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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上市保荐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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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本次发行”),并已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联席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本机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创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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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 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核心技术及研发水平情况 ...... 4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 12

(四)风险因素 ...... 13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20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 21

(一)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 21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 21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的说明 ...... 21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22

六、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 24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 ...... 24

(一)发行人符合科创板行业领域的核查情况 ...... 24

(二)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要求的核查情况 ...... 25

(三)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结论性意见 ...... 27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 28

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 29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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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hina Post Technology Co., Ltd.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0,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效良注册日期:2002年7月5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机器人制造;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专业设计服务;工业机器人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特种设备销售;科技中介服务;机械设备研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动车改装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租赁;汽车旧车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涉外调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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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邮编:200062联系电话:021-62605607传真号码:021-62609987互联网网址:http://www.cpte.com/电子信箱:ir@cpte.com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高宝华信息披露负责人联系电话号码:021-62605607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核心技术及研发水平情况

中邮科技是国内智能物流系统领域领先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长期专注于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以及智能专用车的改造设计及销售。公司坚持“引领物流科技、让传递更简单”的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成为智能物流系统核心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及设备制造的主力军以及智能物流解决方案的领军者,依托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和丰富的项目经验,切实有效提高物流系统智能化水平,降低社会物流运营成本。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服务,产品主要包括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等,具备为终端客户提供多种应用场景下的定制化、专业化和智能化的智能物流系统和技术服务能力。同时,公司还积极开拓智能专用车领域,通过自主改造设计多类型、高附加值专用车,为下游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车型,充分满足客户需求。

经过长期的积淀与发展,公司产品已覆盖快递物流、电商、烟草、汽车、机场等多个领域,主要客户包括邮政集团、顺丰、京东、德邦、韵达、燕文物流等大型快递物流企业及知名电商平台,以及华为、3M中国、海尔家电、中国烟草、南方电网等其他领域知名企业。公司产品已覆盖全国除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外的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并成功拓展至东南亚、欧洲、大洋洲、美洲、非洲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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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智能物流系统领域的企业之一,积累了丰富的产品技术研发经验,重点对智能物流系统的性能优化、效率提升等关键领域技术深入研究,通过核心技术突破,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经过长期自主创新与技术积累,公司已构成以智慧物流为主的专利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269项,其中发明专利68项、实用新型专利195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此外还拥有160项软件著作权,专利数量在国内主要竞争对手中处于领先地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智能物流系统(含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以及智能专用车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智能物流系统80,054.3192.67%183,883.9691.91%115,784.5984.40%103,017.5687.17%
其中:智能分拣系统19,167.3422.19%93,146.4746.56%66,593.3448.54%60,934.0651.56%
智能传输系统60,886.9770.49%90,737.4945.35%49,191.2535.86%42,083.5035.61%
智能专用车4,287.584.96%9,754.654.88%16,266.7811.86%10,220.528.65%
备品备件及技术服务等2,040.462.36%6,430.663.21%5,138.043.75%4,939.284.18%
合计86,382.35100.00%200,069.27100.00%137,189.41100.00%118,177.35100.00%

1、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智能物流系统领域的企业之一,积累了丰富的产品技术研发经验,重点围绕智能物流系统的性能提升、效率提高等关键领域技术展开深入研究,在领域内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并广泛应用于公司的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相关产品中。

智能物流系统行业技术研发主要围绕物流分拣与输送领域的设备制造与服务应用需求开展,按研发专业划分,行业技术可分为控制、软件、识别、机械四个主要技术方向。其中,控制类技术系公司根据不同类别设备需求,通过控制算法设计和开发形成的适应不同场景、不同要求的相关技术,该等技术基于从决策层获取的指令,控制硬件机械设备运行,如控制机械硬件实现包裹的空间分离、水平分离、拉距提速、平稳导入主环、平稳落格、准确分流等,发挥机械硬件的最大效能;软件类技术系公司基于业务应用场景、分析应用需求等确定所需的软件功能及算法,进而研发形成,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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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技术可以对物流系统的各种信息进行收集、传递、存储、处理、预警等,实现系统监控、统计报表、人机界面等功能;识别类技术系公司基于行业及下游客户需求、包裹识别特点等研发图像识别及处理相关技术,该等技术系在前端图像采集设备获取的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对图像进一步识别处理,如包裹位置状态判断、包裹对应地址及地址代码分析、安检识别等,进而提供决策信息给软件系统和所载技术,用于后续的包裹纠偏、分流等环节;机械类技术系公司基于下游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对设备机械硬件部分的工作原理、结构、运动方式、力和能量的传递方式、零件的材料和形状尺寸、润滑方法等进行构思、分析和计算,进而决定其机械结构、外观、内部零部件组成及选型、动力的相关技术,机械类技术对应的机械硬件从形态来看是公司产品的基础组成部分,其是智能物流系统的基本动作单元,也是指令落实与核心功能实现的载体,可以在决策层等的指令下执行具体动作。

上述不同方向技术的技术实现路径、技术目标等存在差异,但各方向技术在智能物流系统的作用实现过程中缺一不可,各方向技术有机结合、协调统一方能使智能物流系统高效运行,最终在最高效率、最高稳定运行速度、准确率、运行噪音以及承载能力等指标方面体现先进性。

