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和股份”)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李介平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司法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冻结日期 |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
李介平 | 是 | 20,000,000 | 26.21% | 5.3% | 2022年03 月11日 | 2022年12月28日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合计 | —— | 20,000,000 | 26.21% | 5.3% |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冻结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瑞展实业 | 73,770,075 | 19.54% | 0 | 0 | 0 |
李介平 | 76,305,925 | 20.21% | 0 | 0 | 0 |
合计 | 150,076,000 | 39.76% | 0 | 0 | 0 |
注:如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解除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司法冻结相关明细表;
2.李介平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