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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昌:关于债务豁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03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务豁免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事项预计减少公司债务468,429,914.01元,本次债务豁免事项对公司财务情况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2、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99.93万元,净资产-4009.42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将被终止股票上市:(1)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2022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债权转让情况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分别收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民生银行的债权转让情况

根据民生银行于2022年12月25日与自然人马明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民生银行将对公司和担保人享有的债权(包含(2021)苏05民初707号判决书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全部费用)及担保权利等全部权益转让至马明先生,该笔债权的明细如下:

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借款人名称本金余额利息本息合计
1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38,130,634.388,543,703.3046,674,337.68
2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126,042,800.0824,664,944.04150,707,744.12
合计-164,173,434.4633,208,647.34197,382,081.80

目前,马明先生已付清了全部债权转让款,取得了上述债权,公司和相应担保人不再向民生银行承担债务,应向马明先生履行还款义务。

(二)天津银行的债权转让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钰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钰昌”)作为债务人,尚欠天津银行上海分行人民币471,121,266.67元并购贷款,其中本金人民币379,800,000元,利息人民币91,321,266.67元;公司对上述债务做了连带担保。2022年12月31日,天津银行上海分行已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盛宏业”)签订协议,三盛宏业已按协议约定承接前述债务中的人民币330,121,266.67元债务(其中:本金人民币238,800,000.00元,利息人民币91,321,266.67元),应向天津银行上海分行履行还款义务,并取得对上海钰昌人民币330,121,266.67元的债权以及公司提供对应的保证担保;天津银行上海分行按协议约定同意三盛宏业的债务承接行为,并向公司出具了《告知函》,告知上述债权债务转让情况。

上述部分债务承接完成后,天津银行对上海钰昌的债权降为人民币141,000,000元,公司的连带担保责任亦降为人民币141,000,000元。

二、债务豁免情况

2022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马明先生、三盛宏业分别出具的《债务豁免函》,具体如下:

(一)马明先生的《债务豁免函》

根据本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于2022年12月25日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确认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应向本人清偿到期债务本金164,173,434.46元及利息33,208,647.34元。为改善公司财务情况,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本人不可撤销地豁免公司105,100,000元债务本金和33,208,647.34元利息的偿还义务,并不可撤销地放弃向公司主张上述债务的权

利。本《债务豁免函》经本人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

(二)三盛宏业的《债务豁免函》

鉴于:为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陷入经营困境,为保障其持续经营,承诺人单方面、无条件、不可撤销地作出承诺如下:

1、截至本函出具前,承诺人享有对上海钰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钰昌”)人民币330,121,266.67元的债权以及上市公司对应的担保;

2、承诺人全额免除上海钰昌人民币330,121,266.67元的债务及利息,同时免除上市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担保责任。

本承诺一经作出不可撤销且立即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公司部分债务的豁免有效地降低公司及附属企业的债务风险,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马明先生的债务豁免将计入公司当期损益,三盛宏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债务豁免将只会增加公司或子公司的资本公积,对公司损益、资本公积的影响具体金额及会计处理方法最终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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