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12月26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清海先生提议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万吨碳纤维及6万吨差别化腈纶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总投资47.94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建设年产1万吨碳纤维及6万吨差别化腈纶项目(最终项目名称以实际备案为准)。项目将分三阶段建设,一阶段投资18.03亿元,建设1万吨/年差别化腈纶、0.5万吨/年碳纤维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公用设施项目;二阶段投资14.14亿元,建设1万吨/年差别化腈纶、
0.5万吨/年碳纤维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三阶段投资15.77亿元,建设4万吨/年差别化腈纶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项目尚需政府职能部门关于项目备案、征地工作、项目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条件审查、职业病危害及防护设施审查、水土保持方案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方能最终实施。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万吨碳纤维及6万吨差别化腈纶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月16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