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对《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第六届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及相关情况的审阅和了解,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聘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事项,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王述前、杨元科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