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74号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将使用自有资金61,797.75万元收购烯晶碳能电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烯晶碳能”)41.20%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你公司将持
有烯晶碳能51.20%的股份。公告显示,2021年度烯晶碳能营业收入4,015.69万元,净利润为-1,888.7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40.97万元,期末净资产为4,342.41万元;2022年1-10月,烯晶碳能营业收入6,664.01万元,净利润为-1,557.2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67万元,期末净资产为2,785.14万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说明本次股权收购的背景、原因、筹划过程以及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股权收购涉及的大额现金支出及后续投入是否对公司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
2.说明本次股权收购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和市净率情况,具体定价过程或依据,并结合最近三年及一期烯晶碳能的主要经营情况、其他股东入股或退股的价格及同期公司估值情况,进一步说明本次股权收购价格定价的定性及定量情况,并结合定价考虑因素和参数,分析说明本次定价的合理性及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3.补充披露本次股权收购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如有)、审计报告。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1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