1,675.42万元,主要为外部融资利息支出以及存款利息收入。其中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公司财务费用为净收入,系公司期间内获得定向发行股权融资,以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一定的利息收入所致。无。

6、 主要费用情况总体分析

无。

报告期内,公司各在研疫苗产品尚未实现上市销售,公司暂无销售费用。公司期间费用的主要构成为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其中管理费用占各期期间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40.58%、21.68%、45.55%及26.69%,研发费用占各期期间费用的比例分别为51.61%、

75.04%、56.69%及81.23%。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研发费用增速较快,于2020年度及2021年度分别增长411.93%及85.75%,主要系公司三价HPV疫苗及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于2020年内进入Ⅲ期临床试验,对临床试验投入的需求增大。公司的管理费用于2020年度及2021年度分别增长88.09%及416.59%,其中2021年度增长较多主要系于年内计提一次性股份支付费用10,735.06万元。

(五)利润情况分析

1、利润变动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各在研疫苗产品尚未实现上市销售,公司暂无销售费用。公司期间费用的主要构成为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其中管理费用占各期期间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40.58%、21.68%、45.55%及26.69%,研发费用占各期期间费用的比例分别为51.61%、

75.04%、56.69%及81.23%。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研发费用增速较快,于2020年度及2021年度分别增长411.93%及85.75%,主要系公司三价HPV疫苗及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于2020年内进入Ⅲ期临床试验,对临床试验投入的需求增大。公司的管理费用于2020年度及2021年度分别增长88.09%及416.59%,其中2021年度增长较多主要系于年内计提一次性股份支付费用10,735.06万元。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
营业利润-210,771,953.95-23,738.90%-379,464,371.69-138,098.14%-152,399,667.92-177,034.95%-41,950,478.04-312.89%
营业外收入260,781.0029.37%37,650.5313.70%0.090.00%--

1-1-420

营业外支出161.640.02%177,730.4864.68%0.00-16.460.00%
利润总额-210,511,334.59-23,709.54%-379,604,451.64-138,149.11%-152,399,667.83-177,034.95%-41,950,494.50-312.89%
所得税费用107,179.8012.07%0.00-0.00-0.00-
净利润-210,618,514.39-23,721.61%-379,604,451.64-138,149.11%-152,399,667.83-177,034.95%-41,950,494.50-312.89%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外收入明细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净亏损分别为4,195.05万元、15,239.97万元、37,960.45万元及21,061.85万元。公司净亏损金额在报告期内整体增长较多,主要原因系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在研管线的推进,研发投入和管理费用增长较多。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盘盈利得
其他260,781.0037,650.530.09-
合计260,781.0037,650.530.09-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目支持资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保技能培训补贴款政府补助242,240.00---与收益相关
45,629.2662,859.0662,859.0626,191.28与资产相关

1-1-421

障中心
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目支持资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政府补助--2,500,000.002,210,509.72与收益相关
稳岗津贴援企稳岗款-98,000.00123,036.9538,957.54与收益相关
研发投入增长奖励专项款-590,000.00与收益相关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政府补助103,040.40---与收益相关
其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政府补助6,300.00181,703.14184,083.4397.09与收益相关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营业外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227.58万元、346.00万元、34.26万元及39.72万元。其中2019年及2020年,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相对较高,主要为公司于2019年及2020年收到―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目支持资金‖221.05万元及250.00万元,该项政府补助系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根据《关于促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拨付的公司重组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产业化的开发区配套支持资金。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1-422

对外捐赠-150,000.000.000.00
其他161.6427,730.480.0016.46
合计161.64177,730.480.0016.4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所得税费用情况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公司2021年度的营业外支出为17.77万元,主要为向中国疫苗行业协会捐赠的赞助费15.00万元及研发实验材料发生过期报废2.77万元。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107,179.800.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费用-0.000.000.00
合计107,179.800.000.000.00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润总额-210,511,334.59-379,604,451.64-152,399,667.83-41,950,494.50
按适用税率15%计算的所得税费用-52,627,833.65-56,940,667.75-22,859,950.17-6,292,574.18
部分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20,252,081.57-709,645.74-74,178.11-26,778.61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税收优惠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纳税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091,551.5917,273,044.971,704,402.85655,695.99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051.88--142,959.2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8,198,501.41-23,694,302.42-11,748,251.22-2,422,088.93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49,591,933.5864,071,570.9433,120,935.858,085,745.73
所得税费用107,179.800.000.000.00

1-1-423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其他披露事项

无。无。

6、利润变动情况分析

无。无。

(六)研发投入分析

1、研发投入构成明细情况

单位:元

无。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研发费用171,911,937.85218,277,898.51117,511,065.8322,954,414.93
新增开发支出0.000.000.000.00
合计171,911,937.85218,277,898.51117,511,065.8322,954,414.9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9,362.16%79,437.68%136,506.63%171.21%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均为费用化的研究阶段投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在研管线进度的推进,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整体增长较快。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的研发费用金额相比2019年增长较多,主要原因为公司三价HPV疫苗及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于2020年内进入Ⅲ期临床,对临床试验的投入增加。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424

2、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情况

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具体判断研发支出资本化时,对于1类创新型疫苗,在获得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新药批准文件时作为进入开发阶段的起点,满足上述五项条件时予以资本化;对于2类改良型疫苗和3类境内或境外已上市的疫苗,以实质开展Ⅲ期临床试验时作为进入开发阶段的时点,满足上述五项条件时予以资本化。报告期内公司的疫苗研发投入尚未达到开发阶段支出时点,因此研发投入均为费用化的研究阶段支出。公司目前的在研项目情况请见“第五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关键资源要素”之“(七)核心技术与研究开发”。

3、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目前的在研项目情况请见“第五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关键资源要素”之“(七)核心技术与研究开发”。公司

公司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智飞生物-2.66%3.16%2.45%
万泰生物-11.86%13.35%14.02%
沃森生物-21.77%10.75%23.06%
瑞科生物----
平均数(%)-12.10%9.09%13.18%
发行人(%)19,362.16%79,437.68%136,506.63%171.21%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瑞科生物未披露其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智飞生物、万泰生物、沃森生物未在2022年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研发投入数据。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因公司目前各产品管线均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实现在研项目的销售,报告期内实现的收入均为提供技术服务及少量销售科研用检测试剂收入。无。

1-1-425

5、研发投入总体分析

(七)其他影响损益的科目分析

1、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1,404,094.080.000.00
合计-1,404,094.080.0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均为公司购买的银行大额存单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4,025,187.41--
合计-4,025,187.41--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于2021年度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为期间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利息收益。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397,210.39342,562.203,459,979.442,275,755.63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56,909.0024,932.5022,747.3223,890.65

1-1-426

合计454,119.39367,494.703,482,726.762,299,646.28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收益由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构成,其中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稳岗津贴、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目支持资金、研发投入增长奖励专项款等。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9,965.0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43,275.69-19,156.01-2,457.35-1,697.26
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转回)-7,775.00-2,470.0086,503.70-78,617.90
合计-71,015.69-21,626.0184,046.35-80,315.1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6、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的坏账损失及其转回。2020年度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转回主要为对长期资产采购款坏账损失的转回。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29,994.16-9,098.46881,065.99-30,028.6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29,994.16-9,098.46881,065.99-30,028.64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合计-29,994.16-9,098.46881,065.99-30,028.6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427