公司拥有的主要核心技术分布于以上四个主要技术方向,具体技术概况、技术先进性、成熟度以及应用领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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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向序号技术名称技术概况、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成熟度应用领域
控制相关技术1.1基于人工智能的高精度混合包件自动分离技术该技术基于分离视觉系统、出双剔除视觉系统识别的的邮件位置,输出坐标信息,然后由控制系统根据设定的单件分离路径规划算法控制分离模组的启停,从而实现呈交错、搭接、并排等状态的批量包裹形成单件排列、间距统一、整齐的阵型,进而逐个、单列化完成分拣输送。其中,分离视觉系统采用基于卷积神经网络的旋转目标检测模型对包裹实现精确定位,并结合3D相机获得包裹深度信息对包裹位置进一步矫正,在AI边缘计算设备上可实现超过每秒20帧处理能力,满足实时控制需求;出双剔除视觉系统结合基于卷积神经网络的目标检测和分类技术实现高精度的叠件检测和包裹类型区分,准确率较高;基于全局视场的单件分离路径规划算法,可以结合分离视觉系统实时、精确的位置信息。 该技术的应用可以有效提高处理效率及分拣成功率,解决行业内普遍面临的混堆包裹的分离成功率较低的问题,提升设备在不同场景下的适应能力。基于该技术,单件分离效率不低于6,500件/小时,且经过空间分离、水平分离、拉距提速、出双剔除等一系列自动化流程后,可达到低于0.01%的出双率。产业应用智能分拣系统
1.2基于动态算法的高速控制技术该技术主要服务于高速状态下的包裹准确供件和精准落格,包含自适应无级变速模块、深度学习自主纠偏模块、高精度定位的自动供件控制模块等。该技术系通过光电传感器检测包裹当前位置,然后通过多段较短的输送皮带进行速度控制,实现包裹间距控制,将供件台包裹的位置调整至与交叉带主环小车的位置同步,进而包裹可以在高速运动的过程中从供件台平稳、高效地导入主环;并且,在包裹导入主环后,可以通过实时调整主环速度、自动纠偏,提高包裹落入目的地对应格口的准确性。 基于该技术,可在主线速度3m/s的条件下完成在线偏离包件纠偏,分拣准确率达99.995%,且即使在调速过程中也能正常保证包裹落格;同时可实现设备自主休眠功能,通过在线自主调速使设备能耗降低约20%。产业应用智能分拣系统
1.3分流合流高效输送技术该技术应用于合流、分流和高速输送系统。其中,分流输送技术通过模块化窗口和光电信号追踪包裹位置,可实时准确控制自动分拣设备做出相应分流动作,实现包裹快速高效自动分流。该技术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环形物流分拣模式,有利于推进分拣中心根据货流量灵活快速增减设备,实现场地利用最大化。 合流输送技术采用静态窗口算法、动态插入、动态预约等多种合流控制算法,对主线与支线的包裹窗口位置、插入时机进行准确计算,针对不同系统布局、工况,调用不同功能块,实现来自不同流向的包裹的快速、准确、有序合流,合流效率达到5,000件/小时。产业应用智能传输系统
1.4基于伺服驱动的高速摆该技术通过光幕传感器或视觉系统检测包裹当前的位置、尺寸、形态等,然后通过路径规划算法,控制摆轮各段滚轮的运转速度及角度,保障包裹按设定轨迹准确分流至不同目标路向,同时可以对产业应用智能分拣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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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向序号技术名称技术概况、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成熟度应用领域
轮控制技术包裹姿态进行调整;并且,基于该技术,系统可以接收每组滚轮的运行状态,将报警信息细化到每组滚轮。此外,该技术可以推动实现控制器指令的快速响应,可以实现6,000件/小时的峰值效率。
软件相关技术2.1基于数据融合的新一代强兼容性处理中心工艺设计技术该技术属于数字化应用相关技术,适用于大型处理中心、超大规模集散枢纽的工艺流程设计。该技术依托数据融合、仿真建模、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和工具,颠覆了原有非标化、定向化的传统工艺流程设计,既能满足不同业务类型、不同效率产能的处理中心的定制化需求,又能借助模型推演和智能化输出,提高工艺设计过程的效率和准确性,是未来智能化物流自动化设备部署的依据,更是新一代处理中心建设的发展方向。 较传统设计模式,依托该技术的新一代工艺设计方法可以有效实现工期缩短,且建成场景的实际运作成效与设计目标的偏离系数显著降低。产业应用系统整体工艺设计(包含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
2.2基于大数据的超大型处理中心级模拟仿真技术该技术属于数字化仿真相关技术,主要应用于工艺方案设计及系统信息监控。该技术适用于超大型处理中心的二维或三维工艺流程控制与接口模拟可视化平台技术,可承受海量数据。在工艺方案设计环节,该技术基于设计图纸,可以对主要工艺流程、底层控制基本逻辑、底层控制到高层控制接口通讯功能进行数字化、可视化模拟和仿真,进而验证工艺设计方案是否合理;交付使用后,该技术可以将客户处理中心现场信息数据可视化,一方面,协助客户更好地对转运中心现场情况进行监控,另一方面,服务于客户面向全国全网络转运中心的集中监控系统。 应用该技术,系统可以仿真处理量达50万件/时的处理中心的智能物流系统,且系统能保持轻量化部署,无需后台服务器辅助,在工作站或合理配置的笔记本上即可运行。产业应用系统整体工艺设计(包含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
2.3远程可视化集中管控平台技术该技术属于数字化应用相关技术,应用于客户全网转运中心的集中管控平台。该技术可以对分拣机的运行状态、故障预警信息、分拣统计数据等进行信息采集,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并且,该技术可以高效完成数据集中,依托组态软件和网页的数据展示,最终实现客户多场地、多套分拣机的远程实时集中监控。 该技术将为分拣机智能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有利于提高机器利用率,减少运行能耗,并且将为客户的智能物流系统全网统一管理、统一调度、预防性维护、对标争优提供基础条件,有利于客户实现全局性的增效降本。产业应用智能分拣系统
识别相关技术3.1基于新一代人工智能的视觉识别技术该技术一般基于工业相机、镜头、边缘计算设备及额外的配套功能模块等作用,应用人工智能算法,依赖于深度学习原理,通过触发采集当前位置邮件图片信息、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向控制或信息系统反馈需求的特定图像信息,如包裹定位、形态出双、单件、扁平件、图样等。 该技术可以提升系统的视觉识别精度、图像识别范围,进而为系统提供准确的图像识别信息,是系统完成异形件检测、视觉供件、出双剔除、分离定位等分拣流程必需环节的基础与核心。现技术已覆盖物流全部重要环节的AI视觉应用点,包括包裹2D目标检测、3D目标检测、包裹分类、实例分产业应用智能分拣系统 智能传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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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向序号技术名称技术概况、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成熟度应用领域
割、视觉定位与建图、OCR字符识别技术等,并在实际工程项目中实现应用。
3.2面单多语言识别技术该技术可应用于系统无信息、多种语言的快递面单的地址识别。其结合视觉识别技术、翻译技术、地址识别技术和自动化处理技术等先进手段,基于地址库实现面单信息采集翻译的自动化处理。目前,该技术应用在国际函件批译环节,搭配场景专用的光学视觉识别器件,将实现英文面单识别到地址信息并翻译成中文面单的功能,为批译环节作业提供了巨大支持。现有案例的月处理邮件为100,000件,翻译准确率可达90%以上,单个面单翻译耗时在60-100毫秒。产业应用智能分拣系统
机械相关技术4.1智能伸缩输送技术该技术系机械自动化相关技术,作用于转运中心装卸货作业环节。应用该技术研发的系列伸缩胶带输送设备可以根据需要控制输送机长度,并通过摆臂段实现上下摆动,以适应各种不同规格的运输车辆。产品具体可分为三节、四节、五节和固定式、移动式、摆臂式、驼峰式等多种结构形式。 基于该技术,可有效缩短装卸时人工往返搬运物料的距离,缩短装卸货时间,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作业效率,应用该技术的产品动态载荷将达到60kg/m?,静态载荷达到200kg/m?,常规标准款输送速度20-45m/min,高速款输送速度30-60m/min,伸缩速度10-15m/min,均可变频调速。产业应用智能传输系统
4.2无人收格技术该技术系机械自动化相关技术。国内包裹分拣后一般涉及集包环节,即同一路向的数十个小包裹落格集中在同一邮袋中,加强包裹的标准化管理,便于装车运输。该技术通过集中收笼、高精度定位等,将落格后的包裹堆集中精准输出到后端定点集中装袋。 基于该技术,集包环节从人工负责多路向格口的收格扎袋集包,升级为格口满格后自动推出包裹并定点集包,直接减少集包工位的用人数量,降低人工疲劳误差,并可实现单线系统效率400包堆/时,集包准确率不低于99%,有利于加强转运中心快递包裹的标准化管理和高效化作业。产业应用智能分拣系统
4.3基于碳中和的高速物流设备中的绿色环保技术该技术系机械设备材料创新相关技术,服务于产品创新。该技术响应国家碳中和、碳达峰的政策号召,创新性利用复合材料、高分子材料代替物流设备传统的金属结构。在满足设备高速运行、高强度运作、高精度控制的物理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对不同材料的硬度和强度分析,重新对分拣机托盘等部件进行一体化结构设计,实现关键结构件减重20%以上,进而降低转运中心等应用场地的能耗、噪音等,并可减少传统的金属结构表面喷涂、酸洗等处理工艺带来的污染,实现从制造到使用的全流程节能、环保、增效。小批量应用智能分拣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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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公司的智能分拣系统、智能输送系统等智能物流系统相关领域,使其性能在国产同类产品中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具体产品表现上,发行人的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在稳定运行速度、分拣效率、分拣准确率、承载能力、运行噪音等方面的技术参数方面整体上已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综上,经过多年的技术升级改进和方案应用经验积累,发行人已在核心技术方面构筑核心竞争力,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具有先进性,发行人具有相对竞争优势。

2、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1)公司取得专利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269项,其中发明专利68项、实用新型专利195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此外还拥有160项软件著作权。

(2)公司获得重要奖项

公司自成立起始终专注于技术创新,随着技术演进不断推出革新性产品,并多次获得政府及集团的嘉奖。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之日,公司获得的主要技术荣誉奖项具体列示如下:

序号颁发单位颁发时间所获荣誉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2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制造业骨干企业
3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模块化直线高速分流输送设备)
4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高落差式多入口滑槽)
5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可卸式多功能变容展示车)
6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2020年科技进步二等奖
7邮政集团2020年科学技术一等奖(新一代自动化矩阵处理系统)
8邮政集团2020年科学技术二等奖(第二代落格式分拣机关键技术研究)
9邮政集团2020年科学技术三等奖(移动分拣平台)
10邮政集团2020年科学技术三等奖(无人车投递技术)
11邮政集团2020年科学技术三等奖(往复式分拣机)
12邮政集团2020年全国邮政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二等奖(基于深度学习的包裹边界智能检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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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颁发单位颁发时间所获荣誉
13邮政集团2020年全国邮政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三等奖(直线分拣机)
14邮政集团2020年全国邮政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三等奖(双摆臂式高效分拣系统)
15邮政集团2020年全国邮政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三等奖(视觉识别技术在落格式分拣机应用研究)
16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组委会2019年第三十一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优秀发明(落格式高效自动分拣系统研究与设计)
17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组委会2019年第三十一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优秀发明(塑包总包处理系统)
18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组委会2019年第三十一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优秀发明(国内首条细支烟分拣线项目)
19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组委会2019年第三十一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分拣机关键技术)
20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组委会2019年第三十一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快速译码技术)

(3)公司拥有体系完善的创新实验室及行业研发中心

公司创新研究院统筹公司各类研发工作,此外,公司还设立了邮政行业技术研发中心、中国邮政物流装备创新实验室等,作为推动公司技术研发的支持中心和行业技术研发平台。1)邮政行业技术研发中心公司被国家邮政局认定为2个邮政行业技术研发中心,分别为自动分拣技术研发中心、自动装卸与测量技术研发中心,用以学习研究国内外先进技术,并积极通过引进消化吸收、两次创新、技术集成、原始创新等方式,采取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加速创新成果产业化落地,为我国物流设备制造技术发展奠定基础,为国内物流领域发展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持。

成立以来,研发中心不仅逐步构建了“核心应用技术—基础平台—产品平台—产品线”逐级支撑的研发技术路线体系,同时在实现产品线扩张过程中,对产品持续跟踪改进,构建产品到技术的反馈机制,形成持续的技术优势。

