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通过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就《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签字的意见书》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涛、刘作华、程世红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