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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旅游:关于政府征收公司部分土地及其建筑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31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征收公司部分土地及其建筑物的

公告

一、交易情况概述

因宜昌市猇亭区古老背旧城改造二期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启动古老背旧城改造二期项目征收工作的通知》(宜猇项办文[2022]34号)文件精神,宜昌市猇亭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拟以2,474.36万元的价格征收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62号的土地及其建筑物,双方于近日签署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宜昌市猇亭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50577075815X3

负责人:李迎鑫

注册资本:176.4万元人民币

住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80号

经营范围:负责猇亭区域内征地安置补偿工作的政策调研和协调管理;为房地产权人提供确权发证、房地产产籍档案管理、危房安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定、房地产交易管理与服务。

宜昌市猇亭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且具备履约能力。

三、标的资产情况

(一)公司被征收土地位于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62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1,804.66㎡。

(二)公司被征收的房屋总建筑面积为3,460.09 ㎡。

四、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房屋征收部门):宜昌市猇亭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乙方(被征收房屋所有产权人):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征收的资产情况

本文“三、标的资产情况”所述内容。

(三)补偿金额

双方一致同意补偿标准按照甲方聘请的湖北隆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其它补偿根据相关征收政策补偿,补偿金额共计2,474.36万元。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搬迁工作,并将所有被征收资产交付甲方;

(二)甲方在乙方资产完成交付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补偿款项2,474.36万元;

(三)乙方负责自行处理好与征收相关的职工安置等其它善后事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因站场功能调整优化,被征收地块的客运站已停止站务服务功能,其道路运输服务经营许可证已经办理注销手续,目前还剩少量房屋对外出租,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构成影响。本次土地等相关资产的征收系公司为积极配合猇亭区建设总体规划需求而进行的交易,本次交易在扣除相关成本和税费后,预计将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认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宜昌市猇亭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与公司签订的《古老背旧城改造二期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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