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23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1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