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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30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2-09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李林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永涛先生、胡堃先生、孔德良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吴永涛先生、胡堃先生、孔德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3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副总经理简历

吴永涛,男,1970年05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职于中石油抚顺石化催化剂厂,2002年04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技术部工程师及生产部部长、公司第一分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技术发展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生产管理部部长兼质检中心主任、公司生产安全环保部部长等职务,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永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9,3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5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

副总经理简历胡堃,男,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07月-2021年03月曾任职于凤凰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慧富恒泰(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帝海投资控股集团、中关村创客小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创客小镇置业有限公司,2021年0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

副总经理简历孔德良,男,1986年0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08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气体净化事业部技术助理、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采购部部长、市场营销部技术支持工程师、生物能源营销部副部长、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孔德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0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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