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德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联德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5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5.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5,400,000元,扣除承销费45,070,000元以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9,100,455.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61,229,544.4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24日对联德股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1]7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2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联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
额
募集资金拟
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投
入比例
高精度机械零部件
浙江明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59,606.50
57,594.86
15,639.31
27.15%
生产建设
项目
年新增34,800套高精度机械零部件技改项目
海宁弘德机械
有限公司
12,688.40
7,688.40
5,204.72
67.69%
补充流动
资金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
40,000.00
20,839.69
20,839.69
100.00%
合计 112,294.90
86,122.95
41,683.72
-
三、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延期后按时完成的相关措施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因受疫情等外部因素影响,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项目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年新增34,800套高精度机械零部件技改项目
2022年12月31日前 2023年12月31日
(二)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延期原因
“年新增34,800套高精度机械零部件技改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688.40万元,截至2022年11月30日,已投入5,204.72万元,占该募投项目总金额的67.70%。截至目前,该项目主体建筑已竣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均已全部完成,并已投入生产。但由于疫情原因,该项目的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完毕,同时,公司拟对该项目加大自有资金投资,继续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提升公司机械加工工序的生产能力。经公司决定,拟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
(三)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该募投项目的进度情况,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的配置,有序推进该募投项目后续的顺利实施。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二)风险提示
在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过程中,可能受到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出现延期等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决定对“年新增34,800套高精度机械零部件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年新增34,800套高精度机械零部件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延长至2023年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
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琦 孔 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