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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经营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9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近日,长沙公司与贵州鹏昇(集团)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黔西南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长沙公司承担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技术资料、人员培训及技术协调、技术服务、技术指导、竣工资料的最终交付、设备性能验收(单机调试合格具备联动试车条件)至最终交付投产,对所有工程的质量、造价、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工程实施地点为贵州省黔西南州义龙新区新桥镇包装工业园区。合同金额人民币11.99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22.77%,合同工期540天。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名称:贵州鹏昇(集团)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皮祖乔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64,006.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新桥镇包装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文化纸、包装纸、生活用纸、纸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建材的销售。

公司与贵州鹏昇(集团)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长沙公司为贵州鹏昇(集团)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工程服务的交易金额为6,082万元。

2、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分析

贵州鹏昇(集团)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系黔西南州水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贵州省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持股的国有企业,资金实力雄厚,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的生效条件为长沙公司与贵州鹏昇(集团)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章且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预付款到帐后生效。

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为年产60万吨废纸制浆造纸生产线两条(35万吨箱板纸生产线一条、25万吨瓦楞纸生产线一条),60吨固废焚烧锅炉一台,130吨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一台及附属设施。

合同付款条件为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支付工程款。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长沙公司在制浆造纸行业具有深厚的工程设计及EPC总包经验,技术实力雄厚,完全具备履行该合同的能力。该合同的正常履行将对公司开拓业务市场、扩大行业影响力及在合同期内相应年度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的履行存在合同项下承包商承担的工程出现极端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的风险、工程产能与产品性能不达标的技术质量风险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等,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贵州鹏昇(集团)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南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EPC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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