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22年12月22日以专人送达、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收到有效表决票5张。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审核后,认为:
(1)本次拟被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拟被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12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以人民币4.5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73.6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后,预留部分剩余的6.40万股不再进行授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及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