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世嘉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3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韩裕玉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2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裕玉女士计划自其股份减持计划对外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900,000股(含),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412%(含),关于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当日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裕玉女士《关于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鉴于,韩裕玉女士以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达到4,900,000股,其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毕,现予以对外披露,具体如下:

一、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元/股)减持股份数(股)减持比例
韩裕玉大宗交易2022年12月27日-2022年12月29日8.00-8.104,900,0001.9412%
合计----4,900,0001.9412%

本次韩裕玉女士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其减持价格区间参照市场价格,且不低

于调整后的发行价格5.15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股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韩裕玉合计持有股份数71,838,00028.4589%64,902,600 [注1]25.7114%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1,838,00028.4589%64,902,60025.7114%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

注1: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2日期间,韩裕玉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2,035,400股公司股份,该行为事前进行了预披露,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股东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韩裕玉女士、王娟女士、韩惠明先生,三人系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股份前后,三人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韩裕玉71,838,00028.4589%64,902,60025.7114%
王 娟16,253,2626.4388%16,253,2626.4388%
韩惠明11,201,6254.4376%11,201,6254.4376%
合 计99,292,88739.3353%92,357,48736.5878%

韩裕玉女士本次股份减持实施完毕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相关说明

1. 本次股东韩裕玉女士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行为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股东韩裕玉女士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行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行为与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亦未违反曾作出的相关承诺;

3. 本次股东韩裕玉女士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行为遵守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等相关承诺,本次股份减持价格高于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

四、备查文件

1. 韩裕玉女士出具的《关于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