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12月2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01
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根据证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为了维护公司上市后在二级市场股价的稳定,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拟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底价的调整
调整前:本次发行底价不低于15.94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等协商确定。 调整后:本次发行底价不低于10.46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等协商确定。
2、募集资金用途的调整
调整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34万吨聚氨酯系列产品扩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34万吨聚氨酯系列产品扩建项目。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德胜、张义福、齐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001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