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月3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收到表决票12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联董事赵国昂先生、蔡木易先生、陈荣荣先生、徐大同先生、孙波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关联董事赵国昂先生、蔡木易先生、陈荣荣先生、徐大同先生、孙波女士回避表决。
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双碳科创中心的议案》。
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