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暨财务总监
辞职及公司增补董事、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张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金先生任职董事、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张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22,710股股份。张金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蔡征国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金娜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金娜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蔡征国提名阮广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阮广学先生满足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阮广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补阮广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附:
金娜艳女士简历
金娜艳,1979年7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5月至2005年12月,常州减速机厂钢材经营部财务会计;2006年1月至2012年6月,常州泰旭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12年7月至2017年10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审计项目经理;2017年11月至2022年4月,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7年12月至今,常州连山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阮广学先生简历
阮广学,1984年3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8月至今,任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采购经理、副总经理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