2)中国邮政物流装备创新实验室

公司承接了中国邮政物流装备创新实验室的建设工作,以“科技引领、项目驱动、创新设计、服务邮政”为宗旨,致力于智能物流处理中心设计、无人化物流设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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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新技术应用研究,积极开展前瞻性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究,构建引领智能物流装备制造和应用发展的创新平台。实验室主要负责智能物流处理中心系统设计、大型分拣设备及行业装备研究、新型低成本、中小规模智能分拣辅助设备新技术研究、物流数字化仿真分析技术应用研究、物流装备检测技术与标准研究等前瞻性研究。实验室的相关人员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熟悉并有效应用信息技术、机电一体化、控制工程、机器视觉、物联网技术、车辆工程、系统工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自设立以来,实验室开展多项研发项目,形成分拣机关键技术研究、分拣机新材料研究、机械臂在处理中心的试点应用研究等多项代表性研究成果,并组建了通用型技术的研究体系,在视觉识别、复合型材料等新技术方向已经开展研究与试点工作。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根据天健出具的天健审〔2022〕6-48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236,301.43274,364.03282,523.14155,403.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115,531.98114,832.32105,260.6141,212.4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5.97%48.04%51.95%70.48%
营业收入(万元)87,749.25205,762.87142,529.68122,460.30
净利润(万元)1,615.309,369.064,375.135,049.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615.309,369.064,375.135,049.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425.718,632.103,068.914,604.42
基本每股收益(元)0.160.92--
稀释每股收益(元)0.160.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0%8.51%9.03%13.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27,664.215,579.448,477.588,607.36
现金分红(万元)-936.9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42%4.09%5.34%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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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1年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因此2019年和2020年不适用每股财务指标。

(四)风险因素

1、技术风险

(1)技术研发风险

为保持在技术方面的先进性,公司未来需要持续研发核心新技术,并以技术带动产品更新及业务进步。公司长期从事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技术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力,但未来仍需持续进行技术研发与产品升级,方能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如果公司的技术研发方向不能满足下游市场需求、技术变化和不断升级的标准,或者公司研发出的新产品不能满足客户对于效率、稳定性的要求,公司将面临技术研发投入无法取得预期效果的风险,市场竞争力也将削弱。

(2)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设立以来,公司专注于核心技术研发,掌握了基于人工智能的高精度混合包件自动分离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该等技术是公司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等核心产品的重要基础,亦是公司保持持续经营能力的关键。因此,公司重视核心技术的保密工作,建立了较完善的保密制度,且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相关协议。尽管公司采取了多项核心技术的保密措施,公司未来仍存在核心技术被他人抄袭、核心技术信息保管不善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导致的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2、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54%、

92.56%、92.56%和96.45%,公司客户相对集中的情况与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有关。其中,报告期各期公司来自顺丰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22.85%、32.13%、49.27%和

85.86%,报告期内整体占比较高,且基于顺丰在快递物流行业的龙头地位和公司的在手订单情况,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与顺丰的交易将持续存在。快递物流行业是智能物流设备最主要的应用领域之一,呈现规模化、集中化的特点。若公司若不能通过产品创新等方式及时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或其他下游市场需求,或主要客户因市场低迷等原因使其自身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将对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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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并将导致业绩波动风险。

(2)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54,713.87万元、72,557.17万元、60,350.61万元和4,425.9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68%、50.91%、29.33%和

5.04%。以上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邮政集团提供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和智能专用车等的销售收入,关联交易占比较高,主要是由于邮政集团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专用车的需求较大,与公司合作历史较长,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2021年度起关联销售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已降至30%以下,但若该等关联销售收入大幅减少,且公司未能持续开发拓展新客户、新业务,则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未来若关联交易未能有效履行公司相关决策程序,或未能严格按照公允价格执行,可能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进而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下游客户需求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智能物流系统行业的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下游快递物流、电子商务等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增速。如果未来公司下游客户对转运中心新建扩建、物流设备投入及更新替换等方面的投资需求放缓或下滑,进而减少对智能物流系统的采购,或者公司不能利用自身的优势保持其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则公司存在经营业绩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4)客户拓展失败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应用领域主要集中于快递物流和电商行业,且前五大客户集中度较高,发行人在继续服务好顺丰、邮政集团、京东等现有主要客户的基础上,将持续加大其他快递物流和电商行业客户以及机场、烟草、仓储等新行业的客户拓展及研发投入。

如未来发行人由于新业务拓展所需的客户资源、研发投入、技术验证不及预期,发行人可能存在无法进入客户供应链体系、产品市场认可度不足等情况,无法覆盖业务拓展产生的研发投入、销售投入等成本,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5)宏观经济与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公司从事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快递物流、电商、机场、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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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等多个下游行业客户提供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等产品。公司的下游行业渗透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行业整体波动性与宏观经济形势具有一定关联性。未来,如果国内外宏观经济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增长放缓或出现周期性波动,或者国家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下游产业增速放缓,可能进一步导致客户对公司智能物流系统的需求大幅下降,进而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6)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提供的智能物流系统业务属于竞争性行业,除公司外,国内智能物流系统主要企业还包括中科微至、科捷智能、欣巴科技等,随着下游客户对智能物流系统的需求不断增多,行业内原有竞争对手陆续通过上市提升资本实力及研发能力,总体竞争力有所提升,加之新进入竞争者逐步增多,可能导致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加剧。若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不能有效保持核心技术领先优势,不能满足客户对智能物流设备效率、稳定性、精准性的不断提高的要求,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的可能性,可能出现公司市场地位下滑的情形。

(7)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系快递物流行业客户。受“双十一”、“双十二”等电商促销节日影响,四季度一般为快递业务旺季。根据快递业务需求,公司向快递客户销售的物流设备普遍在四季度、尤其是“双十一”前集中验收,导致公司下半年销售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8)原材料供应及采购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机械五金类、电气类、结构类、金属材料类、底盘类、低值易耗及辅助类、其他类等。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的比例超过80%,主要原材料成本对公司的营业成本构成较大影响。其中,钢材等金属材料类、钢平台等结构类原材料采购额较高,占各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24%、

25.39%、29.80%和32.09%。前述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与钢材价格高度相关且波动较大,如未来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显著变化导致发行人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出现短缺或价格发生较大幅度波动,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9)项目周期较长的风险

公司业务流程一般包括方案初步规划设计、方案细化、物料采购、现场安装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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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等工作。公司的部分项目实施周期相对较长,从方案初步设计至设备验收可能需要超过一年的时间,这将导致公司存货余额较大,并占用一定营运资金。并且,如客户在项目实施期间修改方案等,将导致项目实施周期进一步延长,进而增加公司运营成本,影响整体盈利水平。

(10)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国内外各地遭受不同程度影响。因隔离和交通管制等防疫管控措施导致下游客户招投标流程、项目现场安装实施、公司境内外业务拓展等均有所延迟,订单获取时点及整体项目实施进度受到一定影响。若全球疫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内控风险

(1)规模快速增长带来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张,公司员工数量持续增长、组织架构日益完善,公司总体管理难度有所增加。本次发行结束后,随着募投项目的建成达产,公司资产规模将迅速增加、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从而在资源整合、技术开发、市场开拓、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对公司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及时调整、完善,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2)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存在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邮资本持有公司66,471,076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65.17%,持股比例较高。本次发行后中邮资本仍将为公司控股股东。如果中邮资本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使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

4、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发生坏账的风险

最近三年,随着公司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规模相应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77,212.17万元、81,951.57万元、83,556.45万元和84,593.06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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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0%、40.61%和96.40%。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或财务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回款周期延长甚至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2)存货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

最近三年,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增长,存货金额逐年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8,233.88万元、97,904.11万元、100,693.44万元和91,554.52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16%、37.34%、43.78%和48.79%,存货占比较高。公司存货主要为在产品/合同履约成本,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合同履约成本账面价值分别为45,126.65万元、93,533.41万元、90,366.77万元和79,847.12万元,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重分别为93.56%、95.54%、89.74%和87.21%。

公司在产品/合同履约成本主要是公司已发至项目现场但尚未安装调试完成或已安装调试完成但尚未经客户验收的产品。由于公司产品从组装、调试到客户验收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若公司正在执行的项目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动、或者项目方案的调整导致继续履约追加成本超过存货可变现净值,则存货存在发生跌价的风险,并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3)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且持续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2.35%、19.36%、15.07%和11.54%,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7.09%、26.90%、22.69%和21.15%,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且报告期内呈现持续下滑趋势。公司提供的智能物流系统为相对定制化的非标准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受到市场竞争、项目复杂程度、产品结构、生产成本结构、实施周期等因素影响,不同项目间的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若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竞争程度、原材料价格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公司不能通过技术创新、服务质量提升等措施降低生产成本、保持竞争优势,公司的毛利率将存在持续下降的风险。

(4)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22,460.30万元、142,529.68万元、205,762.87万元和87,749.25万元;2019年、2020年、2021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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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049.12万元、 4,375.13万元、9,369.06万元和1,605.90万元。现阶段,发行人智能物流系统产品主要应用于下游快递物流和电子商务行业,且客户集中度较高,未来若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下游客户市场需求减少、新客户开展不力等原因导致公司主要产品供需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下滑风险。

(5)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广东信源均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分别于2020年11月和2020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广东信源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若未来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及子公司自身条件变化,导致无法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6)政府补助政策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323.93万元、1,243.61万元、

916.20万元和177.17万元,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11%、28.95%、

8.92%和8.47%。若未来政府补助政策发生不利变动,公司不能持续享受政府补助或补助金额减少,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5、法律风险

