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10点30分,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已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加4人,与会监事推举股东代表监事邹山旺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姜群义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2月2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通知和姜群义先生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姜群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
姜群义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姜群义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姜群义先生的辞职并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会议同意姜群义先生的辞职申请,自其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之日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邹山旺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资料
九届四次监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