7、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3.00万元、88.11万元、-0.91万元及-3.00万元,均为处置固定资产的收益或损失。其中2020年度固定资产处置收益较高的原因主要为处置子公司天德药业的房产产生的收益无。

8、其他影响损益的科目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四、 现金流量分析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无。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604,000.0015,810,500.006,096,800.0030,719,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19,670,709.169,784,596.161,236,835.17872,301.0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591,659.7923,339,577.666,154,167.882,861,636.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866,368.9548,934,673.8213,487,803.0534,452,937.3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56,241.015,587,816.887,358,263.173,825,712.2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7,571,767.0048,822,919.9527,610,223.9028,481,166.01
支付的各项税费342,119.31416,033.70318,399.7799,161.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879,586.48198,761,223.1182,700,464.6416,837,932.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0,049,713.80253,587,993.64117,987,351.4849,243,972.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9,183,344.85-204,653,319.82-104,499,548.43-14,791,035.4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428

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到的现金、利息收入、政府补助、收到的税费返还等,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其他为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支付的现金等。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分别为1,479.10万元、10,449.95万元、20,465.33万元及-19,918.33万元。自2020年起,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逐年快速增长,主要原因为公司三价HPV疫苗及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于2020年内进入Ⅲ期临床,对临床试验投入的需求增大。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政府补助601,581.13519,703.143,397,120.382,539,054.63
利息收入19,668,974.1212,903,100.65665,276.6541,533.92
员工归还备用金--1,179,649.53162,152.19
收到退回的押金--168,911.00-
投标保证金-9,852,700.00--
代收员工申请政府补贴--624,000.00-
其他321,104.5464,073.87119,210.32118,895.55
合计20,591,659.7923,339,577.666,154,167.882,861,636.29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286.16万元、615.42万元、2,333.96万元及2,059.17万元。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投标保证金、政府补助等。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研发费用159,022,870.68160,452,912.1173,047,338.849,757,917.77
管理费用34,834,032.1434,876,913.117,712,513.376,258,430.12
保证金及押金8,005,488.34---
其他17,195.323,431,397.891,940,612.43821,585.08
合计201,879,586.48198,761,223.1182,700,464.6416,837,932.97

1-1-429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与净利润的匹配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1,683.79万元、8,270.05万元、19,876.12万元及20,187.96万元,主要系为研发费用、管理费用等支付的现金。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净利润-210,618,514.39-379,604,451.64-152,399,667.83-41,950,494.50
加:资产减值准备----
信用减值损失71,015.6921,626.01-84,046.3580,315.1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4,340,283.843,221,828.641,353,210.732,268,306.26
使用权资产折旧3,367,485.353,688,719.54--
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888,543.96747,628.1737,607.5540,510.3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9,994.169,098.46-881,065.9930,028.64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025,187.41--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2,669,765.924,371,015.295,796,346.863,506,261.8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404,094.0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23,199.28-442,128.77-40,545.48-246,177.5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4,616,186.16-219,537.41-21,843,089.06957,127.2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1,609,671.1550,242,629.2241,263,985.9015,189,985.71
其他7,784,764.89118,739,534.1622,297,715.245,333,101.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9,183,344.85-204,653,319.82-104,499,548.43-14,791,035.44

5、其他披露事项

1-1-430

6、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无。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科研用检测试剂、提供技术服务收到的现金、利息收入、政府补助、收到的税费返还等,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其他为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支付的现金等。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分别为1,479.10万元、10,449.95万元、20,465.33万元及19,918.33万元。公司自2020年度起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增长较快,主要原因为公司三价HPV疫苗及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于2020年内进入Ⅲ期临床,对临床试验投入的需求增大。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科研用检测试剂、提供技术服务收到的现金、利息收入、政府补助、收到的税费返还等,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其他为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支付的现金等。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分别为1,479.10万元、10,449.95万元、20,465.33万元及19,918.33万元。公司自2020年度起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增长较快,主要原因为公司三价HPV疫苗及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于2020年内进入Ⅲ期临床,对临床试验投入的需求增大。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28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613,491.1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7,624.271,216,105.83121,813.121,3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7,624.271,286,829,596.951,771,813.121,3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47,820,218.82111,434,353.7156,728,113.7313,411,808.57
投资支付的现金-1,28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7,820,218.821,391,434,353.7156,728,113.7313,411,808.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7,772,594.55-104,604,756.76-54,956,300.61-13,410,508.57

1-1-431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的现金管理相关的现金流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支出及为在建工程建设和购置设备支出的现金。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到退回的预付设备款--1,650,000.00-
合计--1,650,0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披露事项

无。无。

5、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无。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赎回理财产品及理财产品的利息流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理财产品、购建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投资。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流出相比2019年度增长较多,主要原因系公司2020年度定向发行及2021年度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利息现金流入。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1-432

1、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13,668,000.00647,811,509.4356,194,32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6,488,515.1237,293,499.78144,604,734.9724,021,072.87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867,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6,488,515.121,050,961,499.78817,283,244.4080,215,392.8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346,000.0031,000,000.00106,000,000.0044,925,807.8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374,086.881,566,653.749,060,122.862,668,189.9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981,899.496,856,166.3637,365,084.262,846,809.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701,986.3739,422,820.10152,425,207.1250,440,807.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786,528.751,011,538,679.68664,858,037.2829,774,585.27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定向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及取得借款的资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借款及支付的融资顾问费、租赁租金等。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到定向发行股票认购定金--24,867,000.00-
合计--24,867,0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2020年内定向发行股票收到的股票认购定金。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归还定向增发定金--24,867,000.00-

1-1-433

融资顾问费5,245,918.45-10,815,099.041,719,300.00
租金3,735,981.046,856,166.36--
融资租赁租金--1,490,496.40-
借款担保费--192,488.8248,000.00
归还暂借的员工周转款---1,079,509.85
合计8,981,899.496,856,166.3637,365,084.262,846,809.85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各期,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284.68万元、3,736.51万元、685.62万元及898.19万元,主要包括归还定向增发定金、融资顾问费、租赁支付款项等。无。

5、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无。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77.46万元、66,485.80万元、101,153.87万元及6,378.65万元,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在研管线的推进、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及取得借款增多,筹资活动现金流量随之增长。

五、 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77.46万元、66,485.80万元、101,153.87万元及6,378.65万元,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在研管线的推进、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及取得借款增多,筹资活动现金流量随之增长。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主要是购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支出,包括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而购买的土地使用权、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新增的机器设备等。报告期各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341.18万元、5,672.81万元和11,143.44万元及24,782.02万元。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产支出情况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产支出主要为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建设支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之“二、募集资金运用情况”之“(四)

