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公司相关材料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对公司聘任陈涛为公司总经理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做出的聘任决议。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力、吕立彪、黄乐平、肖义南
2022年12月28日