(1)自有物业存在瑕疵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广东信源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存在约13,266.00平方米建筑物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该等房产主要用途为办公楼、生产车间、仓库及职工食堂等。该等无证房产建成时间较为久远,因历史原因缺乏必要建设手续而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发行人充分考虑上述情况后,已将广州市天河区的生产经营业务整体搬迁至广州市南沙区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并将按照生产经营情况对上述自有瑕疵房产逐步进行拆除。

上述相关物业瑕疵问题可能导致公司无法继续使用相关物业或相关物业被要求拆除,从而公司需要寻找其他替代物业,可能对公司短期内的业务经营造成一定影响;此外,公司可能存在受到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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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纠纷或诉讼风险

发行人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产品瑕疵、交付延迟、违约、侵权、劳动纠纷等事由引发纠纷或诉讼风险。一旦发生产品纠纷或诉讼,可能对公司品牌信誉和产品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6、其他风险

(1)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除公司自身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预计市值还将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预期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果本次发行认购不足,或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公司本次发行将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引致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向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中邮科技研发中心项目、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术研发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该等项目的完成将对公司产生积极重要的影响,公司董事会亦已对以上项目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并为扩大经营规模做好了相应准备。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排除因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等因素,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实施、实施效果与预期存在偏差、或不能如期达产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增加公司固定资产规模,进而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产生经济效益尚需一定时间,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技术水平和下游市场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的实际盈利水平低于预期,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度提高,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需要一定时间,募投项目无法快速产生经济效益,公司净利润与净资产难以同步增长。因此,在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下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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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3,4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3,4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600万股(未考虑公司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市净率【】倍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取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要求或认可的其他方式;最终的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上交所科创板开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不涉及发行费用分摊,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相关费用由公司全部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中邮科技研发中心项目
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信息化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律师费用【】万元、信息披露费用【】万元、上市相关手续费等【】万元、上市材料制作费【】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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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股票上市日期【】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龙海:于2019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赵晶:于2020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敖传龙,于2017年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项目组其他成员:马青海、王菁文、王佳楠、杨帆。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的说明

中金公司作为发行人的上市保荐机构,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之日:

1、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1)中金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金”或“上级股东单位”),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央汇金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中金公司的合计持股比例约为40.17%。中央汇金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中央汇金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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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经营活动。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公开信息资料显示,发行人股东国华卫星、航天投资、广州同得、中证投资、中金启辰向上逐层穿透,存在中央汇金少量持股的情况。除此之外,中金公司上级股东单位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持股的情况,中金公司上级股东单位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融资的情况。

(2)中金公司将安排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执行。中金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后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上交所提交相关文件。

2、股权逐层穿透后,中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资本”)控制且出资占比0.0355%的中金启辰直接持有发行人3,060,000股股份,中金资本控制且出资占比0.04%的中金启融(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中金启辰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发行人488,244股股份,因此中金公司通过中金启辰间接持有发行人1,281股股份,间接持股数量约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0.0013%。中金公司自身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直接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中金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4、中金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融资的情况。

5、本机构除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外,本机构及本机构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业务往来。

6、中金公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影响保荐人独立性的关联关系。

中金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公正地履行保荐职责。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本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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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及其发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本机构同意推荐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相关结论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2、作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本机构做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本上市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3、本机构承诺,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4、本机构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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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1、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批准

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发行人股东大会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批准

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

(一)发行人符合科创板行业领域的核查情况

中邮科技是一家智能物流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事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设备系统等,属于智能物流装备领域。根据《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根据《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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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装备”中的“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4通用设备制造业”。

公司选择的可比公司中,中科微至、科捷智能、德马科技等公司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与公司一致。

因此,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高端装备领域”之“智能制造”领域。发行人主营业务与所属行业领域归类相匹配。

(二)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要求的核查情况

1、对发行人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的核查情况

2019年度至2021年度,发行人研发投入分别为5,862.70万元、7,604.00万元和8,422.95万元,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

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研发投入情况,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研发费用相关内控制度,取得研发费用台账,抽样检查研发费用的归集及核算情况,核查研发费用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2)了解研发费用的支出范围和归集方法,分析归集的完整性及准确性;

(3)获取发行人的研发领料清单,抽取大额领料记录,核查领用是否经适当审批和记录,结合发行人的研发项目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异常领料情况;

(4)获取公司的花名册、各研发项目参与人员的工时记录表,检查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的分配,检查是否将存在其他部门人员应分配至成本或其他费用的工资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况;

(5)针对其它费用进行抽凭,检查相应支出的附件是否与财务归集的研发项目的费用相关,相关程序是否符合发行人的内控管理制度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建立与研发项目相对应的管理机制和研发支出审批程序;发行人已明确研发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并得到有效执行;发行人严格按照研发开支用途、性质据实列支研发支出,不存在将研发无关的费用在研发支出中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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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研发投入真实、研发投入金额归集准确。

2、对发行人当年研发人员数量的核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员工总数为1,293名,其中研发人员为177名,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13.69%,高于10%。

对发行人当年研发人员数量情况,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研发人员明细表,对研发人员的毕业院校和专业进行核查,识别研发人员是否具有相关的专业技能,研发人员是否真实;

(2)查看发行人研发项目从立项到结项的主要文件,如立项报告、结项报告、项目人员安排等资料,核查研发人员与研发项目的匹配性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末研发人员数量真实、准确。

3、对发行人发明专利数量的核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发明专利共68项,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超过5项。发行人的发明专利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附录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已授权专利情况”。

对于公司的发明专利具体情况,保荐机构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调查表,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说明、承诺函;

(2)查阅发行人持有的专利证书,并检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网站(http://pss-system.cnipa.gov.cn/);

(3)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公示信息,公开检索公司对外的诉讼、纠纷。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末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数量真实、准确。

4、对营业收入增长的核查情况

2019年度-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22,460.30万元、142,529.68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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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762.87万元,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9.62%,大于20%;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大于3亿元。

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情况,保荐机构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对发行人主要客户进行函证、现场及远程走访,核查销售收入真实性,了解行业经营情况;

(2)核查第三方行业研究机构发布行业研究资料;

(3)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有关销售合同、发票、收款凭证、验收单等财务资料;

(4)核查发行人编制的财务报表及申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5)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市场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大于3亿元,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真实、准确。

(三)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主要从事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服务,产品主要包括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等,具备为终端客户提供多种应用场景下的定制化、专业化和智能化的智能物流系统和技术服务能力。同时,公司还积极布局智能专用车领域,通过自主改造设计多类型、高附加值专用车,并为下游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车型,充分满足客户需求。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22,460.30万元、142,529.68万元、205,762.87万元和87,749.25万元,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9.6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为4,604.42万元、3,068.91万元、8,632.10万元和1,425.71万元。公司的核心技术已基本实现产业化应用,公司属于科创板支持和鼓励的行业领域,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较强成长性,具有良好的科技创新能力。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行业领域、报告期内的累计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发明专利数量和营业收入及增长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科创板支持方向、科技创新行业领域和科创属性评价指标等规定要求,符合科创板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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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要求。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发行人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需要满足规定的上市条件:

(1)发行人是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来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董事会下设置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和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发行人最近三年业务规模稳步增长,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22,460.30万元、142,529.68万元和205,762.87万元;实现归属于发行人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049.12万元、4,375.13万元和9,369.06万元。发行人财务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表现出了较好的成长性,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3)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10,200.00万元,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400万股(未考虑公司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且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5)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所核查,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发行条件。

经核查,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科创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发行条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发行人目前股本总额为10,200.00万元,本次发行预计不超过3,400万股(超额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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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6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经核查,本次发行后,发行人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2、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发行人目前股本总额为10,200.00万元,本次发行预计不超过3,4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6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经核查,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3、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发行人本次上市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条的第一套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发行人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632.10万元,发行人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205,762.87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2020年12月,公司最新一次对外部投资者的股权转让对应整体估值约17.10亿元;本机构主要选取了可比公司市盈率、市销率对中邮科技的估值进行分析,根据上述方法,预计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公司的市值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经核查,发行人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项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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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安排
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
2、督导发行人及时向保荐机构通报将进行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在发行人发生须进行信息披露的事件后,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1、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
2、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3、如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保荐机构要求发行人通知或咨询保荐机构,并督导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1、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2、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3、如发行人拟为他人提供担保,保荐机构要求发行人通知或咨询保荐机构,并督导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1、指派保荐代表人或其他保荐机构工作人员或保荐机构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列席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对上述会议的召开议程或会议议题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
2、指派保荐代表人或保荐机构其他工作人员或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实地专项核查。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1、发行人已承诺全力支持、配合保荐机构做好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荐机构的保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及时、全面提供保荐机构开展保荐工作、发表独立意见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并确保公司高管人员尽力协助保荐机构进行持续督导;
2、发行人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并督促其协助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做好保荐工作。
(四)其他安排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条件。中金公司同意担任中邮科技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推荐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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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沈如军 年 月 日首席执行官:

__________________

黄朝晖 年 月 日保荐业务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

孙 雷 年 月 日内核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

杜祎清 年 月 日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

许 佳 年 月 日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龙 海 赵 晶 年 月 日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