1-1-434

六、 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昆明生产基地代建回购项目”。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关投资外,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发展需要,合理安排投资计划。税种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增值税-13%;3%13%;6%;3%13%;6%;3%16%;13%;6%
消费税-----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3%3%3%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7%7%;5%7%;5%7%;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15%15%15%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2%2%2%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5%15%15%15%
康乐卫士(昆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5%25%25%-
云南滇中立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25%25%25%-
泰州天德药业有限公司25%25%25%25%

具体情况及说明:

(二)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除本公司适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15%外,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均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取得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1-1-435

(三)其他披露事项

书》(编号GR202011003486),有效期为3年,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无。

七、 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

(一)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基本情况

单位:元

无。

期间/时

期间/时点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原政策下的账面价值新政策下的账面价值影响金额
2021年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系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不涉及内部审议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七、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一)会计政策变更/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020年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系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不涉及内部审议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七、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一)会计政策变更/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系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不涉及内部审议对报告期内报表科目无重大影响
2019年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系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不涉及内部审议对报告期内报表科目无重大影响
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2019版)》系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不涉及内部审议对报告期内报表科目无重大影响

1-1-436

具体情况及说明:

的通知》(财会[2019]16号)

无。

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无。

(1)新租赁准则

2018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采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报表数假设按原准则影响
管理费用175,387,554.54175,452,560.46-65,005.92
财务费用-8,596,872.50-8,967,311.24370,438.74
研发费用218,277,898.51218,359,560.31-81,661.80
预付款项10,651,374.3511,311,933.37-660,559.02
使用权资产7,009,222.26-7,009,222.26
其他非流动资产98,556,384.5998,567,648.41-11,263.82

1-1-43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733,953.843,000,000.003,733,953.84
租赁负债2,827,216.60-2,827,216.60
未弥补亏损-736,117,582.30-735,893,811.28-223,771.02

(2)新收入准则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二)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三)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期间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2020年度详见本表格后序具体情况及说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本表格后序具体情况及说明
2019年度
2018年度

具体情况及说明:

1-1-438

1-1-439

1-1-440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和2020年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792,146,008.56-161,456,746.40630,689,262.16-20.38%
预付款项5,199,300.755,690,996.5910,890,297.34109.46%
其他应收款1,877,108.03-607,370.461,269,737.57-32.36%
存货27,649,808.21-26,727,175.01922,633.20-96.66%
其他流动资产7,049,626.37-7,049,626.370.00-100.00%
固定资产25,011,974.86201,328.5925,213,303.450.80%
在建工程12,304,607.78-7,060,756.555,243,851.23-57.38%
开发支出165,358,756.70-165,358,756.700.00-100.00%
长期待摊费用15,015.004,638,940.044,653,955.0430895.37%
其他非流动资产3,807,384.3134,815,673.4738,623,057.78914.42%
应付账款1,254,776.0245,225,995.6546,480,771.673604.31%
应付职工薪酬4,821,279.62-169,756.654,651,522.97-3.52%
其他应付款1,050,065.746,266,365.727,316,431.46596.7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001,824,350.711,824,350.71-
递延收益0.00200,439.94200,439.94-
长期应付款68,334,923.80-5,072,567.6463,262,356.16-7.42%
资本公积712,675,697.892,601,699.05715,277,396.940.37%
减:库存股-6,000,000.006,000,000.00-
负债合计120,650,168.1548,274,827.73168,924,995.8840.01%
未分配利润-150,179,857.48-206,333,273.18-356,513,130.66137.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71,495,840.41-209,731,574.13461,764,266.28-31.23%
少数股东权益0.000.00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671,495,840.41-209,731,574.13461,764,266.28-31.23%
管理费用33,491,565.13459,641.2533,951,206.381.37%
研发费用7,082,170.60110,428,895.23117,511,065.831559.25%
财务费用5,066,058.4077,152.685,143,211.081.52%
信用减值损失-41,857.40125,903.7584,046.35-300.79%
其他收益3,419,867.7062,859.063,482,726.761.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48.96%197.47%246.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54.02%199.43%253.45%-

1-1-441

营业收入86,084.510.0086,084.510.00%
净利润-41,622,741.48-110,776,926.35-152,399,667.83266.1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前)-41,622,741.48-110,776,926.35-152,399,667.83266.1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后)-45,923,675.26-110,817,038.09-156,740,713.35241.31%
少数股东损益0.000.000.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0.001,236,835.171,236,835.1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041,003.05-2,886,835.176,154,167.88-31.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137,803.05-1,650,000.0013,487,803.05-10.9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560,310.19-7,202,047.027,358,263.17-49.4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2,282,417.6615,327,806.2427,610,223.90124.79%
支付的各项税费292,583.1225,816.65318,399.778.8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595,088.2555,105,376.3982,700,464.64199.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730,399.2263,256,952.26117,987,351.48115.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592,596.17-64,906,952.26-104,499,548.43163.9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001,650,000.001,6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1,813.121,650,000.001,771,813.121354.5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127,394,056.67-70,665,942.9456,728,113.73-55.4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7,394,056.67-70,665,942.9456,728,113.73-55.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7,272,243.5572,315,942.94-54,956,300.61-56.82%
项目2019年12月31日和2019年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122,089,595.37-95,757,781.7526,331,813.62-78.43%
预付款项2,466,197.03-2,122,435.95343,761.08-86.06%
其他应收款540,949.47-508,701.5132,247.96-94.04%
存货942,434.48-60,346.76882,087.72-6.40%
其他流动资产3,027,066.15-3,027,066.150.00-100.00%
在建工程17,677,652.47-17,677,652.470.00-100.00%

1-1-442

开发支出88,716,286.44-88,716,286.440.00-100.00%
长期待摊费用23,595.004,018,275.874,041,870.8717030.20%
其他非流动资产939,425.0012,336,431.6613,275,856.661313.19%
应付账款3,779,918.031,620,182.525,400,100.5542.86%
预收款项6,000,000.0011,258,306.8817,258,306.88187.64%
应付职工薪酬3,121,781.131,110,185.154,231,966.2835.56%
其他应付款22,835,228.976,472,123.2029,307,352.1728.34%
递延收益0.00263,299.00263,299.00-
长期应付款18,735,106.52-6,258,805.1512,476,301.37-33.41%
资本公积84,198,671.474,110,499.1288,309,170.594.88%
减:库存股0.006,000,000.006,000,000.00-
负债合计57,670,814.2614,465,291.6072,136,105.8625.08%
未分配利润-95,779,890.36-108,333,572.47-204,113,462.83113.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4,418,781.11-110,223,073.35-45,804,292.24-171.10%
少数股东权益0.000.00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64,418,781.11-110,223,073.35-45,804,292.24-171.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14.15%83.35%97.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19.65%83.07%102.72%-
营业收入24,689,485.89-11,282,197.5313,407,288.36-45.70%
营业成本11,468,582.411,531,296.3912,999,878.8013.35%
管理费用16,573,972.261,476,492.9218,050,465.188.91%
研发费用2,556,756.3120,397,658.6222,954,414.93797.79%
财务费用2,954,445.05521,584.393,476,029.4417.65%
信用减值损失-40,307.40-40,007.76-80,315.1699.26%
其他收益2,539,054.63-239,408.352,299,646.28-9.43%
净利润-6,461,848.54-35,488,645.96-41,950,494.50549.2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前)-6,461,848.54-35,488,645.96-41,950,494.50549.2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后)-8,970,858.07-35,225,346.96-44,196,205.03392.66%
少数股东损益0.000.000.000.0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0,744,324.09-25,324.0930,719,000.00-0.08%

