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1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成立合资公司并签署《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合作意向书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于各方分别履行完毕各自内部决策程序后生效。
2、本次合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意向书的签署不会直接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签署的《意向书》所涉及的评估(估值)等事项完成并确定后,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并与协议对方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意向书签署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及产业布局,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与北京进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进睿”)、深圳市梧欣桐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梧欣桐德”)签署《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泽宇高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 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泽宇高科”),并由合资公司作为主体开展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业务。
泽宇高科注册资本拟为16,000万元。其中,泽宇智能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2.50%;北京进睿出资2,67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70%;梧欣桐德出资3,32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80%。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达成正式的交易条件,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北京进睿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进睿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C4E3074L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企业成立日期:2022-11-14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白家疃尚品园2号楼2层225法定代表人:万斌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办公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数字技术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进睿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 | 股权结构 |
1 | 北京睿若企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30.00% |
2 | 北京睿谊企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20.00% |
3 | 万斌 | 15.00% |
4 | 刘永进 | 14.00% |
5 | 北京睿齐企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0.00% |
6 | 华控技术转移有限公司 | 6.00% |
7 | 深圳市梧欣桐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 |
合计 | 100.00% |
其中华控技术转移有限公司系清华大学全资控股公司,公司主要经营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投资管理;版权转让代理服务;著作权代理服务等业务。刘永进先生系清华大学计算机系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人机交互与媒体集成研究所所长。刘永进先生从事计算机领域研究工作多年,在计算几何基础理论、智能信息处理与认知计算方面取得了重要研究成果,曾获得2011年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和2018年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等奖项。
(2)深圳市梧欣桐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深圳市梧欣桐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U1F02D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6-10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风华社区前海路1085号鼎太风华2栋B702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星波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深圳市梧欣桐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 | 股权结构 |
1 | 张树民 | 50.00% |
2 | 胡星波 | 50.00% |
合计 | 100.00% |
上述共同投资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泽宇高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16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以上信息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的信息为准。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出资情况
序号 | 出资人 | 出资额 (万元) | 持股 比例 | 出资 方式 |
1 |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62.50% | 货币 |
2 | 北京进睿科技有限公司 | 2672 | 16.70% | 知识产权使用权+股权 |
3 | 深圳市梧欣桐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28 | 20.80% | 股权 |
合计 | 16000 | 100.00% | -- |
其中股东出资的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股权价值将聘请专业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确定,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如果评估价值不足出资认缴额的,由各股东实缴各自差额部分进公司账户内。
3、公司治理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股东按照所持公司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1名执行董事,由泽宇智能委派,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由执行董事提名、任命。
四、投资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出资方式及日期:泽宇智能、北京进睿、梧欣桐德同意分期缴纳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最迟不晚于2027年12月31日。
2、合资公司成立的背景及目的
机器人技术是高端智能装备和高新技术的代表,机器人技术已成为衡量国家科技创新和高端制造水平的重要标志。在当今国家制造业处于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产业迫切需要转型升级的背景下,提升产业智能化升级将助力企业提高制造效率,提升品质,从而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机器人产业已成为高端制造业转型的重要抓手,是国家战略新兴产业之一。
国家鼓励支持机器人产业的发展,相继发布了一系列关于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的相关政策,诸如《中国制造2025》《关于促进机器人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十四五”规划纲要》更是提出要突破先进控制器、高精度伺服驱动系统、高性能减速器等智能机器人关键技术,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并加速智能制造装备和系统推广应用。人工智能和机器人将成为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核心动力,以其巨大的引擎推动力,重建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经济活动,改变社会生产和生活模式,催生出新技术、新产品、新产业和新业态,并由此提高生产效率,推动整个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人口老龄化和低生育率是当前困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随着人口出生率的持续下降,我国已经进入了急速老龄化阶段。人口老龄化一方面会造成劳动力供给不足和用工成本的上升,导致各行各业尤其是制造业和服务业将面临巨大的人力缺口,另外一方面人口的老龄化将使得医疗、养老、家政等行业面临巨大的压力和并催生出巨大的需求。机器人技术将成为应对老龄化和低生育率的最有效的手段。机器人将在医疗康复、养老服务、快递服务、工业生产等各行各业获得新的发展机遇。
公司将及时抓住国家政策支持和社会发展变化的重大机会,聚拢人工智能、机器人、智能制造等领域高端人才,聚焦于相关领域的技术研究,向机器人和高端制造领域发展,为各行各业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智能化服务和一揽子解决方案。
3、保密
本《投资意向书》下成立合资公司的事宜进行讨论和谈判过程中,各方将互相交换彼此的机密或专有信息。合作各方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泄密给第三方。否则,由泄密方赔偿因此造成公司的损失。
4、违约责任
(1) 意向书任何一方的以下行为均构成意向书项下的违约事件:未履行意向书项下的一项或多项义务或承诺;其在意向书项下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不准确、存在误导或未被遵守;违反意向书项下的其他约定,可能损害其他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2) 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意向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出现多方违约,则根据各方实际过错情况承担违约责任。
(3) 由于一方过错,导致公司不能成立时,守约方有权向过错方要求赔偿。
(4) 若现有各方违反本意向书的保密和排他性条款的,则违约方应当承担他方发生的全部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开展尽职调查所聘请的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费用等。
5、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时,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至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及行业影响力,以电力巡检机器人产品为起点,逐步实现公司对机器人和高端制造领域的战略布局,本次对外投资是适应市场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升级,有利于公司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开辟新业务领域,形成新增盈利增长点,有效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投资以自有资金且以分期方式出资,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本《投资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协议,投资的具体事项尚需各方签署正式协议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该意向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投资设立标的公司业务是公司智能巡检业务的延伸,该业务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投资意向书》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