敖传龙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公章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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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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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本次发行”),并已聘请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联席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本机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创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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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一、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 3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5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核心技术及研发水平情况 ...... 36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 43

(四)风险因素 ...... 44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51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 52

(一)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 52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 52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的说明 ...... 53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54

六、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 55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 ...... 56

(一)发行人符合科创板行业领域的核查情况 ...... 56

(二)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要求的核查情况 ...... 56

(三)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结论性意见 ...... 58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 59

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 61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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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hina Post Technology Co., Ltd.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0,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效良注册日期:2002年7月5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机器人制造;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专业设计服务;工业机器人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特种设备销售;科技中介服务;机械设备研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动车改装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租赁;汽车旧车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涉外调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技术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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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邮编:200062联系电话:021-62605607传真号码:021-62609987互联网网址:http://www.cpte.com/电子信箱:ir@cpte.com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高宝华信息披露负责人联系电话号码:021-62605607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核心技术及研发水平情况

中邮科技是国内智能物流系统领域领先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长期专注于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以及智能专用车的改造设计及销售。公司坚持“引领物流科技、让传递更简单”的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成为智能物流系统核心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及设备制造的主力军以及智能物流解决方案的领军者,依托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和丰富的项目经验,切实有效提高物流系统智能化水平,降低社会物流运营成本。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服务,产品主要包括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等,具备为终端客户提供多种应用场景下的定制化、专业化和智能化的智能物流系统和技术服务能力。同时,公司还积极开拓智能专用车领域,通过自主改造设计多类型、高附加值专用车,为下游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车型,充分满足客户需求。

经过长期的积淀与发展,公司产品已覆盖快递物流、电商、烟草、汽车、机场等多个领域,主要客户包括邮政集团、顺丰、京东、德邦、韵达、燕文物流等大型快递物流企业及知名电商平台,以及华为、3M中国、海尔家电、中国烟草、南方电网等其他领域知名企业。公司产品已覆盖全国除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外的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并成功拓展至东南亚、欧洲、大洋洲、美洲、非洲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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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智能物流系统领域的企业之一,积累了丰富的产品技术研发经验,重点对智能物流系统的性能优化、效率提升等关键领域技术深入研究,通过核心技术突破,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经过长期自主创新与技术积累,公司已构成以智慧物流为主的专利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269项,其中发明专利68项、实用新型专利195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此外还拥有160项软件著作权,专利数量在国内主要竞争对手中处于领先地位。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智能物流系统(含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以及智能专用车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智能物流系统80,054.3192.67%183,883.9691.91%115,784.5984.40%103,017.5687.17%
其中:智能分拣系统19,167.3422.19%93,146.4746.56%66,593.3448.54%60,934.0651.56%
智能传输系统60,886.9770.49%90,737.4945.35%49,191.2535.86%42,083.5035.61%
智能专用车4,287.584.96%9,754.654.88%16,266.7811.86%10,220.528.65%
备品备件及技术服务等2,040.462.36%6,430.663.21%5,138.043.75%4,939.284.18%
合计86,382.35100.00%200,069.27100.00%137,189.41100.00%118,177.35100.00%

1、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智能物流系统领域的企业之一,积累了丰富的产品技术研发经验,重点围绕智能物流系统的性能提升、效率提高等关键领域技术展开深入研究,在领域内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并广泛应用于公司的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相关产品中。

智能物流系统行业技术研发主要围绕物流分拣与输送领域的设备制造与服务应用需求开展,按研发专业划分,行业技术可分为控制、软件、识别、机械四个主要技术方向。其中,控制类技术系公司根据不同类别设备需求,通过控制算法设计和开发形成的适应不同场景、不同要求的相关技术,该等技术基于从决策层获取的指令,控制硬件机械设备运行,如控制机械硬件实现包裹的空间分离、水平分离、拉距提速、平稳导入主环、平稳落格、准确分流等,发挥机械硬件的最大效能;软件类技术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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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业务应用场景、分析应用需求等确定所需的软件功能及算法,进而研发形成,该等技术可以对物流系统的各种信息进行收集、传递、存储、处理、预警等,实现系统监控、统计报表、人机界面等功能;识别类技术系公司基于行业及下游客户需求、包裹识别特点等研发图像识别及处理相关技术,该等技术系在前端图像采集设备获取的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对图像进一步识别处理,如包裹位置状态判断、包裹对应地址及地址代码分析、安检识别等,进而提供决策信息给软件系统和所载技术,用于后续的包裹纠偏、分流等环节;机械类技术系公司基于下游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对设备机械硬件部分的工作原理、结构、运动方式、力和能量的传递方式、零件的材料和形状尺寸、润滑方法等进行构思、分析和计算,进而决定其机械结构、外观、内部零部件组成及选型、动力的相关技术,机械类技术对应的机械硬件从形态来看是公司产品的基础组成部分,其是智能物流系统的基本动作单元,也是指令落实与核心功能实现的载体,可以在决策层等的指令下执行具体动作。

上述不同方向技术的技术实现路径、技术目标等存在差异,但各方向技术在智能物流系统的作用实现过程中缺一不可,各方向技术有机结合、协调统一方能使智能物流系统高效运行,最终在最高效率、最高稳定运行速度、准确率、运行噪音以及承载能力等指标方面体现先进性。

公司拥有的主要核心技术分布于以上四个主要技术方向,具体技术概况、技术先进性、成熟度以及应用领域如下:

