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星星 公告编号:2022-174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处置资产概述
(一)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处置资产的议案》。为了满足重整后公司的业务规划,以及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市场的需求变化,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通过公开拍卖或公开招标方式处置设备类资产共计21,509台。截至2022年7月31日,前述设备类资产账面净值为81,364.52万元,评估值为44,210.95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处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7)。
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5日及2022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处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52、2022-154、2022-164),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和公开拍卖方式处置资产合计已成交14个资产包,处置资产数量合计11,494台,成交金额合计9,828.04万元。
(二)资产处置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资产处置计划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拟处置资产的持有主体在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发生了变化,以及按重整后经营计划对原有业务梳理新增部分拟处置资产,公司对资产处置计划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拟通过公开拍卖或公开招标方式处置设备类资产共计12,194台。截至2022年7月31日,待处置设备类资产账面净值为66,358.44万元,评估值为33,445.65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资产处置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71)。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处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73),公司成交14个资产包,处置资产数量合计7,519台,成交金额合计13,565.70万元。
二、本次处置资产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成交4个资产包,处置资产数量合计1,800台,成交金额合计201.00万元,公司相关资产的持有主体分别与其各自买方签署了《闲置设备或二手设备买卖合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持有主体已分别收到其各自买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合计201.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包 | 买方 | 卖方 | 处置 数量(台) | 截至2022.7.31账面净值 (万元) | 截至2022.7.31评估价值 (万元) | 成交价格(含税、万元) | 备注 (以下资产包以评估值为起拍价) |
1 | 深圳市恒景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恒景泰”) | 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814 | 1,400.69 | 420.65 | 51 | 前十一次流拍,第十二次成交 |
2 | 珠海市优凯顺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珠海优凯顺”) | 资产包2持有主体合计 | 664 | 177.23 | 97.12 | 57 | 前三次流拍,第四次成交 |
2-1 | 广东星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35 | 15.42 | 7.55 | 5 | ||
2-2 | 江西益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4 | 0 | 0.28 | 0.3 | ||
2-3 | 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105 | 161.81 | 89.29 | 51.7 | ||
3 | 博罗县永耀电子五金厂 (以下简称“永耀电子”) | 资产包3持有主体合计 | 271 | 912.68 | 436.75 | 68 | 前六次流拍后,协议成交 |
3-1 | 星星精密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 5 | 0 | 9.64 | 0.7 | ||
3-2 | 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58 | 837.75 | 318.48 | 56.85 | ||
3-3 | 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203 | 52.19 | 99.10 | 9.67 | ||
3-4 | 深圳市锐鼎制工科技有限公司 | 1 | 11.62 | 4.62 | 0.4 | ||
3-5 | 东莞锐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 | 11.12 | 4.91 | 0.38 | ||
4 | 苏州尤尔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尤尔福精密”) | 资产包4持有主体合计 | 51 | 115.51 | 41.15 | 25 | 前四次流拍,第五次成交 |
4-1 | 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8 | 11.20 | 13.69 | 2.42 |
4-2 | 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35 | 1.16 | 5.42 | 0.25 | ||
4-3 | 深圳市锐鼎制工科技有限公司 | 1 | 14.95 | 3.09 | 3.23 | ||
4-4 | 深圳市锐鼎制工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5 | 61.35 | 11.70 | 13.30 | ||
4-5 | 东莞锐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 | 26.85 | 7.25 | 5.80 | ||
合计 | 1,800 | 2,606.11 | 995.67 | 201.00 |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资产包1买方基本情况
1、深圳恒景泰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恒景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YU1T1Q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乐社区
区龙泉一路四巷
号
法定代表人:湛榜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年
月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许可经营项目是: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
