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151 证券简称:天首3 主办券商:中信华南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6日下午2:5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400151 | 天首3 | 2023年1月11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八里庄村陈家林9号院朝阳区八里庄文化创意产业园6号楼13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聘请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此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传真需在2023年1月13日17:00前送达公司办公室)。来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八里庄村陈家林9号院朝阳区八里庄文化创意产业园6号楼13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邮编:
10012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3年1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八里庄村陈家林9号院朝阳区八里庄文
化创意产业园6号楼13层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57143995电子邮箱:SD000611@163.com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八里庄村陈家林9号院朝阳区八里庄文
化创意产业园6号楼13层
邮编:100123
(二)会议费用:会期不超过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公告编号:2022-114附件1: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编: |
是否股东本人参会(法人股东是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会): | 备注: |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名称(姓名): 股东账号:
委托人注册号(身份证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聘请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2、经传真登记后请将委托书原件与股东登记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本公司。
3、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证券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