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姚秀珠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议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188,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高级管理人员出席1人。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两笔贷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00万元的贷款,合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用途为流动资金。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0,188,67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两笔贷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00万元的贷款,合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用途为流动资金。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
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两笔贷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00万元的贷款,合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用途为流动资金。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贷款委托担保及实际控制人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所列事项,关联股东姚秀珠、郑庆良和深圳市冠海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拓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两笔贷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00万元的贷款,合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用途为流动资金。公司委托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担”)为上述贷款中的一笔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二人,以个人信用向“中小担”提供反担保,并分别与“中小担”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两笔贷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00万元的贷款,合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用途为流动资金。公司委托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担”)为上述贷款中的一笔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二人,以个人信用向“中小担”提供反担保,并分别与“中小担”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本议案所列事项,关联股东姚秀珠、郑庆良和深圳市冠海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拓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所列事项,关联股东姚秀珠、郑庆良和深圳市冠海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拓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