、股权情况:
湛榜持有深圳恒景泰100%股权。
3、关联关系:深圳恒景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资产包2买方基本情况
1、珠海优凯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珠海市优凯顺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4MA55Y61N7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东成路
号
号厂房一层之五
法定代表人:黄碧云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年
月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材料销售。
、股权情况:黄碧云持有珠海优凯顺100%股权。
3、关联关系:珠海优凯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资产包3买方基本情况
1、永耀电子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博罗县永耀电子五金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22L06063662H
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住所:博罗县园洲镇李屋村
法定代表人:冯格丰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4年
月
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子、五金产品(承接三来一补业务)。
、股权情况:冯格丰持有永耀电子100%股权。
3、关联关系:永耀电子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资产包4买方基本情况
1、尤尔福精密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州尤尔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346152300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迎湖村中心南路
号
法定代表人:丁明跃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年
月
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精密机械设备及配件、自动化设备及配
件、金属制品、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工具量具、五金模具;销售:橡塑制品、非危险化工产品、润滑油、电动工具;机械设备、自动化设备的安装、维修、维护、保养及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情况:丁明跃持有尤尔福精密100%股权。
3、关联关系:尤尔福精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资产包1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1: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乙方1:深圳市恒景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合同标的、数量、价款
(1)乙方1向甲方1购买资产包1,数量为814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10,000元(含税13%),保证金可以冲抵部分货款。
(2)装车费、运输费用由乙方1自行承担。
2、设备交付状态
(1)由于本合同目标物属于已经使用过之设备,本合同双方一致确认,甲方1对于设备是以交付当时之状况出售于乙方1,甲方1不负瑕疵担保责任和保固责任。乙方1接受该批设备时已经完全明确并了解设备之实际状况,若乙方1于设备交付时没有就设备状况提出异议,视为乙方1对设备全部验收合格。
(2)乙方1购买本设备用途为报废回收处理。除经甲方1书面确认可以继续使用外,乙方1不得使用或提供给他人使用,且设备内置程序、模型、数据等应予以销毁。
3、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1)以甲方1确认收到货款为前提,乙方1应在约定期限内到甲方1指定地点提取货物并履行完毕。
(2)双方协商一致,甲方1不负责设备的拆卸、包装、运输,相关的操作及费用由乙方1承担。
4、所有权转移
(1)甲方1收到约定价款之后,设备之损毁、灭失之风险由乙方1负担。甲方1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合同目标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合同目标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2)设备所有权自乙方1支付全部标的物价款时转移,但乙方1未履行付款义务前,设备属甲方1所有。
5、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二)资产包2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2-1:广东星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2-2:江西益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2-3: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甲方2-1、甲方2-2及甲方2-3合称“甲方2”)
乙方2:深圳市深业天成科技有限公司
1、合同标的、数量、价款
(1)乙方2向甲方2-1购买资产包2-1,数量为535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0,000元(含税13%),保证金可以冲抵部分货款。
(2)乙方2向甲方2-2购买资产包2-2,数量为24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3,000元(含税13%),保证金可以冲抵部分货款。
(3)乙方2向甲方2-3购买资产包2-3,数量为105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17,000元(含税13%),保证金可以冲抵部分货款。
(4)装车费、运输费用由乙方2自行承担。
2、设备交付状态
(1)由于本合同目标物属于已经使用过之设备,本合同双方一致确认,甲方2对于设备是以交付当时之状况出售于乙方2,甲方2不负瑕疵担保责任和保固责任。乙方2接受该批设备时已经完全明确并了解设备之实际状况,若乙方2于设备交付时没有就设备状况提出异议,视为乙方2对设备全部验收合格。
(2)乙方2购买本设备用途为报废回收处理。除经甲方2书面确认可以继续使用外,乙方2不得使用或提供给他人使用,且设备内置程序、模型、数据等应予以销毁。
3、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1)以甲方2确认收到货款为前提,乙方2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到甲方2指定地点提取货物并履行完毕。
(2)双方协商一致,甲方2不负责设备的包装、运输、拆卸、安装、调试,相
关的操作及费用由乙方2承担。
4、所有权转移
(1)甲方2收到约定价款之后,设备之损毁、灭失之风险由乙方2负担。甲方2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合同目标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合同目标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2)设备所有权自乙方2支付标的物价款时转移,但乙方2未履行付款义务前,设备属甲方2所有。