1-1-443

收到的税费返还0.00872,301.02872,301.0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740,419.04-878,782.752,861,636.29-23.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484,743.13-31,805.8234,452,937.31-0.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197,775.08-6,372,062.793,825,712.29-62.4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956,762.9117,524,403.1028,481,166.01159.9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358,949.301,478,983.6716,837,932.979.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612,648.7712,631,323.9849,243,972.7534.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27,905.64-12,663,129.80-14,791,035.44595.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8,240,510.47-14,828,701.9013,411,808.57-52.5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240,510.47-14,828,701.9013,411,808.57-52.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239,210.4714,828,701.90-13,410,508.57-52.51%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8,710,000.00-12,515,680.0056,194,320.00-18.2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00,000.0021,021,072.8724,021,072.87700.7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021,072.87-9,021,072.870.00-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0,731,072.87-515,680.0080,215,392.87-0.64%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0.0044,925,807.8444,925,807.8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6,122,725.59-43,275,915.742,846,809.85-93.8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790,915.501,649,892.1050,440,807.603.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940,157.37-2,165,572.1029,774,585.27-6.78%
项目2018年12月31日和2018年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84,706,076.76-70,883,384.2313,822,692.53-83.68%
预付款项1,015,195.94-612,982.20402,213.74-60.38%
其他应收款505,065.60-499,585.065,480.54-98.91%
其他流动资产2,390,007.64-2,390,007.640.00-100.00%
在建工程1,166,092.09-1,166,092.090.00-100.00%
开发支出70,741,939.09-70,741,939.090.00-100.00%

1-1-444

长期待摊费用32,175.00717,557.11749,732.112230.17%
其他非流动资产334,425.003,809,664.744,144,089.741139.17%
应付账款3,501,378.50-1,142,305.072,359,073.43-32.62%
应付职工薪酬3,408,013.294,955,649.528,363,662.81145.41%
其他应付款64,007,867.99-3,427,590.1660,580,277.83-5.35%
资本公积38,400,063.921,575,787.9939,975,851.914.10%
负债合计71,124,054.66385,754.2971,509,808.950.54%
未分配利润-89,318,041.82-72,844,926.51-162,162,968.3381.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3,582,022.10-71,269,138.52-57,687,116.42-524.73%
少数股东权益0.000.00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13,582,022.10-71,269,138.52-57,687,116.42-524.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149.37%29.91%119.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149.37%29.84%119.53%-
营业收入132,153.18-20,209.08111,944.10-15.29%
管理费用17,525,321.09-2,910,461.9414,614,859.15-16.61%
研发费用12,660,952.9016,303,922.5828,964,875.48128.77%
财务费用2,964,148.170.002,964,148.170.00%
资产减值损失0.00-19,349.00-19,349.00-
其他收益25,805.4320,209.0846,014.5178.31%
资产处置损失0.00-466.75-466.75-
营业外支出466.75-466.750.00-100.00%
净利润-33,021,034.37-13,412,809.64-46,433,844.0140.6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前)-33,021,034.37-13,412,809.64-46,433,844.0140.6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后)-33,020,567.62-13,438,615.07-46,459,182.6940.70%
少数股东损益0.000.000.000.0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2,121.62-21,421.62120,700.00-15.0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66,133.8721,421.62587,555.493.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08,255.490.00708,255.490.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609.85-6,237.544,372.31-58.79%

1-1-44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295,223.425,282,995.6411,578,219.0683.92%
支付的各项税费15,982.791,374.9317,357.728.6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801,183.913,054,116.1010,855,300.0139.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122,999.978,332,249.1322,455,249.1059.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14,744.48-8,332,249.13-21,746,993.6162.1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9,887,924.22-8,332,249.131,555,675.09-84.2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887,924.22-8,332,249.131,555,675.09-84.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87,924.228,332,249.13-1,555,675.09-84.27%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0.0024,650,000.0024,65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650,000.00-24,650,000.000.00-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650,000.000.0024,650,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0.002,330,000.002,33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330,000.00-2,330,000.000.00-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30,000.000.002,330,0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320,000.000.0022,320,000.000.00%

注:上表中存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正的情况系加权平均净资产、净利润均为负所致。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注:上表中存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正的情况系加权平均净资产、净利润均为负所致。

项目

项目2020年12月31日和2020年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792,146,008.56-161,456,746.40630,689,262.16-20.38%
负债合计120,650,168.1548,274,827.73168,924,995.8840.01%
未分配利润-150,179,857.48-206,333,273.18-356,513,130.66137.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71,495,840.41-209,731,574.13461,764,266.28-31.23%
少数股东权益0.000.00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671,495,840.41-209,731,574.13461,764,266.28-31.23%
营业收入86,084.510.0086,084.510.00%
净利润-41,622,741.48-110,776,926.35-152,399,667.83266.1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622,741.48-110,776,926.35-152,399,667.83266.15%

1-1-446

少数股东损益0.000.000.000.0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和2019年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122,089,595.37-95,757,781.7526,331,813.62-78.43%
负债合计57,670,814.2614,465,291.6072,136,105.8625.08%
未分配利润-95,779,890.36-108,333,572.47-204,113,462.83113.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4,418,781.11-110,223,073.35-45,804,292.24-171.10%
少数股东权益0.000.00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64,418,781.11-110,223,073.35-45,804,292.24-171.10%
营业收入24,689,485.89-11,282,197.5313,407,288.36-45.70%
净利润-6,461,848.54-35,488,645.96-41,950,494.50549.2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61,848.54-35,488,645.96-41,950,494.50549.20%
少数股东损益0.000.000.000.00%
项目2018年12月31日和2018年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84,706,076.76-70,883,384.2313,822,692.53-83.68%
负债合计71,124,054.66385,754.2971,509,808.950.54%
未分配利润-89,318,041.82-72,844,926.51-162,162,968.3381.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3,582,022.10-71,269,138.52-57,687,116.42-524.73%
少数股东权益0.000.00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13,582,022.10-71,269,138.52-57,687,116.42-524.73%
营业收入132,153.18-20,209.08111,944.10-15.29%
净利润-33,021,034.37-13,412,809.64-46,433,844.0140.6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021,034.37-13,412,809.64-46,433,844.0140.62%
少数股东损益0.000.000.000.00%

2、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适用 □不适用

(二)重大期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1-447

(三)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滚存利润披露

√适用 □不适用

1-1-448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 募集资金概况

注:昆明生产基地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代码:2020-530229-27-03-047951)。 如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上述项目的自筹资金。如本次公开发行实际筹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上述项目资金需要,超出部分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使用。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进行必要、适当的调整。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投向、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能够做到专款专用。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1-1-449

二、 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1-1-450

1-1-451

6、募投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2022年1月12日,本项目已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取得《关于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备案事宜的复函》,该募投项目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无需履行备案程序。

