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2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三名监事全部出席。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小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1)。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同意公司以自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公司发行的 A 股普通股,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为150.00元/股(含),回购股份金额为不低于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042)。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