技术方向序号技术名称技术概况、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成熟度应用领域
控制相关技术1.1基于人工智能的高精度混合包件自动分离技术该技术基于分离视觉系统、出双剔除视觉系统识别的的邮件位置,输出坐标信息,然后由控制系统根据设定的单件分离路径规划算法控制分离模组的启停,从而实现呈交错、搭接、并排等状态的批量包裹形成单件排列、间距统一、整齐的阵型,进而逐个、单列化完成分拣输送。其中,分离视觉系统采用基于卷积神经网络的旋转目标检测模型对包裹实现精确定位,并结合3D相机获得包裹深度信息对包裹位置进一步矫正,在AI边缘计算设备上可实现超过每秒20帧处理能力,满足实时控制需求;出双剔除视觉系统结合基于卷积神经网络的目标检测和分类技术实现高精度的叠件检测和包裹类型区分,准确率较高;基于全局视场的单件分离路径规划算法,可以结合分离视觉系统实时、精确的位置信息。 该技术的应用可以有效提高处理效率及分拣成功率,解决行业内普遍面临的混堆包裹的分离成功率较低的问题,提升设备在不同场景下的适应能力。基于该技术,单件分离效率不低于6,500件/产业应用智能分拣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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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向序号技术名称技术概况、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成熟度应用领域
小时,且经过空间分离、水平分离、拉距提速、出双剔除等一系列自动化流程后,可达到低于0.01%的出双率。
1.2基于动态算法的高速控制技术该技术主要服务于高速状态下的包裹准确供件和精准落格,包含自适应无级变速模块、深度学习自主纠偏模块、高精度定位的自动供件控制模块等。该技术系通过光电传感器检测包裹当前位置,然后通过多段较短的输送皮带进行速度控制,实现包裹间距控制,将供件台包裹的位置调整至与交叉带主环小车的位置同步,进而包裹可以在高速运动的过程中从供件台平稳、高效地导入主环;并且,在包裹导入主环后,可以通过实时调整主环速度、自动纠偏,提高包裹落入目的地对应格口的准确性。 基于该技术,可在主线速度3m/s的条件下完成在线偏离包件纠偏,分拣准确率达99.995%,且即使在调速过程中也能正常保证包裹落格;同时可实现设备自主休眠功能,通过在线自主调速使设备能耗降低约20%。产业应用智能分拣系统
1.3分流合流高效输送技术该技术应用于合流、分流和高速输送系统。其中,分流输送技术通过模块化窗口和光电信号追踪包裹位置,可实时准确控制自动分拣设备做出相应分流动作,实现包裹快速高效自动分流。该技术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环形物流分拣模式,有利于推进分拣中心根据货流量灵活快速增减设备,实现场地利用最大化。 合流输送技术采用静态窗口算法、动态插入、动态预约等多种合流控制算法,对主线与支线的包裹窗口位置、插入时机进行准确计算,针对不同系统布局、工况,调用不同功能块,实现来自不同流向的包裹的快速、准确、有序合流,合流效率达到5,000件/小时。产业应用智能传输系统
1.4基于伺服驱动的高速摆轮控制技术该技术通过光幕传感器或视觉系统检测包裹当前的位置、尺寸、形态等,然后通过路径规划算法,控制摆轮各段滚轮的运转速度及角度,保障包裹按设定轨迹准确分流至不同目标路向,同时可以对包裹姿态进行调整;并且,基于该技术,系统可以接收每组滚轮的运行状态,将报警信息细化到每组滚轮。此外,该技术可以推动实现控制器指令的快速响应,可以实现6,000件/小时的峰值效率。产业应用智能分拣系统
软件相关技术2.1基于数据融合的新一代强兼容性处理中心工艺设计技术该技术属于数字化应用相关技术,适用于大型处理中心、超大规模集散枢纽的工艺流程设计。该技术依托数据融合、仿真建模、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和工具,颠覆了原有非标化、定向化的传统工艺流程设计,既能满足不同业务类型、不同效率产能的处理中心的定制化需求,又能借助模型推演和智能化输出,提高工艺设计过程的效率和准确性,是未来智能化物流自动化设备部署的依据,更是新一代处理中心建设的发展方向。 较传统设计模式,依托该技术的新一代工艺设计方法可以有效实现工期缩短,且建成场景的实际运作成效与设计目标的偏离系数显著降低。产业应用系统整体工艺设计(包含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
2.2基于大数据的超大型处理中心级模该技术属于数字化仿真相关技术,主要应用于工艺方案设计及系统信息监控。该技术适用于超大型处理中心的二维或三维工艺流程控制与接口模拟可视化平台技术,可承受海量数据。在工艺方案设计环节,该技术基于设计图纸,可以对主要工艺流程、底层控制基本逻辑、底层控制到高层控制接口通讯功能进行数字化、产业应用系统整体工艺设计(包含智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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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向序号技术名称技术概况、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成熟度应用领域
拟仿真技术可视化模拟和仿真,进而验证工艺设计方案是否合理;交付使用后,该技术可以将客户处理中心现场信息数据可视化,一方面,协助客户更好地对转运中心现场情况进行监控,另一方面,服务于客户面向全国全网络转运中心的集中监控系统。 应用该技术,系统可以仿真处理量达50万件/时的处理中心的智能物流系统,且系统能保持轻量化部署,无需后台服务器辅助,在工作站或合理配置的笔记本上即可运行。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
2.3远程可视化集中管控平台技术该技术属于数字化应用相关技术,应用于客户全网转运中心的集中管控平台。该技术可以对分拣机的运行状态、故障预警信息、分拣统计数据等进行信息采集,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并且,该技术可以高效完成数据集中,依托组态软件和网页的数据展示,最终实现客户多场地、多套分拣机的远程实时集中监控。 该技术将为分拣机智能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有利于提高机器利用率,减少运行能耗,并且将为客户的智能物流系统全网统一管理、统一调度、预防性维护、对标争优提供基础条件,有利于客户实现全局性的增效降本。产业应用智能分拣系统
识别相关技术3.1基于新一代人工智能的视觉识别技术该技术一般基于工业相机、镜头、边缘计算设备及额外的配套功能模块等作用,应用人工智能算法,依赖于深度学习原理,通过触发采集当前位置邮件图片信息、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向控制或信息系统反馈需求的特定图像信息,如包裹定位、形态出双、单件、扁平件、图样等。 该技术可以提升系统的视觉识别精度、图像识别范围,进而为系统提供准确的图像识别信息,是系统完成异形件检测、视觉供件、出双剔除、分离定位等分拣流程必需环节的基础与核心。现技术已覆盖物流全部重要环节的AI视觉应用点,包括包裹2D目标检测、3D目标检测、包裹分类、实例分割、视觉定位与建图、OCR字符识别技术等,并在实际工程项目中实现应用。产业应用智能分拣系统 智能传输系统
3.2面单多语言识别技术该技术可应用于系统无信息、多种语言的快递面单的地址识别。其结合视觉识别技术、翻译技术、地址识别技术和自动化处理技术等先进手段,基于地址库实现面单信息采集翻译的自动化处理。目前,该技术应用在国际函件批译环节,搭配场景专用的光学视觉识别器件,将实现英文面单识别到地址信息并翻译成中文面单的功能,为批译环节作业提供了巨大支持。现有案例的月处理邮件为100,000件,翻译准确率可达90%以上,单个面单翻译耗时在60-100毫秒。产业应用智能分拣系统
机械相关技术4.1智能伸缩输送技术该技术系机械自动化相关技术,作用于转运中心装卸货作业环节。应用该技术研发的系列伸缩胶带输送设备可以根据需要控制输送机长度,并通过摆臂段实现上下摆动,以适应各种不同规格的运输车辆。产品具体可分为三节、四节、五节和固定式、移动式、摆臂式、驼峰式等多种结构形式。 基于该技术,可有效缩短装卸时人工往返搬运物料的距离,缩短装卸货时间,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作业效率,应用该技术的产品动态载荷将达到60kg/m?,静态载荷达到200kg/m?,常规标准款输送速度20-45m/min,高速款输送速度30-60m/min,伸缩速度10-15m/min,均可变频调速。产业应用智能传输系统
4.2无人收该技术系机械自动化相关技术。国内包裹分拣后一般涉及集包环产业智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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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向序号技术名称技术概况、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成熟度应用领域
格技术节,即同一路向的数十个小包裹落格集中在同一邮袋中,加强包裹的标准化管理,便于装车运输。该技术通过集中收笼、高精度定位等,将落格后的包裹堆集中精准输出到后端定点集中装袋。 基于该技术,集包环节从人工负责多路向格口的收格扎袋集包,升级为格口满格后自动推出包裹并定点集包,直接减少集包工位的用人数量,降低人工疲劳误差,并可实现单线系统效率400包堆/时,集包准确率不低于99%,有利于加强转运中心快递包裹的标准化管理和高效化作业。应用拣系统
4.3基于碳中和的高速物流设备中的绿色环保技术该技术系机械设备材料创新相关技术,服务于产品创新。该技术响应国家碳中和、碳达峰的政策号召,创新性利用复合材料、高分子材料代替物流设备传统的金属结构。在满足设备高速运行、高强度运作、高精度控制的物理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对不同材料的硬度和强度分析,重新对分拣机托盘等部件进行一体化结构设计,实现关键结构件减重20%以上,进而降低转运中心等应用场地的能耗、噪音等,并可减少传统的金属结构表面喷涂、酸洗等处理工艺带来的污染,实现从制造到使用的全流程节能、环保、增效。小批量应用智能分拣系统

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公司的智能分拣系统、智能输送系统等智能物流系统相关领域,使其性能在国产同类产品中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具体产品表现上,发行人的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在稳定运行速度、分拣效率、分拣准确率、承载能力、运行噪音等方面的技术参数方面整体上已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综上,经过多年的技术升级改进和方案应用经验积累,发行人已在核心技术方面构筑核心竞争力,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具有先进性,发行人具有相对竞争优势。

2、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1)公司取得专利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269项,其中发明专利68项、实用新型专利195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此外还拥有160项软件著作权。

(2)公司获得重要奖项

公司自成立起始终专注于技术创新,随着技术演进不断推出革新性产品,并多次获得政府及集团的嘉奖。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之日,公司获得的主要技术荣誉奖项具体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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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颁发单位颁发时间所获荣誉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2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制造业骨干企业
3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模块化直线高速分流输送设备)
4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高落差式多入口滑槽)
5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可卸式多功能变容展示车)
6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2020年科技进步二等奖
7邮政集团2020年科学技术一等奖(新一代自动化矩阵处理系统)
8邮政集团2020年科学技术二等奖(第二代落格式分拣机关键技术研究)
9邮政集团2020年科学技术三等奖(移动分拣平台)
10邮政集团2020年科学技术三等奖(无人车投递技术)
11邮政集团2020年科学技术三等奖(往复式分拣机)
12邮政集团2020年全国邮政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二等奖(基于深度学习的包裹边界智能检测系统)
13邮政集团2020年全国邮政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三等奖(直线分拣机)
14邮政集团2020年全国邮政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三等奖(双摆臂式高效分拣系统)
15邮政集团2020年全国邮政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三等奖(视觉识别技术在落格式分拣机应用研究)
16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组委会2019年第三十一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优秀发明(落格式高效自动分拣系统研究与设计)
17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组委会2019年第三十一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优秀发明(塑包总包处理系统)
18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组委会2019年第三十一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优秀发明(国内首条细支烟分拣线项目)
19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组委会2019年第三十一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分拣机关键技术)
20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组委会2019年第三十一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快速译码技术)

(3)公司拥有体系完善的创新实验室及行业研发中心

公司创新研究院统筹公司各类研发工作,此外,公司还设立了邮政行业技术研发中心、中国邮政物流装备创新实验室等,作为推动公司技术研发的支持中心和行业技术研发平台。1)邮政行业技术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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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国家邮政局认定为2个邮政行业技术研发中心,分别为自动分拣技术研发中心、自动装卸与测量技术研发中心,用以学习研究国内外先进技术,并积极通过引进消化吸收、两次创新、技术集成、原始创新等方式,采取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加速创新成果产业化落地,为我国物流设备制造技术发展奠定基础,为国内物流领域发展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持。成立以来,研发中心不仅逐步构建了“核心应用技术—基础平台—产品平台—产品线”逐级支撑的研发技术路线体系,同时在实现产品线扩张过程中,对产品持续跟踪改进,构建产品到技术的反馈机制,形成持续的技术优势。2)中国邮政物流装备创新实验室公司承接了中国邮政物流装备创新实验室的建设工作,以“科技引领、项目驱动、创新设计、服务邮政”为宗旨,致力于智能物流处理中心设计、无人化物流设备研究等新技术应用研究,积极开展前瞻性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究,构建引领智能物流装备制造和应用发展的创新平台。实验室主要负责智能物流处理中心系统设计、大型分拣设备及行业装备研究、新型低成本、中小规模智能分拣辅助设备新技术研究、物流数字化仿真分析技术应用研究、物流装备检测技术与标准研究等前瞻性研究。

