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或“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21年4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指定齐百钢、王新仪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的期间为2021年4月13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保荐代表人于2022年12月19日对吉电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2年12月19日
2、培训地点及培训方式:因疫情影响,本次培训采用线上授课与自学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
3、授课人员:王新仪、梁百权
4、参加培训人员:吉电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部分中层以上
管理人员
5、培训主题: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份限售及减持、募集资金使用
二、培训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公司介绍关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份限售及减持、募集资金使用等要求,结合案例讲解信息披露及股份减持等制度规范。
三、培训效果
培训期间,接受培训人员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齐百钢 王新仪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