1-1-452

1-1-453

1-1-454

三、 历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化建设的厂房。

2)转让价款及支付安排乙方和丁方同意由甲方按照国有产权交易法规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标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最终以下述两种价格之高者作为股权转让的意向底价:经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确认的标的股权价值,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审定的SPV公司为完成项目建设的支出。

3、募投资金的投入安排

本项目总投资23,000.00万元,公司最迟不晚于2026年12月31日完成SPV公司中代建方股权的回购。

报告期内,公司共存在四次募集资金的行为。

(一)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2019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等议案,并于当日披露《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等议案。

2019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亦庄生物医药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股票认购协议》《关于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陶涛与北京亦庄生物医药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2019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亦庄生物医药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股票认购协议》《关于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陶涛与北京亦庄生物医药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等议案。

1-1-455

公司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3月2日召开的

1-1-456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该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2019年第二次股票发行 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等议案,并于当日披露《2019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9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关于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并于当日披露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约定缴款日为2019年9月16-17日,发行数量600万股,共计募集资金600.00万元。对激励对象实施股权激励,除直接参与认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已确定的发行对象均为公司核心员工,600万股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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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事项

疫苗Ⅲ期临床研究费2,386.84万元、九价HPV疫苗Ⅲ期临床研究费9,079.28万元、临床前研究费1,746.22万元、九价HPV疫苗男性适应症临床研究费2,003.6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9,065.01万元及昆明生产基地建设费用8,254.24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情形。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1-461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尚未盈利企业

1-1-462

1-1-463

二、 对外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 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行为

3、为实现盈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全面有序加大在研项目研发投入,重点加快已进入临床阶段的在研疫苗产品研发进度和上市注册工作,形成合理的在研管线和产品管线;目前,公司正在积极进行三价HPV疫苗及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男性适应症)项目商业化前期准备工作,公司正在建设的昆明生产基地为HPV疫苗的产业化生产线,规划年产能为3,000万支九价HPV疫苗,预计2026年投产。未来发行人根据后续其他在研疫苗产品投产以及相关产品扩产需要,适时扩建、新建生产线,满足疫苗产品生产及其产能要求,以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和规划;客观开展市场调研,掌握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分析细分市场,确定目标市场,制定有效的销售策略,主要采取专业化推广的销售模式,建立完善的销售体系,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完善激励和福利体系,建立高效的科研、经营和管理核心团队,规范经营,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主营业务收入,在尽早实现扭亏为盈基础上,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1-1-464

六、 其他事项

1-1-465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1-1-466

1-1-467

1-1-468

1-1-469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一、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1-470

