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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亚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离任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3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离任的核查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亚科技”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航亚科技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离任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齐向华先生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齐向华先生,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属材料及成型专业本科。1983年9月至1998年1月,历任中航工业西安发动机公司锻造厂车间主任、技术科长等;1998年2月至2003年3月,任西安安泰叶片有限公司生产经理等;2003年4月至2008年3月,任西罗航空部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3月至2011年2月,任中航工业西安发动机公司铸造厂厂长;2011年3月至2013年9月,任无锡透平叶片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3年10月至2016年3月任无锡航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退休离职前,历任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技术中心总经理,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齐向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6%,锁定期至2023年12月16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齐向华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发行前股

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离职后,齐向华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研发的项目和专利情况

齐向华先生在职期间主要负责公司航空发动机压气机叶片的整体研发工作,其中包括法国赛峰LEAP全系列低压压气机叶片、美国GE航空LMS100高压转子叶片、国产多个发动机型号压气机全系列叶片等。曾全程参与某型号发动机叶片的研制,完成低压10级、高压25级不同材料(铝合金、钛合金、不锈钢及高温合金)叶片研制。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齐向华先生工作期间未作为单一和非单一发明人申请过专利,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齐向华先生的离任不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齐向华先生与公司签订有《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范围、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约束在职和离职后的相关行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现齐向华先生存在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齐向华先生目前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研发团队具备后续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能力,其离任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作为创新驱动型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各类不同专业学科背景(如材料学、气动热力学、结构力学、控制理论等)的人才,形成以专业知识精深和相关经验丰富的资深高级工程师为带头人。截至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技术人员数量分别为136人、128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34%、29.16%;本次

变动前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分别为12人及11人,具体变动情况为:

年度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变动前严奇、邵燃、齐向华、李湘军、丁立、庞韵华、贺明、周敏、杨春原、张学良、赵朝刚、季瑾
本次变动后严奇、邵燃、李湘军、丁立、庞韵华、贺明、周敏、杨春原、张学良、赵朝刚、季瑾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齐向华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撑公司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开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航亚科技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齐向华先生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其离职不会对航亚科技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创新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齐向华先生与公司签订有《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对于公司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秘密的保密权益义务、竞业限制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齐向华先生工作期间未作为单一和非单一发明人申请过专利,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齐向华先生的离任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航亚科技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齐向华先生的退休离任未对航亚科技的日常经营、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离任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吕雪岩 林剑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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