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民生证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订了《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订了《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
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 完成辅导备案
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已于2022年6月29日受理了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
(四) 通过辅导验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已于2022年6月29日受理了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
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验收完成函》(豫证监函〔2022〕568号),公司在辅导机构民生证券的辅导下已通过河南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公告编号:2022-174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20年度、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列示)分别为1,937.64万元、3,012.30万元,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最近一年不低于2,500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原则计算)分别为6.69%、9.95%,平均不低于8%,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