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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微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31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

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赣州常春新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春新优”)及其一致行动人潘世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6,464,000股,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4.69%,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常春新优及其一致行动人潘世明先生发来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到5%以下的告知函》以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2年12月29日,常春新优及其一致行动人潘世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

公司名称:赣州常春新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号阳明国际中心2号楼1303-033

室注册资本:4,02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10-09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常春藤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赣州协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99.5025%,深圳常春藤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49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882045X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信息披露义务人2

姓名:潘世明性别:男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股份种类减持数量(股)变动比例(%)
常春新优大宗交易2022年12月29日人民币普通股586,0000.42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在本次股份转让变动前,常春新优及其一致行动人潘世明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常春新优于2022年12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86,000股,

其一致行动人潘世明先生未进行减持。本次股份权益变动后,常春新优及其一致行动人潘世明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减少至6,46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69%,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常春新优5,683,5004.125,097,5003.70
潘世明1,366,5000.991,366,5000.99
合计7,050,0005.116,464,0004.69

注:上表中的“持股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状态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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