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0 证券简称:熵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并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
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并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拟投入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为部分骨干员工提供首次购房的经济支持,缓解员工首次购房时的经济困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骨干员工,包括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核心业务骨干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核心人员,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除外。
二、 购房借款事项概述
1、 借款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该额度使用后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的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员工购房借款申请。
2、 借款资格:在公司连续服务满2年以上,连续2年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在B级以上(含);认可公司核心价值观,近两年无任何书面违纪处分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等,具体条件见《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详见附件)。
3、 借款用途:仅限员工购买工作地或常住地的首套自住商品房(不含商铺、
自建房和宅基地),且借款仅限用于其本人名下房产的购置、支付首付、偿还房贷类的购房支出。
4、 借款金额:每位员工可获得的借款额度不高于70万元。如有特殊贡献人员借款额度由公司评估确定,可不受借款额度上限约束,员工购房借款实际批准金额不超过员工所购房屋总价的最低首付额。员工实际可获得的借款额度,依据员工的偿债能力、职务层级、工作年限、历年绩效考核结果等情况,由个人申请、所在事业群管理部门预审、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初审、董事长批准的方式确定。
5、 借款期限:期限最长为8年,在此范围内由员工提出申请借款期限申请。自公司发放借款之日起算。
6、 资金利息:免息借款。
7、 借款流程:符合条件的员工向所在事业群管理部门提出借款申请,所在事业群管理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预审,并将预审合格人员名单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结合申请人的购房信息、在职履历、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等级信息等,通过内部积分制优先排序,确认每批次初选名单并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员工获得借款资格。集团人力资源中心通知获批准申请人并与其签署《借款协议》等事宜。
8、 还款计划:按照《借款协议》约定偿还所借款项,具体还款时间、比例、方式等由公司与申请人签订的《借款协议》确定。
9、 提前收回借款约定:借款申请人如出现《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中约定的公司需按提前收回借款情形的,借款人应按约定还清全部借款及利息(如有)。
10、 审批程序: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购房借款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购房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和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借款及还款相关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依《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员工购房借款协议》约定执行。
三、 风险防范措施
1、 公司制定了《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对员工借款的资格、条件、借款额度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2、 公司将与借款人签署《借款协议》,明确还款计划、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降低风险。
3、 若员工在承诺的服务期满前离职或因违反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被辞退或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签或被解雇等情形,离职结算时,对于应付工资、奖金、报销费用等一切应得利益应优先偿还借款。
四、 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个人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4,098.0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098.03万元(不含本次财务资助),其中,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为人民币989.25万元。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董事会意见
为解决公司核心人才的购房困境,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公司高潜及核心人才的激励及稳定性,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安定发展的同时,家庭生活品质也得到有力保障,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自有资金为部分骨干员工首次购房提供免息借款。同时,公司已制定了《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明确了借款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充分考虑了员工的履约能力等因素,整体风险可控;且公司本次向骨干员工提供购房借款的对象不涉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的情况下为符合条件的员工首次购房提供借款,能有效缓解员工购房时的经济压力,有利于稳定人才队伍。同时,公司已制定了《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明确了借款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充分考虑了员工的履约能力等因素,整体风险可控;且公司本次向骨干员工提供购房借款的对象不涉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事项。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本次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能有效吸引优秀人才,留住核心骨干员工,帮助员工实现安居乐业。同时,公司已制定了《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明确了借款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充分考虑了员工的履约能力等因素,整体风险可控;且公司本次向骨干员工提供购房借款的对象不涉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并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四)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提供借款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本次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并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同时,公司本次为员工提供购
房借款不涉及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借款,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熵基科技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并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并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