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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关于法院指定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及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3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指定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及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2年12月17日,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申请实质合并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217),公司控股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集团”)及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联”)管理人以正邦集团与江西永联存在法人人格混同,资产负债区分成本过高、保护债权人公平清偿、实质合并存在可行性和必要性为由,申请将正邦集团与江西永联的破产重整案件适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方式进行审理。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决定召开听证会。

南昌中院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实质合并重整听证会,申请人、被申请人及部分债权人代表参加了听证。2022年12月29日,正邦集团及江西永联管理人收到南昌中院的(2022)赣01破38、39号《民事裁定书》,南昌中院裁定对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一、关于指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及债权申报的概述

正邦集团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于2022年12月28日裁定对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

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2022年12月30日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合并重整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各债权人的权益,现延长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债权申报期限,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2023年1月31日前向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合并重整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40楼,联系人:毛雯茹、郑新法,联系电话:

13387091325、18979615319)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之前已分别向正邦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的,除需要补充完善资料外,无需再另行申报。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合并重整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二、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及董事会特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南昌中院送达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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