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近日核发《关于核准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41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567,240,755股股份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核准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0亿元。
三、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
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将根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