二、 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1-1-471

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1-1-472

四、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1-1-473

1-1-474

1-1-475

五、 发行人律师声明

1-1-476

六、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1-1-477

1-1-478

七、 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适用 √不适用

1-1-479

八、 其他声明

□适用 √不适用

1-1-480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1-1-481

1-1-482

第十四节 附件

序号权利方特殊投资约定事项特殊投资条款主要内容是否 解除是否永久、无条件、不可撤销且不再恢复的
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1北京亦庄生物医药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公司团队激励的限制各方一致同意,本次股票认购完成后一年内,投资方同意公司以不低于1元/股的价格向经营管理团队进行定向发行合计不超过600万股的团队激励计划。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保证就团队激励计划提前30日向投资方披露。除本条上述约定外,在投资方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在未获得投资方赞成票的情况下,公司执行除本次团队激励外的其他团队股权/期权激励的,投资方有权要求根据本补充协议第七条向其作出补偿
2业绩承诺及股份回购1.作为本次投资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并连带地向投资方承诺:1)公司(及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三价HPV疫苗项目的Ⅱ期临床试验并获得满意结果,该满意结果系指Ⅱ期临床试验结果支持公司继续将产品推进到三期临床;2)公司(及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九价HPV疫苗项目的Ⅱ期临床试验并获得满意结果;该满意结果系指Ⅱ期临床试验结果支持公司继续将产品推进到Ⅲ期临床;3)2021年12月31日前,公司提交在A股或港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申请或投资方通过其他QIPO/并购方式实现退出;4)2022年12月31日前,公司HPV疫苗向NMPA提交申报生产申请阶段 2.公司未达到第1条所述任一业绩承诺的,则投资方有权向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提出股份回购,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应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发出的股份回购通知之日起90日内,按照本条约定的股份回购价格计算公式计算的回购价格,以现金方式回购投资方所持有的公司所有股份或撮合第三方按同等条件受让投资方所持有的公司所有股份 股份回购价格计算公式如下:回购投资方所持股份的价款=投资方在本次股票认购中的实际投资金额×(1+回购溢价率10%×N)-投资方从公司获得的累计分红 其中:N为本次投资方的股票认购款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至回购条款履行之日的实际年份数,尾数不足一年的按零散天数÷360计算 3.如果投资方根据本补充协议提出回购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将所有的股份回购款于投资方发出股份回购通知之日起90日内支付给投资方,投资方应同时配合公司控股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完成股份交割。逾期未支付的,则自满90日后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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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方特殊投资约定事项特殊投资条款主要内容是否 解除是否永久、无条件、不可撤销且不再恢复的
5日起,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应每日按未支付回购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五的比例向公司控股股东支付逾期违约金 4.若投资方启动回购条款,而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未能按照第2条的约定支付回购价款并且逾期90日的(即自投资方发出股份回购通知之日起超过180日),则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将其持有或控制的全部公司股份向投资方质押,作为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回购义务的担保 同时,投资方有权通过公开市场寻找潜在的买家对公司进行整体收购,届时,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有义务并应采取一切措施促使公司届时全体股东签署一切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上投赞成票通过出售公司股权/资产的决议、签署相关股权/资产转让合同、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等,以使得公司整体出售得以实现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分别并连带地向投资方承诺;在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投资方有权在知晓下述任一情形发生后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回购投资方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股份回购按照以上第2条执行:1)公司被托管或进入清算或进入破产程序;2)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的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违反保证、承诺的事项 6.若公司满足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发行上市条件,且投资方同意上市而公司控股股东不同意进行首次公开发行,或公司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申报材料但未获通过、公司终止或放弃上市计划且公司控股股东不选择被上市公司或其他重组方并购,投资方有权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回购投资方持有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股份回购按照以上第2条约定方式执行
3优先转让权本次投资完成后,除本协议约定的对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而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外,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各自的关联方(简称―拟转让股份方‖)拟出售其在公司的股份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投资方有权但无义务以同等的价格和条件向其他股东或第三方以同等条件优先于拟转让股份方出让投资方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拟转让股份方应在与其他股东或第三方的协议中约定和保证投资方优先转让权的实现,若该等其他股东或第三方拒绝受让投资方所持的公司股份,则拟转让股份方不得向该等其他股东或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优先在本次投资完成后至公司上市或整体出售之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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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方特殊投资约定事项特殊投资条款主要内容是否 解除是否永久、无条件、不可撤销且不再恢复的
购买权果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各自的关联方拟转让其所持或控制的公司股份,同等条件下投资方有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但以下情形除外:1)公司股东将其所持公司股份转让予其关联方;2)因实施本协议约定的员工激励计划之目的而发生的股份转让
5最优惠条款1.在投资方投资款缴付日后,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引进新投资方的,新投资方认购公司新股的每股价格不得低于投资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认购公司增资的价格(即每股价格为9.22元);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给予新投资方的权利优于投资方在本协议中所享有的权利,则投资方自动享有与该新投资方同等的权利。 2.若发生新投资方认购公司新股的每股价格低于9.22元/股之情形,则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方认购公司的价格自动调整为新投资方的认购价格,调整后的差价部分由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以现金补偿给投资方,或折成投资方相应股份,由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方无偿向投资方转让该等股份,投资方拥有现金补偿或股权补偿的选择权 3.投资方将有权优先按比例(届时投资方持股比例)且按届时增资时同等价格和条件参与公司任何随后的增资
6公司治理1.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在此分别并连带地承诺和保证,自交割后: 1.1各方同意,自投资方支付投资款之日起30日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应促使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按如下方式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共7名董事,其中1名董事由投资方提名,投资方有权提名1名董事,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有义务选举投资方提名的董事作为公司董事会的董事,并向工商机关提交董事备案资料。该投资方董事任职资格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投资方提名并当选的董事辞任或者被解除职务时,由投资方提名继任者,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有义务确保该继任者成为新的董事。但若投资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3%时,则本条约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再具有约束力 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意由投资方对康乐卫士经营情况熟悉的投资人员张志勇负贵与公司的日常沟通 1.2以下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1)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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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方特殊投资约定事项特殊投资条款主要内容是否 解除是否永久、无条件、不可撤销且不再恢复的
2)聘请会计事务所和/或核准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在任一财年内,公司与非关联第三方发生单笔300万元及以上、累计500万元及以上之交易; 5)在任一财年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单笔100万元及以上、累计200万元及以上之交易; 6)在任一财年内,公司贷款或借款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单笔50万元及以上、累计100万元及以上的;以及其他任何超出年度财务预算单笔50万元及以上、累计100万元及以上的款项,或持有任何股票、债券、股东性权益或其他证券的; 7)公司为任何第三方的债务进行担保或以公司的任何资产进行担保; 8)改变公司的主营业务或停止经营公司目前正在经营的业务; 9)对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组织性文件作出的涉及投资方权益的任何修改; 10)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出售公司的控制权或进行其他类似安排; 11)出售、转让、许可、抵押、破坏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司所有或控制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无形资产、技术秘密、研发成果或半成品),但依据公司章程及内部组织文件规定无需董事会审议事项除外; 12)收购任何其他实体的股权、资产或业务的单笔300万元及以上、累计500万元及以上的交易。 公司召开董事会时通知投资方委派董事参会并行使投票权,若投资方委派董事两次仍未参会的情况下,则视为投资方委派董事放弃参会,公司可在投资方委派董事不在场的情况下依法召开董事会并审议上述相关事项。 1.3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借壳上市或整体出售(合称为―上市或整体出售‖)考虑,在上市或整体出售前,董事会需要增加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数量与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 2.为保证公司及附属公司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应促使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署竞争性业务禁止协议,约定该等人员在公司服务期间及离开公司后二(2)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竞争的业务。 3.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此分别并连带地承诺和保证,自交割日后: 3.1其应尽合理努力建立有效的公司管理体制,保证公司、其子公司、分公司及分支机构高效运转。 3.2其应尽合理努力建立公司良好、规范的财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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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方特殊投资约定事项特殊投资条款主要内容是否 解除是否永久、无条件、不可撤销且不再恢复的
度,加强对公司、其子公司、分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 3.3按照本协议附件在股转系统公开披露的[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协议约定的每笔资金的金额、用途及进度,将增资款用于公司实质性经营:超出附件约定或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需履行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各方关系密切的亲属不得以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实体或其他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3.5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关联方回避表决,公司不得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关系密切的亲属,以及此类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实体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业务、资金、担保、交易或其他利益往来。 3.6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分别且连带的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若有任何从第三方获得或可能获得的商业机会,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公司;不利用自身对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自身及其关系密切的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实体)优于公司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自身及关系密切的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实体与公司达成交易的权利。 3.7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及时通知投资方下列事项: 1)涉及公司和/或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任何诉讼、仲裁、处罚、禁令、调查或其他司法/行政程序,以及公司和/或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公司实际控制人作为一方的、金额超过50万元的诉讼、仲裁或其他纠纷和潜在法律风险; 2)其他公司和/或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重大事项或非重大事项但对公司控股股东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3.8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分别且连带的保证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约定提供相关文件。 3.9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分别且连带的保证公司将积极配合,并应尽最大努力为投资方提供便利,以便投资方能顺利完成如下事项:投资方基于投后管理或其他合理需要,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其控制的实体、分支机构进行,实地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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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方特殊投资约定事项特殊投资条款主要内容是否 解除是否永久、无条件、不可撤销且不再恢复的
验,走访公司的任一客户/供应商,访谈公司高管及员工及其他合理要求。 3.10及时履行其他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3.11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分别且连带的保证公司将严格恪守公司治理的相关约定。若公司未按照第3.8条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约定的时间、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及时提供财务资料,或以任何方式不配合投资方执行3.9的事项,则视为公司根本违约、未完成约定的业绩承诺,甲方有权按约定启动股份回购程序
7违约、终止及其他7.1违约责任 7.1.1主协议及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任一条款的,即构成违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一情形: (1)违反本协议相关陈述、承诺和保证条款规定;(2)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 7.1.2公司和/或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本协议任何约定的,亦庄生物有权自主选择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以下任一约定的违约责任: (1)接到亦庄生物书面通知其违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亦庄生物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已支付投资款的20%的违约金;(2)接到亦庄生物书面通知之日起90日内回购亦庄生物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回购根据第3.2、3.3及3.4条的约定进行。 7.2由于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或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解除本协议的权利。本协议其他条款对于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3协议解除:下述情形发生时,本协议解除:(1)经各方协商一致解除;(2)发生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解除条件。 7.4公司和或/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主协议及本协议约定的任何陈述、保证、承诺、责任和/或义务条款,需向亦庄生物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的,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向亦庄生物就该违约或赔偿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20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要求及估值调整1.公司在本轮投资前的估值为15亿元; 2.若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2025年度审计报告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总额合计未达到1亿元,则本轮投资的公司的投前估值应作相应的调整,且各方同意,届时应当按照公司调整后的估值重新计算投资方实际缴付的出资及应当取得公司的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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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和持股比例。具体估值调整的计算公式如下: 扣非净利润=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 调整后的投前估值=投前估值*(扣非净利润/1亿元) 调整后的每股价格=调整后的投前估值/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3.在公司按照第2款的约定进行投前估值调整后,投资方有权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立即单独或合并地以股权补偿方式,就估值调整前投资方持有数量与估值调整后认购方应当持有的股份数量的差额部分向投资方作出补偿。该等补偿应于投资方向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提出补偿要求及方式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实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以股权补偿计算公式: 应补偿股份数额=投资方投资金额/调整后的每股价格-投资方本次认购的目标公司股份数 前述股份补偿的来源为公司控股股东所持目标公司相应数额的股份
2北京橙净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业绩要求及估值调整1.公司在本轮投资前的估值为15亿元; 2.若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2025年度审计报告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总额合计未达到1亿元,则本轮投资的公司的投前估值应作相应的调整,且各方同意,届时应当按照公司调整后的估值重新计算投资方实际缴付的出资及应当取得公司的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具体估值调整的计算公式如下: 扣非净利润=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 调整后的投前估值=投前估值*(扣非净利润/1亿元) 调整后的每股价格=调整后的投前估值/本次发行前目标公司总股本; 3.在公司按照第2款的约定进行投前估值调整后,投资方有权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立即单独或合并地以现金补偿或股权补偿方式,就估值调整前投资方持有数量与估值调整后认购方应当持有的股份数量的差额部分向投资方作出补偿。该等补偿应于投资方向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提出补偿要求及方式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实现。 1)以现金补偿计算公式:应补偿现金=投资方投资金额-调整后的每股价格*认购方本次认购的目标公司股份数 2)以股权补偿计算公式:应补偿股份数额=投资方投资金额/调整后的每股价格-投资方本次认购的目标公司股份数 前述股份补偿的来源为公司控股股东所持目标公司相应数额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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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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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昆明远望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业绩要求及估值调整1.公司在本轮投资前的估值为15亿元; 2.若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2025年度审计报告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总额合计未达到1亿元,则本轮投资的公司的投前估值应作相应的调整,且各方同意,届时应当按照公司调整后的估值重新计算投资方实际缴付的出资及应当取得公司的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具体估值调整的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投前估值=投前估值*(扣非净利润/1亿元) 调整后的每股价格=调整后的投前估值/本次发行前目标公司总股本 3.各方同意,在公司按照第2款的约定进行投前估值调整后,投资方有权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立即单独或合并地以现金补偿或股权补偿方式,就估值调整前投资方持有数量与估值调整后认购方应当持有的股份数量的差额部分向投资方作出补偿。该等补偿应于投资方向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提出补偿要求及方式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实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以现金补偿计算公式:应补偿现金=(投资方投资金额-调整后的每股价格*投资方本次认购的公司股份数)*(1+8%n) n=认购方投资金额支付之日起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返还应补偿现金之日止,折合为年。 2)以股权补偿计算公式:应补偿股份数额=投资方投资金额(1+8%n)/调整后的每股价格-投资方本次认购的目标公司股份数 前述股份补偿的来源为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相应数额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配合投资方办理该等补偿股份的转让事宜。 n=投资方投资金额支付之日起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支付股份补偿之日止,折合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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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信证券股份有清算若发生协议本条约定的清算事件的,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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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优先权和实际控制人应当保证投资方实际获得的剩余财产分配金额不低于本轮投资款加上任何公司已经宣布而尚未派发的红利之和,如不足的,则不足部分由公司控股股东以其获得的剩余财产为限予以补偿。如存在多个拥有清算优先权的其他公司股东,则公司控股股东应确保各有权方按其各自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行使该权利。 清算事件为目标公司进入清算程序、终止经营或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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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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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优先权若发生协议本条约定的清算事件的,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保证投资方实际获得的剩余财产分配金额不低于本轮投资款加上任何公司已经宣布而尚未派发的红利之和,如不足的,则不足部分由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予以补足。如存在多个拥有清算优先权的其他公司股东,则公司控股股东应确保各有权方按其各自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行使该权利。 清算事件为目标公司进入清算程序、终止经营或解散