实验室的相关人员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熟悉并有效应用信息技术、机电一体化、控制工程、机器视觉、物联网技术、车辆工程、系统工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自设立以来,实验室开展多项研发项目,形成分拣机关键技术研究、分拣机新材料研究、机械臂在处理中心的试点应用研究等多项代表性研究成果,并组建了通用型技术的研究体系,在视觉识别、复合型材料等新技术方向已经开展研究与试点工作。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根据天健出具的天健审〔2022〕6-48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236,301.43274,364.03282,523.14155,4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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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115,531.98114,832.32105,260.6141,212.4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5.97%48.04%51.95%70.48%
营业收入(万元)87,749.25205,762.87142,529.68122,460.30
净利润(万元)1,615.309,369.064,375.135,049.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615.309,369.064,375.135,049.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425.718,632.103,068.914,604.42
基本每股收益(元)0.160.92--
稀释每股收益(元)0.160.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0%8.51%9.03%13.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27,664.215,579.448,477.588,607.36
现金分红(万元)-936.9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42%4.09%5.34%4.79%

注:公司于2021年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因此2019年和2020年不适用每股财务指标。

(四)风险因素

1、技术风险

(1)技术研发风险

为保持在技术方面的先进性,公司未来需要持续研发核心新技术,并以技术带动产品更新及业务进步。公司长期从事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技术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力,但未来仍需持续进行技术研发与产品升级,方能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如果公司的技术研发方向不能满足下游市场需求、技术变化和不断升级的标准,或者公司研发出的新产品不能满足客户对于效率、稳定性的要求,公司将面临技术研发投入无法取得预期效果的风险,市场竞争力也将削弱。

(2)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设立以来,公司专注于核心技术研发,掌握了基于人工智能的高精度混合包件自动分离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该等技术是公司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等核心产品的重要基础,亦是公司保持持续经营能力的关键。因此,公司重视核心技术的保密工作,建立了较完善的保密制度,且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相关协议。尽管公司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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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多项核心技术的保密措施,公司未来仍存在核心技术被他人抄袭、核心技术信息保管不善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导致的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2、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54%、

92.56%、92.56%和96.45%,公司客户相对集中的情况与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有关。其中,报告期各期公司来自顺丰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22.85%、32.13%、49.27%和

85.86%,报告期内整体占比较高,且基于顺丰在快递物流行业的龙头地位和公司的在手订单情况,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与顺丰的交易将持续存在。快递物流行业是智能物流设备最主要的应用领域之一,呈现规模化、集中化的特点。若公司若不能通过产品创新等方式及时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或其他下游市场需求,或主要客户因市场低迷等原因使其自身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并将导致业绩波动风险。

(2)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54,713.87万元、72,557.17万元、60,350.61万元和4,425.9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68%、50.91%、29.33%和

5.04%。以上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邮政集团提供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和智能专用车等的销售收入,关联交易占比较高,主要是由于邮政集团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专用车的需求较大,与公司合作历史较长,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2021年度起关联销售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已降至30%以下,但若该等关联销售收入大幅减少,且公司未能持续开发拓展新客户、新业务,则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未来若关联交易未能有效履行公司相关决策程序,或未能严格按照公允价格执行,可能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进而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下游客户需求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智能物流系统行业的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下游快递物流、电子商务等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增速。如果未来公司下游客户对转运中心新建扩建、物流设备投入及更新替换等方面的投资需求放缓或下滑,进而减少对智能物流系统的采购,或者公司不能利用自身的优势保持其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则公司存在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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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4)客户拓展失败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应用领域主要集中于快递物流和电商行业,且前五大客户集中度较高,发行人在继续服务好顺丰、邮政集团、京东等现有主要客户的基础上,将持续加大其他快递物流和电商行业客户以及机场、烟草、仓储等新行业的客户拓展及研发投入。

如未来发行人由于新业务拓展所需的客户资源、研发投入、技术验证不及预期,发行人可能存在无法进入客户供应链体系、产品市场认可度不足等情况,无法覆盖业务拓展产生的研发投入、销售投入等成本,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5)宏观经济与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公司从事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快递物流、电商、机场、烟草、汽车等多个下游行业客户提供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等产品。公司的下游行业渗透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行业整体波动性与宏观经济形势具有一定关联性。未来,如果国内外宏观经济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增长放缓或出现周期性波动,或者国家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下游产业增速放缓,可能进一步导致客户对公司智能物流系统的需求大幅下降,进而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6)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提供的智能物流系统业务属于竞争性行业,除公司外,国内智能物流系统主要企业还包括中科微至、科捷智能、欣巴科技等,随着下游客户对智能物流系统的需求不断增多,行业内原有竞争对手陆续通过上市提升资本实力及研发能力,总体竞争力有所提升,加之新进入竞争者逐步增多,可能导致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加剧。若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不能有效保持核心技术领先优势,不能满足客户对智能物流设备效率、稳定性、精准性的不断提高的要求,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的可能性,可能出现公司市场地位下滑的情形。

(7)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系快递物流行业客户。受“双十一”、“双十二”等电商促销节日影响,四季度一般为快递业务旺季。根据快递业务需求,公司向快递客户销售的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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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普遍在四季度、尤其是“双十一”前集中验收,导致公司下半年销售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8)原材料供应及采购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机械五金类、电气类、结构类、金属材料类、底盘类、低值易耗及辅助类、其他类等。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的比例超过80%,主要原材料成本对公司的营业成本构成较大影响。其中,钢材等金属材料类、钢平台等结构类原材料采购额较高,占各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24%、

25.39%、29.80%和32.09%。前述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与钢材价格高度相关且波动较大,如未来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显著变化导致发行人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出现短缺或价格发生较大幅度波动,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9)项目周期较长的风险

公司业务流程一般包括方案初步规划设计、方案细化、物料采购、现场安装调试、项目验收等工作。公司的部分项目实施周期相对较长,从方案初步设计至设备验收可能需要超过一年的时间,这将导致公司存货余额较大,并占用一定营运资金。并且,如客户在项目实施期间修改方案等,将导致项目实施周期进一步延长,进而增加公司运营成本,影响整体盈利水平。

(10)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国内外各地遭受不同程度影响。因隔离和交通管制等防疫管控措施导致下游客户招投标流程、项目现场安装实施、公司境内外业务拓展等均有所延迟,订单获取时点及整体项目实施进度受到一定影响。若全球疫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内控风险

(1)规模快速增长带来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张,公司员工数量持续增长、组织架构日益完善,公司总体管理难度有所增加。本次发行结束后,随着募投项目的建成达产,公司资产规模将迅速增加、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从而在资源整合、技术开发、市场开拓、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对公司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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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及时调整、完善,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2)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存在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邮资本持有公司66,471,076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65.17%,持股比例较高。本次发行后中邮资本仍将为公司控股股东。如果中邮资本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使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

4、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发生坏账的风险

最近三年,随着公司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规模相应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77,212.17万元、81,951.57万元、83,556.45万元和84,593.06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05%、

57.50%、40.61%和96.40%。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或财务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回款周期延长甚至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2)存货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

最近三年,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增长,存货金额逐年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8,233.88万元、97,904.11万元、100,693.44万元和91,554.52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16%、37.34%、43.78%和48.79%,存货占比较高。公司存货主要为在产品/合同履约成本,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合同履约成本账面价值分别为45,126.65万元、93,533.41万元、90,366.77万元和79,847.12万元,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重分别为93.56%、95.54%、89.74%和87.21%。

公司在产品/合同履约成本主要是公司已发至项目现场但尚未安装调试完成或已安装调试完成但尚未经客户验收的产品。由于公司产品从组装、调试到客户验收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若公司正在执行的项目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动、或者项目方案的调整导致继续履约追加成本超过存货可变现净值,则存货存在发生跌价的风险,并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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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且持续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2.35%、19.36%、15.07%和11.54%,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7.09%、26.90%、22.69%和21.15%,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且报告期内呈现持续下滑趋势。公司提供的智能物流系统为相对定制化的非标准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受到市场竞争、项目复杂程度、产品结构、生产成本结构、实施周期等因素影响,不同项目间的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若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竞争程度、原材料价格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公司不能通过技术创新、服务质量提升等措施降低生产成本、保持竞争优势,公司的毛利率将存在持续下降的风险。

(4)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22,460.30万元、142,529.68万元、205,762.87万元和87,749.25万元;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049.12万元、 4,375.13万元、9,369.06万元和1,605.90万元。现阶段,发行人智能物流系统产品主要应用于下游快递物流和电子商务行业,且客户集中度较高,未来若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下游客户市场需求减少、新客户开展不力等原因导致公司主要产品供需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下滑风险。

(5)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广东信源均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分别于2020年11月和2020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广东信源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若未来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及子公司自身条件变化,导致无法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6)政府补助政策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323.93万元、1,243.61万元、

916.20万元和177.17万元,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11%、28.95%、

8.92%和8.47%。若未来政府补助政策发生不利变动,公司不能持续享受政府补助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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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金额减少,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5、法律风险

