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正案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67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长主持,执行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 第67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
第114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执行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三名。 | 第114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三名。 |
第118条 董事长、执行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 第118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
举产生和罢免。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
第120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长履行职务;执行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120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12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三)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四)监事会提议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有第(二)至第(八)项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执行董事长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执行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12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三)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四)监事会提议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有第(二)至第(八)项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董事长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