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在发生以下事项时,投资方有权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按协议本条第3款的约定回购投资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公司的三价HPV疫苗未取得三期临床试验中期报告或公司就该产品提出的相关申请被驳回;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公司的九价HPV疫苗未取得三期临床试验中期报告或公司就该产品提出的相关申请被驳回; 3)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2025年度审计报告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总额合计低于8,000万元; 4)公司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国内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香港联交所生物科技板块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或未能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式实现公司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联合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且未被其它上市公司并购; 5)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严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行为或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6)根据股东的选择,公司发生合并、收购或转让投票控制权而导致原有股东在存续的实体中不再拥有大多数表决权,或公司将全部或者大部分资产进行出售,或公司将全部或大部分知识产权进行排他性转让。 2.公司实际控制人明确并承诺,自愿为公司控股股东向投资方承担的股份回购义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回购款、迟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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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进化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份回购款的逾期利息、违约金及违约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担保期限为公司控股股东回购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回购权的行使: 1)投资方行使股份回购权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投资方书面提出回购要求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投资方支付股份回购款,股份回购款为投资方本轮投资款与以该投资款为基数并按年化收益率8%(单利)计算的投资收益的总额,以回购投资方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 2)如投资方要求就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行使部分回购权的,公司控股股东应按照本条第3款第1项的约定,向投资方支付相对应的部分股份回购款; 3)尽管有前述约定,投资方也有权将相应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股东或外部投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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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昆明远望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回购发生以下事项时,投资方有权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按协议本条第3款的约定回购投资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公司的三价HPV疫苗未取得三期临床试验中期报告或公司就该产品提出的相关申请被驳回;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公司的九价HPV疫苗未取得三期临床试验中期报告或公司就该产品提出的相关申请被驳回; 3)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2025年度审计报告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总额合计低于8,000万元; 4)公司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国内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香港联交所生物科技板块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或未能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式实现公司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联合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且未被其它上市公司并购; 5)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严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行为或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6)因目标公司原因不能履行―昆明业务拓展‖承诺的,―昆明业务拓展‖是指投资方承诺在本轮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的基础上,再协调昆明市政府投资平台按公司的要求,代公司投资建设一座符合公司设计要求的疫苗生产基地中的土建部分(所涉投资合作条件及方式、土建部分的建设要求等内容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与标的公司另行约定); 7)根据股东的选择,公司发生合并、收购或转让投票控制权而导致原有股东在存续的实体中不再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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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表决权,或公司将全部或者大部分资产进行出售,或公司将全部或大部分知识产权进行排他性转让。 2.公司实际控制人明确并承诺,自愿为公司控股股东向投资方承担的股份回购义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回购款、迟延支付股份回购款的逾期利息、违约金及违约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担保期限为公司控股股东回购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回购权的行使: 1)投资方行使股份回购权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投资方书面提出回购要求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投资方支付股份回购款,股份回购款为投资方本轮投资款与以该投资款为基数并按年化收益率8%(单利)计算的投资收益的总额,以回购投资方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 2)如投资方要求就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行使部分回购权的,公司控股股东应按照本条第3款第1项的约定,向投资方支付相对应的部分股份回购款; 3)尽管有前述约定,投资方也有权将相应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股东或外部投资方
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收益保障权1.本轮投资完成后,若公司发生并购事项,且该并购事项导致公司现实际控制人丧失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或导致公司丧失进行独立IPO的资格时,投资方有权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或由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公司实际控制人促使届时的并购方全额收购其所持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应保证投资方股份被收购时,收购方应向投资方支付的收购对价为投资方本轮投资款与以该投资款为基数并按不低于年化收益率20%(单利)计算的投资收益的总额。 2.公司发生并购事项时,若公司控股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届时的并购方向投资方提供的收购对价低于本条第1款的收购对价的,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向投资方提供现金补偿,该补偿金额=投资方本轮投资款+投资方最低收益(以投资方本轮投资款为基数,按年化收益率20%(单利)计算)-届时的收购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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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稀释条款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同意并保证,本轮投资完成后,公司进行再融资时(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一公司股东或任何第三方新增注册资本),公司的投前估值不应低于本轮融资的投后估值,否则投资方有权就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获得如下反稀释保护: 1.若发生新投资方认购公司新股的每股价格低于19.70元/股之情形,则协议约定的投资方认购公司的价格应自动调整为新投资方的认购价格,调整后的差价部分由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以现金和/或折股的方式补偿给投资方,若以折股的方式向投资方补偿的,由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方和/或其指定方无偿向投资方转让该等股份,投资方拥有现金补偿和/或股份补偿的选择权。 2.本轮投资完成后,公司如有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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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向股东送红股等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本轮投资股份受让价格和增资认购价格应相应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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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与共同出售若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划向任何第三方出售其持有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或股票的,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应赋予投资方如下权利: 1.投资方有权以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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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届时计划出售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该全部或部分公司的股份或股票。 2.投资方以拟受让人提出的同等条件优先于公司控股股东和/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向该拟受让人出售投资方持有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或股票。 3.如存在多个拥有优先购买权与共同出售权的其他公司股东,则公司控股股东应确保各有权方按其各自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行使该权利。 4.本条项下规定的相关权利在公司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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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投资方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在不违反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当将下列信息及时提供给投资方: 1.在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160日内,提供公司经营分析报告和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 2.在每半年度结束之后的60日内,提供未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含经营分析报告); 3.其他所有应当提供给股东的文件或者信息的副本;所有财务报告均需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上市公司当时要求的会计准则准备。 投资方有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依法检查公司和附属公司的设施、查阅财务会计报告,且有权与相关的董事、管理人员、员工、会计师、法律顾问和银行等投资机构讨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经营和其他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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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昆明远望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治理昆明远望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本轮投资完成后有权提名1名董事,且该名董事具有与公司其他董事同等权利的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保证在选举昆明远望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投赞成票
13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 要求权1.在发生以下事项时,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权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按协议第三条第3款的约定收购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公司股份(以下简称―股份收购要求权‖):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公司的三价HPV疫苗未取得三期临床试验中期报告(对持续感染、CIN2+临床重点的中期评估)或公司就该产品提出的相关申请被驳回;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公司的九价HPV疫苗未取得三期临床试验中期报告(对持续感染、CIN2+临床重点的中期评估)或公司就该产品提出的相关申请被驳回; 3)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2025年度审计报告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总额合计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4)公司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司股票上市(包括国内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香港联交所生物科技板块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或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式实现公司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联合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且未被其它上市公司并购); 5)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严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或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6)因公司原因不能履行与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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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项目投资协议》,或不能履行与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实施协议书》中的承诺或义务的; 7)若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方式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收购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 8)根据股东的选择,公司发生合并、收购或转让投票控制权而导致原有股东在存续的实体中不再拥有大多数表决权,或公司将全部或者大部分资产进行出售,或公司将全部或大部分知识产权进行排他性转让。 2.公司实际控制人明确并承诺,自愿为公司控股股东向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股份收购义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收购款、迟延支付股份收购款的逾期利息、违约金及违约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担保期限为公司控股股东收购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收购要求权的行使: 1)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使股份收购要求权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书面提出收购要求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照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向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股份收购款,股份收购款为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轮投资款与以该投资款为基数并按年化收益率8%(单利)计算的投资收益的总额,以收购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 2)如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就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行使部分收购要求权(不低于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股份总数的70%)的,公司控股股东应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第1项的约定,向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相对应的部分股份收购款
14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 要求权在公司完成公司股票上市前的任意时间,公司控股股东均有权行使股份收购要求权,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在公司控股股东书面提出收购要求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照公司控股股东要求将其通过本次增资取得的股份(本次增资后,若公司分红股或实施未分配利润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则亦包括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新增的股份,下同)转让予公司控股股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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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方特殊投资约定事项特殊投资条款主要内容是否 解除是否永久、无条件、不可撤销且不再恢复的
公司控股股东指定的第三方,股份收购款为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轮投资款与以该投资款为基数并按年化收益率8%(单利)计算的投资收益的总额,以收购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权要求至多保留其通过本次增资所取得的公司股份的30%,若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在前述范围内保留公司部分股份的,则公司控股股东有权要求收购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除保留股份以外的全部公司股份(不低于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0%),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按收购比例向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相对应的部分股份收购款
15昆明远望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计划1.当公司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投资方有义务协调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不低于其通过本次发行所获得公司股份的70%转让予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员工持股平台按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成本和回购利率计算该员工持股平台应当支付的公司股票收购价格,并由公司确定的员工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在履行适当的出资义务后取得持股平台的权益份额。 2.投资方有权按本条第1款相同的条件指定其他投资主体以相同的价格和条件参与受让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员工持股平台出售的公司股份,但该情形下投资方指定其他投资主体的参与受让公司股份数量不得超过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获得公司股份的30%(即1,522,843股股票,期间如有未分配利润和资本转增等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应相应予以调整增加)。 3.公司有权根据协议本条的约定,在合适的时机制定具体的员工持股计划

