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订对照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0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297,21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65,999,436.90元。上述股票已于2022年12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588,105,658股变更为640,402,868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88,105,658元变更为640,402,868元。
为及时反映公司的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化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根据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 原章程条款 | 修订后章程条款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810.5658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040.2868万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88,105,658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640,402,868股,均为普通股。 |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