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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环保: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30

证券代码:301175 证券简称:中科环保 公告编号:2022-069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会议定于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6日(周一)14:30-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0日(周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出席对象:

(1)2023年1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4)公司聘请的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南座11层1102,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2、3为等额选举)
1.00关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应选6人
1.01选举张国宏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黄国兴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沈波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栗博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李波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罗祁峰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应选3人
2.01选举王琪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刘东进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黄迎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应选2人
3.01选举李延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郭亚斌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上述议案已分别经过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相关公告。提案1.00、提案2.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1月11日(周三)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南座1102,董事会办公室。

4.现场参会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应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

记确认。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公司不接待未事先登记人员参会。

6.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李彦霞、王波、朱昱霖

联系电话:010-62575817

联系传真:010-82886650

电子邮箱:dongshihui@cset.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11层1102,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0

7.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75

2.投票简称:中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累计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 …… …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按照本公司(人)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公司(人)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填报票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2、3为等额选举)
1.00关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应选6人
1.01选举张国宏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黄国兴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沈波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栗博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李波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罗祁峰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应选3人
2.01选举王琪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刘东进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黄迎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应选2人
3.01选举李延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郭亚斌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委托人的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的姓名: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附注:

1.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2.委托股东不能将投票权同时委托两位及以上受托人。

3.委托股东应在委托书中写明表决意见,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1月11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10- 82886650)到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南座1102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卡号持股数量(股)
出席会议人姓名: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备注: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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