(1)自有物业存在瑕疵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广东信源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存在约13,266.00平方米建筑物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该等房产主要用途为办公楼、生产车间、仓库及职工食堂等。该等无证房产建成时间较为久远,因历史原因缺乏必要建设手续而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发行人充分考虑上述情况后,已将广州市天河区的生产经营业务整体搬迁至广州市南沙区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并将按照生产经营情况对上述自有瑕疵房产逐步进行拆除。

上述相关物业瑕疵问题可能导致公司无法继续使用相关物业或相关物业被要求拆除,从而公司需要寻找其他替代物业,可能对公司短期内的业务经营造成一定影响;此外,公司可能存在受到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潜在风险。

(2)产品纠纷或诉讼风险

发行人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产品瑕疵、交付延迟、违约、侵权、劳动纠纷等事由引发纠纷或诉讼风险。一旦发生产品纠纷或诉讼,可能对公司品牌信誉和产品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6、其他风险

(1)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除公司自身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预计市值还将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预期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果本次发行认购不足,或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公司本次发行将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引致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向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中邮科技研发中心项目、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术研发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该等项目的完成将对公司产生积极重要的影响,公司董事会亦已对以上项目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并为扩大经营规模做好了相应准备。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排除因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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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等因素,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实施、实施效果与预期存在偏差、或不能如期达产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增加公司固定资产规模,进而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产生经济效益尚需一定时间,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技术水平和下游市场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的实际盈利水平低于预期,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度提高,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需要一定时间,募投项目无法快速产生经济效益,公司净利润与净资产难以同步增长。因此,在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下降的情况。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3,4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3,4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600万股(未考虑公司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市净率【】倍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取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要求或认可的其他方式;最终的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上交所科创板开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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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不涉及发行费用分摊,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相关费用由公司全部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中邮科技研发中心项目
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信息化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律师费用【】万元、信息披露费用【】万元、上市相关手续费等【】万元、上市材料制作费【】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股票上市日期【】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李小见:于2013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王楠:于2020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沈俊,于2016年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项目组其他成员:鄂莹、吴秋林、张磊、刘小庆、曲敬伟、崔萍萍、肖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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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的说明中邮证券作为发行人的上市保荐机构,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之日:

1、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1)本机构和发行人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中邮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直接持有中邮资本100%的股权,中邮资本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66,471,076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65.17%。中邮资本同时持有本机构32.86%的股份。除此之外,中邮证券上级股东单位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持股的情况,中邮证券上级股东单位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融资的情况。

(2)中邮证券将安排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执行。中邮证券及其相关子公司后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上交所提交相关文件。

2、除拟安排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外,中邮证券自身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直接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中邮证券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中邮证券的董事长郭成林担任邮政集团的总会计师,董事徐学明担任关联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董事马斌担任邮政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董事陈海东担任邮政集团金融业务部副经理。本机构的监事会主席张宗梁担任邮政集团审计部总经理。本机构的总经理步艳红担任关联方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除此之外,本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4、本机构和发行人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中邮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融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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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邮证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影响保荐人独立性的关联关系。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中邮证券作为中邮科技关联保荐机构联合无关联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在本次发行中共同履行保荐职责,且中金公司为第一保荐机构,上述安排对联席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没有影响。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本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发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本机构同意推荐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相关结论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2、作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本机构做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本上市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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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3、本机构承诺,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4、本机构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六、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1、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批准

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发行人股东大会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批准

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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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荐机构对公司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

(一)发行人符合科创板行业领域的核查情况

中邮科技是一家智能物流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事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设备系统等,属于智能物流装备领域。根据《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根据《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智能制造装备”中的“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4通用设备制造业”。公司选择的可比公司中,中科微至、科捷智能、德马科技等公司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与公司一致。因此,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高端装备领域”之“智能制造”领域。发行人主营业务与所属行业领域归类相匹配。

(二)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要求的核查情况

1、对发行人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的核查情况

2019年度至2021年度,发行人研发投入分别为5,862.70万元、7,604.00万元和8,422.95万元,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

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研发投入情况,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研发费用相关内控制度,取得研发费用台账,抽样检查研发费用的归集及核算情况,核查研发费用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2)了解研发费用的支出范围和归集方法,分析归集的完整性及准确性;

(3)获取发行人的研发领料清单,抽取大额领料记录,核查领用是否经适当审批和记录,结合发行人的研发项目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异常领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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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获取公司的花名册、各研发项目参与人员的工时记录表,检查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的分配,检查是否将存在其他部门人员应分配至成本或其他费用的工资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况;

(5)针对其它费用进行抽凭,检查相应支出的附件是否与财务归集的研发项目的费用相关,相关程序是否符合发行人的内控管理制度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建立与研发项目相对应的管理机制和研发支出审批程序;发行人已明确研发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并得到有效执行;发行人严格按照研发开支用途、性质据实列支研发支出,不存在将研发无关的费用在研发支出中核算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研发投入真实、研发投入金额归集准确。

2、对发行人当年研发人员数量的核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员工总数为1,293名,其中研发人员为177名,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13.69%,高于10%。

对发行人当年研发人员数量情况,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研发人员明细表,对研发人员的毕业院校和专业进行核查,识别研发人员是否具有相关的专业技能,研发人员是否真实;

(2)查看发行人研发项目从立项到结项的主要文件,如立项报告、结项报告、项目人员安排等资料,核查研发人员与研发项目的匹配性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末研发人员数量真实、准确。

3、对发行人发明专利数量的核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发明专利共68项,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超过5项。发行人的发明专利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附录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已授权专利情况”。

对于公司的发明专利具体情况,保荐机构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调查表,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说明、承诺函;

(2)查阅发行人持有的专利证书,并检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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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ss-system.cnipa.gov.cn/);

(3)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公示信息,公开检索公司对外的诉讼、纠纷。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末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数量真实、准确。

4、对营业收入增长的核查情况

2019年度-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22,460.30万元、142,529.68万元和205,762.87万元,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9.62%,大于20%;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大于3亿元。

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情况,保荐机构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对发行人主要客户进行函证、现场及远程走访,核查销售收入真实性,了解行业经营情况;

(2)核查第三方行业研究机构发布行业研究资料;

(3)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有关销售合同、发票、收款凭证、验收单等财务资料;

(4)核查发行人编制的财务报表及申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5)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市场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大于3亿元,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真实、准确。

(三)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主要从事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服务,产品主要包括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等,具备为终端客户提供多种应用场景下的定制化、专业化和智能化的智能物流系统和技术服务能力。同时,公司还积极布局智能专用车领域,通过自主改造设计多类型、高附加值专用车,并为下游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车型,充分满足客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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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22,460.30万元、142,529.68万元、205,762.87万元和87,749.25万元,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9.6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为4,604.42万元、3,068.91万元、8,632.10万元和1,425.71万元。公司的核心技术已基本实现产业化应用,公司属于科创板支持和鼓励的行业领域,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较强成长性,具有良好的科技创新能力。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行业领域、报告期内的累计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发明专利数量和营业收入及增长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科创板支持方向、科技创新行业领域和科创属性评价指标等规定要求,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发行人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需要满足规定的上市条件:

(1)发行人是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来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董事会下设置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和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发行人最近三年业务规模稳步增长,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22,460.30万元、142,529.68万元和205,762.87万元;实现归属于发行人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049.12万元、4,375.13万元和9,369.06万元。发行人财务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表现出了较好的成长性,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3)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3)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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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10,200.00万元,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400万股(未考虑公司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且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5)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所核查,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发行条件。

经核查,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科创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发行条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发行人目前股本总额为10,200.00万元,本次发行预计不超过3,4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6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经核查,本次发行后,发行人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2、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发行人目前股本总额为10,200.00万元,本次发行预计不超过3,4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6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经核查,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3、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发行人本次上市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条的第一套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发行人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632.10万元,发行人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205,762.87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2020年12月,公司最新一次对外部投资者的股权转让对应整体估值约17.10亿元;本机构主要选取了可比公司市盈率、市销率对中邮科技的估值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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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根据上述方法,预计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公司的市值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经核查,发行人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项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
2、督导发行人及时向保荐机构通报将进行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在发行人发生须进行信息披露的事件后,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1、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
2、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3、如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保荐机构要求发行人通知或咨询保荐机构,并督导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1、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2、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3、如发行人拟为他人提供担保,保荐机构要求发行人通知或咨询保荐机构,并督导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1、指派保荐代表人或其他保荐机构工作人员或保荐机构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列席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对上述会议的召开议程或会议议题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
2、指派保荐代表人或保荐机构其他工作人员或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实地专项核查。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1、发行人已承诺全力支持、配合保荐机构做好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荐机构的保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及时、全面提供保荐机构开展保荐工作、发表独立意见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并确保公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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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安排
管人员尽力协助保荐机构进行持续督导;
2、发行人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并督促其协助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做好保荐工作。
(四)其他安排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条件。中邮证券同意担任中邮科技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推荐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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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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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成林 年 月 日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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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晓军 年 月 日保荐业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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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桂平 年 月 日内核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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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安林 年 月 日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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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桂平 年 月 日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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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见 王 楠 年 月 日项目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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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 俊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公章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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