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2-93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2:45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上午9:15至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北楼一楼(B1001)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世平先生、副董事长吴琨宗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裁赖晓敏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3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3 人,代表股份1,367,057,2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6.4004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1,283,617,6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2.958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9 人,代表股份 83,439,5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4424 %。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叶可安、黄启发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控股股东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79,826,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499 %;
反对 3,717,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01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9,727,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446 %;
反对 3,717,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54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可安、黄启发 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