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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柏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0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柏硕”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三柏硕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现金资金效益最大化,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理财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理财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等)。公司投资的投资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上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生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择机购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理财产品期限

公司本次投资理财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对拟投资理财产品都执行严格的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公司在进行投资理财过程中,可能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控制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优质金融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等;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投资理财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投资理财事项及内部操作和控制程序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三、投资理财对公司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2023年1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23年1月3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决策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三柏硕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赵凤滨 于宏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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