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邓达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2,57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2-153
4.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申
请借款提供担保及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宁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和达”)因经营周转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申请 300 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由宁和达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2,5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拟向浦发银行宜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宁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和达”)因经营周转需要,拟向浦发银行宜春分行申请 1,000 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由宁和达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2,5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
公告编号:2022-153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