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2-158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授权现金管理情况
(一)已授权现金管理的基本信息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应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8)。
(二)本次现金管理披露的标准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的应予以披露。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43,958,058.65元,占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03%,因此予以披露。
二、本次现金管理情况
(一)产品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产品金额(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投资方向 | 资金来源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鹏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协定存款 | 10,504,915.29 | 1.55% | 无固定期限,协议有效期一年 | 固定收益 | 协定存款 | 募集资金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智能存款 | 33,453,143.36 | 2% | 七天,自动续期 | 固定收益 | 智能存款 | 募集资金 |
注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鹏支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鹏支行设立的账号为1901018029200259175的募集资金专户开通“传统型”协定存款业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鹏支行记录公司结算账户每日存款信息,当公司结算账户存款余额超出基本额度50.00万元时,超出该基本额度50.00万元部分的存款按照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该基本额度(含)以内部分的存款按活期利率计息。《协定存款合同》自2022年12月27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至2023年12月26日止。上表中的产品金额10,504,915.29元为《协定存款合同》签订日2022年12月27日公司结算账户扣除基本额度50.00万元后的存款余额。
注2: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支行签订了《中国光大银行对公智能存款(A款)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为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支行设立的账号为78740188000158465的募集资金专户开通了对公智能存款(A款)业务,即为对公现金管理客户开通的循环存款的人民币存
款业务,智能存款账号为78740181000088226,存款周期为7天,转存方式为标准化转存(每日转存),活期留存下限为100万元,转存最小金额为50万元,转存增量金额为5万元。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支行每日日终从指定签约账户自动扣划协议约定的存款金额,每日扣划一次,循环进行。对公智能存款(A款)在存期届满后的第二天,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支行自动将本金和利息划入签约账户,当日起续做本存款业务,并循环进行,直至协议终止。公司可以根据资金需求提前支取,系统自动将存款账户的相应金额转入签约账户,待签约账户结息时,按照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一并结计利息。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支行提出终止协议申请,双方在终止协议上签字、盖章后,终止协议生效。上表中的产品金额33,453,143.36元为《中国光大银行对公智能存款(A款)协议》签订日2022年12月29日公司结算账户扣除活期留存下限金额100.00万元后的存款余额。
(二)累计现金管理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三)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1、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2、公司与受托方无关联关系,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一)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总监向董事会报告;
(四)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一)虽然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银行存款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三)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五、公司自决策程序授权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 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的情况(如适用)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产品金额(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投资方向 | 资金来源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鹏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协定存款 | 10,504,915.29 | 1.55% | 2022年12月27日 | 2023年12月26日 | 协定存款 | 募集资金 | 否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对公智能存款 | 33,453,143.36 | 2% | 2022年12月29日 | 七天,自动续期 | 智能存款 | 募集资金 | 否 |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四)《中国光大银行对公智能存款(A款)协议》;
(五)《中国工商银行协定存款合同》。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