注1:发行人首次提交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时,天狼星集团及陶涛分别与滇中集团、远望基金(滇中集团、远望基金均系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认购对象)签署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中所约定的关于天狼星集团享有的“收购要求权”的特殊权利条款、关于远望基金的“员工持股计划”的特殊权利条款尚未解除。注2:发行人首次提交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文件后,滇中集团、天狼星集团、远望基金及其指定的主体宁波天悦生物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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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宁波天悦”)等各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履行前述首次申报时尚未解除的特殊投资条款,根据滇中集团分别与天狼星集团、宁波天悦于2022年3月29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方案为:滇中集团向天狼星集团和远望基金指定的投资主体宁波天悦分别转让其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所取得的公司5,076,142股股份的40%和30%,协议转让价格为滇中集团取得相应股份的投资款与以该投资款为基数并按年化收益率8%(单利)计算的投资收益的总额,转让价格折合每股21.72元。

注3:鉴于上述协议转让能否通过全国股转公司交易部核准以及交易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经各方协商一致,滇中集团、天狼星集团、远望基金及宁波天悦决定终止上述协议转让以及发行人首次申报时尚未解除的特殊投资条款。根据2022年7月28日滇中集团、远望基金分别与天狼星集团、陶涛、康乐卫士签署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四)》及确认函以及2022年7月29日滇中集团分别与天狼星集团、宁波天悦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及确认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因拟履行首次申报时尚未解除的特殊投资条款而实施的前述协议转让交易业已终止,发行人首次申报时尚未解除的特殊投资条款业已终止,该等终止均为永久、无条件、不可撤销且不再恢复的。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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