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2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张剑、段华、张格格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马群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