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关于拟受让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议案事前已经独立董事审核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受让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评估基准日距审议该议案时时间较久,公司与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京东方显示”)股东经协商,对合肥京东方显示进行了重新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6月30日。
由于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委会成员陈小蓓女士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此次交易将构成关联共同投资。本次交易完成后,通过公司对合肥京东方显示的持股比例增加,进一步优化其股权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已经资产评估公司评估,且评估结果已经合肥市包河区国资委备案审核无异议。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
形。同意《关于拟受让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唐守廉 张新民 郭禾 王茤祥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