5、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三)资产包3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3-1:星星精密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甲方3-2: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甲方3-3: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甲方3-4:深圳市锐鼎制工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3-5:东莞锐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3-1、甲方3-2、甲方3-3、甲方3-4及甲方3-5合称“甲方3”)
乙方3:博罗县永耀电子五金厂
1、合同标的、数量、价款
(1)乙方3向甲方3-1购买资产包3-1,数量为5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7,000元(含税13%)。
(2)乙方3向甲方3-2购买资产包3-2,数量为58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68,500元(含税13%)。
(3)乙方3向甲方3-3购买资产包3-3,数量为203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96,700元(含税13%)。
(4)乙方3向甲方3-4购买资产包3-4,数量为1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4,000元(含税13%)。
(5)乙方3向甲方3-5购买资产包3-5,数量为4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3,800元(含税13%)。
(6)装车费、运输费用由乙方3自行承担。
2、设备交付状态
由于本合同目标物属于已经使用过之设备,本合同双方一致确认,甲方3对于设备是以交付当时之状况出售于乙方3,甲方3不负瑕疵担保责任和保固责任。乙方3接受该批设备时已经完全明确并了解设备之实际状况,若乙方3于设备交付时没有就设备状况提出异议,视为乙方3对设备全部验收合格。
3、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1)以甲方3确认收到货款为前提,乙方3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到甲方3指定地点提取货物并履行完毕。
(2)双方协商一致,甲方3不负责设备的包装、运输、拆卸、安装、调试,相关的操作及费用由乙方3承担。
4、所有权转移
(1)甲方3收到约定价款之后,设备之损毁、灭失之风险由乙方3负担。甲方3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合同目标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合同目标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2)设备所有权自乙方3支付标的物价款时转移,但乙方3未履行付款义务前,设备属甲方3所有。
5、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四)资产包4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4-1: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甲方4-2: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甲方4-3:深圳市锐鼎制工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4-4:深圳市锐鼎制工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甲方4-5:东莞锐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4-1、甲方4-2、甲方4-3、甲方4-4及甲方4-5合称“甲方4”)
乙方4:苏州尤尔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1、合同标的、数量、价款
(1)乙方4向甲方4-1购买资产包4-1,数量为8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4,200元(含税13%),保证金可以冲抵部分货款。
(2)乙方4向甲方4-2购买资产包4-2,数量为35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500元(含税13%),保证金可以冲抵部分货款。
(3)乙方4向甲方4-3购买资产包4-3,数量为1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32,300元(含税13%),保证金可以冲抵部分货款。
(4)乙方4向甲方4-4购买资产包4-4,数量为5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33,000元(含税13%),保证金可以冲抵部分货款。
(5)乙方4向甲方4-5购买资产包4-5,数量为2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8,000元(含税13%),保证金可以冲抵部分货款。
(6)装车费、运输费用由乙方4自行承担。
2、设备交付状态
(1)由于本合同目标物属于已经使用过之设备,本合同双方一致确认,甲方4对于设备是以交付当时之状况出售于乙方4,甲方4不负瑕疵担保责任和保固责任。乙方4接受该批设备时已经完全明确并了解设备之实际状况,若乙方4于设备交付时没有就设备状况提出异议,视为乙方4对设备全部验收合格。
(2)乙方4购买本设备用途为报废回收处理。除经甲方4书面确认可以继续使用外,乙方4不得使用或提供给他人使用,且设备内置程序、模型、数据等应予以销毁。
3、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1)以甲方4确认收到货款为前提,乙方4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到甲方4指定地点提取货物并履行完毕。
(2)双方协商一致,甲方4不负责设备的拆卸、包装、运输,相关的操作及费用由乙方4承担。
4、所有权转移
(1)甲方4收到约定价款之后,设备之损毁、灭失之风险由乙方4负担。甲方4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合同目标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合同目标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2)设备所有权自乙方4支付全部标的物价款时转移,但乙方4未履行付款义务前,设备属甲方4所有。
5、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五、资产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处置资产成交金额201.00万元,成交金额较2022年7月31日的评估值跌价79.81%。本次资产处置的成交价格以公开拍卖和协议转让的结果确定,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假设以2022年7月31日的账面净值进行测算,本次资产处置预计产生处置损失2,428.22万元(考虑税金影响),以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测算的结果,具体影响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资产包1《闲置设备或二手设备买卖合同》;
2、资产包2《闲置设备或二手设备买卖合同》(共3份);
3、资产包3《闲置设备或二手设备买卖合同》(共5份);
4、资产包4《闲置设备或二手设备买卖合同》(共5份)。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