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可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于2022年12月26日对快可电子到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 | 2022年12月26日 |
培训地点 | 线上培训 |
培训主题 |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培训讲师 | 周永鹏、黄蕾、于垂雄 |
参加培训人员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二、 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内容是信息披露责任人的认定、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常见及特殊的信息披露事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内幕交易防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范等。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
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规范等方面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