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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凯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30

独立意见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川南航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航天模塑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股份,并向包括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鉴于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有效期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2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川南航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航天模塑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了相关报告。董事会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的加期评估相关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文件,并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就公司本次交易的加期评估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有效期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2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川南航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航天模塑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了《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股权涉及之川南航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2]第2267号)、《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股权涉及之成都航天模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2]第2266号)。经审阅,我们认可上述评估报告。

2.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报告,并结合公司、标的公司等最新信息,修订了《保

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经审阅,我们认可修订后的《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3.本次交易的加期评估相关议案已经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的加期评估相关事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公司本次交易加期评估相关事宜的总体安排。

特此公告。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志军、刘洪川、郭莉莉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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