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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31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2-106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及其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方大”)、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国贸”)、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贸易”)、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重工”)及其子公司、京方大(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方大”)等公司预计2023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312,100万元。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志新、黄智华、敖新华、邱亚鹏、常健、谭兆春、居琪萍、王浚丞、郭相岑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该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卖方买方服务项目预计交易期限预计交易金额2022年1-11月发生金额
1公司方大 钢铁销售电2022年1-12月360387.61
2公司方大 钢铁销售钢材2022年1-12月70,00041,620.09
3方大 钢铁公司租赁资产2022年1月-2023年12月1,000385.01
4方大 钢铁公司“海鸥”商标2022年1月-2024年12月00
5方大炭素及子公司公司采购碳化硅、电极等2022年1-12月6,1762,742.21
6方大 国贸公司合金、石灰石中块、废钢、无烟煤等2022年1-12月120,00036,606.20
7海鸥 贸易公司采购废钢、铁矿石等2022年1-12月30,0002,273.59
8公司及子公司海鸥 贸易销售水渣2022年1-12月28,20020,938.67
9北京 方大公司无烟煤、耐材等2022年1-12月15,600210.03
10九江钢铁丰南分公司公司钢厂用物资2022年1-12月1,000142.62
11北方重工及子公司公司机械设备、备件制造及加工、工程服务、设计服务等2022年1-12月2,2001,093.08
12一商 国贸公司采购废钢、冶金煤等2022年1-12月10,0000
13方大 优尔塔方大钢铁及其子公司牛羊肉等2022年1-12月600342.44
14盛味堂方大钢铁及其子公司腐竹等2022年1-12月500251.35
15公司北京 方大钢材等2022年1-12月25,0007,140.74

注:1、2022年1-11月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仅为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统计金额。

2、九江钢铁丰南分公司指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丰南分公司;一商国贸指天津一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方大优尔塔指甘肃方大优尔塔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盛味堂指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盛味堂食品有限公司。

(三)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单位:万元

序号卖方买方合同/协议服务项目结算价格付款方式预计交易期限预计交易金额
1公司及子公司方大 钢铁合同钢材等市场价格合同约定2023年1-12月80,000
2方大炭素及其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合同碳化硅、电极等市场价格合同约定2023年1-12月7,100
3方大 国贸公司及子公司合同合金、废钢、无烟煤、炼焦煤等市场价格合同约定2023年1-12月55,000
4海鸥 贸易公司及子公司合同废钢、铁矿石、合金等市场价格合同约定2023年1-12月20,000
5公司及子公司海鸥 贸易合同水渣等市场价格合同约定2023年1-12月24,000
6北京 方大公司及子公司合同煤、铁矿石、合金、废钢、耐材等市场价格合同约定2023年1-12月104,000
7京方大公司及子公司合同废钢、合金等市场价格合同约定2023年1-12月20,000
8北方重工及其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合同机械设备、备件制造及加工、工程服务、设计服务等市场价格合同约定2023年1-12月2,000

1、 公司及子公司向方大钢铁销售钢材等,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按合同约定结算。

2、 公司及子公司向方大炭素及其子公司采购碳化硅、电极等,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按合同约定结算。

3、 公司及子公司向方大国贸采购合金、废钢、无烟煤、炼焦煤等,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按合同约定结算。

4、 公司及子公司向海鸥贸易采购废钢、铁矿石、合金等,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按合同约定结算。

5、 公司及子公司向海鸥贸易销售水渣等,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按合同约定结算。

6、 公司及子公司向北京方大采购煤、铁矿石、合金、废钢、耐材等,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按合同约定结算。

7、 公司及子公司向京方大采购废钢、合金等,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按合同约定结算。

8、 公司及子公司向北方重工及其子公司采购机械设备、备件制造及加工、工程服务、设计服务等,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按合同约定结算。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注册资本:103,533.9

万元,主营业务:钢锭(坯)、生铁、钢板(带)、硅铁、铁矿石冶炼、制造、加工;仓储服务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方大钢铁经审计(合并)总资产1011.06亿元,所有者权益463.63亿元,资产负债率54.14%;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22.29亿元,净利润92.20亿元。

2、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注册资本380,597.0368万元,主营业务:石墨及炭素制品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方大炭素经审计(合并)总资产185.03亿元,净资产157.5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4.87%;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52亿元,净利润11.16亿元。

3、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注册地: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汽车配件、五金工具、橡胶制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产品)、焦炭、矿粉(除金银)、石灰石、冶金材料、耐火材料、建材、钢材、水暖器材、建筑用金属制品等贸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方大国贸经审计(合并)总资产18.72亿元,所有者权益3.95亿元,资产负债率78.90%;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6.03亿元,净利润902.50万元。

4、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西省新余市,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铁矿石、铁精粉、焦炭、钢材等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鸥贸易经审计总资产(合并)4.87亿元,所有者权益2.03亿元,资产负债率58.40%;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04亿元,净利润0.80亿元。

5、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注册资本:6,800万元,主营业务: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非金属制品、化

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焦炭、矿粉(除金银)、石灰石、冶金材料、钢材、机械电气设备、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橡胶制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木材、煤炭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方大经审计总资产(合并)5.74亿元,所有者权益0.97亿元,资产负债率83.11%;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67亿元,净利润0.44亿元。

6、京方大(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天津市,主营业务: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金属矿石、非金属矿及制品、煤炭及制品、耐火材料、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京方大经审计总资产1.02亿元,所有者权益0.18亿元,资产负债率82.23%;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2亿元,净利润546.00万元。

7、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辽宁省沈阳市,注册资本:357,142.857143

万元,主营业务:机械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隧道施工等专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金属工具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金属矿石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方重工经审计(合并)总资产100.51亿元,所有者权益31.18亿元,资产负债率68.98%;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84亿元,净利润4.60亿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国际”)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方大国际持有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99.20%股权,方大集团持有方大钢铁100%股权,方大钢铁控制持有公司38.71%股权。

方大集团系方大炭素控股股东,持有方大炭素40.05%股权。

方大国际系北京方大控股股东,持有北京方大95%股权,北京方大持有京方大100%股权。

方大集团系方大国贸间接控股股东,方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一商”)100%股权,天津一商持有方大国贸100%股权。

方大集团系北方重工控股股东,持有北方重工43.87%股权。

方大钢铁系海鸥贸易控股股东,持有海鸥贸易100%股权。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与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能够满足公司的采购需求;财务状况较好,具有相应的支付能力;关联方均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各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条件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执行市场价格,交易遵循公允、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志新、黄智华、敖新华、邱亚鹏、常健、谭兆春、居琪萍、王浚丞、郭相岑均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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