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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3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玛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爱玛科技及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前,拟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剑、段华、张格格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过预计金额,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

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及子公司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主体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2年预计金额2022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5,000.002,199.70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采购量减少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200.00不适用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150.0039.31不适用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1,500.00905.98不适用
向关联人租入设备100.00不适用
其他日常关联交易300.00200.00不适用
小计7,250.003,344.96/
公司向关联人租入房屋段华500.00500.00不适用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和商品商丘亿崇商贸有限公司5,0001,095.32因公司业务安排,与该关联方实际业务开展时间较预期晚,因此交易金额较预期少
合计12,750.004,940.28/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交易主体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预计2023年度金额2022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天津捷马3,000.002,199.70不适用
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电动科技有限公司15.0039.31不适用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1,200.00905.98不适用
其他日常关联交易100.00200.00不适用
小计4,315.003,344.96/
向关联人租入房屋段华500.00500.00不适用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和商品商丘亿崇商贸有限公司4,500.001,095.32因公司业务安排,与该关联方实际业务开展时间较预期晚,因此交易金额较预期少
合计9,315.004,940.28/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江住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泰安道1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MA06HQ17XH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非公路休闲车(汽车除外)、体育器材及其零配件研发、加工、销售、咨询服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零部件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机技术开发、制造、销售;金属表面处理(镀锌除外);玩具及零部件生产、销售;自行车维修;公共自行车智能管理系统的研发、安装、调试、维修及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主要股东:天津开发区捷马车业有限公司持股60%,公司持股40%。2021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8,093.01万元,净资产3,643.90万元,营业收入49,737.09万元,净利润335.16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5,975.16万元,净资产3,

145.98万元,营业收入33,294.89万元,净利润238.47万元(未经审计)。

2、商丘亿崇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磊住所: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新建路与黄河路交叉口东北角康城花园南区1号楼108门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03MA9KQ3PC9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平面设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图文设计制作;家具制造;家具销售;软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主要股东:段炼持股70%,杨新闻持股15%,张磊持股15%。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702.01万元,净资产369.58万元,营业收入577.57万元,净利润-0.42万元(未经审计)。

3、段华

就职单位: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位: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符合的规定情形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参股公司,董事长张剑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第一款
商丘亿崇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段炼是公司副董事长段华女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第一款
段华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第二款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采购、销售、提供劳务、租赁等,均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本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经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重大依赖。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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