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22年12月22日以专人送达、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12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以人民币4.59元/股的授予价格
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73.6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后,预留部分剩余的6.40万股不再进行授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9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